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组织管理的重要课题,需要不断与时俱进。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矿工考勤记录较多的员工除规定扣罚外给以警告、面谈或辞退。
2、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需要除外)、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20元。
3、接待外来人员要文明大方、不卑不亢、谈吐文雅、与客户协调工作要用礼貌用语(如:您好、再见等),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办公室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如厕不冲、乱扔纸屑等破坏公司整体环境的行为,违者一次扣罚100元。
5、工作时间离岗(超过15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需向主管领导请示。
6、工作期间须穿戴工装,不穿工装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以此类推。三次以上给予辞退处分。对着装不整齐者,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对部门负责人每次扣罚100元,责任人处罚办法见《罚则》。
7、办公室人员应加强团结、文明办公,杜绝吵架、斗殴事件,
8、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及时锁好门窗,切断电脑、风扇、空调等用电设施的电源。
打架斗殴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除扣除剩余工资外,坚决辞退。
破坏公司财物,乱踩乱扔破坏办公物品按价赔偿外一次扣罚100元。
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客户拜访作业,以提升工作业绩及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部门之客户拜访,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实施办法。
2.1.拜访目的。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
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
b、推动业务量。
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2.2.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2.3.拜访次数。
根据各销售岗位制定相应的拜访次数。
3.拜访作业。
3.1.拜访计划。
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次月拜访计划书,呈部门主管审核。
3.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视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时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3.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两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处理。
1.
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2.
e: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查核规定。
2.1.计划程序。
2.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1.2.作业计划。
(1)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疾患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
(2)销售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
(3)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2.2.查核要项。
2.2.1.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拜访结果填制《客户拜访报告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拜访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2.2.2.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3.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
(3)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人员管理制度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人员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人员管理制度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b.推动业务量;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二、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三、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四、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5.查核要项之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夜场人员管理制度
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经理负责,完成部门经理下达的工作指令,保证公司及部门,各规章制度惯窃落实到每个员工。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工作流程的执行,做好经理与领班、部长、,员工的纽带协调作用。
(3)督导检查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根据客人需求变化及市场运作,适时提出经营调整方案,并报告上级参考。
(4)督导检查部长、员工各项日常工作,指导布置设备布局,清洁卫生,安全服务等工作,保证为客人提供优雅,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
(5)组织、督导本部门员工为客提供优质服务。
(6)如解决重大投诉,事后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做好与顾客之间的交流,汇总分析顾客各类意见及建议,增加对顾客的吸引力,确保售后服务,提高公司声誉。
(7)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员工长期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8)深入基层,定期做员工考评工作。
(9)与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10)经理、副经理不在时,在经理的授权下,行使一定的管理权限。
(11)自己处理不了的事,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夜场人员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夏天为晚7:30分,冬天晚7:00正。
二。上下班必须使用员工通道,严禁穿越大厅和乘坐客用电梯。
三。上班前必须自觉签到买卡,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四。上班过程中严禁在客用通道中闲逛,以及乱扔果皮,垃圾。
五。在休息区时要保持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杜绝吃口香糖,抽香烟时要使用烟缸。
六。试台时必须服从营销经理的安排,没有点到名字的不允许随从,进包厢时要服从其指挥,站姿及行礼时要整齐统一,试台没有结束时不允许逃台。
七。客人挑台完毕坐定后,小姐须自觉在包厢房卡上做好登记签字,并留下联系号码。
八。上班时要自觉主动的为客人服务。对待客人要主动热情,和客人打招呼喝酒等等。
九。坐台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包厢的,必须先要和客人打好招呼待得到客人的同意后才能出包厢(必须和客人讲好离开的时间)。如果是窜台的必须要主动告知督察或公关,并在另一个包厢房卡上做好登记。
十。在上班过程中,严禁私自点取酒水食品,点取任何东西都必须得到客人的同意,谢绝把东西拿出包厢。十一。在客人没有离开酒店之前不允许先行离开,如有特殊情况要先请示公关认可后再由公关和客人交涉。
十二。当客人发服务费时,要随客人自愿,不允许向客人强求。
人不在时要自觉上缴到楼层领班处。私自偷拿客人物品钱财的,酒店将做出严肃的处理。
以上之规定各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的轻者罚款,产生严重后果的部门将做出开除处理。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夜场管理制度
“三分人才,七分打扮”,一个人打扮得大方,就让客人从心理上给你多打几分,也平平添了几分好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食色性也,是男人就大多喜欢漂亮的女孩,同时适当的化妆也是对客人的一种尊重,所以每位推广员上班时,必须化淡妆,着装整齐、清洁。这也是自己自信的表现,也是给人精神抖搂、健康向上一面的表现。
公关人员在选台时应有良好的站姿,站为静态美,以显示出女人气质,女人长的丑与美,不在于漂不漂亮,而在于有没有气质,女人有了气质,才显示出外在美,站姿标准,在走的基础上,进入房间内应直行“一”字排开,立正、抬头挺胸、收腹、提臀,眼睛平视客人面带微笑,笑时应发自内心,“一”字发音,两嘴角微向上翘,两手自然下垂,抱与腹前,两肩微向后张,脚为“丁”字型。
任何人在走的步伐上可以体现出有没有朝气及活力,走为动态美,走姿标准,在立正的基础上先迈出左脚,摆右手,女孩行走应走“一”字步,所谓“一”字步就是走直线,特别是穿旗袍与裙子,则给人以轻盈、飘逸、玲珑之感,前脚压后脚走,走路应注意:
1、走路时,应自然地摆动双肩,幅度不能太大,只能小摆动,摆动的幅度在45°左右,不要左右式摆动。
2、应保持身体的挺直,不要摇头晃肩或左右摇摆,膝盖和脚裸应软松自如,以免显得浑身僵硬,同时不要走外“八”字或内“八”字,不要低头,后仰,更不要扭动臀部。
3、行走时,身体重心可稍向前,以便有利于挺胸收腹,抬头时,眼睛平视面带甜美微笑,遇到客人和领导时要鞠躬问好。
鞠躬是与人交往时不可缺少的礼节,如“握手、问好”,鞠躬的标准为:在立正的基础上身体前倾30°,鞠躬时上体保持立与此有关站位姿势,上前倾30°,鞠躬时眼睛要平视对方,面带微笑,忌鞠躬时只点头而腰不动、晃肩、摇头等不雅动作。
打搅了”,然后离去,切不可给客人脸色看。因为客人不选择你,可能是眼缘问题,或许客人有特别爱好。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进取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进取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人才成长,培训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常宝实施“建设一流品牌无缝钢管专业生产企业”发展愿景,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科研、信息等技术开发,运用、支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操作运行、设备维修、产品性能等主体专业工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助理技师级以上人员。
1.3本办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甄选、评聘、激励、培训、交流等管理内容。
1.4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实绩,贡献激励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科技人员推荐培养管理,技术部门负责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定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和实施。
2.甄选聘用。
2.1基本标准和条件。
2.1.2具有所聘职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工作。
2.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2.1.4学历: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
2.1.5原则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对35岁以下人员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操作本专业计算机软件。
2.2职务设置。
2.2.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成长规律,在职位等级晋升制度的基础上,为专业人员设置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将专业人员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科技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2.2.2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家、首席主任工程师、高级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师、主管工程师/助理技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2.3各级职务评价基本要素。
2.2.3.1专家:具有高级主任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首席主任工程师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十二年以上,在本技术科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为公司拔尖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做出突出贡献。
2.2.3.2首席主任工程师:聘为高级主任工程师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能运用专业系统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能独立承担和组织重大科研、生产课题,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问题,能改善并推广公司新生产工艺。
2.2.3.3高级主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主任工程师3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本公司专业技术的学习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权威,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主持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
2.2.3.4主任工程师:聘为主管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主持、组织、解决本专业内复杂的问题,能独立负责一个区域或几个区域专业问题。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课题攻关。
2.2.3.5主管工程师:聘为工程师二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基本能协调主持、处理本专业内较复杂的问题,分管一项或几项较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
2.2.3.6工程师:聘为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及一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本岗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7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所对应见习期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或聘为技术员一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技术所需知识和一般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或受指导完成某一方面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2.2.3.8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对应的见习期已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
2.2.3.9技师:聘为助理技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在操作维修中具有独特技能,能够解决现场生产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或指导本专业一项或几项复杂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10助理技师: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能主持、协调处理本专业问题,参与解决本专业(工种)中的重大生产操作技能问题,为公司攻关项目主要成员。
2.3职务评聘。
2.3.2对于新聘应届大中专生,根据省市有关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见习期满后依据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批准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
2.3.3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且长期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的人员,可申报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符合最低聘用资格及条件。
2.3.3.1职务最低聘用资格和条件。
2.3.3.2破格评聘。
2.3.3.2.1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且从事与资格相应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破格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
a、在专业技术应用、创新、改造、推广、运用等中,为企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
b、曾参与或担当公司技术改造、新品开发、质量攻关等项目的专业设计或专业负责人;。
c、经本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的。
2.3.3.2.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公司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技术员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现被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工程师。对已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主管工程师。
a、公司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c、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很高。
2.3.4评聘程序。
a、本人提交任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专业工作简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
d、专业评审组鉴定(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对被评聘人员的技术水平较熟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评价意见。)。
e、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f、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
2.3.5评聘材料。
a、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b、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专业材料复印件;。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3.6评聘管理。
2.3.6.1评聘组织机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首席主任工程师,外聘专家。
专业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聘人员和专业职务情况组建,成员为专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有关专业技术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2.3.6.2技术职务的评聘实行动态评聘制。主管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务每一年评聘一次,主任工程师每两年评聘一次,首席/高级主任工程师每四年评聘一次,每两年增选一次。
2.3.6.3对技术职务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评聘程序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技术职务。
2.3.6.4主管工程师以下职务评聘由专业评审工作组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须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由总经理提名推荐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聘任。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
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讨论,给予解聘技术职务或低聘。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对所在部门或下属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月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关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情况,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进展情况,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及需考核奖惩的其他特殊事项。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评价,技术分管领导考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定,并确定聘用意见和奖励方案。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
4.1.2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4.1.3专业技术职务薪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确立的、以设立专业技术职务为对象建立起来的薪资体系。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设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根据被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薪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不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职务。
4.2薪酬构成及确定。
4.2.1月薪酬构成=职务基薪+职务效薪+津贴+项目成果奖+保险福利+其他奖励。
4.2.2职务基薪及职务效薪标准按所聘技术职务对应岗位绩级等级薪资确定,分别为岗效等级薪酬的65%、35%。
4.2.3职务津贴按所聘技术职务实施。
4.2.4参与或主持组织项目的人员,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承担职责,实施项目成果奖和项目津贴,具体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6承担技术保密义务和责任,可另行按规定实施保密津贴。
4.3高级主任工程师薪酬管理参照中级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培养。
5.1公司将对列入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单列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5.2对主任级工程师鼓励走出去参观学习和参加行业学术研讨,拓宽知识面,加强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决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咨询,对专业领域内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
5.3按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参加一定时间的学习进修,其中包括有计划选派科技后备人才至国内专业高校进行专业深造。
5.4技术部门及所在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水平和职务层次落实项目,做到主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人员每人手中有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5.5有计划地将青年技术人员按排到关键技术岗位,承担压力,加快技能水平提升。
一。为加强人才阶梯的建立,对年青技术后备人员要定人、定方向、定措施、定责任者、定时间制定培养计划,并实施跟踪关注。
5.7各部门应关注和提供科技人员人员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定期与技术人员联系制度,通过研修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意见。对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按规定做好体检,对主任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一年安排一次疗养(3-5天)。
5.8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位等级并行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还规定相应职位等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同职等或低一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验。部分具备一定管理潜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在相应管理职位从事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调整和不断更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
夜场管理制度
公关经理一律7点之前到位,超过7点半,少发一次台、(或者罚款100元)
1 、在试台前按照前天订包及今天的签到顺序来安排
2、试台公关的人数比客人人数多3―5人
3、在走廊上按个子排好队、以一字形领好队
4、进入后统一问好,大哥晚上好!
5、如客人选中后先感谢对方,同时开始敬酒、
6、如客人没有选中先向客人说谢谢:祝大哥玩得开心后,依次走出包厢
基本技能
四能:能说、能唱、能喝、能跳
五有:有组织、有纪律、有素质、有职业道德
六善:善解人意善于沟通善于表现善于攻守善结情缘善待小费
十不准:
1、服从管理、安排,不准与上司发生争吵,出言不逊;
2、不准挑选、冷落客户,工作中不得显出厌烦的姿态和神情;
3、不准在房内接听外界电话;
4、不得用恶劣的语气指挥、训斥员工;
5、不准与客人争抢唱歌,随意插播歌曲;
6、不准欺骗客户;
7、不准对客人说公司不是及泄露公司机密;
8、不准在客户面前数落上司,同事的不是;
9、不准偷、骗客人财务,与客人发生争执、对骂、甚至纠缠;
10、不准向客人额外索取小或追加小费。
十文化:
形象包装专业化、公众场所文雅化;
队列行走整齐化、入房受选礼节化;
坐台服务全面化、disco时间疯狂化;
掌声呼声隆重化、退台背景要美化;
坐台小费任意化、顾客开心经常化。
夜场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为使公司宿舍管理有法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重庆德望光学有限公司之员工宿舍管理。
3.正文:
3.1本员工宿舍楼一切设施属公司管理,员工必须由正门进入,不得爬阳台、翻越后墙,未经宿舍管-理-员和人事行政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违者按偷盗论处。
3.3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
3.3.1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
3.11本制度未完善之处,将视情况轻重,公司将酌情处理;
3.12本制度视公司发展将不断改变,其它改变的制度将自动加入本制度;
3.13本制度试执行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 。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
二.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三.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四.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夜班人员白天外出严禁穿制服。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http://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型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十二.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 主管人员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十四.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夜场迪吧员工管理制度
一.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夏天为晚7:30分,冬天晚7:00正。
二. 上下班必须使用员工通道,严禁穿越大厅和乘坐客用电梯。
三. 上班前必须自觉签到买卡,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四. 上班过程中严禁在客用通道中闲逛,以及乱扔果皮,垃圾。
五. 在休息区时要保持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杜绝吃口香糖,抽香烟时要使用烟缸。
六. 试台时必须服从营销经理的安排,没有点到名字的不允许随从,进包厢时要服从其指挥,站姿及行礼时要整齐统一,试台没有结束时不允许逃台。
七. 客人挑台完毕坐定后,小姐须自觉在包厢房卡上做好登记签字,并留下联系号码。
八. 上班时要自觉主动的为客人服务。对待客人要主动热情,和客人打招呼喝酒等等。
九. 坐台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包厢的,必须先要和客人打好招呼待得到客人的同意后才能出包厢(必须和客人讲好离开的时间)。如果是窜台的必须要主动告知督察或公关,并在另一个包厢房卡上做好登记。
十. 在上班过程中,严禁私自点取酒水食品,点取任何东西都必须得到客人的同意,谢绝把东西拿出包厢。
十一. 在客人没有离开酒店之前不允许先行离开,如有特殊情况要先请示公关认可后再由公关和客人交涉。
十二. 当客人发服务费时,要随客人自愿,不允许向客人强求。
十三.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和同事之间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时,应尽量保持克制,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反应给公关或督察处。严禁发生大吵大闹及打架斗殴的行为。 十四. 爱护酒店物品及设施设备,不偷拿酒店任何物品。 十五. 拾金不昧,捡到客人物品时要主动还给客人,当客人不在时要自觉上缴到楼层领班处。私自偷拿客人物品钱财的,酒店将做出严肃的处理。
以上之规定各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的轻者罚款,产生严重后果的部门将做出开除处理。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一、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及国家法规。
二、上下班签“到,退”,准时参加例会,例会中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模式。
三、例会完毕后,所有公主认真做好分配房间清洁卫生。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聚餐或聚会)
五、上班时间内,不许东走西窜或和其他房间公主少爷在包房内、过道聊天嬉闹。
六、公主之间要相互团结,相互配合,不拉帮结派,不煽动是非,在工作中互相监督。
七、公主之间不能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八、每位公主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领导,执行各项工作,做到先服从后上诉。
九、公主必须严格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以公司的.利益为重,正确树立以公司为家的理想。
十、公主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对客人实行半跪式服务,正确运用本公司的包房服务流程。
十一、在公主轮房过程中,必须按照顺序轮排,做好公平、公正、公开。(点房除外)
十二、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客人不要公主的情况,先自己与客人交流,如在行不通的情况下,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反映,由管理人员与客人沟通后处理。
十三、在客人消费半小时内,因自身或公司原因自动离去,所值房的公主在无小费的情况下,可继续轮房。
十四、任何公主不允许有选择客人上房的权利,一经查实,直接轮房排尾。
十五、爱护公物,不侵吞公物、财务,不谋私利。
十六、不准在未经客人的同意下私自点酒水、小吃自用。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如导致客人不买单者,后果自负。
十七、所有公主不允许与咨客、客户经理等工作人员串通一气,在轮房、点房、订房上做手脚,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举动。一经查实,按规定重罚。
十八、所有公主必须明确点房规定:
1、必须在得知点房的第一时间内通知管理人员,需管理人员证实后方可进入。
2、在未通知管理人员之前进入包厢,按私自串房处理。
3、严禁公主以任何方式点公司的某组客户经理或酒水促销员。
4、不允许公主接受客户经理或酒水促销员直接点房。
十九、公主在包房内服务过程中应主动配合客户经理的工作,解决各种应急问题,并监督客户经理在包房内强行索取小费的行为,如有知情不报的,都以串通违规处罚。
二十、每日公主应准时到指定地点站位,站位前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遵守站位纪律。
二十一、站位期间内不允许超过两人以上休息(喝水、打电话、上厕所等),如特殊情况可向管理人员申请。
二十二、每日迟到者到公司后应提前向管理人员通知,未通知者轮房排尾。(有一定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者轮房排尾)
二十三、公主每月公休两天,遇病假以病历卡和正规医院发票为证(除此以外以事假算),方可休假。特殊原因,需书面请假并批复,违者处罚。
二十四、公主辞职提前半个月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辞职书,批准后允许离职,否则按违规处理。公主正常离职时,公司会按照一定比例退还业绩保证金。如非正常离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名公主所有押金和提成。
二十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1、不断学习并掌握包房内的系统服务要领,做到随叫随到。及时观察客人在包厢内的消费动态及进程,准确无误地向客人提供当时的消费情况,让客人明白消费。
2、认真做好值房过程中的各种服务,时刻保持烟缸、台面、地面的清爽干净。
3、准确无误地给客人点歌、点酒水。
4、及时控制包厢内音量的大小,让客人感受到从轻到重,从低到高的音乐旋律,并知晓一些基本调音知识。
5、在与客人沟通交流时,需要做到文雅大方、语调亲切、音量适度,能正确运用“晚上好,明白了,请稍等,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谢谢!”等礼貌用语,同时配合上手势,做到得体大方。
6、主动向客人敬酒,充分调节包厢内的气氛,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7、发现包房内有一些不正常的举动,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二十六、公主订房规定说明:
1、现任公主每人每月基本订房任务为三千元。完成任务之后,所有业绩将按照10%的奖励给予发放提成。未完成任务者,所未完成的任务将按照20%进行罚款。
2、公主业绩保证金为600元,未完成业绩的公主必须在次月的十五号将业绩保证金补齐,否则公司将对该名公主进行停房处理。
3、关于打折:公主订房无权利打折。要求打折的,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所打折房间只算业绩,不算提成。
二十七、公主每月的管理费为200元,须在每月的一号交齐,否则进行停房处理。
人员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迟到: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算迟到,迟到一次扣罚人民币10元。每月累计迟到3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早退:未经同意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每次扣罚人民币20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旷工:无论病、事假,或未经同意私下擅自调班不到岗,作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严禁频繁、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上网聊天、打游戏。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第一次视情节扣罚人民币50-200元,第二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上网聊天、打游戏,第一次扣发人民币5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规定,上报办公室,并扣发人民币50元。第三次不听劝告者,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6、业务工作计算机不得擅自装入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7、参加中心及所属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它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的第2、第3、第4条处理。
8、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凡因休假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病假:
病假在3天以内,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2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3天以上1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4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10天以上2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6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20天以上,当月只发基本工资。
2、事假:按每天50元从工资中扣除,每月事假不超过5天。经领导签字同意的事假,必须先冲低“年休假”。
3、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未休“年休假”的`员工每天按160元进行补助。
4、婚假: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出示结婚材料方可休假,假期7天。
5、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1、辞职:正常离职须提前1月递交辞职报告,未提前1月交辞职报告擅自不到岗者,作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
2、解聘:凡因发生重大事故使中心名誉或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被解聘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中心对被解聘人员不作出经济补偿;中心及所属公司在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中心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中心承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4、对下列情况之一,单位一次性补助500元:a.员工(或者员工的配偶)生小孩;b.员工(或者员工配偶)的父母去世;c.员工生病住院三天以上;d.员工因公受伤。
5、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结合中心实际,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从培训之日起一年之内,接受培训者不得提出辞职。(接受职业培训以自愿为原则)。
凡员工请假,必先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再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最后送办公室备案。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市气象服务中心,属于市气象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公司与员工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已经本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向该部门员工公布,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 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 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 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