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14篇)

时间:2023-12-25 19:03:31 作者:XY字客

通过计划生育,可以有效避免人口过多造成的社会资源压力和环境问题。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计划生育的优秀实践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借鉴和启示。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居民:

您好!岱前社区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十分拥护支持,对计生工作也很关心关注。真诚地感谢大家!由于计生编码的审批需要一个过程,直到最近才审批下来,所以社区计生工作前段时间尚未全面展开。但是对流动人口需要紧急办理的有关业务,社区一直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和办事处计生办,及时给予了办理。随着计生编码的下达,社区计生工作将陆续全面展开。

主要业务包括: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社区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4、积极开展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育方面的困难;

5、督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希望广大居民不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理解社区计生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和谐计生共同努力!

xx。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尊敬的计生家庭:

您们好!忠心感谢您的家庭对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和理解。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一、三查工作是计划生育部门的基础工作,作为计生家庭的育龄妇女按时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是育龄妇女的权利和义务。我镇决定于8月8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查服务,三查对象是已婚未落实结扎手术未满49周岁的育龄妇女。请您家庭中三查对象携带三查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或镇计生办参加三查,外出务工的育龄妇女请家人通知本人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参加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有效三查证明。

二、为了避免给您的家庭成员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请您的家庭成员中生育后未落实上环措施的人员到镇卫生院或大冶的各大医院落实上环措施,并将上环手术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特殊情况不能落实上环手术的请将医院的检查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

起到指定地点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共14项,其中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b超检查1项,孕前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新婚未孕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未孕夫妇。

四、育龄妇女每年参加一次例行妇科病检查是对自已负责,是对家庭负责,希望全镇20至60岁的育龄妇女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您自已的健康,从8月8日开始到规定的检查点免费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免费检查项目共4项。

五、我镇将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决定从即日起对20xx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如果您的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请您自觉到镇计生办按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将依法送交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真诚希望您的家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最后,恭祝全镇的广大计生家庭成员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百事顺心,万事胜意!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您们好,欢迎您来到碧溪苑社区居住!在元宵佳节来临之际,碧溪苑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向您及您的家人表示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流动人口的六项权利:一是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二是免费参加居住地的育龄妇女体检和孕前健康检查;三是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是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现居住地的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五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都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六是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对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流动人口的六项义务:一是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二是办理婚育证明时,有义务出示结婚证和提供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及生育节育情况;三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子女的《生育服务证明》,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四是到现居住地时自觉接受当地主管部门检验婚育证明和如实反映计生信息;五是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有就地就近落实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义务;六是流动人口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有需要帮助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

碧溪苑居委会联系电话:848****56。

碧溪苑居委会办公地址:xxx。

xxx。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居民:

您好!岱前社区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十分拥护支持,对计生工作也很关心关注。真诚地感谢大家!由于计生编码的审批需要一个过程,直到最近才审批下来,所以社区计生工作前段时间尚未全面展开。但是对流动人口需要紧急办理的有关业务,社区一直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和办事处计生办,及时给予了办理。随着计生编码的下达,社区计生工作将陆续全面展开。

主要业务包括: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社区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4、积极开展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育方面的困难;。

5、督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希望广大居民不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理解社区计生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和谐计生共同努力!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全区广大农民朋友们: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首先感谢您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配合、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也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我们善意地提醒您,在忙碌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计划生育。一直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发挥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把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对计划生育家庭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印制成“一封信”发放到您们手中,望认真阅读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一、奖励对象条件:

我区实施惠民政策的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家庭、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抱养的家庭、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二、奖励优惠政策:

1、法定奖励政策。

(1)根据《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即: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2)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60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720元奖励扶助金。

(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49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1200元或960元特别扶助金。

2、区定奖励和扶助政策。

(1)对农村独女户家庭,其女方年龄在49周岁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的,女方年满40周岁时,由政府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农村二女户家庭,当年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户1000元一次性奖励。

(3)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由政府给予每年1200元生活补贴。

(4)符合农村奖扶、特扶政策的,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金或特别扶助金。

(5)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的部分(30元/人)由政府出资,个人不在承担任何费用。女方年满40周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由一档提升到二档(城镇居民医保),其缴费差额由市区统筹予以补贴。

(6)因病住院治疗,除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报销外,另由政府按其住院报销金额的10%给予补助。

(7)身患重大疾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外,由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救助。

(8)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抱养的,由政府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扶助。(女方年满40周岁)。已按规定享受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不享受此项扶助。

3、区定的优先优惠政策。

(9)农村独(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贴息贷款,其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给予补助。

(10)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在施行节(绝)育手术时,由政府为其办理节(绝)育手术保险。

(11)农村独(双)女户女孩,报考区内高中的,给予25分的加分奖励;考入鄂州高中或一、二类大学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20xx元助学奖励;进入鄂州市“阳光班”的,除享受规定的政策外,每年由政府补助20xx助学金。

(12)农村独(双)女户的女孩以及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区内学校寄宿就读的,每年由政府给予500元助学金;符合国家寄宿贫困生活补贴政策的对象,继续享受贫困生活补贴。

(13)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优先纳入低保救助对象。已纳入低保对象的,在规定的类别中,按最高标准执行。对女孩不在身边、缺乏生活保障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a级范围。

(14)对不符合社会养老条件,但自愿到敬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30%由政府给予补助。

(15)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林局、水利水产局、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免费提供农业种植、养殖、农机等技能培训,免费扶持发展经济项目,免费推介就业。

(16)修建沼气池的,除按国家政策补贴外,由政府再给予500元补助。

(17)从事工商个私经营的,相关职能部门免收证照工本费。

(18)在审批宅基地建房时,区土地、建设部门免收相关证件工本费。

三、资格确认和审批程序为:

1、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资格确认审批并公布;。

5、符合条件对象与乡镇签订协议书。

四、奖励金发放办法:

1、区农业银行建立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2、省、市、区、乡镇四级奖扶资金以“直通车”方式存入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3、奖励对象领取奖扶金。

农民朋友们,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原则和程序确定奖励对象资格,对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奖励金,确保符合奖励政策的对象一个不少,不符合奖励政策对象的一个不多,欢迎您积极参与监督。

农民朋友们,我国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人口过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现在许许多多的家庭都尝到了计划生育的甜头,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旧观念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所摈弃,取而代之的是“少生优育全家福”、“少生快富奔小康”等新观念,愿大家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共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华容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

您们好!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街道全体职工向您和您的家人拜年了!真诚的祝愿您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财源滚滚、万事如意!同时,感谢您们多年来对我街道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的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流动人口的六项权利:一是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二是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是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四是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和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五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都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六是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对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流动人口的六项义务:一是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二是办理婚育证明时,有义务出示结婚证和提供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及生育节育情况;三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子女的《生育服务证明》,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四是到现居住地时自觉接受当地主管部门检验婚育证明和如实反映计生信息;五是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有就地就近落实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义务;六是流动人口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您在生活、工作中有什么需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如果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随时跟我们联系、反映(联系电话:),我们都会认真收集和听取,积极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20xx年西路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xx年,西路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育龄妇女的协作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街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对人员有变动的及时调整。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各级计生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的工作,并听取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实行计划生育回执单制度。

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服务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组织好“计生协会日”“人口日”等重大节假日和“协会成立纪念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性宣传教育及慰问活动,并做好记录及小结。因地制宜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板报、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及管理。充分发挥我街办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基础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帐、卡、表册相符、上报及时。有较高质量的报表分析,努力提高统计质量,确保20xx年内出生无漏报。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统计工作,并做好用药人员的随访工作及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情普查工作。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造册率98%以上,验证率95%以上。及时上报半年、全年报表及工作总结。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

1、要确保平台运转协调、运行通畅,保障信息交换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2、搞好信息采集、汇总、交换。社区在采集信息时要实事求是,项目齐全、准确;情况汇总要及时、完整;同时每月的上网登录的信息要登记,保存齐全。

3、交换信息,促进工作。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交换的信息运用于管理工作中,推动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认真做好清理清查工作。

完善目标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做到每半年全面检查考核一次。年内街道人口计生办对辖区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街道办对辖区育龄群众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要做到来一个登记一个,走一个注销一个。

流动人口管理混乱,影响我街办人口计生工作的难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认真搞好流动人口的清查整治工作。清查流动人口要做到街不漏项、项不漏户、户不漏人。

社区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要及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帐卡、档案并及时把漏登、漏统人员纳入管理,该发证的发证,该管理的管理。

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坚决杜绝违法生育行为。

七、积极做好上下各项协调实现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级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主动同公安、工商、派出所、城建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创建和谐社区,确保一方平安”的目标,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形成“流动有序,全程服务,管理有效,齐创繁荣”的良好局面。

人口聚集地,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以及技术服务管理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优质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和规范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我镇制定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则:。

一是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流动。

人口工作形势,指导乡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对流出和流入人口的数量、避孕节育措施、妇检、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五是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网络交换平台,将流出、流入的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妇检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流出、流入地计生部门发送和反馈。

**镇计生办。

20xx年三月四日。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根据xx镇党委、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村两委会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度工作计划如下:以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活动为抓手,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率为目标,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在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和推进便民维权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推动全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手段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保健水平。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推广“一站式”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基础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对流出人员要建立联系制度和承包责任制,实行适时随访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登记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上门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员要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查验和催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状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及儿童的帮扶慰问工作,为农民工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提高市民化服务水平,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

六、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利用春节、秋忙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际,对流动人口进行集中清理清查,对流动育龄人口的来源、流向、分布以及婚育、节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对辖区租住房进行地毯式清查,消灭死角。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培训,提高统计质量。不断提高信息交换的数量和质量。为努力提高我村计划生育微机信息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xxx镇xxx社区村民委员会。

20xx年1月1日。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年初在村两委的高度重视下,将计生工作作了调整,党总支书记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设立两委、蹲点、组长网络化格局,在16个组内分别配备了计生联络员。重新调整了流动人口计生专干。

我村范围大,分布广,为此将全年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作了细致的安排:

2.我村流入人口多,范围大,信息采集难度大,定期做好流动人口清理工作是必然的,实行每月一小清,一季度一大清,对采集的信息立即建档,按时进行网上交流。

3.按时开展孕环检,定期开展访视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孕环情检查,两次访视工作。

4.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对流入我村的流入人口有需求的全部实行免费发放药具。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工作。

5.对建档后的流入人口,及时核查信息,及时变更信息,实行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互动,按时完成网上信息交流反馈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强化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及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房屋租凭规定,自觉申报登记并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2、全面摸清全村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用工较多单位底数,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3、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发现的流动人口违法闲散人员,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村与企业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得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四、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管理。

我村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芳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地居民实行同等待遇。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是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村定期开展育龄妇女座谈会,发放宣传品,利用协会网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宣传、计生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指导。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承诺书

七、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八、热情指导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服务站提供的免费避孕节育和“双查”等服务,主动上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人口计生局流动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我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特制定二零一二年度景洪市职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一、承诺人(学校校办企业负责人、租住学校校舍人员或承建学校校舍的施工单位)在办理其所属人员子女入学(园)手续时,主动向学校交验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有效证明的,将按《条例》规定限期办理。

二、承诺人将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出现违法生育,自觉接受属地计生部门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三、学校要加强本单位出租房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监管,即使向属地计生部门通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情况。对本单位范围内流动人口家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

四、学校要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用工情况监管,对来学校打工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对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向流入地提供信息并及时查验寄回的各种证明。

学校(公章): 承诺人:

负责人: (签字盖章)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汕头市龙光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乙方雇用、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对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敦促她们在被招用当月底前到所属辖区的乡镇、街道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不办理者及时予以解雇或劝离。如违反规定,乙方愿意接受相关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乙方每半年组织所雇用的流动已婚妇女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她们落实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

三、定期如实填报《项目部雇用流动育龄名册》,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甲方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果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用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甲方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罚。

甲方:汕头市龙光建设有限公司(章) 乙方:汕头市龙光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人: 海滨路中段综合改造工程(章)

责任人:

2015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全区广大农民朋友们: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首先感谢您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配合、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也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我们善意地提醒您,在忙碌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计划生育。一直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发挥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把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对计划生育家庭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印制成"一封信"发放到您们手中,望认真阅读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我区实施惠民政策的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家庭、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抱养的家庭、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1、法定奖励政策。

(1)根据《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即: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2)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60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720元奖励扶助金。

(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49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1200元或960元特别扶助金。

2、区定奖励和扶助政策。

(1)对农村独女户家庭,其女方年龄在49周岁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的,女方年满40周岁时,由政府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农村二女户家庭,当年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户1000元一次性奖励。

(3)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由政府给予每年1200元生活补贴。

(4)符合农村奖扶、特扶政策的,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金或特别扶助金。

(5)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的部分(30元/人)由政府出资,个人不在承担任何费用。女方年满40周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由一档提升到二档(城镇居民医保),其缴费差额由市区统筹予以补贴。

(6)因病住院治疗,除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报销外,另由政府按其住院报销金额的10%给予补助。

(7)身患重大疾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外,由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救助。

(8)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抱养的,由政府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扶助。(女方年满40周岁)。已按规定享受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不享受此项扶助。

3、区定的优先优惠政策。

(9)农村独(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贴息贷款,其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给予补助。

(10)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在施行节(绝)育手术时,由政府为其办理节(绝)育手术保险。

(11)农村独(双)女户女孩,报考区内高中的,给予25分的加分奖励;考入鄂州高中或一、二类大学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20xx元助学奖励;进入鄂州市"阳光班"的,除享受规定的政策外,每年由政府补助20xx助学金。

(12)农村独(双)女户的女孩以及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区内学校寄宿就读的,每年由政府给予500元助学金;符合国家寄宿贫困生活补贴政策的对象,继续享受贫困生活补贴。

(13)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优先纳入低保救助对象。已纳入低保对象的,在规定的'类别中,按最高标准执行。对女孩不在身边、缺乏生活保障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a级范围。

(14)对不符合社会养老条件,但自愿到敬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30%由政府给予补助。

(15)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林局、水利水产局、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免费提供农业种植、养殖、农机等技能培训,免费扶持发展经济项目,免费推介就业。

(16)修建沼气池的,除按国家政策补贴外,由政府再给予500元补助。

(17)从事工商个私经营的,相关职能部门免收证照工本费。

(18)在审批宅基地建房时,区土地、建设部门免收相关证件工本费。

1、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资格确认审批并公布;

5、符合条件对象与乡镇签订协议书。

1、区农业银行建立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2、省、市、区、乡镇四级奖扶资金以"直通车"方式存入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3、奖励对象领取奖扶金。

农民朋友们,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原则和程序确定奖励对象资格,对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奖励金,确保符合奖励政策的对象一个不少,不符合奖励政策对象的一个不多,欢迎您积极参与监督。

农民朋友们,我国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人口过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现在许许多多的家庭都尝到了计划生育的甜头,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旧观念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所摈弃,取而代之的是"少生优育全家福"、"少生快富奔小康"等新观念,愿大家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共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华容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xx。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级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主动同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认真搞好流动人口的清查整治工作。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城不漏街、街不漏店、店不漏人。各级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要及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帐卡、档案并及时把漏登、漏统人员纳入管理,该发证的发证,该管理的管理。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流动人口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各级要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孕情普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今年我们要严格按照市《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参照有关市“双居工程”试点工作的做法,认真做好“双居”试点的创建工作。

1、要确保平台运转协调、运行通畅,保障信息交换工作顺利进行。

2、搞好信息采集、汇总、交换。流动人口部门在采集信息时要实事求是,项目齐全、准确;情况汇总要及时、完整;同时每月的上网登录的信息要登记,保存齐全。

3、交换信息,促进工作。县、乡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交换的信息运用于管理工作中,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20xx年以来,我村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村”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村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村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了工作方针,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村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村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村村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我村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村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村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村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村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在各村民组,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上千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村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派出所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村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全年全村共举行各类培训班4次,参加培训人员5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村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村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我村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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