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模板18篇)

时间:2023-11-30 10:40:35 作者:飞雪

读书心得有助于培养批判性思维、审美能力和文学素养,提升自己的人文修养和综合素质。下面是一些引人深思的读书心得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思考。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一次偶然机会,我听闻郁达夫与我所喜欢的日本作家太宰治有些相似,之前的我只听说过他,却不曾了解过,这也借机去读了他的著作《沉沦》。

我本人说实在的,一向是个极度悲观的人,也有一段时间堕落过。不是为了此文或者虚荣附和之词,而是真真切切的那样,我想不只是我,每个人多多少少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深深痴迷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我也喜爱陈懋平那样的随性,独特,欣赏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被王朔的言语拉住久久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说话,也为韩寒的率真睿智幽默而疯狂过。我爱他们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爱他们的自然和坦然。

而郁达夫他本人不仅具有上述特质,了解他后,倒觉得在他身上的那种自卑,甚至世人口里的负面情感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最真诚的东西,比起那些华丽的辞藻我更爱这份赤裸裸的坦诚,我也努力着不受这人情世故的影响,在我青春的最后时光保留着自己的真心。我以我全部的勇气承认,我是爱他的,也爱他的《沉沦》。

关于《沉沦》,有人说是他自己人生部分时间的写照。他像太宰治那样把自家生前认为所犯过的罪孽通过滴血的笔尖公之于众,不同的是,太宰治是渴望得到爱的,极度敏感的,最后以自缢的方式离开了人间。

我看到很多人压榨这部作品,论它登不上大雅之台。每个人都需要面对自己的罪孽,不要逃避,你我生来是人,便注定了不完美。而郁达夫则将这份罪恶写出来,表达了他对国家富强的希望。可我受到最大的震撼是他写出的那份主人公真诚,孤独,抑郁之甚。我们生活中难免遇到起起落落,坎坎坷坷,请你直面,珍惜当下吧,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生活。

只要你是开心的,你看到的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部作品在我看来,非要我像用应试教育的模式写读后感中心思想,我想、我说不了太多,现在市面上的一些作品和这些经典比起来,少了时间的那份韵味,少了历史的醇香。《沉沦》更适合你去静静反复品读,将郁达夫先生书中的自然环境去想象,去试着融入进去,你可以在脑海中,参与到他的生活中,读他读过的诗,看他看过的风景,走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痛苦,也可以痛苦得很高尚阿,孤高而卑劣,这就是沉沦的主人公的特点。我没有想传播负能量,不管这本书写的是不是郁达夫自己,我依然想让大家去看这本书,理解这世界上有一些人真的过得比你们痛苦多了,然而往往那些痛苦都是他们自己心里给予自己的一份礼物,也正因为这份礼物,给了他们全然不同的人生,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比我们差,相反,他们虽像玻璃易碎,却有着坚不可摧的人格特质。你若不理解,也请尊重!

我也看了他的些许其他作品,可只有《沉沦》和我口味,为我所爱,任何一部著作,都有它留在这世上的理由,我想,对于《沉沦》来说,最好的理由不过是它可以刺激当下年轻人珍惜现在有的一切,不怕你堕落,不怕你有灰暗时期,怕的是你不敢面对自己有些肮脏的一面,或者,你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着那些青涩和傻气,而成为了真正的“沉沦”者。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梦想的力量》读书心得感触

《梦想的力量》这篇课文主要写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这了实现给“非洲的孩子修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这一梦想,而懈努力,终于在许许多多人的帮助下,瑞恩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这篇文章中,我对许多句子感触很深。比如:“成千上万的孩子因为喝了受污染的水死去了。”我的体会是:“成千上万”一词表示数量多。这句话表明因缺少干净的饮水而给非洲儿童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对于“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的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段话与前面瑞恩在第一次捐钱时听募捐者项目的负责人说挖一口井得要200元时的表现形成了对比,从“兴奋”到“坚定”,表现了瑞恩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通过筹齐打井的200元,已经迅速长大了。“一声不吭”表明了瑞恩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了买钻井机的难度。这句话表现了瑞恩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一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论语》读书心得感触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雷锋日记》读书感触心得

假期的时候,老师送给我一本书——《雷锋日记》,它是我读的第一本“红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那本《雷锋日记》,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雷锋叔叔在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五日写的日记。那天是星期日,雷锋叔叔没有外出,却为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记的末尾,他写道:“今后要少说多做。”

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件事情:那天有事,要我管理开放班级的纪律卫生情况。快放学了,我叫同学们去捡地面,正常是组长捡前面,我就没有去捡,后来,看组长捡的很吃力,我才去帮着捡。我觉得我应该像雷锋叔叔那样,永远记住那两句话: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今后,我也要做些日常的、平凡的、细小的工作,少说漂亮话。

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发现之旅》读书心得感触

原本只是抱着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对于自然探险,我不能说很热衷,但是自己很喜欢自然风景,喜欢一部分样貌还算温和的生物,而对于部分不洁或者凶猛的动植物是比较排斥的。及至阅读前几个章节,我已经开始慢慢欣赏探险者们所保留下来的杰作啦!那个时候,大部分能够以博物研究作为爱好的人源自上层的贵族,不乏资金,所以甚至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参加旅行探险。当然时至今日,也还是有真正的爱好者愿意“以身相许”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探险者是费迪南德-鲍尔,他是挑战者号上的随船画家,以其精湛的笔艺留下诸多精美的动植物作品。他对植物的绘画不仅包括整体图,更包括了花朵、种子等细节图,如果书中那么多颜色逼真的作品真的都是出自那个年代(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再次赞叹!想象一下,他们对于很多动植物的记载,限于时间和繁多的种类,最初只能留下大致轮廓,航行结束后的整理过程中才能完成终稿,如果不是凭借完整仔细的观察记录,有条理的收集,这些作品实在难以完成。而鲍尔却完成得那么出色!

另外一位让我记忆深刻的博物学家是华莱士。虽然达尔文是我们从小到大熟知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我却看到另外一位同样对自然选择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学者。当然达尔文也没有做得如何不够风范,只是我欣赏华莱士对于名利的淡泊,后来他的植物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谁还在乎首创者的名号呢?或许不在其位,不能感受他们的豁达吧。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发现之旅》读书心得感触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曾国藩家书》读书心得感触

《曾国藩家书》是曾国藩的书信集,成书于清咸丰年间19世纪中叶)。《曾国藩家书》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3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3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近1500封。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是曾国藩一生的主要活动和其治政、治家、治学之道的生动反映。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到,挥笔自如,在平淡家常中蕴育真知良言,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尽管曾氏留传下来的著作太少,但仅就一部家书中可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从而赢得了“道德文章冠冕一代”的称誉,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尊精神偶像。

曾国藩是晚清一位极具争议的人物,既有“中兴第一名臣”的美称,又有“卖国贼”的恶名。近百年来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褒贬不一。但是无论是欣赏他的人还是鄙视他的人,都对他所撰写的《曾国藩家书》推崇备至。时至今日,民间还流传着“为官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的说法。而《曾国藩家书》也不仅仅是一部记录家常的书信集,还是一部蕴含着为人处世、持家教子的人生智慧书。家书一部,修身、齐家、治国,用心良苦!戎马卅年,立功、立德、立言,光耀后世!在当今社会,教子成材一直是困扰天下父母的最大难题,很多孩子因为成绩不好就会被贴上“笨小孩”的标签。一百多年前的曾国藩,小时候也被看作是不会读书的“笨小孩”。

公元1825年的一个夜晚,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正在点灯苦读。此时这户人家的房梁上趴着一个贼,他就打算等这户人家的灯都熄了,趁着黑灯瞎火他好下来偷东西。这主意是没错,这想法也没错,可问题是底下读书这孩子他特别的笨。他在底下背《岳阳楼记》,磕磕巴巴就是背不下来。倒腾来倒腾去,十几遍下来小偷都基本上会背了。这个小偷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噌”的从房梁上跳下去了,劈手把他手里的书夺过来,往那个桌上一扔:“瞧你个笨样,你说这文章有什么难背的?”小偷一张口,就把《岳阳楼记》背了一遍。说完了袖子一甩满脸激愤地扬长而去,东西也不偷了。很遗憾,我们不知道这个聪明的贼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幸的是,我们知道这个笨小孩他叫什么名字,他当时名字叫曾子城,这个名字大概我们都不熟,但他后来改了个我们都特熟的名字,就是曾国藩。

《发现之旅》读书心得感触

我记忆里第一次被人问梦想,是在幼儿园,当时我回答的是科学家,因为那时候,我以为科学家是这个世界上拥有知识最多的人,我以为所有科学家都无所不懂。

这些人的一个共同吸引点就在于,他们流芳百世的故事丰富生动,角度多样,还原了一个多面手的性质,对于苦心钻研某个学科并成为高智商低情商的geek们,只有谢耳朵的蠢萌属性在我眼里能被称之为可爱,而那些见闻广博的伟人们,他们的人格才是健全而有趣的。

直到后来,我习得一个词,叫“博物学家”,他们钻研地质学、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等各类学科,如果凑巧被设定得好,或许还能精通艺术,懂点音乐,或是美术雕塑,一想到能和这样的人做朋友,这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啊!

那一刻我发现,我小时候所说的,想成为的“科学家”,或许该叫做“博物学家”更加准确。

譬如达尔文。

初识达尔文,就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是通过生物书,“自然选择”这四个字几乎就像《圣经》一样印刻在所有学生物的孩子的脑子里,但除此以外大概也没有更多信息。我们在生物书里提到的达尔文是一个天才,颠覆了神学的观点,冲击了自然科学的世界,仿佛这种头脑和勇气都是与生俱来。

可越是这般迷信崇拜,我就越是喜欢《发现之旅》里那个可爱的角色。

“当小猎犬号从普利茅斯港出发时,达尔文才二十二岁。这个来自中上阶级的青年,放弃了在爱丁堡习医的学业,刚从剑桥拿到一个二流的神学学位,准备成为圣公会教师,到安静的乡村教区服务,虽然他对自然史很感兴趣,尤其对甲虫的研究抱持着极度的热忱,也认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界友人,但当时并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年轻的达尔文即将成为史上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之一。”

所以,年轻的时候,其实达尔文并不是一个人生赢家,父亲让他继承医学,他半路辍学,后来混到一个神学学位,他也就这么将将就就的准备从业,他并不是天才,就像所有年轻人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天命在哪里,在那个年代,科学家是一个无法养活自己的职业,大多数人只能做业余爱好者(书的后记里写的),年轻的达尔文在当时并没有下决心走这条可能让家族蒙羞的险路,或许这才是最正常的剧本。

《雷锋日记》读书感触心得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书中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

雷锋在未满7岁时就成了孤儿,是被六奶奶收养了,在小时候,他想过和解放军一起走,可因年纪小了而未能如愿。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过交通员,后来又参了军。

雷锋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而且他非常喜欢读书。他常常帮助战友补习知识,替战友小周往其家中寄钱,为战友缝补衣服。人们曾说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还曾为丢了车票的妇女买了车票。在他的日记中曾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叔叔这样要求自己,他做到了!直至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可是,雷锋叔叔在指挥一次倒车中不幸被一根晾衣服的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当时他年仅21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那“螺丝钉”般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我们要向他学习,严于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