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7 22:22:32 作者:XY字客

生产活动的目标是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产品,满足人们的需求。接下来给大家介绍几个现代化工厂的生产流程和设备配置,让大家了解生产现状。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二、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配齐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设加压泵和泵房,要有专用电源和水源。

三、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四、检查制度。

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五、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六、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七、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2)、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名称或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4)、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工作卡进行标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4)、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九、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职工宿舍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顶,钢窗、钢门、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4)、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6)、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7)、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建立厕所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8)、食堂距厕所、垃圾场30米以上,采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顶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浆地面。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食堂必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0)、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11)、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12)、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4)、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十、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一、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脱离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气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弃卫生所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8)、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声喧哗。

f)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穿拖鞋上岗。

(二)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

(三)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

(五)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

(六)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

(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八)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办法

1、为加强我分公司文明生产管理,使文明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为公司创一流供电企业打好基础,特制定我分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2、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各级行政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都要依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分公司的文明生产负责,分别起到领导、监督、检查作用,使文明生产的管理成为我分公司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文明生产要贯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要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人员的一岗双责,一职多能,一肩双挑,不断提高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文明程度。

4、文明生产要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

5、文明生产要成为分公司职工的自觉行动,要体现在现场、工地、供变电工作场所,机关、营业办公场所,体现在与客户交往的实践中,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任何死角,不能有任何“例外”。

6、文明生产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形象,要把文明生产列入分公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行风建设活动、评先创优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不断提高。

7、要把文明生产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凡是发生不文明生产现象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凡是发生不文明生产现象的职工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一切个人先进称号。

第二章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文明生产要遵循以公司安全生产规程为中心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2、文明生产要遵循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不文明语文和不文明行为。

3、文明生产要遵循厂规、厂纪,不得违反公司颁发的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4、文明生产要坚持职工对岗位、对工作负责,下级对上级指挥人员负责,基层对分公司负责,全公司对电网负责的精神,人人落实文明生产责任制。

5、文明生产要突出发扬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树立以班组为家,以企业为家的精神,树立局兴我荣、局衰我耻的观念,人人为企业贡献聪明才智。

6、文明生产要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检查一般每季进行一次,也可采取抽查、随机检查的方式,不断启发职工的文明生产意识,提高文明生产水平。

7、各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常年保持整洁,经常清扫,责任落实到人;保持美观整洁,卫生无死角,做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杂物,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积水。

8、办公用具摆放定置化,除分公司统一配备的办公桌、椅子、沙发、茶几、衣架、电风扇、洗手盆、暖瓶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办公桌面用品摆放要整齐,只允许放电话机、文具盒、台历、烟灰缸、水杯、文件夹;资料柜内的书籍、台帐、文件、材料要摆放整齐,柜顶不准放任何东西。

9、非办公场所,如校表室、化验室、会议室、值班室等,不准存放与该室无关的用品。

10、办公场所及卫生责任区门窗及设备要完整无损、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油垢、无长明灯、长流水。

11、办公用品要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2、工作时间着装要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接人待物礼貌热情。

13、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时间,无串岗、脱岗、聊天现象。

第三章 文明生产标准和考核办法

1、无年、月工作计划,月、年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单位第一责任者50元。

2、各种档案、图纸不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单位第一责任者50元,责任者扣100元,情况严重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不按规定参加安规考试,每发现一人/次,扣单位第一责任者50元,未参加考试人员扣100元并下岗培训,直到考试合格,培训期间按下岗人员发放工资。

3、上班期间着装不整齐、未戴工作牌,不使用文明用语,每发现一次扣5元。

4、设备存在问题,按分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脏、乱、差、屋内有杂物,扣单位第一责任者50元,班组成员扣20元/人。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监理及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施工单位可以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合并到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须跟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编制,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现场平面布置、材料、机具堆放标准审核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高2.00m的砖围墙或彩钢围挡,如果为砖围墙内外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涂白色涂料和标语。

2)、入口处设置成品钢质大门,大门两侧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及施工标语,并在围墙外设置企业经营管理标语,设置拟建建筑效果图、平面图等8版2图。

3)、场区内基础回填完成后,及时进行道路硬化,场区内确保排水畅通、平整,清洁干净。施工现场内塔机、脚手架、材料存放处的排水必须顺畅、实用,确保在雨季施工时能够及时排除现场内的积水。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合理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图,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必须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集中存放,设置标牌,写明名称、品种和规格,施工过程中必须长期保持。机械设备挂设操作规程牌,其中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挂密目网密封,减少扬尘。

5)、脚手架搭设应按规范和安全文明标准进行施工,立杆必须垂直,横杆必须水平,扣件牢固,做到横竖成线,表面平整,连墙杆固定合理、牢固,标示齐全。密目网绑扎在一个平面内,接缝严密,不漏扎。防护栏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踢脚板距地面间距相等,固定可靠、牢固。脚手架搭设每层完成必须经各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验收。

3、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程序的审核

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可以针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重大事故的预防预案。事故预案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预防措施及预案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批,合格后报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

1、每月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检查

工程管理部每月巡查时,根据施工单位开工前所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其未落实的写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其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各种演练,演练要有记录。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拿出针对性措施。工程管理部在巡查及日常的工作中,将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验收

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对提高其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要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执行,使此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工程管理部对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的见证性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资料内容的符合程度和有效性。

4、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

在每月的巡查中,工程管理部将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写出具体限期整改通知。项目公司要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对所提出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工程管理部也将在复查中对上次所提问题进行复查。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价

工程管理部根据上述检查情况,对每一单位工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评价。评价每月进行,包括巡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对其单位工程有阶段性评价。单位工程完工后,根据月、季度评价对单位工程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档案资料,作为以后选择合格供方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在生产中贯彻文明生产的要求,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文明生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而促进文明生产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各项生产项目,各事业部部要合理规划生产现场,使生活区和生产现场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二章生产文明。

第四条在城镇及道路可能造成人员车辆危害的地方,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白天用红色标志,夜间用红灯,根据需要设置防护围栏等设施和警戒人员,必要时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

第五条凡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第六条在铁路、桥梁和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作业时,应使用有关规定的标志,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等警示标志,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

第七条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除需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和行人。

第八条在机房作业时,要按照机房管理要求,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吸烟。按照指定的地点设置材料区、工具区、剩余料区。机房设施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缆线、模块、电源等设备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并严格按照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作业工序结束后应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九条生产现场两个单位以上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建设单位意见,签订《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对生产现场统一管理。

第三章驻地文明。

第十条驻地要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

第十一条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必须安全、牢固,并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十二条临时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通道空间,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过于拥挤。宿舍内设置床铺不得超过两层。

第十三条施工存放物资的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明显标志、禁止封闭、堵塞员工宿舍出口。

第十四条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第十五条宿舍内整齐摆放生活用品。宿舍内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保持生活区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驻地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临时食堂要有独立的制作间。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必须设置封闭式泔水桶。

第十八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九条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有遮盖。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第二十条应设置临时厕所,应保证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保持清洁。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一条设置的工料、器材库房,要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入库的工器具,要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完好率。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要因地制宜合理布置,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分工和职责等要上墙张贴。

第二十三条作业应该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四条在城镇、居民区、道路两旁及人员稠密的地方开挖槽、杆洞、人井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回填要防止扬尘、必要时边撒水边回填。

第二十五条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应制作防尘罩;开墙洞、地沟时,应作防尘隔离措施。

第二十六条作业现场垃圾包括包装箱(盒、纸)和塑料泡沫,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在作业现场燃烧施工垃圾。

第二十七条作业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限值》(gb12523)制定降噪措施,夜间作业不得有强噪声,噪声扰民时应同建设单位一起到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好周边居民工作。

第二十八条作业现场、生活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食堂、盥洗室的下水管线应设置隔离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第二十九条现场存放的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应设专门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废油漆、废机油应作回收处理或深层掩埋。

第三十条作业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野外作业应注意植被和农作物的保护,不得随意践踏,开挖土石方时,应尽量减少对植被和农作物的破坏。

第三十二条夜间作业应对施工照明器具种类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居民区内,应减少施工照明对居民的影响。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的实施,降低公司消耗,特指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各生产、管理人员。

第3条。

职责权限。

1、生产部组织每月对各车间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车间主任纠正,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日常文明生产工作,检查文明生产工作情况,结合日常发现的文明生产情况在每月底进行汇总,填写《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生产部汇报。

3、车间工作人员(包括车间生产人员与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文明生产规定。

第2章文明生产内容与要求。

第4条。

车间文明生产包括开展5s活动、精神文明、环境文明、操作文明、储运文明、定置文明、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5条积极组织5s活动。

1、整理。

对生产现场现实摆放和停滞的各种物品按需要和不需要进行分类,再把不需要的物品清理出现场。

2、整顿。

对生产现场需要留下的东西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和摆放,以便在最快速的情况下取得所要的物品。整顿活动的要点如下。

(1)物品摆放要有固定的地点和区域。

(2)物品摆放地点要科学合理。例如,根据物品使用频率,经常使用的东西放在近处。

(3)物品摆放目视化,使定量运载的.物品做到过目知数,不同物品摆放区域采用不同的色彩和标记。

3、清扫。

把生产现场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修理。清扫活动的要点有以下3点。

(1)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

(2)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3)清扫也是为了改善。例如,清扫地面时,若发现有飞屑和油墨泄露,要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4、清洁。

整理、整顿、清扫之后要认真维护,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5、素养。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遵守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精神文明。

车间人员须举止文明,礼貌带人,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岗位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成产氛围。

第7条。

环境文明。

1、着装整洁,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上岗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本岗位界区卫生达标,设备无积灰,无油污,无渣浆等,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3、所有动静设备保持清洁,无跑冒滴漏。

第8条。

操作文明。

1、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野蛮加工和野蛮操作。

2、对于不文明的操作应当严格按责任进行惩罚。

第9条。

储运文明。

1、在零部件运转时,应当采用各种适用的工作岗位器具和运输工具。

2、严禁乱扔、乱放、野蛮装卸行为,如有发现俺责任制进行惩罚。

第10条定置管理。

1、班组长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且实施。

2、设备标识与阀门标识牌悬挂在统一的位置,整齐美观,端正干净,追求整体美。

3、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第11条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上岗证,穿戴好劳保用品。

1、工作时间脱岗、串岗位罚款50元/次。

2、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在车间与班长、工段长等主管争吵,互相大骂、吵闹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罚款100元/次。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3次者交人事部予以处理。

4、酒后上班,每次罚款200元。态度不好或1个月累计2次以上交人事部予以处理。

5、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处200元以上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交人事部予以解雇。

7、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处100元以上罚款。

8、上班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拨打私人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违者每次罚款50元。

9、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严禁跨越或靠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气设施和变压器、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0元―200元。

11、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他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3、其它未明违规违纪事项参照其它相关规定处罚或报人事部处理。

14、以上罚款由车间在月底汇总交人事部,于当月工资内扣除。

15、对于超过200元的违纪违规处理,车间必须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复核处罚。

16、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领导或人事部申请复核。

17、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设备事故等生产事故,由车间提交事故经过,生产部组织人事、安环、装备、技术等部门综合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事故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责任人适当处罚。

第4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解释权归生产部所有。

第14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车间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均应依照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第五条: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增强全员清洁生产意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清洁生产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清洁生产的行为。公司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清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成立《清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生产部、各分厂负责人为组员。总经理对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第九条:生产副总在清洁生产管理、协调方面的职责如下:

2、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如下:

3、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4、考核监督各部门清洁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清洁生产奖励意见;。

5、协助和配合上级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的全程工作;。

8、组织建立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各项台帐,完善各类技术资料和档案;。

9、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清洁生产管理员兼作清洁生产统计员。其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如下:

1、协助生产副总做好清洁生产的各项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各项指标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3、按时编制全公司清洁生产各项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生产部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2、参与公司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评价,清洁生产技改设备的审查;。

3、协助生产副总组织生产系统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其在清洁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1、研究本部门的能源结构,制定本部门各小组、机台的能源消耗定额。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本部门的污染源及污染状况,制定或提出本部门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见。

3、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各小组、机台能耗定额和污染指标的执行情况。

4、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

第十四条:班组统计员负责本班组清洁生产统计工作,每月结束后,将本班组当月的清洁生产情况上报给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十五条:综合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生产项目、目标的实施,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清洁生产活动,为公司清洁生产总目标的实现而负责。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第十八条: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采购部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充分了解该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不予购买。

2、原材料预处理车间对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购进后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选,确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选和处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时,应设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5、各生产车间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产设备、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

6、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

7、机修车间在制造、维修、保养设备的时候,应考虑设备的先进性、节能性和环保性,同时应严格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清洁生产的中心思想可以归纳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个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门在下达各阶段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

第二十条:综合办公室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全公司各单位、各产品的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和减污目标,报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能耗定额、节能计划及减污目标应作为公司综合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生产计划指标的同时,应检查、督促其完成节能、降耗、减污指标。

第二十二条: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的制定。

1、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包括供汽煤耗、发电煤耗、厂用电率、锅炉热效率、热电比等。

2、各班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能耗定额指标和本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机台的能耗定额。

3、办公室、管理部门和食堂以及公用设施的用电,已经分别装表计量和统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节约控制办法。

4、抓紧完善自来水、循环水等耗能工质的计量、统计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5、研究再生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或达标排放技术方案。

6、单耗定额是监督各耗能单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岗位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确定各单位用能指标的依据,也是开展节能竞赛及评比的依据。

7、各单项定额均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任何人无权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必须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一定的会议,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的班组或部门给予鼓励。在实施清洁生产措施和项目过程中,凡属于班组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积极配合制造和安装、主动进行调试和试产、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对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为了鼓励积极参与清洁生产的员工,公司设立清洁生产特别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在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竟赛等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在节约能源、消除污染、清洁卫生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公司在适当的时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洁生产的有关内容,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二十六条:由于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生产管理方式,清洁生产必须全员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的清洁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

第二十七条:综合办公室组织各班组、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宣传窗、标语、征文、培训班、考试、竞赛、文娱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人人皆知、个个参与。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小时的清洁生产教育,对中层以上干部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统计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节能教育。

第二十九条: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组织和安排,各有关班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三十条:原始数据是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的数字依据,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条例的正确实施,要求各班组、机台,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关台帐,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进步,公司将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生产管理制度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本公司在制订长期生产计划对各部门生产任务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必须制订各种短期计划,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赢得竞争优势。

第二条分类。

通常情况下,短期生产计划有季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旬(周)生产计划三种形式。

1.含义:季度生产计划是在预测、决策基础上制定的,它是指导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通过制定季度生产计划,实现通过季度滚动的方法在年中对年度生产计划实行具体调整的目的。

2.制定时间:当市场需求突变或订货合同大幅度变化,才实行季度滚动。年初滚动着眼于当年预测,年中滚动着眼于预测全年计划落实,年末滚动着眼于预测下年首季。年度计划滚动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应与编制季度生产计划时一并进行。

3.具体内容:

(2)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最高储备量都应以满足最大生产量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应频繁地随着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只有当年度生产计划大幅度变化时,才能考虑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数量的变动。

1.含义:月度生产计划管理是指贯彻近细远粗原则,采取月度滚动方法来调整生产计划。

2.具体内容:

(1)第一个月计划要明确产品品种和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合同增减变动的情况,灵活处理用户的临时急需,以满足市场需要。

(2)第二、三个月下达产品产量,便于各方面准备和灵活组织成批轮番生产。

3.注意事项。

(1)由于月度计划的滚动,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和改进生产作业计划工作,加强能力平衡和零件成套管理,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交接工作。

(2)要适当调节零件和在制品储备量,在不增加资金的前提下,略增毛坯储备量,压缩中间在制品,适当地保持一定的零件储备,这样才能在滚动计划中灵活而有秩序地变动,顺利组织多品种生产。

1.含义:由于用户的紧急要求或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平衡问题,有时需要企业生产计划部门下达产品旬(或周)生产计划。

2.具体内容:通过旬(周)生产计划管理,当需求大于上周生产量____%时,增加产量来满足需求;当需求低于上周生产量_____%时,减少产量,通过公司对产量、品种、生产进度和次序实行微调,达到具体调节供需要求,重新组织新的生产活动的效能的目的。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生产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具体要求为: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书签订。

按照公司的组织结构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事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有人落实。

2.3安全操作规程。

按照公司各类机台设备的工作方式和安全性能,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培训操作人员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2.4安管机构与人员。

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安排。

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例会。

记录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并对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记录公司的每一笔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劳保用品投入、安全设。

施建设、职业病检查等内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详细记录事故情况,追究事故责任,做到“四不放过”。

2.7相关方安全管理。

收录与气体供应商、施工方、承揽商之间签订的安全协议。

2.8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将公司巡查与基层巡查的记录汇总,装订成册。

制定公司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并进行应急演练,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3.台账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4.台账的归档要及时,公司各责任部门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员做好台账的收录工作,如需要调用现场的其他台账资料的,应予以协助。

5.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账的交接清点工作,台账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6.若因台账管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单位要承担责任。

生产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用心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超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特殊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说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控制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控制评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管理评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管理评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单位。

第九条集团公司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第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单位。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考核(需经集团公司核准)得分160分以上;。

2、项目开工满一年以上;。

3、自项目开工或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项目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的项目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

2、本人在该项目任职满一年以上;。

3、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考评为良好和优秀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良好和优秀单位总数的30%左右。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各单位推荐,报集团公司批准。推荐的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数量(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规定如下:。

1、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5个(人);。

3、年产值5—10亿元的,不超过2个(人);。

4、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不超过1个(人)。

第十五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10%,以示嘉奖;被考评为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及以上单位的,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3%,以示鼓励。

第十六条被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被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5、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每年下半年,组成若干考核组,考核组长由集团公司任命,并就考核任务、具体要求、组织纪律等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考核规范、公正。考核结束后,集中总结汇报,归类分析,反馈整改意见和要求。以考核检查为载体,不断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第十九条对项目部的考核检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个项目部。为使抽查结果具有代表性,被抽查的项目部,应在考核组长培训期间(或在考核单位本部时)随机确定,不得提前通知被检单位或项目部。

第二十条各单位负责对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办法,考核面不应低于项目总数的30%;包括本年度其他各类方式的安全检查在内的考核检查面,应达到项目总数的100%。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初(或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工作总结报送集团公司,并按要求推荐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优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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