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备课组评选细则(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2 10:33:59 作者:飞雪 2023年备课组评选细则(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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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组评选细则

为了增强教职工的集体观念,优化学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行优秀班组的评比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五、评出的优秀班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一、环境卫生(40分)。

1.寝室布置。

寝室布置为宿舍评比的必要条件,凡未进行布置的不得被评为“四星”以上,且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2.卫生情况(4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叠被子,一人次扣5分;被子叠放不整齐扣2分;。

(2)未扫地,扣10分;未倒垃圾、厕纸扣5分;。

(3)从楼上向下扔杂物,一人次扣10分;。

(4)将饭菜带入宿舍,一人次扣10分。

二、遵守纪律(3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按时起身、按时早锻,一人次扣5分;。

(2)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室内有嘈杂声,或做其他事情,每(人)次扣5分;。

(3)擅自离宿,擅自带外人留宿,一人次扣10分;。

(4)情趣低下,说粗话、脏话,看格调低下或与学习无关的书刊,一人次扣5分;。

(6)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一人次扣10分;。

(7)在宿舍区内调兴打闹、打球,一人次扣5分;。

(8)不服从舍管处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检查,一人次扣5分;。

三、安全保卫(10分)。

(1)因安全意识薄弱,造成失窃现象,扣10分;。

(2)不及时关锁门窗、橱柜,每次扣5分;。

(3)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履行相关手续者除外),一人次扣5分;。

(4)随便乱拿他人钱、物,一人次扣5分;。

(5)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向舍管处管理人员或老师汇报,扣10分。

四、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0分)。

(1)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2)不节约用水,不及时关好水龙头,每次扣5分;。

(3)不节约用电,不及时关灯,每次扣5分。

五、若有其他违纪行为,比照上述规定扣分。

六、有下列违纪情况的,除扣分外,取消住宿资格:

(1)晚上擅自离宿外出的,擅自带外人留宿的;。

(2)翻越围墙、铁栅栏的;。

(3)偷窃他人钱物的;。

(4)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打火机等明火的;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设备的;。

(5)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6)打架斗殴的;看不健康书刊的;在宿舍宣扬凶杀、迷信、淫秽色情等不健康思想的;。

(7)一般违纪累计达到三次的。

七、检查记载表由值日组长检查前到舍管处领取,检查结束交舍管处,舍管员每天第一课将前一天的汇总表(具体写明扣分原因)交政教处。

班组评选细则

为加强学生干事工作,科学评价学生干事的工作业绩,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干事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努力认真完成正部长、副部长交代的任务;。

(二)及时向正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三)对部门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

(四)维护团总支宣传部声誉,执行团总支宣传部决议。

班组评选细则

(一)开展每学年“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的评比,主要从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评选出的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校学生会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具体方式有——红榜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的人员可以成为其竞选副部长、部长的依据之一。

(二)优秀干事评选分为月度优秀干事和年度优秀干事,“月度优秀干事“人数为每月每部门3个,‘年度优秀干事”为每学年每部门1个。(月度、年度优秀干事的名额经主席团同意可给予一定的增加)。

(三)每个月份,各个部门依据本月部门工作量及工作成效,由监察部监察各部门的专人或小组递交的监察资料中选出5名,再参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从其中选出3名作为正式候选人。部长推荐时应从整个校学生会本月的工作情况宏观考虑,保证候选人的优秀度;若部门中有部员未被提名为候选人,也可通过填写自荐表形式自荐,监察部再跟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最终由各部长主持部门成员对四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总数前三位即为该月月度优秀干事。

(四)评选具体步骤:

1、监察部须设专人或小组记录和监察各部门成员平时表现情况,记录时尤其要记录活动中的重大突出表现(或失误),以作为各部长推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2、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日各部门必须确定优秀干事候选人推荐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在三天内到监察部填写相应资料;逾期推荐视为无效。自荐的部员在当周周一内到监察部领取自荐表,填写相应内容并在第二天送交监察部,逾期无效。

3、当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五开始至下一周周三各部成员对本部门“月度优秀干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由各部门部长主持,监察部监察。投票结果由各部部长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监察部评优投票由主席团成员主持,投票结果由主席团成员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

4、取各部门得票总数前三位为该部门该月“月度优秀干事”,并设立“个人风采展”。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校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比例。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7—8个)。

二、评选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分数高者为先进。综合得分组成如下:

1,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乘以比值20%,为该单位得分;。

4,主席办公会评议,占总分的30%;。

5,加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奖励另外加相应分数。三、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主席办公会。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学校将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陈岚校长任组长,魏斌书记任副组长,王晓云、顾良、乔青山、顾晓晴、夏永英、陆素霞六位同志为成员。学校文明办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

第十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否决条件:

(一)教职员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员工有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三)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教职员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教职员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员工中产生。

第十三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文明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申报表。

第十七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在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学校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文明办,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xx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xx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教案评选细则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需要准备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总的组织纲领和行动方案。怎样写教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教案评选细则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1、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5、学校举办优秀教案展示。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2、参评教案;

3、授课选用教材;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1、优秀教案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工会先进评选细则

学校工会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工作,鼓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出部分本年度表现优异的教职工:。

一、评选对象:。

全体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奖项:。

(一)敬业奖:。

1.年龄阶段在35周岁以上的教师。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起到激励、榜样作用的教师。

3.教学效果优良。

(二)活力奖:。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

3.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活动,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4.教学效果优良,成绩明显。

1.年级组内民主推荐:敬业奖1名,活力奖3名。

2.学校中层推荐若干名。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政工及工会委员、教师代表集体联评。

4.将联评结果上报学校领导组复评,确立最后名单并公布结果。

注:非语数教师按照班主任助理分到各年级组评比。

干事评选细则

1.评定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团队配合情况、考勤情况、危急应对情况。

2.能按时参加每次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胡乱喧哗;开例会时能极参加讨论,为工作献计献策。

3.评选标准:对外联部有突出贡献者,在各方面工作中有较好成绩者,并能遵守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起到一名学生干事的表率作用。

4.产生办法:依照本学期考核记录,由本部部长初步审定提名,再由本部干事投票选举产生优秀干事。

二.具体采用加减累分制,起评分为60分,再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加减分,最后累积分作为最终的评定。具体制度如下:

1.无故缺席例会扣4分,迟到减2分,请假扣一1分,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视为自动退部。

2.因个人原因而导部里蒙受重大损失的酌情减5到10分。

3.在工作中有损大学生形象或外联部的减5到10分。

4.考试倒课者一门减5分。

5.汇报工作中虚报假报者减3到5分。

6.开例会时能积极参加讨论者加2分,有较好提议或建议者酌情加3到5分。

7.在工作中能积极热情,与他人团结合作者加3分。

8.在应对危急情况时表良好的加5分。

9.在活动中拉赞助达5000元以上者加15分;3000元以上者加10分;1000元以上者加8分;一千元以下者加5分。(以上并给予10%的提成)。活动中拉到物品的折合成现金予以加分并奖励一定的奖品。

导师评选细则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xx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幼儿园教师备课细则

1、各班教师每学期在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的组织下制定教学计划,再根据学期计划制定月、周、日、半日活动计划等。并把每周计划与每周五放学前交入幼稚园办公室。

2、教师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备课时不能大声喧哗,或闲聊一些私人的问题,以免影响他人,更不能查阅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3、教师以个人备课为主,因人施教,注意个体差异,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设计不同的教学形式,用不同的方式教育幼儿。

4、教学设计要以目标为指导,重难点突出,动静结合,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更新、调整活动内容,以便更加的促进幼儿的发展。

5、教师的教案要每周批阅一次,园长不定时抽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教案展览活动。

6、作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明确做到五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幼儿、备教案、备教具,学具。

7、教师每月听课3—5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议,课后与老师及时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月末及时上缴个人的听课记录,由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及时批阅,园长抽查。

8、园内每学期组织(1—2)次教师公开课,个别老师的观摩课,课后进行及时的评议、总结,使教师的教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9、教师的听、备课情况将作为教师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备课要求:

1.上午班的教师填写内容:

晨间活动:写出活动的名称。

游戏活动一、二:活动名称。

餐前活动:名称,有序组织。

下午班教师填写内容:

餐后活动:活动名称。

特色活动:大班户外活动名称。

游戏活动:名称。

离园活动:名称。

2、备课字迹书面做到工正整齐,统一用黑色笔书写;标明活动名称,(领域)。

内容:活动目标、准备过程、活动建议。

3、以幼儿园发展资源包课程为日常教学的第一参考,开设班级主题课程与区域活动相结合。

4、每周五进行一次集体备课由年级组负责,根据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讨,每次的研讨必须有主题、有过程、有记录。研讨的主题之间必须有联系。

5、根据教龄对教师备课作如下要求:

1)教龄7年以上:备简案,根据课程教案对其中的环节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并每周一次教学反思。提倡教师自主备课。

2)教龄5年:备简案,根据课程教案对其中的环节进行调整和修改,每月两个教学活动必须有创新,每周一次教学反思。

3)教龄3年:备详案,熟悉教材,对课程中教案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每周一次教学反思。每月四个教学活动有创新。

4)3年以下教师:备详案,通透学习课程内容,熟悉每一个教材,根据教材和园本课程进行备课,每天有反思,另外准备一个本子。

5、检查制度:每周一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必须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存在的分析,作为集体备课的内容;保教主任每周随机抽取每个年级组一位教师的备课,进行检查和指导。

部长评选细则

评优采取一学年一评,每学年对优秀部门进行表彰及物质奖励,在《综合评测》中按院级荣誉加分(原则上按部门人数的60%计)。

一、现场答辩。

1、各部门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以ppt、电子杂志、视频等形式为载体,准备现场答辩环节。

2、各部长进行现场部门风采展示,答辩须由部长本人进行。

3、由分团委老师、主席团和团学会各部长进行投票,投票须由部长本人投票,不设委托投票。

4、主席团将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评选出优秀部门,并对其进行奖励。

5、评优部门控制在部门总数的60%进行表彰。

二、说明。

1、各部门是否在“人文178”建立部门博客,并推送相应数量日志,符合自律委员会对部门考核的基本要求,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2、本细则试行后,团学会期末部门及个人通报表扬细则同时取消,不再通报表扬。

3、评优工作由团学会办公室负责并公布,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分团委。

导师评选细则

更好地做好每份家教,特设此奖励制度,鼓励在家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家教老师。

【评选方式】。

以每学期的《成功跟踪调查表》,家教老师的《推荐表》、《总结书》以及平时接家教的情况,干部对家教老师的评价等作为主要依据,通过对比家长及联络员对家教老师的评价、家教老师平时的表现等,最后作出的一个综合评定。

·家长方面。

1.考勤上,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或经常请假等情况;。

2.沟通上,与孩子、家长的沟通情况;。

4.效果上,孩子成绩是否有提高;。

5.家长与孩子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干部方面。

1.家教老师和干部之间的沟通情况;。

2.家教老师的态度以及配合中心工作的情况;。

3.老师外出摆点的次数以及表现;。

4.干部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老师方面。

1.所接家教份数、任教时间、总收入,可教科目等;。

2.履行中心规定的各项义务,合理行使中心赋予的权利;。

3.家教老师反馈信息的及时程度;。

5.无不良记录,对家教工作认真负责;。

6.家教老师对自己一个学期的工作评价,主要看总结书。

导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二条我校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届,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

4.在担任本年度本科生导师期间,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

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优秀,排名处于学院前30%。

第四条凡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

备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导师制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学院未开展考核评价。

第五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导师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六条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总人数的5%。

第七条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并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评选办法,具体负责本科生优秀导师奖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

3.学院将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提交书面署名异议材料,口头异议、匿名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异议的调查,必要时可进行会议复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部长评选细则

鹤岗师专学生社团内部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4、按要求出席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并落实工作;。

7、认真负责、高效高质地完成职位规定、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

10、积极做好校内社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进步;。

11、具有开拓精神,积极策划组织与校内外各种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活动;。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工作不负责任;有重大失误者;违纪受处分、考试有挂科或受通报批评者;拒绝接受工作任务者。

鹤岗师专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社团干部总人数的的20%。

四、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比一次。

2、首先由个人提交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通过后,由校团委审核决定。

五、奖励办法。

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颁发《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记入会员档案。

六、附则。

2、因撤销社团优秀学生干部而出现的空余名额应从符合条件的社团学生干部中重新产生。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教师评选细则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阳罗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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