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专业23篇)

时间:2024-03-23 00:15:06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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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范文

借款人为做____________之故,今收到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银行转账方式出借的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借期______个月,月利率1%(佰分之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身份证载明的双方住址可作为催款函、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__________。

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配偶):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间借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万元共__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_________________借现金_____万元,借期__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__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诉状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民法典》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略)。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略)。

民间借贷上诉状

代理人:李,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新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干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错误,导致作出不公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中,被上诉人提交的唯一证据就是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的转存回单,上面没有银行盖章,也没有显示转存人是谁,更没有明确该款项的性质或者用途,因此上诉人对该转存回单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事实上,上诉人并不记得自己有收到该笔款项。并且,该回单上也不能证明系被上诉人转给上诉人的款项,因此被上诉人不具备向上诉人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

二、上诉人在一审中并未确认相关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支付的货款。

在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并未确认上述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支付的货款,只是说有这种可能,因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只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上诉人为上诉人销售水泥,除此之外,双方根本不存在其他经济关系。因此,如果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经济关系的话,那只有买卖合同关系了。所以,上诉人在庭审时指出,如果案涉款项的确是被上诉人转给上诉人的话,那么该款就应该是被上诉人支付给上诉人的货款,并不是说一定就是货款,但绝对不会是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借款。一审法庭据此将该回单是否属于借款的举证责任转嫁到上诉人身上是轻率的。

退言之,就算转存回单就是被上诉人给上诉人所转的款,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诸多判例,光有转账凭证根本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该条明确要求出借人应该提供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注:而非仅仅是转账事实)存在的证据。具体到本案,既然被上诉人说是借款,就应该提供借条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但其只是提供了转账事实的证据且真实性存疑,故其诉请不应得到法庭支持。可令人费解的是,一审法庭却将是否借款事实的举证责任强加于上诉人,这显然极不公平。

其次,即便被上诉人的转存回单是支付上诉人的货款,上诉人也很难提供相应证据,因为双方的交易行为有很多笔,时间跨度也较大,上诉人记不清被上诉人支付的到底是哪一笔。更重要的是,上诉人早已经不在原公司做了,原公司现在被上诉人朋友危某手里,相关账册及合同资料上诉人很难获取。

四、三万四千八百元的借款金额也不符合生活常理。

从生活常理角度分析,即便是借钱,上诉人也不可能向被上诉人借款34800元,如果是三万五万的相对整数还说得过去,因此,被上诉人称相关款项系借款的说法明显悖于常理,很难让人信服。

综上,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错误,举证责任的分配严重不公,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并公正裁判!

此致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朱某。

x年××月××日。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

自然人与银行或其他具有放贷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发生的借贷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属于金融借贷纠纷。

当事人之间对因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经结算后,债务人以书面借据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

第三条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

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

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

第四条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

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借款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两年。

第七条借款人如何主张诉讼时效。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分期履行的债务该如何计算时效。

借款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诉状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

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

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借据自己方将款项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期: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范文

原告:黄某,民族,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一:黄某,民族,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二:贾某,民族,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3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自2015年7月5日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16年7月28日为7660元)。

2、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为朋友关系且为同村村民,被告一、被告二为夫妻关系。2015年2月15日,被告一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当天就将3万元现金借给被告一,并约定于2015年12月30日前还清借款。

2015年7月5日,被告一因资金周转仍然困难,再次向原告借款,并向原告承诺于2015年12月30日前共同偿还两笔借款。因出于对朋友的信赖,且又为同村村民,原告当天再次将3万元现金借给被告一,被告一出具借据,并约定:自借款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逾期还款要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现还款期限已过,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还款,被告一至今仍拒绝还款。

因被告二与被告一为夫妻关系,被告一所欠原告的债务,发生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属于其夫妻共同债务,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妻子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因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原判决对病假工资的认定有误。

原判决认定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上诉人与被上诉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医疗期病假工资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显然是错误的,上诉人从20__年7月份就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系单位老员工,20__年9月被确定为膀胱癌,从20__年,20__年,20__年的保险费缴纳基数可以看出,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为1618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所以病休期间的应得工资总额为89586但是单位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为元,被上诉理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二)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错误。

原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上诉人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的平均工资认定有误,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1123日,20__年及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均为3925元,所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3925元,所以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为78500元(3925元_____10个月_____2倍)。

(三)原判决以上诉人的病情未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由,不支持上诉人请求的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是错误的。

上诉人曾经多次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鉴定程序需要被上诉人的配合方能完成,在被上诉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上诉人在仲裁阶段口头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但没有得到回应;在一审阶段,上诉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当庭再次重申要求法院协助做劳动鉴定,但都被置之不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实体权利无疑是被剥夺了。现上诉人再次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协助上诉人完成劳动鉴定,并支持原审被告(原告)杨海岩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四)原判决认为被上诉人已为上诉人缴纳医疗保险,其治疗费应在保险范围内支付,因而不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系对事实认定错误。

癌症化疗需要在门诊进行,根据大连市保险公司的规定,门诊化疗要求患者先行用现金支付,并由企业统一在季度末报销。该费用发生在20__年10月份,被告在20__年11月23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上诉人不能报销该笔门诊费用,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所以该笔门诊费用元及25%补偿金178元理应由被上诉人支付。

(五)原判决认为上诉人在20__年9月至11月间虽然上班,但未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以此来认定被上诉人给付工资合理这一事实证据不足。

20__年9月,上诉人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不是因为上诉人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而是因为“学校地理教师岗位已满”,再有被上诉人已经有意与上诉人,所以没有安排正常的教学工作,在没有合理情况下被上诉人随意调整上诉人的工作安排,显然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理应按照正常工作标准发放工资,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一、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二、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78500元;。

三、持上诉人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的请求;。

四、给付上诉人门诊费用元及25%补偿金178元;。

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元及经济补偿金元)。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冯x,男,1979年11月30日生,满族,个体,住兴城市沙后所镇。

被上诉人:唐山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第三人:沈阳冀东广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住所地:盘锦市双台子区从教乡宋家。

负责人:王军,总经理。

第三人:北京冀东源物流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住所地:唐山市开*区开越路东侧。

负责人李云新:总经理。

上诉人因行政登记及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2)北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部分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一、一审法院以上诉人超出时效为由驳回起诉明显错误。

1、上诉人购买车辆时,车辆档案仍然保管在被上诉人处,上诉人是无从知道其对原冀bb8318办理牌照进行注册登记行为是否合法,否则上诉人不可能会花费三十多万的价格购置此车辆,其是在办理转籍不能过程中才发现的。

2、被上诉人在一审审理中并未提出时效的抗辩(具体内容请详阅其一审答辩状),在被上诉人对时效未能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居中裁判,不能主动适应时效,法院以此为由驳回诉讼明显有误。

第二部分被上诉人为原冀bb8318办理牌照进行注册登记行为违法。

一、程序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对照本案的事实来看,本案被上诉人在一审举证期限仅提供了其中的产品信息属于非原始证据,是在第三人办理申请之后形成的证据,也就是说,一审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没有提供全部证据材料,该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应视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在此种情况之下,法院理应确认其登记行为违法。

二、实体违法。

依据登记注册时有效的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在第三人申请注册登记之时,必须依法提供包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在内的相关手续,但第三人提交给一审被上诉人的保险凭证是在2008年9月23日签的单,那么其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就一定会在2008年9月23日之后,但即使以当天计算,其注册登记行为也违反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89号公告,案涉车型在2008年1月1日起被撤销,2008年7月1日起不作为注册依据。被上诉人为其注册登记行为违法。

第三、被上诉人自认违法。

被上诉人在一审答辩状(2011年11月26日)的陈述,其内容应视为自认,被上诉人明知第三人在2008年6月25日申请登记时欠缺完税证明和强制保险凭证并告知其三日内补齐之后再另行办理,可见,对于办理注册登记提供的材料,被上诉人是明知的,在第三人在三日内未未能补齐的情况下,其已经丧失办理登记的条件,因此,2008年6月25日不能作为登记日,被上诉人以此作为登记日违法。而第三人是在2008年9月23日才缴纳交强险,既登记日期至少应该在2008年9月23日之后,而此时公告已经明确该车型不能作为注册登记依据。可见,2008年6月5日作为登记日,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给其办理注册登记行为违法。

第三部分上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理应赔偿。

一、法律根据。

《^v^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实际损失。

因被上诉人将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予以注册,致使上诉人买到车既不能办理转籍登记,也不能用于营运,也就是说,属于“黑车’,被上诉人将不符合注册登记的车辆注册行为不但违法,也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对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被上诉人理应予以赔偿,应予赔偿的项目为:

(一)返还上诉人购车及相关费用。

通过一审法庭审理中我方举证的情况来看,购买车价款306400元之外另付的`费用为元,还款花去利息为23520元。

(二)、上诉方的停运费用及相关损失共计为。

截止到上诉方起诉之日止,上诉人为处理此事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及停业损失共计为80000元,其中驾驶员的工资应为38883元。

上述损失共计为(306400+)=元。

第四部分综合意见。

综上所述,纵观本案,若销售单位诚信经营,若交警部门严格把关,本案本不应发生。而在唐山对外出售违禁车辆也是非止一日,见新闻《庞大涉嫌销禁售车辆车主集体赴京举报》,因为利益的驱动销售单位才会如此肆无忌惮的完成了需要交警部门配合才能完成的这一高难度行为。

上诉人是相信法律的,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公正是司法的最高最求。而法院是司法正义的最后一段防线,永康*在《决不能使法庭成为单纯的诉讼技巧的竞技场》一文中,强调司法为民,痛斥一切违背了立法宗旨,玩弄司法程序的行为,玩弄司法技巧,只能使案件从一个程序走向另一个程序,对于本案来说就是如此。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变得越来越大,既没有公正,效率更无从谈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在在《守护司法良心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报)》一文中,也与永康*不约而同的提出类似观点“司法实践中,人们发现,如果司法技巧被某些失去了司法良心的司法人员所掌握,则这些技巧就会蜕变为司法的“奇巧淫计”,异化为瓦解司法公正的手段、解构法治和颠覆司法公正的因素。”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更是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毫不夸张的说:(2012)北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是一份比犯罪还可怕的裁决,因为,犯罪只会使河水污染,而它却污染了水源。

本案作为一起普通的行政诉讼,无论案件事实还是适用法律都不复杂,法院的判决实在耐人寻味。同时,因该案引发的问题特别令人警醒:隐藏在本起普通行政诉讼案件的背后是违背了法律和程序的渎职甚至是滥用职权,不排除长期的利益勾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违法行为一旦暴露在*的阳光下,必将土崩瓦解。

一审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情形,上诉人依据《^v^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明察公断。

唐山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诉状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二审上诉状范文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2、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元;。

3、判令被告人××、××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犯罪行为,使原告人遭受严重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v^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v^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民间借贷诉状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诉状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资金周转困难,特向甲方夫妻借款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如若逾期还款,逾期利息以欠款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借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逾期利息。

二、乙方承诺在约定还款日期内还款。如逾期未还款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及逾期利息等)。

三、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承诺还款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起诉状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又在同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约定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

年        月        日   。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

住址:。

邮编:工作单位:。

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

住址:。

邮编:工作单位:。

电话:

诉讼请求:(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及理由:(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内容,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例】我与被告系朋友关系,因被告家装修房屋需要钱,于是x年1月4日,被告从我处借走××万元现金,并写有借据一张,承诺一个月后还款,但直至今日被告仍没有归还原告××万元,经原告多次上门催要无果,现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借款××万元。

此致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此处要求原告本人亲笔签字)原告(签名)_______________。

备注:起诉书一式二份,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颜色需用蓝黑或黑色),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需用a4纸复印)。

民间借贷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离婚起诉书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离婚起诉书的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____________由原(被)告抚养。

离婚起诉书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

联系电话:××××××××。

被告一:赵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地址:本市黄浦区×路×弄×号×室,

联系电话:××××××××。

被告二:李某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地址:同上。

请求事项:

1.依法判令二被告归还借款36.5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主要事实和理由:

x年原告因自己虹口区的房屋拆迁而结识赵某某。因被告赵某某帮助原告将两套动拆迁房屋分别按实物和货币两种方式安置而获得原告之信任。

原告动拆迁款项到位后,被告赵某某以能够帮助购得既将动迁的二手房为由,通过转账、收取现金等方式分五次(2万+1.5万+10万+27.5万+0.5万)向原告收取所谓购房款和交际费累计41.5万元,结果所谓代购根本没有办成。

其间,被告对所收取的1.5万元和10万元在x0年10月25日出具了字据一份,明确转为借款。

后被告因刑案而被判刑,x年6月2日,被告出狱后,声称自己刚刑满释放,没有工作。经和妻儿商量,央求原告原支付的代购房款转为借款供其妻儿购置解决动迁的居住问题,并让原告酌情资助部分,原告同意了。故被告于x年6月2日,正式出具36.5万元的借条一张。并写明其所在的房屋动迁款发放后就一次性归还情结。

现在,原告了解到被告所在地的房屋已经开始动拆迁并开始发放动迁款,但被告却故意躲避,不归还欠款。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如前。

此致

黄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间借贷诉状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一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一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一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一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一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一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一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一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一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一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一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一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一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一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一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一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一方遵照《_____》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一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一方________(盖章)贷款一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起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男,196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现住辽宁省小长山乡英杰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男,1949年1月3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___人,住辽宁省广鹿乡沙尖村。

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原告的儿子原为___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20______年6月8日的借条也是亲笔书写),与原审法官原为同事关系,从而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原审法官依法应当回避,却在被告申请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回避,并作出了错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之规定。原审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现上诉人再次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诉案件,将该案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该案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甚至主体关系都不明确,争议也较大,不应适用独任审判,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规定,该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度。

因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使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二、原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的"20______年6月8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达成借款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错误,上诉人并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而是因为20______年2月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儿子(借款协议上为签名)有借款行为,此后,向上诉人索要欠款,在上诉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手书借条一份,逼迫上诉人签字。因此,20______年6月8日的借条,并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也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更不是由上诉人出具。

2、"此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偿还了借款140万元"错误,上诉人共分五次向偿还借款150万元。

3、原判决遗漏案件重要事实,即上诉人实际仅收到借款180万元,在没有任何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资金交付行为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径行认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270万元,明显违反证据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因此,原审判决查明的基本事实错误,其认定内容错误。

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合同法》第2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的主体系发生在上诉人与案外人之间,与被上诉人没有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错误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于法无据。

2、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另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本金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180万元。

第16条之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款项支付行为的情况下,让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承担270万借款责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原判决程序违法,且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全面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元;支付约定利息__元;支付逾期还款利息__元(暂定);合计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借款__元,期限为3个月,并约定支付利息__元。被告出具借条(名为借款资产抵借协议)一张,证人__________作证签字。

期满后,原告多次追讨未果。被告又于承诺在__________年年底归还。

时至__________年年底,被告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现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__元,约定利息__元,逾期还款利息__元(以__________年全年,年息7%计,暂定)。请贵院查明相关事实,并准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诉状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甲方借款,丙方进行担保。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借款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为乙方担保,如乙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条:本借款用于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月利率为2.5%。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至二〇一四年二月二日。

第六条:乙方按月支付甲方利息,每月于借款月满对应日前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按利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存入日期以账户所在银行的对账单记录为准)。

第七条:借款到期一次结清本息。逾期按本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

第八条:还款期限届满前,甲方如急需用款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还款。

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字)签字)签字)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二:张某,女,年月日出生。

地址:上海市弄号室电话:

被告一:杨某,女,年月日出生。

住址:杭州市区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弄号室电话:

被告二:余某,女,x年xx月xx日出生。

地址:本市路弄号室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

二、判决被告一支付原告利息损失计约x万元(以实际计算为准,从x年xx月x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

三、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一和原告二是父女关系,被告一和被告二是母女关系。原告一和被告一是多年的普通朋友关系。x年x月,被告一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方借款xx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x年x月归还。原告通过银行现金存款方式向被告出借了上述款项。然而至今尚有xx万元没有归还原告。

x年x月x日,两原告作为出借人,被告一作为借款人,被告二作为担保人。双方共同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x年xx月x日前全部归还原告借款。协议签署后,被告一和被告二均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的行为不但违背了基本的做人品德,而且也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被告资金周转的需要,出于友情帮忙出借款项,本来属于一种善举行为,但是被告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原告借款,且担保人又不履行担保义务。两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间借贷诉状

苏州邮政分公司和邮储银行苏州市分行领导都高度重视民间借贷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积极部署落实专项工作。

一是组织动员到位。在3月底的苏州市分行全区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会议和苏州邮银联席会议上,市公司和市分行领导传达了省公司、省分行对“回头看”活动的要求。同时迅速研究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

二是人员排查到位。市分行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实施了对全部一级支行负责人、二级支行行长和市分行各部门负责人的访谈、排查工作。同时,各网点、部门在常规排查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家访。

三是工作安排到位。根据省公司、省分行对民间借货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的要求,苏州邮银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对人员排查、业务排查、制度梳理等项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并且分别按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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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男,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辽宁省___人,现住辽宁省小长山乡英杰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男,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辽宁省___人,住辽宁省广鹿乡沙尖村。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___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原告的儿子原为___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也是本案的实际控制人(_______年6月8日的借条也是亲笔书写),与原审法官原为同事关系,从而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审理。原审法官依法应当回避,却在被告申请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回避,并作出了错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4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5条第2项之规定。原审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现上诉人再次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本上诉案件,将该案移送大连市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该案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甚至主体关系都不明确,争议也较大,不应适用独任审判,根据《独任审判员工作细则》规定,该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度。

因此,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使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均受到不公正侵害。

1、原审判决认定的"_______年__月__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达成借款协议,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错误,上诉人并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而是因为_______年__月__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儿子(借款协议上为签名)有借款行为,此后,向上诉人索要欠款,在上诉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手书借条一份,逼迫上诉人签字。因此,_______年__月__日的借条,并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也不是因资金周转需要,更不是由上诉人出具。

2、"此后,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4次向原告偿还了借款__万元"错误,上诉人共分五次向偿还借款__万元。

3、原判决遗漏案件重要事实,即上诉人实际仅收到借款__万元,在没有任何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资金交付行为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径行认定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借款__万元,明显违反证据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因此,原审判决查明的基本事实错误,其认定内容错误。

1、根据《合同法》第2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本案的主体系发生在上诉人与案外人之间,与被上诉人没有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错误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于法无据。

2、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另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本金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本案中,上诉人实际只收到借款__万元。

第16条之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有款项支付行为的情况下,让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承担270万借款责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原判决程序违法,且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判决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全面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______。

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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