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1 09:50:44 作者:灵魂曲

工作汇报是一种有效的沟通工具,能够促进团队协作和合作,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以下是一些优秀工作汇报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提高自己的汇报水平。

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当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

据统计,去年我司被交管部门电子监控查获的违章就有两百余起,其中90%的事故是违章造成。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我们个别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不强。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严格规章制度是必要的。对我们每个员工来说更多的责任感,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企业。我们操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是关乎整个社会安定,他人的生命安全,那些事故肇事者亵渎了作为一个驾驶员应尽的责任,责任二字在他们身上已丧失殆尽。事故的酿发决不会因为你悔恨泪水而止步不前,所以铁的制度,需要铁的执行纪律,在对违章处理的背后,彰显的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关爱。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以此与车长朋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安全进行到底。

现在交通安全是全世界的一个共同话题,同时也是一道难题,遵守交通规则说起来很简单,却做起来很艰难,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交通安全井井有条,没有拥挤没有车祸的城市里,这是很多人想看见的,但是却总有一些人无视了交通安全,最后只有了悲惨的故事。

就在去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七日的凌晨一点多阳城县的一个叫孙某某的同学和朋友去酒后开车回家,途中车辆因失控驶出路外发生了侧翻,造成了两人死亡,四人受伤的悲惨事故。车祸也许就在那一秒钟,一眨眼就会向你扑来,而你不敢去想象下一秒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现在,摩托车也是连绵不断的出车祸,在某某年十一月某某日的下午泽州县下村镇就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让人受伤而逃逸的事件。也告诉了未成年人和未拿摩托车驾照的人不要骑摩托车。骑车时一定要戴好头盔,你不要看它只是一个头盔,在关键时刻,头盔能保护你的一条命,幸“盔”有你头盔也是我们不可少的一件重要品。

现在人们的马路边成了停车场,红绿灯变成了装饰品。请大家以后遵守好交通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省总队和市支队的通知要求,大队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会上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促使大队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队长要求全体民警要树立“事故可防、防必有效”的观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不仅在思想上时刻绷紧预防压降特大交通事故这根弦,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大队还研究制定了切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大队进一步将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长包民警、民警包路段的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位民警。大队落实责任目标,严格实行检查督导工作。大队领导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确保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大队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统一制作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同周报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制作了全县路面警力勤务安排表,成立了以大队领导为组长的查勤组,其中统一行动组(五次集中行动:9月26日、10月17日、11月7日、11月28日和12月19日)和考核组。

1、大队加强车管所、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宣传,合理布置宣传横幅标语、挂图、影视播放设备,持续播放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专题片,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2、大队通过在汽车站进站口、商场门口等人流密集地集中发放了传单、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展放事故图版、在电视台发表讲话、播放电视“游走字幕”、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

3、以“五进”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农村、学校,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县电视台,大队长进入媒体室动员,并即使将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工作措施编成新闻提示稿,黄金时间连播壹周。对市民欢喜收看的频道台顶端滚播交通安全提示语。对新制作xx年的典型事故案例展板,由大队宣传股进驻企业、农村、学校、乡镇开展宣传和宣讲并发放宣传单。

在收费站、检查站、加油站及道路交际口悬挂宣传标语26条。

1、大队设立临时检查点,严查、严管、严控、严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形成了辖区内严管道路交通秩序、狠抓交通违法行为的氛围。

2、以学生下学高峰时段为重点,以原有护学岗为基础,在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线加强警力部署,严格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私家车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

3、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截止目前共查扣报废摩托车56辆,报废汽车2辆。查处车辆超速违法行为326起,客车超员3起。

1、突出重点车辆管理,大队对辖区7座以上营运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确保上路营运车辆安全。车管所民警对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及时掌握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行车等情况。

2、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的管理。百日行动期间,大队将警力全部向一线倾斜,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大队领导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大队调整了执勤轮班时间,时刻保证24小时有警力执勤,随时应对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通行压力。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山区急弯陡坡、村庄附近沿线公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

3、突出源头管理。大队源头管理民警深入客运站、运输企业,对重点车辆驾驶人逐个审查驾驶资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逐台检查登记,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4、坚持危险路段排查整改不放松。大队深入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活动,结合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科学判研,分析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排查事故危险点段,并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努力改善了道路通行环境,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xx镇地处阆苍两县交界处,距阆中城区约70公里,辖9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40.5平方公里,全镇共有镇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辖区内有机动车辆807辆,其中大型运输车35辆,客车3辆,三轮车35辆,摩托车699辆,七座小车35辆。

20xx年以来,我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

年初,镇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意见,与各村(居)、单位(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18份,落实了奖惩机制,调整了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更换了一名交管协助警和个别村(居)道路交通协管员,充实了交管办道路执法力量。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购置了警用装备(服装、武装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瓦斯、电警棍、锁车器械等),为道路执法提供了物资保障,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交管办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807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一年来,镇政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利用赶场天组织大规模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散发宣传传单,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进行交通安全咨询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和交管办主任轮流坚持上广播和逢会必讲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则,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学校春、秋季开学典礼,交管办主任到学校为同学们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是落实交管办协助警深入村(居)社对村(居)社干部、党员代表和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4月份,镇政府投资2万多元在镇政府办公楼阳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利用“安全生产月”、非营运车、面包车整治契机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的教训信息,利用岩标、布标、黑板报书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认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抓排查整治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积极组织村(居)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一年来,全镇共整治危险路段45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11处,安全警示标志牌34块。

(四)抓路面管控

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协调老观联合执法中队和组织村(居)交通协管员一起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查纠道路违法774起,收缴违法处罚资金15300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社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市场运行未得到合法化组建,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的现象突出。四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外借严重,无法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和先进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其所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态良好,消除隐患、防范事故;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九条在本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领取机动车信息卡,并随车携带。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变更机动车信息卡的相关内容。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转出本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收回机动车信息卡。

第十条机动车注册登记期间需要临时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取得移动证明,并按照移动证明载明的期限、区域行驶。

第十一条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尾气排放标准并经检验合格。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尾气排放经有关主管部门抽测不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维修、调试合格,限期维修、调试期间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二条机动车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教练车号牌后,方准用于教练。

第十三条机动车用作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应当经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车辆使用凭证。特种车辆使用凭证应当随车携带。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初领、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和依照规定进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时,应当经身体健康适应性检测合格。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

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应当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规范驾驶技能教育,督促驾驶人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提供驾驶人管理、车务手续等服务。

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应当领取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并随驾驶证同时携带。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用于记载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情况和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信息。

第十八条机动车信息卡、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和身体健康适应性检测的收费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大型公共场所、民用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考虑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听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求的,应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方案。

第二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停车泊位数量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并列入建筑设计审核规划;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确因场地等条件所限,难以配建、增建的,应当根据所缺停车泊位的数量情况易地建设停车场,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易地建设停车场的费用标准和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设置临时停车场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征求市容、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二十一条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移至其他地点存放的,应当明示存放地点。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规划、道路、市容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实施许可前,对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禁止占压城市道路上的盲道。对占压盲道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清除。

第二十四条架设横跨道路的临时设施,其底部距机动车道路面不得小于五米,距非机动车道不得小于四米。

沿街建筑物向道路延伸的物体,以及设置在道路上的支撑物体,其底部距地面不得小于二点五米。

第三章道路通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孕妇、老年人或者儿童时,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在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三十米处设立警示牌,机动车在该区域行驶时应当减速慢行。

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减速、避让。

第二十六条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机动车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三)驾驶人在实习期间驾驶的机动车只准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可以施划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在划有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路段上,公共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顺序行驶。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左转弯、掉头,应当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在距路口一百米处开始减速,到距路口三十米处时小型客车时速不超过三十公里,其他车辆时速不超过二十公里。

第二十九条车辆在五交叉以上路口通行直对的路口或者右侧的隔一个路口的,应当按直行通过;通行右侧隔两个以上路口的,应当按左转弯通过。

第三十条机动车辆需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应当以低于二十公里的时速慢行通过。

第三十一条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上张贴、悬挂、放置物品,不得妨碍驾驶视线。

禁止在机动车车顶设置立体广告。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转弯、掉头、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在三十米处开启转向灯。

第三十三条开辟、调整公交路线或者设置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四条公共汽车进出站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站点一侧单排靠边停车;

(二)暂时不能进入站点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

(三)不得在站点以外停车上下乘客;

(四)驶离站点时单排依次顺序行驶。

客运出租车应当在出租车站点右侧路边顺序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停靠的情况下,客运出租车可以借用公共汽车站点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客运出租车不得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按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线,前后右侧车轮外缘距路缘石不得超过零点三米;车行道一侧有障碍物,距障碍物五十米以内的另一侧不得停车;在车行道两侧停车,两车距离不得小于五十米。

第三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交叉路口、车行道、桥梁、地道、涵洞、过街天桥等地点散发宣传品、兜售商品或者乞讨;过往车辆的驾乘人员不得接收、购买或者施舍。

第三十七条乘坐公共汽车、交通班车应当在线路站牌候车点候乘。候车点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的,乘车人应当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因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在车行道停车时,乘车人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等待通行信号或者前方受阻临时停车时,不得允许乘车人上下车辆;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或者饮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

第三十九条在道路上从事清扫、设施维修等作业人员应当穿着反光服饰,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四十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准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应当携带残疾证。

第四十一条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指挥并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停车不得压越停车线,转弯时应当伸手示意,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行或者按照规定方式通行。

第四十二条成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附载一名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或者陡坡等危险路段时应当下车推行。

第四十三条车辆以外以动力装置驱动的收割机、播种机等机械往返作业区域途经道路时,应当在道路的最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驶入、横穿或者驶离道路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行。

第四十四条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因事故或者其他情况致使车辆不能通行的,任何车辆不得在超车道停放,以确保救援、勘查、清障等车辆通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因事故或者其他情况致使车辆不能正常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开启隔离设施、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可以在对行行车道行驶。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责任有争议的,应当标明位置,将车辆移至路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认定交通事故事实及当事人的责任,填写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的评定标准,由市公安机关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五)在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二万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四万元。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事故车辆所有人提供有效担保;不能提供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放行有关的事故车辆。

第四十九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注明。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随车携带信息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十一条未取得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用于教练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教练单位处一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驾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人员未随车携带特种车辆使用凭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辆车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四条在道路上未按规定高度架设临时设施或者设置物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可按设计泊位数每一泊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上张贴、悬挂、放置物品妨碍驾驶视线或者在机动车车顶设置立体广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驾驶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

(一)公共汽车不按照规定进出站点或者在站点以外停车上下乘客;

(三)客运出租车在公共汽车站点停车候客或者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

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交通技术监控应当公开进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应当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实施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记录的事实及时通知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法定程序,并为当事人查询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考核,提高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方便人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督察,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查处结果。

第六十条依法被扣留的车辆的所有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车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拍卖机构对其拍卖的车辆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可以作为买受人办理车辆证照变更手续的凭证。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捐赠。

本市机动车号牌号码随机发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部分小型机动车号牌号码有特殊要求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有偿发放,全部收入用于补充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应当依法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并可以投保车辆损失险、人身安全险等保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农机)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的委托做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中小学校应当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其他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 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第五条 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禁止客运机动车在不具备通行安全条件的乡道、村道通行。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道、居民住宅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建停车场和公共交通始发、换乘站(点)。

第六条 道路出现损毁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组织维修。 树木、线杆、架空线、广告牌、标志牌和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或者倒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及时排除影响。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对城市道路溜泥井、下水道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或者被破坏需要改变、补建、修复或者需要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属公路上的,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属城市道路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摆摊、设点、洗车、堆放物品和垃圾、设置障碍或者擅自进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在道路和道路两侧从事下列活动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一)在道路上架设或者维修线路、幔帐;

(三)在国道、省道、县道和城市道路设置车辆停靠站(点);

(五)在城市道路两侧开辟通道或者设置台阶、门坡等附属设施。

第十条 在道路上施工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施工完毕后恢复路面和道路设施,清除现场遗留物。

第三章 机动车和驾驶员

第十一条 新购置的机动车,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和行驶证,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已取得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期限,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明,方可继续在道路上行驶。

禁止无号牌、无行驶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第十二条 机动车使用年限或者行驶里程达到国家规定限度应当予以报废的,必须送国家指定的报废车辆回收部门销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和行驶证。禁止应当报废的机动车继续在道路上行驶。

第十三条 禁止拼装车辆。禁止擅自对客运机动车进行改型或者将非客运机动车改为客运机动车。 禁止货运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乘车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参加有关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将投保标志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

第十五条 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行交通违章记分管理。交通违章记分管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从事大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必须持有a类驾驶证,有跟随大型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学习驾驶1年以上经历。

(二)申请从事小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必须持有a或者b或者c类驾驶证。其中持有c类驾驶证的,必须有安全驾驶非客运机动车3年以上经历。

(三)申请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前1年内被依法吊扣驾驶证5个月以上的,不得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

(四)获准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后1年内被吊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验合格,方可继续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不按规定参加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机动车驾驶活动。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驾驶员不得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或者过度疲劳、饮酒后的驾驶员驾驶。

机动车驾驶员连续驾驶过度疲劳的,必须停车休息,待疲劳状态消失后方可继续驾驶。

第四章 通行安全

第十九条 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和信号灯指挥。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二)不得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四)驾驶小型客运机动车时使用安全带;

(六)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载物或者载客。

第二十一条 领取驾驶证未满1年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牵引故障车;

(二)拖带搅拌机、发电机等专用机械;

(三)驾驶修理后的试车车辆;

(四)单独从事客运机动车驾驶活动。

第二十二条 客运机动车售票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车未停稳时开启车门;

(二)不得超过载客数量售票;

(三)提醒乘客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规定乘坐货运机动车或者乘坐禁止从事旅客运输的机动车;

(二)不得乘坐明知载客已经超过限额的长途客运机动车;

(三)不得乘坐明知无驾驶证或者饮酒后的人驾驶的机动车;

(四)待车停稳后按顺序先下车、后上车;

(五)不得催促驾驶员快速行驶;

(六)不得向车外投掷物品或者将身体探出车外;

(七)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剧毒性等危险物品;

(八)乘坐小型客运机动车的前排乘客应当使用安全带;

(九)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佩戴头盔。

第二十四条 客运机动车装载人员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驾驶员、售票员将超载乘客就地交由其他客运机动车转运。转运费用由超载机动车驾驶员、售票员承担。 货运机动车载物,其长度、宽度、高度、重量和押运人数应当符合行驶证核定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机动车不得边行驶边上、下乘客,不得开着车门行驶。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客运机动车,不得在候车站(点)外上、下乘客。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

(一)机动车通过路滑的道路、反向弯路、傍山险路、漫水路(桥)或者出入口时;

(二)遇有人员横道或者通过行人密集的路段、施工路段或者有障碍的路段;

(三)通过交叉路口;

(四)其他应当减速行驶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带挂车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平板车、大型客车、农用运输车、电瓶车或者装有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牵引车辆。

第二十八条 在下列情形下,驾驶员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无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应当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

(二)在夜间和雾天等能见度不高的环境下临时停车;

(三)牵引车辆或者被车辆牵引;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

第五章 事故救助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售票员或者乘车人、当地群众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禁止驾驶员、售票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调查事故原因,疏导交通。

第三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施救工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

禁止借道路交通事故在道路上设卡拦截、扣押车辆或者敲诈过往人员财物。

禁止妨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事故。

第三十一条 已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机构应当在保额范围内先行预付受伤者的部分紧急救助费、医疗费和死者的丧葬费。

第三十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驾驶员、售票员、乘车人和行人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因公安、交通、市政工程等部门不履行职责导致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组织应当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发生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号牌或者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行扣留车辆,责令补办手续后放行,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拼装车辆、擅自对客运机动车进行改型或者将非客运机动车改为客运机动车,或者货运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必须报废的机动车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强制销毁,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借道路交通事故拦截、扣押车辆或者敲诈过往人员财物,或者妨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秒有两起车祸发生,每年有20xx0人死于车祸。这触目惊心的数字,重重地撞击着人们那颗稚嫩的心。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国家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造成人们必要的生命财产及其他的经济损失,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每个市民都依法做到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这让人觉的马路不是一片安宁的地方,更像是一片“战场”,司机们就是一位位“战士”,但马路不是战场,他们也不是战士,真正的战士是为国捐躯,而他们却是为的私人利益。难道大家愿意听到惨烈的叫声,撞车的轰隆声,都愿意自己家破人亡?让交通安全在我们心中时时出现,让那使人心灵震撼的声音不再出现。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汇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村通组道路安全隐患情况:

2、半河村通新光村公路--青菜榜"富家桥"路基塌陷10米;

4、走马坪至上洞路段约4公里多处塌陷;

5、半河村香炉山组通组路段2处路基塌陷。

(二)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情况:

4、重点危险路段11处,设置11块永久性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逢场必赶"和"红百喜事"打招呼情况:交通安全"百日行动"期间,乡安监站和新城派出所联合上路查车,累计检查车辆80辆,违章驾驶5人,罚款2人,宣传教育80人。

(四)、对农村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摸底调查情况:乡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逐村、逐户、逐车、逐人进行造册登记,全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登记录入电子文档1330辆。

1、各村、各工作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安排计划不祥,工作责任心不强。

2、"逢场必赶"制度落实不彻底,村两委、部门、驻村干部登记车辆管理认识不高。

3、车辆台账登记不完善,更新信息不及时,有些村有车辆登记,无驾驶人,车辆数量较少,有些村未见无牌无证的车辆登记。

4、自我隐患治理积极不高,依赖上级部门治理性强。

一是请各村和部门的"包保"领导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力度,真正做到领导包村、干部包路段,村组干部包车辆。

二是对"逢场必赶"工作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奖惩。

三是建立健全车辆台账户籍管理制度,村、部门不断完善车辆、驾驶员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形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义,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路管安委发[20xx]14号文件《油田道路管理公司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我站“交通安全月”有关工作,现将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交通安全月”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黄文杰

组员:杨正军、陈翔、袁新刚、胥宏维、潘永刚、郭建

二.明确工作思想,确保“交通安全月”活动顺利进行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来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管理工作氛围,增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减少和杜绝交通违章及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使“交通安全月”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自身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月”活动期间,我站通过召开职工大会、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了“交通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宣传,利用雨休时间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积极参加公司非驾驶员的报批活动

活动期间,我站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非职业驾驶员的申报条件,严格控制非职业驾驶员的申报数量,认真遵照非职业驾驶员报批程序上报非职业驾驶员名单。

五.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活动期间,我站对所有站属运行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六.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活动期间,我站认真履行各项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并加强了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活动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工作,使我站的内业资料管理水平趋于标准化,符合公司有关要求标准。

七.加强交通安全学习培训力度,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活动期间,我站组织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油田道路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针对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预防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及演练,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

八.加强了hse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

活动期间,我站加大了hse管理工作力度,真正将hse管理体系在我站深入开展,加大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所发现的违规现象及时开具安全隐患检查表并由受检班(组)长现场签字,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认真填写hse管理工作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使我站的hse管理工作内业资料趋于标准化,符合公司的有关标准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使我站职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提高了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及管理工作水平,较好的落实了公司“交通安全月”活动的各项措施、杜绝了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交通安全月”活动的顺利进行。

油田道路管理公司

红岗公路管理站

20xx年8月28日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xx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xx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xx条,总长度近xx公里,城市道路由xx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xx东路、xx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xxxx米,宽xx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xxxx米,宽xx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xx路和xx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xx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xx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xx年又对xxx路、xxx路,xx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各位领导,总之,我们将按照职责,科学建路,依法护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要求,使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xx年,我市新增机动车7540辆,机动车驾驶人11323名,电动自行车4万余辆,道路里程280公里,尽管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里程同比增长8.2%、12%、12%,但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应对,确保了全年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13起、死亡59人,伤89人、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余元,同比下降42%、9%、59.7%和86.7%,未发生特大和重大有影响的交通事故。我们主要做法是:

xx年,我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把交通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发展地方地济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协同抓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效能,在全市推行市、镇(乡)、村3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市领导主动关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均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到运输单位、客运场所检查落实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分管市领导多次深入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调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年,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次,政府办牵头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4次,各职能部门多次对接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仅xx年5月2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就研究解决了5组交通信号灯、18公里的道路标线建设问题。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格局。

各部门从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出发,做实做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监部门主动承担交通安全监管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教育部门主动排查学生出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交通、建设部门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充分听取公安交巡警部门意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道路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四同”制度;农机部门针对农业机械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农业机械交通事故。马横公路是xx年新开通道路,全线长28.8km,开通前,公安、交通和公路沿线乡镇密切协作,及时增设了100余处交通标志、600米w防护网,设置了6处黄闪警示灯,沿线29个路口安装了300余米减速带,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开通前全部安装到位。xx年第二季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分解了22处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交通、建设、教育、高邮镇、三垛镇、界首镇等部门乡镇按照序时进度和整改要求在06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在学生安全方面,公安、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在学校附近道路施划标线,设置警示标志,成立护导队,组织专人维护交通秩序,近三年来未发生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交通事故。

我市紧紧围绕“安全、有序、畅通”目标,针对辖区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路口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重点、治乱点、疏堵点,严整交通违法行为。xx年,开展了“百日竞赛活动”“春运交通秩序整顿”“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无牌无证专项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五城同创’迎节庆交通秩序整治”等系列活动近20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万余起,行政拘留442人,活动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文明交通行动中,公安机关主动与市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系,争取了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多次参与交通协勤活动。针对城区交通管理特点,采取“五包六定”工作措施,责任到人,每月有目标,每周有重点,每日有行动,形成了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管面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针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并重,采取全警行动、区域互动、队室联动,分片、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深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改革措施,采取月考、季考、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警务室进行综合考评,促动了警务室人员主动上路参与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通过上半年车队的行车情况,现将华苑煤业车队工作总结如下。华苑煤业综合管理部车队一直将交通安全和职工安全放在首位,车队通过多重途径提高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交通安全的指示,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秩序,消除了因交通违章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确保了华苑煤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规章制度方面。

自车队建设以来,严格按规程办事,检查落实到位,坚持科学有效进行管理,近年一切交通事故为零。车队安全、认真、全心全意为领导和职工服务,受到一致好评。

1、车队通过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来规范公司派车、出车流程,在必须使用公车外出时,一定经过公司负责领导批准,履行派车手续,没有履行相应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出车。

2、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并通过测评制度,从职工满意的地方做起,从职工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切实为公司职工提供最好的服务。

3、严肃各项考核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的人员要不留情面的坚决处理,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渗透到每位员工。

安全工作是车队重中之重的工作,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丧失安全就会丧失一切,一百减一等于零。车队全年自始自终狠抓安全管理,时时事事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因此,为了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落实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车队多次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公司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及行车规范,增强驾驶员对不同道路情况的处理能力,加强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掌握交通安全的各种动向。

例如:在6月23日下午,华苑煤业综合管理部车队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请来了灵石县两渡镇交警中队队长刘月亮,通过此次活动,落实集团公司“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三项工作,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刘月亮队长分别从酒驾入刑内容、疲劳驾驶危害、车辆上户审验程序、省厅20__年新出台的条款及处罚标准等几方面内容分析讲解,并结合交通事故视频为全公司司机敲响了警钟。

三、维护保养方面。

1、车队多次通过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目前运行的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特别对动力、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了全方位重点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立即送修,杜绝“病车”上路。

2、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监督和纠正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出现超速、超载等情形。

3、完善汽车安全行驶的配品配件,为公司每辆汽车统一配发灭火器、警告标志等,增加在不利天气下安全行车的能力和提高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四、车辆管理方面。

随着华苑煤业的步步前进,各级领导用车需求日益增加,车队领导经过科学调配、满足了领导用车需求。车队所有出车的人员都是精神饱满、技术全面;车辆都是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行车文明驾驶、谨慎开车,做到安全有保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车队所有人员都随叫随到,及时出车,无条件服从命令和指挥,高质量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全队为了保证领导用车安全、及时,出车前、归队后,车队人员都能认真检查和保养车辆,车辆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随时派车,随时出车。我队出车归来的车辆,必须按时归队,必须按车位停车,严禁在外乱停乱放。

夜间无论什么时间,执行任务回来的车辆,都要在指定位置停放。在外长途的车辆,要把车保管好、使用好。严禁私自跑车,严禁私自绕道办私事。

车队人员都牢固树立了安全行车意识,把安全熔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车上,出车前都能自觉检查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完好;行驶中,都能自觉依法行车,遵章行车,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安全行车已成为全体司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总结华苑煤业车队上半年安全工作,我们将更好地做好下半年的交通工作任务,综合办车队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刻领会学习“安全生产月”活动宗旨,将安全主题落到实处,保证安全、提高服务,杜绝一切事故的重要性。车队全体驾驶员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企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车队应有的贡献。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乡组织了各村四职干部、乡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学习会议。会上,乡长严川组织学习了渠道安办[2020]10号文件精神:关于清除农村面包车、货运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安全隐患的督办通知精神和渠道交局联[2020]11号文件精神:关于对20xx年8月份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部署的通知,党委书记吴华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

为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劝导员劝导行为,我乡于9月6日召开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各村四职干部及交通劝导员都参加了会议,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及安全意识。

全面抓实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抓好节日、逢场赶集、重点区域,车辆安全例检等重点环节,农村乡间客运、摩托车等重点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排查道路、交通运输、学校等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单位、业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经常性联合三汇片区联合执法中队深入一线巡查监控,依法查处“三超”、“三违”等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一是目前我乡境内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二是车辆营运者、乘客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长安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现象突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努力推进我乡道路交通平安创建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宁交办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最新确定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以及公司相关要求,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郭保平担任,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申报工作认真进行了学习、贯彻、执行。现将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制定了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2、制定安全生产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3、制定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4、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年终号对各部门、作业队进行考核打分,并奖励兑现。

1、成立了以公司经理郭保平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下设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加以纠正。

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定期对各部门、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公布考评和奖罚情况。

1、《企业法人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2、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员工和农民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农民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4、制定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放到各作业岗位,现场检查督促,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危险源辨识内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台账和档案,能够及时按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1、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计划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及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投入。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及时收集各类票据,核实、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1、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对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大型移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确保了作业安全。定期实验等设备在专业机构进行检验,保证检验证书合法有效。在各作业区重要、醒目位置配备消防应急器材,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指示牌。

2、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在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使用方面严格落实。各类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证书齐全有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能够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电器线路、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未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设备使用台账建立不规范扣10分。

3、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制定临时用电方案,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要求所有用电线路必须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及时对电器线路进行维护。

1、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已上报批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2、制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施工中严格执行。

3、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规定,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有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4、科技应用与创新扣40分。

1、制订了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2、及时组织农民工开展了岗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了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在施工一线多年从事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具备专业安全知识和经验,熟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项目部所有员工均接受过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5、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评档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定,严禁“三违”作业;在每月召开生产会议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作业现场及设施设备采用可靠的防雷、防火、防电等措施;所有材料堆放和储存有专人管理,符合有关要求。

2、指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领导到岗带班,有值班记录。

3、按规定制定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公司暂未与其他单位共用作业现场;及时与各劳务作业队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安全职责;对短期合同工等及外来人员车辆作业现场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建立了劳务协作单位名录和档案扣10分。

4、工作、生活场所的'布局合理,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健康要求。

5、制订了相关规定、制度,各作业现场、设施按规定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1、制订了风险源辨识与评价的相关制度、方案及安全措施;及时辨识作业现场风险源,并制订管理方案。

2、制定重作业现场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施工现场施工应急措施;

如实对作业人员进行各岗位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未对危险源进行建档管理扣5分。

1、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施工现场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制订了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专项作方案。

2、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整改到位,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月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和档案,未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扣10分。

1、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按规定办理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

3、制订职业健康危害告知书及预防措施、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扣10分。

1、设立举报箱,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安全文化环境建设不健全,扣5分。

2、编制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发放到职工;认真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考评,总结交流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未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扣5分。

1、制定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并及时评审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信息畅通。

2、经常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确保从业人员能够在预案实施阶段自如应对。

3、建立与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日常训练。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各类应急物资及设备,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台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审,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审报告。

按规定制定了事故报告与处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和事故台账。目前,我公司未发生安全事故。

1、对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绩效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对安全生产目标、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形成长效机制,扣20分。

街道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情况汇报材料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安全宣传进社区,全街全员全覆盖。

xx街道以“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为契机,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安全生产“五进”、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除了借助社区海报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外,还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互动有奖问答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今年累计开展“一盔一带”等多种主题宣传活动x次,派发资料约x万份,切切实实把交通安全教育送到居民“家门口”。

为切实减少冬季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xx街道以xx社区为试点,积极推进“零酒驾”文明交通平安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月“逢十”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结合流动宣传车循环播放酒驾事故警示视频,教育驾驶员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并鼓励居民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行为。自xx社区“零酒驾”创建活动以来,社区未发生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一起因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使全社区居民在思想上筑牢了交通安全意识防线。

二、安全宣传进企业,聚焦源头除隐患。

针对辖区冬季行车特点及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xx街道积极深入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播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要求驾驶人严格遵章守法,坚决杜绝“三超”违法行为,确保人不违法,车不带“病”,切实把好2021年末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关”。

针对部分外卖骑手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率相对较高的现状,xx街道与企业安全责任人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要求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驾驶人准入关和安全培训关。今年以来,xx街道共组织辖区外卖小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x次,联合外卖企业开展联合交通安全劝导活动x次,由外卖小哥“变身”交通安全宣传员,对过往行人和摩电骑乘人员开展宣传劝导,进一步提升了外卖骑手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为了打造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治理格局,xx街道在辖内多家企业创建了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打造了全黄埔区首家企业共享头盔试点,同时发动辖内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由企业员工加入劝导员队伍,让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成为全社会的“大共识”。

三、安全宣传进商铺,关口前移筑防线。

临近岁末年终,群众聚餐、出行需求增加,酒后驾驶的风险加大,为有效减少“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xx街道深入辖区餐厅、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关口前移到餐桌前,通过向店主发放宣传单、以案说法等方式,倡导他们当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劝导员,发挥好对饮酒客人的安全监督作用,同时给店内用餐的客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和小礼品,从经济成本、安全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等多角度,面对面讲解酒驾行为所造成的各方面危害,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反酒驾宣传专项行动x次,覆盖商铺x家次,累计劝导人次上x万。

根据辖区商圈、广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xx街道在辖区商圈、饭店、超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充分利用面对面发放宣传单、悬挂主题海报、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播放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常识及交通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的疑问,使文明交通、文明行路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安全宣传进校园,文明出行伴成长。

学生群体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全力打造“平安校园”,xx街道定期为广大师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尤其针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和学生出行习惯,重点宣传佩戴安全头盔、过街看红绿灯、拒绝搭乘无牌无证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并将交通安全知识以图片漫画的形式在校园内展示。今年已累计进校宣传x次,帮助学生们从小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为了将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扩大到家长群体,xx街道借助流动宣传车,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通过真实案例说明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借“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家长们在寓教于乐中增加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参与度,从而形成家校安全教育合力,共同织牢孩子们的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xx街道将按照上级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营造平安有序社会环境,助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办关于某某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_〕32号)要求,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研究制订了全区cng加气站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方案,周密计划,认真部署、加强落实,积极开展了cng加气站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完成了目标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cng加气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式。

按照市安监委、区安监委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和辖区实际,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区9家cng加气站进行了专项整治。

二、主要措施。

严禁充装过期瓶和报废瓶;三是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多次发现违规的将停业整顿。

会上,特监科有关人员通报了近期对各cng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组织大家对《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了再学习,还对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全市9家cng充装站和1家cng气瓶检验站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三、主要成效。

近一年以来,我局采取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重点单位驻站监管;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出动车辆15车次,开展cng专项检查4次。多次召开会议培训强调;签订充装安全承诺书;帮助充装站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等方式,使我区的cng气瓶充装、检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本杜绝了违规充装行为,严防了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车载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进行汇报,汇报时,要熟悉掌握汇报内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xx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14条,总长度近50公里,城市道路由华阳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华阳东路、华阳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1800米,宽54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1440米,宽44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洪武路和石狮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绿岛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xx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xx年又对羊角山路、老句狮路,向阳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各位领导,总之,我们将按照职责,科学建路,依法护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要求,使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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