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大全(17篇)

时间:2023-10-27 14:41:36 作者:书香墨

心得体会是在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能够获得一些灵感和启发。

十个严禁警察心得体会

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他们应该有着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严明的纪律,但是,在一些极端情况下,警察可能会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甚至严重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要求警察要严禁一些不当的行为。下面,我将分享我在警察工作中所体会到的“十个严禁警察”的要点。

第二段:严禁乱用警权。

警察的职责是维护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依法依纪行事,遵从程序,绝不能乱用警权。公务员的权利,不能成为滥权的借口,更不能伸张私人利益。无论任何情况下,警察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第三段:严禁殴打、迫害、虐待罪犯。

警察执行任务时,必须遵守“人道待遇”原则,不能殴打、虐待、迫害罪犯,更不能对未被判刑的人施加任何形式的残酷或不人道的待遇。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以文明法治的形式来传递权力,而不是采取暴力行为或其它不当行为,从而对社会和谐的发展造成威胁和不良影响。

第四段:严禁遗弃、遗漏、转移证据。

在警察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随意遗弃、遗漏或转移证据。特别是在调查重要案件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全,不能因为疏忽大意而给证据的真实性带来严重的后果。警察在生活中,应该时刻保持谨慎和警惕,做到严格遵守制度和规定。

第五段:严禁不当言行举止。

警察在生活中,不能有非法、不当言行举止,包括不文明语言,语言暴力,性骚扰等。更严重的是,一些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出现经济问题,腐败问题,行贿等违法行为,这不仅影响了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度,也损害了监察机制的形象和信誉。因此,警察应该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公众树立积极的形象。

结尾段:总结。

十个严禁警察,是警察从业者应该牢记的法规。每个警察从业者都应该用实际行动,来践行这些原则,遵从制度和规定。警察遵守规矩、守护社会安全有价值,让我们一起用自己的行动,塑造和谐的社会和谐环境!

公安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公安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安全的重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安警察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其中,公安警察十个严禁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遵守这些准则,公安警察能够保持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以下是我对公安警察十个严禁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一,严禁违法乱纪。作为执法者,公安警察首先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纪律。只有秉持公正执法的原则,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二,严禁不作为、懒散和怠工。公安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如果有公安警察因为不作为、懒散和怠工而导致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公安警察必须时刻保持担当和奉献的精神,勇于担当责任。

第三,严禁踩红线触底线。公安警察的权力是有边界的,绝不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他们需要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第四,严禁索贿受贿。公安警察是服务人民的,他们不能以自己的职权为个人牟利,更不能从民众身上谋取私利。公安警察应以廉洁的形象示人,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拥护。

第五,严禁乱收费。在工作中,公安警察与群众的接触是非常频繁的。对于涉及费用的事项,公安警察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不得随意设立所谓的“行政费用”。只有坚决遵守收费制度,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

第六,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公民的个人信息是极为重要和私密的,公安警察作为保护人民安全的执法者,必须保护好公民的个人权益。绝不能私自泄露个人信息,更不能滥用这些信息,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七,严禁滥用暴力。公安警察需要在处理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安全时,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不得滥用暴力对待个人。公安警察的权力是有限制的,不得以暴力对待他人,而是要注重人民的利益和人权的保护。

第八,严禁陷害他人。公安警察在办案中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能滥用职权陷害他人。办案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严肃、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

第九,严禁私设囚所。公安警察办案后,必须按照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不得擅自私设囚所。只有依法办事,不擅自决定案件的结果,才能充分发挥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第十,严禁徇私枉法。公安警察身处执法一线,他们不能因为个人的原因而徇私枉法,不公正地对待案件和当事人。公安警察应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秉公执法,持正义之心行事。

总之,公安警察十个严禁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是公安警察行动的准则。只有秉持这些准则,公安警察才能成为社会的守护者,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同时,通过坚守这些原则,公安警察也能够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提高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警察带头六严禁的工作理念逐渐被广泛推广和应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守护者,警察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坚决执行六严禁的要求,起到了引领和带动的作用。通过参与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守法的重要性,同时也加深了对警察角色的理解。以下是我对警察带头六严禁的心得体会。

首先,六严禁行动让我看到了守法对社会的重要性。作为警察,执行法律是我们的天职。通过带头遵守法律,并要求身边的人也守法,我们能够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向其他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人都不应该违反法律。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和教育的方式影响他人,使整个社会形成守法的习惯和意识。

其次,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警察,保护人民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通过六严禁行动,我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打无关干扰电话,严禁泄露警务秘密等,全面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去教育他人遵守法律。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要求我们作为警察的责任和使命。

再次,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促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警察工作的内容和难度。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我们往往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压力。面对一些危险的犯罪分子,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和专业的素养;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必须保持公正和公平。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警察带头六严禁要求我们要求严以律己,首先从人格和素质上彰显警察的形象。这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警察工作的内容和难度,也让我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警察的决心。

再者,通过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真切体会到了与他人的互动与沟通的重要性。作为警察,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执行公务的范围之内。我们要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并积极地向他们传达我们的政策和法律知识。通过与居民的互动,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社会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同时也能获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在六严禁行动中,我们不仅仅是传递者,更是沟通者和引导者。

最后,通过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体会到了自身的成长和进步。在执行行动中,我们不断地从反思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逐渐形成了规范化的行动流程。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们不仅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和技巧,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同时,六严禁行动也让我们不断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追求卓越。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自己会在警察岗位上不断成长和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对于我们警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我们传达了守法的重要性,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行动的过程中,我们深入了解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以及警察工作的一些困难和难度。最重要的是,通过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沟通,我们加深了自身的成长和进步。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是我们不断优化自身形象和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行动也将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公安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公安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责任。为了确保公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公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严禁事项。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公安警察在工作中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作为公安警察,我们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在执法中,要坚持客观公正,不受任何人的干扰和利益诱惑。因为一旦滥用职权,不仅会破坏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也会严重损害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其次,我们要保护人权,尊重公民合法权益。执法过程中,无论对方是否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查和控制,不得对他们进行非法拘禁、酷刑等侵犯人权的行为。同时,我们也要保护好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我们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中得知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在了解到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时,我们要保持谨慎和自律,严格遵守保密法规。泄露秘密不仅会丧失公安工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也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和困扰。

第四,我们要依法办案,不得不法扣押、骗取证供。在开展侦查和取证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得滥用职权、欺诈嫌疑人、非法扣押物品等。只有依法办案,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和证据的有效性,才能取得执法的最终胜利。

最后,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作为公安警察,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只有通过学习,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总之,作为公安警察,我们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人权、保守秘密、依法办案,同时还要加强学习和提高专业素质。只有始终坚守这十个严禁事项,我们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安警察,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个严禁警察心得体会

在警察工作中,严禁警察做出一些违反职业道德、影响警察形象的行为。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不仅会导致失信于公众,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正义的实现。因此,警察应当时刻谨记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规定。

第二段:保护公民的安全和财产。

保护公民的安全和财产是警察的首要任务,警察应当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警察不允许利用职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能虚报案件、制造罪名、随意搜索等,否则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伤害,破坏社会秩序。

第三段:相互尊重,平等待人。

警察的形象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应该与人民群众和谐相处,其言谈举止,无不体现出警察的素质和修养。警察不宜过分高傲、自以为是,更不能侮辱、歧视民众,尊重人权,办理案件时要平等待人。

第四段:遵纪守法,不想违法犯罪。

法律是社会的一条红线,警察必须坚守这条红线,维护社会的法纪,警察不得利用职权去违法犯罪。另外,警察更不允许利用职权寻求不当利益,发生这种情况将被追究责任。

第五段:诚实守信,崇尚职业道德。

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公正与正义的重要力量,警察的形象和信誉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影响,建立良好的声誉对于警察的工作必不可少。因此,警察需要时刻保持诚实守信,崇尚职业道德,为人民群众谋求利益,帮助维护社会和民众的权益。

结语:

提高警察的素质、提高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警察自己的要求,更是整个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因此,警察在遵守这十个严禁规定的同时,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尽职履责,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

警察带头六严禁,是指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和坚决执行的六项纪律规定。这六项规定分别是:严禁行动迟缓、严禁搞迎送、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大操大办、严禁超标消费、严禁奢华浪费。这些纪律规定是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持党员干部作风正派的重要保障。我作为一名警察,深知遵守这六严禁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就这六严禁谈谈我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严禁行动迟缓,这是对党员干部工作效率的严格要求。我们作为警察,时刻都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捷性,因为一时的犹豫和迟缓可能会给群众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备勤状态,从服务群众的第一时间开始,对待群众的求助和报案要即时回应,迅速行动。只有以高度的工作效率去履行警察的职责,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严禁搞迎送,这是对公款使用的限制。作为警察,我们每个人在公务出行时,都应该明确自己行为规范,克制和自律。不论是迎接领导还是接待客人,都不能滥用公款和公共资源。身为警察,把公权力用于私人的迎送会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第三,严禁公款吃喝,这是对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的督促。公款吃喝是腐败行为的一种表现,我们警察要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我作为一名警察,经常因工作需要吃饭应酬,但我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此为名来大吃大喝,不以此为借口花费公款。我深深明白,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不能因为一点点私利而背离初心。

第四,严禁大操大办,这是对节约意识的强调。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党的科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节约意识,不铺张浪费。我在工作中一直坚持不浪费任何资源,不过度使用警用装备和公共设施。以精简的方式完成工作,让每一分公共资源都为服务人民群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最后,严禁超标消费和奢华浪费。作为警察,我们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身作则,力争在消费方面做到自觉遵守。不能因为职位和特权而超标消费,不能因为积累私利而奢华浪费。我们要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精神风貌,坚决抵制一切可能导致贪腐行为的诱惑,避免陷入道德和法律的困境。

综上所述,警察带头六严禁是党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明确要求,是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务人员队伍的基本原则。作为一名警察,我会时刻保持对这六严禁的警觉和监督,自觉遵守,并且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也会积极向身边的同事倡导这种作风,希望能够在共同努力下,为建设幸福安定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警察严禁违规宴请喝酒问题的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防出现节日期间宴请集团总部、各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等违规违纪问题,构建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与基层单位“亲清”关系,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违规宴请问题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原子能院”)纪委在202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从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和提醒入手,主动监督、精细监督,坚决遏制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不正之风。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元旦节前,院纪委及时将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的通知》转发至院属各单位及院机关职能部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020年1月14日,院纪委及时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违规宴请问题监督工作的通知》转发至院属各单位及院机关职能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加强对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监督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的不正之风。

春节前,院纪委整理编辑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摘编》共计3万余字,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全院290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监督干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体悟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19年12月30日,院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原纪发〔2019]xx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监督。

在元旦前至春节期间,院纪委在院《网上家园》和院oa网均编辑上传了典型案例,教育全院职工在节日期间要警惕“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9年12月27日至31日,院纪委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赴宴后,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成了走过场》等14篇典型案例上传至院oa网;2020年1月10日至21日期间,持续编辑上传了《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7起典型案例》等6篇全国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以及违纪典型案例。

元旦和春节前,院纪委分别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21日向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监督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两次累计发送580余人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决抵制“四风”问题,杜绝“节日腐败”;要拒绝贪腐,杜绝违规宴请,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

二、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院纪委在元旦、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分别对我院2019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17日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的业务招待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经查,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我院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未发生业务招待用餐。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17日期间,我院在工作区职工食堂、生活区食堂和招待所发生的主要为业务招待用餐及加班用餐,未发现有违反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问题。

2020年2月12日,院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对节日期间宴请情况开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属各单位、职能部门针对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宴请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单位领导和员工情况进行自查。院属各单位严格按照院纪委要求,将自查工作具体到科室,将监督要求落实到基层,严格排查节日期间违规宴请等问题,并如实填写《宴请情况统计表》,经院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院纪委。

经查,2020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原子能院各职能部门、院属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关于廉洁过节的各项要求,未发现违规宴请集团总部、专业化公司等上级部门、单位领导和员工等问题。

特此报告。

中共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交通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交通警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第一防线,在路途上为我们提供着服务。然而,作为交通警察,仅仅遵守规则是不够的,其关键是不能犯错误。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交通警察十个严禁,以做到遵纪守法、正确行驶。

“十个严禁”实际上是警察在行动中的自我约束和要求,一旦违反就可能招致处分和面临其他风险。其中包括:严禁超速追逐;严禁查车时玩手机;严禁超范围履职;严禁阻止法律程序;严禁违反纪律作业;严禁收受贿赂;严禁执法中搞特殊照顾;严禁私德败坏;严禁有色眼镜看待事物;严禁混淆职责。

第三段:遵守“十个严禁”的重要性。

交通警察身处在复杂的环境中,每个小细节都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果甚至生命。遵守“十个严禁”是交通警察保证行动安全和依法执行权利的关键举措。这些规定帮助警察更有效地执行任务,并避免被误解、忽略、懈怠或失去工作。

第四段:如何做到遵守“十个严禁”

警察要保持心态平衡,持久平稳地执行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警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充分理解和贯彻各项工作规定;其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加强权力自律;最后,要保持一个平常心态,从容付诸行动。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保持清明,还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交通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始终注意“十个严禁”并加以贯彻。交通警察职业需要勇气和责任感,他们的行动和行为会影响民众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我们应该对这些工作进行有序和科学的整合,并为其提供更高效有效的支持,以促进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发展和进步。

交通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交通警察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的重任。在日常执勤中,交通警察们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但更重要的是奉行“十个严禁”的规范。本文从交通警察的视角,分别讲述“十个严禁”的体会和感悟。

在一个敞开的停车区域,有块铺设很好的地面。唯一一辆车却违法停在了一个残缺不全的黄线上。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故,由此引发危险。城市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十个严禁”,以此规范交通管理人员的行为,避免出现意外。其中包括不准霸占行人道路,不准私自离岗,不准随意扣留车辆、证件等。

第三段:不准私自离岗。

作为一名交警,执勤期间临时离岗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我曾经在执勤时收到过上级命令要到现场处理另一起重要案件,但是不得不把现场撤出并指派交通劝解员代替。在赶到现场后,再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突然驶入马路,并撞上了某个人。我非常后悔当时的行为,因为事情可能本来就没有那么恶劣。我学到的教训是,不要随意离岗,一定要严格遵守工作规定。

第四段:不准随意扣留车辆、证件等。

扣留车辆、证件是交警执勤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有一次,当我们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一个不知情的车主因违法被扣留。当事件结束后,车主发现他的车不见了,他到交警队求助,我发现他被错误的扣留了。这种错误不应该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出现。教训是,必须保护汽车拥有者的权利并认真且合法地执行任务。

第五段:总结。

“十个严禁”是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行为准则,不仅应该遵守,而且要加以实践。这些规则旨在保护公共安全、维护市容,防止不必要的人为错误发生。更重要的是,这些规则是交警职业道德的体现,必须得到重视和遵守。在执行职务时,交警们应该时刻清醒,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创建更安全、更美好的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监狱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监狱警察十严禁”是监狱管理的重要规定之一,也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法纪的重要举措。在我参加监狱警察职业培训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些禁忌之所以成为了“十严禁”的原因,因为它们每一条都非常重要,半点闪失都会给监狱和警察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下面我将分享我对“监狱警察十严禁”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第二段:守纪律、保机密。

守纪律、保机密是监狱警察的重要职责,也是最基础的要求。作为一名监狱警察,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监狱内部秩序是我们应该刻在心里的红线。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在与罪犯打交道之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和随时准备好听从上级领导的指令,尤其是在处理机密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守口如瓶,严于律己。

第三段:拒收贿赂、禁止利用职权。

“监狱警察十严禁”中还规定了禁止收受贿赂,禁止利用职权等违规行为。在现今社会,贿赂和权力寻租是严重缺失的道德底线,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们必须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绝不能为个人私利而违规。

第四段:拒绝私自通报罪犯情况。

监狱警察不得私自泄露罪犯的信息,这是必须遵守的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罪犯接触的机会非常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罪犯的信息随意泄露。任何人员,包括监狱警察,都不能因私心多言而泄露罪犯信息。否则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

第五段:依规行事、服从指挥。

为了保证监狱管理的顺利,必须建立在严格的法律制度和规定之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行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们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确保行动有条不紊,同时也要遵循任务的程序,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尽可能减少行动中的失误和意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罪犯的法律权益,维护监狱的正常秩序。

结语:总结。

正如“监狱警察十严禁”所表达的那样,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环境,是法律的特殊区域。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们必须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照规定和法律标准来行事,不留任何遗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狱管理正常、罪犯受到更好的管教和改造,同时也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监狱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深化改革和提高办案水平的探索。其中,警务人员队伍建设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一环。与此同时,在机构改革的洪流中,监狱警察十严禁这一条例也日渐被推崇和重视。此次,笔者将就自己的职业经历谈一谈,对于监狱警察十严禁的心得体会。

监狱警察十严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已经成为监狱内一项先进的文化理念。其主要内容是,严禁收受赞扬、礼品、宴请等物品;严禁与罪犯或监狱育人对象有超出工作范围的接触;严禁在执行任务时,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严禁与罪犯形成“朋友”关系等等。这些规定,能有效维护监狱的纪律,确保人员行为的纯洁性和客观公正性。

第三段:分享自己的切身体会。

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监狱警察十严禁所蕴含的意义。例如,在接受控辩机构员工送来的年物品时,若不做出处理,便会引发人员之间的纠纷。因此,我们必须毫不存疑地拒绝,并将物品上交。此外,在面对狱内管理取得成果时,我就经常调整言辞和表情,始终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好感情绪,更不会在处理事务时搞好自己的私人事务。

虽然我们现在对于监狱警察十严禁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体悟,但是在实践中,还有一些缺陷和不足。比如,有的同事会在和狱内工作人员打交道时,为了获得优惠,而提出某些“领导”需要大量的赞扬,这实际上违反了十严禁的规定。所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提升自己的自律意识,做到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第五段:总结。

监狱警察十严禁作为一种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对警力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以便我们能够更加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地为社会服务。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将十严禁的理念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不断削减审批环节,提高办公效率。同时,也需要认真体会十严禁所蕴含的理念,加强自我纠正和完善,以更加专业化的警务工作赢取人民的信赖和赞誉。

十个严禁监狱警察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们肩负着维护监狱秩序和安全的重任。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总结出了十个严禁监狱警察的心得体会。这些体会是我不断积累的经验,也是我对自身职责的深刻理解。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逐一展开讲述这些体会。

首先,我们绝不能心存怜悯。在监狱中,我们面对的往往是犯下重罪的罪犯,他们可能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欺骗我们,试图打动我们的软肋。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保持冷静,不被感情左右,坚守自己的职责,全力维护监狱的秩序与安全。

其次,我们不能滥用权力。监狱警察拥有相当的权力,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随意使用。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行事,不能任意对待罪犯。我们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犯人,不偏袒也不歧视,确保每一位犯罪者都受到公平的对待。

第三,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监狱是一个高度危险的地方,罪犯们可能随时产生冲突或企图逃跑。作为警察,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不留丝毫疏忽。我们要学会观察犯人的动态和言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第四,我们要注重沟通与交流。与罪犯相处,沟通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与犯人的交谈,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和需求,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管理和照顾他们。同时,我们也要向其他同事和上级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及时的信息和反馈,以便协调好工作的进行。

第五,我们要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监狱里随时会发生各种紧急事件,如火灾、暴动等。作为警察,我们必须随时做好应对准备,掌握处理这些紧急情况的技巧和方法。我们需要参与相关培训、演练,提高自身遇到危机时的应急能力。

第六,我们要坚守纪律和规矩。监狱是一个高度纪律化的地方,我们作为警察更应该守纪律、遵守规矩。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犯人的尊重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

第七,我们要保护好自己。在与罪犯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威胁、侮辱甚至攻击。作为一名警察,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避免受到任何伤害。我们应该经常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学习有效的自卫技巧。

第八,我们要真正关心和关注犯人的改造。虽然我们的首要职责是维护监狱的秩序和安全,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犯人的改造工作。我们要耐心倾听他们的困惑和苦衷,帮助他们找到改变自己的动力和方向。通过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我们可以帮助犯人重新走上正轨,为未来的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九,我们要持续学习和进步。监狱工作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工作。我们不能固步自封,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通过不断进步,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各种复杂情况,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最后,我们要保持人性与善良。虽然我们的工作环境极具挑战性,但我们不能失去人性和善良。我们要以尊重和关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犯人,尽力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回社会。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稳定和人类进步做出贡献。

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安全和治安问题的重视日益提高,而人民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力量,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给社会治安和警察形象造成极大影响。为了引导警察按照法律和规定进行工作,保持警察良好形象,警察局制定了“十个严禁”,即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卖淫、嫖娼、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堕落泯灭等的行为。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我们应该始终铭记“十个严禁”,积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一、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

作为警察,我们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拒绝不良诱惑。因此,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等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合理的休闲娱乐方式可以缓解我们的工作压力,但是这些消遣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禁止卖淫、嫖娼。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优秀品德、高尚情操的要求,杜绝一切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卖淫、嫖娼等行为必须永远禁止。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是保护社会的正义力量,如果我们自己都陷入了这种堕落的行为中,又如何去教育群众杜绝卖淫、嫖娼的问题,只会对自己及整个警察队伍形象带来极大的影响。

三、禁止欺压百姓。

我们作为警察,是为民服务的,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安全,而不是以权势欺压百姓。因此,禁止含威胁、恐吓、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来利用个人的职权地位,造成对百姓的损害和侵犯。作为警察,我们应该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为民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四、严格遵纪守法。

警察是国家的特殊岗位,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警察规章制度。作为一名警察,不仅要求责任心、勇气、正义感、纪律性、法律意识等,还需要身体力行,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

五、保持警察良好形象。

警察是社会的形象代表,我们的言行举止必须端正、规范、专业。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警察需要时刻注意修养修身、保持形象,树立警察良好形象,让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日常接触警察时,感受到警察的公正、正义、体贴、关怀、亲切,从而建立起正确的警察形象。

综上所述,保持警察良好形象,落实“十个严禁”,必须作为我们警察的一种坚定信念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我们要更加自觉地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意识性、纪律性和法律观念,努力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

监狱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监狱系统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监狱警察则是主要承担监狱管理工作的人员。在这个特殊的工作环境中,监狱警察不仅需要具备高超的职业技能,还需要严格遵守“监狱警察十严禁”的规定,以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本文将围绕“监狱警察十严禁”的准则,体会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反应。

第二段:高度警觉,严密戒备。

在监狱工作中,监狱警察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严密戒备,做到不留死角,不掉以轻心。外部环境的变换和监狱内部的威胁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监狱安全的难度,这也需要监狱警察时刻保持警惕,明察秋毫,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三段:严格执行制度,公正执法。

监狱警察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严格执行制度、公正执法。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维护监狱秩序,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四段:信守承诺,廉洁从业。

监狱警察必须信守承诺,廉洁从业,决不能因私利而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将会受到严重惩罚。监狱警察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监狱系统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不做违法乱纪之人。

第五段:贴心服务,关怀无微不至。

监狱警察除了执行法律、维护监狱秩序之外,同时也需要提供贴心服务,关怀每一个在监狱生活的人。在监狱里,这些被监禁的人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监狱警察需要和他们交流,以理解并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开展良好的教育宣传工作,让囚犯们获得启示,阳光自由,变得更加乐观积极。这样,监狱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改造中心”,有效地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重返社会生活。

结论:

“监狱警察十严禁”是监狱警察工作的基本准则。监狱警察必须时刻关注身边发生的事情,随时保持高度警觉,时刻保持清廉正直,尽自己所能为囚犯提供关怀和帮助。在保障监狱安全的同时,监狱警察也需要理解和关注那些被囚禁的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只有这样,才能让监狱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改造中心”,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

严禁宴请饮酒规定警察心得体会范文

“三项规定”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xx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芍、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x省x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x省x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4、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再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我会在今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整改落实,保证做到为警清廉、严格执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警察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警察,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需要牢记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这些体会源自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下面将为您逐一介绍这十个严禁的心得。

第一,严禁滥用职权。作为执法者,我们必须恪守法律底线,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我们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严禁以权谋私。我们不能借助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能利用职权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更不能对外敛财。警察应该时刻以公共利益为重,保持职业道德和操守。

第三,严禁违法行为。我们是执法者,更要遵纪守法。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警察更是不能为非作歹。我们应当成为法律的守护者,为社会带来公平与正义。

第四,严禁暴力执法。我们的工作需要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但我们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必须依法行事。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我们需要冷静应对,克制自己的情绪,并与民众保持良好的互动和沟通。

第五,严禁刁难群众。我们的使命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必须尊重每一个群众的权利和尊严,不得刁难、侮辱或者滥用职权对待任何一个人。

第六,严禁徇私舞弊。我们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包庇犯罪分子或拖延办案进程。我们需要依法严肃办案,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第七,严禁泄露案件信息。我们处理的案件往往涉及重要信息和敏感数据,我们绝不能擅自泄露这些信息。泄露案件信息不仅是对职业道德的违背,更可能危害到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严禁出尔反尔。作为警察,我们必须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执行公务,不能出尔反尔。我们的承诺和执法行为应当一致,不能随意更改。

第九,严禁枉法执法。我们必须依法办案,不能冤假错案,也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的任务是为市民提供合法合理的服务,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

第十,严禁失职渎职。我们作为警察,必须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责任。我们需要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不得失职渎职,不得对工作推诿扯皮。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作为一名警察,我们肩负着责任和使命,必须全面遵守以上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只有以正确的态度、正确的方法进行工作,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使命,为社会安全和秩序贡献力量。希望每一位警察都能时刻铭记这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以身作则,成为社会的守护者。

人民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守护者,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始终牢记人民警察十严禁,恪守纪律规定,严于律己。下面将从严禁违法犯罪行为、严禁懈怠敷衍、严禁权力寻租、严禁腐败行为和严禁违反职业操守五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人民警察十严禁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人民警察必须严禁违法犯罪行为。身为法律的执行者,人民警察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底线,绝不允许自己陷入和犯罪和违法的泥潭。作为社会公众的守护者,人民警察不能越权、滥用职权,更不能参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正义的力量才能得以彰显。

其次,人民警察必须严禁懈怠敷衍。公安工作需要人民警察的精心细致,不能将检查工作敷衍塞责。人民警察的工作任务重大,以泰山之势,不能对治安问题等视而不见,也不能坐视不管。面对犯罪行为,人民警察应该主动采取行动,深入调查,及时处理,绝不能因为违背了职业操守而任其放任。

再次,人民警察必须严禁权力寻租。人民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人民警察要坚定不移地抵制贪污腐败的诱惑,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确保自己清正廉洁,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另外,人民警察必须严禁腐败行为。近年来,腐败问题日益突出,一些人民警察违背了职业操守,收受贿赂,甚至参与犯罪活动。腐败不仅弄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更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人民警察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行为,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

最后,人民警察必须严禁违反职业操守。职业操守是人民警察的行为准则,是人民警察情操的一张明码标签。人民警察要恪守职业操守,始终保持党和人民赋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到严守纪律、勤勉工作、秉公执法、公正司法,始终以一颗善良和爱心之心服务人民。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十严禁是保障社会治安、维护人民安全的行为准则,每个人民警察都要严格遵守。只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始终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警察。相信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人民警察的形象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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