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9 19:57:02 作者:琴心月

心得体会是对工作、学习或者生活中所获得经验的一种总结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十个严禁警察心得体会

在警察工作中,严禁警察做出一些违反职业道德、影响警察形象的行为。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不仅会导致失信于公众,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正义的实现。因此,警察应当时刻谨记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规定。

第二段:保护公民的安全和财产。

保护公民的安全和财产是警察的首要任务,警察应当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警察不允许利用职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能虚报案件、制造罪名、随意搜索等,否则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伤害,破坏社会秩序。

第三段:相互尊重,平等待人。

警察的形象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应该与人民群众和谐相处,其言谈举止,无不体现出警察的素质和修养。警察不宜过分高傲、自以为是,更不能侮辱、歧视民众,尊重人权,办理案件时要平等待人。

第四段:遵纪守法,不想违法犯罪。

法律是社会的一条红线,警察必须坚守这条红线,维护社会的法纪,警察不得利用职权去违法犯罪。另外,警察更不允许利用职权寻求不当利益,发生这种情况将被追究责任。

第五段:诚实守信,崇尚职业道德。

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公正与正义的重要力量,警察的形象和信誉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影响,建立良好的声誉对于警察的工作必不可少。因此,警察需要时刻保持诚实守信,崇尚职业道德,为人民群众谋求利益,帮助维护社会和民众的权益。

结语:

提高警察的素质、提高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警察自己的要求,更是整个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因此,警察在遵守这十个严禁规定的同时,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尽职履责,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复杂,公安机关的任务也与日俱增。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察带头“六严禁”政策自2015年出台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贯彻。在警察工作中,我们有幸亲身体会到了这一政策带来的明显效果,提高了工作的廉洁性和执行力。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分享我对警察带头“六严禁”的心得体会。

第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作为警察,我们肩负着维护正义、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我认为,职务之便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责任。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严禁讲关系、靠关系谋福利。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借助权力或者利用关系图谋私利。警察的权力是用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而不是用来谋求个人的不当利益。只有坚守原则、公正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严禁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作为警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性。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我们要敢于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因个人的利益或者其他因素而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坚决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严禁收受各种宴请礼品。在警察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社会各界的人士。他们可能因为一些事情需要警察的协助而向我们提供一些好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接受他们的宴请或者礼品。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才能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运行。

第五,严禁泄露涉密信息。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警察常常需要处理一些涉密信息。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不能随意泄露涉密信息。只有做到严守机密,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

总之,警察带头“六严禁”政策的出台为警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只有我们切实遵守这一政策,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

警察带头六严禁,是指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和坚决执行的六项纪律规定。这六项规定分别是:严禁行动迟缓、严禁搞迎送、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大操大办、严禁超标消费、严禁奢华浪费。这些纪律规定是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持党员干部作风正派的重要保障。我作为一名警察,深知遵守这六严禁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就这六严禁谈谈我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严禁行动迟缓,这是对党员干部工作效率的严格要求。我们作为警察,时刻都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捷性,因为一时的犹豫和迟缓可能会给群众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备勤状态,从服务群众的第一时间开始,对待群众的求助和报案要即时回应,迅速行动。只有以高度的工作效率去履行警察的职责,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严禁搞迎送,这是对公款使用的限制。作为警察,我们每个人在公务出行时,都应该明确自己行为规范,克制和自律。不论是迎接领导还是接待客人,都不能滥用公款和公共资源。身为警察,把公权力用于私人的迎送会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第三,严禁公款吃喝,这是对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的督促。公款吃喝是腐败行为的一种表现,我们警察要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我作为一名警察,经常因工作需要吃饭应酬,但我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此为名来大吃大喝,不以此为借口花费公款。我深深明白,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不能因为一点点私利而背离初心。

第四,严禁大操大办,这是对节约意识的强调。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党的科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节约意识,不铺张浪费。我在工作中一直坚持不浪费任何资源,不过度使用警用装备和公共设施。以精简的方式完成工作,让每一分公共资源都为服务人民群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最后,严禁超标消费和奢华浪费。作为警察,我们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身作则,力争在消费方面做到自觉遵守。不能因为职位和特权而超标消费,不能因为积累私利而奢华浪费。我们要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精神风貌,坚决抵制一切可能导致贪腐行为的诱惑,避免陷入道德和法律的困境。

综上所述,警察带头六严禁是党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明确要求,是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务人员队伍的基本原则。作为一名警察,我会时刻保持对这六严禁的警觉和监督,自觉遵守,并且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也会积极向身边的同事倡导这种作风,希望能够在共同努力下,为建设幸福安定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公安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作为国家的维护者和守护者,公安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为了加强警察队伍的建设,公安部制定了十个严禁事项,要求每一位警察必须遵守。以下是我在实践中对这十个严禁心得体会的总结。

首先,严禁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公安警察,必须时刻铭记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遵守程序,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规定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更不能以权谋私。

其次,严禁拉帮结派。公安警察队伍是一个团结互助的集体,不容许存在利益团体和派系。我们要始终保持铁的纪律,共同维护警队的团结稳定。

第三,严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公安警察,我们接触的是一些高危风险的工作,接触的是枪支和爆炸物品。因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绝对不允许自己沦为犯罪分子。

第四,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公安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掌握着许多机密信息。我们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严禁将内部信息泄露出去。只有做到保密工作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五,严禁徇私舞弊。公安警察是执行法律的维护者,我们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私利。绝对不能接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严禁寻衅滋事。公安警察的形象要良好,必须做到言行举止得体。我们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和纠纷,更不能主动寻衅滋事,以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严禁私设检查点。公安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地点开展工作。严禁私设检查点,防止滥用职权,侵犯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八,严禁私放在押人员。在执行抓捕任务时,公安警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私放在押人员。我们要确保所有嫌疑人在合法程序下受到审判。

第九,严禁随意搜查私人财物。公安警察行使搜查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不能随意搜查私人财物。我们要依法办事,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严禁不作为、慢作为。公安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我们要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积极投入工作,严禁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出现。只有勇于奋斗,才能以高昂的热情为人民服务。

公安警察十个严禁事项,是为了保证警察队伍的廉洁和形象,体现了对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要求和期望。作为一名公安警察,我将牢记这十个严禁心得体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警察带头六严禁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警察带头六严禁的工作理念逐渐被广泛推广和应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守护者,警察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坚决执行六严禁的要求,起到了引领和带动的作用。通过参与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守法的重要性,同时也加深了对警察角色的理解。以下是我对警察带头六严禁的心得体会。

首先,六严禁行动让我看到了守法对社会的重要性。作为警察,执行法律是我们的天职。通过带头遵守法律,并要求身边的人也守法,我们能够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向其他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人都不应该违反法律。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和教育的方式影响他人,使整个社会形成守法的习惯和意识。

其次,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警察,保护人民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通过六严禁行动,我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打无关干扰电话,严禁泄露警务秘密等,全面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去教育他人遵守法律。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要求我们作为警察的责任和使命。

再次,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促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警察工作的内容和难度。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我们往往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压力。面对一些危险的犯罪分子,我们必须保持冷静和专业的素养;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必须保持公正和公平。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警察带头六严禁要求我们要求严以律己,首先从人格和素质上彰显警察的形象。这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警察工作的内容和难度,也让我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警察的决心。

再者,通过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真切体会到了与他人的互动与沟通的重要性。作为警察,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执行公务的范围之内。我们要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并积极地向他们传达我们的政策和法律知识。通过与居民的互动,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社会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同时也能获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在六严禁行动中,我们不仅仅是传递者,更是沟通者和引导者。

最后,通过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我体会到了自身的成长和进步。在执行行动中,我们不断地从反思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逐渐形成了规范化的行动流程。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们不仅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和技巧,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同时,六严禁行动也让我们不断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追求卓越。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自己会在警察岗位上不断成长和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对于我们警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我们传达了守法的重要性,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行动的过程中,我们深入了解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以及警察工作的一些困难和难度。最重要的是,通过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沟通,我们加深了自身的成长和进步。警察带头六严禁行动是我们不断优化自身形象和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行动也将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交通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交通警察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的重任。在日常执勤中,交通警察们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但更重要的是奉行“十个严禁”的规范。本文从交通警察的视角,分别讲述“十个严禁”的体会和感悟。

在一个敞开的停车区域,有块铺设很好的地面。唯一一辆车却违法停在了一个残缺不全的黄线上。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故,由此引发危险。城市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十个严禁”,以此规范交通管理人员的行为,避免出现意外。其中包括不准霸占行人道路,不准私自离岗,不准随意扣留车辆、证件等。

第三段:不准私自离岗。

作为一名交警,执勤期间临时离岗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我曾经在执勤时收到过上级命令要到现场处理另一起重要案件,但是不得不把现场撤出并指派交通劝解员代替。在赶到现场后,再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突然驶入马路,并撞上了某个人。我非常后悔当时的行为,因为事情可能本来就没有那么恶劣。我学到的教训是,不要随意离岗,一定要严格遵守工作规定。

第四段:不准随意扣留车辆、证件等。

扣留车辆、证件是交警执勤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有一次,当我们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一个不知情的车主因违法被扣留。当事件结束后,车主发现他的车不见了,他到交警队求助,我发现他被错误的扣留了。这种错误不应该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出现。教训是,必须保护汽车拥有者的权利并认真且合法地执行任务。

第五段:总结。

“十个严禁”是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行为准则,不仅应该遵守,而且要加以实践。这些规则旨在保护公共安全、维护市容,防止不必要的人为错误发生。更重要的是,这些规则是交警职业道德的体现,必须得到重视和遵守。在执行职务时,交警们应该时刻清醒,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创建更安全、更美好的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十个严禁警察心得体会

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他们应该有着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严明的纪律,但是,在一些极端情况下,警察可能会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甚至严重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要求警察要严禁一些不当的行为。下面,我将分享我在警察工作中所体会到的“十个严禁警察”的要点。

第二段:严禁乱用警权。

警察的职责是维护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依法依纪行事,遵从程序,绝不能乱用警权。公务员的权利,不能成为滥权的借口,更不能伸张私人利益。无论任何情况下,警察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第三段:严禁殴打、迫害、虐待罪犯。

警察执行任务时,必须遵守“人道待遇”原则,不能殴打、虐待、迫害罪犯,更不能对未被判刑的人施加任何形式的残酷或不人道的待遇。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以文明法治的形式来传递权力,而不是采取暴力行为或其它不当行为,从而对社会和谐的发展造成威胁和不良影响。

第四段:严禁遗弃、遗漏、转移证据。

在警察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随意遗弃、遗漏或转移证据。特别是在调查重要案件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全,不能因为疏忽大意而给证据的真实性带来严重的后果。警察在生活中,应该时刻保持谨慎和警惕,做到严格遵守制度和规定。

第五段:严禁不当言行举止。

警察在生活中,不能有非法、不当言行举止,包括不文明语言,语言暴力,性骚扰等。更严重的是,一些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出现经济问题,腐败问题,行贿等违法行为,这不仅影响了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度,也损害了监察机制的形象和信誉。因此,警察应该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公众树立积极的形象。

结尾段:总结。

十个严禁警察,是警察从业者应该牢记的法规。每个警察从业者都应该用实际行动,来践行这些原则,遵从制度和规定。警察遵守规矩、守护社会安全有价值,让我们一起用自己的行动,塑造和谐的社会和谐环境!

人民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人民警察是国家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行为举止不仅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更需要秉持警察十严禁的原则。警察十严禁是我国公安机关制定并坚决贯彻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理解和遵守警察十严禁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公正廉洁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和提升警务能力五个方面展开,以期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理解和遵守警察十严禁是每位警察的基本要求。警察十严禁明确规定了警察队伍的底线行为,要求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禁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遵守警察十严禁不仅体现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更直接关系到警察队伍的形象和信誉。只有深入理解警察十严禁的内涵,全面贯彻执行,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的利益。

其次,警察应当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作为人民的公仆,警察始终要站在人民的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警察应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时刻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任何威胁人民安全的行为,都要毫不犹豫地予以制止和打击。只有把责任担当落实到行动中,才能真正做到守望相助、保护人民的职责。

再次,警察要树立公正廉洁的形象,做到权力不滥用、公正执法。警察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任何一位警察都要自觉约束自己的权力行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警察要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绝不偏袒,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公正廉洁的形象不仅能增强人民对警察的信任,也能为警察队伍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警察机关的公信力。

此外,警察要加强执法规范,依法行政。执法是警察的重要工作之一,警察要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以法为依据,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程序办案,绝不随意拘禁和侵犯人民的合法权益。警察还应当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并将其运用到执法实践中,做到事事依法、无微不至。只有加强执法规范,才能提高警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最后,警察应当不断提升警务能力,为人民服务。警务能力是警察工作的基础,也是提高警察队伍服务人民的能力。警察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增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能力。警察还要注重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只有通过不断提升警务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人民警察十严禁是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规范,对于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警察要深入理解和坚决遵守警察十严禁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公正廉洁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和提升警务能力,始终把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服务。只有全面贯彻警察十严禁,警察队伍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赖和依靠的“铁军”。

警察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

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和维稳力量,承担着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任务。然而,警察职业涉及很多风险和挑战,需要他们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职业道德。为了保持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专业性,各国对于警察工作有一系列的严禁规定。本文将介绍警察十个严禁的心得体会。

警察十个严禁是指在警察工作中绝对不能做的事情。这些严禁包括不得擅自使用警械、不得介入民事纠纷、不得私自调动执法力量、不得私车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接纳贿赂、不得携带枪支饮酒、不得参与团伙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泄露行业秘密、不得违背职业操守。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警察行使权力时遵守法律和执法程序,保证公正、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第三段:严禁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任何一名警察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感。违背警察十个严禁,不仅会对警察职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还会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和司法公正。擅自使用警械、滥用职权等行为可能会导致无辜人员受到伤害,引发社会纷争,甚至腐败行为会在警察队伍中形成丑陋的风气。同时,警察违反以上规定可能会面临停职、处分甚至刑事责任的后果。

第四段: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警察是执法的代表,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了警察自身,也代表了法律和制度的权威。遵守法律和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是警察职业的底线,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关键。只有严守纪律,警察才能真正担当起守护者和维权者的使命。同时,遵纪守法也对于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声誉至关重要。

第五段: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为了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警察机关需要提高治理层面和执法程度。首先,应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警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同时,建立健全警察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加强对警察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警察队伍的风清气正。此外,要建立阳光、透明的警察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警察队伍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总结。

警察十个严禁是对警察工作的底线要求,严禁违反。警察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同时,各级警察部门应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阳光的警察队伍,为社会的安宁和公众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人民警察十严禁心得体会

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恪守人民警察十严禁。通过对人民警察十严禁的深入学习和实践,我深切体会到了它们的重要性和价值,下面就我的心得体会谈谈这方面的体会。

人民警察十严禁指的是:严禁违反宪法和法律,严禁滥用职权,严禁徇私枉法,严禁违反执法规范,严禁无视人民利益,严禁欺压百姓,严禁贪污受贿,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搞小团体,严禁追求享乐。

首先,严禁违反宪法和法律。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行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绝不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规定。我深感,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的服务。

其次,严禁滥用职权。职权是我们赖以履职的一项特权,但它不是我们滥用的资本。我反思过去的工作经历,发现自己有时候会在执法中偏离法定权限,强行干涉人民的生活。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滥用职权的危害,我将坚决遵循执法程序,严守职责边界,不滥用职权。

再次,严禁徇私枉法。作为人民警察,我们必须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不能对亲戚朋友等特殊人物行使特殊的执法权力。因为徇私枉法不仅会带来不公平的对待,而且也会破坏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严重影响警察队伍的形象。

第四,严禁违反执法规范。执法规范作为人民警察的“底线”,必须严守。在执法中,我深切体会到了这一点。严禁无懈可击的证据,严禁非法收集证据,严禁非法拘禁,我们必须时刻谨记相应的规范,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严禁无视人民利益,严禁欺压百姓。我们的工作本质上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民为我,我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的重要含义。我们要真心实意地维护人民利益,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对人民实行任何形式的欺压。

最后,严禁贪污受贿,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搞小团体,严禁追求享乐。这四个禁令是为了保证我们警察队伍的清廉,保持警察队伍成员的正确行为。我们作为人民警察,要真正担起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不能因为私欲而去背离这一初衷。

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人民警察十严禁,我深深认识到,这些禁止行为对于我们人民警察而言是多么重要。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使我们的警察队伍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因此,我将永不忘记这些禁止行为,牢记在心,恪守职责,为实现维护人民利益这一崇高使命而奋斗!

十个严禁监狱警察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一环,其角色和责任变得越发重要。作为监狱内部的管理者,监狱警察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以确保监狱的安全和秩序。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总结了十个严禁监狱警察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广大监狱警察提供一些帮助。

第一、情绪控制。监狱环境本身就压抑,各种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监狱警察需要保持冷静的情绪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情绪爆发可能导致我们做出错误的决策和反应,所以务必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

第二、准确的判断。监狱警察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需要具备准确的判断力。对于每个人的行为和言辞都需要进行准确的评估和理解,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和抉择。误判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以致影响到监狱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正确的沟通。监狱警察需要与犯人、同事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冲突和误解,同时还有利于获取信息和收集情报。正确的沟通方式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并增加犯人的合作度,减少对抗性行为的发生。

第四、严禁激进行为。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感到气愤和愤怒。但是,激进的行为只会加剧矛盾,对工作无益。监狱警察必须理性对待问题,遵守法律,尊重人权,保持职业操守。

第五、保护自己。监狱环境危险重重,为了保护自己,监狱警察必须学会有效的自卫技巧和自我保护方法。保持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遵循规章制度,不轻易接触违禁品,保持高度警惕,这些都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方法。

第六、法律意识。作为监狱警察,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只有明确了解监狱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法律,才能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监狱警察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不能将自己置于违法的境地。

第七、尊重人权。监狱犯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羁押在监狱内,但是他们也是享有基本人权的。作为监狱警察,我们需要尊重犯人的人权,不得采取任何侮辱和虐待的行为。即便是面对犯规行为,我们也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帮助和教育。监狱警察不仅要负责维护监狱的安全,还应当为犯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教育。我们应当鼓励犯人进行积极的改造和学习,帮助他们重返社会。通过人文关怀和教育引导,可以减少犯人的再犯率,提高社会治安。

第九、团结合作。监狱警察工作需要与同事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共同维护监狱的安全和秩序。仅靠个人的力量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只有通过团结和合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坚守岗位。监狱警察的工作需要面对各种危险和困难,但是我们必须坚守岗位,不退缩,不动摇。监狱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只有在岗位上尽职尽责,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解放的训导系统总长十个严禁监狱警察心得体会,这些经验与教训通过实践得出,是宝贵的财富。希望广大监狱警察能够认真对待这十个严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能力,为监狱管理和社会治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严禁宴请饮酒规定警察心得体会范文

“三项规定”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xx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芍、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x省x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x省x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4、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再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我会在今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整改落实,保证做到为警清廉、严格执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人民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安全和治安问题的重视日益提高,而人民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力量,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一些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给社会治安和警察形象造成极大影响。为了引导警察按照法律和规定进行工作,保持警察良好形象,警察局制定了“十个严禁”,即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卖淫、嫖娼、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堕落泯灭等的行为。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我们应该始终铭记“十个严禁”,积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一、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

作为警察,我们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拒绝不良诱惑。因此,不准吸毒、赌博、打牌、打麻将、炒股等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合理的休闲娱乐方式可以缓解我们的工作压力,但是这些消遣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禁止卖淫、嫖娼。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优秀品德、高尚情操的要求,杜绝一切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卖淫、嫖娼等行为必须永远禁止。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是保护社会的正义力量,如果我们自己都陷入了这种堕落的行为中,又如何去教育群众杜绝卖淫、嫖娼的问题,只会对自己及整个警察队伍形象带来极大的影响。

三、禁止欺压百姓。

我们作为警察,是为民服务的,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安全,而不是以权势欺压百姓。因此,禁止含威胁、恐吓、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来利用个人的职权地位,造成对百姓的损害和侵犯。作为警察,我们应该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为民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四、严格遵纪守法。

警察是国家的特殊岗位,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警察规章制度。作为一名警察,不仅要求责任心、勇气、正义感、纪律性、法律意识等,还需要身体力行,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

五、保持警察良好形象。

警察是社会的形象代表,我们的言行举止必须端正、规范、专业。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警察需要时刻注意修养修身、保持形象,树立警察良好形象,让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日常接触警察时,感受到警察的公正、正义、体贴、关怀、亲切,从而建立起正确的警察形象。

综上所述,保持警察良好形象,落实“十个严禁”,必须作为我们警察的一种坚定信念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我们要更加自觉地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意识性、纪律性和法律观念,努力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

交通警察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交通警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第一防线,在路途上为我们提供着服务。然而,作为交通警察,仅仅遵守规则是不够的,其关键是不能犯错误。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交通警察十个严禁,以做到遵纪守法、正确行驶。

“十个严禁”实际上是警察在行动中的自我约束和要求,一旦违反就可能招致处分和面临其他风险。其中包括:严禁超速追逐;严禁查车时玩手机;严禁超范围履职;严禁阻止法律程序;严禁违反纪律作业;严禁收受贿赂;严禁执法中搞特殊照顾;严禁私德败坏;严禁有色眼镜看待事物;严禁混淆职责。

第三段:遵守“十个严禁”的重要性。

交通警察身处在复杂的环境中,每个小细节都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果甚至生命。遵守“十个严禁”是交通警察保证行动安全和依法执行权利的关键举措。这些规定帮助警察更有效地执行任务,并避免被误解、忽略、懈怠或失去工作。

第四段:如何做到遵守“十个严禁”

警察要保持心态平衡,持久平稳地执行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警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充分理解和贯彻各项工作规定;其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加强权力自律;最后,要保持一个平常心态,从容付诸行动。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保持清明,还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交通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始终注意“十个严禁”并加以贯彻。交通警察职业需要勇气和责任感,他们的行动和行为会影响民众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我们应该对这些工作进行有序和科学的整合,并为其提供更高效有效的支持,以促进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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