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昆写人高一(实用20篇)

时间:2023-12-14 15:13:10 作者:GZ才子

优秀作文的结构应该合理,包括引入、扩展、论证和总结等要素,使文章条理清晰。这些优秀作文范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和整理的,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示和帮助。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我家有一只小乌龟,名叫贝贝。

贝贝刚来我家时,无论如何不肯进龟宅,我只好把它关进去。爸爸说:“小乌龟不想进去就算了吧,反正也活不了几天。”我叫道:“才不!它要活很久。”刚说完我就想起我已经养死两只乌龟了。爸爸又说道:“你真的要养它就要对它负责哟。”我不屑的说:“那当然。”

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天都给乌龟换水,喂食。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是想起来的时候才去给它换水,喂食。爸爸骂我:“买了乌龟不认真养,不如把它送给别人。我们喂养你都是坚持每天给你饭吃,认真对待你的每一件事情的。”我生气地说:“不许送人,我要养它!”说完我朝贝贝跑去。我看见贝贝在岸上一动不动,我心里有些懊悔,贝贝是不是饿得爬不动了,我拿来龟食喂它,它仍然一动不动,我有点着急了,爸爸的预言不会实现了吧。我偷偷看看爸爸,怕爸爸骂我,我又看看贝贝,很难过,是我把它饿死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想哭。就在这时我看到贝贝动了动,太好了,贝贝还活着。贝贝慢慢的爬向龟食,用前脚轻轻的碰了碰龟食,然后慢慢地吃了起来。我太高兴了,我跑向爸爸,拉着爸爸的手来到贝贝旁边激动地说:“爸爸,我以为贝贝饿死了,其实它还活着。”说着说着我的眼泪掉了下来。爸爸摸摸我的头说;“贝贝不想你难过呀,你看它多爱你,所以你也要好好爱它。”我抹掉眼泪,坚定地点了点头。从那天起,我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贝贝换水,喂食。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我和贝贝成为了好朋友,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去看看贝贝,和它玩。暑假里,我吃着雪糕去看贝贝,不小心掉落一小块到龟宅里,贝贝以为我给它喂食,慢慢的爬了过来,用前脚碰了一下,被冰得一下子把头手全部缩了回去,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个贪吃的小乌龟,真是太有趣了。

有一天,爸爸也来看贝贝,爸爸说:“贝贝好像长大了一点。”“是吗?”我兴奋的跑去盯着贝贝看过去看过来,贝贝真的长大了一些,我得意地说:“爸爸,是我把它养大的。”爸爸微笑着说:“是的,是你把它养大的,你还可以把它养得更大。”我大声地说:“是的,我要还要把它养的更大,我要对它负责。”爸爸拉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开心的笑起来,我想贝贝也在和我们一起笑吧。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照耀着我们那最纯真的童年。

那一年,生命的切片。

被岁月碾过留下了最美的痕迹。

那一年,虽天真已过。

但却成熟未满整天都在幻想着。

那一年,春日的桃花。

她在树梢浅笑盈盈的看着我们。

那一年,夏日的梧桐。

懵懂稚嫩的我们在他面前相遇。

那一年,秋日的落叶。

她飘舞着向我们述说时间轮回。

那一年,冬日的傲梅。

她在用她的方式向我们宣示着她的高洁。

而如今那一年已拼凑成了最美的音符。

她用美妙的旋律谱写着最扣人心弦的曾经。

写人高一作文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写人高一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写人高一作文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去年秋天,妈妈送我一只小乌龟。

这只小乌龟真可爱,圆圆的小脑袋上长着一对充满灵气的、琥珀色的小眼睛,脸颊的左右两侧各有一小块红斑,好像给小乌龟画上天然的胭脂,漂亮极了。它的背甲上整齐地排列着一片片青灰色的六边形鳞甲,这背甲可是小乌龟的好帮手呢,邻居家的弟弟拿着牙签正准备玩弄它,它早已闻到了“风声”,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头与四只脚缩进背甲里,背甲就成了小乌龟的天然屏障,把贪玩的弟弟隔在了外边。每到深夜,背甲成了坚固的小房子,小乌龟在舒适的小房子里安然入睡。

我家的小乌龟可胆小了,连我这个主人偶尔看看它,它也要把脖子缩回去瞪起那双小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不要靠近我,不然我可要不客气了。于是,我悄悄地躲在门后面,悄悄地注视着它。大概过了几分钟,它才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又过了几分钟,它放松了警惕伸长了脖子,开始东张西望,当它不经意间看到我又出现在它面前时,仿佛吓了一大跳,又赶紧缩进它的背甲里,我猜,它一定在想:还好我看一看,不然的话,一定又要被那大怪物玩弄了!小乌龟畏畏缩缩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家的小乌龟可贪吃了,可它进食的要求又是那么高。如果水太浅了,它不进食,水太深了,它不进食;肉切得不够细,它不进食;温度没上13度的,它不进食……太多太多的要求,把我都快弄烦了!而且,它每次都小心翼翼地,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机关似的。它先等投食者走后,然后慢慢地靠近虾肉,眼睛仿佛静止不动紧盯着虾肉,大约过了几分钟,它小心翼翼地伸长脖子嗅了嗅虾肉,然后立即缩回背甲里,好像发现什么危险。又过了5分钟,它又慢慢地碰碰虾肉,这次可比上次大胆多了,等他确保没有危险后便开始狼呑虎咽地享受它的美味!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乌龟,它既胆小又警惕,既警惕又贪吃,真是好玩呀!它成了我的好知已,——虽然它还不习惯与我共处,但我可毫不介意,只要想想它时而在浅水里踱着方步,时而爬上石块来晒晒太阳,那悠闲自在的样子就想会心一笑。

写人高一作文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小昆写人的作文高一作文

我是一个十分喜欢动物的人,并且我最喜欢的是我家的乌龟。

我的小乌龟是一只巴西龟,它的全身都是绿色的,四条短短的腿儿,一条细细的尾巴,一个古灵精怪的脑袋,还有一个笨重的乌龟壳,这些就组成了小乌龟。最让我惊奇的就是它的椭圆形的乌龟壳,仔细观察乌龟壳由拱形的背壳和扁平的腹壳构成。整个龟壳就像一个盒子,小乌龟脑袋、四肢和尾部在龟壳中自由伸缩。妈妈说乌龟壳对小龟的身体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

它的脑袋尖尖的,就像圆珠笔的笔头的一端。一张嘴巴小小的很可爱。两眼分长在两侧,常常闭着,仿佛睡着了,难道小龟也在做梦,梦才是它内心的依靠,精神的寄托。每天看着它似醒非醒的模样,我的心便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担忧,小龟是不是想家了呢?但我总是很快打破这种想法,我那么爱我的小龟,它喜欢我的家。

小乌龟十分懒,如果不是水太脏或它的排泄物太多而没有及时清理,它很少挪动一下。有时我帮它清理水池,我轻轻挪动它的话,它就会伸出脑袋盯着我,透露着哀怨的神情,仿佛是我惊扰了它的美梦。它的四只脚上有小小的黑爪子,那小小的爪子细细的,由于它在水槽里,玻璃太滑的缘故,所以每当它要挪动身体时,都会将小爪子伸出来紧紧扣着玻璃板,但是它还是常常沿着斜坡玻璃板滑下来,那样子十分滑稽,就像是在溜冰场上溜冰一样,每到这时小龟的眼睛就睁得很圆,估计是它也觉得惊奇万分。

在它椭圆形的壳上面画着许多的六边形。如果你轻轻的在它的壳上敲两下,它准会吓得缩进它的小龟壳中,而且它的两只眼睛紧紧闭着,放佛在说“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啊”真是一只胆小鬼,如果你把它惹急了,它就待在龟壳内半天也不肯探出头。除非你拿着食物引它出来。

说起食物,一般我是买来蚯蚓喂他,有的时候也为它喂小鱼或者小虾米。一开始把它养在水池中和我的小金鱼做伴,但是它不乐意,把我的小金鱼的尾巴都咬坏了。后来我便把它独自养起来,由此我也知道小乌龟也是吃鱼的。喂它的时候,必须用镊子夹着碎食物递到它的嘴边,否者它会咬到你的手指头。把食物轻轻递到它的嘴边,它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死地咬住食物,再慢慢的把整个食物咽下去。一般每天喂它两次,中午和晚上。如果到了时间你不来喂它,它便迫不及待的不时伸出脑袋张望四周,焦急的等待着它的食物。

它与我整整相伴三年了,它长大了一圈,我对它有着无比的喜爱,它对我也仿佛有些感情,每当它看着我时,都跟看别人的眼神不一样。我能透过它的眼睛,看出它对我的依赖之情,仿佛我们能心灵相通,它给予我家人般的亲切,我常常把开心的事情、伤心的事情都说给它听,它会像朋友一般出神的看着我,分享着我生活的点点滴滴。

它就是我可爱小乌龟,我的家人。

希望大家都能够保护动物,保护人类的朋友。

写人高一作文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人高一作文

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写人高一作文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写人高一作文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写人高一作文

在这骄阳似火的夏日,一轮火辣辣的太阳挂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上。小狗伸着长又红的舌头,农田裂开了嘴……在我看来,这轮太阳仿佛贴在我的头上似的,一秒也不肯离去,把我热的汗流浃背,眼冒金星,使我忍无可忍。

于是,我到商店里买了一瓶可口可乐,坐在绿树成荫的大树下。这大树高大挺拔,根深叶茂。我津津有味的喝着手里的可乐,喝了少半瓶,忽然想去方便一下。就急忙跑回家,方便完后,洗了把手,就有坐在我们家客厅里继续喝。

不久,我想到一个主意,把可乐倒进碗里喝,我就兴冲冲地跑进厨房,拿了一个碗,咕咚咕咚得到了进去。正在这时,我听到门外有咚咚咚的敲门声,就打开门笑脸迎接,一看,原来是隔壁的小妹妹。她脸圆圆的,像个西瓜,蚕眉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水灵灵的,头上两边各扎着小辫子,显得特别可爱。她一进来就用那双洁净的小手直擦汗。

不过,她好像看到了那晚可乐,满带怀疑的问:“姐姐,你在家干什么呀?”“没干啥呀。”我坦然的回答。“那你碗里是啥东西呀?”她又接着问。我刚准备吱声,可又在犹豫——如果我告诉她那是可乐的话,她一定会喝光的,那我喝什么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就说:“姐姐有点生病了,我妈给我到医院开了点中药,可是很苦的。”听了我的话,小妹妹转身就跑,我以为她被我吓跑了呢,心里得意洋洋。

不久,她又跑回来了,不同的是,这回她手里还拿了几颗糖果呢,我还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可她的话却出乎我意料:“姐姐,你说你喝的药很苦,那你吃几颗糖就不苦了。”这话使我震惊万分。

我真后悔自己隐瞒真相,她是如此的信任我,而我却骗她,我真惭愧。

从这件事我明白:人与人之间应之间应真诚相待,让我们彼此多一份信任,少一些怀疑,愿我们的生活多一份欢乐,少一些悲伤。

写人高一作文

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写人高一作文

我,一个不愿经历风雨就想看到彩虹的人。我,一个拥有理想但又不愿奋斗的人。

我经常幻想,这可能成为了我生活中的洒脱。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名伟大的运动员,幻想成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面对着鲜花和掌声。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我也常为这不是事实的幻想而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可当这时候,一种讥笑的声音响起:“因为你没有毅力”。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深受打击之后,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表,上面清楚的写着学习规划,想以此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可刚过去几天,我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享受玩乐,又回到以前的不思进取。

我又开始幻想着开学后,一定要这样那样地努力,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少年,在书桌上贴满学习的座右铭。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意志渐渐被磨没,理想?早已不知去往何处。

记得我还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让我用自己的双手托起新学期火红的太阳!这句话确实是一句豪言壮语。可现实中,我并没有托起这火红的太阳,而是把那轮太阳压到离大地只有一张纸的距离,这就是我真正的失败之处。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永远在幻想中虚度一生。

那一天,我去公园看见了一个小孩,他正在努力地学着骑车。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然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最终他终于学会了骑车。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想学而已。小孩儿的话令我震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我为什么不行呢?受到这件事的启发,我立刻回家学习。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停止过努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一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在与自己之前的成绩做了一下对比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成功不能靠幻想成就,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

虽然成功的道路上充满坎坷,但也伴随光明与喜悦。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件事,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与失败的过去告别,朝着充满希望的未来大步走去。

写人高一作文

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写人高一作文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习,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习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写人高一作文

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