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1 22:08:03 作者:翰墨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救命!”随着一声呼救,正在认真写作业的我,被坐在我前排的陶子同学拉到前面,当作了挡箭牌。“哎吆!”一个不留神,陶子手里的铅笔扎进了我的手心里,看到这一幕的同学们都吓呆了。

陶子吓坏了,满脸愧疚的连声对我说着对不起。潘悦婷、潘昊和同学们一起围过来看我的伤势。陶子小心的:“马马,疼吗?你没事吧?”“没关系,就戳破了点皮,过几天就好了。”我强忍住疼痛回答。可当潘悦婷轻轻触碰到我的伤口时,鲜血又涌了出来,我疼的龇牙咧嘴,直吸冷气。潘悦婷惊叫:“天呐!你的手心里居然还有一截笔头。”潘昊急切地说:“我们赶紧送她去医务室吧!”“那你现在去跟老师报告一下,我来送她去医务室。”潘悦婷下达完命令,便走出了教室,熟门熟路的带着我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我手心里的铅笔芯,被校医成功的拔了出来。经过校医细心的处理后,刚刚还流着鲜血的伤口,很快地凝结成黑色的血痂。医生叮嘱了几句后,才让我们回了教室。

回到教室门口,同学们纷纷从教室里跑出来,围着我七嘴八舌起来,有人关切的问:“马婕,你的伤口好点了吗?”有的说:“马婕,你的伤口还疼吗?”陶子同学还当着所有同学们的面,郑重其事地向我说了句“对不起。”同学们充满关爱的举动。顿时,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通过这件事情,我对美德的含义有了全新的理解。美德,并不一定是做了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和关心友爱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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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20xx年9月1日我正式成为一名小学生。那天,妈妈亲自送我去上学。刚跨进学校大门,我就被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扬着的红领巾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由得向他们投去了羡慕的目光。那一瞬间,我对它充满了期盼与渴望。一旁的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说:“放心吧,孩子,只要你好好学习,很快你也能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大约在一个月后,我真的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当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珍惜它。从那一刻起,红领巾就仿佛是一盏让我前进的路灯,引导着我走进文明的空间;点燃了读书的火焰,带着我走向知识的海洋;陪伴我健康地成长,给予我许多甜蜜的回忆。

记得有一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和往常一样在校门口等外公来接我,可老半天也不见外公的踪影。急死我了,还是自己回家吧。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亮,再仔细一瞧,呀!原来是一条红领巾,只见上面踩满了一个个脚印和泥巴。是哪个马大哈掉的,居然如此不珍惜它,不容多想我赶紧捡起它就往家里跑。回到家,我亲手把它洗干净藏进了书包。

第二天去上学,天气异常的好,我的心情也跟天气一样好。因为我的胸前挂着心爱的红领巾,书包里还藏着一条红领巾。来到校门口,只见301班刘一波同学抓着头皮一副着急的样子。我赶紧上前询问:“喂,刘一波,早自修时间快到了,你怎么不进去呀?”刘一波哭丧着脸说;“我也想进去呀,可我找不到红领巾了,今天检查组要来我们班检查,没带红领巾会扣分的,怎么办呢?”看他猴急样我忍不住笑了。“算你运气好碰到我。给,这是我昨天在路上捡到的,已经洗干净了,先解你的燃眉之急吧。”“谢谢!谢谢!”看他谢个不停,我又笑了。

是啊,就因为这些平凡的小事,让我加深了对它的感情,更深入地了解了它。它就像一句警言名句,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吧!

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作文

每个人都爱读书。读书的时候,往往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一会儿就有一些有趣的关口。我读书也正是这样,有时候就不知不觉的就“掉”进书里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险。

我的第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记载了主人公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独自去航海,结果漂流到荒岛之中,在荒岛上,他遇见了野人“星期五”鲁滨逊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发现,最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我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脸上满是惊讶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张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种物质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为我从文字上看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只靠一只手,一个人造出各种家具、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从文字当中,我好像看到了满脸胡渣的鲁滨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打着赤脚,用粗糙的手和惊人的毅力,造出了一个个家具。用超出人的耐心与勤劳种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经验,养了一圈圈的羊,还有野人“星期五”和小猫和他作伴,然后在荒岛上生活了20几年。

看完书以后,我又想到了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都能制作出那么多家具,我在现实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做很多事情,又帮不到妈妈。所以,我以后要多做一点家务,长大以后才能自立。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从小就生活在富有浓浓书香气息的家庭,爷爷奶奶酷爱读书,爸爸妈妈也喜欢看书。我自从学会拼音就开始读拼音版名着,长大后我又常去书店买书,图书馆借书阅读。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头脑,所以我一有时间就立刻拿出书来读。

五一假期前,妈妈给我买了本美国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故事集《百万英镑》,妈妈怕我影响学习就把书悄悄放在茶几上,留给我五一放假看,我早上临上学前发现了这本书,就把它带到学校。课间休息时,我迫不及待地把书拿来读,我如饿虎扑食般贪婪地读着,()此时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一刻也不想停下,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心里还想着:下课时间再长一点就好了。

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我又捧起书读起来,当读到故事《百万英镑》的主人公亨利通过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出名后,还通过名誉赚得一百万美元,我不禁惊叹起来,心想他也太幸运了,还还清了债。读到《田纳西的新闻界》时,我为当地人的疯狂而担忧,心想:那里很多人都佩戴枪支弹药,杀人打人成了恶习,那该有多不安全呀!读到这里,我的身心已经融入了故事情节当中,主人公生气我也生气,主人公开怀大笑我也跟着高兴。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虽然我很困了,但这本书充实了我的头脑,我感到非常满足。

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让浓浓的书香围绕在我们身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现在,我就和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

一次,我从书店买了一本新课外书,《植物大战僵尸》游戏策略。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想看看里面的内容,可是,爸爸却说,走在路上看书是不好的习惯,回家再看吧。我听了爸爸的话,准备回家后大干一场。

回到家后,我就闻到了香喷喷的饭味儿,本想马上吃饭,可是,爸爸答应我的,让我回家来看书的,怎么能反悔?我就问爸爸,能不能先看书,在吃饭,可是,爸爸却翻脸不认账,不行,吃晚饭再看!哎,我当时也是非常的生气,一甩手,就回到的房间里。对于爸爸的回话,我也是没有办法,只好慢慢走出来,等待着奶奶来端菜。

吃完饭后,我就一头扎到了书中,在不出二十分钟里,我竟然看到了一半,就在我正看的兴高采烈的时候,爸爸就让我把书放下,去写作业!我的心里是有一百个不愿意,可是,爸爸说的也没错,我的作业也没有做完。这时爸爸答应我说,在我写完作业的时候,就让我看。我怀着高兴地心情来到桌子旁,拿起作业,“刷刷刷”几笔之后,我的作业就完成了。可是,爸爸只让我看了仅仅五分钟,我就问爸爸为什么。爸爸开始解释说,哦,快考试了,先别看课外书,要抓紧时间复习,我再一次相信了爸爸的话。昨天网上,爸爸把书拿出来,让我看看,可是,我又觉得爸爸是在骗我,我就不相信。直到爸爸把书抵到我的手里时,我才蹦蹦跳跳的来到客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书是我们的营养品,我们要不断的看书,但是,看书也需要技术啊。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9月30日,9年前,绕过这座千年老城的中心繁华地带,来到了旧城,伴随着“咿咿呀呀”的二胡声,踏着那长满青苔的斑驳的石板羊肠道,从著名的蓉城羊市街左拐进巷,右手边第三户就是我的家。那天我刚满3岁,记得外公送了我一把金钥匙,爷爷送了我一块玉佛挂坠,可印象最深不过的还是爸爸用了各种渠道移回家的大梧桐。我家住的是个四合院,那时的四合院便地都是,有棵大树也是不足为奇,于是爸爸就把它植在了大门偏左一点,据说是又不档财气,阳气又旺,必会福禄双降。而当时我也还小,看不出个名堂来,于是我就痴痴的以为这颗梧桐树好,盼望着它能快些长大。

7年前,我刚满5岁,而那棵梧桐树也长成了有些粗壮的大树。那会儿正值深秋,我因为4岁就读完了大班,从幼儿园毕业,于是在家“修养”了1年。每天清晨,爸爸妈妈一大早就去赶车上班,而我也跟着在这时起来吃早餐。放下盘子,我就亟不可待地冲向梧桐树,拾起树下飘落的枯叶,抚摸着叶子的表面,干干的,滑滑的,伴随着外婆唱京剧的小嗓声一出,我就越发的兴起,一片,两片,三片……当我把枯叶积到一定数量时,一并抛向蓝天。仰望蓝天,一半被金叶分去了,金黄一色,灿烂一片。正午时分,我喜欢学外公似的拿把木椅靠在树柱上,倦了,就靠在椅背上睡会儿,累了,就翻个身放松全身,似乎永远也不会厌倦这样的惬意生活。

我的读书故事的七年级作文

书分为很多种,大体来说就只分为两种:有用和无用。从那些漫画书等无用的书到有价值的文学精品,一路走来,颇有戏剧性。

我看文学精品之路是从《射雕英雄传》开始的。

初一寒假,父母和我一起回陕北老家过春节。在乡下既没有网络又没有游乐场,我不得不经常去当村长的叔叔办公室蹭网,这是乡下难得有网络的地方,可次数多了就不好意思了。

母亲看我这样,拿出一本《射雕英雄传》对我说:这是金庸写得比较好的小说,故事非常精彩可我却不想听下去了,因为在我心中,她推荐的名著是很无聊的。陕北的春节非常寒冷,每个人基本都躲在屋里,不喜欢出门。百无聊赖中随手翻起了母亲给的这本书。看着看着,母亲叫我吃晚饭,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天黑,我竟然看了整整一下午!天哪,这太不可思议了!

吃晚餐的时候忍不住同母亲谈论起这本书的人物郭靖的憨厚耿直,黄蓉的古灵精怪,老玩童的顽皮可爱,黄药师的潇洒率性妈妈问我:你愿意做故事中的哪一个人?我想了想说:我谁都不做,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我要努力做一个更完美的人。

从此,我就开始喜欢阅读,真正的阅读。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小小的改变都得到了语文老师郭老师的关注。在一个中午,我被郭老师叫去办公室,当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郭老师办公室时,他却笑眯眯地说:我听说你最近看完了《射雕英雄传》,不错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文学的感想,更多的是他对我的肯定与鼓励,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整个下午都非常开心。

读书让我受益终身,让我更快乐。这两位引领我读书的人,更是改变了我一生。我将会在这条路上,走向更远!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我家养着一只讨人喜爱的猫,它虽然会偶尔闯一闯小祸,但还算是一只萌宠。

名字的来历。

七七的名字是很有来历的。七七是我在七夕的晚上捡来的。那天晚上我抱着一箱的玫瑰花到广场上卖,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终于,我心满意足地将一大叠钞票塞进了我的小钱包里。回家的路上,我在路边看到了一只小猫。它就像是《笑猫日记》中的乌云盖雪:白色的身体,只有四只小爪子是黑色的。我蹲下身,摸摸它的头,它竟然一点也不怕我,反而友好地冲我小声叫。我看它很可爱又发现它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猫,于是收留了它。由于是七夕,所以叫七七。还有一个原因是:弃的谐音字是七,它是一只被抛弃的猫,所以叫七七。

捣蛋鬼。

我收养了七七这一消息,不知是谁告诉了表弟,这天,他拿着他那从不离手的还没巴掌大的皮球来到了我家。

表弟见到七七就要给它一个热情的拥抱,可是,因为,表弟长得肥肥胖胖的,四肢容易不协调,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他要吃了七七。可能是被表弟的样子吓到,情急之下送给了表弟一爪,只见表弟坐在地上捂着受伤的手,大声地鬼哭狼嚎起来,手里的球也掉了。猫最喜欢球球了,所以七七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飞快赶在表弟之前,夺走了球。只见它把球球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儿扒扒上面的图案,一会儿又抱在怀里,一会儿又趴在上面。看它这副津津有味的样子,表弟破涕为笑。事后,妈妈大发雷霆,决心要将七七赶出家门,七七好像闻到了火药味儿似的,飞奔到我的身后,把我当成挡箭牌,躲在我后面。我见状忙苦口婆心的劝妈妈:“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了七七,它好可怜呀。我知道我妈最善良,最漂亮,最善解人意,最……”正当我不知道该接下来“最”什么时,妈妈打断我的话说:“好了,好了,就暂时留下它吧,不过,它要是闯祸你就得替它背黑锅。”

装淑女。

七七虽然调皮,但它还是会装一装淑女的。

吃饭时,七七总会轻轻地走着猫步,昂着头,晃着尾巴,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来到饭前,仔细地闻闻饭的香味。用前爪按在鱼上,用舌头舔一舔,再用优雅的动作咬着鱼肉。若是有时我没给它买鱼,它就会吃猫粮。只见,它用舌头卷起一颗猫粮,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饭后,它还会梳理自己的毛,用舌头舔一舔爪子,用爪子梳一梳头上的毛……看着它臭美的样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小馋猫。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鱼干。七七那只灵敏的鼻子闻到了鱼香,就立即跑来,坐在我面前。猫虽然没有表情,但我身为它的主人,还是从它眼中读到了它的贪婪。

我偷笑着想:嘿嘿,看我怎么捉弄你。我拿出一个鱼干,放到它面前晃来晃去,七七的头也跟着鱼干的摇晃而摇晃,突然,我把鱼干提到了半空,七七也用后两只脚支住地面,像人一样直立了起来。我旋转手里的鱼干,七七也跟着旋转,鱼干转得更快了,七七也转得更快了,就像是个芭蕾舞者踮着脚尖在地上跳舞。美景不长,七七再也没有耐心跟我慢慢玩了,它后脚一蹬,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鱼干,然后撒腿就跑,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沙发上就剩下惊呆了的我。

七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我和七七的那些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我与《意林》的故事?记忆一下子如浪花打在石岸上,一下子打开了记忆的潮流。

《意林》,是我最喜爱的读物,没有之一,轻轻翻开它,带着书香之气,一篇篇文章跃然眼前,带着优美好看的插图,每一篇文章都在说着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你感动,有的让你开怀大笑,有的则让你深思,不只有着文章,更多时候更能让你眼前一亮,整整齐齐的排面,几篇文章过后便有一张漫画,能让你放松自己刚才紧张的心情,在花开有声这一版中,有例如苦难也是一种营养等能让你思考的小故事。更多更多,还有许多名家经典写作有方等,它是我平常最好的朋友,能够在我安静,一个人独处时静静陪着我。

关于我和这位朋友的故事,有很多,多到甚至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不如我们挑重点的讲。

小学时的我最爱《意林》,每次《意林》一出,无论那天刮风下雨我也要买到,记得有一次,我翻开我所记录的小本子,郑重其事地勾下15日那一天,今天又是《意林》出书,我禁不住心中的狂喜,一整天坐立不安,每次《意林》一出书,我就如饥似渴地,不用一天就能读完,最期待这个时候,放学铃声等的我度秒如年,我紧张得手中紧握那七元钱,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去,并没有什么人会抢着买这本书,因为大家每次都是从我这里借,循环利用,这是他们理所当然说的,我自然没法说什么,叮铃铃放学铃一打,我一下子弹起来,飞一般的冲出教室,同学就像看到有人拿着开水壶一般,一脸惊恐的躲闪,冲到报社口。妈妈看到有个人动若脱兔般地冲过来,熟练地抽出《意林》,在大妈面前急刹个车,大妈大!好,露露又来了,最新一期的,谢谢,我将那几张早已被汗水浸湿的钞票交到大妈手上,抱抱怀里心爱的《意林》如获至宝,心满意足地摇着小书包一跑一跳的离去。

有时候,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可以陪伴你,有时候你百思不得其解,在这里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它不仅是一位你值得交的挚友,更是你的导师,它可以教给你许多你不懂的事,不了解的知识,不明白的道理,如果出门远渡,带上一本书,足矣。一本好书能够使你受益终生,甚至改变你的道路,影响你的终生。

我与读书的故事三年级作文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接下来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读一年级时,我的文章写得不是很好,每次都得不了五角星,因为总是不能用上好词句。直到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我才开始写出好文章。没错,它就是书,是它让我写好了文章,也是它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当我读完书时,我会再反复读几遍,然后划出文中的好词好句、摘录到本子上,写文章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比如描写外公的勇敢坚强,以前我只会写“外公是一个勇于拼搏、坚强奋斗的人”,现在我懂得引用谚语,会这样描写“俗话说:花盆里养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外公就是一只饱经风霜的雄鹰!”是不是生动很多呀?用上了好词好句,写出来的自然就不再枯燥无味,读起来也津津有味。

书就像一位朋友,自从与它交了朋友之后,我的水平提高了不少,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每一本书,都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乐趣,给人光彩,给人才干。”是呀,书是知识的宝库,使人变得博学多才;它也是一位朋友,总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

书,我这默默无闻的朋友!我的成长离不开你,我愿用一生去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课间活动时,你看!赵xx把衣服反穿着,本来这一穿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而当看到他那小而有神的眼睛时,我们便笑得更疯狂。这一瞬间,立马被我“抓拍”了下来。

我又把“照相机”的时间调整到四年级开学的时候,立刻,在我脑海里跳出一段视频:只见钱硕迎拿着两把扫帚,做划船的动作,嘴里还唱着:“划呀划,划呀划……”这可把我们逗乐了,而她自己也在“哈哈哈”地笑。钱硕迎十分爽朗,她是个插班生,但她很快就和周围的同学打成一片,也和我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再把镜头调到班长何xx的身上。班长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很忙,她身兼数职,什么数学课代表啦、科学课代表啦都有她的份。她还是老师最得力的小助手呢!她每天几乎要往老师办公室跑两三趟,可真是个大忙人啊。课余时间,她还喜欢博览群书,有时一下课就开始咬文嚼字,真爱读书啊!

最后,再把镜头转向我的同桌——周虎炳。此人瘦瘦长长,从三年级起就跟我做同桌啦。我又在脑海里搜索关于他的.记录——噢,对了!上次包饺子活动中,他包了一只没有馅的饺子,还在同学面前自吹自擂:“大家快来看啊,五块钱一只的饺子,独一无二,便宜卖啦!”我们听了他的话都笑开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真快!同学间很多美好的回忆都记录在了我这部超容量的相机里。当然,其中也有忧伤的,但那都是我们在小学校园里的点滴,都十分珍贵,是用金钱所买不到的,是只属于我们六(6)班的美好回忆。我想对同学们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

五年级“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我的读书经历

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打开我们心灵的大门;书是一杯甘甜的泉水,滋润着我们成长;书是一块基石,垫高我们迈向前方的脚步;书具有魔法,让我们思想插上了翅膀。不知不觉中,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一次,我获得了一本《穆斯林的葬礼》,我很是喜欢这本书,我读它时可谓是废寝忘食,一丝不苟,彻夜难眠啊!我读到了很精彩的一部分,连吃饭也捧着书,不知不觉已经晚上睡觉了,可是我舍不得放下这本书,就一直坐在床上看,连续几日都是这样,白天的精神自然也是很不好的。妈妈白天看出了我精神不佳,就知道我晚上肯定没有好好睡觉,就教育我说晚上再看书就会影响学习。可是那时我对这本书的痴迷状态可是很深的。妈妈见劝说我不管用只好威胁我,晚上再看书就没收书。我为了我的书只好妥协。

书带领我看见了地平线的另一端,书带领我们了解了从古至今的至理名句,书把昨天,今天,明天这样时与空的距离都连接了起来,并且用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故事教会我们要:回顾昨天,问心无愧;珍惜今天,充满信心;展望未来,天天向上。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做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的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的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的面对生死,从容的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顾城。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五年级“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我的读书经历

书,是我每天密不可分的东西,也是我迷失人生方向的指南针,还是一座心灵的小屋,更是我的必备宝典。

记得我八岁那年,我拥有了第一本课外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早晨,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早就跟爸爸说好,我的生日礼物是遥控飞机。可是我晚上回到家拆礼盒时,没想到里面不是遥控飞机,而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顿时傻眼了,跑到楼上失声痛哭起来,那时我心如刀割,火冒三丈,我心里嘀咕着:爸爸有必要耍我吗?他一定是世界上最狠心的爸爸。第二天的时候,我再次看见了那本《安徒生童话》,这时候,我的手好像被控制了一样,竟然情不自禁的翻阅起来,看了一会儿,就感到如醉如痴,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儿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你现在可能觉得没什么用处,但是以后你会发现它的用处可大哩!”说完之后,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第三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一个礼盒,我立马拆开来看,原来是遥控飞机。我不亦乐乎,礼盒里面还有一张纸条: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恍然大悟:原来爸爸是要让我多读课外书啊!就这样,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本课外书。

五年级“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我的读书经历

和书相遇,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书可以让饥饿的人饱餐一顿,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书在我们的人生中是必不可少的。只要和书在一起,我们都会觉得很开心,很温暖。我和书在一起有许多经历,书开阔了我的眼界,有一件事可以证明,书对我是很有帮助的。

从小我就以为地球上只可能有中国一个国家,而什么美国呀,意大利呀,英国呀,法国呀......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星球。可当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叫《世界游览百科全书》之后,我就明白了一切。

《世界游览百科全书》上说:“我是某某,我游览过整个地球。在我游览完整个地球之后,我知道了巴黎的埃菲尔铁塔有多高,多么壮观;维也纳的多瑙河是多么波光粼粼;北京故宫是多么雄伟壮丽.......这些都使我惊叹不已,地球上还有许多奇妙的东西,我们先从中国开始说起吧!”当我读完之后,我知道了,原来所有的国家都住在地球上,不住在别的星球上。在宇宙中,地球是唯一可以孕育出生命和让生命繁衍生息的星球。

看吧,书就是无声的老师,它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问题。所以我们以后要多读书,读书才能增涨我们的知识。我爱书,我爱我的“无声的老师”。我与书之间的感情将会一直伴随我成长。

【本文作者:清风五级班杨沐里。(微信公众号:昆明小荷作文)】。

我与故乡梧桐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穿过小巷,踏上石阶,就看见一座大约两三层的屋子。这就是我童年时的港湾。而家中的最爱的是后面的一个院子,几盆葱,几只鸡,虽很有趣,但却不是主角。主角是一棵屹立的梧桐老爷爷。

谁也不知道它站了多少年,我只晓得它的根顶破了院子里的水泥地,异常坚硬。童年时代,这是我乃至全家人的依靠。它犹如一个卫兵,保护着我们。奶奶更不能少了它,夏天酷暑难当,奶奶与邻里邻外搬了把凳子,拿了把扇子,坐在大树的“怀抱”下,谈天说地。

我呢,更不用说了。小时候,我想着“如果坐在树上,可以摸到天上的白云,碰碰可爱的小松鼠,说不定,还能捡个鸟蛋哩!”于是,摩拳擦掌,可是,一个钟头过去了,我不但没能上去。反而弄了个灰头脸。

秋天,树叶飘落,纷纷扬扬,铺成一条地毯。脚轻轻地踩在上面,沙沙沙的声音,美妙悦耳。这里是一条金色的小路;这是一条欢乐的小路;这里是一条幸福的小路!金色,金色,还是金色!我的眼睛都花了……细小的雨珠落在我的脸上,下雨了!秋雨,把梧桐树衬得更美了!那粗壮的树干在雨中傲首挺立,旁边小小的花花草草,五彩缤纷,点缀着那古老的梧桐树。一阵风吹过,一片叶子落入我的肩,仿佛是绣上去一般。

我慢慢在长大,梧柚树地慢慢变老。有一天,奶奶对我说:“小孙女啊,那棵大树动了房子的根基,如果不吹掉,那房子会倒的……”

不等奶奶说完,我就大哭道:“哇……不要!”最终,梧桐还在那里,房子也没倒,而我的梧柚梦却越来越美好了!

到如今,我常常会去看看梧柚树老爷爷,坐在树下,三世同堂,多么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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