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7 22:36:24 作者:QJ墨客

施工过程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的进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好施工总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典型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掌握扑救火灾初期的应急方法。特别要加强对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施工电源线的拆装必须统一由专业电工操作,杜绝乱扯乱挂的现象;员工食堂、宿舍等场所严禁用电炉子做饭、取暖,不得用“热得快”烧水,照明灯具、电热毯等必须定时开关,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

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外设立了吸烟区,不得在施工现场,库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在装饰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报告确定应红点保护噪声敏感点,对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实在实际施工管理中。

(1)施工申报

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1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a、施工噪声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有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对于有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离噪声设备附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降低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影响,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施工在此期间对周围的影响。

(3)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a、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事端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b、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4)其它噪声

a、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b、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c、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d、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1)公司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2)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噪声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工地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 米、出入口100 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 活完料净脚下清” 。

9、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 的原则。

12、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 渣土弃置许可证” ,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 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 ,距离操作人员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 、5 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 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 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 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 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 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 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 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 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 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 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 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 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 元/ 人,缺席者罚款100 元/ 人。

2、 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 元/人。

3、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 .1 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 .2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 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 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 元的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内,严禁抽烟,防止失火,发现工地上有烟头者,一次一颗罚款50元。

2、工地现场一天清扫一次,发现工地场面混乱不清扫者,一次罚款50元。

3、材料归类堆放整齐、合理、不浪费、不损坏,地上整排直钉、砂纸乱扔者罚款50元。

4、工地原则不能做饭、住宿,如需要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一天清扫一次。

5、上班时,中午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用电器插入插座时,必须连接插头,不可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实内外裸露线头必须包扎,临时电源线必须用双芯电缆,违者除整改外,一次罚款50元。

7、服从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监理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8、工地便器,展示牌,监理记录表等,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清扫一次。

10.有工作服、安全帽的,必须穿好衣服,带好帽子,发现不穿戴者,一次罚款50元。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10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召开工地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100元/次·人。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项。

(三)进度方面: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各楼栋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如实施中途遇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500元。

(四)质量控制方面: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质检员自检制度,对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必须上报甲方、监理,严禁私自处理。否则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3、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由于资料不齐全,造成工期延误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内业资料给甲方。违反本规定罚款200—1000元/次·项。

(五)成本控制方面:对施工过程中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

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费用增加。

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

罚款50—500元。

2、施工物料要求堆放整齐、有序,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3、施工场区严禁乱扔生活垃圾,要随时清理,严禁随地大便,工地厕所要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洁。伙房、宿舍等要有专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4、在工地出入口处设明显的企业形象标识,施工标识牌必须配备、安装齐全。

(七)财务制度方面。

1、项目部编制资金计划,根据成本计划,编制现金预算。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2、根据回款,项目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3、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擅自签订保函、担保合同文件、签署垫资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资金的;规避公司管理的。

4、项目所有的材料款有副总经理签字,在支付材料款时,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否则付出的款项由财务人员承担。

(八)其他:

1、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管理人员应积极安排,认真完成。不按时完成者,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每拖、超一天,对管理人员罚款500元—1000元。

2、对于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事故,要深刻分析原因,管理人员必须写出事故报告。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白话文·》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用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校学习,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公司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讨要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处罚。

6、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盗窃案件、火灾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警卫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卫消防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纪律,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做到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二、警卫值班时间应佩戴值勤标志,工作中不睡觉,不脱岗,不喝酒,不搞娱乐活动,不带外人闲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坚守岗位,大胆负责,对非场内人员出入工地要进行询问、登记,对闲散无事人员拒绝其进入工地。

四、熟悉场内各种材料、工具仓库、办公室、值班室情况,工人下班时警卫人员维护出场顺序,发现持物出门人员查明原因,做好处理工作,发现可凝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妥善处置。

五、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和材料出门验证制度,外来人员,车辆进场须进行登记并查验有关证件,非本工地采购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准进入现场。

六、加强对场内重点消防保卫目标巡视,冬季要加强对取暖用火管理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巡查。

七、警卫人员要熟悉火警电话号码,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技能,能正确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消防对报火警。

八、本制度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保卫消防组织实施,并执行监督。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

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

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备。

设施巡回检查一遍,人员操作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人人必须遵守,不组。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a)工程建设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为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商将制订“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作为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b)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总包商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环境。

c)以总包商确立的总体目标为导向,立足本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为业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产品而勤奋工作。

d)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珍惜员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不遭受损失。

e)自觉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材料设备,积极参与施工全过程的'建筑产品保护,自觉抵制一切损坏建筑产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f)发扬大工程大协作精神,增进员工之间团结协助的亲密关系,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确保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齐心协办携手共进。

g)积极参与创建苏州文明卫生工地的活动,创导良好的文明作业风范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一流员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为了有效地协调进场分包商及其所属员工的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建设员工基本守则”的贯彻落实,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总包商采用以下具体措施:

为便于总包对进入现场的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员与工人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公司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门进场后向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内容包括安全帽颜色的规定、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工号,便于总包的管理。

凡是在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只要未离开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总包统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称、姓名、工号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车间、部门。

3、现场带班人员范围本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4、现场带班工作范围内容和职责。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达到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全等部室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

生产、安全等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等部室报告。

4.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以及处理意见。

5、相关要求。

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

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对违章者进行现场帮教和现场整改。

5.5、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安全的生产环境。

5.6、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5.7、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经安委会研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款至辞退不等。

5.8、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9、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要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10、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11、由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6、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质[20xx]121号)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采用作业人员电子刷卡考勤+班组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作业人员进场1天内,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登记、核对作业人员个人相关信息后,发放实名制考勤ic卡。

三、所有作业人员均须参加刷卡考勤,刷卡每天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

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如有加班另加两次。

四、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本人刷卡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刷卡,违者双方各以旷工一天处理。项目部劳务专管员负责作业人员刷卡管理工作。

五、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忘记刷卡时,应主动在24小时内向项目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由劳务专管员开具证明。

六、作业人员刷卡后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应办好相关请假手续,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违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七、每天进行电子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记录核对,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与劳务专管员、班组负责人核实,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作业人员进出施工区拒不刷卡,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以上,且不主动与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并进行核对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并罚款30元。

九、考勤表按月编制,每月5日前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交项目经理、劳务专管员审核签字后,发放工资。

十、因人为因素造成刷卡设备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一、作业人员完成工作离开项目前,凭工资单退还“实名卡”,如“实名卡”遗失或损坏,赔偿“实名卡”工本费50元。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卫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物品及人员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相关人员及班组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工地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交接班时间为早上7:00,傍晚5:00。

4、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晚班要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次。

5、所有人员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全部停放于停车场相应位置,并摆放整齐,由门卫负责通知督促。如门卫人员擅自将上述车辆放入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元。

6、工地大门日常关闭,仅运输材料的货车或上级部门领导车辆方可通过大门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只有通过小门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外来办事人员必须由本工地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在大门周边范围逗留。

7、所有离开施工现场的货车,必须全部检查,外运材料必须有保管员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所有离开现场的人员,如果携带工具袋、工具箱,必须全部进行检查。门卫人员如违反上述情况,每次罚款100元。

8、日常检查或巡视中,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9、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附近的卫生环境。

10、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1、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甚至辞退处理。

12、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白天值班人员:xxx

晚上值班人员:xxxx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项目经理电话:xxxx

栋号长电话:xxx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乐好国际城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成品保护:。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3、玻璃、大理石等,要设警示标志加以保护。

(4)、环境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施工用具:。

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6)、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点存放。

(7)、安全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违章处罚:。

2、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

3、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责成当事人员清理现场。

4、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5、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

6、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

7、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

8、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

9、未按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意在施工场地内生火做饭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10、电工安装的临时插座及临时灯等未经批准不得乱拆乱移,违者罚款50--100元。

11、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备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严禁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塔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塔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

5:施工现场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施工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根据南京市和xx区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施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安保办或总务处备案。

4.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6.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无《临时出入证》者,门卫有权拒绝入内。

7.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8.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9.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和办公区域;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打闹;不得损坏公物、树木和草地;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办公及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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