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逝的乡村(优质19篇)

时间:2023-12-07 07:50:04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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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寂静的寒夜,在温暖的被窝里,我又一次回到了儿时的故乡。

宽敞的牲口屋内,围满了前来烤火的人。正中间,点燃着一堆湿麦秸,此刻,正冒着浓浓的黑烟。过了一会儿,湿麦秸被底下的火烤干了,终于冲破了湿的禁锢,“呼”地一下冒出了火头。于是,有人又不失时机、恰倒好处地抱了一抱早就准备好的湿麦秸压在上面,于是,复又冒出浓浓的黑烟。不少人开始咳嗽。先是一两声,然后,变成了咳嗽大合唱,在屋内此起彼伏。屋内,散发着干草、麦秸用水浸泡过的淡淡的酸味,混合了牲口的.粪尿味,和人们抽的旱烟味,组合出一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奇特味道。这味道,却让这些庄稼人闻得如痴如醉。

此刻,人们正神情专注地听一位老人在神采飞扬地讲三国。时而,有人惊呼一声。这时候,孩子是闲不住的。他们先是在人堆里串来串去,一会儿,悄悄地趴在哪个老人的耳边突然大叫一声,老人先是吓了一跳,而后,便善意地笑了。

屋外,飘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宽广的场地一时间变得白茫茫一片。一个个高大的麦秸垛在白雪的覆盖下成了一座座洁白晶莹的小山。有几只麻雀躲在麦秸垛上被喂牲口的人掏出的洞里唧唧喳喳地不甘寂寞地叫着。

孩子们推开牲口屋的木门跑了出来,随之出来的还有一股浓烟和一只小黄狗。他们嘻嘻笑着弯下腰在雪地上滚雪团。冷不防,扬手扔在同伴身上,炸出一团白雾,于是,也招来同伴的还击。原本寂静的雪地上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谁家勤快的大嫂,用扫帚哗哗地从院里扫出了一条羊肠小道,一直蜿蜒到大街的远处。她的手被冻得通红通红的,俊俏的脸上却已冒出了细汗。

不一会儿,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扫出了这样的通道。人们高声叫着,相互打着招呼,兴奋地夸着这场大雪:瑞雪兆丰年啊,来年的麦子收成肯定孬不了,老天爷这是下的白面啊!

……。

我翻了个身,嘴里嘟囔了几句呓语,复又进入了童年的世界。

……知了在浓密的树叶里吱吱地不知疲倦地叫着,人们三五成群地躲在树荫下乘凉。谁家的媳妇,略显羞涩地看了看四周,悄悄地把奶头塞进了宝宝的小嘴里。几个小媳妇和大闺女嘻嘻哈哈地笑成了一团,说不定又是哪个说了什么傻话,引起了这场暴笑。

孩子们自然又是这些人们中最不甘寂寞的主角。他们叫着,喊着,从街上跑过,扑扑通通全都跳进了村南的那个大水塘里,像青蛙一样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他们的突然降临,吓得原来在水面上悠然自得的一群鸭子嘎嘎乱叫,好像在不满地抗议这群捣蛋鬼入侵了它们的领地。调皮的孩子们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掏出一把紫泥,呼地投向鸭子,鸭子只好不情愿地飞上岸,又重新去寻找属于它们的乐园。

窗外几声鸟鸣,我懒懒地睁开了眼,发现天已在不知不觉中大亮了。于是,我才想起我的母亲早已在十五年前去世了。

泪水在不知不觉中流了下来。

我期待,期待着能有一天,我再把童年的春天和秋天重温。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从今天起,我开始了我的探险旅程。我要去寻找那个属于我的“快乐精灵”。因为在小时侯,由于太贪玩的缘故,不慎把我的“快乐种子”给弄丢了,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快乐。

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听着mp3,去找我的“快乐精灵”了。刚一开始倒没什么感觉,现在却觉得那么的孤单、寂寞。没有人陪我,没有人和我聊天,心里是那么的沉重。我怕,我怕自己在途中会遇见一些社会上的混混,我也怕在草丛里突然会有一条蟒蛇冲我扑来,我还怕黑。实不相瞒,我是一个特胆小的女生,但请不要笑,我有勇气和克服磨难的可贵精神。

这时,我来到了“精灵国”。

“当、当、当”。

“您好,老爷爷,我是来找‘快乐精灵’的,请问我该怎么走啊?”

“孩子,你要去找‘快乐精灵’干嘛啊?爷爷劝你还是回去吧,曾经也有许多人来找它们,可都是一去不返。”老爷爷语重心长的对我说。

听了这番话,我并没有气馁。天黑了,在这里我人生地不熟的,只好随便找了一片空地躺了下来。可却正赶上变天,我带的衣服不够,半夜就被冻醒了,只好蜷着腿坐着。终于天亮了,我在“精灵国”地图里找着了“快乐精灵谷”。于是我照着地图走。

刚走出“忧伤谷”,眼看着前面不远就是“快乐精灵谷”了,可眼前到处都是荆棘。如果稍不留神,皮肤就会被划得鲜血直流。据我长时间的观察,这里不仅有荆棘,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可别看她们漂亮,其实她们都是“知花知样不知心”。花瓣上都撒满了毒粉,只要挨她们一下,五脏六腑就会在刹那间腐烂,然后让你面目全非的死去。

胆小的我害怕了,但一想到“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我的勇气又来了。

我小心翼翼的走着,不敢疏忽,因为这每一步都主宰着我的命运。我要活下去,要勇敢的活下去,要快乐的活下去。

愈接近“快乐精灵谷”,花们的毒性就愈大。离“快乐精灵谷”不远时,由于我心急,想快点拿到我要的“快乐种子”,忘记了身旁这些花儿们的剧毒,只顾飞快的向前冲。没想到刚跑了一小步,脚突然疼得很厉害,还鲜血直流。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是中了花毒。为了不让毒素蔓延,我想起了爷爷曾跟我说的办法。于是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皮筋,把它紧紧的捆在膝盖下面。防止了毒素蔓延,但血还还在不停的流着。我只好把衣撕成一块长长的布,然后一圈一圈的绑着,可仍在流。怎么办?怎么办?我实在是想不出止血的办法来了。

为了到达目的`地,我忍着痛,吃力的向前走。天气又冷,我一直哆嗦着,我对自己说:“这不是寒冷,是别的原因,是我的大限到了。”

冻死的想法让我难受,我宁可死在内心的幻影里。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快乐的在游乐园里玩着,那些老师们,那些家长们。

我绝望了,我觉得自己现在离死神愈来愈近了。终于,流血过多的我晕了过去。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我终于醒了,眼前的事物模模糊糊的。过了一会儿我才晓得自己是在“精灵国”里,正在通往“快乐精灵谷”的路上。

我趁着现在还有一点力量,蹒跚的走着。这次又不知是怎么弄的,毒性开始蔓延了,我为了求得一条生路,咬着牙,忍着痛,艰难的向前走着。

我终于到了“快乐精灵谷”的门前,我刚敲了一下门,就倒下了。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豪华的木床上,一只蓝色的精灵正在为我疗伤。还有几只美丽的精灵们围在我的身边。

一只精灵奶奶亲切的对我说:“孩子,皇天不负有心人啊!可是你为了要那到你的‘快乐种子,付出了这么多值得吗?”

我直摇头说:“不会的,为了达到我的目的,哪怕付出我的生命,我也认为是值得的。”

这时我看到在场的精灵们眼睛里的泪水正在打转儿。

我知道,她们是被我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给感动了。

“恭喜你,你是第一个来到我们这个谷的幸运儿。给,这是你要的种子,回去把它种在你家的院子里就可以了,”一只身穿紫袍的精灵向我飞来说:“你一路上费尽千辛万苦,回去总不能再让你受折磨吧。好吧,我送你出‘精灵国’”。

我的探险成功,是因为我克服了磨难。

有的人,在平常的日子里,总是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一旦遭遇磨难,便会本能地心声抱怨,抱怨命运的不公与残酷。可他们哪知道,实际上正如濒临绝境是命运的恩赐一样,磨难也是命运给予众生的一份厚礼啊!

每一场磨难都是人生中的一次挑战,而每一次挑战都会激发出我们巨大的潜能。我们的人生,因磨难而不断升华。岁月的土壤里,磨难正是最肥沃的养料,我们的生命之树因之而郁郁葱葱。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秋,早无声无息地来了,借着最后夏日一缕黄昏那离去的脚步,初秋的感觉没有丝毫的炎热与寒冷的气息。然而,我却悄悄地喜欢上了秋日中的落叶。

清晨,坐上校车时举目四望,车窗外道路两旁高高的大树正卟卟簌簌地飞舞落叶,那叶自由自在,那叶从容,那叶边唱、边舞,那叶洋洋洒洒地再次归根了,铺满金黄色的落叶,叫人不禁惊讶:啊!秋已渐渐的深了。

想当初,那叶也曾是芽苞,那叶也曾孕穗,那叶变得油绿过,曾在阳光下,曾在微风里唱,曾在狂风暴雨中挺立,当她哗啦啦高歌的时候,不但把欢乐奉献给了众多的行人,也把氧气毫不吝啬地喷吐人间,净化着被污染的空气,改变环境的同时还还病人以康健之躯。那绿色由初春的新绿变成了眼前的浓绿,在林立的高楼中,在道路两旁,在院落中的砖瓦空间里,都点缀几抹绿色,那色彩绿得诱人,绿得抢眼极了,虽不及花朵那样缤纷,但却使得奔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望见时疲劳顿减压,暑气全无,不也曾为许多路人遮挡过夏日炎炎吗?此外,它还为不少小生灵遮风挡雨,让鸟雀们在自己怀里做窝,繁衍生息,让雀宝宝在自己的怀中长大。然而如今,叶落归根了,一枚枚落叶奉献之后,又静卧在路旁,园中,任清洁工去装袋,或许她会成为牲畜的过冬饮料吧,我想。它真的自生自灭消亡了吗?不!在我看来,那枚枚落叶看似消失了,但转化成新的能量形式与精神她不但没有消失掉,反而永远溶入了大自然的脉络,与大自然的各种生命共存,并将永远在与大自然险恶环境的搏斗中,无限轮回,得到永生。

站在树下,一阵秋风吹过,我看到一片片落叶正在缓缓地落下,枯黄干瘦的身躯在风中痛苦地挣扎着,飘摇着,旋转着,仿佛看着一个个生命正在我的眼前慢慢消逝。望着满地的落叶,我尝到了几分沧桑的味道,心中为叶子感到无尽的悲哀:萌芽、成长,最终却在这萧瑟的秋日里逝去了年轻的容颜,悄然无声地飘落了。无奈充满我的心房。想到这,我不禁叹了口气,现在的我,整天也是忙忙碌碌,为着自己的梦想,奋斗着,努力着。有时会觉得自己就像这落叶,茫然不知所措。看着已被扫成一堆的落叶,我想起了龚自珍写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句诗。顿时,我明白了:其实,落叶与落花一样,它们在生命即将结束时,依然奋斗着,要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树,与泥土融为一体。从春到冬,从萌芽到脱落,叶子都在不停地拼搏,即使在消逝的那一刻也不放弃。我的心猛地一颤:我不正如叶子一样在努力着吗?我思考过,付出过,体验过,努力过,即使最后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也会说只为曾经拥有。现在的我,看着落叶有种说不出的感慨,法国的画家高更,在与梵?高的关系产生裂痕后,便只身一人去了太平洋中的一个孤岛,独自生活。他的选择在我看来,莫过于最好的选择。梵?高并非在逃避什么,他只是比其他人更聪明一些。在他生活的地方,有山,有水,有森林,有着每天都可以望见的朝阳与落日。

梵?高给了自己一个绚丽的人生。在他死后,留下了许多名画,而大多都是在岛上完成的。浓郁而鲜艳的色彩,告诉了人们这一切的过程是多么悄然无息,多么富有哲理。还有一个令我心怀崇敬的人,那就是梭罗。他从令全世界的人都仰慕的哈佛中走出来。当他离开那里后,他并未去金碧辉煌的殿堂,而是选择了那个留下了近他半生脚印的瓦尔登湖。在湖边,他钓鱼,划船,任湖面的风吹佛着他的脸,他的心。每当他坐在湖边看着夕阳落下时,便会思考怎样将这湖光美景一一记录下来。多年后,梭罗离开了瓦尔登湖,也离开了我们。可是人们却无法忘记他给人们留下的东西——《瓦尔登湖》。梭罗用他的智慧完成了这部巨着。有人说他是愚蠢的人,可是我们觉得,在这愚蠢的背后,有一种世人不可企及的智慧。它正在蔓延,在我心里,悄无声息的我喜欢无声的智者,轻轻地来,轻轻地走,犹如天边的云彩,随风而来,随风而逝。

抬头望着天,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我的心情不再那么郁闷,因为我又找回了动力:加油,加油!又是一阵风过,又是无数片枯叶的消逝,但我已不再为它们悲哀。看着这一个个树的精灵虽然在转眼间就消逝,可在明年又将出现另一树生机勃勃的新叶,我微笑着离开了。我感谢我的落叶之思。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我是欢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洋溢着北京对世界的热情,都会带给大家奥林匹克的精神和运动的激情,正因为这样,大家才更加喜爱运动,才称我为福娃中的大哥。

我是一个火娃娃,我也是运动的化身,我还代表运动员手上的圣火,我更代表更快、更强、更高的奥林匹克精神!

外国人来到北京,我会把中国传统的民间故事讲给他们听。如:鲤鱼跳龙门、画龙点睛、龙产九子等,让世界各国人民了解中国传统的民间故事,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深。

世界各地的人们汇聚到北京,我还要告诉他们中国有许多名胜古迹,如:万里长城、北京天安门、圆明园、秦始皇兵马俑等,让他们也知道中国的名胜古迹,游览中国的名山大川。

我还会把中国的美食介绍给他们。如:辣子鸡、酱鸡翅、炖排骨等,让他们也品尝一下中国的美食。

我还要和贝贝、晶晶、迎迎、妮妮一起,把和平和友谊传遍全人类,把幸福快乐传遍全天下,把奥运精神传遍全世界,让每个人都关心、热爱、支持奥运。

奥运会是传递和平、友谊、健康的盛会。的奥运会即将在中国的北京开幕,现在,每个中国人都在为20在北京举行的第29届奥运会做贡献。老爷爷、老奶奶、出租车司机、交警、少年儿童都积极学外语,为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宾客做向导。

2008年奥运会即将来临,我能为奥运会做些什么呢?我就用我的画笔为奥运会画一幅画吧!画面上有一座天安门,天安门的正前方是五个福娃和一些小孩在广场上放飞和平鸽。画的题目是:放飞和平,喜迎奥运。我把它寄给了杂志社,参加迎奥运儿童绘画大赛。我也坚持学外语,每天不管做作业到几点,我都跟著录音机反复地读外语。有一次,我学外语很累,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妈妈叫醒我,让我去睡觉,可我没有去睡觉,而是继续学外语。直到完成了今天的学习任务,才上床睡觉。奥运会是每个热爱和平的人都可以参与的盛会,让我们在外国朋友们面前展示我们中国少年儿童的风彩吧!奥运,我也在参与。你们好,我是福娃中的一个,我叫晶晶,是一个可爱的大熊猫。我的同胞“团团”和“圆圆”被送到台湾,希望台湾能早日回到祖国妈妈的怀抱。我多么希望我们的祖国团团圆圆。做为中国的国宝大熊猫,我们的家族现存量已经非常少了,你们一定要保护我呀。

作为2008年奥运会的吉祥物,在五环中,我是黑色的一环,我祝愿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圆满成功。我代表和平、友谊,可千万不要忘了我。记住我是晶晶,是2008年中国奥运会的吉祥物。

“鱼”还有吉庆有余、年年有余的蕴涵。

我的头部纹饰使用了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鱼纹图案。我温柔纯洁,是水上运动的高手,和奥林匹克五环中的蓝环相互辉映。

愿我国2008年奥运会圆满成功,让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

这个星期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爸爸妈妈带我去公园玩,我特别高兴。走到公园门口我发现有个卖福娃的,看着那五颜六色的福娃,我就想让爸爸妈妈给我买那美丽又可爱的福娃了。我跑了过去跟妈妈说:“妈妈,给我买福娃行吗?”“不行,不过你要答对一道题才能买福娃。”妈妈说。我高兴地问:“什么题呀?”“你想想福娃的名字连起来是什么呢?”妈妈故作神秘地说。我想了好长时间才想出来,我充满信心地说:“不就是‘北京欢迎您’这几个字吗?”妈妈又说:“你说对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对了,说起福娃我还想到奥运会,咱们家来个迎奥运这个主意怎么样啊?”我高兴地说。爸爸妈妈都同意了。

“咱们每个人都做一个自己喜欢的.福娃头饰,到了那天我们戴上它来迎奥运。

我回到家里,我做了一个欢欢的头饰,妈妈做了一个晶晶的头饰,而爸爸做了一个贝贝的头饰。我多期盼那一天的到来呀!

吗?”“不行,不过你要答对一道题才能买福娃。”妈妈说。我高兴地问:“什么题呀?”“你想想福娃的名字连起来是什么呢?”妈妈故作神秘地说。我想了好长时间才想出来,我充满信心地说:“不就是‘北京欢迎您’这几个字吗?”妈妈又说:“你说对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对了,说起福娃我还想到奥运会,咱们家来个迎奥运这个主意怎么样啊?”我高兴地说。爸爸妈妈都同意了。“咱们每个人都做一个自己喜欢的福娃头饰,到了那天我们戴上它来迎奥运。

我回到家里,我做了一个欢欢的头饰,妈妈做了一个晶晶的头饰,而爸爸做了一个贝贝的头饰。我多期盼那一天的到来呀!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娱乐圈里吹着的“中性美”之风还未完全止息,又有一股名叫“伪娘”的超强台风来袭,同时更兼有“ladygaga”狂风呼啸。当我听到人们用“帅”形容女性,用“漂亮”修饰男性时,一阵恶寒从我心里泛起。

我并非是不能容忍像刘著、童童这样喜欢把自己女性化的人。毕竟,个人有个人的选择与追求,我只是无法容忍我们的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对他们的肯定和追捧。我们的社会对这样行为的不正常反应恰恰反映了我们的审美观患了病。我们亟待医好全社会病变的审美观!

何为美?这是一个被追问了千年的问题,也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审美观都是不同的。正如汉尚瘦美人,唐尚胖佳人,魏晋喜欢性格温润如玉,举止文雅的谦谦君子,而盛唐则欣赏性格豪放,爽朗大气的男儿一样。但只要我们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这些传统审美观中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以符合自然特征为美,以内在美为美。

无论是在夏商周,还是在元明清,都不会有谁认为男人绾着高高的发髻、穿着轻柔的绸衣、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是美的。因为作为男性,他的自然美感应是不同于女子的刚强、伟岸、坚毅,说白了就应该是像山一般沉稳。而女性的自然美感则应该是不同于男子的柔和、婉约或者活泼。这种美感差异是自然的、不容颠覆的。然而现今社会偏偏就有人反自然而行,掀起“伪娘”狂潮,挑战着我们传统的、正确的审美观。

更重要的是,真正的美绝对不是用光鲜的衣服、浓重的妆容或者夸张的举止粉饰出来的。真正的美也不等同容貌的漂亮或英俊。其实,无论是男性的刚强美还是女子的婉约美,都应该是内在品格层面上的。真正的美不浮于外而是发于心,是一种由内散发的、能感人的、打动人的魅力。想一想咱们中国,妹喜、妲己哪一个不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可为什么中国四大美女里没有她们?说穿了,不过是因为她们空生了一幅好皮相,却心术不正,祸国殃民。而齐国王后钟无艳、诸葛亮老婆黄氏都是出了名的.丑,但我们却仍认为她们是美丽的,因为她们善良、聪慧、品格端正。还有臭名昭著的叛国贼汪精卫,若仅从长相判断,他也是够格当美男子了。但我敢说,所有中国人都不会认为他是美的,因为他丑陋的心灵已完全掩盖了他俊秀的容貌。再比如说《巴黎圣母院》中长相丑陋的敲钟人――加西莫多,长得那叫个丑啊!可世人仍因为他那颗善良、忠贞的心而赞美他,喜欢他。而那个英俊的军官呢?难道你能认为这个无情无义、冷酷残忍的军官很美吗?不能!

正如前所说,如今受多种文化思潮的影响与冲击,我们社会的审美观不幸地生了病。然而令人庆幸的是,由中国十几家主流媒体选出的“中国五十大美女”,仍是杨澜、于丹这样具有内涵美的女性。由此可见,我们社会的正确审美观并未完全崩塌。我们社会的审美观虽然生了病,但并未病人膏肓,因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为我们的审美开剂良药,肯定和弘扬正确的审美观,否定错误的审美倾向,以培养健康的国民精神和文明的社会风尚。

因此,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我要大声呼吁:请给审美一剂良药!清拯救我们的审美观!

【点评】。

好的议论文应当是有感而发,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表达自己的看法。这篇文章正是如此。它对娱乐圈里崇尚“伪娘”这种现象提出质疑,呼吁给审美一剂良药,以拯救我们的审美观。

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文章作者首先辨明什么是美,认为美在自由,美在精神,随后又说明审美是有时代特征的,并按历史发展过程列举了众多事实。最后归结到一点:当今时代需要建构能促进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审美观。条理明晰,论证充分,颇有说服力量。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每次回老家之后,我都越来越感受到我的乡村离我渐远,海市蜃楼一样,缥缈的若即若离。我觉得我是村庄的过客,村庄是岁月的过客,我们不期而遇,很快擦肩而过。

我不知道皖北我的叫王井的村庄建于哪朝哪代,里面没有诞生唐宗宋祖人物,和绝大多数的村庄一样,默默无闻的以一个千年的姿势存在着。第一个人为何在这里定居生息,也许是一条小河,也许是无垠的平原,也许是一棵树,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梦,他不再漫长的旅途流浪,接受了挽留。

村庄曾给我太多的美好记忆,就像失去童贞的初夜那样,刻骨铭心。在岁月的鞭子下,在油盐酱醋的腐蚀下,铭心的感觉在消弭,我甚至怀疑我生命中有过那样的悸动。

远离了家乡,一个人在寂寥中总是想念村庄的美,家乡的好,让人一腔柔情,让人泪流满面。想念村人拉着长秧呼儿唤女的声音,如今那感人的声音让岁月的风撕成碎片,想念那唱戏和说书艺人给与的快乐,想念温暖的炊烟,想念含着母亲手泽的布底鞋,许多,每一样东西都让人充满凄美的哀怨和悠长的叹息,磨砺着一颗粗糙的灵魂,更加玲珑剔透。

当一个游子宁愿漂泊于异乡,而不敢和不愿回到家乡时,那个游子就是真正的游子,不是长相思的`麻木和疲惫,游子是完美主义者,容不得一点瑕疵,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我产生逃离家乡的念头是看高考分数归来,落榜了。在炫目的日头一头撞在西天,溅起一片血海时,我从黄河大桥下的桥洞里钻出来,如同一只受伤的狗,在桥洞里短暂的独自疗伤。我走出了昏暗的桥洞,人生的隧道,在夜色的掩护下,我走进村庄。从那以后,我体会到夜色的亲切和宽容,并喜欢上黑夜。在夜色里行走,所有的痛在夜色里脱落,所有的火热在夜色里冷寂。

初离家乡时,想着有朝一日成为富可敌国的沈万山,寻得桃花源,像刘邦一样为了慰其父的思乡之苦,在陕西克隆出一个颇似徐州丰县的“新丰”。房屋可以重建,可是人心呢?数千年用淳朴善良点燃的乡村的灯将要油枯灯灭。

欲望的风无孔不入,在村庄蔓延发酵。我见一个叫艾忠的养鸡专业户,平静的将一包包添加剂倾倒在鸡饲料里。鸡房里灯火通明,一行行流水线似的鸡笼排满,在耀眼的灯光下,鸡们被剥夺了睡眠权利,很像那些奔波在外加班加点的打工者,机械的吃食下蛋,一天两个,当他们生儿育女能力下降时,当艾忠的票子增加到一个满意的数字和高度时,鸡们被喂下掺了沙子的饲料,一笼一笼的拉到集市上卖掉。艾忠曾是个很憨厚的汉子。

我目睹村里一个猪贩子天才的发明,把收买来的猪,熟练地用自制的专门工具撬开猪嘴,然后把一跟塑料管子捅进猪的胃里,把一桶水顺着管子灌进去,尽管猪们在被收来之前已经被主人像对待赴刑的犯人一样填饱肚皮。灌过水的猪装进汽车里,风驰电掣,又要去受下一番不可预测的劫难。这个猪贩子曾经是我的好朋友,曾经也是个文学爱好者。我有一次不再呼他的名姓,直接喊他“猪贩子”。他看了我一会,笑了,说:“你随便”。

过去喂养一头猪,要一年时间,在尿素激素铜铁金属的帮助下,现在猪们茁壮成长,三个月就跑上饭桌。

树上的果子,地里的西瓜,青涩的番茄,只要在果柄上涂上一种神奇的药物,果实比自然生长的要大许多,而且很早就成熟。

到处演绎着拔苗助长的事实,曾经的寓言。人们在获取着,也在丧失着,许多高贵的品质等闲抛弃。

欲望不回头的走出村庄,追寻更大的欲望,姑娘不在乎贞操,小伙子不再善良。村庄像个蚀空的牙齿,破烂不堪。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才智的时代,这是愚昧的时代,这是充满希望的春季,也是失望的冬季”。一百多年前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就为我的村庄写下了伟大的预言。

我的四大爷一百多岁,一个干瘪的小老头,目光炯炯,手抱羊鞭,行走在黄河岸边,飘然若仙,三十多年以放羊为生。一次听他闲聊。他说不要说人,现在我眼看着羊都变精了。以前的羊,吃不到杨树苗,看看就放弃了,低头肯草,后来有的羊围着小树苗兜圈子,用两只前腿把树苗压倒,骑着树身子走过去,把树叶子吃个精光。我说这是进化。并非所有的进化都是圣洁的都是羽化为蝶的都是脱胎换骨的。

我的同事小陈,是苏州斜塘本地人,驾着轿车,穿著名牌,很现代的小青年,想不到却也对他消逝的乡村充盈一腔柔情。他的村庄前几年拆迁了,一次他说他很想念以前居住的村子,去了好多次,每次他都要根据村头的那座桥,步量计算着“家”的位置,然后邻居和小朋友就从四面八方扑面而来。我想问他若果那座桥再没有了呢,有点残忍,同是天涯沦落人,我没有说出来。他接着说他的外婆八十多岁了,常失踪,总是在夷为平地的村庄前找到她,夕阳里,满头白发,很像一棵秋天的芦花,在梦想着河流。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近几年不大想回乡下老家了,虽然乡下还有一位年近鲐背之年的老奶奶,虽然我深深地爱着她老人家,但我还是不想回去了。不是因为我的不孝,也不是因为我的懒散和趋于安逸。只是因为我觉得那不是我熟悉的乡村,我愈剧地感受我对家乡的隔膜和生疏。随着这种心理的日益膨胀,我越发感觉自己竟然在刻意地逃避着生我养我的那座山村。

我的家乡是在一座四周被青山围裹住的山村之中。原先只有一条崎岖小道和一条清澈的小河与外界连通。那一方小如一枚鸟巢,都聚居着五个村小组的廖氏家族。小时候上学,老师上课点名是不叫姓的,因为姓都是一样,如,“风忠,你来回答”而不说“廖风忠,你来回答”。所以,很长时间我还以为天底下的姓是一样的,只是名不同而已。

因为山多田少,小孩能做的就只有放牛和砍柴。那时像我一般年龄的男伙伴就有一二十个。说的是放牛,只不过是早晨把牛赶到山里去,傍晚去把撑得滚圆滚圆的牛赶回来而已。那时的牛都是水牛,对于七八岁的小孩来讲算是庞然大物了,但却没哪个会怕它,都骑在牛背上,一二十骑浩浩荡荡地向山里进发。山里有一个废弃的羊场,是三座山夹着的一块开阔的草坪。把牛赶到这里就是了,让它自由地吃草去吧。于是就拿出牌来打牌,输了的钻裤裆。那些得胜者欣喜若狂地张开两脚摆开姿势,看着败将像狗一样驯顺地在裤裆下面爬过,“哈哈”的大笑在山谷中回荡不绝。有时玩打仗的游戏,被俘的败将也必须顺从地钻裤裆。那时代的`小伙伴们不知钻过多少裤裆,胯下也不知钻过多少人。都没有韩信那样的受辱之感。只是一种规则而已。至于砍柴就更是简单不过的事。我们有句俗语“一日三担柴,皇帝换不来”,砍柴也是一种游戏。因为山太多了,那就不必要舍近求远地跑到深山中去了。屋脊后面就有砍不完的柴草,起床后一窝蜂地上山,先是采摘野果以大快朵颐,然后爬到树上掏鸟窝,或钻到草丛逮野兔。接下来三下五除二地把柴砍完,因为挑不起太多的柴草,所以,一个玩笑的功夫就功德圆满了。这时大部分屋顶的炊烟才刚刚升起,有些睡眼惺忪的小青年还在家门口刷牙呢。其实那时的砍柴,只不过是家长们不想让我们太养尊处优或者窝在家里惹事生非。

夏天,山里的孩子是没有午休概念的,吃过午饭就约几个人去摸鱼。小溪涧里成群结队游弋轻快的鱼色彩斑澜又味道鲜美。看似敏捷实际蠢笨得近乎白痴。两边的水一断开,它们就在水里慌乱地你推我挤地挣扎着,狼狈不堪,剩下的就束手就擒的份了。泥鳅就更是喜欢自作聪明,本来在小水沟里没人注意,人一过就自以为机敏地水里晃动想以浑水掩护自己,把清澈的沟水弄得一塌糊涂。这下就乐坏了我们啦。断开来水,只留下出水,水流干了,泥鳅就在泥浆里紧张地拱动着,在浑浊的泥浆里抓它们就如囊中取物般简易。摸鱼之后当然免不了要到水塘里玩水,泅在水里互相恶作剧地扮演落水鬼拉别人的脚,引起阵阵尖叫,不会玩水的就在水里抓着岸上的草两只脚在水里扑楞,回头看溅起的水浪。

雨后的晚上抓青蛙田鸡那就如扳自己的指头一样,手电筒一照,一只只都泥塑木雕一般蹲在田埂上不动,被扔进篓子里后它们才回过神来在篓子里乱窜。

没什么事的时候,我还是喜欢爬到山上去,那里有各种花,红似火,白如雪,黄胜橘,装点着秀美的青山。野果一年四季尽管饕餮。我爱在山上看田野如棋,看村寨如盒子,看远方的河流如带,看天空云散淡地游移。听一听如梦里梦外的鸡鸣狗呔,如从虚空中传过的母唤子女的声响,觉得自己就如在云端看人间变得飘渺而诡谲。有时在山上引吭高歌,声音仿佛就装了弹簧,变得绵延。于是就认定歌和山有不可割裂的相依关系,难怪人说歌是山的儿子,没有山注定就没有歌了。

山里的人如果不上山,一般是不穿鞋的。都是光着脚板在路上行走,地面上就留下重重叠叠的脚印,有的大如蒲扇,有的小如巧贝,有的厚实,有的纤巧。嵌在路上组成一幅幅精彩纷呈的水墨画。我小时候喜欢光着脚踩在泥巴里,享受着肌肤亲切地被大地亲抚的快感,看着被挤压的泥巴从趾缝间卷起蜗牛般的形状,才真正地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会说人是泥土造就的生灵。

但我现在,却总是难以找到当年那古朴天然的乡村了,前几年,不知哪里蔓延而来的一把大火,剃光了山上所有的草木,一年四季奔腾不息的河水变成了间歇性神经病了,要么怒不可遏地决堤倒坝,要么就长眠挺尸。那些鱼啊蛙啊早已成了远古的童话除非在菜市场人工喂养的间或地复活我的记忆。

去年回老家过年,一到村口,五六个我当年年龄的小屁孩用看天外来客的神情盯着我,问我找哪个,我苦笑。说:“我找你们啊,你们是三十年的我的前身。”可惜他们不懂。吓得一股烟地散掉了。我想,他们是幸福的,却也是很不幸的。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当身为副校长的科学老师丢弃了平淡的语气,严肃得让空气都有窒息味道地宣布这次期末考试成绩计入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名额的评比时,我才迟钝地意识到那场原本安静躺在未来的中考以及那座有关望而不及的高中已经被模糊的时间概念变成了脑子里根深蒂固的“很久以后”。

现在却是很近了吧。

因为初三已经结束。他们去自主招生考试那天我经过学校,每个人脸上都有笑容,吵吵嚷嚷。然后车子一辆辆地载着他们的兴奋去审判命运。望着他们,脚步不自觉就慢下来。时间的错差,终究是这么奇妙的东西,你看着未来你注定所要经历的,想着它们活在遥远里;却只是白驹过隙的那么一瞬,又,是你在微笑了。

时间真的是很恐怖的存在。

它以极其隐秘的方式飞逝。母亲在感慨,当初抱在怀里都嫌小的娃娃居然就莽莽撞撞地走过十几年了长大了。我告诉她,这不是长大,是老去,所有的长大都是老去。

什么时候习惯接受习惯自己不满的一切充斥身旁而无动于衷?

什么时候放弃努力,觉得自己可以得过且过至死?

什么时候学会淡淡地瞥一眼,连愤怒都不再有必要?

什么时候我们的躯体还在生存,灵魂已在躯体中死去?

一步一步,走向终点。

时间的终点是死亡。

于是我们老去了。

我们心脏的火焰在循复往来的枯燥中燃烧殆尽,没有思考,没有渴望。

想起小小时候天真的誓言,是遥远无边的,每一个梦都有缤纷的颜色,是低吟浅唱的童心,抬起头看天会幻想自己变成天使,挥动掉落羽毛的翅膀,用美丽的姿态飞翔。我想留住梦想的色彩,留住那块斑斓的碎片――可挽留是很艰难的事,就像一元二次方程的失根一样很难找回。

后来有一篇命题作文“我的理想”,我至今都恨这个出题者,在三观不全人畜无害的年纪佯装高深莫测,扼杀孩子真正潜在的天赋及想象。那些应付作文的'理想,风一般地刮过少年懵懂的头脑,不是初心,亦不是真心。相反,它是一条疤,人生的疤,因为已经结痂,所以病者没有再去想怎么来的伤口。

现在,我在学校里活了星期一,然后重复四天,一切都太有规律。每时每刻都走得异常缓慢的太阳总是让我怀疑地球的公转轨道是不是在悄悄地变长。日子,在题目的空格里被写满,热情如同此时的脑细胞,是一堆细碎的散发着油腻味道的头皮屑。我们讨厌上学,讨厌上课,讨厌语法,讨厌公式,讨厌老师乐此不疲的“智慧”忠告,讨厌形形色色的桎梏――但其实我们只是讨厌重复,索然无味的重复。重复是一匕水果刀,削去奇形怪状的思考,和枝杈横生的渴望,向你炫耀赤裸裸的生活本貌。

都不知道自己要成为怎样的自己。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成为怎样的自己。

没有未来,不会成功,我们将平庸地活至生命终结。

当代的少年,是灾难的少年。

我们在千篇一律的书本里灌溉千篇一律的人格,做相似的题目,上相同的课程,对要上的学校有一样的打算――你看,我们并没有深情地爱着彼此,却荒诞滑稽地“相伴”。这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可我笑不出来,我被巨大的悲伤糊住了喉咙――城市的风有一样的温度,而我们也无奈地相似着,相似的一事无成。

从只知道咧嘴傻笑的小孩长到风华正茂的青年,我们的变化除了生物特征就只剩下一事无成了吗?莎士比亚说,青春是不耐久藏的东西。我们的不耐久藏却没有渴望,是提早黯淡、失去光泽的青春。

可是,可是,会不会心有不甘呢?朱自清不平的,为何要白白的走这一遭呢?那少年,我亲爱的少年,你看见了青春腐烂的皮肤,看见了年华如粉的细碎,你在没有进入社会前品读社会,你发现自己有一颗太过敏感的心脏,你发现一切都那么虚假,你发现所有闪闪发光的棱角都必将被痛苦地抹去――很残酷。但你发现它叫生活。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黑鹰坠落》是底上映的一部美国片,故事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的,讲述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于1993年时,在索马里执行的一项抓捕任务,最终变成美军与当地民兵之间惨烈的军事冲突,并导致美军后来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自索马里撤军。这次在索马里的军事行动,是美国所面对的最大军事失败。

《黑鹰坠落》的导演是雷德利-史考特。一个好的导演必须展现优秀的拍摄手法和对影片内容的独特深度与角度。雷德利在《黑鹰坠落》中所运用的拍摄手法无疑是一流的,他用了大量的冷色光和纷飞的子弹来表现战场的残酷无情,并以层次分明的剪辑方式与述事方法,将地面“游骑兵”、地面“三角洲”部队、空中救援部队、指挥前线的空中直升机、指挥总部之间的联系和角色,有条不紊且完整地呈现在大荧幕上。让观众宏观地看到事件发生的完整过程,同时微观地看到士兵们陷入地面巷战时的无助与脆弱。

雷德利在《黑鹰坠落》中显然是有自己的角度的,虽然他所采取的角度未必客观与真实。雷德利在影片中采取的角度是“袍泽之情”。美军在该次行动中,本来是为了追捕民兵首领艾迪加而发动的一次突击行动,但却因为消息不确实,反而遭到民兵部队所唤起人民群众所包围。原本只是派兵去救出遭围困的一小撮部队,却因为接连的“黑鹰”直升机坠落,以及战术的失当,使得需要救援的士兵人数不断增加。在《黑鹰坠落》中,雷德利基本上将整体战术的问题给切割掉,也将索马里民兵的观点给切割掉,完全地取镜美军士兵在枪林弹雨中,如何不顾安危地扑向被围困的部队,并且由最高指挥到一线士兵都坚决地抱持“决不会有任何袍泽被抛弃”的信念--即使是尸体也要救回来。

我个人觉得《黑鹰坠落》的最大缺点在于缺乏深度,切入的角度过于浪漫而流于浮面。在展开剧情时,雷德利选择“就事”而不“就人”,也就是以相对完整的方式来表现事件的全过程,而不着眼于内部个别角色的心理变化。影片中美军各个部队主体都有至少一位主要角色,但这些角色的性格、背景并未被着墨,观众看到的是好些士兵不计生死地要相互援助,勇气和道义是这些人仅有的色彩,没有人陷入恐慌,也没有人杀红眼,主要演员清一色地都是冷静和沉稳,等待救援的人不恐惧,请缨救援的人不激动,没有人质疑行动的正确性,也没有人质疑救援的拖沓与散漫,使得观看的观众无法对人物或事件产生观点和情绪。在叙事顺序和节奏上同样是冷静和沉稳的,从一开头士兵出发进行抓捕行动、到一次次的黑鹰坠落陷入包围、到最终被解救而出,士兵们的情绪没有明显的起伏,没有轻松到恐惧、恐惧到绝望、绝望到希望、希望到激动的变化,整个事件呈现得很完整,但没有高、低潮的区分,人物的情感没有被深入,事件的演变因果也没有被深入。观众看到的是,美军陷入索马里民兵的疯狂包围中,大量的美军士兵完全基于自愿而上前线救人,在不实施具体战术指导的情况下,指挥官任由各个部队发挥袍泽之情、任意行动。

感人吗?有些。奇怪吗?确实。《黑鹰坠落》描绘了壮烈而勇敢的战争画面,但观众却未能对人物和事件产生太强的感受,若说那是因为雷德利试图以“客观”的观察角度来表现这场军事冲突,他却将索马里民兵的角度给切割掉,并浪漫地强化美国士兵之间坚强与勇敢的英雄气概,采用完全主观的表现形式。雷德利的作品通常是非常男性色彩的,并带有浪漫风格,然而雷德利的浪漫英雄与马丁-斯科西斯的《出租车司机》、大卫-林区的《我心狂野》、卢贝松的《这个杀手不太冷》、王家卫的《旺角卡门》里的浪漫英雄非常不同,后面这些英雄都带有堂吉诃德的傻气,呈现的勇敢是理解一切后的勇往直前。但雷德利的英雄则是传统英雄,勇敢不怕死、能干不会死。而且雷德利还喜欢用一流导演不太会用的慢镜头配上悲情乐曲,来表现英雄的悲剧色彩。我想故事和人物的深度不足,始终是雷德利无法晋升顶尖导演地位的一个障碍。

《黑鹰坠落》中其实还是有能够让观众情绪激动的部分,那是在影片结束、说明字幕出现那一瞬间,当看到字幕上写着,在这次军事冲突当中,美军牺牲了17名士兵,而索马里民兵死亡上千人时,我想每个观众都忍不住激动起来。这个数字显示《黑鹰坠落》中所说的故事是一个谎言,是一个美化版本的英雄故事。这样的死伤数据,这绝不是一个军事冲突,这是一场屠杀!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当成都还处在一派萧索的氛围中,春却在不经意之间冲破重重阻碍,迈着轻盈的脚步来了。她脚步细碎如少女莲步轻移,唯恐惊醒成都的酣眠。毕竟沉睡了一冬,若惊吓了睡梦中的它,会恍若隔世而茫然不知西东。

这几日,阳光升腾。望江公园里,江边的垂柳虽不光鲜,却已抽出了鹅黄的嫩芽,含着笑,挺直了腰杆,打起了精神。锦江春水清澈,泛起多情的涟漪。白鹭在江里欢畅的嬉戏,时而扑腾着翅膀追逐,时而调皮地把头扎进水里。江边的茶馆里是成都人在谈笑风生:他们或许摆着悠闲惬意的龙门阵,或许搓着妙趣横生麻将,或许在漫不经心的嗑着瓜子。他们都是手捧一杯春茶,在这无限美景中细细啜饮。勾勒着青花雕纹的茶盏中是另一方碧绿的湖泊,里面倒映出苍穹的模样――偶有一丝浮云流过的苍穹,仿佛是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绿纱。

草坪已有不知名的草儿探出了脑袋,冒出了新绿。整个世界已在若有若无间闪现出一点飘渺的绿。风,当然是解情的,收敛了暴戾的个性,变得温顺,倏忽而来,倏忽而去,很是惬意。在公园广场上,是孩童们手握丝线,由着春风托起风筝,带着他们期盼的.眼光在天地间自在翱翔――那是春的血液在奔流、在沸腾!

芳菲歇去何须恨,夏木阴阴正可人。

成都的夏天,多雨,潮湿,闷热。于是就有不少成都人借此告假躲进山里。山涧小溪旁总是摆满了麻将桌,麻将桌下往往是泉水流淌。成都人便颇为享受地脱了鞋,任双脚浸入凉爽的水里,手上倒是还在娴熟地搓着麻将。日光洒在繁茂的树叶间,在地上留下一片斑驳的光荫,闭上眼睛躺在树下细细聆听一首树林的大合唱――那是蝉鸣的声音。

成都人吃完晚饭,就习惯往外走,好打牌的,好听戏的,就往宽窄巷子里去了。记忆中的宽窄巷子有用竹子搭成的大棚,棚子里的桌、椅,也都是竹子做的,人们来到宽窄巷子,几个好友凑一桌,要上一壶茶,摆上龙门阵。对街的锦里仿佛有演不完的川戏,人们坐着竹椅,摇着蒲扇,嗑着瓜子静心赏着;孩童们蹲在地上,托着腮帮,捧着西瓜懵懂瞧着。明月当空,抡起一圈淡淡的光晕,银丝倾洒,却又渐渐沉寂在一片人间烟火里。成都的夏夜总是这么喧嚣,蝉鸣声螳螂歌蛐蛐叫仿佛交织成了一首夏的圆舞曲!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郁达夫曾说过:“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你看,那川大早已穿上华丽的新装:校园里的天空让人想起天鹅湖――纯净、透明,蓝得让人忍不住想纵情拥抱。天边有云,那些轻飘飘的白衣胜雪的天使,重叠起来像羊脊背。云端上展开一幅绝美的画。这些都算不得最美――树是画师。它们静静地,枝杈冲天,任意书写,那些简约的笔画如此独特,还有枝头叶子,深绿、浅绿,深黄、浅黄。老银杏光秃秃的繁华落尽,深褐的枝杈画出原始的简笔,稚拙素净。一只扑扇着蓝白色翅膀的喜鹊飞过,这一切画写在湛蓝色的天幕上,背景是太阳。不用剪裁,任何人工都是多余,只要直接加上画框,就是一幅美好的佳作。

你看,中秋时节,浣花溪的沧浪湖上,是银波粼粼的湖水倒映着洁白的月亮。湖岸边的金桂,香气依稀缠绕,一株亭亭如盖的桂树半遮面颊,簇簇熏染了半边天。往常宽广的的街道在此却变得像是悠长小径。秋风迎面时,桂花香也扑鼻而至,枫叶如有生命般飞旋,像是枯叶蝶在用尽全力跳出最后一场生命之舞。

成都的秋天,天空茫茫如野,小雨又绵绵不绝,萧条的街路横着几辆落到的计程车,司机偶尔会懒散的说几句散散的川音,伊伊入耳。同样也有风景,秋天的街道上,不时会路过伊人少女,打着花花绿绿的小伞,埋着头,悄然而过,像风中的一片百合,留下了淡淡的香气。

成都的秋天也说不上沉郁,也曾有过阳光,那是晚霞――太阳渐渐移到蓝紫色的西天,深情款款地作别。那落日,圆圆的,红红的,静静的,无限安详。

这是凋零的传奇,还是秋的传奇?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成都的冬天是有些萧索黯淡的,天空冷漠地俯视着光秃秃的大地。寒风带着迫人的气势凌冽地肆虐横行在街道上。路边的枯树枝条“吱呀吱呀”无力摇摆着。

暮色渐沉,行人匆匆。一品天下火锅一条街,街上确是热闹极了!甚至在门外都排上了长龙般的队伍,人们坐在火炉边静候。虽然素不相识,却也能相谈甚欢――这大概就是成都人自来熟的魅力了吧!火锅店内又是另一番图景:四五个人围成一桌,桌子中央的火锅“咕噜咕噜”地欢快沸腾,菜肴也随之翻滚――雪白的豆腐渐渐变得姜黄可人,紧绷的脆皮肠缓缓绽放。最好吃的还是那一碗必不可少的蛋炒饭,金黄的蛋花伴着青翠的香葱,点缀在由白米饭铺就的层层温柔里,入口细腻,余味无穷。而吃客早已无暇说上几句闲话了,他们吃得满头大汗,吃得浑身舒爽,吃得欢畅淋漓。

成都的庙会也颇有意思。跻身于武侯祠的人山人海中,听着耳边熟悉的乡音,吃着甜甜的糖画,看着有趣的舞狮,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庙会上还有无数小吃:做法奇异的三大炮,口感独特的三合泥,麻辣酸爽的的担担面,甜腻香脆的桃酥饼……寒冬随冷,但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热闹的成都里,心好像也被渲染上了暖意。

月是故乡明,家乡事,是成都春夏秋冬的不同风韵;家乡事,是成都东南西北的不同风光;家乡事,是成都吃喝玩乐的不同风情。家乡事,更是我对成都永恒不变的赤子乡心!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盼来盼去,终于盼到了这一天——11月21日博友见面会。那天晚上,令我难以忘怀。

——题记。

no.1买礼物。

这天上午,我在家想:这次博友见面会,我会见到我的博友们,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要给他们一些小礼物。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好啊,第一次见面,应该给博友们一个惊喜。那你想给他们什么礼物呢?”我想了想,说:“送给他们每人一本记事本吧。”妈妈带我去了文具店,我精心挑选了四本南韩记事花边精装本。妈妈让我在每个本子上的第一页写上字,我左想右想,写“友谊长存”这四个字吧,代表我希望和我的博友们,友谊一直到永远。这四个字用中文写出来太平凡,就用英文写出来吧,可是英文我又不会写,妈妈让我在英文词典上查一查。翻了一小时的词典,终于查到了。于是,我就在每一个本子上的第一页上写到:

“makethefriendshipbeforever。

友谊长存。

——然然”

就等晚上见面时送给博友们啦!

no.2等待去见面。

到了下午黑天时,我就一直盯着钟表看,生怕过了7点。妈妈就在一边笑着对我说:“然然,不用一直看,想在才5点多,到了7点,妈妈就叫你了。”“不嘛,不嘛,我自己看的会保险一点。”我就一直盯着钟表看,秒针飞速的旋转,分针在慢慢转动,时针像一个小胖子,总也走不快。在一旁的.我可着急了,它这么慢,要什么时候才能到7点呀?我都要急死了。这个“小胖子”终于走到了终点,妈妈让我穿上衣服到学校去等语文老师。我嗯了一声,就迫不及待的冲出了家门,奔向学校。

no.3见面。

老师、妈妈和我打车去了饭店。到了饭店,我们进了屋,看见屋里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小女孩,经过二龙龙叔叔的介绍,才知道她是松山一小的一位学生,博客名叫吕丫丫。我们大家都上了座位,等了一会,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进来了,我见到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认不出她是谁,我仔细一想,哦,原来是逸儿啊!逸儿也马上认出了我。她长得很秀气,一双充满着灵气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矮鼻梁,戴着一副眼镜,还有着一对可爱的小兔牙。这时,又有一个小女孩进来了。“啊,是心月。”我抢先一步认出了心月。她本人和在博客上看到的一样可爱,小瓜子脸,淡淡的眉毛,两个粉嘟嘟的小脸蛋显出了她的可爱。“咯吱”门被推开了,一个胖胖的小伙子进来了。“是虎啸vs龙怒。”逸儿认出了他。他坐到座位上我才好好观察了他:一张圆脸,小小的眼睛,红嘴唇,大鼻子,矮矮的鼻梁上扛着一副眼镜。我们都开玩笑的叫他“小帅哥”。

大家都到齐了,莎莎阿姨说:“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让我们都认识认识。”第一个本应该是吕烁阳,可是她害羞,让她妈妈来介绍的她。第二个是心月,心月用娇小的声音说:“大家好,我叫赵心月,在松山一小读书。”下一个是虎啸vs龙怒“我叫孙嘉程,在松山五小读书。”接下来就是我了“我叫任婧然,在松山区木兰小学读书,博客是*温暖的阳光*,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我还有一个小礼物要送给大家。”说完,我便拿出我买的礼物,一一发给大家。发完后,逸儿逗笑的对我说:“然然我怎么感觉你有点像颁奖嘉宾啊。”下一个当然是逸儿了,“我叫张昕逸,就读于松山区十七小。我们大家都是似曾相识的,今天聚到一起让我们都对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后,我希望大家支持我。”逸儿说完后,我在心里想:博腕就是博腕,就是和我们不一样,我要多加努力才行!

从左到右:月月、虎啸vs龙怒、我、逸儿、丫丫。

no.4签字**。

饭吃了一会,逸儿提倡我们几个出去玩,这时,孙嘉程拿着我给他的本和一支笔跑了出来,气喘吁吁地说:“你们……你们每个人都在这个本上把……把名字签一下。”这下,大家都回去拿本子让大家签字。我们就在走廊里趴在墙上签字,过来的阿姨都说:“这些小孩都干什么呢?”我们就笑着回答:“我们要签名呢!”大家签完字,逸儿说:“我们再在名字的下面画一个简单的画吧。”听了逸儿的提议,大家都来画。吕烁阳画了一朵花,心月画了一个蝴蝶,逸儿画了一个兔子形状的逸字,到了孙嘉程,孙嘉程说:“我的画画技术太差,就不画了。”

no.5抓拍。

大家签完名,心月跑到屋里拿出相机说:“逸儿姐姐、然然姐姐、嘉程哥哥、丫丫姐姐(吕烁阳的博客名),我们来个合影做留念。”心月的这句话提醒了我们,大家都回去拿相机,我没有带,就让心月帮我拍下来,从qq上传过去。孙嘉程拍完集体照,要给我们拍抓拍,他说这样的我们才是最自然的。我和逸儿我们四个就开始躲,心月也开始拍孙嘉程。我们可以说是“拍”的不亦乐乎!最后,我们集体来了一个全拍。

尾声。

博友见面会在我们的欢笑声中圆满结束。但是,那天晚上令我很难忘却。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我很平凡,没有过人的天份,没有命运的恩宠,现实总把我和理想隔开。世界不公平!”

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没有天赋,做什么事情都非常努力,不得有一点松懈。没错,我比较努力,但年级上很少进前20名。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梦想,生活幸福,压力很小,可这么点要求上天都不能答应。“喂,陈嘉懿,要去玩吗?你就让自己放松一下嘛!”我想了想,忍不住答应了,但因为没复习,考试从年级20几名滑到30几名了,而那些根本不复习,比我玩得还要开心的那们女同学却一直是年级前10。为什么我的付出比她多,收获却比她少?这世界不公平!

但是――。

“但我知道,有一个内在的我,不甘平庸,渴望自我,无所不能。我坚信,只要执着和努力,总有一天,一个真正辉煌的我会离我越来越近!”

六年级,我变得很好胜,因为我不想做一个没有多少辉煌的人,不想因为平庸就放弃。我不再只是比较努力,而是很努力。虽然我“第一次,测验考得不进人意――全班第11,但是,这次只是发挥失常,我相信,凭着我不懈地努力和我对获得成功的执着,我总会出头!半期考试,出乎老师以及同学们的意料,但又在我意料之中的一件事――我冲到了年级第一!我,终于成功了!那时的心情真的难以言尽。在后面的一次测验里,我也进了年级前10。就这样,我在年级里出了头。

可是,我并没有得到命运的恩宠――。

“虽然我很平凡,没有过人的天份,但我努力了,弥补了这些,可我没有命运的`恩宠,现实总把我和理想隔开。世界不公平!”

这世界,一次次地把我和理想隔开!这世界,不公平!

不过――。

“但我还有梦想的权力,让心跳成为我的宣言,让疤痕成为我的勋章,在世界的不公平,在我面前低头!”

这里将我的那一次“毁”了,但,我还有未来!我的才能、前途不能跟那一次一起被毁了。我可以不用呆在这所学校,但我可以先拼搏,然后再考重庆一中、三中、七中,巴蜀中学以及成都七中那些全国知名中学啊,那里更有利于我的未来。对,我还没有输!我可以让那0分以及它给我带来的痛苦,激励我努力。总有一天,我会让世界的不公平,在我面前低头!

由于――。

我还没放弃,而且,我未来的路很长。

因此――。

远逝的乡村作文字

不要让家变成冢!

——题记。

幸福等于什么?

我对大多数人是这样定义的:幸福等于过去和将来。

因为过去的不可挽回,而未知的又会不经意地错过;往往幸福就是错过了才懂得珍惜的美好。

小时候,我总是依偎在父母的身边,朝朝暮暮,形影不离。哪怕是夜里母亲上班去了,她都会将她平常所穿的衣裳叠放在枕边,哄我入睡,就当是她了。然后说一声“马上就会回来!”于是悄悄地离开出去。家里灯火通明,直至父亲深夜下班回来,才都熄了。我常恐半夜惊醒,然而,幽暗的夜色再加上父亲的鼾声,我辄会释然、安然地酣睡到晨曦。或许是害怕的缘故。

还记得我和父亲每每外出洗澡,他总是很细致地把我洗得干干净净。洗完了澡,父亲都会如我所愿地给我买两张糖馅烧饼。我想,洗完澡的清爽,喝上一杯温茶,再吃两张烧饼,真是人生一大幸事!然而,父亲只给我买了,却是那么的满足。如今,真是怀念起当初的日子了。只是再吃起那样的烧饼,却不再有往日的甜蜜。烧饼小了点儿、贵了点儿,也淡了的。虽然还是那一家做的烧饼。“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我常自诩七岁时学会了骑自行车,性通造化。我热爱清夜:陂塘、碧草、虫啼、清风、明月。天上飘动着薄薄的羽云,渐渐凝聚在了一起,恰若曳上轻纱的梦。云里幽幽的像是蕴藏着一曲天河,从中似乎可以舀出一眼清泉来,那是皎洁明净玉也似的月亮;仰望这片天地,朦胧得,又似是天外的明窗。

不多年,我便离开了这所温馨的小屋,搬到了城里。心中不免油然而生出一丝游子的眷恋之情。然而,都过去了,那片星罗棋布而深邃的天空,已不可挽回。只有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我才能在梦里寻着我的孩提那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时光。

还未搬家之前,母亲生了病,先前还好好的,但后来就出现了征兆,脚踝处肿了许多,而且疼痛不能动弹。我以为母亲是不小心扭伤了脚,于是拿来热毛巾为母亲敷脚,却也未曾见效。后来去了医院才诊断出母亲得了糖尿病,医生叮嘱道,以后不是什么都能吃了,像海鲜、甜的之类的东西都不能吃,饭量也得控制,定期要做检查,必要时还需打胰岛素,“药当饭吃”。这些年母亲消瘦了许多,但还是坚持着和正常人一样地上班工作。而我这当儿子的却又不能为她分担出一丝一毫的痛苦,只叫我心里充满了对她的愧疚。

徂暑之际,我因为整日闷在家里,中了暑,体虚乏力,胸闷气短,折腾了一个酷暑。直到有一天,下了一场雨,才见得一片别样的生气,鸟韵婉转,花香四溢,猗猗的碧草垂杨,潾潾的沧浪池潭,满眼尽是娇艳欲滴、动人心弦的景致。父亲见我为之而陶醉,就拨冗携我去了附近的公园散步,纾解一下心中的烦躁。忽然天又下起了雨,但见那湉湉的'湖面先是渐现涟漪,骤然鲤鱼涌动,于是我们被困在了湖岸的观台上。然而,还有一些人也同我们一样困在了这里。听父亲说,那些人是农民工,是些从外地来这里讨生活的侉子。大概是由于连糊口都成了问题,付不起房租,所以暂居于此。但在他们的脸上却微笑依然。

我忽然想起了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你长大以后慢慢就会懂的”。因为当我惹他生气的时候,父亲从不打我,只是骂我,拿东西出气。最后,再说这么一句言简意赅的话。(假如父亲的形象在你心目中渐渐模糊了,那就请听听筷子兄弟的《父亲》罢。)我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人,母亲一天要上十二个小时的班,而父亲一天要上十六个小时的班。除了过年过节,几乎再没什么闲暇的时候了。然而,他们总是苦中作乐,认命地干,只为了心中的梦。我还记得我在校住宿,他们每月都会挤时间来看望我一两次。我的宿舍在四楼(没有电梯),每每来时他们总会带许多东西给我,所以每当爬到四楼时,母亲总是吃不消地叫累。父亲怕忘事,总要把他所谓“重要的事”记下来;满脸的皱纹和头上又多出了的几丝白发,掩饰了他的不惑之年。母亲曾和我谈些往事,其中谈到她的第一辆电动车,“这车子已经老了,记得还是十几年前买的,该退休了。”

有一次,我无意中看到这么一个视频,是有关于养育孩子所要的花费。据专家研究统计,从小生命的诞生起,一直到十八岁,所要的花费,保守的数额得一百多万元。而今想来,总是向父母索取,却以为得来全不费工夫;曾经埋怨过父母为何都是贫穷的命,只能过苦日子。当看到别人家的父母都是百万富贾,更是对他们冷嘲热讽,深感厌恶,甚至可耻,渐行渐远。

面对孤独,我只是选择逃避。跑回了家,只有误解和斥骂;逃到学校,只有排挤与嘲弄。于是我发现了自己犹如失根的兰草,死水里的浮萍,游艺的征蓬,飘摇的柳絮、蒲公英。然而,小时候他们是如何地怜爱我,我甘愿永远长不大。每念及此,辄痛彻心扉,黯然泣涕。

然而,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到底是什么?我以为,生是为了赎罪,哪怕还清了父母所花费了的一百多万元,但都还不了父母所倾注的青春韶华这笔沉重的代价。即便是还清了,那么,有什么意义呢?由此看来,死,也是死有余辜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说这才是生命的真意,那么价值何在?而父母所谓的“孝”,莫大于你自己对得起自己的魂灵——这也是父母最大的幸福了。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只想说:“不要让家变成冢!”

远逝的乡村作文

相较于春的慢条斯理,夏天,似乎来得急急忙忙。“小满”之后,随着“芒种”临近,天公祭出最后一滴春雨,空气中弥漫开干干的热。风由南向北吹来,烈日下,碧绿的麦田开始变黄。

农民最关注节气变化。季节关乎着农时。这倏忽而至的干热风,报道着夏的消息,也带来了麦收的约定。春抢种,夏抢收。农民们开始忙活起麦收的事情。

没有机械化的年代,收麦得靠人力。割麦、脱粒,算是一年最重的活计,也是乡下田间最繁忙最热闹的场景。一幅幅画面,深深地印烙在脑海里。

如果把收麦比作一场战斗,那打麦场,自然是最激动人心的“战场”。通常,生产队的“场”是固定的,会选择一个离村子近的地方,既做队部,又是仓房,既可打麦,也收秋粮。

经过了冬春两季,场地尽管依然平整,但已然不够坚硬。所以,收麦之前,先得要“杠场”。

之前那场淅淅沥沥的小雨,不足以滋润土地。人们用水把场洇过,重新浅梨,耙盖平整,略加辗实,再铺上层去年的滑秸,用水打湿。这时,空气中弥散开,新鲜泥土和着麦秸湿漉漉的腥香。

牲口把式把牛套上石头磙子,鞭子一挥:“驾,驾!”大黄牛四蹄蹬开,一路小跑,鼻孔里喘出带着白烟的粗气。磙子一圈一圈,吱吱吜吜、咕咕噜噜响着。小半天的光景,滑秸被辗轧的像一湖静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农民们挑开滑秸,那翻新过的麦场,平整如镜,光滑似冰,异常坚硬。

麦还没收回来,这儿先成了孩子们的欢乐场。折跟斗、打滚儿、捉胡蝶,赛跑、撞拐、摔跤,撒着欢儿地玩。趁大人们不在,还会偷偷溜到场边地里揪几颗麦穗,搓掉麦糠,嚼得满口生津,剩下那一团面筋,硬生生地吞进肚里。

骡、马、牛纷纷驾起大车,在地与场之间,不停地往来穿梭,趟起一路尘烟。场里的麦垛越堆越高,慢慢变成了一座座小山。各种“角儿”纷纷登场。麦场的大戏,由序幕渐入正剧。

麦垛旁摆上了铡刀。黑铁塔般的汉子光着膀子,双腿叉立,上身的健子肉,一缕一缕暴着。蹲在地上的.女人,把成捆的麦秸填入刀口,壮汉腰身一弯,铡刀“唰”地一声,将麦秸分斩为两截,头甩进场里,根被扔到场边。一米多长的铡刀,闪着寒光,张张合合,麦捆在女人手中飞来飞去。大人们的说笑声,孩子们的喊叫声,铡刀的“唰唰”声,牲口的嘶鸣声,间或传来的鸡鸣狗叫,合奏出丰收的欢乐曲。那一座座麦秸山,越变越小。麦秸铺展开来,有半尺厚,把整个场盖得严严实实。十几个人用木叉来回翻挑着,为的是让它早点干透。

正午的烈日,把打麦场晒得滚烫。为了节省农时,午饭就在场边的柳树底下吃,各送各家的。

“二黑,你娘送来什么好吃的?”

“馒头,臭鸡蛋。”

“嗯,闻着臭吃着香。”老百姓平时把攒下的鸡蛋煮熟,用老汤淹起来,做成臭鸡蛋,也只有在这农忙季才舍得吃。那可是令人垂涎的美味。

“三嫂,拐子哥给你做的啥?”

“烙大饼,白糖。”

牲口把式来了,还是老牛套着的石磙。老牛不知疲倦地跑着,人们跟在磙子后面,挑翻着麦秸,一遍又一遍,直到麦秸发亮成为“滑秸”,籽粒也随之脱落。把滑秸挑开,再用扫帚、搓板、木锹把麦粒攒成堆。

太阳一步一步向西边的大山走去,风知趣地吹起。略上年纪的老伯,拎着簸箕在麦堆旁站定,望着树梢选好风向。拿着木锨的大婶把麦粒撮起,倒入老伯伸出的簸箕。老伯潇洒地信手一扬,麦粒“唰”地飞将出去,撒出一道优雅的弧,雨珠般纷纷落下,麦糠随着风向,慢条斯里地飘落侧旁。一会儿光景,麦粒在场里变成一条条金龙,在傍晚的潮气里,弥漫着浅浅郁香。

这般的热闹忙碌,会持续三四天。滑秸齐整地码成了大垛,麦粒堆成了小山,铡掉的麦根,静静地等候主人发落。滑秸或拿去修房,或留着来年杠场;饱满的麦粒,会成为种子,剩下的便是人们的口粮;麦糠,和着泥巴抹墙,也可饲喂牲口;而麦根,将化身为泥,回归大地,成为庄稼的营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农民们更加懂得劳动的艰辛,更加珍惜这大自然的馈赠。

大人们忙碌着,小孩子也不甘于寂寞。纷纷跑到场里,光着脚丫在麦粒上踩,硌得脚心痒痒的。在滑秸垛上蹦呀跳的,就像城里孩子们在玩蹦蹦上床。那滑秸柔柔的、软软的,有种异样的馥香。欢乐的是孩子,辛苦的则是大人们。因为,最后他们还得把麦秸重新堆好,这样才不至于露雨,而糟蹋了这一垛滑秸。

三十多年后,夏收季节再回故乡。村边的场不知所踪,更不见了当年打麦场上的情景。麦子熟了,农民们不慌不忙地等着,直到麦粒在穗上干透,站在地头打个手机,收割机便轰隆隆地来了。小半天工夫,装好口袋的粮食,就直接拉回了家。那隆隆的机鸣,把曾经热闹的打麦场景,连同那个时代,封存在童年的记忆之中。

远逝的乡村作文

黄河,古渡,长桥飞架。

宛若一位丹青高手,黄河,执一管如椽的巨笔,流泻群山跌宕起伏的才情,一个简练而磅礴的“几”字,御风飞翔,烙印在炎黄儿女心的版图上。“立马风陵望汉关,三峰高出白云间。西来一曲昆仑水,划断中条太华山。”倏尔间,笔锋顿挫,陡转东提,舞动神韵,天然呵成“大河东去第一渡——风陵渡”!

金人赵子贞《题风陵渡》:“一水分南北,中原气自全。云山连晋壤,烟树入秦川。”

在这弯弯曲曲的生命走廊里,鸡鸣一声闻三省,晋陕豫,毗邻而居,先民们聆听天籁之音,迎送日落日升,放牧雾起雾落……一首《风陵渡口风陵汉》回荡在河谷两岸:“风陵渡口哟,风陵汉哟,黄河在这里拐了个大弯弯呦……黄土地哟,黄河人哟,先先辈辈是一条根。风陵渡口哟,风陵汉哟,五千年的业绩写在这黄土地上……”

风陵古渡,是一种古典的辉煌,是一种别致的风度,是一首唯美的史诗。

寂寞风陵今无渡,那饱经风霜的渡船,已消失在历史的岁月里;那声嘶力竭的号子声,已融进了远去的波涛里;唯有那年年岁岁接受河水亲吻拥抱的石阶,还在孜孜不倦地聆听大河东去荡漾的旋律;还有那曾寄情于纤绳缠绵的石柱,如今仍在这里始终如一地守望着久远的渴望。这充满诗情与遐想的古渡啊!

远逝的乡村作文

偶然觉得,我们这些被称作孩子的越来越老气横秋,已经变的不再纯真,远去的童年带走了遗失的美好,只剩下属于成人虚伪的人际面子和外表的成熟。

突然想起小时侯的童话,想起那些被我称为幼稚儿戏的神话故事,突然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美丽。

想起了七仙女的故事,想起一道彩虹美丽的神话,想起了儿时最美好最纯真的梦,一切好熟悉,又好陌生,我不由自主的写下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

我喜欢剧中的七个仙女,她们摆脱了世俗的束缚,拥有故事性的她们演绎着一场场属于仙女们的童话,我承认七仙女的故事千篇一律,我承认这个故事有很多破绽,我承认人物刻画不够完美,但是她们让我回忆起曾经对美丽神话的向往和追求。

如今,假装成熟的我们丢掉了一切的美好,虚伪的演一场更加虚伪的戏剧。

我不再胆怯了,我不再懦弱了,我不再担心有人会用手指着我说我很幼稚,我要告诉他们,不要吃惊,如果你的心中没有了这份幻想。该是多么可怜,多么贫穷!

我努力在追回过去遗失的,失去的,远逝的童话。

你们也追上它的脚步了吗?

如果没有,不要恐慌,我陪你一起追。

我朝你微笑,不再是虚伪的微笑,而是最真挚的祝福!你的心中永远有属于自己的童话,生存在自己演绎的故事中,不要让你的虚伪掩饰了它,把它尽情发挥,谱写属于你的一首青春中最童心的赞歌!

我支持你。

追忆过去,很美好……。

远逝的乡村作文

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社会变革阵痛,一个又一个村落消亡、没落,而留存在记忆深处的乡村印象,最是那农闲时节,手艺匠人蹿乡串村讨生活的吆喝。

很久很久以前,乡村人贫穷困苦却真情流露,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家家户户习惯了倾听和等候,从村头村尾传来由各种各样的匠人口中喷发出来,那种亲切中蕴含苦中作乐滋味的吆喝。

那个年月,乡村有乡村的幽默,乡里人有乡里人的快乐。

***。

首章。

叮当,叮当,叮叮当当,伴随两块铁片敲击声,村子里便响起冲天吆喝。

弹棉花喽……旧棉花、新棉花,烂棉袄破棉裤旧被子,有要弹的不咯……一床被子一块钱,可赊可欠,不暖和不要钱。嫁女娶媳妇儿,五床六床不多,八床十床不少。

从年头到年尾都戴着一顶早已分不清颜色还布满了棉花绒毛的帽子,身背一张约两人长短的木制弹弓,上面吊着二只木锤子直悠晃,村里人一看就分晓。还别说,弹花匠最会吆喝。

有生意了,从主家借来四条高凳,铺两张门板,木锤敲击弓弦,嘭嘭的旋律中,村里人躲得远远的,只有纷纷扬扬的棉絮碎屑在空中跳舞。

***。

二章。

剃头匠来了,不管熟李生张,无分聚居独户,老远就能听到那抑扬顿挫的吆喝。

不要问价,约定俗成几年不变,细伢子五分,学生一毛,大人的不一样,剪分头两毛,刮光头一毛,理平头一毛五。

找一光线明亮背风处,师傅掀工具箱,摊开推子剪刀剃刀四五样,挂出那条油光发腻的荡刀布,生意马上开张。

可以包年也可零剪。你说什么?哦,是的,秃子不要钱。师傅的回答一本正经。

哈哈……秃子还要剃头,旁观的大人大笑不止,细伢子更是乐了个疯癫。

***。

三章。

在所有匠人中,织补匠最爱吆喝。

补锅,补鞋,补伞,补碗,织垫子修垫子……乡村人家要织补什么就有织补什么的匠人,这班还没走,那班又已进村,似乎是在比试谁的嗓门更宏亮。

烂盆子、破盅子、碎罐子,有要补的不……乡村人来钱不易,一分钱总是想法要掰成二分三分用,碗破了缺了,得补;铁锅薄了漏了,也得补。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能自己动手不请人,不能自修的少花钱请人补。

那个年月,要修补的以几块钱一双的胶鞋、塑料凉鞋为主,套鞋都不多,几十块的皮鞋更是少见。

补鞋匠来了,最高兴的是村里半大不小的孩子,花一毛两毛从师傅手中买橡皮筋。干什么?做弹弓。有了弹弓,就能打小鸟,捉麻雀。

***。

四章。

收废品,收废品,烂铜烂铁烂锅子,废书废纸废塑料,旧衣旧裤旧棉花,收废品喽……一口气念下去不间断。精畅神足,收废旧物品的'荒货佬最能吆喝。

这两种吆喝声,既是婆婆老老、少女妇人的最爱,能换东换西,尽心选择,愉悦欢乐,更是孩子们的期盼,心里痒痒的,想方设法要从大人的口袋中掏零食。

***。

终章。

“古哉古,今亦古,无古无今,无今无古。慎哉,今亦古而后之师矣。”

今日的乡村,没有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却欠缺了一份自然意境的纯真质朴,唯有麻将声声,再也听不到村头寨尾那种让人熟悉而又令人兴奋期盼的吆喝。

没有了吆喝的乡村,单调,苍白,平淡,寂寞,少了一些强劲活力,少了一些盎然生机。

令人难已忘怀的乡村吆喝,那是一曲古老而苍凉的民族音乐。

远逝的乡村作文

摘要:我渴望那种与风追逐,与风纠缠的自由,我宁愿只在自己的世界里飞翔,所以我选择了孤傲、偏执、只相信自己,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的,我只看到了翩翩的风筝,却忽视了那根柔弱却柔韧的线。

又到五月,如火的蔷薇热热闹闹开满一地,郁郁芊芊,浓郁芬芳,草地上,田野里,一只只美丽而轻盈的风筝飞起,载着童年的欢笑,也载着儿时的梦想。

我——已是高四的我,望着那些纯真的笑脸和那些真实美丽的梦,那些在体内蕴藏已久的液体终于痛快地流淌出来。

曾那么痴爱着风筝,痴爱着天空,风筝的梦注定在天上,朵朵白云是它的翅膀,活在自己的梦里就是飞翔。

我渴望那种与风追逐,与风纠缠的自由,我宁愿只在自己的世界里飞翔,所以我选择了孤傲、偏执、只相信自己,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是的,我只看到了翩翩的风筝,却忽视了那根柔弱却柔韧的线。

朋友无数次地给与我笑脸,无数次的忍让,无数次的安慰,只为换取我的知心,我的真诚地接受,但都被我的漠视扔在风中的道口,一次次的劝说和建议,都被我的偏执遗忘在耳旁。最终,朋友离我远去,我看到那固执的迎风而上的风筝猛地晃了晃,虚弱不堪。

父母苦口婆心的教导,丝丝柔情的感化,大发雷霆的怒脸,还有夜半无人的哭泣……一切都不能将我改变,我喜欢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们的教诲被我遗忘,我沉迷于小说,徜徉于网吧,满足于一次次虚无的自我陶醉。

友情,我舍弃过,又渴望过。

亲情,我厌烦过,又珍惜过。

我生命中的阳光就这样失去,因为我的不信任而苍白、无力,那载着梦想的风筝远逝了,因为线断了。这是生命的一次华丽的放逐。

那看是柔弱的线实际上维系的是自我与他人。不可不信己,也不可不信人。

我失败过,我猛醒了,坐在高四的教室里重新再来,用一份别样的成熟重新打量生活,为自己生活,也为他人生活。

虚幻的梦想已随自我的风筝远去,可我把握的还有理想,更现实的未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一路采撷他人的鲜果琼浆,未来的天空会更加广阔与明朗。

远逝的乡村作文

夏季的忧伤,像充斥着血腥味的海潮,携带着湿润的海风,漫舞在心灵寂寞的原野。

“幸福很简单,只是远去的道路很迷茫。”

岁月像一瓶苍白的输液瓶,把悲伤一点一点注如入脑海。

沿着迂回的小径,倒退的风景,擦肩而过。此起彼伏的心绪,在一段段刺青岁月燃一烧,只剩下平白直述的肢一体语言。

青春,香消玉陨。

谁都无法用一抹牵强的余晖,来诠释整个黄昏的伤感基调。

空洞,而又唯美。散文吧。

“夕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当骄渐渐远去半月高玄,当霓虹点点闪起昏夜降临,我们拿什么证明这个城市的存在?

青春的祭奠,在一段庄严的'悼词下宣告结束。

高山远影,那一剑寒光徘徊在诗语歌调中。繁华的尘世,车水马龙,轻轻地流淌着岁月匆忙的歌声,青春在纸醉金迷的哀伤中渐渐远去!

一份空白的画卷,透露几载风雨载途,无人的街角中,奈何桥边传来刺穿青春轨迹的声音,心中泛起的涟漪,在夜深里蹙音远逝。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楼。”

花开花落,忧伤何处寄托?

春去秋来,流年尘埃落定。

青春轮回,寂寞成堆。

静静聆听着岁月轻哼的旋律,青春,已如东流的逝水,难以复返……。

时光影影绰绰,在弹指间灰飞烟灭,烟火绽放的季节,最终还是逃不过离别。

醉月乌云遮,星眸何处躲?青春,止步于一卷白纸,与黑字。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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