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专业17篇)

时间:2023-12-10 09:20:04 作者:灵魂曲

3.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在日常的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应做到每日打扫,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 办公室桌面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完毕办公用品应放回原处,保 持整洁.

三, 办公室的地面做到无烟蒂,纸屑,无痕迹.

四, 办公室的.玻璃窗应始终保持清洁,光亮.

五, 办公室墙面悬挂的图表,锦旗等整齐,保持清洁无积灰.

六,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保证安全.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分管领导,部门汇报工作,认真 听取项目就餐人员的意见,努力改进食堂服务工作.

二, 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期间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做到"三白".

三, 采购主副食品要注意品质,不得采购无证摊贩或个体户加工的豆制品 及熟食,盒饭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食品.绿叶蔬菜要多浸,洗,以利残留 农药的清除,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四, 炊具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

五, 存放熟食品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高温消毒,不作它用.盛装熟菜锅, 盆,桶不得再生塑料制品.

六, 存放食物的仓库要经常打扫,消灭"四害"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堆 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吃,定期坚持,并做好防霉变,防盗等工作.

七, 食堂内外经常要进行大扫除,防止苍蝇,蟑螂等滋生.做到窗明,通 风,干净,场地清.

八, 吃剩食物隔夜应放入冰箱内储存,再次吃时要重新煮透.冰箱内储存 的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冰箱要定期清洗,保持内部清洁.

九, 食堂内必须设置消毒清洁制度。

车间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h、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本标准规定了文明生产管理的总则、内容及要求。

文明生产是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生产活动。它可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从而为企业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一)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二)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守则活动。

1.不用的物品不摆放在现场,做到所需物品随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洁,现场环境整洁。

3.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环境文明。

1.职工着装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四)操作文明。

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挥。

(五)储运文明。

采用适当的器具和运输工具进行储运,防止出现损失和破坏,便于生产统计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组织实施。

2.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七)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和安全帽。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本标准规定了文明生产管理的总则、内容及要求。

二、总则。

文明生产是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生产活动。它可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从而为企业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内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二)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守则活动。

1.不用的物品不摆放在现场,做到所需物品随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洁,现场环境整洁。

3.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环境文明。

1.职工着装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四)操作文明。

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挥。

(五)储运文明。

采用适当的器具和运输工具进行储运,防止出现损失和破坏,便于生产统计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组织实施。

2.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七)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和安全帽。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二、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设加压泵和泵房,要有专用电源和水源。

三、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四、检查制度。

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五、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六、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七、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名称或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4)、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工作卡进行标识。

八、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4)、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九、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职工宿舍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顶,钢窗、钢门、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4)、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6)、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7)、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建立厕所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8)、食堂距厕所、垃圾场30米以上,采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顶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浆地面。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食堂必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0)、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11)、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2)、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4)、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十、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一、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脱离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气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弃卫生所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f)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文明生产管理的总则、内容及要求。

二、总则。

文明生产是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生产活动。它可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从而为企业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内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二)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守则活动。

1、不用的物品不摆放在现场,做到所需物品随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洁,现场环境整洁。

3、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环境文明。

1、职工着装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四)操作文明。

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挥。

(五)储运文明。

采用适当的器具和运输工具进行储运,防止出现损失和破坏,便于生产统计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组织实施。

2、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七)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和安全帽。

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车间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现代化工业生产的要求,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整洁的工作现场和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

依照公司文明生产目标及车间在文明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执行公司的生产管理标准中,制定清洁文明生产实施考核细则,并付诸行动。车间主任是清洁文明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三、内容

1、将本车间的清洁文明生产工作列入月度计划任务书。

2、将清洁文明生产计划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基层班组,并监督执行。

3、建立明确的清洁文明生产责任制,所有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场地、建筑有明确分工,落实到班组。

4、建立严格的文明生产自查制和奖罚制,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奖罚分明。

5、对上级清洁文明生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6、检查、督促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佩带上岗证。

7、经常检查本车间所辖区域内设备和环境卫生,严格按照公司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

四、 生产区域清洁文明生产

1、生产厂房

1.1厂房、建筑物整洁完整,不得擅自打孔。屋顶、墙壁不漏水,雨水管道畅通。

1.2门窗、玻璃齐全完好,清洁无污垢,窗把、窗钩均齐全无损,门窗关闭严密,开关正常,门锁完整。

1.3地面平台整洁、无坑洞、无积灰、无积水、无积油、无垃圾。各种材料、工具柜、工作台等按定置图有序放置。

1.4楼道、平台、栏杆齐全完整,畅通,无杂物堆积;孔、洞、沟、井盖板、遮栏齐全无损。

1.5工作场所照明和事故照明充足完好,灯罩无破损、无脱落、表面无积灰,照明设施规范,工作正常。

1.6厂房建筑内的工具柜、仪表柜必须保持整洁,表面无积灰、无油污,图板上字迹清晰规范,各类需要张贴的宣传品、通知、标语等必须贴在规定的地方,并保证整齐美观。

1.7厂房内消防箱、气防柜完好整洁,消防水龙头不漏水。

1.8不准向窗外或平台、沟道内倾倒杂物垃圾。

2.设备和管道

2.1管道、阀门按规定保温、着色,并有明显的介质流向标志,保温完整齐全,无残缺、无裂纹和脱落,各标志色彩鲜艳、清晰、规范、齐全。

2.2设备、表盘、管道、阀门等不积灰、不结垢、见本色。设备标志牌规范齐全。

2.3消除设备、管道、阀门动、静密封无泄漏。

3.检修现场

3.1检修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迹、无灰尘),“三齐”(拆下来的零件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排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仍、管道不乱放、垃圾不乱丢)。

3.2未经许可,严禁占用任何生产场地堆放备品、材料。

3.3每次检修结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4因工作使用的各类油漆、油类、涂料等严禁直接堆放地面,应加衬垫或防护措施。

4.办公室、工具间

4.1地面、墙壁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无蛛网,门窗玻璃完整、清洁明亮。

4.2室内布置合理,桌椅、箱柜清洁整齐,实行定置管理。

4.3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油腻、无积灰。

(一)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穿拖鞋上岗。

(二)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

(三)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

(五)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

(六)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

(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八)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一、目的

确保员工树立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听从调配,提高生产技能,努力按时、按量、按进度完成好各项生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1、 车间安全生产

1) 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和执行。

2)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 车间的电路、电器必须经专业电工检测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路、电器的畅通和安全。

4) 车间的机械设备必须经专业的机械工程师调试、检测、确定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5) 车间平面用醒目的漆线划分作业区、通行区、警戒区等区域,进入车间的人员各行其道,生产人员按指定区域作业,物品按指定区域存放整齐。各车间人员如果违章罚款50元/次。

6) 车间的.电屏、电器等危险地方必须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车间必须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龙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有醒目的标志,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有问题的及时更换。

7) 车间任一机械设备在交叉作业中,都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及办好交接手续,便于分清责任和设备维护保养。

8) 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工作装,不得留长辫子,不准穿拖鞋,不得酗酒,必须大脑清醒,精神饱满。各生产人员如果违章罚款20元/次。

9) 生产人员使用机械设备、电器时,都必须按照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工作区域,停机并切断电源。如果未关电源或未清扫场地罚款20元/次。

10) 安全员在车间巡视,按《安全手册》处理各项相关事务,督促生产人员按安全生产要求、规范操作,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将每日的安全情况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罚款50元/次。

********有限公司

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1) 工地上的安全施工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并检查其安全牢固度。在工地检查一次发现违章扣20元/次。

3) 所有电动工具应完好无损,电器件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不得私自接电源,必须请用专业电工。违者罚款20元/次。

4) 安装人员的人字梯及站人架应完好无损,牢固稳定。

5) 搬运玻璃要戴好手套,防止发生划伤的现象。

6) 严禁酒后作业。酒后作业罚款200元/次。

7) 操作时,生产及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往下扔杂物,以防伤人。违章者罚款20元/次。

8) 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不得使用高功率的电器(施工必须的电器设备除外)。违章者罚款20元/次。

9) 应将每天的安全施工情况在《施工日记》中作好记录。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在主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并作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4、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改进安全措施,进行安全培训。

三、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 严格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确保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安全职责详细内容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岗位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公司每年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贯彻国家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清洁文明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构建清洁文明生产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

1、 厂容厂貌整洁,管理有序。达到“一平”(地面平整)、“二净”(门窗玻璃净、墙壁地面净)、“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四无”(无垃圾、无杂草、无废料、无闲散设备)的要求。

2、 安全文明生产达到“三清”(设备清洁、操作间清洁、现场清洁)、“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不漏物料、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水、不漏气)。

3、 全面推行定置管理,达到各类机物按图定置,摆放整齐、美观、牢固,人、机、物合理结合。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装置区内道路卫生管理和对清洁文明生产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机械动力部负责生产装置区内生产现场卫生、定置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五条 工会负责办公楼内(含食堂)的卫生及定置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 党委工作部负责生产区内宣传标识的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 各清洁文明管理部门和各事业部、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的内容制定、细化、分解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按照本办法和标准进行考核。

第八条 物业公司负责绿化区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 清洁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的划分

第九条 物业公司负责厂区及生活区公共道路的卫生清扫和垃圾(建筑垃圾除外)清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武装部负责自行车、摩托车棚地面卫生打扫工作、厂区大门及厂区大门外停车场车辆管理。

第十一条 各事业部和单位负责本生产区、办公区和绿化区等卫生的清扫和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区域,包括主厂房、生产工作场所、设备管道、沟道、绿化场地、办公室、车棚、道路等,按管理职责划分到各单位。

第十三条 责任区划分本着谁的界区谁负责、就近原则进行。没有管辖界区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区域划分。

第十四条 划归到各单位的绿化地带,其中的杂草、废弃物、纸屑由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建筑垃圾由安排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清理。三胺废渣、煤渣和煤灰拉运过程中沿途漏料由大化工贸公司负责清理,生产管理部监管废渣、煤渣和煤灰运输道路卫生情况。

第十五条 因检修或作业需要,使用其他单位的责任区域,作业期间由使用单位负责,工完场地清后,交还原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部门)在责任区域内发现其他单位未经许可堆放物资或废物时,有权处置并向职能部门提出奖罚建议。

第十七条 各考核部门每次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公示,每月25日前将月度检查考核结果集中上报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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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车间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五条: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生产部、各分厂负责人为组员。总经理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第九条:生产副总在清洁生产管理、协调方面的职责如下:

2、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9、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清洁生产管理员兼作清洁生产统计员。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协助生产副总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生产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协助生产副总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制定本部门各小组、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见。

3、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小组、机台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十四条:班组统计员负责本班组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班组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十五条: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原材料预处理车间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购进后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确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5、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

7、机修车间在制造、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条:综合办公室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各单位、各产品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报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其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二十二条: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的制定。

1、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包括供汽煤耗、发电煤耗、厂用电率、锅炉热效率、热电比等。

2、各班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机台的能耗定额。

3、办公室、管理部门和食堂以及公用设施的用电,已经分别装表计量和统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控制办法。

4、抓紧完善自来水、循环水等耗能工质的计量、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5、研究再生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或达标排放技术方案。

6、单耗定额是监督各耗能单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岗位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确定各单位用能指标的依据,也是开展节能竞赛及评比的依据。

7、各单项定额均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任何人无权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必须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一定的会议,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班组或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属于班组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为了鼓励积极参与清洁生产的员工,公司设立清洁生产特别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在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竟赛等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在节约能源、消除污染、清洁卫生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二十六条: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七条:综合办公室组织各班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娱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二十九条: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班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三十条:原始数据是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班组、机台,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生产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用心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生产管理制度

1、为确保生产安全以及员工身心健康,员工进入生产车间作业严禁穿拖鞋,高跟鞋(3cm以上),多尘作业组(如木工,油漆打磨组等)需戴防护口罩,违者第一次予以规劝警告,第二次开始罚款5-10元每次:部门主管出现管理松懈,监管不严者每次扣罚20元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称之评定。

2、各车间作业员工需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作业指南,如确实工作上有欠妥的地方可坦诚,热诚地向管理人员提出,不得需个人主义,无组织无纪律主义,更不可出言不逊,故意刁难侮辱管理人员,违者罚款10-200元每次,情节恶劣者即时予以开除。

4、各车间机器设备,作业工具由指定操作使用者负责养护工作(养护:机器设备作业后的清洁,上油维护,作业工具用后清洁回箱〈仓〉),如因当事人失职而导致机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当事责任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具体管理方案参照各车间所制定的机器设备,作业工具的管理规定执行)。

5、各车间作业员工进行产品生产工作时必须按照正确的产品制造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否则由此而造成在制品损坏或因返工而严重影响生产进度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8、各生产车间严禁打明火,吸烟(特别是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制剂的地方)违者罚款100-200元每次,由此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当事人负全责。

9、各生产车间电源闸附近(1米内),消防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1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监管不力以失职论处,由此而发生安全事故者,以上人等负全责。

11、各车间管理人员应不定时进行水,火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做好防范措施,否则,因疏忽大意引发事故者,以失职行为论处,从重处罚。

12、员工发现厂内存在安全隐患或正在发生安全事故应即时通知报案或有关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排除,消灭安全隐患或事故,否则,因知情不报或有意延误而导致安全事故者,即时无条件开除出厂并按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13、各车间交接班时(日班,夜班交接),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否则,因此而造成错漏失误者,相关管理人员以失职论处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14、各生产车间下班后,相关管理人员或原指定负责人必须做好下班收尾工作(如关锁门窗,关闭电闸等),否则,因疏忽大意而造成车间财务丢失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以失职论处,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报酬奖惩。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合作社统一认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

(1)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2)行使表决权,实行管理。农民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有权选举成员代表,并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农民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农民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可以说,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情况。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成员是农民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合作社的运营。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规定是规定成员享有的权利,除此之外,章程在与不抵触的情况下,还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规定成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

农民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农民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根据第条的规定,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明确成员的出资通常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以成员出资作为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明确组织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信用担保基础。但就农民合作社而言,因其类型多样,经营内容和经营规模差异很大,所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很难用统一的法定标准来约束。而且,农民合作社的交易对象相对稳定,交易相对人对交易安全的信任主要取决于农民合作社能够提供的农产品,而不仅仅取决于成员出资所形成的合作社资本。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民合作社的业务特点和现阶段出资成员与非出资成员并存的实际情况,一律要求农民加入合作社时必须出资或者必须出法定数额的资金,不符合目前发展的现实。因此,成员加入合作社时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都需要由农民合作社通过章程自己决定。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农民加入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的生产经营中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可能是交售农产品,也可能是购买生产资料,还可能是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运输等服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按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记载在该成员的账户中。

3、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有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

4、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

生产管理制度

2,生产车间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3,生产车间消防箱(栓)灭火机前方,严禁堆放物料阻碍消防器材的紧急使用。

4,任何人员/生产员工严禁折缷.擅自随意试用或移动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员禁止携带孩童进入生产车间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闹.追逐。

6,公司行政部对车间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须进行日巡月检,保障安全。

7,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为本车间或工序下班关电.关窗.关门.关水的笫一责任人,为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溯对象。

8,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发现本车间或工序电气故障.线路祼露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1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机台或电器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需要时,请电工进行操作。

2保持机器周围的工作区域和机身干净整洁。油脂、机油、粘胶及其他粘滑物、危险品更应及时清除,防止人员滑倒。

3严禁在机器操作面、机壳表面或其他平台处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谨防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5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请示并保护好现场,冷静对待,理性处理。

6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7所有设备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所有防护设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齐全,润滑到位,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三,车间机台的使用安全管理:

1经岗前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上机操作。在岗培训和实习人员须在领机指导下操作。非机台定岗定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

2机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设备导致无人操作。

3机台在正常运行时,禁止将手、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机器内部或靠近运行的机器部件。禁止隔着机器传递工具。

4机器如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待检查正常、修理完好后方可重新开机。

5工装口袋严禁留放工具、硬币、手机、钢笔、打火机等随身物品,谨防掉入机器造成事故。

6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7机台在检修前后开机时,须彼此呼应,确保机器内没有人员在内,没有人接触机器。

五,车间机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上的任意安全装置,不得闲置,不得妨碍任一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

2,进入机器内部进行操作前,必须锁死急停按钮,如无用电需求,需关闭电源。

3,任何生产用途的工业溶(助)剂,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将剩余放到指定的溶剂存放点,不得在机器的发热部位或接近电器元件。

4规范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完成设备日保养、周保养所要求的项目,务必细致到位,不应付差事。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7,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十、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十四、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十六、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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