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学习中国组织工作条例交流发言(模板14篇)

时间:2023-12-12 22:57:33 作者:GZ才子

学习需要付出努力和时间,没有什么可以代替勤奋和毅力。学习不仅仅局限于教室里,以下是一些有趣的学习活动推荐。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研讨发言两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下面结合学习的情况,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在长时间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党的领导,守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企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企的今天。新形势下,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靠什么?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很重要,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支充分组织起来的职工队伍,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近年来,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下,拥有1000多万名党员的广大国有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并取得巨大成效,但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仍然面临繁重任务,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突出。多起国企腐败案件的背后,也印证了一些国企组织建设松散,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落马的企业领导人员忘记了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引诱中丧失了党性,把经营国有资产变成谋取私利的机会。国企党建工作再不认真抓、用劲抓,就会危害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的错误。

三、加强整治建设,保证自身政治过硬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此次《条例》的修订,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所以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都要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强自我的学习教育,贯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

重视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这样,国企基层党组织就会强起来。《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企业党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党建要努力在“贴近”上想办法,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渗透”上花力气,切实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务求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丰富党建的内容,使企业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阐明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悟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党的组织工作的定义内涵、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纪律要求,切实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围绕省委“铸魂、赋能、强基、聚才、护航”的要求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把牢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到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要完善组织体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补齐各领域党的建设短板,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锻造铁军队伍,全面优化落实干部素质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容错纠错、正向激励等各项政策举措,着力锻造政治过硬、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优化人才生态,坚持“引育用留”全链条发力,聚焦中心工作需要,动态升级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人才平台,努力把宁波打造成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纪律严肃性,突出工作实效性,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地落实,真正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找准风险隐患,运用问题及时主动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逐一落实上图入库、精准整治的措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严查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为、安全制度空转行为,督促推动企业加强人、物、环境三方面的安全能力建设,实现安全和发展的双赢。要坚持系统治理,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坚决淘汰“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散弱乱”企业,明确危化等重点行业的空间布局、准入标准,创新推广一批多跨应用场景,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

会议指出,党的_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制度,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广泛宣传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尊重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举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基层党组织承担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可小觑、不可放松。事实早已表明,选出一个好班子,造福一方百姓;选出一个差班子,耽误一方发展。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举工作至关重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人才外流和年轻人少的窘境,基层党组织从党员队伍结构上看,结构失调,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也存在党员外出打工务工多,党支部班子成员缺少党性教育,政治站位低,影响力、号召力及公信力差的情况,对于村级事务及管理领导力不强、凝聚力不够的问题,会给基层换届选举带来一定困难;从班子队伍建设上来看,队伍建设不足,新鲜血液少;带头人、致富人少,对于基层各项工作未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因此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要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在各行各业选贤任能,从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群众口碑、党性修养、品德建设等方面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核,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硬的优秀党员选入班子内部;同时落实好各项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加大优秀党员挖掘力度与培养力度,为基层发展备齐人才力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化班子机构,提升班子政治素养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最大限度做到人适其位、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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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抓得早。工委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及时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并下发通知,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发表新的讲话,工委都立即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并迅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是抓得实。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的学习贯彻,工委先后分三轮组织系列专题学习,组织高层次报告会,工委班子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交流。

三是抓得紧。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坚持抓住中心组这个龙头,以自身学习带动部门学习;坚持督促指导,派出干部列席部门中心组学习进行督导;坚持典型引导,召开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推动部门形成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会、思路和举措。

四是抓得深。在推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工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论述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专题学习研究,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如何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就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例如,关于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关于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作出表率”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这些重要论述,内容丰富,内涵深刻,为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研究,把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年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交流发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性有了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党性是党员干部的生命和灵魂,贯穿于我们生命的全过程,影响着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党性强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一个党性不强的干部,就是一个品德不高的干部,一个不忠诚不可靠的干部,一个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干部。组织部门被誉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组工干部肩负着发展党员、选拔干部、聚集人才的重任,组工干部只有做到自身党性坚强,才能选出党性坚强的党员、干部和人才,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党性强不强是衡量一名组工干部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做党性最强的干部是对组工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组工干部因岗位和工作的特殊性,最容易成为被寻租的对象,特别是80后组工干部,正处于党性养成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诱惑,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要自觉把党性视为生命和信仰,把党性最强作为毕生的追求,才能维护好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80后组工干部,做党性最强的干部,就是要在以下5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是始终做忠诚可靠的表率。中国有句俗语:“人有信则立,事有信则成”,信与被信的评价标准都是忠诚可靠。党章中将“忠诚可靠”视为党员的第一品德,它是检验一名党员价值取向的试金石,是一名党员立足于社会的前提和保障。80后组工干部,是未来组织部门的骨干力量,既要继承、发扬组织部门的好传统、好作风,又要肩负起组织部门发展党员、选拔干部、聚集人才的重任,要做到不如使命,就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就是要做到忠诚于部领导和科室长,做党和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干部。

要做到服务基层群众与服务领导一致,服务陌生人与服务熟悉人一致,领导不在时与在时一致,基层求助与给基层安排工作时一致,就是要牢记宗旨,真正做到多为基层干部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实际行动树立好、维护好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基层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三是始终做务实肯干的表率。今年全区上下积极开展提升执行力活动,目的就是要大兴求真务实、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营造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80后组工干部,做党性最强的干部,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执行力最强的干部,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严格按照部领导和科室长的要求,将高效的执行力作为工作的标准,想方设法完成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成为肯干、真干、能干型组工干部,争做全区最优秀的80后党员干部。

有甘为人梯的胸襟、清正廉洁的操守,就是要始终做到在名利上有满足感,有乐于奉献的精神,多为全区的党员干部服好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为组织推荐德才兼备的干部,就是要始终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五是始终做学习创新的表率。今年部领导提出了“继承、发展、创新”、“信息工作化、工作信息化”等工作理念,建立了科室创新项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创新氛围。作为一名80后组工干部,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养成勤于思考、积极创新的习惯,对接手的工作、承担的任务,要在继承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更科学、更高效的方法,为科室长当好参谋助手。同时,将信息开发工作作为学习创新的载体,善于发现工作中好的信息点,努力在深度、质量上下功夫,以信息的形式总结提升好工作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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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广大组工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和《通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效能,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三个准确把握”,切实领会部署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根本遵循和实践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必须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保组织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力量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和维护党中央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各级党委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领导和督查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基本要求。《条例》明确了组织工作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的“一个重点、两个着力”总体布局和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四个建设”工作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职责任务,自觉向中心大局聚焦用力围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夯实组织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队伍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全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为全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做到“三个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培训、“三会一课”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组工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认真抓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培训。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四史”宣传教育,大力深入宣传《条例》精神、宣传党的组织建设光辉历程和成功经验、宣传新时代组织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为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市各县(市、区)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党务公开阵地等载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补齐“三个建设短板”,全面提升质量效能。

一是加快补齐组织体系建设短板。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在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上下功夫,使党的各级组织健全、过硬。突出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落实《条例》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的规定。要严密组织体系,聚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覆盖空白点和党组织作用发挥薄弱点,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增强组织功能,完善“五位一体”村级治理体系和“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建强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严肃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严格组织纪律,把“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摆在首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街道)改革后的实际需要,持续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强化。

领导。

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

工作。

探索建立高端人才服务“×制”提升×英才卡服务质量推进人才生态建设。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总结

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决战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有力组织基础和坚强战斗堡垒,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基层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选拔基层能人强人,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从而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民主制度及参与机制不完善,村民民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对选拔人才缺少后期监管等问题。因此,需对症下药、多管齐下,用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做到位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把好“学习宣传关”,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做足事前准备。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在充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方可开展选举工作,不懂装懂、囫囵吞枣、蜻蜓点水式学习,只能浮于表面,难以使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的指南和依据,因此广大组织工作者及党员需把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首要前提,从而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在学懂弄通悟透条例的基础上,还需做好广泛宣传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微视频、集中学习、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纸等多种形式,多维度宣传条例内容,让广大党员了解知晓;同时通过宣传,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参加基层选举工作,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把好“人才审核关”,为基层党组织选举选出能人强人。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人才外流和年轻人少的窘境,基层党组织从党员队伍结构上看,结构失调,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也存在党员外出打工务工多,党支部班子成员缺少党性教育,政治站位低,影响力号召力及群众公信力差,对于村级事务及管理领导力不强、凝聚力不够的问题,给基层换届选举带来一定困难;从班子队伍建设上来看,队伍建设不足,新鲜血液少;带头人、致富人少,对于基层各项工作未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因此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要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在各行各业选贤任能,从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群众口碑、党性修养、品德建设等方面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核,严把政治观、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硬的优秀党员选入班子内部;同时落实好各项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加大优秀党员挖掘力度与培养力度,为基层发展备齐人才力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化班子机构,提升班子政治素养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最大限度做到人适其位、人尽其才。

并做好被选举人的任前公示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做好常态化及长效化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监管机制、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及党员奖惩机制,鼓励党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强化制度执行力,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广大组工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和《通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效能,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三个准确把握”,切实领会部署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根本遵循和实践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必须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保组织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例》规定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力量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和维护党中央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各级党委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领导和督查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基本要求。《条例》明确了组织工作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的“一个重点、两个着力”总体布局和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四个建设”工作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职责任务,自觉向中心大局聚焦用力围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夯实组织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队伍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全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为全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做到“三个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培训、“三会一课”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组工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认真抓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培训。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四史”宣传教育,大力深入宣传《条例》精神、宣传党的组织建设光辉历程和成功经验、宣传新时代组织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为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市各县(市、区)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党务公开阵地等载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补齐“三个建设短板”,全面提升质量效能。

一是加快补齐组织体系建设短板。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在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上下功夫,使党的各级组织健全、过硬。突出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落实《条例》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的规定。要严密组织体系,聚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覆盖空白点和党组织作用发挥薄弱点,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增强组织功能,完善“五位一体”村级治理体系和“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建强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严肃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严格组织纪律,把“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摆在首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二是加快补齐干部队伍建设短板。针对当前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导向,制定实施干部队伍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通过x至x年时间,使各级干部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信访稳定等重要任务一线和吃劲负重岗位培养锻炼。加强专业干部人才储备,注重选拔具有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作风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新进班子成员培训,着眼乡镇(街道)改革后的实际需要,持续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三是加快补齐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坚持党管人才原厕,健全完善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制度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持续深化人才强市工程,打造亮点鲜明、有广泛影响力的“x”人才工作品牌,整合实施各类人才项目计划,创新方式、提高实效。扎实推进x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x人才行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探索建立高端人才服务“x制”,提升x英才卡服务质量,推进人才生态建设。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感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指明方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以“新思想”为指南,以“新形势”为把控,以“新业态”为突破,以“新时代”为使命,唱响红色“主旋律”,为基层选举出“能学会干”“能文会武”的“四新”班子。

学好“新思想”,选好组织“贴心人”。“学以立德、学以培智、学以陶情、学以修身”,基层换届选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学好弄懂做实《条例》细则,在选好新班子上,既要看到选举干部的工作能力,更要注重干部自身的思辨能力,把握好基层干部的“学习属性”,培养锻造“学习型”班子,用好先进思想,理论学习武装头脑,为选出新一届班子“活血”“铸魂”。

把握“新形势”,选好基层“领航人”。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新局面,唯有良好的政治敏感性和对新局势的把控性,才能更好地在基层建设中“乘风破浪”。为基层选好建设发展的“领航人”,要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扎根基层,充分了解选民意向,发挥青年干部队伍优势,摸排村内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乡贤等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年龄结构,培养基层干部的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为选好新一届班子“控温”“把航”。

发展“新业态”,选好农户“暖心人”。培养一批爱农业、懂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为乡村振兴添动能。做好组织换届工作需“独具慧眼”,选出的两委班子既要是能力过硬、本领过强的“能人”,更要是懂农活知农事的“巧匠”。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再把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和新业态发展要求,打造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文旅产业等新型产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基层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跟紧“新时代”,选好农村“圆梦人”。新时代下唱响“新旋律”,在绘好“十四五”蓝图和奋力实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之际,为新时代选出有担当有作为的两委班子,实现乡村“圆梦”。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根“定海针”,紧扣乡村振兴这幅“新画卷”,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规范选举流程,以“管”的责任、“实”的担当选出优秀人才,以“护”的决心、“培”的实效做好退休两委干部后勤保障,以优质班子队伍,让农村发展“保温”“提速”。

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地方党委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承上启下,责任重大。要学深悟透《条例》,严格贯彻《条例》,选出让党和人民信赖的地方党组织。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政治,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在学习新条例时,要务必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好、执行好《条例》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表现,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讲政治要大胆讲、善于讲,学习《条例》更要认真学、深入学。只有学得真、学得深,才能用得好、用得实,才能讲好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把讲政治落到实处,才能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实现为党和人民事业选好人用好人,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担当,把知行合一贯穿于选举始终。修订的《条例》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新”,体现了新时代对规范完善党内选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严格代表条件、明确选举单位划分、优化代表结构、规范产生程序等方面也作出了新规定。《条例》有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个别党员干部可能对“新”还存在一些惯性思维,这就要主动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把学与思化为作与成,多措并举加快把《条例》中的“新”不打折扣地落到选举工作中的实处。决不搞“新瓶装旧酒”。要立足岗位,肩负责任,于“千军万马”中为地方选出适应新时代发展、与地方实际相匹配的党员干部,使地方党委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纪律,把风清气正贯穿于选举始终。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决不能触碰。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九严禁”的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以“零容忍”坚决惩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要汲取经验教训,多敲警钟,多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防微杜渐,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多听党员和人民群众意见,运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广设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举措,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不正之风无处可藏。打铁还需自身硬。守住自身廉洁,就是堵住歪风邪气等问题的“门路”,以身作则,就能以点带面,影响一片。特别是处在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把地方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选举好地方党组织事关地方党委建设,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持续推进地方党委建设,更加畅通“中间段”。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条列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等十章节进行修定,深入解读分析了新时代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这是一部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而及时修订的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对我们开展农村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条例既体现了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下步,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敢于担当,勇于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官不大责任却很大,一头担负着组织的殷殷重托,一头承载着群众的致富梦想。作为党的干部,要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要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敢想敢干、能闯能拼的精神状态,才能带动更多党员群众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实现党建引领全局,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对村务监督。

勠力同心,笃定前行。有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范引领,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动力、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夯实执政兴国群众根基的重要途径,加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遵照《条例》,准确理解和把握地方组织选举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用好地方选举工作“三字拆解法”,放实“严”字“顶盖”、织密“细”字“丝线”、精准“人”字“定向”,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放实“严”字“顶盖”,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组织力量与优势来源于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依法依规办事的严谨。在地方组织选举过程中,各级党委要将《条例》作为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思想统一、纪律严明,严格按照《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以提升效力,增强责任意识以强化保障。各级党委要当好“螺钉”,以“钉钉子”精神做好选举工作,做好“规定动作”不走样、严守规定环节不遗漏,严格遵循换届选举的组织规定和组织程序,对候选人的提名关和资格审查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以“三优三强三过硬”为“硬杠杠”,牢牢把好人选质量关口,坚持严格把关、逐级遴选、发扬民主、择优选强,将“严”字基调贯穿于地方组织选举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保证选举全周期阳光透明、合法有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选举结果的公平公正保驾护航。

织密“细”字“丝线”,做好周到细致的筹备工作。《条例》内容细致全面,既体现了地方组织选举的新变化、新要求,又对所应遵循的刚性原则、程序步骤、具体举措与方法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各级党委在选举实施前、中、后过程中,务必做到统筹兼顾、务实细致,对于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产生程序、写票投票、监票计票、当选要求和得票情况的报告这些重要环节,要落实更要落细。“先”入为主则有“备”无患,在选举实施前期要做好筹备工作。要分层级进行选举前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实战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换届各项流程,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为党员干部上好“思想教育”这门引导课,增强大局意识、思想认识和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对选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谈心谈话,部署好地方组织选举的提名推荐、考察、选举和公示等各项环节,逐项“过筛子”,明确注意事项、细化工作举措,以有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畅通循环的选举运行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成效。

精准“人”字“定向”,突出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贞观政要·崇儒学》中对选人用人有所释:“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从党员“公认”到群众“确认”,是地方组织选举的“双保险”。在选举实施中,各级党委要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将选举全过程置于干部群众的“放大镜”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把选人用人的导向立起来,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要以党中央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聚焦”和“对照”,要以群众视角对党员干部进行“透视”和“扫描”,“选”典型、“举”民心。一方面,要以“镜”鉴人,知人优劣。用好“广角镜”和“聚焦镜”,防止选用人才的视野走入“窄巷”、眼光失了“焦距”。另一方面,要以“尺”量身,识人长短。用好“硬标尺”和“度量尺”,量才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唯才是举,选用能经受各种考验的党员干部,选用符合群众期望,能扛起使命责任,具备过硬政治素养和高超能力本领的党员干部,让敢担当、秉公心、做实事的好干部成为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事业的重要力量。

抓好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各级党委的基本职责和政治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将《条例》落到实处,用好地方组织选举“三字拆解法”,切实增强地方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地方组织选举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心组研讨发言

同志们:

刚才,***教授围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了专题辅导,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重大意义,系统解读了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基本格局,深刻阐释了组织体系、干部、人才等各方面工作的核心要求和重点问题,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出了建议。报告既结合历史、又针对现实,既有理论思考、又有个人体悟,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听了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对于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要求,不断开创我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

第一,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联系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贯通起来,认真执行《条例》明确的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第二,要准确把握《条例》蕴含的实践要求。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谋划推进组织工作各项任务,始终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真正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致胜优势。要严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骨干队伍。要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以打造高水平人才平台、全面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市为引领,持续打响“人到**才有为”工作品牌,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三,要坚决扛起《条例》赋予的使命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创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要有效开展督促指导,创造性推动《条例》要求在**落地生根,努力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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