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合同大全(15篇)

时间:2023-12-18 19:17:16 作者:FS文字使者

一个成功的经营者必须具备市场洞察力、战略思维和团队管理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经营指南,希望对大家的经营决策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出租车经营权发包合同书

一、甲方自愿将属于个人所有的上列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所有,经营。

二、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合同

出让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标的:号车及随附的经营权。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情况下,达成一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详细情况如下:

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元,(小写)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截止本合同签订前,甲方保证转让标的符合以下要求: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以下文件,核实其真实性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元。

五、转让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七、转让标的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

2019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两个文件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明确了有关改革思路和重点举措。

据悉,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9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回顾发展历程,我国出租汽车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经历了十多年快速发展,在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时期为解决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些年出租汽车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在一些城市较为突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特别是近两年,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初期的一些不规范发展,导致出租汽车行业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引发一系列行业和社会问题。

为此,《指导意见》以“问题导向、深化改革,以人为本、统筹协调,鼓励创新、依法规范,统分结合、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分列二十个条目,对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运力规模管理、经营权管理改革、经营行为规范、价格机制改革、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设计,用增量带动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车行业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和难题。

此外,去年以来,一些互联网企业先后推出“专车”服务,对于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接入非营运车辆、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与巡游出租汽车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为规范“专车”等新业态发展,在《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中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城市人民政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同时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在具体方式上,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对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关系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提出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经营权是传统出租车汽车矛盾的焦点所在,部分城市出租汽车存在经营权期限不明、有偿使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同时,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以及经营权期限届满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便跟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出租汽车行业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运营服务,减少车辆空驶,方便公众乘车。巡游出租汽车可按规定开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现优胜劣汰。

为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要求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

劳动合同。

或经营合同,明确驾驶员的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险福利等事项。鼓励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引导个体经营者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服务型公司等方式实行有组织的管理,提供服务质量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公平竞争,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针对出租汽车“份钱”问题,《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长期以来,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一直低位运行,保障了公众低价享受个性化运输服务,但也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为此,《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指导意见》同时明确,要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要改革监管方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能力。要求各地定期公布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主体、数量、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以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及时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等结果。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针对非法运营问题,《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打击非法运营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非法运营惩处力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管理办法》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计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令2019年第412号)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对于网约车经营者,要求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并且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将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并明确了相关设施设备要求。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和营运年限,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管理办法》对网约车经营行为作出了全面规定,特别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提出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管理办法》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网约车经营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在提供网约车服务后,应按相关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等国家敏感信息。网约车经营者要设立与经营规模相当的安全专项资金,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

对于运价管理,《管理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约车经营者要合理确定运价结构和水平,实行明码标价。《管理办法》还对网约车经营者低价倾销和奖励、促销等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方案向社会公告。

《管理办法》还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新型跨界服务模式,需要多部门联合实施有效监管。为此,《管理办法》提出加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网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促进网约车规范有序发展。

承包出租车夜间经营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豫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转让。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中,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再次充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车损超过5000元以上,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0%的折旧费。

5、在此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

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需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他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元。

10、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房产抵押及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的全新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给甲方现金00.00(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天()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出租车夜间经营权合同书

根据民法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出租车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夜班经营使用,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租金每个夜班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大写:)作为租车押金。租车结束后车辆验收合格,确认无违章等行为后将押金退还。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可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民事责任,乙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全部承担,当出现损失大的事故,扣除保险公司应赔偿外,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租金照付,甲方不负一切所有连带责任。

三、乙方因各种原因影响甲方出车,应付甲方每天元,甲方因各种原因影响乙方出车,每天退还乙方75元。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否则出现各种意外善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要爱护车辆,不得将车辆给别人驾驶,如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或者故意破坏车辆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

六、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七、该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转让物为湘0178号出租车及经营权证,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议定转让价,本协议签定,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该车(包括出租车及经营权证)的全部产权长期归乙方所有。

三、本协议签定之前,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定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有关该车的证照双方交接如下:机动车登记证书、经营权证、行驶证、车购证、运营证、保险单、计价器检测证。

五、乙方续牌(或过户)时甲方有义务无偿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经营权发包合同书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出租车租给乙方夜班经营使用,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为每天下午17:30——07:00,租金每个夜班为元(大写:元整),当月结清,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大写:元整)作为租车押金。租车结束后车辆验收合格,确认无违章等行为后将押金退还。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可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民事责任,乙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全部承担,当出现损失大的事故,扣除保险公司应赔偿外,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租金照付,甲方不负一切所有连带责任。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否则出现各种意外状况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要爱护车辆,不得将车辆给别人驾驶,如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或者故意破坏车辆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

五、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六、该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车经营权的协议书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截至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

然而长期以来,打车难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根据《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基于对全国38个城市的调查显示,35%的被访者表示,在本城市打车时等待出租车的时间超过20分钟,70%的被访者的等待时间超过10分钟。

改革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体制机制的弊端,解决运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变得极为迫切。根据此次《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要求在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时,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运力规模总量及其具体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对出租司机而言,每月上交公司的的高额份子钱着实让人吃不消,这些份子钱中包含出租车的牌照费用、管理费用、养老保险以及税费等。北京出租司机王先生对中新网it频道表示,为了多挣钱,没人会按照劳动合同上的8小时工作制上班,“一天不工作十几个小时根本挣不到钱。”

高额份子钱的背后其实是出租车的特许经营权。据了解,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北京等国内大城市先后开始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并将出租车辆产权转移到出租车企业手中,司机需要向企业承包经营,而企业的准入则需要获得由政府颁发的特许经营牌照。

因此,出租车牌照作为稀缺资源被转让高价热炒也就不足为怪,公开报道显示,上海出租车牌照在市场上的转让价格已被炒到50万元以上。

此次出台的上述《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打车软件近年来持续走俏,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存有驾驶安全无保障、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等隐性问题。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不过,有分析认为,专车新规出台,最为受益的莫过于出租车。一旦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必定有大量的专车退出市场,竞争对手减少,加上新规对网络约租车运价的限制,出租车生存环境将再获改良。

出租车经营权的协议书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___将自己的一辆出租车,租给乙方___使用。现就具体责任签订以下协议:

1、车辆情况:该车为“吉利优利欧”车型,牌照号:_______________,登记车主_______________。车辆手续齐全,有行驶证、道路营运证、车辆购置税。

2、租金: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后,每月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于每月15日支付当月租金。出租车管理费甲方不再承担,由乙方直接向_______________出租车公司另行交纳。

3、为保证双方利益,甲方移交出租车后,应立即交纳车辆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每年政府发放的油料补助,归甲方所有。

5、自交付车辆起,与车辆有关的超速、违章等罚款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6、甲方移交车辆时所有证件一并移交,乙方归还车辆时同时归还。

7、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10000元。归还车辆时,乙方未发生违约,同时,保证车辆能正常行驶,外观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的押金。

8、乙方在租用车辆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另行转租他人使用。

9、乙方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事故和车辆损坏,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保证甲方的知情权,乙方不得隐瞒实情,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10、乙方应妥善使用车辆,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租赁期限为一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限内,除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或故意损坏车辆外,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乙方三个月内也不得单方解除协议,乙方三个月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时,乙方除正常支付租金外,甲方另行从押金中扣除3000元。乙方三个月后,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协议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车公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年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

我国已经出台了新的出租车经营权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两个文件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明确了有关改革思路和重点举措。

据悉,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9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回顾发展历程,我国出租汽车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经历了十多年快速发展,在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时期为解决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些年出租汽车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在一些城市较为突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特别是近两年,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初期的一些不规范发展,导致出租汽车行业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引发一系列行业和社会问题。

为此,《指导意见》以“问题导向、深化改革,以人为本、统筹协调,鼓励创新、依法规范,统分结合、循序渐进”为基本原则,分列二十个条目,对出租汽车发展定位、运力规模管理、经营权管理改革、经营行为规范、价格机制改革、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设计,用增量带动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车行业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和难题。

此外,去年以来,一些互联网企业先后推出“专车”服务,对于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接入非营运车辆、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与巡游出租汽车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为规范“专车”等新业态发展,在《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中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城市人民政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同时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在具体方式上,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对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关系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提出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出租车经营权改革解读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4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

然而长期以来,打车难问题一直饱受诟病,根据《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2~2013)》基于2013年对全国38个城市的调查显示,35%的被访者表示,在本城市打车时等待出租车的时间超过20分钟,70%的被访者的等待时间超过10分钟。

改革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体制机制的弊端,解决运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变得极为迫切。根据此次《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要求在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时,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运力规模总量及其具体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对出租司机而言,每月上交公司的的高额份子钱着实让人吃不消,这些份子钱中包含出租车的牌照费用、管理费用、养老保险以及税费等。北京出租司机王先生对中新网it频道表示,为了多挣钱,没人会按照劳动合同上的8小时工作制上班,“一天不工作十几个小时根本挣不到钱。”

高额份子钱的背后其实是出租车的特许经营权。据了解,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北京等国内大城市先后开始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并将出租车辆产权转移到出租车企业手中,司机需要向企业承包经营,而企业的准入则需要获得由政府颁发的特许经营牌照。

因此,出租车牌照作为稀缺资源被转让高价热炒也就不足为怪,公开报道显示,上海出租车牌照在市场上的转让价格已被炒到50万元以上。

此次出台的上述《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打车软件近年来持续走俏,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存有驾驶安全无保障、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等隐性问题。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不过,有分析认为,专车新规出台,最为受益的莫过于出租车。一旦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必定有大量的专车退出市场,竞争对手减少,加上新规对网络约租车运价的限制,出租车生存环境将再获改良。

出租车经营权改革解读

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今后的配置问题上,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了一条,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辖区既有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发展目标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叠21版)。

在出租车“份子钱”饱受舆论诟病的当下,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制度,当然确实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但如果进一步将“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解读为“无‘份子钱’运营”,在两者之间简单“划等号”,恐怕又是一种明显的误读。

首先应该看到,在现实中,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的所谓“份子钱”,其实远远并不只包含“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除此之外,“份子钱”事实上还包含其他许多十分庞杂的收费项目,如出租车公司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管理费、服务费等。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充分意识到,从导致和形成“份子钱”的机制上来看,是否收取“份子钱”,与出租车经营权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其实并不存在什么直接必然的对应关系;而真正导致催生“份子钱”的,事实上是目前普遍盛行以“双重垄断”为根本特征的出租车管理制度。也即,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权力对出租车数量实行垄断化的总量管制,一个城市究竟需要多少出租车完全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而并不取决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与此同时,出租车公司又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垄断经营,司机只能通过出租车公司才能获得合法的出租车经营资格。

而在这种“双重垄断”的管理制度之下,无论出租车经营权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份子钱”的出现显然都是必然、不可避免的。一方面,囿于政府行政部门对出租车数量的垄断管制,伴随市场需求增加而出租车数量不增加,即便“无偿使用”,在“供不应求”的市场规律支配下,“出租车经营权”势必会因为“物以稀为贵”而变得“值钱”,并最终形成相应的“份子钱”;另一方面,受制于出租车公司对经营权的垄断经营,司机要想获得出租车经营资格,也只能通过支付“份子钱”的形式向出租车公司来赎买。

这也就是说,所谓的“份子钱”,实际上是一种“垄断租金”,“份子钱”的有无、多少,主要取决于出租车管理制度是否垄断及其垄断程度。

因此,要想真正彻底实现无“份子钱”运营或取消“份子钱”,必须彻底破除现行“双重垄断”的出租车管理制度,将出租车数量的配置彻底交还给市场,直接向一线司机开放出租车经营权,允许他们绕过“坐收渔利”的出租车公司直接向市民提供出租车服务。

经营权合同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车经营权改革的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互联网技术持续进步,群众出行的需求日益提高,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新旧矛盾交织,改革是势在必行。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天起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标志着杭州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杭州此次出租车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有限及管理,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规范经营权交易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经营权无偿使用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15年1月1号起,杭州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管理,每期是6年。期满之内,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据前期初步统计,杭州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杭州市交通局副局长陆献德说,仅此一项可以给每辆出租车每月减少400元份子钱。

在规范经营关系方面,意见明确了从2015年1月31号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过企业与实际出租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与车辆购置款实际出租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张晓东说,此举将有效减少出租车经营利益阶层,提高一线驾驶员的收入,激发出租车汽车的单车的活力。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放开出租车总量和价格的管控,并将组建公益性的国有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为明确产权关系的出租汽车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并且为未来与互联网开展合作建立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租汽车运力规模还将逐步实现从动态调控到市场调节,定价机制将逐步由政府管制向市场调节价格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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