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伤残鉴定(实用15篇)

时间:2023-12-26 09:37:08 作者:雁落霞

通过阅读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优秀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范文范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伤残鉴定申请书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进行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东莞鉴定机构

昨日,我市首家亲子鉴定机构广东琏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对外开放。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该司法鉴定所是我市首家开展法医物证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业务范围是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这个司法鉴定所的建立,填补了我市司法鉴定行业中法医物证和亲子鉴定项目的空白。算上广东琏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目前我市已有10个鉴定门类共12家司法鉴定机构。

针对亲子鉴定业务,大家最感兴趣的话题莫过于:个人能不能前来做亲子鉴定?

该司法鉴定所鉴定人王教授表示,该所的亲子鉴定业务完全对社会开放,该所的设备和技术可以对需要鉴定者身上的任何东西进行dna鉴定。市民前来做亲子鉴定,最好携带身份证明亲自前来取样检验,“在试业期间,很多市民打电话来咨询,亲子鉴定涉及个人隐私能不能不露面?在市民不愿意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时,我们也可以帮他做鉴定,但这样的话我们只能对提供来的物件负责。所以市民有需要,最好还是亲自前来,当场取样检验,以示检验结果的.公证,而市民的资料,我们会做好保密工作。”

不仅不出面能进行亲子鉴定,就是没有出世的腹中胎儿也可以“滴血认亲”。王教授介绍,为腹中胎儿做亲子鉴定,主要是通过吸取孕妇腹中羊水、胎儿绒毛或者其他胎儿组织,从而对未出生的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而且这种方法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以及鉴定的准确率。“从技术角度考虑,现在我们只对已满16周的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对未满16周的胎儿抽取羊水,会对胎儿成长不利。”

据悉,我市亲子鉴定项目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亲子鉴定基本费用为1300元一人次,需要邮寄、腹中胎儿鉴定等再另行收费。

亲子鉴定用途多样。

“提起亲子鉴定,很多人就想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引发猜疑,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眼下因升职、落户、出国等原因前来申请亲子鉴定的事例也很常见。”王教授分析说,随着人们生活的变化,亲子鉴定这一科学手段正在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

王教授还举例,前几天,该所接待了一对新莞人夫妇,要求为养子李某进行亲子鉴定,证明李某与这对夫妇没有血缘关系。前来进行亲子鉴定的都是想证明孩子与自己有血缘关系,这对夫妇怎么会想证明没有关系?原来这对夫妇早年在老家育有一子,前又从孤儿院领养了一名女童。由于当时领养管理制度相对混乱,这对夫妇并没有被要求进行登记。然而前一段时间,这对夫妇户口所属政府在审查户口时,发现没有李某的出生登记,当时的孤儿院早已解散,计划生育部门没能取得孤儿院的证明。

“如果不能证明李某系领养,那么已经育有一子的夫妇会被追究责任。”

王教授介绍,亲子鉴定在市民办理移民、为子女户口登记、化解财产继承纠纷、怀疑婴儿被调换、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被领养的孩子寻找亲生父母、帮助寻找失散家庭的成员、鉴别双胞胎是否来自同一父亲、帮助妇女从孩子生父处获得子女抚养费用、帮助父母亲取得亲生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等方面,都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便民提示。

鉴定地址:南城银丰路金运楼02号三楼。

电话:

23198113,22993933。

传真。

23198123。

鉴定费用:

基本费用每人份1300元。

父母-子3人同时鉴定3900元。

羊水鉴定(即腹中胎儿鉴定)在基本费用上视孕妇具体情况加收1000元(或以上)。

一般7个工作日可以拿到鉴定结果,如需加急,每天需要加收300元。

邮寄费用只需要交付快递公司。

伤残鉴定申请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东莞鉴定机构

东莞宏拓仪器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代理、安装调试为一体的大型仪器集成供应商。宏拓致力于全套检测方案的规划及实施,公司整合了国内外近千家顶级仪器生产企业产品,拥有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一流的产品安装调试工程师,成熟的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工业检测设备、珠宝检测设备、汽车业检测设备,常用分析仪器,环境分析仪器等。宏拓坚持以诚为本,服务取胜的经营理念,不断开拓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专业、最适用的检测设备解决方案。我们将继续秉持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终身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服务!

以上公司与发布者之间的职务关系未经证实!

主营产品或服务:主营行业:

经营模式:员工人数:

主要市场:主要客户:

年营业额:年出口额:

人民币301万元/年-500万元/年人民币51万元-100万元。

品牌名称:注册资本:

daho、matsuhaku、alfamirage、kett人民币50.00万。

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地:翡翠之美,主要在色彩和光泽两个方面。它的质地要通透,颜色要明亮,才能展现水灵的感觉。这种特性是给人灵气的,所谓晶莹剔透。和田玉之美重在温润、淳厚和含蓄,而翡翠之美则重在漂亮、富贵和抢眼。“种、地”其实也是讲的质地,是行内对翡翠质量的专业评价术语。比如老坑翡翠中,玻璃种的和艳绿的就是极品。意思是,质地通透得像玻璃,颜色艳绿如春草。这样的东西卖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都正常。

上海长昊注册资金1000万,去年秋季以78%的总成交率(展览交易,商务交易,拍卖会,电子平台交易等方式出手藏品),位于上海同行之首。在我们联合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宫等权威专家走进民间举行近二十场的大型寻宝、鉴宝活动,每场最少投入20万元以上,寻找民间国宝和开发优质买家。今年我们更是得到国家的支持,首家也是唯一的一家与国家合作,在上海世博园做精品展出,届时会有国际媒体以及国际收藏大家客户合作,(硬指标,总成交率,总成交额是全国前五,同时国家支持的项目是往上发展的,如同房产国家支持时期)。并且与北京,香港的一线拍卖公司合作,共同推动古玩艺术品交易市场,更好的.服务藏家,打造上海的拍卖龙头企业。20计划会拿精品去香港交易。公司一直以“专业,合作,多赢”的经营理念来服务顾客。

专业古玩。古董鉴定、拍卖、展览、销售、收藏、投资。服务热线:15021012698凌燕(大客户经理)。

比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有自主的拍卖资质(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文管局批复的,公司在香港成立在上海正式运营。注册资金1000千万,是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文物管理局、上海文化局核准注册的极少数2级以下文物拍卖资质的公司,公司主要以拍卖中国古代瓷器、古代玉器、名家书画、清三代瓷、明清玉摆件,雕塑等为主。公司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创造最佳的增值空间,是您最佳的国际化的服务平台。一切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成交。

服务范围:

古玩鉴定、古玩拍卖,古董鉴定、古董拍卖,艺术品鉴览、艺术品拍卖、销售展览等。

征集范围:

精品陶瓷:古代窑口及古代官窑器,古代瓷器、高古瓷、宋代瓷器、元代瓷,明清瓷器等。

翡翠玉器:明清和田玉,a级翡翠为上.要求玉质佳、雕工精美。高古玉、明清玉、新玉(以和田玉为主,玉质润、透、白,雕工要好)。

名家字画:古代名家书画,油画、水粉画、古代字画、近现代字画、古籍善本等。

明清家具:各种材质的硬木家具,以紫檀和海南黄花梨为最好。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除以拍卖形式帮助藏家达成交易外,上海长昊艺术品展览销售中心展厅销售也占有很大比例。公司拥有自己的精品展厅,凡高档藏品都可展出,以此吸引更多买家欣赏和购买。公司竭诚为供拍和竞买双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司网址:

国际古董艺术文化节――上海长昊拍卖首家入驻世博园。

2“瓷器鉴定”“瓷器拍卖”陶瓷收藏(历代窑口及官窑瓷器、高古瓷、宋代瓷器、元明清瓷器)。

3名家‘字画鉴定’‘字画拍卖’(历代名家书画,油画、水粉画、古代字画、近现代字画)。

中国‘文物鉴定’网(专业‘古玩鉴定’‘瓷器玉器鉴定’‘青铜器鉴定’‘紫砂鉴定’等)。

明清家具鉴定(明清家具,‘红木家具’‘黄花梨木家具’‘古典家具’)等精品。

用户id:9826717。

公司: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主营:上海古董拍卖,古玩鉴定,瓷器玉器拍卖,艺术品拍卖公司,书画拍卖收藏。

价格:面议。

发布人:凌燕(客户经理)。

时间:-6-3。

邮箱:2355259759@。

手机:15021012698。

东莞。

企业类型:工商注册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过第三方认证。

东莞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您好,有亲戚在东莞蕉利某工厂里面,左手有3个手指头(食指,中指,无名指)齐小指位置被啤压机压断,不能接回.现被鉴定为工伤伤残9级.请问是不是为9级,工人应该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赔偿金有哪几项?如果工人提出辞职,怎么赔偿?工人月工资平均2300元/月.以上请及时回复,谢谢!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东莞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您好,有亲戚在东莞蕉利某工厂里面,左手有3个手指头(食指,中指,无名指)齐小指位置被啤压机压断,不能接回.现被鉴定为工伤伤残9级.请问是不是为9级,工人应该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赔偿金有哪几项?如果工人提出辞职,怎么赔偿?工人月工资平均2300元/月.以上请及时回复,谢谢!

你的亲戚已经鉴定为工伤9级,是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是符合标准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苏州工伤赔付标准。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2300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2300x9=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按照广东省的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2个月和8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2300x(2+8)=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伤残鉴定费用

不管在什么地方,工伤的鉴定部门都是唯一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询问.你首先要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可以直接询问下鉴定中心的地址,鉴定费用各地不相同,估计应该在200元左右,不过没关系,鉴定费用应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支付.

鉴定一般只需要工伤认定书和病历,全身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障碍的都可以定为10级。

待遇有三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另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鉴定费用

2、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4、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说明:(1)企业内部按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收鉴定费;

(3)被鉴定者对结论有异议,要求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的,如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者负担,反之由原鉴定单位缴纳。)。

5、收费使用管理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伤残鉴定时间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医疗事故争议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 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是指提 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人,而并非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人。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的 鉴定无需当事人提出,只要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即应进行鉴 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其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本应进 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进行,在这些情况下都可能在诉讼中进行鉴定,也就会出现要求 重新鉴定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此可见,在工伤事故的处理中,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由当事人提起的。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未提出而在诉讼中提出,鉴定后也就可能会出现要求重新鉴定的情况。当事人同时在法院起诉侵权人赔偿自己,因为我国工伤保险赔偿的数额还是有限的。在法院起诉后还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再次由法院委托作伤残鉴定。

像打架斗殴致伤的,在派出所作完笔录后,要及时与派出所沟通作伤情鉴定或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指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结果直接决定侵权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而伤残等级鉴定是病情稳定出院后才能做的。如果相关侵权人的刑事程序到了法院阶段,一定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个阶段侵权人愿意积极赔偿,这样对他的量刑有一定作用。

启动诉讼程序时还未做伤残鉴定的,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但应遵循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鉴定机构来做相关鉴定,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但是要把握时间,以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为宜,尤其是工伤的等级鉴定,必须注意此规定。

伤残鉴定费用

元/件(未包含医疗机构检查(测)费用)。

验伤记录100。

-

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就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伤残鉴定部门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职业,住。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11日20时许,被告驾驶着车主系和西安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号车,沿朱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交大一附院东门,适逢推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驾车与相撞,碰撞后号车因避让不当驶入对向机动车道,与号车相撞,两车受损,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1、右额叶脑挫裂伤,2、颅底骨折,3、左枕部硬膜外血肿;双侧感音神经性聋。于20xx年3月12日入住该医院治疗,于年月日出院共天;出院医嘱:1、继续用药治疗;2、注意休息,避免劳累;3、耳鼻喉科门诊复查,不适随诊。出院后原告遵医嘱先后数次复查,诊断为:双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60db),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至今还经常感到各种不适症状,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委托伤残鉴定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天津交通理赔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伤残鉴定的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应备齐鉴定材料,鉴定机构依据材料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结论书。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

1.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诊断证明书;

3.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住院病历;

5.所有ct、x报告单;

6.x片和ct片;

7.交通事故认定书。

申请人:________

请求事项:请求对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相关材料____份。

格式二:

____________:

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发生了一起____________的学生伤害事故。双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为妥善处理好这一事故,特申请对________的________依法进行鉴定。

申请人: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相关材料____份。

注:

1.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学生,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如果申请人是学校,则应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2.写作“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分两个层次来写:先写伤害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再说明申请鉴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事实的叙述既要清楚明了,又要简明扼要;理由部分既要从事实出发提出为什么要申请鉴定,又要从法律的角度提供依据。

3.如果是申请司法鉴定,法院作出不予鉴定的决定的,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鉴定的决定书后5日内向作出原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维持或撤销原决定的决定。

无锡伤残鉴定

1、治疗结束再休息三个月左右可以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自己鉴定,也可以再起诉的同时委托法院鉴定3、不用担心,诉讼时自鉴定结论出来之日起1年内计算。上海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携手并进,共捍权益。

我父亲去年2.14日晚遇到了车祸,右手被公交车前轮给压了,去手外科做了手术,装了钢板,还没取出。

1。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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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伤残鉴定无锡最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律师黄道修律师本文来源于医疗事故伤残评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2、发声或言语不畅;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矫正视力0.6,视野半径50°;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31dbhl(分贝)或一耳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6、耳郭缺损大于1/3而小于2/3;7、甲状腺功能低下;8、支气管损伤需行手术治疗;9、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10、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11、双小腿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12、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侧弯30度以上;13、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后凸成角(胸段大于60度,胸腰段大于30度,腰段大于20度以上);14、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15、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伤残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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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伤残鉴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区别就比较困难:(1)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既遂。二者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且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2)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二者在主观上也同属故意犯罪,但客观上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目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死罪的区别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这就告诉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故意”殴打致人死亡的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殴打不等于伤害,一般生活上的“故意”不等于刑法上的故意,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出于某种原因或条件引起死亡结果,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具有过失,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要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就必须弄清“伤害”与“故意”在刑法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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