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昆写人高一(汇总24篇)

时间:2023-12-09 16:36:31 作者:文轩

优秀作文是学生对文化、社会现象和人生感悟等内容进行独立思考和深入探讨的结果。如果你正在苦恼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不妨阅读以下范文,找找灵感。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我家有一只小乌龟,名叫贝贝。

贝贝刚来我家时,无论如何不肯进龟宅,我只好把它关进去。爸爸说:“小乌龟不想进去就算了吧,反正也活不了几天。”我叫道:“才不!它要活很久。”刚说完我就想起我已经养死两只乌龟了。爸爸又说道:“你真的要养它就要对它负责哟。”我不屑的说:“那当然。”

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天都给乌龟换水,喂食。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是想起来的时候才去给它换水,喂食。爸爸骂我:“买了乌龟不认真养,不如把它送给别人。我们喂养你都是坚持每天给你饭吃,认真对待你的每一件事情的。”我生气地说:“不许送人,我要养它!”说完我朝贝贝跑去。我看见贝贝在岸上一动不动,我心里有些懊悔,贝贝是不是饿得爬不动了,我拿来龟食喂它,它仍然一动不动,我有点着急了,爸爸的预言不会实现了吧。我偷偷看看爸爸,怕爸爸骂我,我又看看贝贝,很难过,是我把它饿死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想哭。就在这时我看到贝贝动了动,太好了,贝贝还活着。贝贝慢慢的爬向龟食,用前脚轻轻的碰了碰龟食,然后慢慢地吃了起来。我太高兴了,我跑向爸爸,拉着爸爸的手来到贝贝旁边激动地说:“爸爸,我以为贝贝饿死了,其实它还活着。”说着说着我的眼泪掉了下来。爸爸摸摸我的头说;“贝贝不想你难过呀,你看它多爱你,所以你也要好好爱它。”我抹掉眼泪,坚定地点了点头。从那天起,我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贝贝换水,喂食。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我和贝贝成为了好朋友,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去看看贝贝,和它玩。暑假里,我吃着雪糕去看贝贝,不小心掉落一小块到龟宅里,贝贝以为我给它喂食,慢慢的爬了过来,用前脚碰了一下,被冰得一下子把头手全部缩了回去,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个贪吃的小乌龟,真是太有趣了。

有一天,爸爸也来看贝贝,爸爸说:“贝贝好像长大了一点。”“是吗?”我兴奋的跑去盯着贝贝看过去看过来,贝贝真的长大了一些,我得意地说:“爸爸,是我把它养大的。”爸爸微笑着说:“是的,是你把它养大的,你还可以把它养得更大。”我大声地说:“是的,我要还要把它养的更大,我要对它负责。”爸爸拉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开心的笑起来,我想贝贝也在和我们一起笑吧。

写人高一作文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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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写人高一作文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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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去年秋天,妈妈送我一只小乌龟。

这只小乌龟真可爱,圆圆的小脑袋上长着一对充满灵气的、琥珀色的小眼睛,脸颊的左右两侧各有一小块红斑,好像给小乌龟画上天然的胭脂,漂亮极了。它的背甲上整齐地排列着一片片青灰色的六边形鳞甲,这背甲可是小乌龟的好帮手呢,邻居家的弟弟拿着牙签正准备玩弄它,它早已闻到了“风声”,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头与四只脚缩进背甲里,背甲就成了小乌龟的天然屏障,把贪玩的弟弟隔在了外边。每到深夜,背甲成了坚固的小房子,小乌龟在舒适的小房子里安然入睡。

我家的小乌龟可胆小了,连我这个主人偶尔看看它,它也要把脖子缩回去瞪起那双小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不要靠近我,不然我可要不客气了。于是,我悄悄地躲在门后面,悄悄地注视着它。大概过了几分钟,它才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又过了几分钟,它放松了警惕伸长了脖子,开始东张西望,当它不经意间看到我又出现在它面前时,仿佛吓了一大跳,又赶紧缩进它的背甲里,我猜,它一定在想:还好我看一看,不然的话,一定又要被那大怪物玩弄了!小乌龟畏畏缩缩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家的小乌龟可贪吃了,可它进食的要求又是那么高。如果水太浅了,它不进食,水太深了,它不进食;肉切得不够细,它不进食;温度没上13度的,它不进食……太多太多的要求,把我都快弄烦了!而且,它每次都小心翼翼地,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机关似的。它先等投食者走后,然后慢慢地靠近虾肉,眼睛仿佛静止不动紧盯着虾肉,大约过了几分钟,它小心翼翼地伸长脖子嗅了嗅虾肉,然后立即缩回背甲里,好像发现什么危险。又过了5分钟,它又慢慢地碰碰虾肉,这次可比上次大胆多了,等他确保没有危险后便开始狼呑虎咽地享受它的美味!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乌龟,它既胆小又警惕,既警惕又贪吃,真是好玩呀!它成了我的好知已,——虽然它还不习惯与我共处,但我可毫不介意,只要想想它时而在浅水里踱着方步,时而爬上石块来晒晒太阳,那悠闲自在的样子就想会心一笑。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照耀着我们那最纯真的童年。

那一年,生命的切片。

被岁月碾过留下了最美的痕迹。

那一年,虽天真已过。

但却成熟未满整天都在幻想着。

那一年,春日的桃花。

她在树梢浅笑盈盈的看着我们。

那一年,夏日的梧桐。

懵懂稚嫩的我们在他面前相遇。

那一年,秋日的落叶。

她飘舞着向我们述说时间轮回。

那一年,冬日的傲梅。

她在用她的方式向我们宣示着她的高洁。

而如今那一年已拼凑成了最美的音符。

她用美妙的旋律谱写着最扣人心弦的曾经。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我是一个十分喜欢动物的人,并且我最喜欢的是我家的乌龟。

我的小乌龟是一只巴西龟,它的全身都是绿色的,四条短短的腿儿,一条细细的尾巴,一个古灵精怪的脑袋,还有一个笨重的乌龟壳,这些就组成了小乌龟。最让我惊奇的就是它的椭圆形的乌龟壳,仔细观察乌龟壳由拱形的背壳和扁平的腹壳构成。整个龟壳就像一个盒子,小乌龟脑袋、四肢和尾部在龟壳中自由伸缩。妈妈说乌龟壳对小龟的身体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

它的脑袋尖尖的,就像圆珠笔的笔头的一端。一张嘴巴小小的很可爱。两眼分长在两侧,常常闭着,仿佛睡着了,难道小龟也在做梦,梦才是它内心的依靠,精神的寄托。每天看着它似醒非醒的模样,我的心便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担忧,小龟是不是想家了呢?但我总是很快打破这种想法,我那么爱我的小龟,它喜欢我的家。

小乌龟十分懒,如果不是水太脏或它的排泄物太多而没有及时清理,它很少挪动一下。有时我帮它清理水池,我轻轻挪动它的话,它就会伸出脑袋盯着我,透露着哀怨的神情,仿佛是我惊扰了它的美梦。它的四只脚上有小小的黑爪子,那小小的爪子细细的,由于它在水槽里,玻璃太滑的缘故,所以每当它要挪动身体时,都会将小爪子伸出来紧紧扣着玻璃板,但是它还是常常沿着斜坡玻璃板滑下来,那样子十分滑稽,就像是在溜冰场上溜冰一样,每到这时小龟的眼睛就睁得很圆,估计是它也觉得惊奇万分。

在它椭圆形的壳上面画着许多的六边形。如果你轻轻的在它的壳上敲两下,它准会吓得缩进它的小龟壳中,而且它的两只眼睛紧紧闭着,放佛在说“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啊”真是一只胆小鬼,如果你把它惹急了,它就待在龟壳内半天也不肯探出头。除非你拿着食物引它出来。

说起食物,一般我是买来蚯蚓喂他,有的时候也为它喂小鱼或者小虾米。一开始把它养在水池中和我的小金鱼做伴,但是它不乐意,把我的小金鱼的尾巴都咬坏了。后来我便把它独自养起来,由此我也知道小乌龟也是吃鱼的。喂它的时候,必须用镊子夹着碎食物递到它的嘴边,否者它会咬到你的手指头。把食物轻轻递到它的嘴边,它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死地咬住食物,再慢慢的把整个食物咽下去。一般每天喂它两次,中午和晚上。如果到了时间你不来喂它,它便迫不及待的不时伸出脑袋张望四周,焦急的等待着它的食物。

它与我整整相伴三年了,它长大了一圈,我对它有着无比的喜爱,它对我也仿佛有些感情,每当它看着我时,都跟看别人的眼神不一样。我能透过它的眼睛,看出它对我的依赖之情,仿佛我们能心灵相通,它给予我家人般的亲切,我常常把开心的事情、伤心的事情都说给它听,它会像朋友一般出神的看着我,分享着我生活的点点滴滴。

它就是我可爱小乌龟,我的家人。

希望大家都能够保护动物,保护人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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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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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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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我身边的“阿长”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慢慢地消逝了,弹指间,眨眼间,蓦然回首,那段时光早已离我远去,捉不住的时光,毫不留情地越出手指缝隙。记忆也随之逝去,沉浸在深秋明亮而温暖的阳光中,混乱的记忆,但记忆中的那段时光明净如同秋水。

随着秋景,我的思绪又飞到小学时光,他的身上。阳光下,一个又高又瘦,身着一身运动装,半寸的短发像秋天的芦草一样又干又硬的男孩在打篮球。他的模样清晰的浮此刻我的脑海里,他,我永远的好朋友。

小学,他是一个十分聪明但却不用功的学生。不巧,那次调换座位,我和他成为同桌,开始,不知怎样异常欢迎他。但还没过三天,我就有些厌烦他了。上课时,“喂!几点了”“这题怎样写”……“a同学该交语文作业了。”“我忘记写了,别和教师说,下次我必须写作业。”回答的到干脆,而我也期望他下次写作业,没有研究到他会不讲信用,傻傻地勉强答应了他,欺骗了教师,对教师说:“今日作业齐了。”教师也信以为真。可第二天,“a同学交语文作业了。”“哦!我又忘记了。”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然真的没完成作业。我如实的向教师汇报了。

那一次,他真的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次,我和我的同学发生了冲突,矛盾特深,我们之间的同学情出现了深深的裂痕,而我,所以心境异常不好。午时放学时,他对我说:“一会儿和我去操场。”我没说什么便和他一齐去了,他让我和他的朋友们一齐打篮球,午时,和他们一齐玩,虽然总丢分,但却是发泄出来了,心境异常舒畅。休息时,他关心地对我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和我说。”一句话把我懵在原地,平时我们之间很少说话,可当我沮丧时,才发现友情意在我们之间萌生了,并且异常深。

虽然你缺点不少,但在我心中你却很完美!

梦,总不够漫长可我们需要梦想;情,总让人受伤可我们还念念不忘;雨,下得再漂亮可我们还喜欢阳光;你,虽不在我身旁可我从未将你遗忘……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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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写人高一作文

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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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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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不愿经历风雨就想看到彩虹的人。我,一个拥有理想但又不愿奋斗的人。

我经常幻想,这可能成为了我生活中的洒脱。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名伟大的运动员,幻想成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面对着鲜花和掌声。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我也常为这不是事实的幻想而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可当这时候,一种讥笑的声音响起:“因为你没有毅力”。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深受打击之后,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表,上面清楚的写着学习规划,想以此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可刚过去几天,我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享受玩乐,又回到以前的不思进取。

我又开始幻想着开学后,一定要这样那样地努力,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少年,在书桌上贴满学习的座右铭。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意志渐渐被磨没,理想?早已不知去往何处。

记得我还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让我用自己的双手托起新学期火红的太阳!这句话确实是一句豪言壮语。可现实中,我并没有托起这火红的太阳,而是把那轮太阳压到离大地只有一张纸的距离,这就是我真正的失败之处。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永远在幻想中虚度一生。

那一天,我去公园看见了一个小孩,他正在努力地学着骑车。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然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最终他终于学会了骑车。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想学而已。小孩儿的话令我震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我为什么不行呢?受到这件事的启发,我立刻回家学习。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停止过努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一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在与自己之前的成绩做了一下对比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成功不能靠幻想成就,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

虽然成功的道路上充满坎坷,但也伴随光明与喜悦。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件事,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与失败的过去告别,朝着充满希望的未来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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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献给一直以来像天使一样守护我、爱我的妈妈。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叫泪流满面。——题记。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远,停不了,像是拼命想要抓住,却不断从指缝间缓缓流过的沙。转眼间,我已度过了18个春秋,回望这一路走过的青春岁月,总是有一个人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就是你,妈妈。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使它开出了花。从小我就是个调皮、任性、蛮横、霸道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小男孩打架,在他胳膊上留下几个深深的牙印。

你笑脸给那阿姨陪不是,随后就是对我一阵打。妈妈,其实我不想那样的,我只是不想让人欺负我而变得坚强些。你抹着我哭花了的脸,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说:“妈妈不打你,那阿姨的气是不会消的,以后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妈妈,是你教会了我应该和人和睦相处,所以现在我有好多知心朋友呢!嘿嘿,这可是妈妈你的功劳呢!时间的年轮悄悄地转动,我看见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在我指间翻滚而过。在岁月的流逝中,少不了我和弟弟的一次次争吵。那年冬天,不记得因为什么小事,我和弟弟又吵了起来。就在不经意间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那么弱不禁风,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你准备洗衣服的凉水里。你顺着弟弟的嚎啕大哭声过来,二话没说,对我又是一阵打。

你说,做姐姐的,就是应该让着弟弟,以后你们成家了,想见面都难。妈妈,你知道吗?看着弟弟湿漉漉的棉裤,我也很难过,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从此,我很少再和弟弟吵架,时刻记着你说的,凡事都让着弟弟,也明白了亲情的可贵,要珍惜身边的幸福。妈妈,你说我是不是懂事些了呢?如今,我上了高中,2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次你都会准备好多好吃的,吃饭时也不停地给我夹菜。可是我呢?!除了暑假寒假,我们母女俩见面的时间又有多少呢!我不记得,咱俩已经有多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也许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妈妈,这次回家,我们就好好谈谈心好吗?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呢!五月二日回校,你送我去路口等车,看着你向远处张望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妈妈,我早就没有好好看过你了呢!你虽然不再年轻,脸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可在我看来,你是最美的妈妈,没有人可以取代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天,车来的好慢好慢,我让你先回家,你就像个小孩子,偏不听,说等我走了之后再走。不知不觉,泪水氤氲了双眼。妈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对我的好,现在我只有努力地学习,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将来考上了好大学,赚了钱,我要带你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妈妈,不会太长的,很快就到了!妈妈,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母女。这次就让我当妈妈,你做女儿,我也会像你一样,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妈妈,你说,好不好?嘿嘿,母亲节快到咯!祝您节日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和你在一块的日子,我要你做最幸福的妈妈!

故事仍在继续,轻轻搁笔,不知不觉,脸上有种湿润的东西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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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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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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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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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匆匆一日,日子淡淡一秋。

上了高中,快乐少了,烦恼多了。每天都游走于学校与家之间,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外宿也有想家的权利。哪怕我一出教室,就可以望到那不远的家。哥哥上大学,父母忙生意,奶奶每天都一个人在家。我喜欢一下课就出去眺望那不远的家。不知道奶奶此刻在干些什么?奶奶没读过书,电视都不会摁,特别是现在换了什么数字电视,我一有空就会教奶奶摁电视,好让奶奶在家不要太枯燥。但毕竟奶奶老了,学东西不能那么快被接受,还记得当初我教了一个星期才教会奶奶打爸爸的电话,好让奶奶在家有个照应。我想家,其实是在牵挂奶奶。我跟奶奶说过:“现在我读高中都那么忙不怎么在家,以后读大学又要去外地,您不是每天白天都一个人?”奶奶回答得很无奈:“都为了让你读好书。”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银丝多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皱纹深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背更弯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经常抱怨腰酸背痛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依旧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冬天,奶奶得了一种皮肤病,不传染,但却是会致命的。那种病俗名叫“蛇”,就像蛇一样,如果绕人身体一圈就会致命。当时的我好怕,我真的好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包围我全身。那时我没听奶奶呻吟过一声痛,但我知道奶奶是很疼的。幸好那时我放寒假,又找到一家好的医院治疗。每天我都早早起床,陪奶奶去医院打针,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呼啸着,我紧紧地拉着奶奶。我心疼奶奶,奶奶最怕就是打针和吃药,看着奶奶手上布满被针刺过得痕迹,看着奶奶吃药时痛苦的表情,我好难受。经过十几天的治疗,奶奶好了。吹了十几天的寒风,打了十几天的针,吃了十几天的药,终于好了。过后奶奶告诉我,她以前算命说那年会有一劫,现在过了就长命百岁的了。呵呵,我不知道奶奶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要我的奶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我记得我曾躺在奶奶大腿上听她讲过去的故事。

我记得奶奶小时候曾剥过很多很多瓜子给我吃。

我记得奶奶经常耐心地削好小小的马蹄给我吃。

在奶奶的身上,我看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爷爷因为文革死了,奶奶40岁开始守寡,独自把孩子抚养大。把孩子抚养大了,又要抚养孩子的孩子。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我们身上。我和哥哥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们很爱奶奶。去年哥哥读大学,第一次离开奶奶那么久,哥哥哭了,奶奶也哭了。

奶奶现在82岁了,前几天的傍晚奶奶肚子痛,我晚修又快迟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爸妈还没回来,我急忙给爸爸电话,让爸爸快快回家陪奶奶去看医生,我才赶去学校。一路上我是用跑的,我的眼眶湿润了,但我不让那滴泪有流下来的机会。晚修回家我也是用跑的,我想知道奶奶怎么样。回去后奶奶已经睡了,爸爸说是肠胃炎,没事了。我的心安静了下来。

即使距离如此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呆在奶奶身边。人生总会有取舍。正如奶奶所说,一切为了我能读好书。

曾经我经常陪奶奶出去逛,但现在越来越少了。

曾经我喜欢和奶奶出去逛,但现在时间不允许了。

现在,奶奶逛久了腿会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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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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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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