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7 11:27:05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工作纪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建立需要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的法律意识,以下是一些相关经验和建议。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和成本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领导、各作业工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项目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核。预案应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质环保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项目部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要按应急报告制度逐级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封闭现场,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十一、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人员由各部室、作业工班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工人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二、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应急办、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项目部要同西安市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西安市应急救援中心支援。

十三、较大、重大事故和险情。

在接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险情报告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时间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向上级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成员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进行内外部联系和报告。

十五、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六、应急恢复。

当应急救援结束,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程序结束。各行动组对自己负责的任务进行清点、清理、交接、撤离。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必要检测。协助事故的调查。

十七、应急管理费用由项目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安质环保部,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责任部门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应急物资的采购

4.2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供应科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供应科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经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故分类与管理。

1.1事故可按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产品损失的事故。

1.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1.1.3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1.1.4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1.1.5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

2职责。

2.1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生产(工艺)事故、设备事故;总经理负责处理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各职能部门及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3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3.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3.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抢险与救护。

4.1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2发生重大事故时,总经理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员工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4.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事故报告程序。

5.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5.2发生事故的单位,在8小时内按规定填写书面事故报告上交总经理。

5.3对重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24小时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要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5.5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总经理汇报。

6责任划分。

6.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主管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6.2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不颁发或组织实施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6.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能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油库管理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技术设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6.6因“三违”造成事故的,由“三违”人员负责。

6.7学徒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调查和处理。

7.1事故调查。

7.1.1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7.1.2对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主管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7.1.3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的事故),总经理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1.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主管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部、油库管理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相关单位等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1.5事故调查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7.1.5.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1.5.2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7.2事故处理。

7.2.1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执行。

7.2.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2.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大小、轻重情节、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7.2.5对防止事故扩大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7.3应对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风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风场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核。预案应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质环保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风场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要按应急报告制度逐级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封闭现场,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九、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人员由班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员工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2责任部门。

2.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2.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1事故可按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1.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产品损失的事故。

1.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1.1.3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1.1.4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1.1.5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

2职责。

2.1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生产(工艺)事故、设备事故;总经理负责处理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各职能部门及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3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3.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3.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抢险与救护。

4.1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2发生重大事故时,总经理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员工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4.3对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事故报告程序。

5.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领导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5.2发生事故的单位,在8小时内按规定填写书面事故报告上交总经理。

5.3对重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24小时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要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5.5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总经理汇报。

6责任划分。

6.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主管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6.2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不颁发或组织实施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6.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能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油库管理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技术设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6.6因“三违”造成事故的,由“三违”人员负责。

6.7学徒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7调查和处理。

7.1事故调查。

7.1.1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7.1.2对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主管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7.1.3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上的事故),总经理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1.4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主管责任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部、油库管理部、事故发生单位、事故相关单位等人员组成。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1.5事故调查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7.1.5.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1.5.2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7.2事故处理。

7.2.1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执行。

7.2.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2.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大小、轻重情节、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7.2.5对防止事故扩大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公司应予以表彰、奖励。

7.3应对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应急物资资料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库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应急物资库日常管理由安监部负责,相关部门及工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2、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除经项目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3、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保持仓库整洁有序;。

4、安监部负责对库管理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1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日执行。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随车设备、物资管理,便于采购、保管,提高各位员工的自觉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随车设备、物质必须按类排放,各班组员必须熟悉设备、物资所放位置。

二、外出施工所用的设备、物资在结束后必须放归原位,不得随意乱丢,并及时补充抢险备用物资。

三、随车工具要做到出车前十分钟的清点,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缺少的抢险物资要及时领取。

四、随车设备必须定期保养,每月一次;对于报废、报损、报失或需添置的`工具、物资,由班组长登记,统一报至管理员处,经批准后统一采购。

五、随车工具借用必须详细登记,不得擅自将工具转借给外单位或个人私用。

六、对于车上备配的消防器材,各班组长要经常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七、在施工中由于不慎造成工具被盗或遗失;故意损坏工具或职工本人偷盗工具,按规定处理。

八、月底由部门有关领导对随车工具、设备、物资进行检查。

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1、作业队物资设备室制定设备(物资)制造、采购、检修、保管、使用、检查验收、事故调查处理、有限赔偿、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严格抓好落实,确保设备、物资使用状态安全可靠。

2、设备管理员、材料员必须按规定做好设备(物资)的进场验收、安装检验,确保有关许可证件,合格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3、按时检修消防器材,做到状态良好、安全可靠、保证使用。

4、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人管理,操作者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以外的`操作人员(搅拌机司机等),参加公司设备物资主管部门培训、考试、领证。

5、设备物资室要指定专人做好设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与完善有关技术档案、台帐和隐患检查整改记录。

6、作业队配备的设备、机具进场时,安装后使用前由设备物资室与安全质检室联合进行检查验收,特种设备还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鉴定合格方可使用,小型机具应开具准开证。

7、作业队自选采购的设备,由物资设备室负责去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采购合格厂家的产品。租赁的设备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8、作业队使用的设备、机具要按规定进行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9、作业队按日常和定期检查制度规定,由设备物资室与安全质检室联合开展日常和定期检查活动,填记检查记录,认真做好隐患整改,限期整改的问题应下发通知单。

应急物资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应急物资采购和仓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各类突发重大动物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主要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等。

1、遵循有效、实用、节俭的原则,储备数量按照实际应急需要确定,做到日常储备和应急储备相结合。

2、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责任到人。

1、重大动物疫病兽用生物制品及应急物资实行计划与采购管理。

2、实施实验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用的应急物资应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

3、应急物资采购前应提前审批,向规定的`合法途径实施采购。

4、应储备足够的实验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用的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库存。

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2、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做到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六核对”,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及时办理入库、入帐手续。

3、出库审批制度。领用时要填写“应急物资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4、应急物资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必须经局领导同意,保管员要及时收回,如丢失由借用人赔偿。

1、应急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捷,具备储运条件的地方。动物防疫监督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挪用、流失和失效。

2、应急物资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以保证质量。按照储存物资不同属性,分成几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3、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受潮、变质和损坏。

4、定期检查制度。对各类物资,保管员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每半年要对应急物资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1、保管员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畅通,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及时、快捷和不发生差错。

2、动物防疫监督处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年度计划,编制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配合综合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预算。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仓储、领用、盘点和其它管理工作。

3、综合处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因个人原因造成应急物资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物资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二)负责编制完善设备物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安全管理流程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三)负责编制年度、月度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四)负责中心设备设施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六)参加中心设备设施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八)严格遵守集团、分公司及中心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第一节号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第一台双头锯。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7.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事故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事故。

8.3设备事故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3重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处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事故由车间处理并报厂领导备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业处理。

8.5事故的处罚。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x同志,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应急物资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3.1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3.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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