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汇总16篇)

时间:2023-11-27 23:18:49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不仅要求执行者严格遵守,也需要管理者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需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应急物资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宁国管理处内部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3.养护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3.2使用部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

4.1物资储备。

4.1.1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a)防护用品类:防护服(衣、帽、鞋、手套、眼镜),,头盔,手套,面具,消防靴,潜水服(衣)、防爆服,安全帽(头盔),安全鞋,水靴,呼吸面具。

b)生命救助类:止血绷带,骨折固定托架(板)。

c)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防疫药品。

d)临时食宿类:压缩食品,罐头,真空包装食品。

e)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

f)器材工具类:葫芦,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

g)铲雪车(放置养护工区、养护科调配使用、办公室建立档案),其余设备由各施救公司自行保管。

4.1.2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

4.1.3养护科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源,各车间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4.2.1各科要根据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4.2.2各科室要根据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养护部报告应急物资储备,使用情况。

4.3物资调用。

4.3.1应急物资的调用,各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经安环部授权,方可统筹调配应急物资。

4.3.2情况紧急时,个别部门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调用;若数量较多的,可向养护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储存车间多的直接调用。

4.3.3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影单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车间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通畅。

4、若还有特殊需要,设备科必须立即启动与应急物资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应急物资设备紧急供应协议,通知供应商在2-4小时内提供应急物资设备供我院使用。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障应急物资处于不错状态,为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费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使用应急消防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须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并定期更换过期物资。

2)严禁占用小方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顺畅,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按照有关规范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5)由安全环保宝们对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换或维修。

维护管理: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由所在岗位人员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负责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提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成长,应在每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安全环保部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进行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进行通话实验。

3)安全环保部每周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是否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节约资金。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按照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的需要,我校主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由各处室负责储备本办公室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

二、储备种类及任务。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等,包括应急车辆、食品、灭火、防爆等基本物资。

三、储备所需资金。

(一)专业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

专业应急物资主要是指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采取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的形式,其所需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二)基本生活物资。

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方式采取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必要时根据有关经费预算,由财政统一安排。

(一)日常管理。

专业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各相关处室通过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自行管理。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尽快补充。

(二)调度管理。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应急办统一处置并动用。

(三)征用管理。

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结算资金。

应急物资资料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库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应急物资库日常管理由安监部负责,相关部门及工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2、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除经项目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3、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保持仓库整洁有序;。

4、安监部负责对库管理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1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日执行。

加油站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二条加油站物资采购经费由公司依据财务预算按月拨发。物资采购由站长根据每月实际需求量,在发放经费范围内进行采购、发放,有特殊情况需超支的,站长必须上报书面材料请示,公司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超出部分由站长自行承担。

第三条加油站月未应将物资采购将采购发票、采购清单、使用发放表(需由使用者签字)一并报送公司审核、报销,因不规范而审核不通过者,当月不预报销,下月停拨采购经费。

第四条加油站每月采购经费剩余部分,逐月累加,年底按一定比例(例如累计值一半的40,60)作为奖励给站长和员工进行发放。

第五条加油站全体员工应爱护本站资产,节约使用本站物资,无故损坏、丢失者按物品原价预以赔偿,有偷盗、藏匿、倒卖等影响恶劣形为者,文章;请注明出处!一经发现,当即开除。

第六条加油站员工有权力监督站长的物资采购、分配形为,提出意见、建议,但必须服从站长管理、分配。

加油站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

为了突出我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责任与权益同等的分配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油站由汉沽管理区中油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加油站经理有责任按照公司要求管理好本站。

第二条加油站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加油站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营,按照公司下发的加油站各项考核办法如实进行考核。

第三条加油站经理上对公司负责,有责任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等并遵照执行,下对全站员工负责,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生活关怀。

第四条公司对加油站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不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内容为加油站所辖范围以内的卫生、安全、各项制度地落实情况、站容站貌等全部工作。

3、检查考核办法:按考核对照表进行现场打分,按总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此考核结果与该站本月工资、奖金挂钩,公司按实际需要下发整改通知,之后抽查整改结果,连续三次对同一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的.,扣发该站当月全部奖金及部分工资,并追究加油站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连续三次考核优秀的,以文件形式下发表扬通知,并发放鼓励奖金。

第五条加油站工作性质特殊,无特殊情况或公司正式通知,不允许关门停业,为此,公司领导会与加油站员工共度佳节,为加油站员工发放节日慰问品,与当班员工共进餐。

第六条加油站员工有权力、有义务对加油站经理进行监督,向公司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加油站经理的工作安排,否则予以辞退。

第七条加油站经理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管理好自己及全体加油站员工,不得有拉帮结派、贪污浪费、酗酒闹事、故意刁难本站员工等有损公司形象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当即撤职。

第八条加油站经理及全体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及自身修养,竭力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地不说、不该吃地不吃”、管住自己地手“不该拿地不拿,不该给地不给”。

第九条加油站经理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本站实际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实践。

消防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使用的消防器材、气防器材、设备堵漏、生产备品备件、急救药品等物资。应急技术装备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动用的交通运输工具、通用工程机械、通信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应急资金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确保应急工作开展的应急救援资金。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类型的重大突发事故。

3、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公司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应急物资、技术装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1、按照《应急预案》和本制度,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物资、技术装备储备。

3、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储备物资、技术装备的管理,按期检查,以使应急物资质量可靠,库存充足,技术装备定期保养、性能良好。防止储备物资、技术装备被盗用、挪用、流散、失效、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和维护。

产生突发事故时,各责任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责任分工和突发事故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及时采购调拔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在突发事件发生初期,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必须率先保证物资到位。

1、突发事故发生时,各责任单位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对其所负责的应急事项全过程物资、技术装备需求确定供给计划。

(1)处置应急事件生产保障物资。责任单位:采购部;储备地点:公司备件仓库。同时建立定点采购、联系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及时到位。

(2)生活必需物资。责任单位:行政主管;储备方式:平时不单独储备,建立定点采购、供给、正常联系制度,当突发事故发生后,需要向职工发放生活必需品时,从定点单位及时采购和调用。

(3)药品和急救医疗器械的储备。责任单位:采购部、行政主管;储备地点:公司备件仓库。在急救药品和器械出现短缺时,采取区域调剂、征购及紧急调运等手段保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4)电力、供水应急保障。责任单位:电气主管、公用工程主管。负责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供电工作。

(二)技术装备保障制度。

1、通信设备保障。责任单位:仪表主管,要求:确保通讯畅通。

2、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储备和保障。

(1)防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

(2)抢险堵漏:由维修主管负责。储备地点:维修班。

其他应急事件技术保障物资储备,根据事件性质和涉及范围,按工作分工和《应该预案》规定,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储备和保管。

3、交通工具保障。储备地点:办公楼。同时,建立起与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应急事件发生时,及时调动使用。

(三)资金保障制度。

1、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由财务处予以保障。

2、应急资金由公司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具体掌握和使用。

3、要发挥多方力量、多渠道筹措应急资金,做到应急资金足额保障。

4、突发事故发生后,使用由公司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审批。

1、本制度中所指事故及所适用范围均包含在《公司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范围之内。

2、凡违反本制度对应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视其情节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2责任部门。

2.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2.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隧道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应急救援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设备齐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6.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员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

7.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8.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9.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10.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总结。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1事故可按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产品损失的事故。

1.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1.1.3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1.1.4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1.1.5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

2职责。

2.1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生产(工艺)事故、设备事故;总经理负责处理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各职能部门及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3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3.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3.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抢险与救护。

4.1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2发生重大事故时,总经理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员工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4.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事故报告程序。

5.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5.2发生事故的单位,在8小时内按规定填写书面事故报告上交总经理。

5.3对重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24小时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要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5.5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总经理汇报。

6责任划分。

6.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主管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6.2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不颁发或组织实施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6.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能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油库管理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技术设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6.6因“三违”造成事故的,由“三违”人员负责。

6.7学徒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调查和处理。

7.1事故调查。

7.1.1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7.1.2对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主管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7.1.3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的事故),总经理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1.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主管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部、油库管理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相关单位等人员组成。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1.5事故调查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7.1.5.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1.5.2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7.2事故处理。

7.2.1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执行。

7.2.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2.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大小、轻重情节、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7.2.5对防止事故扩大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7.3应对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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