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宪法日国旗下讲话(专业14篇)

时间:2023-11-30 13:29:23 作者:念青松

国旗下,我们思考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国家的发展献出自己的力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旗下的不同时刻,展现出的美丽风景。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将从本周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先让我们一起来听个故事: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刚,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天课间,他拿着早上从附近工地上捡来的铁钉玩耍,正巧同班同学小胖迎面走来。小刚和小胖一直关系不错,课间经常打打闹闹。此时看见小胖,小刚心中一动:何不跟他开个玩笑,吓唬吓唬他!于是,小刚捏起一颗铁钉向小胖扔去,小胖被扔了个措手不及,下意识地偏头躲避,谁知不偏不倚,铁钉的尖端扎到了小胖的眼睛,小胖痛苦地倒地。闻讯赶来的老师立即将小胖送到医院,虽然医生全力抢救,但因为伤势过重,小胖那只被铁钉扎过的眼睛,还是彻底失明了。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一定为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而感到惋惜。是啊,如果小刚遵守校规校纪,不把铁钉带到学校来,不去和小胖开玩笑,那么,这场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弄,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等。

其次,我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同学们都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我们不难发现,在校园内,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而少数同学则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恶作剧地把厕所的下水道堵住,让维修的师傅辛苦忙活了一下午;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使得周围的同学无法安心学习;课间追逐打闹,甚至吵架动手,老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作业,来处理……这些事,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着,看似虽小,却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了麻烦,而很多事,在你麻痹大意的时候,往往会酿成大祸,造成违规、违法,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还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尊、自强、自爱,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14个法制宣传日。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做危险游戏、随意拿别人东西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4)注意运动安全。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举一个发生在20__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现在我们站在这里举行升旗仪式,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周一我们都要举行升旗仪式?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更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

同学们都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要讲的就是知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知法守法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马坊小学的同学们可千万不要有这样的不良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文明纪律规定等。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

2、进出校园,要轻声慢步进校园,要遵守秩序。

3、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游戏,要做文明的游戏。

4、不准在校园内、教室里互相追逐、吵闹、打逗。

5、上课期间,特别像体育课、课间操、活动课或其他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严禁事故发生。

6、共同遵守卫生要求,不带零食,不乱扔纸屑垃圾,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三、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守规矩讲文明,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旅游到某地,有些人会随手在名胜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样,殊不知这一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要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么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此时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就从遵守校规校纪先做起。不说脏话谎话、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弘扬社会正气”。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觉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运用智慧与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胆地与不良风气斗争,为推动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

学校领导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在与老师交往中,偏面理解“体罚”概念,而忽视自己错误在先,不尊重老师在先,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违法在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所以,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这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要知道,这时帮他们就是在帮自己。

主要想讲以下是两个方面:

1、什么是法律?

2、什么是违法犯罪?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大大小小加起来大概有2万多部,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和法律。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同学们学习了哲学,就知道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比如我们现在在上课,其实我们都是在运动着的,因为我们虽然静止,但是地球在自转和公转之中。所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实质上,法律不是限制了自由,而是保护了自由。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等等。上述列举的行为中,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总之,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法律的一点基本知识,希望同学们要用心去体会。我们是学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校是培养我们成才的地方,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谢谢大家!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杨: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林: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杨:我是来自六年4班的。

合:《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杨:对于“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等。

林:然而,我们只有真正知法懂法,增强法制意识,才能自觉守法。

杨:的确,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所以,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促使我们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林:第一,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二,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

杨: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基础环节。因此,我们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

林: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杨: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并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林: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杨:我们还应有宽广的胸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林: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当我们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时,不提倡大家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受到非法侵害的,还可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成长中与法同行,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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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

“12.4”是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宪法》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希望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篇二】。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新世纪的江财人,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厚德博雅敬学善思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高新区学子!

谢谢大家!

【篇三】。

同学们,老师们。

上午好,今天我讲的话题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一、什么是宪法。

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宪法的内容。

序言:主要记载了1840年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及其成果、规定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明确了实现国家根本任务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有机统一。

第一章。

总纲: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等。

第三章。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138条)。

三、

中学生应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

中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学习宪法,增强政治鉴别力。中学生正处于学习各种知识的重要时期,应当认真学习宪法,为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观念做贡献。

第二,自觉忠于宪法,树立宪法意识。中学生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的重要时期,应当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第三,勇于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同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我们应当看到,宪法实施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有切实感受。勇敢的发现问题、探讨问题、明确问题甚至最终解决问题,中学生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作用。

谢谢大家!

【篇四】。

昨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清潭中学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一(五)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尊崇宪法,我爱祖国》。

首先,我们思考几个问题:何为宪法?宪法为何?宪法何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最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也就是我们现在需要了解、遵守、宣传的宪法。

对于国家来说,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12月4日为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严重时,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因此,我们更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维护保障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让我们从现在起,全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为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若干年后,我们中一定会有人进入大学就读法律专业,并成为法律工作者,到那时请你一定要记住,在安庆一中的国旗下,我们曾经一起承诺:尊崇宪法,爱我祖国。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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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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