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优质12篇)

时间:2023-12-12 05:20:12 作者:MJ笔神

在一个有序的组织中,规章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能够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营,保障员工的权益。组织应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宣传和培训体系,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知和理解程度。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运校车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校车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牵头,汇同安全员与修理厂一道具体负责实施。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公司统一组织检查,各校车驾驶员自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公司安全员与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公司安全员与驾驶员的配合下进行检查。

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及跟车人员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接车况,交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要求修理厂配合。

(一)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及安全门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安全锤,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三)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校车总数3%的比例,检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一)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四)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七)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一)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三)公司参检人员,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及跟车人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统一收集保存。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对经批准投入运营的接送幼儿和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的校车和乘坐校车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固定位置、固定线路、固定人员、搞好交接、做好记录、无缝对接”的原则,做好校车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校车需进入校园的,一律在固定的停车位置交接学生。

1、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校(园)长是所在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系列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校车安全工作,做到制度上墙、职责上肩、责任到人。

3、及时收集整理校车管理相关资料,尤其要完善学生乘车、交接管理等相关资料,保证校车管理每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详实准确,并由学校及时存档备查;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和乘车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应包括乘车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等情况。

4、学校(幼儿园)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与校车所有人、学生监护人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庭、车辆等各方责任。

5、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每天接送学生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日交接教师。明确领导、班主任、值班老师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到人。

6、校车服务提供者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应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7、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8、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做好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要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制止驾驶人在饮酒、醉酒后或者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驾驶车辆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要核实学生下车人数,逐个登记确认,与司机确定乘车学生巳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要做好与监护人、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

9、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校车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10、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1、校车服务提供者须配备校车监控系统、安装监控平台,实现学生人数上下车统计、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监控,并实行实时监控。

12、学校(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和学生(幼儿)居住地等情况科学严密地制定学生(幼儿)每一班次乘车座位安排表,实行“实名制”乘车,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幼儿)名册,并将乘车座位安排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免发生错误。

13、校车司乘人员要固定每车各班次学生名单,将每名学生的照片贴放于校车内的显要位置,并做到根据乘车学生的变更及时更换,要对照座位安排表和实际乘坐学生进行一一核对,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次、定时。

14、学校(幼儿)要规定校车接送学生时间,不得随意提早或推迟放学;校车要在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送学生。

15、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实行人车分流,学校(幼儿园)应为校车提供平整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专用停放场地,并明确固定的停放位置和停车方向,划定校车在校(园)内的行驶路线,学生(幼儿)须在指定位置统一候车和上下车。

16、建立学校与校车公司的联络制度。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要加强联络沟通,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和情况交流会,认真研究解决校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17、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考核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奖惩,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18、遇大风大雨、冰雪天气、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由学校(幼儿园)报教育局同意后可调整作息时间或暂时停运校车。

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司机在学生乘车时仔细对照乘车名单,清点学生人数。

二、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地点或被家长接走,司机要做好记录。

三、司机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司机在接送学生结束时,必须对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五、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杜绝违规驾驶。

六、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七、司机在学生上车后,迅速安排学生坐稳,不得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且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司机每次出车后,更换车套、并打扫车内的卫生。

九、协管员应认真管.学生侯车和上下车,不得无故缺勤。

十、司机不得喝酒、疲劳、吸毒、吃药后驾驶,不得找其他司机代班。

以上十条,请司机严格遵守。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进出学校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2、车辆进校后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且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停车地点。

3、严禁借与他人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4、外出车辆必须由学校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他人自己驾驶,一切责任自负。

5、学校驾驶员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任何违反本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一概自负。学校将对事故驾驶员作出必要的处理。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

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

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管理,保护国家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实施的对象为学校所有教学及办公用各类计算机、电化教学设备设施。

第三条凡使用、租用、借用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部门、单位、个人,都必须爱护设施,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的资产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分口管理,总务处会计室负责总帐管理并监督。

第五条为了规范全校计算机与电教设备的购买、使用、出入帐管理,信息中心要按学校规定设以上设备、器材明细分台账。

第六条根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拟购入的设备及物品,首先要进行可行性调查,包括市场考察、设备性能、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情况等,然后向学校领导提交购买设备计划申请,待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购买。

第七条设备及物品购入后按规定验货入库,及时到总务处进行入账登记,对设备及物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设立设施和物品领、借用单,发放物品必须做好严格的登记和出帐记录,并填写领、借用单。

第九条。

(一)固定设备及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使用登记,做好使用记录。

(二)易耗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发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内要建立易耗物品进出明细台账,领物人必须填写领物单据,由中心负责人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十条设备及物品使用寿命期满,使用或操作人员要写明情况,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同时要办理报废登记。

第十一条进入微机室上机实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微机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机房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喧哗。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

第十二条上机实习人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违规操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机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软盘、优盘进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及软件系统设备。

第十三条微机机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之前先开电源,确认正常,再开微机。对每天的工作做好记录,离开机房时,必须关闭所有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四条已分配给各教师坐班室和处室的计算机及电化教育设施,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的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非电教工作人员使用设备,需经电教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对学校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管理做到制度化。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对音响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实行分别供电。音响系统的供电执行早开、晚停,闭路电视系统实行不间断供电。

第十六条学校电视台作为学校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设备使用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开关和定期检查均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微机教室、网络教室、语音教室、阶梯教室设立专人管理钥匙,专门管理内部机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室内各类设备。学校各部门使用各类专用教室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使用申请,学校同意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安排。

第十八条学校的录放像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严禁非专业人员使用编辑机及非线性编辑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录放像设备、配音设备属贵重设备,工作人员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珍惜爱护设备,用完机器及时关闭电源。禁止在温度过高的情况下使用机器,必须开动空调保证合适的工作环境温度。

第二十条摄像机的使用必须由部门指定的摄像人员专门负责。使用前要进行使用检查,用后要及时取出电池,将摄像机放入机箱妥善保管。要及时将电池充好,以备下次使用。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像带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录像带要合理使用,避免损坏和浪费。拍摄完毕要做好记录和分类整理汇编,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存,并要按类别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络设专人管理,对各部门的上网人员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非本室专业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网络中心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网络中心的管理细则,随时掌握系统的运转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与保养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设施都要明确规定维修及保养的时间,维修及保养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

第二十三条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各设备房间要定期打扫卫生,保证房间清洁和设备防尘。定期对设备外表进行清洁。定期对机器进行上电运行测试,严防机器因长时间不用,造成受潮。

第二十五条严格租借手续,执行租借登记制度。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使用设备及物品,必须履行先申请、后审批、再登记的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二十六条要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盗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种事故。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信息中心、总务处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xx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

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1)实业公司维修组对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每季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一次。

(2)实业公司维修组对分公司电力办公楼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检查时进行各种联动操作试验,通过操作,仔细观察、听、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无异声、故障、打印机是否正常打印、走纸是否流畅,备用电源是否处于充电状态、电压是否稳定。

(4)发现问题、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复,不能排除需要更换件的应立即报告分公司生技科,说明原因,共同研究后,报分公司安委会安排资金解决。

(5)烟感探头、手动报警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6)烟感探头检查试验。通过检查、抽查试验,看巡检是否正常,吸烟后是否马上报警。探头无巡检或吸烟后不报警,应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报警,应进行修理更换。

(7)手动报警检查试验。检查时应采取抽查试验,将手报按钮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报警,检查时注意观察,手报按钮盖是否完好无缺,座体是否牢固,巡检是否闪动,如发现缺盖,座体松动,巡检不闪,应立即修复更换、紧固。

(8)排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各楼层门窗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有无损坏。

(9)卷帘门、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0)卷帘门检查时应进行升降试验,注意观察升、降、停三档运行是否灵活流畅,电机是否有异声、门体是否犯卡、卷帘门墙壁开关应保持稳固,如有松动、缺件应及时修补。

(11)消火栓检查时应进行出水实验,看有无压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火栓轮柄、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滴漏,如锈蚀、滴漏,开关转不动或转动费力,应立即维护修理。

(二)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由使用和保管单位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单位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各单位使用和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3、各单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员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4、各单位对其它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空气呼吸器、推车或手提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和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保养和维护。

五、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维修和配备。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修和补充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检测按照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测,由分公司生技科组织实施。

(二)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及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管理的消防设施每年年初提出维修和补充资金计划,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三)各单位检查出需要维修、报废和补充的小型消防器材数量、型号,每季初月上旬报分公司生技科,由安全专责师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

(五)消防设施检测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按照消防技术规程提出申请,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提请消防部门同意后,聘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消防器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六、监督及奖惩。

(一)分公司生技科依照消防法规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业公司车队负责对分公司所属全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具的使用、检查、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分公司生技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生技科提请分公司安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生技科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生技科依照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请分公司给予处罚。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适用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

3.管理规定:。

3.1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所配装的摄像头应保持清洁,其镜头部分,每月应打扫两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以确保摄像质量。

3.2.现场安装的各类控制设备其周围环境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源,以确保视频信号的质量。

3.3智能化设施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4中心控制室内的相关设备,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5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马上检查使其恢复正常。

3.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控制室。

设施使用的管理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包括:除尘、排毒净化、通风换气、事故应急救援、噪声控制、防暑、防寒、防湿、振动控制、非电离辐射防护、电离辐射防护等各类防护设施。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实行台帐管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档案,实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确保防护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4、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停用、拆除防护设施。需停用、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报安全监察部批准。

5、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更换或改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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