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优质18篇)

时间:2023-12-19 14:11:26 作者:GZ才子

报告是一种向上级或领导汇报工作的重要方式,对于展示工作成果和提供决策依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正在写报告,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组织和呈现内容。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我们资产评估小组,受________市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估。

这次评估,是在市工业公司对市第二毛纺织厂资产核实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弄清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及其价值,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利弊,给毛纺织厂兼并市第二毛纺织厂时提供可靠资料。(以下评估的指导思想、依据、范围、方法和过程等略)。

二、企业概况。

市第二毛纺织厂是集体企业,隶属市纺织工业公司领导。该厂建于年,年月与市织毯厂合并,定名为市织毯厂,年改名为市第二毛纺织厂。年月又与市织毯厂分厂,至今仍名为市第二毛纺织厂。

该厂现有职工人[职工名单、年龄、职务、职称、级别、详情与素质等说明,以及科、室、车间机构设置附后(略)]。主要生产人造毛提花毛毯,产品单一,厂房陈旧,设备利用率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佳,市场销路不畅,竞争能力很差,仅年月至月就亏损万元,总计已资不抵债万元。

市第二毛纺织厂现有固定资产为万元,比纺织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万元,主要是三项:

2.房屋间,净值为万元,因机修房后墙漏雨,房梁顶柱;库房间,进水,四壁漏雨,年久失修;机物料房间,潮湿滴水;织造车间、整理车间、前纺车间等,虽属近年所建,但都属简易房,四壁漏雨,地面返潮,评估为万元;只警卫室房可保留。下降万元。

3.设备:272梳毛机2台、包针布机1台、213手织机4台、打纬机1台、212毛织机5台、221毛织机2台,都按原价不变,共万元;整经机原净值万元,估价为万元;分家分过来的272梳毛机陈旧,原净值万元,估价万元;纺毛机1台,原净值万元;估价万元;毛机1台,原净值万元,估价为万元。设备下降万元。

全厂现有流动资产为万元,比市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万元,主要是四项:

2.原材料:原净值万元,因库房漏雨返潮,减%,评估万元;。

4.在产品原净值万元,机台织成率差,半成品毯子有的断档,有的雨迹斑痕,整理起绒滴水,在制品返潮,减%,评估为万元。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州xx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评估人员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作出了公允评估。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广州xx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企业今后仍将维持原有生产和经营方式不变,或在不改变原有经营方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技术升级,被评估资产在今后生产经营中仍维持原有用途并继续使用,因此,本次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及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配合下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数量、产权状况等进行了清查核实,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了解,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对委估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合法性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整体企业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经实施上述必要的评估程序,我们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确定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的现状及其提供的各项历史指标,结合企业的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合理预测各项指标。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对广州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的结果为7,184.49万元。

2、成本法评估结果:

广州xx有限公司总资产帐面值为1,886.83万元,评估值为1,887.47万元;总负债帐面值为632.63万元,评估值为632.63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帐面值为1,254.20万元,评估值为1,254.83万元。

净值增值额0.63万元,增值率为0.05%。

3、评估结果的确定:

由于收益法与成本法在评估对象、影响因素等方面存在差异,两种评估的结果亦会有所不同。成本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可确指的资产加和而成的,这种方法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的整体性,也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更难衡量企业各项单项资产同技术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出的整合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而收益法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整体的营利能力,既包括各项单项资产的带来的收益,也涵盖了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收益。

考虑到本次评估对象性质及委托方的经济行为目的,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截止20xx年6月30日,广州紫光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即净资产)价值为7,184.49万元。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反映的评估结果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报告仅为“广州xx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之目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企业内部资产评估报告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tear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xx汽车制造厂委托的评估工作于11月15日由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并出具xx评报字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对其评估报告使用声明如下:。

2、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3、本评估机构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

4、本评估报告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xx汽车制造厂拟合资项目。

xx评报字(2011)第001号。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汽车制造厂的委托,对贵公司因拟合资事宜而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1月1日。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实施了实地查勘、财务、统计资料分析与询证。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以及评估人员对本次评估目的及相关条件的分析,同意将持续经营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评估结果如下:。

以评估基准日为基准,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

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

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5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但未包括有关事项说明,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摘要时,应特别关注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xx汽车制造厂拟合资项目。

xx评报字(2011)第001号。

xx汽车制造厂:。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因拟合资事宜而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实施了实地查勘、财务、统计资料分析与询证。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以及评估人员对本次评估目的及相关条件的分析,同意将持续经营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评估结果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11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11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

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

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

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

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

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

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

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该制造厂未来5年的预期收益预测如下:。

附表某汽车制造厂未来收益预测单位:万元。

年份。

项目2011。

销售收入131741419616510022960。

销售税金19762120248030203440。

销售成本7240780090801104012620。

销售及其他费用592.8638.8693.4803.2872.6。

产品销售利润3365.23637.24256.65216.86027.4。

其他销售利润。

营业外收入10260340440。

营业外支出160164190240310。

利润总额3405.23683.24326.65316.86157.4。

所得税支出(25%税率)851.3920.81081.71329.21539.4。

净利润2553.92762.432453987.64618.1。

折旧1136122413561930。

追加投资700700300200200。

净现金流量2989.93286.442655543.66348.1。

折现系数(按11%)0.90090.81160.73120.65870.5935。

净现值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

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4)评定估算。

由于该企业在未来用续期内的收益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而未来头两年的将加大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到第三年基本扫尾,故对该企业的价值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后的未来五年净现值与固定增速的永续期净现值分段计算。

分段法数学表达式为:。

九、评估假设。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比亚迪有限股份公司(a股002594)创立于6月,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截止6月,比亚迪有限股份总额2354100000元,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4.07%(实际持股人为王传福),中美能源控股公司(“股神”巴菲特投资旗舰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旗下附属公司)持股9.56%。

比亚迪在广东、北京、上海、长沙、宁波和西安等地区建有九大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近1,000万平方米,并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印度、台湾、香港等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现员工总数已超过14万人。在最新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比亚迪排名216位。

400亿元,至1800亿元,超越欧洲车厂保时捷;并成为全国市值最大车股。比亚迪公司总裁王传福也因此以350亿身价荣登中国首富的宝座。

比亚迪现拥有it和汽车以及新能源三大产业。it产品主要包括二次充电电池、液晶显示屏模组、塑胶壳、键盘、柔性电路板、摄像头、充电器等。公司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技术创新、研发实力的提升和服务体系的完善,主要客户为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国际通讯业顶端客户群体。目前,比亚迪作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it及电子零部件产业已覆盖手机所有核心零部件及组装业务,镍电池、手机用锂电池、手机按键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均已达到第一位。年,比亚迪入选世界纪录协会世界最大手机锂电池生产商,创造了新的世界之最。

二、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1、比率分析。

表1-1是比亚迪公司近四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表1-1比亚迪股份公司近四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ps:以下涉及20数据是指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图1-2比亚迪股份公司近4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及其趋势图。

从表1-2可以看出,比亚迪公司近4年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主要原因是公司从流动负债大量增加,11年9月的流动负债是08年末的2.5倍。其中09年新增短期贷款70多亿,仅11年应付票据就高达54亿。与之相对的是,流动资产四年仅增长了50亿,始终徘徊在150~200亿之间。速动比率介于0.4~0.7之间,11年九月为0.4,低于汽车制造业行业平均水平。

比亚迪公司近4年流动比率始终在1.00以下,理论上讲,流动比率指标的下限为1.00,此时企业的流动资产等于流动负债,只有所有流动资产都能及时、足够地变现,不受任何损失地实现周转价值,债务清偿才有物质基础保障,否则,企业就会遇到债务不能及时清偿的风险。

2、趋势分析。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如表1-3。

表1-3比亚迪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

表1-4比亚迪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绝对数趋势柱形图。

亿,大起大落明显。

结论:短期偿债能力较弱,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比率分析。

表1-5是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包括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利息保障倍数、偿债保障比率,偿债保障比率是从企业现金流角度分析长期偿债能力,它是负债总额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比值。

表1-5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

表1-6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

图1-7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折线图。

较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量增加。

(三)财务杠杠分析。

表1-8比亚迪公司-2011年息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变动。

税前利润下降12.72%,税后利润下降33.48%。

10年开始,比亚迪公司由于经营战略改变及汽车市场受测,导致息税前利润大量减少,并通过财务杠杆效应放大,致使税后利润急剧减少。

二、营运能力分析。

表2-1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比率及趋势。

将表2-1的数据以图的形式表示,见图2-2。

图2-2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比率及趋势。

从表2-1及图2-2可以看出,比亚迪公司存货周转率及流动资产周转率逐年增高,比亚迪公司在存货控制上做的的不错,三年平均存货始终在55亿左右;三年平均流动资产保持在160亿左右,收入的增加也导致了流动资产周转率的增加。

理论上一般生产制造企业的存货周转率应达到2~3次,流动资产周转率应达到1~2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应达到3~4次。从图表看,公司都基本超过这个水平,表明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快,资本流动性强。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良好。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运收入分析。

表3-1比亚迪公司产品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用折线图表示。

图3-2比亚迪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变化趋势。

比亚迪公司在2008年2009年销量表现颇佳,2008年实现销量20万辆,2009年上半年,轿车销售全国排名第七,同比增长176%,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汽车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借此东风,各盈利指标在09年达到顶峰。

进入2010年,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快车”式增速的结束,市场趋于饱和,国家汽车消费促进政策逐渐淡出,部分城市出台限购或限行政策,民众对新能源汽车持观望态度,都导致了比亚迪汽车销量的下滑。

10年的“退网门”(指自2010年4月比亚迪汽车经销商四川成都平通公司退出比亚迪以来,湖南光大、山东创涨等一些比亚迪汽车经销商也退出了比亚迪销售网)也沉重打击了公司汽车的销售。综合内因外因,导致10年11年盈利指标的下跌,11年尤为严重。

(二)资产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3-3比亚迪公司盈利能力比率及趋势。

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略高于行业水平。综合表现,比亚迪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尚可。

四、发展能力分析。

表4-1比亚迪公司发展能力相关指标。

公司三年资产平均增长率。

三年资产平均增长率=(年末资产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资产总额。

=(52,963,400,000。

-1)x100%。

29,288,500,000。

=28.22%。

公司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21,151,100,000。

-1)x100%。

12,410,300,000。

=19.4%公司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年末营业收入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营业收入总额。

=(48997575000。

-1)x100%。

21,211,200,000.00。

=32.2%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年末利润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利润总额。

=(2,918,590,000。

-1)x100%。

1,702,330,000。

五、现金流量分析。

里、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六、财务综合分析—杜邦分析。

2010年年末。

2009年年末。

2008年年末。

从图表上看,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呈大起大落之势,在09年最高达22%;可以看出三年的权益乘数相差不大,主要是总资产收益率起主要因素,究其原因是09年的净利润较多,而贡献最大的因素的是当年成本较低,即成本费用利润率较低。

七、未来发展预测与建议。

1、偿债能力面临风险。

截至2011年3季度,公司的速动比率仅为0.4,这是资金相对紧张的表现,拟发行的60亿元债券将缓解这一问题。”---国泰君安近期研报中分析。

根据对比亚迪偿债能力的分析,公司债台高筑,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偿债能力都弱于行业平均水平。而选择5月上市也是出于融资的考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需偿还的贷款是130多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亿元,同比下滑了74%,资产负债率升至59.92%。,比亚迪之所以选择在此时上市,除了上市程序使然,公司对于资金的渴求是主要原因。

2、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战略面临质疑。

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佼佼者,可以这么讲,比亚迪已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代名词。比亚迪掌门人王传福有着狂热的电动车梦想,他相信2011年将是比亚迪大规模量产电动车的元年,为此不吝大手笔投入。但也正因为如此,比亚迪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这块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研发成为了公司的一个巨大的吸金库。但以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一直不明朗,民众对新能源汽车还是持观望态度,此为新能源汽车也有自身诟病,例如充电时间过长,航程太短等,在国家未普及大规模快速充电站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很难有所发展。

虽然目前,中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涉及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短期目标和任务。然而,这些政策都没有足够的战略高度,缺少一个整体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没有发展重点,没有发展路线,“遍撒胡椒面儿”,这样势必会分散有限资源,让整个产业的发展都找不到方向。

3、现金流面临紧张。

面对持续的汽车市场的疲软,及年末必须偿还的借款,比亚迪公司现金供应日益紧张。王传福表示:比亚迪2011年上半年资本开支50亿,下半年将压缩到30亿,全年控制在80亿-90亿元人民币。将资本开支压缩30亿,控制在50亿-60亿元人民币此为两度抛售清空佛山金辉股权及一些子公司的股权来救火。

附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明确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为用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用于出租或为用于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资产。”

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我国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虽然以上对无形资产内涵的表述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三点是达成共识的:第一,它是一种资产或资源,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第三,能够给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在我国把无形资产当作一种长期资产来是使用,但在国际上并没有强调这一点,所以也可以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资产,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无形性。无形资产的无形性表现为不具有实物形态或无具体的物理形态,这不仅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区别于有形资产最直接的特征。

2.附着性。无形资产虽然没有实物形态,但并非没有物质载体,只是通过载体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存在,它附着于有形资产之中而发挥固有的功能,可以通过某种载体形式体现或发挥作用。其直接载体的表现形式多以证书、商标标记、图纸资料等存在,比如专利权以专利证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商标权通过注册商标表现等。

3.独占性。无形资产的独占性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只能与特定的公司或企业有关,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或契约的限制下,禁止他人无偿地使用。

4.价值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在其开发研制的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多少与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并不成等比关系,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是由无形资产的功能或效用决定的,而不是其研制成本的多少,换言之,无形资产的价值应该是由其收益能力所决定的。但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技术知识或成果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从而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估计,除此之外,由于无形资产需与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使用,所以在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时很难分清哪一部分收益是由无形资产带来的[1]。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目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分析。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同样或类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然后对它们的交易条件、自身特点以及其他价值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分析调整,最后确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运用该方法有两个前提条件:(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无形资产及其交易活动。由于市场法是以已经被市场所认可的结论为基础来评估被评估对象,所以得出的评估结果具有说服力,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其次,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没有具体实物做比较;此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保密性,使得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非常困难,在市场上也很难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该无形资产已发生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以其差额作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无形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出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重置成本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调整所得,所以具有可获性和可验性,其评估结果也容易被人们所接受。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也很难使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首先,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因此按照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准确的;其次,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最后,不少无形资产均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带来的效益低或开发成本低而带来的效益高的现象[2]。

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里提到的未来预期收益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利润),与其他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有所不同。该方法涉及三个要素:(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2)折现率;(3)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持续的年限。由于这三个要素制约着收益法的运用,所以使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3]:(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2)被评估无形资产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3)被评估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可以预测。在前文中已经提到,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在于其付出代价的多少,关键在于在将来它所带来超额收益的多少,所以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价值的核心体现。当然,使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同时不确定性较高。所以,在使用此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每一个影响因素都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做到有理有据,切莫简单的人为臆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xx汽车制造厂委托的评估工作于11月15日由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并出具xx评报字()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对其评估报告使用声明如下:

2、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4、本评估报告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委托估价方。

(二)受托估价方。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方法。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作业日期

(十二)、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四)、估价人员。

六估价结果。

七`评估结论。

八、附件。

致委托方函:××女士:

受您委托,我事务所对您委托的位于中国广东××市××路××花园a区7幢302(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的住宅用房进行估价。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上述房地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11年11月110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人民币71793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叁拾元整),评估单价为5318元/平方米。估价的详细结果,见附后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此致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六章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二、估价机构:湖北兴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格证号:鄂建房估证字第34号。

法定代表人:余文俊。

评估资质等级:贰级。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大道南。

联系人:余文俊。

联系电话:13986267365。

三、估价目的。

因司法鉴定需要,评估估价对象市场价值,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四、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范围。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编号:00-201404-0180)复印件记载,产权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估价对象为冯文喜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r地块佳和馨居10栋5单元6层1室层住宅,证载面积:156.9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据此,我们设定估价对象已办理有房产证。

2.土地权属登记状况。

因委托方未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无法明确,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用地使用权为前提条件,若与实际性质不同,本估价报告需作调整。

3.建筑物现场查勘情况。

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r地块佳和馨居10栋5单元6层1室,钢混结构,属于高层建筑。

估价对象房屋东邻东兴路、南临神龙路、西邻神龙路、北临车城西路。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是由是由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平屋面等构成的钢混结构房屋,条形瓷砖外墙,层高3.0米左右。地基基础: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平屋面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房屋处于空臵状态,为毛坯房。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宗地四至。

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待估对象所在宗地位于佳和馨居,估价对象房屋东邻东兴路、南临神龙路、西邻神龙路、北临车城西路。

2.宗地形状。

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分摊的土地,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所属宗地形状较规则。

3.宗地面积。

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分摊面积不明。

企业常用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坐落地点:广东xx市。

项目面积:350平方米。

项目性质:售楼处。

平面布置图。

地砖布置图。

天花布置图。

本项目定位为粤东高端商业中心,面向高端客户群。因此内装设计注重设计之文化底蕴的渗透与延展,完美诠释项目的尊贵气质,促成整个项目形成一个有机协调的统一体。

项目在设计上有以下特点:

1、作品在环境风格上的设计创新点:本案的立意由《圆与方》出发,挖掘简约造型经典文化的`迷人之处,探索艺术与空间,绘画与雕塑,音乐与生活的关系,糅合国人的生活形态,镶嵌文化贵族气质精髓,丰富完备的功能和优雅柔和的气息是其中的亮点。营造出经典、品质、尊贵、可传承、效益并重的空间意向。

2、作品在空间布局上的设计创新点:在功能布局上遵循了一个重要的实用原则。作为销售中心,主要是销售功能,而开放部分功能大都是可以共用的,这样就保证了设计的延续性,避免的了资源地浪费。整个空间讲究轴线对称关系,入口的中庭天花在光影的作用下形成抽象的花型并与地面使用几何造型分隔使空间产生互动与共生,成为空间的亮点,传承了经典与大器。

3、作品在设计选材上的设计创新点:材料选择上纯净雅致,不管是环保涂料,还是大理石和壁纸。为了烘托出经典和高贵的气质,特意加强了大厅的天花设计,意境深远的璧饰,呼应着几何图形分隔的天花,沉淀了几份厚重的文化脉搏。没有过多的装饰,纯粹的空间弥漫着经典高贵的人文气息。

项目最主要的特点是绿色施工、节能环保。一个是外墙门窗一体化,这样有效杜绝防水,同时进行构造防水的设计,同时达到防水的要求。内墙和承重墙一体化,有效防止了裂缝的通病。合理设定主要功能空间的环境要求,设置排风冷热回收装置;室外照明采用太阳能路灯并选择led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光源;明确太阳能热水器的配置标准,选用能效系数(ctp)达到一级标准的产品;对非线性用电设备产生的谐波进行预防和治理,以减少电力系统的无功损耗,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

二、项目主要节能措施及效果。

1、合理规划设计,优化总平面布置,为建筑节能创造有利条件;。

2、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使用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有效减少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从而减少各主要设备的容量,达到显著的节能效果。

3、采用热阻大、能耗低的节能材料制造的新型保温节能门窗,以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玻璃选用吸热玻璃、反射玻璃、双层中空玻璃,以提高玻璃隔热性能,减少太阳辐射辐射透过率。改善门窗绝热性能,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热传导。屋面采用屋面遮阳隔热技术。

4、改善建筑室内环境,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负荷。

5、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善建筑热环境,节约空调能耗。

t8管)及紧凑型荧光灯。降低室内照明总功率,可以减少灯光散热量,从而也减少空调负荷,使空调运行也节能。在公共场所内的荧光灯采用带有无功补偿的灯具,紧凑型荧光灯优先选用电子整流器,气体放电灯采用电子触发器。根据照明使用特点采用分区控制灯光或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

7、采用节能的供水方式和设备以及用水器具,节电节水。

8、选择新型节能变压器,对配电网进行无功补偿,提高设备的运行功率因数,以减少无功功率在线路上传输,降低线损。

9、选用节能的电脑、打印机和复印机等设备,如休眠能耗较低的打印机、复印机等。

10、根据项目的特点,采取太阳能系统运行方式。项目所在地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政策要求,规划时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加热。

9、推广应用高强钢筋,节约造房的钢材用量。

这些措施大量节省了材料,避免了浪费,大大节约了工期,达到60%的节水,拉线能够减少90%,木材可以节约87%,大量减少噪音污染。

二、项目总体的节能设计。

项目在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方面设计科学、布局合理,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

(一)项目环保节能设计。

1、工艺节能。

项目公司把项目建设整体规划,分块实施,通过严谨、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避免实施过程中的可能风险。拟定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子计划进度,项目实施负责人按时检查项目进度,根据情况调整人力、物力,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能耗。此外,项目为实现通信网络的整体节能,在供电系统、通信设备、照明与太阳辐射、制冷系统等能耗要素建立能效指标与评估方法,以确保构成通信网络所有设备本身的高效节能。

2、建筑节能。

项目符合国家颁发的城建方面的有关标准、规范,能够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费量。项目建筑物朝向均接近南北向,通过合理平面布置,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及自然光,符合相关节能规定。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是建筑设计的首要节能措施。项目因此采用新型墙体,属于节能型建筑材料,能有效减少围护结构的传热,是构筑节能建筑的有效保证,能有效地降低能耗,同时可降低承重,减少基础材耗,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给排水节能。

项目的建筑给排水节能措施全面,思路到位。给排水节能设计及使用得当,可节约建筑给排水方面能量的50%,项目的建筑给排水达到了节约能源的目的。

4、照明节能。

要实现照明节能,节能灯并不是唯一能采用的光源。光源是否节能应从光效,光通维持率,平均寿命这三个方面来进行衡量。在不同的照明环境中采用最合适的节能光源,才能既达到照明亮度,又满足节能。

项目在充分利用自然光的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照度要求选择李能高效的照明灯具,并配备节能型镇流器。据测试,高光效节能灯比普通日光灯节电40%以上,用低损耗、高性能的电子镇流器,则比传统电感流器省电20%以上。

此外,项目还通过合理的选择照明线路,降低线路阻抗,使建配电网的设备和导线均与用电量相匹配,降低配电系统的损耗。

5、电气节能。

项目一切耗能设备均选用经实践证明性能可靠有效的节能产品。机电、风机、节能变压器等设备,均选择符合相应的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政策。

6、供配电节能。

本项目设计供配电系统,符合用电性质和用电负荷平衡的要求,减少电路输送距离,减少线路损耗。供配电系统符合供配电设计规范和节能要求。

7、另外,项目还在在空调节能、控制节能等方面按照相关节能法规、设计标准规范,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

(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具体的节能措施。

1、施工组织管理方面。

(1)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3)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优先考虑耗电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2、机械设备。

(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2)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时间运行。机电安装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测量。

(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耗。

3、施工期的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施工期的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根据需要在其外墙设遮阳设施。

(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设备的使用时间和耗能量。

(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娄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会时使用,节约用电。

4、施工用电及照明。

(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时用电线咱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四、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特点,对项目能源消耗种类、能源供应状况以及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效果进行了分析论证、核算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1、对潮州市华建地产销售中心的技术工艺、能源利用情况的评估结果,其服务性能、技术工艺、设备选型和性能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的技术规定要求。

2、项目采用的能源为电力、耗能工质为水,能源资源品种符合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实际情况,能源供应能够得到稳定可靠的保障,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极小。

3、项目采用的工艺、材料及设备无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项目为达到节能、环保的目标,在建筑、排水、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节能设计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方面的标准、规范。项目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方案。

5、项目在节能管理方面成立节能管理机构,落实各项节能管理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节电、节水措施。

经综合评估分析,xx地产营销中心设计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项目节能设计优于行业节能的标准和设计规范,能源综合利用情况较好,节能措施切实可行。

10月21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本评估项目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六)其他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评估价值。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等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三:“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附四:评估明细表样表(供参考)。

(供参考)。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供参考)。

×××公司(单位):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行为(事宜)所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以××××年××月××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法规)。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武汉xxx房地产估价公司。

联系电话:xxxxxxx。

资格等级:xx级。

估价机构证书编号:xx房地自估第xxxx号。

(三)估价对象。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六)评估原则1、合法原则。

2、替代原则。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4、估价时点原则。

5、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七)评估依据。

1、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2、房地产估价委托书3、房地产估价合同书。

由于评估对象房地产为事业单位办公楼,无直接受益,也很少有交易实例,故确定采用成本途径法进行本次估价。

成本途径法的基本思路:成本途径是通过估测被评估房产的重新构件成本,然后扣除各种贬值,以确定评估对象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思路和技术方法。

估算的计算公式:房地产价值=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建筑物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

第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接受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有下列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抵债;。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经济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四)国有控股的企业与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或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之间转让所持股权。

第二章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与委托。

第六条企业发生第四条所列经济行为的,应当在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或决定程序后,选择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直属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择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其他资产评估项目由所出资企业,或由产权持有单位报经所出资企业同意,选择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

第八条选择并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国家资产评估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

资格;。

(二)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四)涉及上市公司的,必须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

(五)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单项资产评估的,必须具有相应的评估资格;。

(六)没有承担被评估项目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财务顾问业务;。

第九条省国资委按照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选择确定可被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并在部门网站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省属企业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在省国资委网站公布的名单中公开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特殊情形,经项目核准或备案机构同意,可以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的名单中公开选择资产评估机构。

市、县属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和委托范围,可由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比照确定。

第十条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当严格遵循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或特定事项的实施日期相接近的原则。

第十一条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如遇重大事项,如汇率变动、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企业资产权属或数量、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评估基准日或评估结果应当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二条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或间接转让项目时,所选择的评估基准日应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确定的基准日应与国有股东资产评估基准日一致。国有股东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国有股东产权持有单位对该国有股东产权变动决议的日期相差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在申请核准或备案前,所出资企业应组织内部初审、公示和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初审应由所出资企业产权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财务、审计、规划、法律等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形成内审书面意见并签字。

第十五条所出资企业应遵循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建立资产评估报告公示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资产评估项目,由所出资企业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公示和公示的范围。

第十六条所出资企业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经济行为依据、评估范围、方法、评估结果以及特别事项说明等重要事项在企业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内部初审提出和公示收集的意见进行核实、完善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报告经内部初审和公示后,所出资企业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研究并形成结论性意见。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其中,企业改制、重要子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其他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

(三)经所出资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所出资企业负责核准或备案。

市县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可由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二十条申请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的时间和要求: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企业应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提出核准申请;。

(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企业应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备案;。

(五)企业报送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完整、齐全,内容、格式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规定;涉及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齐全无瑕疵。

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三)相关附件,包括:

1.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2.经签字的企业内审、公示、集体决策等事项的文件材料;。

3.所涉及的企业资产重组方案或改制方案;。

4.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5.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处置方案审批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材料;。

6.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的,国土资源部门相关备案材料。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

(三)与经济行为相对应资产范围的审计报告;。

(四)资产评估方法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五)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

(六)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等。

企业报送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材料齐全完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会议或其它方式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修改完善后的评估报告予以核准。企业报送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二十四条评审专家由资产评估机构的注册评估师、企业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科研院所以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十五条省属企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费用,由评估管理部门年初提出预算,经审核后在部门公用经费中列支。预算暂未安排或安排不足的,按项目归属由相应企业承担。

第二十六条资产评估报告符合上述规定需核准或备案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按管理权限下达核准文件,或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上盖章。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产权持有单位办理产权变动、股权设置、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七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是产权持有单位发生经济行为的资产作价参考依据。在产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八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仅适用于评估报告所描述的评估目的。

第六章责任主体。

第二十九条所出资企业应建立资产评估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评估工作;明确内部审核责任主体,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申报时限规定。

第三十条所出资企业是资产评估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签字背书终身负责制度。各工作环节包括基准日的确定、机构选聘、内部初审、公示、集体决策等,由责任人签字背书。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各种资料,承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责任,对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签字背书。

第三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管理部门和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和备案;对企业上报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说明原因予以退回;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和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严格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规范执业,对其出具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所出资企业应当做好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备案、档案管理和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工作,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事会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组织实施资产评估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检查和抽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第三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检查和抽查的结果通报企业和相关部门。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和企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造成评估费用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三)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四)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法律、法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政策以及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实行“黑名单”管理,企业不得委托其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四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原《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产权〔〕147号)同时废止。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xx药业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根据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工作的需要,对北京xx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进行评估,以评价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于10月31日的现时价值,为北京xx药业集团拟出售北京制药厂部分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中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于月31日的`评估结论:北京xx药业集团———北京制药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帐面值3,732.91万元,调整后帐面值3,732.91万元,评估价值3,458.23万元,评估减值274.68万元,减值率7.36%。

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第二分册——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10月31日起失效。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郑重提醒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x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产评估师:xx。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陈晓。

评估作业日期: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1月5日

评估时点:20xx年11月5日。

评估报告编号:xx估字123456号。

致委托方函。

受贵方委托,我所组织估价人员,于10月30日至月5日,根据委托目。

的,遵循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现场勘查和社会调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

则,按照必要的估价程序,选择了成本途径法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确定该评估对象房地产在。

为每平方米2062元。

评估人员:陈晓。

2012年11月05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关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本评估项目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六)其他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评估价值。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等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关于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六章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7月1日起施行。

附三:“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附四:评估明细表样表(供参考)。

附一:

(供参考)。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附二:

(供参考)。

×××公司(单位):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行为(事宜)所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以××××年××月××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附三:

“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评估说明是申请备案核准资产评估项目的必备材料,为方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本指引结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核准的要求,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编写评估说明提供指引。

第一部分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一、封面。

评估说明封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标题(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说明”的形式);。

3.评估机构名称;。

二、目录。

1.目录应当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页码。

2.如果评估说明中收录有关文件或者资料的复印件,应当统一标注页码。

第二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声明应当写明,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1.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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