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8 19:17:15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自信心,明确自己的职责和目标,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方向指引。仅供参考的工作报告范文如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以来,xx市政府及时向xx市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印发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以市政府(含办公室)名义发布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各乡(镇)场自行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进一步做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73号),我市及时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基础上进一步自查清理,对需要适时修改或废止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或废止的时间做出了计划安排。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一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成立劳动监察执法局,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二是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红果子镇列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赋予行政职权108项、公共服务事项权12项,为乡镇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录入反馈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移送率达100%。

2.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农牧、劳动监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其中,市场监管领域建立案审会制度,率先探索实施三项制度。劳动监察执法领域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实现了近5年来农民工投诉案件数、投诉人次和欠薪总额三项指标三下降。

3.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流程图,城管、司法行政等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结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实施的高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随时检”等信息化执法设备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执法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截止年末,全区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的26个单位共实施了145件行政执法案件,重点打击了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共简化各类事项手续48个,精简材料227条。其中今年以来共清理72条证明事项,压缩77个事项的承诺时限共545个工作日。其中不动产登记事项清理45条,原办理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压缩至全部5个工作日办结,平均提速66%;房管局、公路分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重点单位通过清理证件均有显著提速。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部分窗口已实行“5+x”工作日模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地税契税等多部门“统一收件、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工作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建立不动产交易综合窗口,1-11月通过综合窗口共受理不动产交易714件。我市探索“优化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用水、用气、用电”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探索将企业办理“用水、用气、用电”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实现“同时申请、同步审批”。截至11月,累计受理21家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房管、不动产、出入境、户籍办理、地税、公证、民政婚姻登记、交警均按规定推行周末轮班制度,制定周末人员轮班表。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强化在决策前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刚性约束。2020年共审查9项行政措施、5份行政协议、3项其他涉法行政事务。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为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40余条,代理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近200余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0份,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16件。乡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3.12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3.3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20年,我市打算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xx再创业、重振雄风当龙头,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田园城市、富美乡村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当“花瓶”摆设,而应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97.5%。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40.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林业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xx”做出新的贡献。

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一年来,医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活动,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依法治理和“七五”普法活动扎实推进,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局党组一直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议事日程,把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贯彻在全年的中心工作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迅速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协调会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分工职责。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实施中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展开。

(二)依法防控,坚决打赢疫情攻坚战。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深化法治理念,明确责任分工,依法防控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重点法律法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立足群众关注热点,围绕群众复工等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生产生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及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调动职工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

(三)结合实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有序。今年局党组举办2场以《宪法》、《民法典》为专题的党员法治讲座,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都参加了培训。

(四)为民服务,积极营造优质法治服务环境。坚持“群众最关心什么法律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下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增强了法治知识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强大氛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建设,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

(二)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法治示范窗口创建。

(三)以定点社区医院为重点阵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保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调解医保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规范化、长效化。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购买第三方服务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载体,不断探索基层医疗机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服务的新思路。

历下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1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物理整合,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理。截至2020年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7个,进驻分厅单位5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710项,进驻各分厅的集中办理事项356项,部门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96.5%,80%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达83.2%。

2.落实“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我区321项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按照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停征、免征和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际,认真实施《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职权法定原则,将2个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二是公布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4.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优化商事服务,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整合”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16次,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13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家次。19个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跨部门联合检查体制基本建立。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成员单位在“信用·宁夏公共信息平台”按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xx区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应用到招投标活动、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贷款额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等领域,使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我区20家社会组织围绕政社分开、健全章程、履职尽责、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雪亮工程”,强化平安xx建设,搭建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搭建了94个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平台全覆盖。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六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202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8家(次),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87家(次),我区食品、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案件查办率均达到100%。七是推进社会自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在全自治区22个县区中排名第六;我区39个行政村和43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大力实施“三治”工程,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实施阶段性清零。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改造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空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9%。全面落实“河长制”,该项工作在2020年22个县区考核中位列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贺兰山攻坚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着力实施国土增绿行动,2020年新增营造林7700亩。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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