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2 01:35:34 作者:雨中梧

述职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梳理工作思路和目标,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述职报告样本,了解一下如何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有效的总结和呈现。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4月13日上午,如东县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暨大调解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小军,县政府副县长陈春柳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镇区司法行政分管领导、司法所全体公务员,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县司法局和县调处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等9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亚军作了工作报告,指出20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动员全系统上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新起点上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重点抓好三方面:一是抓住机遇、创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二是明确思路,务求实效,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还表彰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颁奖。此后,各镇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大豫镇司法所、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就年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具有借鉴意义的精彩交流发言。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小军作了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就做好2017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一个目标”: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二是“两个注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注重研究法律、注重规范执法;三是“三个更加”:司法行政工作要更加接地气,更加重服务,更加有作为;四是“四个强化”:强化维护稳定责任的'意识,强化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强化改革创新的担当精神,强化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着重就全县政法综治、依法治县、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双倍”目标,大力实施“四大战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我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安全县”称号;近湖镇本网网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近湖、蒋营、恒济、颜单、钟庄、高作等六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

1、坚持标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去年是我县政法综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措施扎实有效,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面对平安创建的高标准、严要求,全县上下全面动员,全民参与,认准创建目标,克服种种困难,抓实各项措施,多方协调配合,使我县提前一年建成社会治安安全县。这一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创建的历程值得回味,创建的经验更值得总结。各级领导普遍重视。对照全省平安创建的各项目标要求,针对我县工作实际,县委、县政论明确提出年内确保建成“社会治安安全县”的奋斗目标,坚持将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各镇、各部门领导力量进行了明确分工,实行分条线作战,一套班子抓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促经济发展,一套班子抓平安创建,保社会稳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会办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如“三台合一”的经费统筹、乡镇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问题,保证平安创建工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作的有效进行。全年召开4次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大会,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县人大、县政协组织了3次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并专门听取有关部门的创建情况汇报。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数十万元用于平安创建,保障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工作经费。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了《全县创建工作保分责任制》和《县综治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会办会,排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督查。牵头举办全县规模成长型企业法人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公检法司等部门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深受好评。各镇、各部门采取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戗板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平安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平安创建的各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先后涌现出上冈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宝塔镇契约式联防、恒济镇基层基础建设等相关典型,对全县平安创建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全面构建“大防控”格局。在各镇(区)全面开展契约式联防活动,共筹集契约式联防资金220多万元,配备了治安联防队员,实行区域巡逻联防和设卡防范等多种形式,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县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1600多人,物建治安信息员5800多人;新增治安卡口16个,全县共有各类治安卡口65个,这些治安卡口共盘查各类疑犯3600多人次,协助警方破案148起。积极构建县城防控体系,强化县城88人联防保安队伍巡逻职责;落实技防设施,筹措100多万元资金,建成110、122、119“三台合一”监控指挥系统,在县城交通要道和关键部位安装电子录像监控设备;全面落实小区防范管理措施,安全小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扎实开展严打整治和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协同动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公安部门先后组织了“春季严打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猎豹行动1”、“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赌博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去年全县共发生刑事案件2095起,同比下降9.4%;其中“八类”案件50起,下降43%,破43起,破案率为86%。县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200件28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165件2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8件62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18件418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9人。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22件,审结289件,判决罪犯310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深入开展与“flg”、“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全县无邪教人员上访集访和滋事事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县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建立,成功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60多起。上冈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去年6月份召开的市平安创建流动现场会上向全市作了推广。狠抓基层综治队伍建设,重新调整配备了3名乡镇综治干事,调整了48名村(居)综治专干;狠抓基层规范化建设,及时下发了加强镇综治委规范化建设的系列指导文件;狠抓基础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强化法制宣传,狠抓了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双学双争”、“公正执法树形象”等系列教育整顿活动,强化警务、审务、检务、法律进社区服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业务大培训、素质大考核”活动,政法队伍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学习任长霞、曹发贵等政法战线先进英模活动,全县政法队伍争先创优的意识不断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公安局15个部门和单位、89名干警受到县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2•17”缉捕组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高度赞扬;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严打斗争先进集体,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行业”称号,8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诉讼调解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法院民二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县司法局被市政府评为“二五”依法治市先进集体,被市局授予综合工作一等奖,12名同志受到县以上表彰奖励。

2、周密部署,抓实关键,不断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我们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出席国家和省、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介绍。继续深化“两制”、“三公开”。认真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从源头上保证了行政执法的的依据合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核定具有行政执法和处罚权的部门为36个,核发行政执法证件1100余份,清退各类不合格人员110余人。建立完善了行政措施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10多项制度,并将法规依据汇编成册,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建普法依法治县报告团,先后到16个镇(区)、12个企业和10多所学校进行了巡回讲法,向农民赠送法律书籍和辅导材料1万多份,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功举办全县“四五”普法“农林杯”法律知识竞赛,共有2.5万多人参加。抓紧“法制广场”建设,成功举办5次由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普及活动,先后举办骨干培训班12期,征订分发《行政许可法》4500余册。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县四套班子中心组学习,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各镇、各单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并做到教材、教员、学法内容三落实。

3、多措并举,疏导矛盾,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深入基层,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矛盾。各级党政组织和信访一条线的广大干部不畏艰辛、迎难而上,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日制、县长热线电话制、领导干部下访制、“六长”联合接待日制、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制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在8月份开展的“金桥行动”中,一批因城市拆迁、企业改革改制引发的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一大批陈案、积案得以妥善解决,一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及时帮助。不断强化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者依法办事的能力、处理复杂事件的能力。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热点信访问题处理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信访问题、涉法类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加强对重点镇区和重点部门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在全国“两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国庆节、春节等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不断加强信访信息预警机制。力争对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一年来,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731件,接待群众来访1124批10629人次,劝返赴京、赴省上访人员39批、285人次,各级党政组织帮助群众排忧解难500多件次。

4、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防范,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303起,同比下降18.8%;死亡66人,同比下降5.7%。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狠抓责任落实。加大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干部考核和单位评优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报告、例会制。加强监督检查。以化工、烟花爆竹、交通(陆上、水上)、建筑施工现场、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运、销售使用单位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开展宣教活动。收集了19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安管人员进行学习;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10期,受训人数达1500余名,增强了广大群众防御事故的能力。开展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化工企业、建筑工程、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450条,落实整改1400多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260余份,收到了初步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县政法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镇(区)、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平安创建的基础还不牢,少数镇农村契约式联防停留在表面,尚未进入实质性运作,县城平安小区建设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的基本要求;普法依法治县在少数镇、部门重视不够,缺乏必要的保障经费,农村法制宣传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基础建设还不够完善,少数重点信访问题疏导不够,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赴省集访呈高发态势;一些行业和部门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整改,部分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技术偏低,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还需要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强力推进,扎实工作,进一步形成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实施“双倍”计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全县上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发挥主动性,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平安建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法治建湖”建设力度,为全县经济倍增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一流的建湖治安品牌。去年,我县已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只能说明过去。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巩固创建成果任重道远,我们深知,目前的“社会治安安全县”只是动态考核的一个成果,与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实际状况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倍努力,扎实工作,把“社会治安安全县”作为招商引资的品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首先,要克服骄傲自满情绪,不能认为“社会治安安全县”的牌子已经到手,创建工作可以歇歇脚,松口气,要坚持做到班子不散,干劲不减,一股作气,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推进,把我县的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得更具特色、更有成效。其次,要认真分析我县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强势推进,保证创建工作全面发展。三是要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大道”、“平安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创建的内涵和外延。四是要切实开展创建工作的`调研和总结,不断宣传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进创建活动不断向深入发展。

进一步完善“大防控”格局和“大调解”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和实施管长远、管全面的维稳工作措施,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不断完善以“110”为龙头的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县镇两级治安卡口堵截网络、街头路面治安巡逻机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机制,形成以公安民警为骨干,联防队员为主体,群防群治为基础,科技手段为支撑,点线面相互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互配套,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契约式联防是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今年必须解决的问题,希望各镇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保证契约式联防推进到位。要切实抓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健全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小区防范工作,所有新建小区都要配备相关的防范设施,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把好安全合格验收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盗窃案件多发势头。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认真解决调处中心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让他们集中精力,钝化矛盾,解决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以严打整治斗争为先导,大力开展“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政法各部门要长期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密切配合,协同动作,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要坚持从我县的实际出发,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目前,就我县而言,黑恶势力犯罪有所抬头,“两抢”、盗窃等侵财性案件高发、频发,应该作为严打的重点对象,坚持露头就打,严惩不贷。要认真组织开展“治危除患”专项行动,彻底清缴散落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剧毒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持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公正执法为核心,扎实开展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政法各部门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在立案审理、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监督制约,形成有效的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机制。要围绕执法工作中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要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执法质量评比竞赛,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切实推进“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继续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双学双争”活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自觉性。加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始终保持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追求。组织开展评选“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活动,广泛宣传在“双学双争”、“平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坚持素质强警,加强政法队伍的业务建设。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在全县政法各部门、各警种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活动,鼓励干警通过各种渠道自学、函授,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拉得出,打得赢,业务技能熟、实战能力强的政法专门人才和业务精兵。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政法干警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完善政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果。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大力推进司法公正。政法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基层政法干警的服务规范。对基层窗口单位干警接待群众的态度、办事规则、程序进行规范,依法公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和完善基层政法干警的执法规范。针对基层政法单位行政审批、立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申诉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并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依法明确干警的权限的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继续开展“开门评警”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2、关于法治建湖建设工作。

建设法治建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律完善、社会文明安定为基本目标,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为途径,全面推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切实保障公正司法。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核心,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坚决抵制权力、利益对公正司法的干扰,努力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加强体系建设,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法律的帮助和保护。要努力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强化人大、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

3、关于信访稳定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处理结案率,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谋求发展的同时,时刻考虑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因办事不力或方法不当激化矛盾酿成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妥善调处社会矛盾。要着力解决好重复上访问题,对信访老户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分步解决的承诺,并要诚信兑现,不符合法规政策的,必须坚持原则,不乱开口子,但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要妥善处理涉法类上访案件,坚决遏制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全力压降赴京、赴省上访登记率。要做好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期间赴京、赴省上访零登记。要重视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超前制订预案,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以四月份即将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正常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信访法规深入人心。要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改善信访工作条件,保护和调动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信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生命,把安全问题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把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责,把发展建立在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的基础上,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要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装备。要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要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去年及今年年初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凡不能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要加大对交通、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医院、学校、商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监控力度。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春游、旅游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要明确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措施;宣传新闻部门要主动参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失职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酿成事故的,要依法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决不手软。

同志们,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促进政法综治、依法治县、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新的业绩,登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倍增发展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3月24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的工作,深刻分析当前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仲裁院院长共3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赵友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友仁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三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发展。同时就开展省级标准化仲裁院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办案质量以及推进仲裁工作信息化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杨太宝安排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着重做好《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着力推进预防调解示范和标准化仲裁院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市级首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做好第四批省级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提升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全面提升仲裁办案质量效能。通过强化仲裁办案指导、提升“一裁终局”率、仲裁文书规范化和搞好庭审观摩等措施,确保全年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四是坚持以“三化”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在谈到加强调解仲裁系统自身建设时,杨太宝院长强调:坚持以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调解仲裁队伍能力素质;坚持以调研为突破口,切实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调研宣传;坚持以整改为切入点,重点深化调解仲裁系统作风建设。

会议期间,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去年调解仲裁工作情况,交流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打算和措施,并就健全调解组织、提升办案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信息化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还印发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省仲裁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终局裁决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布2016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等文件。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3月24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职工会,传达学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院长景中荣详细传达了会议主要情况并组织学习了省人社厅李强副厅长会议讲话精神。景中荣要求: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以调处特殊群体争议为重点,提高办案效能,健全仲裁机制。要抓好仲裁信息化建设,尽快举办仲裁办案系统操作培训班,推动信息系统本地化应用部署。落实专人,按时、准确上报仲裁统计数据,为工作研判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争议案件,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大局。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

协议书。

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大调解”及多元化调处工作体系,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疏导到位,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3月17日上午,在长顺县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了“长顺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长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大洲、副书记陈忠,司法局局长毕秀明、副局长陈尚刚,各镇(乡、街道)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冯书记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如何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二是如何能够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如何让调解人员掌握国家政策、熟悉国家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近日,渠县大调解工作会暨渠县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动员会在渠县人民法院召开。渠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罗伟、县法院副院长邓荣、县司法局副局长文爱民、县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王建锋,县法院民一庭、立案庭庭长,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各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各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荣作了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动员报告,从五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即:提高认识,提供制度保障;理顺关系,完善联络平台;提升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互通有无,建立约请机制;考评问效,建立激励制度。

渠县政法委副书记罗伟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肯定成绩、找准差距,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法院指导人民调解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治县的现实要求、是调解公正权威的保障;三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抓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协调中心对人民调解的统筹协调职能,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对人民调解的主导规范作用,切实增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的依法保障功能;四要炼好内功、勤政为民,打造高素质调解队伍。

会前,参会的一百三十余人在县法院第七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大家对庭审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为全面提升社区调解工作水平,4月16日上午,鼓楼区闽都社区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水部街道司法所调解员、社区书记、主任、警务室段警以及社区治安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社区警务室许段警对社区近期调解工作进行案例分析,并要求充分重视调解工作。社区书记、主任表示:人民调解无小事,一定要重视并做好社区调解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随后,社区治安主任对接下来的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并希望社区工作人员能够一如既往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5月7日上午,奉城镇在政府二楼郁金香厅会议室,召开20xx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各村(居)委会调解主任、驻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奉城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等共70余人参加。会议由奉城司法所副所长沈军主持。

会上,奉城司法所副所长沈军同志回顾总结了奉城镇20xx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着重对“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及“宅基调解网”运作情况作了详细总结。并就下一阶段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工作部署,尤其是对即将开展的“奉城镇调解之星”活动进行了重点布置。要求村(居)调委会切实围绕推进“宅基调解网”工作,结合基层实际,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突出效果,不断积累经验,形成地区特色工作,发挥好“宅基调解网”作用。

镇调委会主任徐治飞同志在会上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基层调解员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心,做到工作到位;二是要求基层调解员切实提升自我工作能力,拓展调解方式,讲究调解艺术,把握“情、理、法”三要素,依法调解;三是要求基层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和优势,对突发性、群体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要重视和加强调处力度,把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萌芽状态。

会上,还特别邀请了奉城工商所副所长方卫东同志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如何处理好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消费维权纠纷进行了详细讲述。

1月26日上午,夷陵区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会在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浓重召开。各村(居)书记、治保调解主任,全镇30家企业调委会主任、网格员和中心户共170余人参加了此次人民调解工作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华,镇委书记高秉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表彰了樟村坪镇20xx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其中部分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作了典型发言;镇委书记高秉政重点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了20xx年度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要求大家再接再厉在新一年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张宝华对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樟村坪镇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谋划早、培训抓得好,并对该镇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推进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为抓手,不断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阵地、队伍、业务规范化建设,切实达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确保完成规范化创建全覆盖目标。二是以巩固企业调委会全覆盖成效为抓手,继续加强对企业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并结合樟村坪镇矿产企业多的实际,加大地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三是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人民调解办案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双提升。司法所要主动履行人民调解员培训职责,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个案分析等方式,分层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全镇广大人民调解员整体业务水平大幅提高。

会后,镇委、镇政府还邀请了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杨兴义等一批调解工作能手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升了该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

意见。

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年供销社大调解工作总结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社针对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体说来,我社半年大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社范围内没有出现一例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努力完善,将大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街道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厅基层工作处的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年供销社大调解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班子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全社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大调解工作进展,对发现的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社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规范了行政调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简报

16日,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议在我市朝天区召开。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和绵阳市以及甘肃省陇南市司法行政部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交流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部基层司安置帮教处处长白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钟建龙、广元市副市长刘志东出席会议。

数据显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6928人,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其中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会上,陇南、绵阳、巴中、广元、汉中五地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交流了边界联调协议执行情况,介绍了一年来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防情况,现场宣读并签订了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

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边界联调协作工作,会议达成共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坚持好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联络员协调制度,要做到将“邻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介入边界地区群众的矛盾化解、信访、维稳、普法、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建立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的协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交流,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互学互鉴、互帮互助,重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共同维护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谐边界。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专门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开创我市政协事业新局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刚才,市委赵书记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切实发挥政协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盐城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政府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各级政协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独特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协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政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型城市建设、生态市建设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等重大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自2006年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政协共提出各类建议案21件,提交视察报告和专项建议126份,提案2208件。

政协的监督支持,促进了政府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协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上下通达的优势,及时把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传达到社会各界,做到了政协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在指导思想上一致,在工作目标上协调,在工作部署上呼应。市政协和政协委员还通过例会、视察、调研、民主评议等形式,对中小企业发展、城建项目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推动了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来,市政协组织委员共开展专项视察和专题民主监督155次。

政协的共同参与,促进了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各级政协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在沿海开发、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招引和推进中,不仅加强调研督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还亲历亲为、勇担重担。近年来,市政协先后引进了12个、投资总额达22亿元的重点项目。去年12月市政协在苏州成功举办了盐城沿海开发推介会,苏州工商界100多名客商参加,为两市更加深入地开展合作搭建了平台。

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政府提供了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1126件,对政府加强公共服务、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践表明,政府工作离不开人民政协的帮助和支持,政府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全力支持各级政协进一步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按照市委《意见》和赵书记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与政协的沟通协作,积极支持政协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荐重大课题,主动邀请政协参与重大事项论证,使政治协商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二要更加积极地支持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政协探索新的监督形式,通过协商讨论、提案、调研视察、社情民意反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努力让各方面的建议、要求充分反映出来,让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充分表达出来,使政府工作在监督之下高效运转。要不断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特别是在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配合政协开展视察、考察、座谈和社会评议等活动,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特邀审计员,虚心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要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对政协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提交的调研、视察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纳,并将采纳、落实和改进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反映社情民意的建议,要建立一整套的阅批、研究、解决和反馈机制,增强吸收意见、解决问题的实效性,提高政协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要更加积极地抓好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提案是政府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绝不能让敷衍应付的现象发生。对于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并抓好落实。要着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的要求,逐条梳理、有序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稳妥加以解决;对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要不断强化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把政协提案办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切实加大督查、督办、落实力度。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将政协提案的`领导批示情况和承办部门采纳落实情况向政协反馈,每年要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一次提案办理情况。

三、努力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大力支持政协工作,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从多方面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继续为政协开展工作多办实事。

一要大力支持政协改善办公条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改善政协机关的办公条件,保证政协机关必要的办公用房、必备的办公设施、必需的公务用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尽力为政协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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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20__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xx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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