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19 17:29:49 作者:飞雪

通过不断的评估和反馈,我们可以对工作方案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这些工作方案是在实际工作中卓有成效的,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建议和思路。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方案

近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到:“新蒲新区对虾子镇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打击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有盲区、有漏洞。为有力有效、全面无死角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行为,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组织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零网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我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区应急管理局,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资料收集等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和宣传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许可焰火晚会,组织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许可,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严防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资质、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检查,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加大路面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一)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未经审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烟花爆竹零售店变更经营场所(异地经营)行为;

(八)零售店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镇(街道)要定期对花圈殡葬用品经营场所、副食店、原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位置、城中村等可能从事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居(以前发现过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村居)、重点户(提供过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为的住户)、重点人员(以前参与非法经营、储存的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所有可疑场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开展联合执法。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对全区所有烟花爆竹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及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核实,确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无处藏身。

(三)全面开展集中宣传。各镇(街道)要利用乡镇赶集集中宣传、广播喇叭、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态势和奖惩措施,同时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对家庭、他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四)全面开展举报奖惩。各镇(街道)要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张贴举报奖励制度,依托周边群众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对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上手,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挥,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实行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镇(街道)、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非法违法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21条:“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规定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3、《湖南省渔业条例》第28条:“鱼类主要产卵场、越冬场、幼体索饵场、洄游通道,由所在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渔区、禁渔期,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规定禁渔区、禁渔期”。

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65条:“湘江干流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xx】48号)。

6、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季禁渔制度的通告》(蒸政通[20xx]4号)。

二、禁渔区段、时段及禁渔内容。

1、禁渔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2、禁渔区域:根据《渔业法》“禁渔期”、“禁渔区”的有关规定,我县所辖湘江樟木段、蒸水及其支流为衡阳县的禁渔区段。

3、禁渔要求: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春季禁渔规定,不准擅自在上述时间和水域内从事一切捕捞活动。

1、加强领导,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衡阳县成立了以局长王辉宇为组长、主管渔政工作刘国军为副组长、渔政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渔政站,吕晔任办公室主任。

2、大力宣传,明确目的。开展春禁活动的目的是:在主要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幼鱼生长期全面禁止捕捞作业,达到“江上无渔船,岸上无网具,市场无江鱼”、保护湘江、蒸水四大家鱼等淡水经济鱼类原种资源及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的目的。每周利用宣传车(船)向沿江渔民广泛宣传春禁的好处和作用,提高渔民对春季禁渔的思想认识。

3、加强巡查,排班值守。一是坚持日常巡查,每天坚持值守,节假日不空档,并登好巡查日誌,做到巡查执法常态化;二是积极参加市站组织的春禁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每周渔政快艇巡逻2—3次,每次4—5人参加。

4、搞好服务,排扰解难。春禁4个月,有一部分渔民由于没有下河捕鱼,经济来源减少,一是动员他们转产转业到市区做一些基建、加工、运输等临时工养家糊口;二是为一些困难渔民争取20xx年度中央财政燃油补贴。三是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护渔巡查责任。护渔巡查实施江段责任制,湘江樟木江段责任组长吕晔,成员:刘本国、周瑞;蒸水河责任组长陈耀元,成员:段鹏、肖良高。

6、实行护渔巡查值班制度。安排3个组次,每组5人,每组值班巡查一周,按顺序实行轮流值班。

市场监管局禁塑工作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局禁塑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市禁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范围内通过“禁塑”消除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有限的`黑土地资源,确保人体健康、动物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

紧紧围绕“禁塑令”提出的总体目标,在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禁止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从而促进消费者自觉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通过“禁塑令”,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为市场监管创造有利氛围。

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综合分局、消保分局、质量科、公平交易分局、应急指挥中心、信用科负责人。按照属地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综合分局是禁塑工作的主体,辖区内包片的执法人员是禁塑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结合“禁塑令”以及相关责任科室任务,现将任务分工如下:

(一)负责研究建立聚乳酸制品质量动态监管机制,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企业建立原料进货渠道及数量、产成品产量、销售渠道及销售量台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及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要积极宣贯聚乳酸制品有关标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推进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方面,综合运用各项监管手段,加强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聚乳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同时,建立聚乳酸制品召回管理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执法打假等手段的衔接机制,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聚乳酸制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退出机制。(责任科室:质量科)

(二)负责生产领域以外的“禁塑”工作,包括饭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水果蔬菜店、食杂店千洗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要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检査、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在市场检查中按照“四个一批”处理方式,即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告一批、督导一批,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切实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禁塑令”顺利实施。(责任科室:消保分局、各综合分局)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要对其企业、商户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震慑不法分子,涉嫌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将检查情况、处理结果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各综合分局、公平交易分局、信用科)

(四)设立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专人调查,对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比较集中、被媒体曝光、屡査屡犯的企业、商户或个人,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一)严肃落实责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禁塑的线索摸排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禁塑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开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沟通和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民华。

副组长:赵宏、刘廷旺。

成员:安监站成员、派出所成员、市场监管站成员、各村委负责人。

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1.从即日起,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重点时段三次以上)联合执法,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合执法的“打非”工作机制,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打非”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要求,严肃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罚结果。

3.开展联合执法中,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查清原料源和产品销售渠道,严肃追究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原料和销售渠道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包保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实行烟花爆竹行业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领导包户的三级联动包保责任长效机制。

(一)工作要求。

1、建立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领导包保长效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到人,按照横向道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原则,对重点村、重点户,要委派专人包保,盯死看牢,严防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整治效率,有效防范和预防事故。

2、领导对包保村每月不低于两次以上的检查、排查。村组必须时时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登记台账,对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项登记,不得虚填、漏填。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货必须从威宁县两家批发公司进货,严禁购销非法违法产品。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建立流向登记台账,由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流向登记台账。

零售网点进货须向所在地安监站、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上报县安监局审批通过,方可向威宁县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

为全面、准确、系统地组织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精神,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方式、强化执法,按照“严执法、重实效、零容忍、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六、制定有奖举报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一)各村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及中小学生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行为。

(二)举报者所提供情况一经核实的,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给以奖励,奖金金额500元,并对举报者进行表扬、鼓励、保密。

市场监管局禁塑工作方案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贯彻落实“禁塑”新规定要求,12月1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

早上九点,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东风路广百家超市和环球春天广场等商业场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重点检查超市、餐饮店正在使用的购物袋、食品袋是否具有全生物降解塑料、禁塑监管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禁塑新规和环保知识,呼吁市民参与禁塑行动。

东风路广百家业务经理李全:现在我们超市所有的塑料制品已经下架,都已经更换了全生物降解的购物袋,今后在经营当中我们也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去严格做好这一块工作,坚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购物袋,履行好企业责任。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环球春天广场的一家名为“coco”的茶饮店,在经营中使用含有聚乙烯(pe)的纸杯和封膜,属于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并对该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按照那个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一个登记保存,然后后续我们会移送给综合执法局那边进行一个行政处罚跟没收相关的后续处理,指导这个店的负责人进一些符合我们海南禁塑规定的制品。

据悉,为推动商业机构的禁塑工作,20xx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环保购物袋和禁塑造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倡导环保消费,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还是会继续加强(禁塑)这一块的工作,从生产、销售和流通使用环节来进行一个监管,让消费者也清楚具体的一个禁塑规定跟禁塑目录产品,确保我们琼海市禁塑工作顺利开展。

市科技项目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和综合实践能力,促进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经市科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z市青少年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实践、成长。

二、

20xx年5月25日至6月30日。

三、

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基地。

围绕活动主题,将集中举办z市“好利来”杯青少年摄影大赛、书法绘画大赛、diy蛋糕制作大赛;科技创新大赛、z省第九届青少年航模竞赛z市分赛区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第四届“小小科学家论坛”;组织参加国家和省高校科学营活动、第28届z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z市优秀项目巡展、七巧科技系列科普活动、2013年英特尔求知计划主题活动以及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学校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

(一)创新形式,突出特色。在成功举办前三届z市青少年科技节活动的经验基础上,重点依托各青少年活动俱乐部的平台作用,以点带面,创新和提升活动内涵,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科技节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筹划本地区、部门的活动内容。各地要围绕青少年科技节活动,利用学校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广大青少年中掀起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热潮。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在青少年科技节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设计和筹划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内容。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注意典型活动的挖掘和资料、图片的收集,活动结束后,在6月末报送市科技馆青少部,作为此次活动总结表彰依据。

联系人:z。

联系电话:z。

联系地址:xx。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慈溪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办〔20xx〕64号),为认真做好我镇当前至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决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结合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实际情况,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等行为,持续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确保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

(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惩处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综合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部门人员成立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便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络员,主要职责:

2、参与镇政府组织的有关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联合执法;

3、其他需要参与的工作。

各村职责: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整治的宣传发动、检查规范、举报等。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与职责分工,进行动员和部署。

各村根据镇里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制订整治方案,组建整治队伍,明确整治目标与任务。各村继续利用往年好的宣传工具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将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努力形成全民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摸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务是:按照市整治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宣传教育;组成巡查队伍对我镇所有零售点进行抽查,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经营店销售违规产品。各村要组织、发动村网格员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底数,特别是要掌握此次烟花爆竹整治重点情况;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镇将组织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的巡逻执法工作,及时阻止、劝告、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据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打击等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按级上报。

(一)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许可类违法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治安处罚、刑事责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定,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举报奖励办法》,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对提供举报线索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三)实施约谈和通报制度。在销售旺季前,要约谈辖区内往年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案例的业主,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告诫非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和承担的风险等,强化业主的法律意识。整治期间,若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及非法经营者名单,并适时组织结案后的“回头看”工作。

(四)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约谈相关领导、通报各村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情况等,推动和督促履行打非责任的落实。

(五)突出考核监督。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查处不力、惩处不严,营私舞弊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号,由我站对 工程履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及设计文件资料,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 结构, 层,建筑面积 m2,总造价 万元。外墙保温做法为 ,防水做法为 ,卫生间防止水做法为 ,装饰装修做法 。

二、各方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单位: 图审单位:

三、方案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监督组织

五、监督工作方式及内容

1、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检查。

2、我站对建设工程实行随机的动态巡查监督方式。

3、检查现场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是否与报建手续一致,不一致时是否有合法变更手续,其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采取抽查方式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6、对工程施工中的建筑材料检测及砼试块、砂浆试块的留臵在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基础上实行30%监督见证检验。

7、根据工程及有责任主体状况,对工程实体采取以抽查为主的方式进行监督。

8、监督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有关质量法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改正。圣洁良质量行为责任主体将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予以记录。

9、对桩基础分部、地基基础、主体分部、节能分部和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竣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埋监督。

10、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建2

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主监人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关于进一步坦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拟将以下列部位或过程列为重点监督控制点: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验收;

(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桩基与地基处理的检测、桩基验收、地基验槽的报告、记录、防水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资料。

(3)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的送检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混凝土试件不少于30%的送检情况的检查。

(4)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产品进专长备案、检验情况,现场实体质量检验情况及节能施工检查验收。

3

(7)为便于检查施工现场作业面的钢结构、砼结构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和安装工程质量,当工程施工至监督计划表(见附表)要求的质量控制点部位,请监理(建设单位提前通知我站监督人员现场检查。

编制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抄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4

监 督 计 划 附 表

下列工程部位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我站到场进行监督检查。在我站监督检查前,有关各方应做好处在检自评和准备工作,工程有关质量文件应放臵施工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场。

日常监督是在各责任主体对实体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形象进度通知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将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工作安排组织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3、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检查内容包括:进场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堆放及检验情况。

5、施工技术资料。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及结构和环境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见证送检情况、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情况、验收组织程序和结论的合法性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外进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登记备案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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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境,严防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共株洲市纪委《印发(关于对全市安全突出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株洲市纪委《印发(关于对全市安全突出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在经营领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等非法经营、无照非法销售等问题,坚决予以取缔无照无证的经营行为,严格防范产品安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产品流入市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检查主体资格,严把登记准入关。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检查烟花爆竹经销商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禁售产品。禁售非法购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黑作坊、黑窝点以及在居民区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严把质量关,安排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销售烟花鞭炮的企业和网点开展产品监督抽样,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一)成立机构,精心组织。为抓好此项工作落实,成立株洲市石峰区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朱正光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计量认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品计量认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由李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管局长、所长亲自抓,切实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清理整治,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数据,建立台帐。重点监督检查流通领域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批发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按照《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

(三)强化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进行重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制度。要严肃纪律,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健全制度,严肃纪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烟花爆竹在销售领域突出的问题。严格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整治情况、图片及查处案件数字分别于每月1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局计量认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小学网络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层层落实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全面实现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宝市教发20xx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大力推进我校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和处臵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形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行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狠抓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我校网格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立网格。按照本校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二)明确领导。校长赵来珠为安全生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到人。确定安全员,负责本网格内安全日常事务及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学校对安全网格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监管范围。

(四)落实措施。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单位《千阳县启文小学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表,标明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责任人、重点室部等)。同时,建立相应制度,如安全方面的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应急预案等,并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等,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一)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责任区监管责任人、联系领导工作不落实的;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报送的安全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3.对各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有各处室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二)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因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视情追究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教体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通过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落实,使学校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学校将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的处室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网络监管工作方案

9月24日至30日是第xx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根据中央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第七届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1、校园网主页宣传学校网站标识。

任务单位:网络中心。

完成要求:按国家规定。

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宣传xx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主要内容、网络安全知识、文明上网要求等。

任务单位:党委宣传部。

完成时间:xxxx年xx月24日至30日。

3、教学楼、实验楼电子屏宣传xx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内容标语。

任务单位:党委宣传部、后勤处及有室外电子屏的学院。

完成时间:xxxx年xx月26日至30日。

4、召开教职工会、主题班会,学习宣传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规。

任务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完成时间:xxxx年xx月25日—xx月31日。

5、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任务单位: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

完成时间:xxxx年xx月25日—xx月31日。

小学网络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广阳镇四兴小学及其举办、管理的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信息和交流服务的管理和应用。

全面提高广阳镇四兴小学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形成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合法合规、遵从标准”的原则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预测、研判、化解、处置网络信息管理和使用风险。新建系统要先行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并到公安部门备案;已建系统要按国家等级保护标准定级或整改并到公安部门备案。

1.(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各级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和事件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保障作用。

2.(重点岗位管理)学校要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职能人员,选拔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学校对负责学籍信息、教师人事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应通过签订岗位责任书(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西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内控制度,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3.(互联网站管理)学校的门户网站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定,完成定级、备案等工作,定期修改网站管理密码,留存安全审查日志。建立先审核后发布工作制度,指派专人对文字和图片信息进行审核,不得发布不利于国家稳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学校门户网站不得链接企业网站,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网页中设置或植入商品、商业服务的二维码。

4.(学校应用管理)学校、班级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进行家校沟通(含布置家庭作业)时,原则上应以班级固定的、大多数家长常用的免费网络通讯工具一次性告知家长,不得统一定制、推广、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家校沟通类的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使用商业网络平台或服务产品,不得对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全面、严格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5.(个人电子信息管理)学校及个人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收集、使用学生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或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成年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同意。学校及个人应对掌握的个人电子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电子表格、文档等形式上报、发布学生的家庭具体住址,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学生个人电子信息。

6.(技术保障措施)学校应当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方案,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按需配置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采取防病毒、防攻击破坏、防有害信息等必要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有害信息监测报警措施、24小时巡查措施及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实现安全防护、监测预警、数据恢复、安全认证等安全保障与网络信任功能,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环境。

7.(应急处置机制)学校应当制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报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落实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队伍,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发生事件后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件扩大,情节严重的须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8.(教育培训)学校应组织全员培训,提高领导、管理人员、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按照相关规定实现重点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学校应开展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提高识别不良网络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媒介素养,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的用网习惯,在使用网络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范。

9.(责任追究)学校教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我校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冬冬。

副组长:

成员:

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设立并明确专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职能机构及专门管理人员,归口管理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2.学校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要在本单位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各教师及其职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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