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0 11:28:21 作者: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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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3月31日上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在保障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仲裁院院长薛廷秀主持,市属各县(市、区)人社局主管领导、仲裁院院长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马建月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学习交流了经验做法,分析了当前形势,表彰了年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

会议首先宣读了省厅关于表彰河南省2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仲裁员的通报,我市安阳县、北关区、龙安区完成了仲裁院规范化建设任务,市仲裁院薛廷秀、林州市仲裁院杨银存获得了优秀仲裁员的称号。市仲裁院副院长郝增彪宣读了市人社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仲裁员的决定。其次,市仲裁院副院长许恒轩宣读了关于确定林州市姚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等16家单位为安阳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随后,安阳县、汤阴县、文峰区仲裁院从不同侧面做了经验介绍。马建月副局长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强调2017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强化基础,进一步提高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能;三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四是提升能力,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五是乘势而上,提高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六是抓好宣传调研,提升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为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马局长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抓住重点,务求实效;二是开拓创新,实现跨越;三是优化服务,打造品牌;四是遵法守纪,廉洁高效。

最后,市仲裁院院长薛廷秀进行会议总结,强调我们要以这次全市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借鉴各县区先进经验,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面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现新发展。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领导演讲稿范文

同志们:

这次全县调解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工作。刚才,对十佳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人民调解员和案件调解工作优秀法官进行了表彰,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法官、基层司法所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以上,法庭等十个调解工作突出的单位和调解员做了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他们支持和抓好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司法局代表各乡镇向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颁发了。

聘书。

法院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同志和同志做了很好地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全县调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调解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在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和调、调解、仲裁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要求中越来越表现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我县的民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发挥出无可替代的基层防线作用。近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各乡镇都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绝大多数村建立健全了民调会,一大批热心调解事业的民调员走上了调解岗位,民调组织发挥作用较好的村达到60%以上。2017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95件,创建无民转刑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等“五无”乡镇3个、“五无”村245个,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我县探索的民调庭、联村调委会、行业调委会等工作,拓宽了民调工作的形式和范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上级肯定,对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调解”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大调解的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纷争,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我县的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看,法院始终把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2017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140件,调解773件,占受理案件的68%,其中审前、庭审环节分别调解573件、200件,执行和解4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群众有时为一件小事就打一场官司,结果是结了一对仇人。事实上,任何的判决不可能达到双赢,当前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推进依法治国也不是说任何矛盾都必须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司法调解就是一条很好的渠道,通过和解对矛盾双方都不会造成硬伤害,带来的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效果更直接、更明显。而人民调解是在我国民间“和为贵”、“息讼”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套有效调解形式,其群众参与的广泛性、灵活性和便捷、低成本等特点,最为群众所接受。况且它调解的大多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是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村、和谐乡镇和和谐单位的基础与保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再次,目前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中央综治委及省委、市委都提出了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要求。就我县来说,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乡镇司法所建设也取得了大的进展,人员、待遇、机构、场地已得到落实,村级民调组织也已基本健全。法院也对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可以说,对于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已具备了有利条件。各乡镇、各部门应抓住机遇,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以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协调为重点,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发展相吻合的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手段,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奠定基础。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总体目标是:整合乡村及法、司三家资源,建立相互衔接机制,使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公信力、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筑牢和谐稳定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一要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要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民调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民调员主动调解”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都要尽快建立起乡镇调委会,已经建立起来的,要从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乡镇调委会要至少有3人组成,在乡镇综治办的框架下隶属乡镇司法所领导,可以聘请离退休的老政法干警、老干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要健全村级民调会,配齐配强村级民调员,吸收有文化、素质高、有调解经验的年轻人进入民调会,特别要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调优民调组织结构。

人口较少、居住零散的,要探索建立联村调委会。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乡镇调委会、村民调会进行调整充实。要落实民调人员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调解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完善工作制度,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行业稳定中的作用。当前要重点在国土、城建、人劳社保、经贸局、教育、工商等大的系统和部门及行业协会、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建立起行业调委会。行业调委会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县司法局与物价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收费标准。

二要搞好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实行双向互聘。乡镇调委会要聘任有调解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资深法官担任民事调解指导员,民事调解指导员要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调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法院要筛选建立民事调解指导员人才库,供各乡镇及行业调委会选聘。法院要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乡镇司法所长、乡镇调委会推荐的民调员为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员,还要从司法所长、农村“两委”主要领导、发挥作用好的调解员中聘请特邀陪审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要建立四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沟通联系的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局都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由司法局主管领导牵头召集,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建立培训制度。法院和基层法庭要对乡村调解员分片管理,制定培训办法,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法官包片指导、以会代训、旁听开庭等方式,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与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讲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和技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建立定期上站制度。

各乡镇调委会要每月集中各村民调主任汇报一次情况,汇报案件,通报案源,分析探讨,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调解措施和。

工作方案。

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并对典型案例提出指导意见;实行重大事项相互通报制度。司法局每月将民间纠纷情况以月报形式通报法院;法院将民事案件类型、件数向司法局通报司法局根据通报案件情况协调有关调委会进行调解。同时乡镇调委会要将辖区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与基层法庭沟通便于双方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采取措施共同搞好预防。

三要加强调解业务的有效对接。乡、村调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对家庭、婚姻、继承、亲属间争议、相邻关系、共有财产、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借款、合伙等11类民事案件,要发挥地缘优势,主动出击,介入调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除事由简单能即时办结的案件外,要一律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人民调解。

协议书。

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调解文书依法、规范。

法院立案庭要在立案环节建立先行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衔接,对11类案件在立案前未经调解组织调解的,要引导他们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并主动联系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要建立庭内外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法院要建立特邀民事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协助诉讼调解;对受理的民事案件还可邀请熟悉情况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进行庭外调解。对于已经调解的民事案件,要建立简易的司法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调解成果直接进入司法程序,树立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威信。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大调解的基层防线作用。

构建大调解格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确保发生矛盾纠纷后,能及时有效予以化解,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积极解决,真正为构建大调解格局出实招,用实力。乡村调解组织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大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领导保障。要健全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对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表彰奖励,交流经验,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县法院及基层法庭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高度,坚持把指导民调工作当作与审判工作一样重要的大事来抓,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增强他们在调解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与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密切合作,探索各种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基层民调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规范,制定并完善涉及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的程序规范、岗位责任、矛盾纠纷信息的传递与反馈、统计、文书档案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民调员的调解行为,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等基础性工作。

三是各级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各级调解组织对发生在本乡镇、本村、本行业的各种矛盾纠纷,要主动出击,大胆介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得以化解,实现“一般矛盾不出村、大事大非不出乡”的工作目标。要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五无”乡镇、“五无”村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解纠纷,使“五无”村达到85%以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注意培养典型,对组织健全、机制灵活、运转有效以及调解案件多、调解成功率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司法局要及时发现,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年终,县委、县政府将对涌现出的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张旗鼓地表彰。

同志们,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思路已经清晰,任务已经确定,重点已经明确,希望大家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

协议书。

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着重就全县政法综治、依法治县、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双倍”目标,大力实施“四大战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我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安全县”称号;近湖镇本网网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近湖、蒋营、恒济、颜单、钟庄、高作等六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

1、坚持标准,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去年是我县政法综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措施扎实有效,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面对平安创建的高标准、严要求,全县上下全面动员,全民参与,认准创建目标,克服种种困难,抓实各项措施,多方协调配合,使我县提前一年建成社会治安安全县。这一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创建的历程值得回味,创建的经验更值得总结。各级领导普遍重视。对照全省平安创建的各项目标要求,针对我县工作实际,县委、县政论明确提出年内确保建成“社会治安安全县”的奋斗目标,坚持将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各镇、各部门领导力量进行了明确分工,实行分条线作战,一套班子抓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促经济发展,一套班子抓平安创建,保社会稳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会办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如“三台合一”的经费统筹、乡镇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问题,保证平安创建工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作的有效进行。全年召开4次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大会,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县人大、县政协组织了3次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并专门听取有关部门的创建情况汇报。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数十万元用于平安创建,保障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工作经费。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了《全县创建工作保分责任制》和《县综治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会办会,排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督查。牵头举办全县规模成长型企业法人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公检法司等部门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深受好评。各镇、各部门采取电视、广播、报纸、标语、戗板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平安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平安创建的各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先后涌现出上冈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宝塔镇契约式联防、恒济镇基层基础建设等相关典型,对全县平安创建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全面构建“大防控”格局。在各镇(区)全面开展契约式联防活动,共筹集契约式联防资金220多万元,配备了治安联防队员,实行区域巡逻联防和设卡防范等多种形式,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县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1600多人,物建治安信息员5800多人;新增治安卡口16个,全县共有各类治安卡口65个,这些治安卡口共盘查各类疑犯3600多人次,协助警方破案148起。积极构建县城防控体系,强化县城88人联防保安队伍巡逻职责;落实技防设施,筹措100多万元资金,建成110、122、119“三台合一”监控指挥系统,在县城交通要道和关键部位安装电子录像监控设备;全面落实小区防范管理措施,安全小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扎实开展严打整治和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协同动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公安部门先后组织了“春季严打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猎豹行动1”、“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赌博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去年全县共发生刑事案件2095起,同比下降9.4%;其中“八类”案件50起,下降43%,破43起,破案率为86%。县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200件28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165件2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8件62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18件418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9人。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22件,审结289件,判决罪犯310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深入开展与“flg”、“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全县无邪教人员上访集访和滋事事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县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建立,成功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60多起。上冈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去年6月份召开的市平安创建流动现场会上向全市作了推广。狠抓基层综治队伍建设,重新调整配备了3名乡镇综治干事,调整了48名村(居)综治专干;狠抓基层规范化建设,及时下发了加强镇综治委规范化建设的系列指导文件;狠抓基础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强化法制宣传,狠抓了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双学双争”、“公正执法树形象”等系列教育整顿活动,强化警务、审务、检务、法律进社区服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业务大培训、素质大考核”活动,政法队伍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学习任长霞、曹发贵等政法战线先进英模活动,全县政法队伍争先创优的意识不断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公安局15个部门和单位、89名干警受到县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2•17”缉捕组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高度赞扬;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严打斗争先进集体,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行业”称号,8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诉讼调解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法院民二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县司法局被市政府评为“二五”依法治市先进集体,被市局授予综合工作一等奖,12名同志受到县以上表彰奖励。

2、周密部署,抓实关键,不断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我们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出席国家和省、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介绍。继续深化“两制”、“三公开”。认真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从源头上保证了行政执法的的依据合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核定具有行政执法和处罚权的部门为36个,核发行政执法证件1100余份,清退各类不合格人员110余人。建立完善了行政措施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10多项制度,并将法规依据汇编成册,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建普法依法治县报告团,先后到16个镇(区)、12个企业和10多所学校进行了巡回讲法,向农民赠送法律书籍和辅导材料1万多份,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功举办全县“四五”普法“农林杯”法律知识竞赛,共有2.5万多人参加。抓紧“法制广场”建设,成功举办5次由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普及活动,先后举办骨干培训班12期,征订分发《行政许可法》4500余册。扎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县四套班子中心组学习,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各镇、各单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并做到教材、教员、学法内容三落实。

3、多措并举,疏导矛盾,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深入基层,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矛盾。各级党政组织和信访一条线的广大干部不畏艰辛、迎难而上,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日制、县长热线电话制、领导干部下访制、“六长”联合接待日制、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制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在8月份开展的“金桥行动”中,一批因城市拆迁、企业改革改制引发的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一大批陈案、积案得以妥善解决,一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及时帮助。不断强化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者依法办事的能力、处理复杂事件的能力。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热点信访问题处理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信访问题、涉法类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加强对重点镇区和重点部门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在全国“两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国庆节、春节等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不断加强信访信息预警机制。力争对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一年来,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731件,接待群众来访1124批10629人次,劝返赴京、赴省上访人员39批、285人次,各级党政组织帮助群众排忧解难500多件次。

4、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防范,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303起,同比下降18.8%;死亡66人,同比下降5.7%。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狠抓责任落实。加大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干部考核和单位评优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报告、例会制。加强监督检查。以化工、烟花爆竹、交通(陆上、水上)、建筑施工现场、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运、销售使用单位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开展宣教活动。收集了19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安管人员进行学习;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10期,受训人数达1500余名,增强了广大群众防御事故的能力。开展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化工企业、建筑工程、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450条,落实整改1400多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260余份,收到了初步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县政法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镇(区)、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平安创建的基础还不牢,少数镇农村契约式联防停留在表面,尚未进入实质性运作,县城平安小区建设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的基本要求;普法依法治县在少数镇、部门重视不够,缺乏必要的保障经费,农村法制宣传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基础建设还不够完善,少数重点信访问题疏导不够,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赴省集访呈高发态势;一些行业和部门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整改,部分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技术偏低,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还需要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强力推进,扎实工作,进一步形成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实施“双倍”计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全县上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发挥主动性,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平安建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法治建湖”建设力度,为全县经济倍增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一流的建湖治安品牌。去年,我县已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只能说明过去。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巩固创建成果任重道远,我们深知,目前的“社会治安安全县”只是动态考核的一个成果,与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实际状况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加倍努力,扎实工作,把“社会治安安全县”作为招商引资的品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首先,要克服骄傲自满情绪,不能认为“社会治安安全县”的牌子已经到手,创建工作可以歇歇脚,松口气,要坚持做到班子不散,干劲不减,一股作气,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推进,把我县的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得更具特色、更有成效。其次,要认真分析我县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强势推进,保证创建工作全面发展。三是要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大道”、“平安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创建的内涵和外延。四是要切实开展创建工作的`调研和总结,不断宣传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进创建活动不断向深入发展。

进一步完善“大防控”格局和“大调解”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镇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和实施管长远、管全面的维稳工作措施,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不断完善以“110”为龙头的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县镇两级治安卡口堵截网络、街头路面治安巡逻机制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机制,形成以公安民警为骨干,联防队员为主体,群防群治为基础,科技手段为支撑,点线面相互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互配套,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契约式联防是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今年必须解决的问题,希望各镇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保证契约式联防推进到位。要切实抓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健全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小区防范工作,所有新建小区都要配备相关的防范设施,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把好安全合格验收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盗窃案件多发势头。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认真解决调处中心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让他们集中精力,钝化矛盾,解决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以严打整治斗争为先导,大力开展“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政法各部门要长期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密切配合,协同动作,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要坚持从我县的实际出发,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目前,就我县而言,黑恶势力犯罪有所抬头,“两抢”、盗窃等侵财性案件高发、频发,应该作为严打的重点对象,坚持露头就打,严惩不贷。要认真组织开展“治危除患”专项行动,彻底清缴散落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剧毒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持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公正执法为核心,扎实开展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政法各部门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在立案审理、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监督制约,形成有效的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机制。要围绕执法工作中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要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执法质量评比竞赛,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切实推进“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继续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双学双争”活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自觉性。加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始终保持维护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追求。组织开展评选“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活动,广泛宣传在“双学双争”、“平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坚持素质强警,加强政法队伍的业务建设。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在全县政法各部门、各警种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活动,鼓励干警通过各种渠道自学、函授,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拉得出,打得赢,业务技能熟、实战能力强的政法专门人才和业务精兵。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廉政档案制度,政法干警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完善政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果。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大力推进司法公正。政法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基层政法干警的服务规范。对基层窗口单位干警接待群众的态度、办事规则、程序进行规范,依法公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和完善基层政法干警的执法规范。针对基层政法单位行政审批、立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申诉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并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依法明确干警的权限的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继续开展“开门评警”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2、关于法治建湖建设工作。

建设法治建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律完善、社会文明安定为基本目标,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为途径,全面推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切实保障公正司法。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核心,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坚决抵制权力、利益对公正司法的干扰,努力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加强体系建设,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法律的帮助和保护。要努力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强化人大、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

3、关于信访稳定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处理结案率,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谋求发展的同时,时刻考虑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因办事不力或方法不当激化矛盾酿成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妥善调处社会矛盾。要着力解决好重复上访问题,对信访老户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分步解决的承诺,并要诚信兑现,不符合法规政策的,必须坚持原则,不乱开口子,但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要妥善处理涉法类上访案件,坚决遏制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全力压降赴京、赴省上访登记率。要做好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期间赴京、赴省上访零登记。要重视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超前制订预案,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以四月份即将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正常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信访法规深入人心。要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改善信访工作条件,保护和调动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信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生命,把安全问题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把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责,把发展建立在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的基础上,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要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装备。要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要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去年及今年年初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凡不能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要加大对交通、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医院、学校、商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监控力度。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春游、旅游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要明确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措施;宣传新闻部门要主动参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失职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酿成事故的,要依法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决不手软。

同志们,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同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促进政法综治、依法治县、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新的业绩,登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倍增发展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

大调解工作会议总结

3月24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职工会,传达学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院长景中荣详细传达了会议主要情况并组织学习了省人社厅李强副厅长会议讲话精神。景中荣要求: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以调处特殊群体争议为重点,提高办案效能,健全仲裁机制。要抓好仲裁信息化建设,尽快举办仲裁办案系统操作培训班,推动信息系统本地化应用部署。落实专人,按时、准确上报仲裁统计数据,为工作研判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争议案件,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大局。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工作会议,是一次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会议,也是一次充满改革精神的会议。会议把全县政法、综治、依法治县、信访、安全生产及环境倍优等工作合在一起进行总结和部署,内容更丰富,主题更明确,就是要围绕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抓实各项关键措施,进一步巩固“平安建湖”创建成果,加大“法治建湖”建设力度,为全县经济的倍增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刚才,符书记、苏书记分别就有关工作作了很好的报告,我完全同意。有关部门的发言各有侧重,希望大家能够切实落实到位。

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一战略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发展和谐、环境和谐和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体。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加快发展是前提。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物质前提。解决小康建设进程中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稳定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形成。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社会稳定是基础。只有社会稳定,政治才能清明,经济才能发展,文化才能繁荣。越是改革发展任务重,越要重视稳定工作;越是发展势头良好,越要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发展是政绩,确保稳定也是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既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又创一方和谐、保一方平安。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是关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激励其积极贡献力量;以改善人的生存条件,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质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转移,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及自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突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激发起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活力。因此,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又是新时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既是我县实施“双倍”计划,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又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双倍”计划,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里面也凝聚了政法、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和优化办等部门的心血,你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职能,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也做了大量工作,县委、县政府对你们的工作是满意的,特别对获得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县”称号是充分肯定的.。新的一年,构建稳定和谐社会是我们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工程,我们要在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日益分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作用,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平安建湖、法治建湖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使用。加快乡镇契约式联防推进力度,切实解决人员配置、经费筹措等问题。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主要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学校治安环境整治等。从中发现典型,探索规律,规范总结,形成制度,逐步推开。

2、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建湖”建设。加强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建湖,既是“双倍”计划的应有目标,又是“双倍”计划的主要保障。只有基层依法治理搞好了,依法治县才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建设法治建湖才有可靠的保障。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内容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关键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执法,以公开促公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建章立制,严格检查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组织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公开、透明、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水平,增强各级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要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把对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放在首位,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加强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注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20xx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xx年,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x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x神类、麻x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记徐文华同志回顾总结了近年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下步工作目标和要求,希望大家按照大会的精神,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这几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依法调处结合起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创新方法,认真抓好预警预测、排查梳理、疏导化解各个环节,使大量民间纠纷及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这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也是有效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基层民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背景和多元化社会的现实背景下,人民调解制度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我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不断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营造和谐环境、扎实推进“两创”战略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就无从谈起。党的xx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并提出了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这一要求表明,我们必须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决条件。特别是面对当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和复杂的局面,因利益关系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的状况,必须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区全区上下正按照省市委的部署,着力以两创为总抓手,推动全民创业、全面创新,努力实现区第七届党代会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将为我区有效落实“两创”战略及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基层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具有遍布基层、深入群众、便捷灵活等多种特点和优势,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手段。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有利于及时将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的形式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大量矛盾纠纷涌向司法渠道;有利于更好地维系社会公正和家庭美德,增强社会责任和社会活力。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着力改善民计民生的重要举措。党的xx大报告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加快推进以改善民计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指出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调解扎根基层,了解民情,体现民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利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可以依法维护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助于建立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良好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特别是通过化解大量的生产经营性纠纷,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长远利益,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更好地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江北”的重要手段。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并强调要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人民调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最贴近基层和人民群众,是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自主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形式。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可以在调解个案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律、按程序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江北”建设。同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要求,从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按照构建和谐江北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

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实现基层民主,促进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努力为我区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全面创新型城区提供保障。

(一)推进理念创新,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调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调解工作,既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又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知荣辱、明事非。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程序,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实行公开调解,确保调解结果为当事人双方所接受,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的理念,善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调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不失时机的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要牢固树立“第一防线”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了解民情,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优势,大力倡导和支持一般民间纠纷向非诉讼解决渠道分流,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途径和主渠道,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稳定器”的基础性作用。

(二)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各街道、镇设立的综治工作中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它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劳动等各方面的力量,实行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这为我们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紧紧依托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以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法院与司法行政系统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制度,依法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疑难纠纷调处工作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纠纷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此外,还要加强与综治中心的联系,与综治、信访、劳动、司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共同研究预防和处置措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推进功能创新,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创新调解功能,牢牢把握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处置预案、定期排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做到超前工作、提前预防,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简单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创新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既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护和发展和谐人际、社会关系,更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不断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要创新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功能,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民调解始终,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有效疏导化解矛盾,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着力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保障,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日常工作的指导,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认真研究分析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于人民调解工作长远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综治、信访、公安、劳动等部门要树立“大调解”意识,加强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运用人民调解化解行政纠纷。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的组织网络,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主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将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要按照“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巩固加强街道(镇)和社区(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今年开展了百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和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加入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在区劳动、卫生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等,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同时加强大型集贸市场、行业协会、院校等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扩大选任范围,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推行了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制度,有关单位(白沙街道)并根据这一制度配套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要关心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疾苦,从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要继续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豪感。各新闻单位也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在新的形势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前景广阔,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xx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讲话

区综治办与区司法局联合在这里举办为期三天的综治、调解、治保干部培训班,在授课内容上安排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制作》、《民事案件代理权几个实务问题》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授课内容具有针对性。我认为这个培训班办的很有必要,而且也比较适应江北的实际情况。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们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传统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发展中面临的制约因素更多,改革的阻力越大,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就越重。因此,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落实新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全力推进“平安江北”、“和谐江北”建设工作。

1、目前制约社会稳定、和谐江北建设的有关问题。

多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江北的安全系数明显提高,打造“平安和谐江北”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仍然有些问题,影响着社会稳定,制约着和谐江北建设。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土地资源是我区的重大发展优势;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推进,与此同时,各类问题也不断显现,特别是今年湾头半岛开发、北高教园区启动、农村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引发的矛盾将可能更多。同时我辖区内军事禁地多,历来是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地区。“放心工程”建设压力加重,与“_”邪教组织的斗争仍然尖锐复杂,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构成潜在的危险。同时,就全市来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保障政策、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基层尤其是农村干部廉政勤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隐患,影响着社会稳定。对预防化解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提高认识,深化平安江北、和谐江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区要加快发展,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就必须深化机制、体制的创新,加大开放的力度,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战略,但这也会引起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矛盾的增多和社会治安工作难度的增大。因此,在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进程中,能不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处理社会治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对我们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环境是加快发展最大的品牌,治安环境是加快发展的第一环境。稳定是第一位的,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我们坚持在战略上,以发展为目标,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在实际操作上,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新经验。继续做好对劳教刑满归正人员、青少年犯罪等“五类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在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其提供生活上的援助,以促使其转化,形成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的联防工作体系。

路;另一方面是大量的违规甚至违法的利益表达方式不断出现,有些群众认为只有这样,问题才能解决。要减少这些现象,除对群众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外,关键的问题是要求我们能及时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为此我们各级干部都要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怀着对群众深厚感情去协调、去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治安防范宣传、普法宣传、《条例》宣传等内容为宣传重点,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人民利益,教育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以理性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对极少数打着“上访”旗号,或者以“维权”名义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无理取闹、乘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和有效的应急机制。一是积极做好事前防范和预警机制建设。健全条块结合的排查机制,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人口、重点时段,进行多层次、多触角、全方位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动态变化趋势,逐步形成规范的排查机制。综合调度信访、司法、派出所、综治办、矛盾调解中心等职能部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多管齐下的联调机制。二是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的责任制、接访制,处置突发性人民内部矛盾重大群体纠纷工作预案。建立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专项治理制度、纠纷调解督办制度,推行信访事项全程代理制。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平安的基层基础年,我们一定要开好局,全面贯彻_,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抓住机遇,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为开创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年供销社大调解工作总结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社针对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体说来,我社半年大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社范围内没有出现一例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努力完善,将大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街道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厅基层工作处的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简报

近日,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司法局,组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各工作站调解员,召开了全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第四季度工作会议和工作交流座谈会。

会议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调解、信访维稳、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和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集中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执行规范等方面内容,并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融合于司法行政调解、快处快赔和民事诉讼及创建金牌调解员、精品调解案活动进行了任务分解和征求意见;就办案单位、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之间的交流对接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答复和座谈沟通交流,发放了“党员争先锋,全警创满意”活动宣传资料;同时针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深化交调委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所有乡镇司法员和法律援助中心参与交通事故调解,逐步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由部门调解向人民调解过渡、向社会过渡,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依赖、当事人信赖、政府满意的基层组织。

结合“党员争先锋,全警创满意”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看谁调解的案件多、看谁做的案卷质量高、看群众和当事人对哪个调解员最满意,积极开展民意测评和案件回访,广泛掀起争创群众满意金牌调解员活动。

加强调委会各调解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上级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精神和调解标准,进一步规范调解用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每件调解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纪,严格调解程序,按照一案一卷、装订成册要求,规范调解法律文书制作,逐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高效、规范、文明、严谨的工作格局。

善于利用媒体,主动联系媒体,及时将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从中受益,让社会各界群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简报

16日,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议在我市朝天区召开。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和绵阳市以及甘肃省陇南市司法行政部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交流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部基层司安置帮教处处长白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钟建龙、广元市副市长刘志东出席会议。

数据显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6928人,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其中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会上,陇南、绵阳、巴中、广元、汉中五地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交流了边界联调协议执行情况,介绍了一年来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防情况,现场宣读并签订了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

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边界联调协作工作,会议达成共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坚持好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联络员协调制度,要做到将“邻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介入边界地区群众的矛盾化解、信访、维稳、普法、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建立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的协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交流,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互学互鉴、互帮互助,重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共同维护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谐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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