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字高中生(精选15篇)

时间:2023-11-28 14:57:34 作者:紫衣梦

高中生读后感是对文学作品进行情感表达和思想总结的有效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生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高中生乡土中国读后感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字高中生作文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作文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作者:王艺淋。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生

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近70年的时间跨度了,而这7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以农业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现今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高中生作文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书,介绍中国的草根阶层——乡下的一本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

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20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初次听到费孝通这个名字是在大一的《文化学概论》课堂上,记得老师说费孝通写的作品有几本是相当出名的,比如《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是我们社工专业学生都应该好好看读一下的课外书。于是,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费孝通先生在书本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平时,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之间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呵呵,大家在此扯平了,平等一致。

在“文字下乡”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说到这,我认为从中有个礼貌的问题得讲。当乡下人不知道如何躲闪背后连续响喇叭的汽车时,“司机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笨蛋’”,而当城里人来乡下的人中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时,费孝通先生的乡下朋友却没有唾他/她一口“笨蛋”,而是微微一笑。从中可以看出,乡下人在礼貌方面比城里人好多了,至少他们懂得在嘲笑或责备城里人时能用含蓄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像城里人那样锋芒毕露,容易直接伤人。接下来,费孝通先生就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下乡的重要性作了详细说明。在此,我还得说上一句,我很赞同费孝通先生“识字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这种观点。“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指城里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费孝通先生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城里孩子大多数课余时间都是用来学习,一般不能随便穿鞋袜下足;而乡下的孩子则不同,他们放学后可以在田野里随便跑来跑去抓蚱蜢。所以在抓蚱蜢时,城里孩子远远比不上乡下孩子,这也不足为奇了。文字的功能是传情达意,费孝通先生却指出“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要在适合的环境下文字才能充分行使它传情达意的功能,所以“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心得体会)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文字下乡相当重要。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面,我初看到这一题目时,感到很迷惑不解,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呢?得仔细在下文找找才行。但是,我往下看来好久,都找不到“差序格局”的详细解释。“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呵呵,在这可有话说了,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家族”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男女有别”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男女有别产生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感情定向”一词是费孝通先生用来指一个人发展感情的方向。“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理解。”他还认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规定了男女的结合。”因此,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也是稳定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在“无讼”的这一篇章里,我很迷惑,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要以这个题目为名。我读完全篇,倒是老看到费孝通先生在说乡间不同时期的诉讼形式,由乡里诉讼到打官司,无疑是在讲以前的诉讼形式和现在打官司有何不同嘛,怎么可以说“无讼”呢?我真是不解了。以前乡里的诉讼用道德即可解决问题,审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了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了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面,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了。

在“从欲望到需要”的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肯定自己与批评自己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相当于一本论文合集,是费孝通老先生整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大学讲课的手稿而成的,书里面每一篇文章都是“浓缩的精华”,虽然一篇文章只有十几页,但是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涵盖了大量思想精华,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不可以略过,不像小说中有为了衬托主人公而添加的辅助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等,论文这种题材就是既简要分明又知识量丰富,必须耐心地逐字逐句读。

我买的书籍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合集。

前半部分《乡土中国》讲的内容是“乡村社会学”,本来这些内容费先生并不打算在社会刊物上公开出版,因为这里面的文章是他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的上课教案,主要是传播费先生自己关于中国传统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看法和总结,有传授性质,但不是科普,因为这些观点还没有经过严谨证实。原书的重刊自序中提到,“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合这本写成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我国乡村民众受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还比较严重,而且由于多年战乱,人民身上还压着“三座大山”,一片流离失所贫困潦倒的景象,乡村一蹶不振,矛盾冲突频频爆发。正是在这种混乱的过渡期中,过去在各种压迫下粉饰良好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暴露出来,是实地调查、解决问题的好时机。费先生年轻时凭着一股闯劲,深入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考察,这才能贡献出这许多珍贵思想。

《乡土中国》中包含着的十四篇文章名字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无为政治”介绍了权力的两个类别,一种是强调阶级和压迫的横暴权力,另一种是偏重社会合作方面的同意权力,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这两种权力形式都包含的,而为了维持皇权的专制独裁不被推翻,先人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可以休养生息就是传统观念中最佳的统治方式;揭示了另一种中国传统权力“教化权力”的“长老统治”篇,指出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倒数第二篇“名实的分离”则揭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本质,长老权力通过给经典书籍作虚假注释来达到换汤不换药、扭曲原意以达成维护长老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在大类上不属于科普乡村社会学的范畴,而是指出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接受了理性思想的灌输,逐渐脱离只跟随欲望而思考的感性处事方式,也在这之中发现中国一直以来的社会解组现象,因为那时的中国农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没有乐趣,也不关心社会时事,这样的社会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我把这十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都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看出来,以上都是对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实地观察而总结的中国乡土社会现象,是最基本的一部分,还没有关于中国乡村应该怎么做的建设性意见。

《乡土中国》读后感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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