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学习中国组织工作条例交流发言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4 17:15:17 作者:紫薇儿

学习是一种持续的努力,需要艰苦的学习过程和坚定的毅力。这里有一些学习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年度学习《中国***组织工作条例》交流发言

近日,我学习了《中国******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印发新修订的《中国******组织工作条例》,是党***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

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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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工作者,应该切实流行号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读懂《条例》背后的精神力量,切忌做表面文章,更不能敷衍了事,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实质内涵以补足精神之钙,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质量,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深学《条例》,锤炼自身政治判断力。作为基层干部,要学习《条例》中事关自身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要内容,将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明确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以精准的辨别力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洞察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条例》为“方向标”,在工作中锤炼政治判断力,练就自身精准判断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组织工作始终紧跟新时代步伐。

学习。

教育。

等相关学习结合起来,读懂精髓要义,从中寻求基层组织。

工作。

新方法,努力实现组织工作效率最大化,切实做到用理论推动实践。要聚焦主责主业,掌握好主方向,落实好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刻领悟主要思想,在知其所以然中提高政治领悟力,因地制宜、审时度势,奋力谱写新时代基层组织工作新篇章。

深学《条例》,锤炼自身政治执行力。以行动诠释思想,以实干续写奋斗。作为基层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好政治站位,切实以苦干加实干,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将《条例》纳入自身理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把握好“谋大局”与“抓落实”关系,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基层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锤炼不折不扣抓落实的政治执行力。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基层干部要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老牛爬坡的闯劲深学践行《条例》,锤炼政治“三力”,推动自身工作走深走实。

年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上交流发言材料完整

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广大组工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和《通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效能,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三个准确把握”,切实领会部署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根本遵循和实践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必须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保组织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力量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和维护党中央对组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各级党委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领导和督查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是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基本要求。《条例》明确了组织工作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的“一个重点、两个着力”总体布局和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四个建设”工作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职责任务,自觉向中心大局聚焦用力围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夯实组织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队伍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全力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为全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做到“三个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学习宣传。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培训、“三会一课”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组工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认真抓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培训。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四史”宣传教育,大力深入宣传《条例》精神、宣传党的组织建设光辉历程和成功经验、宣传新时代组织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为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市各县(市、区)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党务公开阵地等载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补齐“三个建设短板”,全面提升质量效能。

一是加快补齐组织体系建设短板。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在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上下功夫,使党的各级组织健全、过硬。突出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落实《条例》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的规定。要严密组织体系,聚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覆盖空白点和党组织作用发挥薄弱点,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增强组织功能,完善“五位一体”村级治理体系和“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建强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严肃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严格组织纪律,把“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摆在首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街道)改革后的实际需要,持续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强化。

领导。

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

工作。

探索建立高端人才服务“×制”提升×英才卡服务质量推进人才生态建设。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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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抓得早。工委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及时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并下发通知,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发表新的讲话,工委都立即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并迅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是抓得实。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的学习贯彻,工委先后分三轮组织系列专题学习,组织高层次报告会,工委班子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交流。

三是抓得紧。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坚持抓住中心组这个龙头,以自身学习带动部门学习;坚持督促指导,派出干部列席部门中心组学习进行督导;坚持典型引导,召开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推动部门形成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会、思路和举措。

四是抓得深。在推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工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论述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专题学习研究,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如何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就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例如,关于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关于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作出表率”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的论述,指明了机关党建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这些重要论述,内容丰富,内涵深刻,为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研究,把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总结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人民军队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强柱石。而要实现中国强军梦,一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有强大的战略定力,在党的核心领导下,军队忠于党和人民。二要加强军队的理论武装工作,正风肃纪。确保军队作风优良,就要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领导督导,从制度上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战斗力标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了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绝对要求,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用制度汇聚民智,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的要求。只有规范化的选举,才可以选举出优秀的党员代表,宣传党的主张、提出合理建议、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要加强学习,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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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阐明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悟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党的组织工作的定义内涵、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纪律要求,切实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围绕省委“铸魂、赋能、强基、聚才、护航”的要求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把牢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到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要完善组织体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补齐各领域党的建设短板,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锻造铁军队伍,全面优化落实干部素质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容错纠错、正向激励等各项政策举措,着力锻造政治过硬、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优化人才生态,坚持“引育用留”全链条发力,聚焦中心工作需要,动态升级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人才平台,努力把宁波打造成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纪律严肃性,突出工作实效性,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地落实,真正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找准风险隐患,运用问题及时主动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逐一落实上图入库、精准整治的措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严查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为、安全制度空转行为,督促推动企业加强人、物、环境三方面的安全能力建设,实现安全和发展的双赢。要坚持系统治理,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坚决淘汰“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散弱乱”企业,明确危化等重点行业的空间布局、准入标准,创新推广一批多跨应用场景,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

会议指出,党的_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制度,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广泛宣传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尊重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举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基层党组织承担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可小觑、不可放松。事实早已表明,选出一个好班子,造福一方百姓;选出一个差班子,耽误一方发展。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举工作至关重要。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人才外流和年轻人少的窘境,基层党组织从党员队伍结构上看,结构失调,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也存在党员外出打工务工多,党支部班子成员缺少党性教育,政治站位低,影响力、号召力及公信力差的情况,对于村级事务及管理领导力不强、凝聚力不够的问题,会给基层换届选举带来一定困难;从班子队伍建设上来看,队伍建设不足,新鲜血液少;带头人、致富人少,对于基层各项工作未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因此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要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在各行各业选贤任能,从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群众口碑、党性修养、品德建设等方面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核,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硬的优秀党员选入班子内部;同时落实好各项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加大优秀党员挖掘力度与培养力度,为基层发展备齐人才力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化班子机构,提升班子政治素养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最大限度做到人适其位、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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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一、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工作者,应该切实流行号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对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把组织工作纳入制度笼子,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律己、管人、治事,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规范水平,以高质量的组织工作保障高质量跨越发展。《条例》的制定出台积极顺应发展规律,把我们党一百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总结出来并充分运用,为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组织工作制度,实现了科学性与时代性、系统性与指导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们的组织工作在国家和党的高速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宝贵经验认真总结好、坚持好,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为“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做好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各类实践和探讨的方式开展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带队伍、育人才的能力,为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树立求真务实导向。干部考核工作对于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意义非凡,各级组织部门要树立求真务实的考核导向,要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通过现场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近距离接触干部,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情况和道德言行。在重视考核全面性的同时,也要注重考核的个性化,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想实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预期目标,关键还在于“人”,要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动真碰硬的能力,把个人价值转化为能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内驱动力。

作为基层组织部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这是做好党组织工作的基本前提。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在真学真懂的基础上,做好发动宣传,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提高广大党员对《条例》的知晓度。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条列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等十章节进行修定,深入解读分析了新时代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这是一部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而及时修订的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对我们开展农村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条例既体现了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下步,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敢于担当,勇于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官不大责任却很大,一头担负着组织的殷殷重托,一头承载着群众的致富梦想。作为党的干部,要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要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敢想敢干、能闯能拼的精神状态,才能带动更多党员群众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实现党建引领全局,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对村务监督。

勠力同心,笃定前行。有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范引领,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动力、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夯实执政兴国群众根基的重要途径,加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通知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精选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这些要求为新时代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对健全“多角度”知事识人体系,“全方位”考准考实干部表现,严把干部考核考察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当好“守门员”,严把干部政治素质关。

政治素质是领导干部第一位的素质,政治把关是选人用人第一位的任务。强化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要建立健全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和干部政治表现纪实档案,组建专业化的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员队伍,防止“外行考察内行”;要把干部“两个维护”的实际表现摆在第一位,突出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斗争、重大考验中,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要具体看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防死守”干部政治关这个首要之关,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当好“记分员”,严把干部工作实绩关。

要建立健全干部日常考核、绩效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在干部考核考察中,做到既看其在重大斗争、重大项目、重要事情中的表现,也看其在日常工作、平常小事、工作一线中的实际表现。把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与任前考察、届中届末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得分”统计汇总,加强分析研判、注重相互补充,全面了解评价干部素质、能力、性格及一惯表现。注重在“赛马场”上选“千里马”、在实践实战中选实干家,通过列席重要工作部署会、调度会,深入工作一线现场走访调研、观摩考察,与干部本人或者知情人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创国卫等主战场一线是否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是否发挥作用、取得实绩,真正把敢担当、重实干、有作为的干部考准来、选出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当好“裁判员”,严把干部德才廉政关。

在考核考察干部时,既要考察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内”工作实绩,也要了解干部“八小时外”情况,更准确地认识、评判一个干部的全部真实情况。要探索健全“八小时外”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把目光从工作圈向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聚焦,采取“进家庭进社区进物业”考核考察方式,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人选,通过找其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小区网格长、物业公司、邻居等,谈话了解和征求意见,全面掌握干部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生活状况,着力考准考实干部道德品质、家庭美德等具体表现。同时,发挥巡视巡察、信访核查等方面作用,综合评判干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决不能“错判、漏判”,导致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蒙混过关。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总结

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那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就一定要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

全面优化组织体系。党组织一定要紧密联系,党组织才有力量。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质量,优化基层基层党组织的配置,就一定要让基层的组织队伍在能力和素质方面加强。在办公条件和设备上,要有足够的场所来为居民办事;党员干部队伍一定要配齐,并各司其职,定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组织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搞好党内的选举工作,是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落实,这能够提高党员们对基层党组织的认同感,并大力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党员的选举权利必须通过基层选举得以实施,这也充分体现了党内的充分民主,切实保障了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大大的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全面优化领导班子。通过党内的选举,可以把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的党员干部选举进基层班子,这样可以大大的调动党员干部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有担当的工作氛围,当然通过选举可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一些不正当行为,并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让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警醒,这有利于改善基层组织工作的氛围。在选举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选举要求进行,不能有徇私舞弊的情况出现。

全面优化工作方向。基层党组织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距离最近的,关系最紧密的,是距离群众最近的“一公里”阵地。基层组织的干部一定要时刻心系群众,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诉求落实落地,并且一定要有担当要有所作为,不能光耍耍嘴皮子,一定要实实在在的到群众家里进行入户,强化干部日常考察,并做好记录,让群众看到基层干部实实在在在做事,这就要求在选举的时候严把干部考核考察关,不能仅限于查看纸质材料和听取汇报意见,一定要去现场看一下,听听群众口中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让基层党组织的选举更加的规范,有依可寻,有据可查,让居民群众的诉求和困难有人可找,让居民群众能有可依靠的贴心人。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核心内容。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正确理解《条例》,切实提升综合能力,不断为基层增添奋斗和奉献的“底色”。

一是要认识到贯彻执行《条例》这一时代使命深刻内涵,作为青年干部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厚植家国情怀,成为走在时代前列的觉悟者。要始终与国家前途命运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不为功名利禄,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奋斗,创造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二是要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部,我们更应贯彻执行《条例》,牢记自己的使命担当,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树牢“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踏踏实实、倾情投入本职工作,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努力成为制度规矩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守护者。

三是《条例》指出,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作为青年干部,针对“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难题,要扑下身子认真学、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断创新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工作中体现出一种誓不罢休的改革精神。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致梳理、全面排查群众的困难和需求,从而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切实化解矛盾、赢得认可、促进和谐。真正当好新时代的“信仰者”“排头兵”“实干家”,让青春在磨砺中出彩,让人生在奋斗中升华!

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心组研讨发言

同志们:

刚才,***教授围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了专题辅导,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重大意义,系统解读了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基本格局,深刻阐释了组织体系、干部、人才等各方面工作的核心要求和重点问题,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出了建议。报告既结合历史、又针对现实,既有理论思考、又有个人体悟,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听了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对于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要求,不断开创我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

第一,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联系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贯通起来,认真执行《条例》明确的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第二,要准确把握《条例》蕴含的实践要求。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谋划推进组织工作各项任务,始终坚持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的基本定位,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真正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致胜优势。要严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骨干队伍。要打造人才集聚高地,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以打造高水平人才平台、全面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市为引领,持续打响“人到**才有为”工作品牌,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三,要坚决扛起《条例》赋予的使命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创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要有效开展督促指导,创造性推动《条例》要求在**落地生根,努力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智慧结晶。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这既是党的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重挑战。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政治规矩,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教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敢于碰硬;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国法的有效衔接;强化党的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抽查力度,着力解决治党不严、执纪偏宽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及时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的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理念。

依规治党与依德治党相结合,是《准则》与《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紧扣廉洁自律、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每一个党员及其领导干部树立了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提升了共产党员的道德标高,展现了共产党员高尚道德追求,可以说是向全国人民发出了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了严明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与政治规矩,划出了党组织与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对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权威性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守各项纪律,切实树立底线思维。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也是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两个法规”作为党内纪律的新标尺,包含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都应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要求,视纪律为政治生命,做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仰者,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遵守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践行者。

结合我们太原办发展的实际来看,办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塑造新形象,晋位勇争先”的主题教育活动,以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及提高执行力为切入点,并作为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激活了审计干部的内在潜能、进一步释放了正能量,进一步向好、向上、向前发展的总体趋势已经初步形成。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审计干部是以国法为尺度衡量经济行为,以党规党纪为尺度衡量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者,这就要求审计干部要在遵守党规党纪上做好表率,接受更多的约束、担当更大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着力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中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加强对稳增长、促进改革、调结构等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促进反腐倡廉、维护民生,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发展。

结合当前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跟踪审计,我认为重点要做好在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继续强化特色,构建稳增长审计大格局。在认真总结稳增长审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强化特色,着力揭示系统性风险问题,切实维护经济运行的安全。重点揭示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作为、漫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科学统筹谋划,发挥全办整体优势。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宏观意识、团队意识,统筹财政审计、金融审计、资源审计、农业审计、社保审计等专项审计,自觉地、主动地将这些专项审计融入到稳增长审计的大项目审计之中,既要各司其职、突出特点,又分工合作,相互支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做到强强联合,强弱互补,不断凝聚整体合力,从而构建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审计大格局。

——树立创新意识,加大审计创新力度。用战略思维谋划审计,用创新思维部署审计,用科学管理推进审计。继续探索“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法研究”的审计组织模式,快速适应以行业性审计为特征的兵团式审计要求。进一步探索兵法谋略、心理战术、信息网络、数理统计等方式方法在审计中的具体运用,着力解决”临门一脚”的突破问题,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有效地发挥审计在促进转变发展方式、维护经济安全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感想

打好党组织换届“三张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级党组织马上要进入换届选举工作,修订后的《条例》为新时代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要用好《条例》,打好基层选举的“思想牌”“选用牌”“落实牌”,为高质量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学深悟透用好《条例》,筑牢“思想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事关大局、责任重大,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密切党群关系的需要。《条例》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与组织工作紧密结合而生的产物,代表着党的方向和意志,党员干部应当学深悟透《条例》,掌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带着问题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品读《条例》的每一项具体规定的含义,不断从中汲取精神力量,确保思想意志统一,切实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更加精准到位地理解《条例》,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实的理论思想保障。

为民服务用好《条例》,出好“选用牌”。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用来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领导班子配置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百姓民生,将人民群众是否支持也列入“选人”的重要标准,始终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念,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在换届选举中脱颖而出的党员干部要认识到更高的职位不是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力,不因职位的升迁而狂妄自大,不因权力的增长而不可一世,而要坚决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行使职权的出发点,肩负更多为民服务的责任,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纾忧解困,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知行合一用好《条例》,执行“落实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落实上,把《条例》实实在在落实在换届选举中。《条例》落实不能停留在纸上,要把理论转化成一步一个脚印的贯彻落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换届选举中暴力威胁、贿选拉票等违法行为,对照《条例》的具体内容必须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将各项细则落实到位,切实用好用活《条例》,用充分的准备应对换届选举中各种突发状况,以敢担当、善作为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地方党委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承上启下,责任重大。要学深悟透《条例》,严格贯彻《条例》,选出让党和人民信赖的地方党组织。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政治,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在学习新条例时,要务必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好、执行好《条例》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表现,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讲政治要大胆讲、善于讲,学习《条例》更要认真学、深入学。只有学得真、学得深,才能用得好、用得实,才能讲好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把讲政治落到实处,才能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选举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实现为党和人民事业选好人用好人,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担当,把知行合一贯穿于选举始终。修订的《条例》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新”,体现了新时代对规范完善党内选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严格代表条件、明确选举单位划分、优化代表结构、规范产生程序等方面也作出了新规定。《条例》有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个别党员干部可能对“新”还存在一些惯性思维,这就要主动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把学与思化为作与成,多措并举加快把《条例》中的“新”不打折扣地落到选举工作中的实处。决不搞“新瓶装旧酒”。要立足岗位,肩负责任,于“千军万马”中为地方选出适应新时代发展、与地方实际相匹配的党员干部,使地方党委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学习贯彻《条例》要讲纪律,把风清气正贯穿于选举始终。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决不能触碰。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九严禁”的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以“零容忍”坚决惩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要汲取经验教训,多敲警钟,多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防微杜渐,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多听党员和人民群众意见,运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广设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举措,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不正之风无处可藏。打铁还需自身硬。守住自身廉洁,就是堵住歪风邪气等问题的“门路”,以身作则,就能以点带面,影响一片。特别是处在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把地方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选举好地方党组织事关地方党委建设,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持续推进地方党委建设,更加畅通“中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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