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制度汇编(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6 22:53:28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的出现可以调整个体行为,确立统一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是指针对组织内部成员行为、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在一个组织中,规章制度起到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维护组织内部的秩序和稳定。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为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编写完善的规章制度需要对组织的运行机制和管理需求有清晰的了解。在编写规章制度之前,应该先调研和分析组织的工作流程和现有的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应该根据实际需求,立足于解决当前问题和提升管理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公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

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楼道保洁的具体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半月清扫一次;

6、楼道和单元门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院庭保洁的具体要求: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硬铺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小雪由院庭保洁员在雪后两天内清理完毕,大雪组织集体清扫。

六、清扫工具个人保管,清扫工具不丢失、不送人、定量发放。

七、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冬季除外)。

八、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后勤服务中。

心报告,否则视为失职。

九、为使以上各项条款得到充分落实,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楼道和院庭卫生进行。

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境清新、整洁,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保洁领导应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队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

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整。

个售楼处的卫生其中包含(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等,每月擦拭。

两次。)及售楼处门前的所有卫生。

3、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二、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

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

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

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

生。

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

(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保洁员奖惩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加强员工的考核管理,确保奖惩分明,特对保洁人。

员的奖惩作以下规定:

1、保洁员薪金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全额内保2500元;全月。

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发放全额工。

资;

部门负责人实行每日检查,每周抽查。一次未能按照操作标准达标者,将给与。

当事人口头警告;三次仍未能达标者,将处以罚款5-20元不等;全月累计未。

达标次数五次以上者,将予以辞退。

上海蓝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2日。

物业公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

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楼道保洁的具体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半月清扫一次;

6、楼道和单元门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院庭保洁的具体要求: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硬铺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小雪由院庭保洁员。

在雪后两天内清理完毕,大雪组织集体清扫。

六、清扫工具个人保管,清扫工具不丢失、不送人、定量发放。

七、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冬季除外)。

八、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告,否则视为失职。

九、为使以上各项条款得到充分落实,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楼道和院庭卫生进行。

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十、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规范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使公司整体卫生环境清新、整洁,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保洁领导应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队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整个售楼处的卫生其中包含(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等,每月擦拭两次。)及售楼处门前的所有卫生。

3、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二、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

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保洁员奖惩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加强员工的考核管理,确保奖惩分明,特对保洁人员的奖惩作以下规定:

2、绩效奖金(奖金为20-80元),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标准考核。部门负责人实行每日检查,每周抽查。一次未能按照操作标准达标者,将给与当事人口头警告;三次仍未能达标者,将处以罚款5-20元不等;全月累计未达标次数五次以上者,将予以辞退。

物业管理制度

在物业区域中,整洁及其所带来的舒适和优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评价指标。它具有视觉上的直观性,会由此直接带来心理上的舒适感与美感,因而成为物业区域(楼)文明的一象征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整洁的物业区域环境需要常规性的保洁管理服务来保证。

清洁管理的涵义和原则。

(一)保洁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和日常清洁工作,保护物业区域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辖区所有公地方、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从而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效益。

(二)保洁管理的重心,是防治“脏乱差”。“脏乱差”具有多发性、传染性和顽固性。例如,随手乱扔各种垃圾、楼上抛物、乱堆物品堵塞公走道、随意排放污水废气、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以及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张贴等等,很可能发生在某些业户身上,所以不可掉以轻心。业户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员工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和日常清洁工作,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否则就可能因“脏乱差”而使物业区域(楼)面目全非,从而与物业管理的宗旨相悖。

(一)扫防结合,以防为主。

在保洁管理工作中,“扫”当然很重要,就好像每天洗脸一样,但是工作的重点并不是“扫”,而是“防”,即通过管理,纠正业户不卫生的习惯,防止“脏乱差”现象的发生。因为优良的物业区域环境的造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管理标准与业户素质不断调适的过程。当业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才能真正搞好环境整洁。物业管理公司会同社区组织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建设,从业户的基本素质、基本行为规范抓起,其突破口,就是提高业户的环境整洁意识,大力纠正各种不卫生的习惯。

(二)执法必严,直接监督。

保洁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及各地颁布的.管理实施细则。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要求,制定物业区域的保洁管理规定。这些法规和“准法规”规范了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做到执法必严,直接监督,遇到有损物业区域环境的行为,应对犯规者进行耐心教育和严格处罚,决不因人而异。

保洁的范围。

公地方的保洁。

这是指物业区域内,楼宇前后左右的公地方,包括道路、广场、空地、绿地等的清扫保洁。

用部位的保洁。

这是指楼宇地层到顶层屋面上下空间的用部位,包括楼梯、走道、电梯间、大厅、平台等的清扫保洁。

生活垃圾的处理。

物业公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为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完善保安部和各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保安部实际,针对保安部各级人员和各治安保卫岗位,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的主要任务。

负责管区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参与社会联防,维护管区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秩序。

二、保安部队长的职责。

1、对整个管区范围内的安全赋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员工进行考核。

3、组织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对重大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4、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5、负责制定本部保安人员的各项制度及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保安业务知识培训、及保安技能训练。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上岗必须穿着制服,佩带装备,端正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2、值班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3、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4、值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器件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值班期间,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7、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管区内的住户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四、保安员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区、保安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7、不准擅自带人进单位宿舍,需要住宿必需经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8、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不准利用娱乐之便作变相赌博。

10、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时必须请假。

五、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代、移交清楚。

3、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4、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没有发生问题,则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

1、监控室监控员:

(1)监控室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并记录好当班的监控情况。

(2)24小时保持与各保安班的通讯联系。

(3)接待住户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规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4)及时检查保安器材和监控设备(包括通讯器材)的使用性能,做好保养和及时更换工作,保证其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5)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对讲机进行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

(6)做好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案件处理报告的书写。

(7)要记录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着装严整;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无丢失,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如实记录和反映情况;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交接班以后,上一班打扫完卫生后才能离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也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嬉笑打闹;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生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2、楼层保安班:

(1)严格按着装要求着装,做到着装整齐,佩戴齐全,准时上岗。

(2)值班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听收音机和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

(3)严密注意进出大厦的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人员(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衣冠不整者,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

(4)对带有危险物品进入大厦的人员,保安员要严格检查并登记,或由保安员代为保管。

(5)值班人员要经常上、下楼巡逻,大厦入口处(大厅)保证24小时有人执勤,另一人上下巡逻,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严格监视,及时汇报。

(6)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7)熟悉楼层消防设施的布局、设置,经常检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与消防中心严密配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不准代他人填写,接班人员未上岗前,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门卫保安班: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2)执勤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5)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及闲杂人员、小商贩进入管区,外来车辆进入管区,一律实行收费制度,按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准乱收费。

(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7)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8)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

4、保安巡逻班:

(1)实行24小时监视和巡察,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进行证件检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3)对于带出管区或在管区起卸的较大的物品,要检查单位证明,个人证件,与物主单位联系核实,并予以登记。

(4)制止管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5)制止在管区范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休息,尤其是夜间遇此情况,保安员要上前制止。

(6)接到住户的报警,要立即向监控室汇报,并立刻前去现场处理。(7)看管好管区范围内的车辆,防止撬盗车事件的发生。

(8)指挥并监视好管区范围内的行驶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9)监视管区范围内的物业,及时消灭火灾隐患。(10)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向导。(11)协助解决住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物业公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

三、对楼道保洁的具体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

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半月清扫一次;

6、楼道和单元门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院庭保洁的具体要求: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硬铺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小雪由院庭保洁员在雪后两天内清理完毕,大雪组织集体清扫。

六、清扫工具个人保管,清扫工具不丢失、不送人、定量发放。

七、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告,否则视为失职。

八、为使以上各项条款得到充分落实,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楼道和院庭卫生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

九、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规范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使公司整体卫生环境清新、整洁,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4、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二、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物业公司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汇编

1、负责机电安装、维修工程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管理区域的供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

2、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机电设施、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自身能力,对负责片区的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工作进行实际操作。

5、巡检消防栓、消防水管、给排水主管道、管道配件、楼道、天台系统,并做记录。

6、巡检强弱电设备、线路、公共天线、集中监控系统及水池水位控制线路等。

7、对工程部技工的工作情况记录进行汇总,发现故障的立即向值班工程师汇报并及时处理。

8、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及水、电维修,并对维修工作质量进行跟踪。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有关制度办事。

10、按照公司节水节电的规定,做好节水节电的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每月对公共用水、用电量进行统计,如有异常,进行分析并进行解决。

1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的指导下,负责所属辖区的全面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负责辖区设施设备、计量器具管理;。

3、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4、负责接管验收期间工程遗留问题的收集和反馈;。

5、经常巡视管理处内外各场所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6、负责制订所辖区域全年维修养护计划,物业管理合同、管理方案及中心工作计划;。

7、协助办公室做好管理处员工的招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9、协助办公室实施制度考评,如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10、对管辖范围内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外墙外观、清洁卫生、绿化、治安、交通、消防等管理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监管。

1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工程部的职责:

1、负责区域内设施设备的接管验收工作。接收设施设备技术资料,分系统按照图纸和质量标准逐一进行检验验证和接管,并向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2、负责区域内土建、电力、通讯、电梯、暖气、生活热水、给排水、保安、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保养。

(1)负责提出各系统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按月组织落实实施。

(2)负责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接受公司其他部门和客户的报修,及时发现、处理和解决公共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3)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热力站、空调机房、水泵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修保养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管理,每月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

(5)负责对共用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保养。

3、外部委托工程的监管工作。

(1)在保修期内,及时联系和督促维保单位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

(2)对委托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验收,以保证工程质量。

4、负责物业设施设备的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各种节能降耗方案及措施,公司批准后,组织落实实施。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力图节约能源消耗。

5、对物业设施设备提出完善、整改方案。

1、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及各类物品采购计划的编制;

3、负责编制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各类检验设备的管理;

5、协助参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评审工作;

6、保障各类设施的完好与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转,确保各小区正常需要;

7、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1、协助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制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工程部经理负责各类检验设备的管理;

3、协助参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评审工作;

4、协助工程部经理保障各类设施的完好与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转,确保各区域正常需要;

5、协助工程部经理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维修组主任岗位职责:

1、工程部负责人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总负责人,负责工程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所管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2、在服务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拟定有关设备管理、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设备的使用、维护、改造直至报废的整个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负责检查所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制定所管系统的运行记录,督导下属员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负责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7、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以完善原设计和施工遗留的缺陷,并负责工程监督,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

8、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及时供给各设备所需的能源(水、电等),做好节约能源工作。

9、组织、收集、编制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10、组织编制各种设备的保养、检修计划,并进行预算,经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组织人员实施。

11、组织人力、物力,及时完成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报修申请。

12、组织员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运行组主任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性能,制定保养计划,指导下级检修,确保设备正常。

2、了解游乐健身设备的性能,指导下级正确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3、指导、培训、考核各小区的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确保设备的使用年限。

4、服从分配,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装修监管组主任岗位职责:

1、掌握园区内装修具体数字及施工进度。

2、了解园区内楼宇分布情况及房屋基本结构,室内管(线)路基本走向。

3、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证件佩载、使用,对其违章行为严肃处理。

4、控制施工时间,主要是规定时间外电动工具使用及大噪声施工。

5、在巡视过程中应注意:

1)、主体结构及防水层是否被破坏,并提醒及时恢复。3)、检查各管道处是否预留检查口。

6、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查,控制垃圾清运时间。

8、认真完成好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不得说说讲讲,更不得当面撞。

9、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定及有关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10、热爱本职工作,勤于思考,为做好工作献计献策。

11、注意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六、前期介入工程组长职责:

2、督导并收集、整理接管区域的各种设备、设施及房屋图纸;

3、编制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管理协议等规章制度;

4、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1、确保所管辖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是工程师(主管)的首要任务,工程师(主管)对下属人员和系统设备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要求每天必须做好以下各项管理工作:

2、检查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

3、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发现设备操作误差,立即纠正;

4、检查下属岗位纪律,发现不良现象立即纠正;

5、现场督导工程施工,控制工程质量与进度;

6、实地检查工程施工,控制工程质量与进度;

7、实地检查下属员工维修保养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精通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组合、电流、电压,如何确保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家用电器不受侵害。

2、按照工作规范和程序,督导小区领班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培训。定期考核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

3、正确指导下级,确保电器、电机设备的安全与卫生,控制各类成本。

4、正确指导下级对电器、电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指导下级如何节省电,减少成本费用。

6、熟悉光缆、电缆进入区域。

7、熟悉综合布线,对电视接收糸统、电脑系统、电话系统、消防烟感系统要了如指掌。

8、正确指导下级掌握各系统、维护保养好各系统,确保业主的使用。

9、掌握易发故障环节,指导、培训、定期考核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

10、服从分配,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装修监管主管岗位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掌握公司各服务中心装修具体数字及施工进度。

2、了解各服务中心楼宇分布情况及房屋基本结构,室内管(线)路基本走向。

3、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证件佩载、使用,对其违章行为严肃处理。

4、控制施工时间,主要是规定时间外电动工具使用及大噪声施工。

5、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查,控制垃圾清运时间。

6、认真完成好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不得说说讲讲,更不得当面撞。

7、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定及有关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8、热爱本职工作,勤于思考,为做好工作献计献策。

9、注意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十、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4、5、十一、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拟写工程部相关报告、通知、工作联系函等;

2、负责报送工程部对外的文件及工作联系函等文件;

3、负责督办工程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工程部行政档案及员工考勤的统计报送等;

5、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进性工作。协助做好行政报文等各项工作;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七)业主装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处置。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制度

1、每周五下午4点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经理参加。

2、工作例会内容为:

各部门经理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

各部门经理工作建议;

公司工作安排;

3、工作例会原则上为60分钟。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4、本制度一经确立,不再另行通知。

非紧急事务处置,不得请假。

5、如遇公司特殊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开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6、会议地点:物业公司本部。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出会议。

2、与会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总经理请假。

4、参会人员在会场内应手机等通讯工具(特殊需要除外),集中精力开好会。

5、不得在会场内交头接耳、闲谈,不准吸烟、吃零食。

6、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7、注意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没有要求传达的有关问题,不得自行传达、扩散。

1、注意礼节、讲究原则。

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要认识到尊重客户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一视同仁、举止得当。

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每一位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至是失礼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4、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进行相应答复,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5、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仪容仪表严整,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公司各级员工的着装应按公司要求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

(1)夏装,短袖只能开解第一颗衣扣,长袖衬衫需佩戴领带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男员工不准穿深色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女员工可着有扣凉鞋。

(2)冬装,着西装时应配深色袜和深色皮鞋。

(3)无论冬、夏装均要佩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4、员工不得裸露纹身,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须;

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5、员工工作期间外出,属工作需要可着其他服装,但要得体、大方、整洁。

回公司需按公司要求着装。

6、服装换季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

7、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扣款10元;

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或绩效工资100元。

8、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并连续两月,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工资100元。

1、为使公司电话发挥最大效用且尽可能节省话费,特制定本制度。

2、市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3、每次通话前应对通话内容稍加构思或拟出提纲,通话时应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占线、增加话费。

4、通话时应注意礼仪礼貌,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

5、凡开通长途电话的部门,长途电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各部门经理应建立《长途电话登记簿》,详细记录通话人、受话人、主要内容、通话时间等。

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6、公司传真收(发)应登记备案后交收(发)人签字确认。

1、公司节假日期间设立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值班制度,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3、一般以下班后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4、值班要点:

(1).处理未完成工作。

(2).处置下班后及节假日的突发、紧急事件。

(3).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4).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5).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9)业主档案、园区声像监控档案。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2 请销假制度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 7 值班管理制度 9 财务管理制度 10 卫生管理制度 12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4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6 公文处理制度 18 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20 党组会议制度 26 党组议事规则 28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31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3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35 党费收缴公示制度 36 党务公开制度 37 局务会议制度 39 政务公开制度 41 “三重一大”制度 44 信访工作制度 47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49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51

为加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住建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住建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政治思想建设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政治坚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不传谣、不信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住建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教育、管理,搞好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第二条 职业道德建设

(一)严格遵守县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顾全大局。

(三)熟练掌握住建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我县住建系统工作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组织纪律建设

(一)县住建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二)自觉维护住建局形象,保证政令畅通,严守工作秘密。

(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反映情况、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条 规范办公秩序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外出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岗、串岗、拖岗、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严禁酗酒影响工作、影响住建局形象。

(四)要遵守工作纪律。办公期间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淘宝、炒股、玩电脑、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照明、电脑、桌椅、饮水器等)应精心使用和维护,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节约办公资源。

(六)做到热情接待。严禁发生顶撞、训斥和争执现象。在任何场合应文明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礼貌待人,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进取的精神对待工作。

(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律已的品格做好工作。

(四)工作讲程序,事事有回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五)依法行政,禁止违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为难办事人员。

(六)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妄议***,不准背后诋毁、议论他人。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做到勤勉尽责、克己奉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10分和下午3点10分前。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考勤包括病事假、旷工情况汇总公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因学习、开会、下乡等外勤原因不能到单位签到的,使用微信工作群进行外勤打卡签到,向单位办公室通报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做好ab岗交接,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局办登记。

第六条  全体职工请事、病假不足1天的向股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1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主要领导请事、病假按县委、政府规定报告批准。

第八天  职工当年请事假一律以当年的公休假冲抵。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

第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不计入公休假。

第十条  按规定,职工年公休假分别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工龄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职工的公休假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公休假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可适当分期休完。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假期。若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时间轮休的,按县委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实行“ab”岗设置,ab岗不得同时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工作,并按批准权限销假;无故旷工的,将视为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或续聘依据重要内容。

一、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使用或保管人等具体要求,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提交班子讨论决定。同意购买后,由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程序采购。

四、需购置办公用品的股室自行填写《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局办审批,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局办按照《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购置需求,电话通知相关店面送货至局办,由局办指定人员验货并签字记账(股室人员不得自行签单,否则该笔账单由签单人自行负责)。再由股室派员到局办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六、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报废年限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到文体店、电脑店等签字购买办公耗材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一、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确定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地点。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表及值班任务和要求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

五、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与本单位其他人员调换。

六、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民主有序,做到量入为出,增收节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四条 局机关借款、付款、购物、接待及其他公款开支,事先由用款人和相关股室提出开支计划,财务室审核,按审批权限由批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工作人员擅自购物、接待及其他开支,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积累,谁经办谁报销,不得代替。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经财务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准人批准。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需先填写申请单,经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批准。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出差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凭参会通知或主办单位认可的会议统一收据,及时结报。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在报销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贴费用,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第七条 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论是日常开支还是工程款使用事项,需要提前两天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参加,并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纪检组阅览。

第八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财务室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经费开支要严格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局机关各股室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局大院卫生按照股室轮流制度负责,每周一上午8:30为大院保洁时间;走廊卫生由该层办公室轮流负责。

二、职工卫生行为准则

(二)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不乱堆杂物;

(三)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随意蹬踏墙壁;

(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办公区卫生管理制度。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物品设备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外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废弃张贴物、无脚印等污渍;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及其他暴露垃圾;

(四)窗明几净,无浮尘污物;

(五)洗手盆、杂物篓、烟缸等经常清理,不堆积污物;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局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各项要求达标情况进行评比。95分以上为最清洁,80—95分为清洁,80分以下为不清洁。

三、局大院卫生

卫生从一楼至五楼,每个办公室按照顺序每周轮换。

(一)公务接待费是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

(二)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准突破。公务接待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三)对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根据接待对象公函(含电话纪录)中告知的内容,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费用标准等内容。

(四)需安排住宿的,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宾馆。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人(不含早餐);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四单合一”报销相关费用。

(六)严格执行差旅、接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七)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招待费;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招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为规范和加强住建局公章管理,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负责拟定的重要文件、对外书面材料、报告、合同、协议、承诺及其他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应当报请局长签字批准或签发,未经局长批准或签发的,不准用章。

二、局内部人员身份证明、介绍信以及其他客观性证明需要使用公章的,由局长授权办公室签批用章。股室专业性报表、工作汇报和事务性的答复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批后用章。

三、用公章必须登记。办公室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由公章使用人员负责填写。公章使用人员如实登记用章事由、种类、日期、材料份数、批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后,办公室方给予用印。

四、公章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五、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的,可先电话请示局长允许后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六、公章禁止带出局外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携带前往,管章和办事人员共同见证用后立即带回。

七、公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表格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呈送局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提出初办意见。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县住建局阅办的批件,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阅批。

(四)相关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件,由主管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

(五)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5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

(七)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批。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局领导阅知的,签发前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八)涉及县直其他部门业务的文稿,主办股室要先同有关单位商洽,统一意见后,由局领导审签,再由主办股室送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会签,县直其他部门送本局会签的文稿,须由有关股室阅后无异议并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请局领导会签。

(九)公文的收发、催办、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以及社会发展新赋予的职能,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就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应、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本股室、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时办结。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局机关或二级机构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认真交待清楚,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经办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经办股室无人办公时,应告知经办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如果经办人当时不在,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告知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条 服务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到位、程序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材料齐全、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限时办结;缩短中转签批时间,不压不拖,无特殊情况当天签批。

第六条 根据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等要素,编印服务指南或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府网公示。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第二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股室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到期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再次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各股室、各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给予答复,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各股室、各单位应公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给予受理告知单的,要填写《受理事项告知单》,详细写明受理时间、承办股室或单位、办结时间等内容,送达服务对象。

第六条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场告知服务对象,其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或不一次性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第七条 无故拖延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原因等。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不完备暂时不能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理;如补办的材料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股室或单位的,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咨询或请求,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离岗告知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岗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第二条 临时性离岗超过30分钟的,对股室ab岗进行告知;因事离岗半天及以上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三条 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向本股室、单位其他同志交待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指定专人顶岗,做好交接手续,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离岗人员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拖延或不办。股室只有一人的,离岗前,要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离岗告示,告知服务对象离岗原因,回岗时间,联系电话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岗,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面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回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建议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相关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3、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更好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二、议事形式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以举行(讨论干部人事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局党组成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充分准备。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准备好会议资料。

(三)提前告知。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向党组成员预先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四)民主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汇报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然后各位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表决。党组会议议题提前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按规定存档备查。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做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三)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除党组决定可公开的以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党组会议讨论情况。

五、决策实施

(一)党组会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织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承办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大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督办和落实。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方针

党组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基本内容

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准备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3、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党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度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就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4、局办公室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处置不合适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支部需要提交全体党员讨论的事项。

3、支委会,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分析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检查各党小组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修改意见,研究完成临时有关事项。

4、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学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各种会议情况的记录,以此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5、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6、每次会议或党课必须先将有关事项、内容、时间通知清楚,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组、(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馈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1、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去凡是少交、漏交、未按时缴纳者,要在党内生活会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和及时补交。

2、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量按中组部的规定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以便考核党员的组织观念。

4、因公出差或病休,要委托他人按时代交党费,不得拖欠误交。

5、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交纳党费情况。

6、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党风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重要任务、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有关事项尚处于保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发布、公文通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应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九条 局党组和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局党组织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务会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局长委派的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2、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审议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3、局党组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及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

5、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管理的重要业务工作;

6、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者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股室、单位建议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主办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确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局班子成员,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4、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一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不予公开的事项处,其他工作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住建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二)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

(三)住建系统城市发展和棚改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五)住建系统服务的程序和时限;

(六)住建系统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

(七)住建系统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九)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政务信息要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 下列事务和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及以上等级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事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 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一)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自编刊物、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服务系统。

第十条 要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为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度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制度

1、决策范围

(1)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决策,包括财务预决算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信访稳定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

(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局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及股室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向局长提出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在集体决策前,要向县纪委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三重一大”会议。

3、组织实施

(1)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具体承办。

(2)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股室必须按照决议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

1、重大项目范围

县住建局制度的涉及全县住建行业的重大决定和重大建设项目等。

2、项目方面的决策程序

(1)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1、管理范围

(1)局属机构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向县委推荐正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副股级干部、人事编制调整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2、主要程序

分管人事的领导拿出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1、管理范围

大宗物资、设备的购置和大额资金的新建或维修项目。

2、管理程序

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较大金额的修缮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五、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4、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

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依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落实责任。局信访工作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登记、收阅、审阅、批转、处理、承办(相关股室共同办理)。设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日常接访确定专人。

三、耐心接待。对来访群众职工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反映和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悉心做好解释,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规范操作。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要熟悉政策,按政策给予答复,掌握不准,不了解事情背景的不要随意答复,要先报告,调查核实后,经允许方给答复。

五、及时处理。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信访办说明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后做好结案登记,将资料交信访办由联络员网上回复后存档。

六、搞好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七、拓宽信息。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八、提高效率。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局党组、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对局机关及局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党组(支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

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严防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八、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及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是“三大一重”、“三提醒”、“季报告”、“双反馈”、记实台账和记实手册等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政策、服务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履职尽责,严禁推诿扯皮,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十一、认真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党***、国务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倡导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六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被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二、不准索取和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须在受礼一个月内向组织汇报或交组织处理。

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六、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无偿占用企业钱物;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七、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物业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xx年1月1日。

物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7.1服从上司的'命令;。

7.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7.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7.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7.5不准喧哗、赌博;。

7.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物业管理制度

为体现均豪管理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员工工服的管理。

3.职责。

3.1工服管理员负责大厦工服的'更换、进行统筹管理及工服制作,统一安排,包括:保管、更换、制作、洗涤、修补等.

3.2后勤主管负责工服房的管理工作。

3.3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4.程序。

4.1.1公司统一为每位员工定期制做的两套工服,工服管理员以人事部的入职单及押金收据为依据,填写《员工工服押金单据收取登记表》.负责发一备一套,采取以脏换净,一换一的换洗制度;更衣柜钥匙、工鞋、领带等按大厦的规定进行换领.

4.1.2工服管理员应建立各类员工领用工服的《工服卡》,标明员工姓名、性别、部门、工种、工牌号及工服原值领用时间等.

4.1.3工服管理员应以部门为单位,分类摆挂,并编号妥善保管,建立各类工服明细帐,月终结出余存数量,上报后勤主管,对丢失或需要报废的工服应明原因,填写报损单,批准后下帐处理.

4.1.4工服管理员收回需洗涤的脏工服要填写洗涤清单,定期送交洗衣店洗涤,返回后照单接收,验收洗涤质量,对洗涤不干净的工服退回返洗.

4.1.5管理员应按部门编制工服洗涤明细记录,月终汇总,按计费标准核计洗涤费用,一式两份,审核签字,以便厂家结算洗涤费用.

4.1.6员工及工服管理员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马虎丢失工服者应根据具体情况折价赔偿.

4.1.7员工变动职务或辞职应主动更换或如数交回工服、钥匙等由工服管理员收后签字.

4.2工服的洗涤。

4.2.1工服的换洗周转: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工服的材料区别规定.

4.2.1.1外装、经理、主管、文员,客务的套装一个月换一次,保安服半个月换洗一次,工程、管业工服一周换洗一次.

4.2.1.2衬衫,白色的三天换洗一次,保安、客务衬衫冬季一周,夏季三天.

4.2.2换洗时间为每周一、三、五8:00am―4:00pm(不分部门,随时提供换装服务).二、四办理工服缝补修改、整理清点及帐务处理工作.

4.2.3如因特殊工种,特殊情况致使工作服过脏确需临时换装须注明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后签单工服管理员方可更换.

4.2.4任何员工不可在工服房内换工服,如有违反规定,无故刁难工服管理员或不听劝阻到工服房试衣、换装,管理员记下工牌号,报人事部按违纪处理.

4.2.5员工换洗工服前应把衣内物品掏干净,以免丢失洗坏,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失自负.

4.2.6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工服,应及时向工服管理员声明,进行修补,对确属有意损坏工服的员工,要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5.监督执行。

物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样板范示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

(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

(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总经办并做好记录。

(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

(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工地、样板示范区、临建办公区域的防火安全。

(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

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五条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物业管理制度

现代商务楼技术含量高,管理范围广,不能只凭经验办事。要积极探索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覆盖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整个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与服务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高技术的管理手段,高标准的管理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

商务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很重要,它不仅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与生命安全,还涉及大量的行业、商业、部门机密。由于商务楼一般在办公时间都是开放的,所以治安管理难度大。必须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和健全各种值班制度,坚持非办公时间出入大楼的检查登记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楼宇防盗与安全设施制度,坚持下班交接检查制度。加强前门、后门的警卫及中央监控,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力求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应全面建立客户档案,熟悉业主、租户情况,增加沟通了解,做到时时心中有数,确保业主、租户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由于商务楼规模大、功能多、设备复杂、人流频繁、装修量大,加之高层建筑承受风力大和易受雷击,所以火灾隐患因素多。因此,商务楼防火要求高,应特别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一定要教育员工、业主、租户遵守用火、用电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防火、救火基本技能;加强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清洁好坏是商务楼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关乎大厦的形象。由于商务楼一般都采用大量质地讲究的高级装饰材料进行装饰,所以清洁难度大,专业要求高。为此要制定完善的清洁细则,明确需要清洁的地方、材料、清洁次数、检查方法等。同时要加强经常性巡视保洁,保证大堂、电梯、过道随脏随清,办公室内无杂物、灰尘,门窗干净明亮,会议室整洁,茶具清洁消毒。

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商务楼运作的核心。应重视对商务楼水电设施(包括高低压变电房,备用发电房,高低压电缆、电线,上下水管道等各项设施)的全面管理和维修,供水供电要有应急措施。应特别注重对电梯的保养与维修,注重对消防系统的检查、测试和对空调系统的保养、维修。要有健全的检查维修制度,要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如大厅、走廊、电梯间等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对业主、租户的设备报修要及时处理,并定期检查。要做到电梯运转率不低于98%,应急发电率达到100%,消防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管理就是服务。为方便客人,满足客人需要,商务楼应有配套的服务,设立服务中心。帮助业主、租户办理入伙和退房手续,解决相关问题;提供问讯、商务等各类服务,包括提供一些日常性服务,如协助接待来访客人,回复电话问讯,提供打字、传真、复印及订票服务等;提供其他可能的委托服务,如代客购物、代送快件等。

要加强与业主、租户的沟通,主动征询、听取他们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与要求,认真接受、处理业主、租户的投诉,及时反映、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谨慎对待,协调好各方关系,协调配合好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还要不断改进各项管理,使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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