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赁责任合同(通用16篇)

时间:2023-12-15 11:21:03 作者:ZS文王

租赁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责,避免纠纷的发生。需要了解一些租赁合同的模板吗?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

机器租赁责任合同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联系人: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下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复印机供乙_使用,品牌为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底数为_________张。租期为________年或以上。如乙_提前退机,乙_须付甲方人工、车费及复印机损耗费_________元。

二、乙_须付机器押金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甲方风险抵押金,租期满后甲方退回乙_押金。

三、租金计算:当月复印量在_________张内,收底金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张以上的复印数按_________元张(超出部分)。每月结算一次(以签订合同日期为结算日),如乙_不按时付款或有意拖款,甲方有权收回机器并不退回押金。

四、在出租期间,甲方必须负责机器的正常运转、维修及碳粉耗材,有问题随叫随到。乙_负责纸张,乙_不得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如造成机器损坏,必须由乙_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造成的损失,由乙_自负)。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违约按有关法律予以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付款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_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_单位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违约责任全文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坐落于商服楼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期满后,甲方将该商服房收回,此合同失效,如果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二、楼房年租金:大写:元(小写:

元)。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经营用房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建筑物内无公共部分,如情况不属实,甲方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出租后乙方负责内部其它装饰费用,承租期满后,甲方不退赔乙方的装饰费用。

四、房屋到期后乙方有权拆除室内乙方自行装饰的物品。

五、本协议签定后,该商服房发生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负责,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六、本商服出租期间,甲方有权对该房的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承租该商服期间,如给该商服房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价包赔给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进行非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封。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楼房结构。

3、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总之,因房租租赁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依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小编特别提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如因房屋租赁纠纷而涉诉,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利益。

【延伸阅读: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房屋租赁、土地租赁、设备租赁等等双方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只有签订了租赁合同,彼此之间的租赁行为才能够受到约束。在合同里面必须要有违约的条款,双方才会履行好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欢迎大家参考。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

元。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迟延10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

元。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某公司与一建筑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给建筑公司使用,某公司应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建筑公司指定地点,建筑公司应支付某公司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为每月3万元,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费用计算截至到某公司收到建筑公司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为止,且以建筑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开停工单为准,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还约定,建筑公司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20天,某公司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建筑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50天,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建筑公司另外支付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28天折算。

某公司起诉称,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建筑公司尚欠**万元租赁费未付,且超过合同约定的50天,还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请求判令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11万元、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建筑公司应诉称,己方已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向某公司发出结算通知,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亦表明其已经收到通知,因此,己方不存在违约,某公司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该先行结算并可对结算后的争议部分提出主张,但某公司拒绝结算,因此逾期结算的责任应该由其承担,己方并不违约。请求判定己方并无违约行为,驳回某公司诉讼请求。

根据法院审理,经历一审及二审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某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约定,租赁费应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而在本案中,双方是否结算并非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之前提条件,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某公司租赁费****元尚未支付,其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及时向利亚达公司支付租赁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判决建筑公司给付某公司租赁费****元;

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能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能为法律所承认与保障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未成立,或被撤销,则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为法律确认与保护,则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违反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判决首先要确认的法律关系。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再确认合同是否约定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已经约定,建筑公司支付上一月租金的义务要在每月10日前履行,在此,双方并未针对租金的实际履行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尤其是建筑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的“结算”行为更无体现。因此,建筑公司擅自添加“结算”过程即是要单方面修改合同,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此修改行为无效,不能作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有效条款。某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筑公司适时支付租金。

由此可见,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主体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工程变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中涉及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协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本案中,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了两种情况,某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是依据“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以此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较大。而建筑公司请求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这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的情形。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依照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另一合意,即“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以较少的比例支持了违约金的支付。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价款。若因价款不能支付或支付不及时造成租赁物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出租人又不能提供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租赁物,对违约做出补救措施,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或终止融资租赁合同,或对延迟交货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执行完毕,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及时接受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或接受其他形式担保的,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出租人应将抵扣租金后剩余的租赁保证金返还承租人,或解除担保。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二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并检验租赁物,“承租人享有与领受租赁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无权终止撤消买卖合同。因承租人未及时行使接受租赁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人按融资租赁约定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赁物转让、抵押、拍卖等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租赁物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保险而未投保的,承租人应就应保未保而未能获得的赔偿额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足抵偿应付租金额的,出租人有权追偿。超出部分,承租人可请求返还。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并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不负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承租人有义务并在向法院申明的同时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负担的义务。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总之,因房租租赁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依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小编特别提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如因房屋租赁纠纷而涉诉,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利益。

租房合同范本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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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简易版

劳动合同书范本2016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___路__弄__号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200x年x月__日起至200x年x月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优惠至每季____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

全装修房一套,含:上菱冰箱一台、彩电两台、奥克斯空凋一台、家具一套、淋浴器一只、煤气灶一只、脱排油烟机一台等。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__元。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某公司与一建筑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给建筑公司使用,某公司应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建筑公司指定地点,建筑公司应支付某公司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为每月3万元,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费用计算截至到某公司收到建筑公司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为止,且以建筑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开停工单为准,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还约定,建筑公司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20天,某公司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建筑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50天,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建筑公司另外支付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28天折算。

某公司起诉称,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建筑公司尚欠**万元租赁费未付,且超过合同约定的50天,还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请求判令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11万元、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建筑公司应诉称,己方已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向某公司发出结算通知,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亦表明其已经收到通知,因此,己方不存在违约,某公司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该先行结算并可对结算后的争议部分提出主张,但某公司拒绝结算,因此逾期结算的责任应该由其承担,己方并不违约。请求判定己方并无违约行为,驳回某公司诉讼请求。

根据法院审理,经历一审及二审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某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约定,租赁费应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而在本案中,双方是否结算并非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之前提条件,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某公司租赁费****元尚未支付,其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及时向利亚达公司支付租赁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判决建筑公司给付某公司租赁费****元;

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能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能为法律所承认与保障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未成立,或被撤销,则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为法律确认与保护,则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违反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判决首先要确认的法律关系。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再确认合同是否约定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已经约定,建筑公司支付上一月租金的义务要在每月10日前履行,在此,双方并未针对租金的实际履行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尤其是建筑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的“结算”行为更无体现。因此,建筑公司擅自添加“结算”过程即是要单方面修改合同,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此修改行为无效,不能作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有效条款。某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筑公司适时支付租金。

由此可见,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主体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工程变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中涉及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协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本案中,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了两种情况,某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是依据“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以此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较大。而建筑公司请求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这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的情形。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依照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另一合意,即“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以较少的比例支持了违约金的支付。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价款。若因价款不能支付或支付不及时造成租赁物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出租人又不能提供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租赁物,对违约做出补救措施,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或终止融资租赁合同,或对延迟交货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执行完毕,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及时接受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或接受其他形式担保的,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出租人应将抵扣租金后剩余的租赁保证金返还承租人,或解除担保。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二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并检验租赁物,“承租人享有与领受租赁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无权终止撤消买卖合同。因承租人未及时行使接受租赁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人按融资租赁约定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赁物转让、抵押、拍卖等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租赁物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保险而未投保的,承租人应就应保未保而未能获得的赔偿额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足抵偿应付租金额的,出租人有权追偿。超出部分,承租人可请求返还。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并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不负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承租人有义务并在向法院申明的同时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负担的义务。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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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租房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甲方责任

根据《_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________。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________。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________。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书。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乙方因业务需要,特向甲方租赁场所内广告位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

意达成如下协议。

广告位位于:______。

广告牌共个,每个平方米。

安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

付费:租金/个______年。

签订协议之后,甲方将在安装完毕后开始付款。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后经乙方验收合同,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1、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广告,如有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广告位的使用权,并保留追诉权。

2、广告牌在租用期间,如遇政府政策需要,或拆、改建及不可抗力事故等而使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的,甲方需无条件延后或更改地址,地址由乙方选择确定。

3、甲方负责对广告框架及内容保护,并保持清洁,及时清楚其它广告等覆盖物或字迹,不得影响美观度。

4、甲方负责保证灯箱供电正常,夏季:至若少于上述供电时间,每少1小时,甲方需按2元/个的标准补偿给乙方。

5、若灯箱损害,或覆盖其它宣传广告,甲方需在48小时之内清除,否则每超出24小时,甲方需按50元/个的标准补偿给乙方。

6、协议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对该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优先权。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协议履行地为市构。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责任合同

20xx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油罐车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人将1辆油罐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架号:____________。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为4500.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油品运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负。

六、违约责任。只要承租人租车,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合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型?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_____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_____。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_____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_____,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租赁的合同

合同号码: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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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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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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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责任合同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派出所(签章):。

出租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场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煤场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坐落在的煤场一处,煤场内的建筑物以及设备有要用途是存煤、选美、销售煤炭等,如果乙方想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变使用性质。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煤场作为经营煤炭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非法经营给煤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煤场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如有改变需求,需要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租赁期到,所有建筑物和设备在合理损耗范围之内,由甲方检验后,乙方方可撤离。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与年月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为年。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煤场。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煤场的,则应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处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3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该煤场年租金为)。

3—2租金按阶段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元(),场地建筑物、设备等交付乙方后,且能正常运作后,付元()。

第四条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间,使用该煤场所发生的水、电、暖、通信、空调、有线电视、卫生费、安全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4—2甲方负责此煤场与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村民及其他政府执法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该煤场地磅检验校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4合同生效日之前,该煤场的一切债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5—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双方互不承认相关赔偿责任:

(一)该煤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

(二)该煤场因社会公益事业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煤场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四)该煤场由于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由乙方之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6—2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不得把煤场再次转租他人。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7—1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8—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力、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8—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促进xxxx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xxxx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xxxx饭店坐落于洪湖市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xxxx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万元/年。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乙方租赁xxxx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

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

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

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年月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洪湖市xxxxxxxx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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