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优质17篇)

时间:2023-12-16 16:22:16 作者:飞雪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救命!”随着一声呼救,正在认真写作业的我,被坐在我前排的陶子同学拉到前面,当作了挡箭牌。“哎吆!”一个不留神,陶子手里的铅笔扎进了我的手心里,看到这一幕的同学们都吓呆了。

陶子吓坏了,满脸愧疚的连声对我说着对不起。潘悦婷、潘昊和同学们一起围过来看我的伤势。陶子小心的:“马马,疼吗?你没事吧?”“没关系,就戳破了点皮,过几天就好了。”我强忍住疼痛回答。可当潘悦婷轻轻触碰到我的伤口时,鲜血又涌了出来,我疼的龇牙咧嘴,直吸冷气。潘悦婷惊叫:“天呐!你的手心里居然还有一截笔头。”潘昊急切地说:“我们赶紧送她去医务室吧!”“那你现在去跟老师报告一下,我来送她去医务室。”潘悦婷下达完命令,便走出了教室,熟门熟路的带着我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我手心里的铅笔芯,被校医成功的拔了出来。经过校医细心的处理后,刚刚还流着鲜血的伤口,很快地凝结成黑色的血痂。医生叮嘱了几句后,才让我们回了教室。

回到教室门口,同学们纷纷从教室里跑出来,围着我七嘴八舌起来,有人关切的问:“马婕,你的伤口好点了吗?”有的说:“马婕,你的伤口还疼吗?”陶子同学还当着所有同学们的面,郑重其事地向我说了句“对不起。”同学们充满关爱的举动。顿时,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通过这件事情,我对美德的含义有了全新的理解。美德,并不一定是做了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和关心友爱也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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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我家养着一只讨人喜爱的猫,它虽然会偶尔闯一闯小祸,但还算是一只萌宠。

名字的来历。

七七的名字是很有来历的。七七是我在七夕的晚上捡来的。那天晚上我抱着一箱的玫瑰花到广场上卖,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终于,我心满意足地将一大叠钞票塞进了我的小钱包里。回家的路上,我在路边看到了一只小猫。它就像是《笑猫日记》中的乌云盖雪:白色的身体,只有四只小爪子是黑色的。我蹲下身,摸摸它的头,它竟然一点也不怕我,反而友好地冲我小声叫。我看它很可爱又发现它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猫,于是收留了它。由于是七夕,所以叫七七。还有一个原因是:弃的谐音字是七,它是一只被抛弃的猫,所以叫七七。

捣蛋鬼。

我收养了七七这一消息,不知是谁告诉了表弟,这天,他拿着他那从不离手的还没巴掌大的皮球来到了我家。

表弟见到七七就要给它一个热情的拥抱,可是,因为,表弟长得肥肥胖胖的,四肢容易不协调,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他要吃了七七。可能是被表弟的样子吓到,情急之下送给了表弟一爪,只见表弟坐在地上捂着受伤的手,大声地鬼哭狼嚎起来,手里的球也掉了。猫最喜欢球球了,所以七七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飞快赶在表弟之前,夺走了球。只见它把球球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儿扒扒上面的图案,一会儿又抱在怀里,一会儿又趴在上面。看它这副津津有味的样子,表弟破涕为笑。事后,妈妈大发雷霆,决心要将七七赶出家门,七七好像闻到了火药味儿似的,飞奔到我的身后,把我当成挡箭牌,躲在我后面。我见状忙苦口婆心的劝妈妈:“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了七七,它好可怜呀。我知道我妈最善良,最漂亮,最善解人意,最……”正当我不知道该接下来“最”什么时,妈妈打断我的话说:“好了,好了,就暂时留下它吧,不过,它要是闯祸你就得替它背黑锅。”

装淑女。

七七虽然调皮,但它还是会装一装淑女的。

吃饭时,七七总会轻轻地走着猫步,昂着头,晃着尾巴,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来到饭前,仔细地闻闻饭的香味。用前爪按在鱼上,用舌头舔一舔,再用优雅的动作咬着鱼肉。若是有时我没给它买鱼,它就会吃猫粮。只见,它用舌头卷起一颗猫粮,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饭后,它还会梳理自己的毛,用舌头舔一舔爪子,用爪子梳一梳头上的毛……看着它臭美的样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小馋猫。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鱼干。七七那只灵敏的鼻子闻到了鱼香,就立即跑来,坐在我面前。猫虽然没有表情,但我身为它的主人,还是从它眼中读到了它的贪婪。

我偷笑着想:嘿嘿,看我怎么捉弄你。我拿出一个鱼干,放到它面前晃来晃去,七七的头也跟着鱼干的摇晃而摇晃,突然,我把鱼干提到了半空,七七也用后两只脚支住地面,像人一样直立了起来。我旋转手里的鱼干,七七也跟着旋转,鱼干转得更快了,七七也转得更快了,就像是个芭蕾舞者踮着脚尖在地上跳舞。美景不长,七七再也没有耐心跟我慢慢玩了,它后脚一蹬,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鱼干,然后撒腿就跑,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沙发上就剩下惊呆了的我。

七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我和七七的那些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9月30日,9年前,绕过这座千年老城的中心繁华地带,来到了旧城,伴随着“咿咿呀呀”的二胡声,踏着那长满青苔的斑驳的石板羊肠道,从著名的蓉城羊市街左拐进巷,右手边第三户就是我的家。那天我刚满3岁,记得外公送了我一把金钥匙,爷爷送了我一块玉佛挂坠,可印象最深不过的还是爸爸用了各种渠道移回家的大梧桐。我家住的是个四合院,那时的四合院便地都是,有棵大树也是不足为奇,于是爸爸就把它植在了大门偏左一点,据说是又不档财气,阳气又旺,必会福禄双降。而当时我也还小,看不出个名堂来,于是我就痴痴的以为这颗梧桐树好,盼望着它能快些长大。

7年前,我刚满5岁,而那棵梧桐树也长成了有些粗壮的大树。那会儿正值深秋,我因为4岁就读完了大班,从幼儿园毕业,于是在家“修养”了1年。每天清晨,爸爸妈妈一大早就去赶车上班,而我也跟着在这时起来吃早餐。放下盘子,我就亟不可待地冲向梧桐树,拾起树下飘落的枯叶,抚摸着叶子的表面,干干的,滑滑的,伴随着外婆唱京剧的小嗓声一出,我就越发的兴起,一片,两片,三片……当我把枯叶积到一定数量时,一并抛向蓝天。仰望蓝天,一半被金叶分去了,金黄一色,灿烂一片。正午时分,我喜欢学外公似的拿把木椅靠在树柱上,倦了,就靠在椅背上睡会儿,累了,就翻个身放松全身,似乎永远也不会厌倦这样的惬意生活。

我与读书的故事三年级作文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接下来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读一年级时,我的文章写得不是很好,每次都得不了五角星,因为总是不能用上好词句。直到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我才开始写出好文章。没错,它就是书,是它让我写好了文章,也是它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当我读完书时,我会再反复读几遍,然后划出文中的好词好句、摘录到本子上,写文章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比如描写外公的勇敢坚强,以前我只会写“外公是一个勇于拼搏、坚强奋斗的人”,现在我懂得引用谚语,会这样描写“俗话说:花盆里养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外公就是一只饱经风霜的雄鹰!”是不是生动很多呀?用上了好词好句,写出来的自然就不再枯燥无味,读起来也津津有味。

书就像一位朋友,自从与它交了朋友之后,我的水平提高了不少,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每一本书,都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乐趣,给人光彩,给人才干。”是呀,书是知识的宝库,使人变得博学多才;它也是一位朋友,总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

书,我这默默无闻的朋友!我的成长离不开你,我愿用一生去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20xx年9月1日我正式成为一名小学生。那天,妈妈亲自送我去上学。刚跨进学校大门,我就被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扬着的红领巾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由得向他们投去了羡慕的目光。那一瞬间,我对它充满了期盼与渴望。一旁的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说:“放心吧,孩子,只要你好好学习,很快你也能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大约在一个月后,我真的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当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珍惜它。从那一刻起,红领巾就仿佛是一盏让我前进的路灯,引导着我走进文明的空间;点燃了读书的火焰,带着我走向知识的海洋;陪伴我健康地成长,给予我许多甜蜜的回忆。

记得有一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和往常一样在校门口等外公来接我,可老半天也不见外公的踪影。急死我了,还是自己回家吧。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亮,再仔细一瞧,呀!原来是一条红领巾,只见上面踩满了一个个脚印和泥巴。是哪个马大哈掉的,居然如此不珍惜它,不容多想我赶紧捡起它就往家里跑。回到家,我亲手把它洗干净藏进了书包。

第二天去上学,天气异常的好,我的心情也跟天气一样好。因为我的胸前挂着心爱的红领巾,书包里还藏着一条红领巾。来到校门口,只见301班刘一波同学抓着头皮一副着急的样子。我赶紧上前询问:“喂,刘一波,早自修时间快到了,你怎么不进去呀?”刘一波哭丧着脸说;“我也想进去呀,可我找不到红领巾了,今天检查组要来我们班检查,没带红领巾会扣分的,怎么办呢?”看他猴急样我忍不住笑了。“算你运气好碰到我。给,这是我昨天在路上捡到的,已经洗干净了,先解你的燃眉之急吧。”“谢谢!谢谢!”看他谢个不停,我又笑了。

是啊,就因为这些平凡的小事,让我加深了对它的感情,更深入地了解了它。它就像一句警言名句,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吧!

我的读书故事的七年级作文

书分为很多种,大体来说就只分为两种:有用和无用。从那些漫画书等无用的书到有价值的文学精品,一路走来,颇有戏剧性。

我看文学精品之路是从《射雕英雄传》开始的。

初一寒假,父母和我一起回陕北老家过春节。在乡下既没有网络又没有游乐场,我不得不经常去当村长的叔叔办公室蹭网,这是乡下难得有网络的地方,可次数多了就不好意思了。

母亲看我这样,拿出一本《射雕英雄传》对我说:这是金庸写得比较好的小说,故事非常精彩可我却不想听下去了,因为在我心中,她推荐的名著是很无聊的。陕北的春节非常寒冷,每个人基本都躲在屋里,不喜欢出门。百无聊赖中随手翻起了母亲给的这本书。看着看着,母亲叫我吃晚饭,一抬头才发现已经天黑,我竟然看了整整一下午!天哪,这太不可思议了!

吃晚餐的时候忍不住同母亲谈论起这本书的人物郭靖的憨厚耿直,黄蓉的古灵精怪,老玩童的顽皮可爱,黄药师的潇洒率性妈妈问我:你愿意做故事中的哪一个人?我想了想说:我谁都不做,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我要努力做一个更完美的人。

从此,我就开始喜欢阅读,真正的阅读。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小小的改变都得到了语文老师郭老师的关注。在一个中午,我被郭老师叫去办公室,当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郭老师办公室时,他却笑眯眯地说:我听说你最近看完了《射雕英雄传》,不错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文学的感想,更多的是他对我的肯定与鼓励,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整个下午都非常开心。

读书让我受益终身,让我更快乐。这两位引领我读书的人,更是改变了我一生。我将会在这条路上,走向更远!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我与《意林》的故事?记忆一下子如浪花打在石岸上,一下子打开了记忆的潮流。

《意林》,是我最喜爱的读物,没有之一,轻轻翻开它,带着书香之气,一篇篇文章跃然眼前,带着优美好看的插图,每一篇文章都在说着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你感动,有的让你开怀大笑,有的则让你深思,不只有着文章,更多时候更能让你眼前一亮,整整齐齐的排面,几篇文章过后便有一张漫画,能让你放松自己刚才紧张的心情,在花开有声这一版中,有例如苦难也是一种营养等能让你思考的小故事。更多更多,还有许多名家经典写作有方等,它是我平常最好的朋友,能够在我安静,一个人独处时静静陪着我。

关于我和这位朋友的故事,有很多,多到甚至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不如我们挑重点的讲。

小学时的我最爱《意林》,每次《意林》一出,无论那天刮风下雨我也要买到,记得有一次,我翻开我所记录的小本子,郑重其事地勾下15日那一天,今天又是《意林》出书,我禁不住心中的狂喜,一整天坐立不安,每次《意林》一出书,我就如饥似渴地,不用一天就能读完,最期待这个时候,放学铃声等的我度秒如年,我紧张得手中紧握那七元钱,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去,并没有什么人会抢着买这本书,因为大家每次都是从我这里借,循环利用,这是他们理所当然说的,我自然没法说什么,叮铃铃放学铃一打,我一下子弹起来,飞一般的冲出教室,同学就像看到有人拿着开水壶一般,一脸惊恐的躲闪,冲到报社口。妈妈看到有个人动若脱兔般地冲过来,熟练地抽出《意林》,在大妈面前急刹个车,大妈大!好,露露又来了,最新一期的,谢谢,我将那几张早已被汗水浸湿的钞票交到大妈手上,抱抱怀里心爱的《意林》如获至宝,心满意足地摇着小书包一跑一跳的离去。

有时候,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可以陪伴你,有时候你百思不得其解,在这里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它不仅是一位你值得交的挚友,更是你的导师,它可以教给你许多你不懂的事,不了解的知识,不明白的道理,如果出门远渡,带上一本书,足矣。一本好书能够使你受益终生,甚至改变你的道路,影响你的终生。

我的读书故事的七年级作文

书是一根拐杖,在你踉踉跄跄的时候帮你找到平衡的支点;书是一缕清风,在你迷茫的时候,吹散心空上的迷雾;书是一把利剑,在你无力的时候帮助你开拓成功而美好的未来。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书的王国里,没有什么能阻挡我遨游的步履。

像蜂蝶穿过花丛,像鱼儿游着河流,读书的故事如一纸流光溢彩的画页,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个悠闲舒适的星期天,我正津津有味地读者书,妈妈让我去买盐,而我却当成耳旁风从耳边掠过。过了十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去,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吼道:快去呀!吓得我一阵风似的飞快的跑了出去,可大脑却还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忘却了买什么。买盐还是买碱呢?干脆两个都买吧!可是,当我掏钱付账时,我近乎崩溃了,匆匆出来的我身无分文,只得灰溜溜的回家了。

读书之于我来说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采撷生活的浪花,收获唯美的句子。在书中,我仿佛与白居易共同目睹了万物复苏的画面;是《洛阳纸贵》的故事让我知道了成功的方法,是《高山流水》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真谛......

所以我在书中畅游时,总忘却了时间,忘却了一切。

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书像一坛老酒,甜美醇香,似一方名贵丝绸,悠远绵长,如一首经典老歌,经久不衰。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书,我爱读书。

我与同学们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课间活动时,你看!赵xx把衣服反穿着,本来这一穿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而当看到他那小而有神的眼睛时,我们便笑得更疯狂。这一瞬间,立马被我“抓拍”了下来。

我又把“照相机”的时间调整到四年级开学的时候,立刻,在我脑海里跳出一段视频:只见钱硕迎拿着两把扫帚,做划船的动作,嘴里还唱着:“划呀划,划呀划……”这可把我们逗乐了,而她自己也在“哈哈哈”地笑。钱硕迎十分爽朗,她是个插班生,但她很快就和周围的同学打成一片,也和我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再把镜头调到班长何xx的身上。班长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很忙,她身兼数职,什么数学课代表啦、科学课代表啦都有她的份。她还是老师最得力的小助手呢!她每天几乎要往老师办公室跑两三趟,可真是个大忙人啊。课余时间,她还喜欢博览群书,有时一下课就开始咬文嚼字,真爱读书啊!

最后,再把镜头转向我的同桌——周虎炳。此人瘦瘦长长,从三年级起就跟我做同桌啦。我又在脑海里搜索关于他的.记录——噢,对了!上次包饺子活动中,他包了一只没有馅的饺子,还在同学面前自吹自擂:“大家快来看啊,五块钱一只的饺子,独一无二,便宜卖啦!”我们听了他的话都笑开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真快!同学间很多美好的回忆都记录在了我这部超容量的相机里。当然,其中也有忧伤的,但那都是我们在小学校园里的点滴,都十分珍贵,是用金钱所买不到的,是只属于我们六(6)班的美好回忆。我想对同学们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

我与读书的故事三年级作文

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约读书房上课。一进门,各种各样的书,绚丽而舒服的色彩,童话般的环境,就映入眼帘。

书房弥漫着自由而舒适的气氛。看书自由而安静,可躺,可趴,可坐。

当然,谁不知道啊!

那诸葛亮的叔父是谁?

诸葛亮的婚车叫什么?

草船借箭曹操为什么不射火箭?

爸爸一个都回答不了。

当我把答案一一告诉他后,爸爸顿时对我刮目相看。那个周六的上午,爸爸就和我一起去上课,课后爸爸非常赞同我在书房上课。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书房。

读书是旅行。我认识了《野芒坡》的幼安,《故宫里的大怪兽》的李小雨和杨永乐,《甲骨文学校》的周悠悠。

读书是旅行。我仿佛回到了唐宋时期,见到李白、苏轼。

读书是旅行。我懂得了七大洲,四大洋。

我喜欢约读书房,看书使我快乐。

我的读书故事的七年级作文

儿童的我,不喜欢看书,天天就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书都没有碰过。直到有一天,我十岁了,妈妈让我带50元钱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蹦一跳地来到了新华书店。哇!好多书啊!让我的眼睛看得眼花缭乱,我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买什么书。我只好回家,一回家,我就看到一堆书,哇!各种各样的都有,我赶紧拿了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无论妈妈怎么喊我,我都不踩,谁叫那本书太好看了呢!让我看了连饭都不想吃了。

很快,第一本书被我看完了,我又拿了一本《绿野仙踪》看了起来,当我看到多萝茜离开家乡时,我就很伤心。当我看到胆小狮飞跃绝境时,我真为坐在上面的稻草人担心,最后胆小狮成功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欢呼起来。当看到多萝苯茜交朋友时,我就替她高兴。当看到西方魔女欺负多萝茜,我恨不得帮她一把,杀死西方魔女。我跟着书中人物的情绪变化而变化——快乐,沮丧,迫不及待……有时我真想跳进书里为她们效劳,帮助。

读书真好啊!书可以把我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书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它给我力量,给我知识。昨天,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乘风破浪,今天,我将用知识创造属于我自己的世界。这一切怎能不是读书给我的'收获呢?愿我们朝着我们的目标前进,愿读书激励我奋斗,愿我们献出自己的力量为祖国做贡献,在社会上做一个有出息的人。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人生的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

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叫幸福,人人都希望拥有她,实际上人人都拥有她,有的人却总认为自己不如他人幸福,那是因为没有去发现幸福,感受幸福。幸福是什么?自古至今人们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解释。在辞海中幸福是人们在得到幸福后的一种感受。我认为不然,它不仅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经过。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史铁生,听到这个名字大多和我一样有着初中学历的人来说都很陌生,因为他的一些散文文章没有出现过在初中教材上,只有高中以上教材才有他的作品,我也是不小心偶然的接触到了史铁生及他的作品。

我觉得史铁生就是用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来结束了他的一生。

《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励志、抒情的散文,也是一篇思念母亲及阐述母爱之伟大的文章,也是致地坛和自己人生的一封感谢信。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他与地坛的一个结晶或者一个产物。“正活到疯狂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如五雷轰顶,二十一岁的史铁生失去了双腿,但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他将自己的内心情感和人生情感都寄托给地坛,他在地坛思考生与死,在地坛与死神做斗争,最终他谢绝了死神的邀请,坚强的把他人生的问号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史铁生可以说是当代中国最人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以及《我与地坛》和他的生命完全连在在起,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欢笑和明朗,他的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

他一如既往的思考着生与死,残缺与爱情,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并解答出他是怎样活出意义来的。他居住在自己内心,仍旧苦苦追寻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坚定的与未明的事物做斗争,坚定的向存在的荒凉地带进发,他的这种勇气和执着,深深的唤起了我们自身所处境遇的警醒和关怀。

五年级“我与书的故事”作文:我的读书经历

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打开我们心灵的大门;书是一杯甘甜的泉水,滋润着我们成长;书是一块基石,垫高我们迈向前方的脚步;书具有魔法,让我们思想插上了翅膀。不知不觉中,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一次,我获得了一本《穆斯林的葬礼》,我很是喜欢这本书,我读它时可谓是废寝忘食,一丝不苟,彻夜难眠啊!我读到了很精彩的一部分,连吃饭也捧着书,不知不觉已经晚上睡觉了,可是我舍不得放下这本书,就一直坐在床上看,连续几日都是这样,白天的精神自然也是很不好的。妈妈白天看出了我精神不佳,就知道我晚上肯定没有好好睡觉,就教育我说晚上再看书就会影响学习。可是那时我对这本书的痴迷状态可是很深的。妈妈见劝说我不管用只好威胁我,晚上再看书就没收书。我为了我的书只好妥协。

书带领我看见了地平线的另一端,书带领我们了解了从古至今的至理名句,书把昨天,今天,明天这样时与空的距离都连接了起来,并且用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故事教会我们要:回顾昨天,问心无愧;珍惜今天,充满信心;展望未来,天天向上。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一张轮椅,一个青年,一位母亲,一段亲情,一种对于生与死的思考,这大概就是我最初理解的《我与地坛》。后来,我每每夜起,翻开这本书,我开始为作者的痛苦遭遇而惋叹,开始为作者母亲而担忧、心痛,以至于开始思索人生。

作者史铁生,在他人生最灿烂的时候,迎来了命运的玩笑:失去了双腿,终日只能以轮椅为伴。而在他最无助的时候,他找到并来到了地坛,也不妨说是地坛选择了他。从此,他成了那个园子里一切的见证者,而那个园子也成了他灵魂唯一的住所。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憾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带来了他痛苦的青春,也就注定了他母亲痛苦且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苦可以说是无法想象的,但她没有终日以泪洗面,而是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独自忍受煎熬。这也无异于给自己判了死刑。也许作者是以现在的成就来告慰母亲的再天之灵,可昔人已故,只能追悔莫及。再看看我们现在,一个个孩子在家都是小王子、小公主,利用父母对自己的爱来胡作非为。时不时对父母呼来唤去,毫无半点感恩之心,羊都有跪乳之恩,鸦亦有反哺之义。朋友们,醒醒啊,别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作者的博爱感染着我,虽然作者自身残废,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怎么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爱,他怎么能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化,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的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细心的观察这一切,用心的记录这一切。

而如何才能拥有爱,懂得爱,我以为爱由心生,爱的源头来自于心底。所以让我们学着接受爱,也学着去爱身边的人。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做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的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的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的面对生死,从容的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我与地坛》七年级读书心得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读罢《我与地坛》,我能感觉到史铁生以残疾之躯渡过充实人生,其中饱含了他对人生的感悟和对亲情的讴歌。文章字字珠玑,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

“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出现在史铁生的面前,必定使他联想到了自己的病体残躯,不幸遭遇。中国文人自古以来都有这种感触,杜甫,苏轼……都曾经触景伤怀。而史铁生却从残疾生命里体现了不服输的精神,他坚强的崛起,豁达坦荡。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他看到自己的身影。

他两腿残废后,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当他一天到晚耗在园子里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心中该是多么的难受啊。可是他也看到了满园的草木竞相生长,看到世界自然万物生机勃勃。我相信他心中一定充满了希望。反观我自己呢,经历了几次考试的失败之后,态度消极,仿佛对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抱着失望的心态。直到这次暑假回家,一天早上我看到爷爷一大早就跑去砍了几根竹子回家。我心里一阵疑惑:都八十几岁的老头了,整天瞎折腾什么呢?下午我出门时,却发现他已用竹子编好了一个鸡笼的底座。爷爷见我出来了,忙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一个劲的冲着我笑。

我不知为何突然脸红起来,忙把头扭过一边去。是啊,我有什么资格接受这纯朴的笑容呢?就因为几次考试分数不理想,迟迟不能从失败中走出来,整天唉声叹气的。我看着自己小腿光滑紧致的皮肤,一个本该阳光向上的少年,却藏着一颗自甘消极的心;而一个年过八十,肌肉松弛的老人,却怀着一颗炽热的心,这多么令人无地自容啊!

“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地,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涉世未深的人总喜欢新鲜好玩的东西,而尽历风霜的人们却喜欢经历岁月打磨的东西。母爱,就是一场经历打磨愈发温润的玉石。而史铁生的母亲,就像那座地坛,岁月不断的打磨着她,琉璃遭蚀、朱红淡褪、高墙坍圮、雕栏散落……岁月使她的青春褪去,却使老柏愈苍幽,荒滕愈茂盛——这是她对儿子的爱!这样的母亲,融化了史铁生的苦闷和愤怒,让史铁生看到了处处虫鸣的午后,鸟儿归巢的傍晚。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见如此呢,承受来自生活的巨大压力,肩负教育子女的重担,还要包容我们的不理解所带给她的痛苦。因此,我们应当庆幸母亲安在,及时行孝。

地坛中既有虫鸣鸟叫,也该有芸芸众生。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的女孩,他们给作者鼓励和感动,而我想在作者心中,无论幸运或者不幸,他们都已得到作者最真挚的祝福了吧。相信作者在这里已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并坚强地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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