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抢修应急预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5 12:57:54 作者:HT书生 供电抢修应急预案(优质16篇)

应急预案通常包括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救援和恢复等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关于应急预案的专业术语和概念。

供水供电应急预案

为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管理,在发生集中供热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快速地做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热,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现场指挥组。

组长:田永洪赵红来。

成员:刘刚赵志永孟宪奇。

职责:根据预案和指挥组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1、供热抢修人员由生产经理负责,生产科和换热站维修人员构成。职责: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和抢修工作。

2、设备保障工作由材料科组织完成,材料科在供暖前把抢修用设备、机械车辆和抢修材料准备好,有专人管理,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职责: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

现场指挥组在接到指挥组命令后,立即组织抢修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预案安排管道抢修,通知采暖用户,向上级供暖部门汇报,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部门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指挥组汇报,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情况上报指挥组。

2、供热分支管道出现安全事故。

抢修人员10分钟内到现场,由现场抢修组成员制定方案进行抢修,抢修完成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现场指挥组。

3、供热出现大面积不热事故。

由现场指挥组确定不是厂内原因后,安排各区抢修人员到现场排查阀门是否损坏,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气阻等原因,抢修队检查抢修后恢复正常供热,处理完毕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指挥组。

4、因锅炉和温度等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

由现场指挥组组织,各换热站实施,关停一些供热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区,直到补水恢复正常后,再维修恢复这些小区的供暖。

供热抢修应急预案

3小时内展开应急抢修工作。

应急启动:供热期间生产部加强巡检,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确认故障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故障立即启动本预案。

抢修单位: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抢修的指挥和组织实施等;

检修公司负责落实施工队伍、机械、装备等;

厂调度部和运行分场负责厂内的相应的操作和配合等。

应急抢修:应急抢修一旦启动,供热公司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抢修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各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不讲困难、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恢复供热,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和负面影响。

一、管网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的重大故障。

1.高温水或蒸汽管网补偿器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抢修方案详见附件1)。

2.主要阀门发生重大异常,无法正常操作或阀门破裂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抢修方案详见附件2)。

3.供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抢修方案详见附件3)。

4.直管换热站或二级管网设备突发严重故障或严重隐患、异常等,造成机组停运或无法对用户正常供暖。(抢修方案详见附件4)。

5.发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1、总指挥:副总经理职责:全面组织和领导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和调度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下达指令。对应急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土建指挥:供热专工兼工程建设部经理职责:制定土建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检修公司落实装备、物资、人力;协调周边关系、文明施工与赔偿等。

及时联系厂内运行部进行相关操作、调整、配合等工作;

具体组织实施抢修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及时联系和调度机械、装备、材料、人力等。

及时联系和调度公司的机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6、供热公司应急抢修人员电话:

名称备注抢修工作总负责人负全责抢修总指挥总体指挥协调土建指挥现场土建指挥调度、周边关系安装指挥现场安装指挥调度、厂内协调土建负责人土建方面联系、调度、落实、监督等土建配合人协助土建和安装工作安装负责人安装方面联系、落实、执行、监督等安装配合人落实操作、备品、工艺、监督、恢复等安装配合人落实工器具、措施等配合三、人力机械配置检修公司负责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和机械物资等准备工作,提供各负责人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要求组织实施展开抢修工作。

供水抢修应急预案

为尽快有效控制供水管网突发大面积停水事故,最大可能保障居民、企事业单位正常用水,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公司漏损,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内供水管网遭遇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抢修过程。

2.1职责

2.1.2公司相关人员立即组成应急抢修指挥部,并成立后勤保障组及现场抢修组两个小组。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后勤保障组由公司安全办、总经办、信息办、供水营业部、物资设备部等组成,现场抢修组由供水分公司组成。

2.2组织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2.2.1.1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员担任现场指挥;

2.2.1.2组织各小组开展救援行动,排除现场险情,控制事态发展;

2.2.1.3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情况,请调增援力量;

2.2.1.4及时调集抢修所需人员、设备器材及物资,制定抢修方案;

2.2.1.5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提出建议,报上级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2.2后勤保障组职责

2.2.2.1及时协调公司内各部门的力量,合理调配人员、车辆,确保应急抢修所需;

2.2.2.2及时协调媒体报导工作,做好用户来电咨询和解释工作;

2.2.2.3配合做好现场抢修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2.2.5做好抢修现场相关事件资料收集,及时表扬先进,鼓舞士气。

2.2.3现场抢修组职责

2.2.3.3组织调配现场抢修人员、设备器材与物资,按各自分工开展抢修作业;

2.2.3.4抢修完毕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清理抢修现场。

3.1当供水管网遭受地震、洪灾、施工作业损坏及人为破坏,导致供水设施毁损时;

3.2城市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时;

3.4上级有关部门应急调遣。

当接到供水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抢修命令后,各小组在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4.3检漏人员及时对漏点实施定位;

4.4抢修人员组根据抢修方案组织相关设备器材和工具进行抢修;

4.5抢修完毕后由供水营业部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验收;

4.6验收合格后,开阀通水,并进行管网冲洗;

4.7冲洗完毕后,由水质检测人员进行取样化验;

4.8通水后再次经供水营业部验证,抢修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修复;

4.9全部抢修作业完毕后,现场抢修组及时将抢修情况报告指挥部,撤出抢修现场;

4.10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执行。

5.1供水营业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员工开展管道抢修知识培训。

5.2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随时待命,以便应付突发事件。

5.3应急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急救中心:120

5.4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5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

供水抢修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对处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我县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供水安全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供水的水质在使用中不应当给人体带来短期的或长期的健康危害,即供水在自然属性上的安全性;二是指供水系统对遭受突发性事故威胁(包括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人为蓄意破坏等)具有良好的预防、保护、应急和恢复功能,即供水在社会意义上的安全性。由于自然灾害、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内源性水质污染事故、水厂运行事故引起的供水水质危害可统称为事故型供水水质危机,有恐怖袭击或人为蓄意破坏引起的事故型水危机可统称为破坏性水质危机。

本预案适用于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编制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二是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供水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四是协调一致。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供水突发事件分析:

4.其他。地震、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等。

供水风险分析:我县地形复杂,供水管网长,纵横交错,一旦发生供水管道跑水,给抢修造成不便;区域供水管网及设施老化,极易发生突发爆管漏水事故。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县的供水突发事件可分为:

1.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连年干旱,地表水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2.工程事故引起的突发事件。取水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直至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漏等;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或毁坏。

3.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正常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正常供水。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可分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8万人以上或占县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6万-8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30%-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40%-50%;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涉及本辖区的ii级预警供水突发事件。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i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4万-6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20%-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30%-40%;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v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人口在1万-2万人或占县总人口的10%-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县总供水范围的20%-30%;

根据我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分类,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类供水事件应急措施。通过增强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或新凿水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对自然灾害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调整县内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企业用水等;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县内应急供水。

2.工程事故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县内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用水车辆送水;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3.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启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县内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增加自备井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自备井水源井,由当地水环境检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根据县内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针对局部区域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关闭水闸、水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靠某一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统一的救援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应急、消防、生态环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组成。成立和政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供水的总体协调、总调度,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与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联系,及时上报情况,必要时请求省、市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实施跨市、县救援等紧急措施,组织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负责印制应急供水明白纸,发放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发放至辖区各用水户。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马寿龙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杨林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明县委常委、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马义县水务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军县人饮管理总站站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水务局、县人饮管理总站、应急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总工会、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纪委监委、气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等。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负责做好供水事故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确保舆论引导客观、真实;及时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宣传报道应急供水措施、施工进展等内容,为应急供水工作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适时关注新闻动态,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积极宣传我县采取的应急措施,征得理解支持,营造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负责接待好其他新闻单位;视断水具体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水务局: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检测、接受供水性突发事件报警、预警信息;负责对水污染事件进行供水水源紧急调度;负责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检测,修复损坏的水利工程。协调各成员单位。

县人饮管理总站:负责全县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成立供水应急抢修队伍,保障全县供水工作。加强供水调度,优先保障居民、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基本生活用水,关停洗浴行业,限制工商企业等方面用水。

应急管理局:协助县政府提出突发事件对应方案,协调全县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调集城管、消防、园林、水务等单位送水车辆,向全县居民和重点单位临时供水。

卫健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县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负责送水车辆清洁消毒和水质监督工作。

住建局:组织起草《和政县县城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城供水应急工作,发布应急供水期间的县城供水信息,限制建筑工地用水,发现县城供水设施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城管局:启动应急预案后,限制道路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用水。

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的伤亡职工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公安局: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负责做好应急供水期间送水车辆的交通保障工作。

工信和商务局: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督导落实限制工业企业用水工作;协调各电信运营商信息发送工作。

民政局:启动社会救援机制,为供水事故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交通局:负责应急警戒状态下运输工具调集工作,确保满足抢险物资、人员、生活物资运力需求。

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供水事故抢险费用,并监督使用。

人社局:依法做好供水事故因工伤伤亡人员的有关善后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供水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应急管理局:参与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纪委监委:负责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责任追究。

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舆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地震局:负责震情监视、收集、汇总地震前兆与宏观异常信息,根据震情会商结果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负责矿泉水、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并协调做好调配工作;负责落实限制商业企业、洗浴行业限制用水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指导供水企业制定用电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指导供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应急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辖区救援物资供应、发放的地点并实施供应与发放;负责事故现场的群众协调工作;负责及时通知群众提前储水、节约用水。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作为日常办公机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对各供水企业的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研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向县政府和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市政、住建、规划、应急、卫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人员及高等院校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参加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1.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在应急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死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地调查。

2.事故救援系统。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制事故或灾害蔓延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因此,如果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系统,制定周密救援计划,而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事故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事故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2)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培训和演习;

(4)应急救援行动;

(5)现场清除和净化;

(6)事故活动恢复和善后处理

1.监测

水环境检测以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人饮管理总站、卫健局为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的排放监督检查;县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做好定期对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人饮总站水厂的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监测,严格控制出厂水指标;县卫健局负责居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报,提出初步建议等。

在日常管理中,县人饮管理总站在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期不定期对水源开展巡查,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

2.预警

水源地来水预警:根据水文、气象和自然地理条件,通过县供水监测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对供水水源地来水量与水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测,并在水量与水质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发出警报或预警。

供水预警:包括供水工程及运行异常预警和水厂、输配水管网水质及水压异常预警,实现对供水系统水量、水质和水压实时监测与运行信息实时查询功能,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诊断并发出警报。

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预案启动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分级相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启动高级别的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较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指挥部报告。

县级预案启动程序:

发生ii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供水应急办提出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报告临夏州人民政府。

发生iii级供水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领导本县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指挥部通过会商后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发生iv级突发事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本乡镇的应急救援工作。可参照i、ii、iii级响应程序、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响应程序。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时向指挥部提出请求,县供水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先期处置

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水源工程管理单位、供水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以本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供水突发事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i级、ii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指挥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确保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及时到位。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iv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职责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2)突发事件报告;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通信;

(5)指挥与协调;

(6)紧急处置;

(7)应急人员保护;

(8)新闻报道。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

(1)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停水区域已经恢复正常供水。

应急结束程序:

经事故现场办公室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四个等级的应急结束工作分别由相应部门宣布。

(3)iv级应急响应由各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经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报县政府、县应急办,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应及时会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制定措施进行抚恤、补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对于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和政县供水突发事件事后调查与评估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县水务局,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按国家相关程序成立的事件调查组承担。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县水务局应向县人民政府提供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严重、特别严重供水突发事件应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总结和分析经验、教训与不足,提出安全建议。

供电所应急预案

供电所防汛、度汛应急预案为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农村配电网大面积停电、配电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配电设备水灾、重要用户停电、重大人员伤亡等特重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它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供电所《防汛抗灾应急处理预案》。

1、“预防为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应急体系,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好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到最小。

2、统一指挥。公司和当地乡镇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指挥辖区内重特大水灾事故、人员抢救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分级管理。按照分组分台区、分工协作、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供电所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职责与分工,要求做到动作迅速,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成立应急抢修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供用电营业厅,电话各村临时收费员为本村电力安全员,紧密配合供电所应急抢修小组完成所辖区域的抢修任务。

安全联动是一项社会性较强的工作,供电所注重一线联动办公,加强与镇政府以及各村社和各驻乡单位的联系,协调配合,协调发展,形成大乘镇电力安全的强大联合网络。

电力抢险小组主要承担新安所属供电片区电力供应、维护、故障处理及相互配套服务;应对的突发性事故包括线杆倒坍、变压器被盗、居民区或厂区因用电导致起火等;配合政府部门制止各项私挖乱采用电。

1、加强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考核,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2、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不离电话,电话不离人。班内值班员不得少于两人。

3、值班员接到事故报告时,应认真记录,填清报告人、事故地址、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成度、事故范围,并立即报告应急预案机构主管领导。

4、事故处置救援应执行《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规定。

5、不熟悉设备运行状态、不熟悉设备控制方式、结构和未进行统一组织的抢险救援人员,在未得到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主管领导的许可时不得单独进行事故处置,已免造成自身伤害或事故的扩大。

6、突发事故在得到有效的控制后,消除事故过程必须按照事故消缺闭环管理程序进行。

7、负责本台区设备运行管理和施工、检修现场的人员,可以在未经许可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但事故得到控制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8、应急抢险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后,应立即进一步采取措施,彻底隔离危险源,设置警戒线,疏散现场无关人员,为应急救援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救援环境。

为保证联动工作能够正常、高效运作,供电所物资保管员应随时备足应急抢险必须物资,供电所投入部份资金为电力抢险小组购买了部份设施:收线工具三套;抢险工器具,包括头盔、电力施工的基本工具等;联系电力抢险车辆一台,联系电话:xxxx。

供水抢修应急预案

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3.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40天以上;

(2)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群体肠道疾病300人以上。

1.3.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1.3.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1.3.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天津市津南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输水工程发生事故或者城市供水、村镇供水、二次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完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我区供水行业应急工作机制,使供水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行业事故。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供水单位的作用,并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监控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

1.6应急预案

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1)区专项应急预案。津南区人民政府为应对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村镇供水单位为应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1指挥机构

2.1.1成立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津南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担任。

2.1.2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负责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重大以上级别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供水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组织和督导供水单位开展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

区发改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负责应急供水工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核定工作。

区商务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及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桶装水、瓶装水的调拨供应。

区工信局:负责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讯应急保障工作,并恢复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不含企业)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遗体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供水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影响范围、影响人数等,启动《天津市津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应响应程序,提出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施工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城管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设施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

公安局津南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疏导,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区卫健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发布供水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化解因供水突发事件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涉供水突发事件相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处置。

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所辖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城南公司: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区域的电力供应及抢修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立即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

2.5应急专家组

区指挥部聘请国家及本市供水行业、相关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主要负责参加供水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方案的研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及建议。

2.6供水单位应急组织

2.6.1城市供水单位

各城市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落实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本区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与设备生产单位建立联系,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3村镇供水单位

村镇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报告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供水水质的检测,根据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1监测

为有效防控供水突发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日常水质监控机制。

(1)区水务局、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水源、输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水质监测和水源调度工作,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单位化验室对供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动态,预防水质突发事件的发生。

(4)供水单位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5)供水单位严格化学危险品管理,化学危险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加氯系统设置氯泄漏报警、吸收装置。

(6)供水单位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避免遭受入侵、失控和损毁,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区指挥部依托天津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相关监测站,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供水行业水质督察,并为水质突发事件的早期预警提供水质信息。

(8)区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即消除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2预警

3.2.1预警发布和解除

按照本预案事件分级,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一)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二)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四)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水务局。当确定突发事件不会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及解除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报警器等方式进行。

3.2.2采取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向相关部门转发城市供水水源遭严重污染或者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成员单位应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

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区指挥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供水突发事件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2)区指挥部及相关供水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5)相关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6)区指挥部组织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7)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1信息报告

4.1.1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即将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涉及的供水单位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局报告事件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区水务局同时报送市水务局。

对于供水水源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区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1.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4.2.1供水水源发生突发事件,区水务局应及时组织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应急水源的应对措施。

4.2.2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和村镇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

4.2.3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接报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区水务局向市指挥部报告;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指挥部。

4.3分级响应

4.3.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并接受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4.3.2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区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如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后,区总指挥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区指挥部启动二级或三级应急响应,超出区处置能力时,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

4.4处置措施

4.4.1区指挥部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按《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制定并启动我区供配水应急方案,采取相应供水措施,限制供水,保证城市供水最低需求,尽可能延长城市供水时间。

(2)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监测。

(3)组织相关单位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供水单位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5)启用供水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供水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7)结合供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特别做好老年人疏散、转移、安置和桶装水瓶装水供应等保障服务工作。

(8)区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4.2城市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当供水水源出现问题,需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换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并根据市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水源切换,并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和应急供水工作。

(3)当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并做好有关泵站水量、水压的调度;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和影响范围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6)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7)当生产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时,立即切断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防范。

4.4.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保护现场,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治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通知相关用户。

(4)对被污染的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监测合格后,恢复供水。

4.4.4村镇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村镇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和影响范围;污染危害解除和对供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后,恢复供水。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6)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4.5新闻报道与发布

4.5.1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4.5.2区委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信息;会同公安津南分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4.6应急结束

4.6.1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结束的宣布,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4.6.3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1修复重建

应急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保证企业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5.2调查评估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级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民政府。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3善后处置

5.3.1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社会管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灾情统计和救助款物的管理调拨、发放工作。

5.3.2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水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由区水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托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队伍。供水单位根据供水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组建供水单位供水事故应急抢险队伍。

6.1.2各级应急处置队伍要保持工作状态,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2物资保障

6.2.1各供水单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6.2.2各供水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向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6.2.3各供水单位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应服从市指挥部、区指挥的统一调配。区指挥部所调用的抢险物资,由区财政给予补偿。

6.3设施保障

加强对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进行供水设施设备巡查养护,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4科技保障

依托天津市城区供水水质监测网定期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镇供水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为预警和抢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6.5通讯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网,执行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通讯联系畅通。按照应急保障要求组织通信试联试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供水单位负责人和抢险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快捷、反应迅速。

6.6资金保障

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承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提出,列入区财政预算。

7.1技术培训

7.1.1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开展对水质检测、泵站运行、管网抢修、特种设备操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7.1.2供水单位要将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

7.2应急演练

结合本区供水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本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供水单位定期组织对水源污染、火灾、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8.1名词解释

城市供水: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城市供水设施向用水单位或个人提供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的行为。

二次供水:指因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供水的方式。

村镇供水:指为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统称。

8.2责任与奖惩

8.2.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8.2.2区指挥部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问题整改。

8.2.3对在供水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组织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水务局备案。各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水务局备案,区水务局汇总后上报市水务局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中相关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并抄送区水务局。

8.3.2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0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防汛应急预案等3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4〕34号)中的《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通信抢修应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抓好20xx年春节节假日期间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休宁县应急管理局20xx年春节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综合指挥、协调、处置春节节假日期间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洪国和。

指挥:江文、张贡献。

下设五个工作组:

1、自然灾害组;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

3、疫情防控组;

4、后勤组;

5、专家组。

二、工作组职责。

1、自然灾害组:由应急管理股、应急信息管理中心和相关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组成。主要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和相关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疫情防控组:由减灾救灾和应急保障股和相关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组成。主要负责与休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对接防疫工作,严格落实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期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4、后勤组:由办公室和相关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报告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收集发布、文档备案等工作。

5、专家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股和相关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组成。主要负责分析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危机”状况和危害程度,研究制定施救方案。

应急时效:2月11日—2月18日。

三、工作程序。

(一)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事发地乡镇政府必须向县应急局报告,县应急局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应急局报告。

(二)事发地乡镇政府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协调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防止救援期间疫情输入感染。

(三)县应急局全方位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

(四)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办公室负责人迅速赶到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及时收集和上传下达有关应急信息。

(五)应急救援时效内,乡镇政府和县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值班电话:7512xxx。

传真:7516xxx。

供水供电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xxxxxx(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供电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为了防止由于洪水和台风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的程度和范围,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汛抗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公司电力生产实际制定。

1.3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公司所属各部门在本地区处于汛、台期间,均应做出应急反应,立即按本预案投入防汛抗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共同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和救援工作。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置因洪涝、台风造成的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供电中断事件,并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防汛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与处理。

2.1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公司设置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包括生产技术组、安全保卫组、设备运行组、设备抢修组、调度通讯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及营销工作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技部,事故情况下公司调度所值班室和行政值班室代为行使应急指挥部值班室职能。

2.1.1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调度所、输配电部、变电运行部、乡镇供电所负责人。

2.1.2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警戒状态或紧急状态;

(3)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组织研究、制定洪涝、台风期间电网运行的应急措施;

(8)指令调度、营销部门联络并网发电厂和重要用户,采取应急措施;

(9)及时掌握、了解本公司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本公司信息发布。

2.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

2.2.1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调度所、输配电部、变电运行部、乡镇供电所负责人。

2.2.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6)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发布会

(7)负责联系上级防汛抗台指挥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2.3.1电网调度机构是所辖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所辖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网调度运行人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汛台预警,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5)负责重要用户供电中断、恢复的联络与告知。

2.4生产技术组

2.4.1生产技术组人员组成组长由生技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输配电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生产、输配电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2.4.2生产技术组主要职责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协调本公司各生产、基建部门,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负责提出设备备品备件清单,提交物资供应组;

(5)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恢复和事故评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对策。

2.5安全保卫组

2.5.1安全保卫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监、保卫部门人员组成。

2.5.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2)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保护工作;

3)负责灾害抢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协调外部安全保卫力量的支援4负责联系地方政府安监、公安部门。

2.6设备抢修组

(4)准确提供现场抗洪抢险情况汇报给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2.7物资供应组

2.7.1物资供应组人员组成组长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物资供应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7.2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生产技术组,负责提供防汛抗台物资所需的物资;负责抢修用的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工具的供应。

2.8后勤保障组

2.8.1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车队、工会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8.2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2)负责联系医疗、交通管理部门。

2.9.1宣传报道组人员组成组长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人员组成。

2.9.2宣传报道组主要职责

(4)参加信息发布会,及时做好与系统内外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系,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进行宣传报道。

2.10营销工作组

2.10.1营销工作组人员组成组长由营销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营销部相关人员组成。

按照台风等级、汛期水位等气象预警信号及电网故障事故的严重程度,将防汛抗台风应急状态分为三级。各级别状态的启动和解除由防汛指挥部确定,并由防汛办公室负责发布。发布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司手机短信息平台、电话、电子邮件及组织会议等。各部门要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位员工。

3.1预警状态:根据省公司的防汛抗台相关信息及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台风7级风圈半径进入本地区48小时警戒线或未来24小时内将有八级及以上大风,或降雨量50-100毫米暴雨。从发布时间起进入预警状态。各部门应着手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物资,并组织人员做好薄弱地段设备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巡视检查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待命,做好抢修准备。

3.2警戒状态: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紧急警报,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24小时内正面登陆),风力可能达到10级及以上。或未来24小时内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各部门实行24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

3.3紧急状态:10级以上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24小时内正面登陆)。洪水、台风已导致电网;未来24小时内将有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50毫米以上)大面积停电,造成杆塔倾倒、导线断落、供电设备损坏等险情,或重要用户及城区大部分停电,110kv重要设备损坏,电力系统已不能稳定运行。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修排险工作中。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应急报警

4.1.1.1当值调度员获悉台风、暴雨预报信息或有关部门人员接到三明电业局、地方政府等防汛、抗台风预警后,立即报告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

4.1.1.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防汛抗台应急程序。

4.1.2应急启动

4.1.2.1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台风、暴雨警报之后,根据未来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后果等,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防汛抗台应急状态。必要时召集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2当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应急机构各小组和所属各部门、各供电所,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并立即将台风、暴雨未来预测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三明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4.2指挥控制

4.2.1预警状态控制

4.2.1.1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应急机构各小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各部门值班室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2.1.2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机构各小组应制订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表。

4.2.1.3相关的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派人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应急行动的落实,并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

4.2.1.4应急办公室主任应负责应急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派人到一线现场了解应急行动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汇报。

4.2.2警戒状态控制

4.2.2.1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警戒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范围,制定妥当的应对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派人到一线指导应急行动。

4.2.2.2各部门实行24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并能按照部门分工,安排对已停电用户的恢复供电工作。

4.2.2.3各应急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应急行动落实情况。

4.2.2.4在警戒状态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城区、重要地区、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2.3紧急状态控制

4.2.3.1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需在第一时间内到达指挥部值班室掌握台风、暴雨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好事故处理的指挥协调;指挥部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4.2.3.3应急办公室成员及相关的应急小组应派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2.4当发生电网出现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参数严重超运行限额,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为严重的电网事故时,电网调度机构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4.2.5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3应急措施

4.3.1应急指挥值班要求

4.3.1.1总指挥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防汛办公室公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组成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各部门、各供电所应编制防汛、抗台风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并要求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部门、各供电所要组建必要的抢修队伍;要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风物质,组织人员做好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薄弱地段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特殊时期巡视记录。各部门、各供电所必须指定一名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发布人员,负责与防汛指挥部保持信息联系。

4.3.1.2进入警戒状态后,各部门、各供电所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室电话等情况及时报送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随时待令,部门抢修队伍到位,必要的抢修物资备齐;调度、95598呼叫中心、营销、输配电等服务部门和车辆运输等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值班力量。

4.3.1.3进入紧急状态后,各单位、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4.3.2各相关部门重点防范措施

4.3.2.1生产技术部门重点做好有关生产部门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2)检查有关生产部门防汛抗台预案、措施的落实,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落实备品备件清单和物资储备情况,了解抢修人员情况,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4.3.2.2调度部门重点做好电网运行方式调整,落实防汛抗台措施。

(1)负责汇总、编制、审核防汛抗台电网运行方案,并及时将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2)根据汛台期间电网运行情况提出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建议;

(6)加强电力通讯设施、调度自动化设备检查,确保畅通、正常。

4.3.2.3变电运行部重点是加强变电站运行值班和变电站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防止变电站户内设备进水和地质灾害引起塌方。

(2)检查各线路保护重合闸装置是否按调度要求投入并接触良好;

(3)加强主控室监盘工作,做好事故预想及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4)将操作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及应急灯(夜间)置于主控室内备用;

(5)加强对变电站排水沟、渠等防洪设施的检查工作,防止山体滑坡

(6)无人值班站改为有人值班或少人值班;

(8)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应急办公室。

4.3.2.4变电检修部门重点是做好抢修、抢险准备。

(3)防汛抗台期间计划检修工作暂停,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4.3.2.5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部门重点是汛期到来前线路走廊清障工作,做好抢修、抢险准备。

(1)加强台风前线路走廊的巡视检查,清理广告牌、布条、脚手架等对线路造成的威胁,防范线路拉线、塔材被盗倒杆、断线事故发生。

(2)做好线路倒塔、线路基础受冲刷塌方、线路对建筑物、树木风偏放电等防范措施。

电力事故抢修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危险源,排除现场灾患,消除危险后果,分析总结事故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歇制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能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1.2.4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设备、人身、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电网、重要输变电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恢复供电中,优先考虑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1.4实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和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木俊

副组长:尹子清、李丽辉

成员:吴勇三、和琼华、张灿、鲍艺波、李永泉、和军峰

2.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抢险应急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公司部门、各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接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和人身伤亡事故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全体人员。

3.1预测

根据天气变化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2800、8626101 安技科:8629005

调度中心:8627090、8627913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蓝: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1基本程序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出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性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将 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上级部门,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供电、变电、维修等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道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除按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事实就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时,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安技科、供电所、变电站、调度所及信息中心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理体系。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全、流畅,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发情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实施。

6.3物资保险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修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他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均作为电力抢修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6.4.2.1联系医疗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护队伍,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储备,以备应急。

6.4.2.2当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事件发生后,请求和配合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培训

做好强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3演习

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训练和演习,做到警钟长鸣,平日有备无患,用时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8、附则

8.1预防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力事故抢修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以便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9人;重伤10-19人;受灾30-49户;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组长:张玉贤

副组长:冯向阳

成员:杨小府张观福刘修理张观文陈启忠胡茂鸿田维江李涛胡剑峰吴学浩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按照预案迅速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开展落实,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救护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员工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刘修理

成员:吴刚张洪进杨正容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并立即拨打“119”和“110”,快速通知并调动全体员工,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吴学浩

副组长:田维江

成员:陈康于黔田华冉军代勇冉朝忠周劲松杨小波

主要职责:负责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准备消防设施和消防用具,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投入救火救灾工作;负责保护现场,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三)救护组:

组长:张观文

副组长:李涛

成员:姜全彬杨秀宜郑芳颜世荣张贵生

主要职责:负责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并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员工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胡茂鸿

副组长:陈启忠

成员:胡剑峰牟长勇陈彬安明飞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员工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员工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1.火火灾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公司重特大火灾领导小组,以便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同时立即向“119”、“110”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人员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4.灭火和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安全疏散和火灾自救知识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在火灾救援现场及时传授给被困人员,使其延长获救时间,切实保证被困人员的安全撤离。

六、人员安全疏散与自救方法

1.疏散时,如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疏散组应带领人员鱼贯地撤离起火点,带领人可用绳子牵领,用“跟着我”的喊话或前后扯着衣襟的方法将人员撤至室外或安全地点。注意不要互相拥挤。

2.在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可采用低姿势行走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采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或用短呼吸法,闭口用鼻子呼吸,以便迅速撤出烟雾区。

3.如果被火困于二楼,可以先向楼外扔一些被褥或其他柔软物品作垫子,然后攀着窗口或阳台往下跳。这样可以缩短距离,更好地保证人身安全。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则千万不要往下跳,因距离大,容易造成伤亡。

5.人身着火的应急措施:一旦衣帽着火,应尽快地把衣帽脱掉。如来不及,可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身上的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引起新的起火点。身上着火,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在场的其他人员,可用湿麻袋、毯子等物把着火人包裹起来,以灭息火焰;或者向着火人身上浇水,帮助受害者将烧着的衣服撕下或者跳入附近池塘、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焰熄掉。

七、物资疏散方法

1.疏散那些可能扩大火势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如:起火附近的汽油、柴油油桶;充装有气体的钢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高级仪器以及经济价值大的设备等。

3.疏散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如:妨碍灭火行动的物资、怕水的物资等。

八、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通信抢修应急预案范文

总则:

为及时应对厂外蒸汽和高温水供热管网以及直管站突发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抢修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抢修指令后1小时内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2小时内主要人力和机械到达现场;3小时内展开应急抢修工作。

应急启动:

供热期间生产部加强巡检,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确认故障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故障立即启动本预案。

抢修单位:

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抢修的指挥和组织实施等;检修公司负责落实施工队伍、机械、装备等;厂调度部和运行分场负责厂内的相应的操作和配合等。

应急抢修:

应急抢修一旦启动,供热公司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抢修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各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不讲困难、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恢复供热,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和负面影响。

主要抢修内容如下:

一、管网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的重大故障。

1.高温水或蒸汽管网补偿器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2.主要阀门发生重大异常,无法正常操作或阀门破裂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3.供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4.直管换热站或二级管网设备突发严重故障或严重隐患、异常等,造成机组停运或无法对用户正常供暖。

5.发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二、供热公司应急抢修组织。

1、总指挥:副总经理。

职责:全面组织和领导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和调度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下达指令。对应急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土建指挥:供热专工兼工程建设部经理。

职责:制定土建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检修公司落实装备、物资、人力;协调周边关系、文明施工与赔偿等。

3、安装指挥:供热专工兼安全培训员。

职责:制定安装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厂内运行部进行相关操作、调整、配合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抢修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4、土建施工负责人:土建专责。

职责:执行土建抢修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机械、装备、材料、人力等。

5、安装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部经理。

职责:执行安装抢修方案,落实备品备件、安全防护、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工作,对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公司的机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6、供热公司应急抢修人员电话:

三、人力机械配置。

检修公司负责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和机械物资等准备工作,提供各负责人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要求组织实施展开抢修工作。

四、相关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伤亡。

1.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热机和电气)和《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做到“三不伤害”。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井室内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

1.3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着装应符合安规规定。

1.4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

1.5就地操作检查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由于栏杆不全、坑洞盖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伤害。

1.6现场检查、操作至少2人执行,做到相互提醒、监督,进入井室内检查操作时,井口至少有一名监护人。

1.7进入阀门井工作前先通风、降温、排除有害气体;防止裸露部位高温烫伤;做好防护措施后在进行工作。

2、防止误操作。

2.1为保证试运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指挥制度,执行人必须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阀门。

2.2人员操作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着到“一站、二看、三动手”,禁止操作时不严肃的一切的行为。

2.3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机器设备,各种机械要强化保养,提高完好率,严禁带病运行。

3、防止火灾。

3.1现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时严防漏油发生,加油时应将机械停机,加油时附近不准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内、高处等处进行焊接和切割时,要有专人监护。

3.3焊接现场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装置违章。

4.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2管沟开挖放坡符合标准要求,管沟边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违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岗证的员工操作。

5.2在井室内切割原管道时,注意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管道内存有有害气体伤人。

5.3确保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已隔离、通风,并检查是否还有易燃气体。

5.5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行灯,保持通风良好。

5.7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5.7不准使用裸露的焊钳和电缆;焊机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6、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装时,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6.3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4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6.5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6.6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7严禁在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吊装作业。

6.8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6.9操作起重机的人员应接受过培训,应持证上岗。

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7.2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布置使用设专人管理。

7.3各种机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严禁带故障运行,且不得超负荷运行。

7.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接零,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

7.5各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现场配电箱(柜)应锁好。

7.6操作前检查需使用的设备及导线是否完好,按规程操作。

7.7电工绝缘安全用具、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安全警示牌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8应避免带电作业。作业前应将有关的电路开关、闸和其他电路控制设备断开并挂牌或上锁禁止闭合,必要时,应安排人员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电保护器,不准将电线踏在脚下。临时照明应有保护罩、不能用电线掉着灯泡。

8、防腐保温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允许含量极限并应设置排风设备;施工人员要站在上风处操作。

8.2有接触防腐蚀材料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员应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护眼镜、防尘防毒口罩、防护面具、急救氧气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护油膏等。

9、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9.1必须按指定线路、指定地点、行驶速度行驶。

9.2车辆机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9.3重型设备和车辆要有灭火器。

9.4载人车辆要有足够的座位和安全带。

9.5开放式的车辆要有跌落防护。

9.6重型机器工作范围内,只允许工作人员可以进入。

9.7机器操作时距电线、高压线要在允许安全范围内。

供电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落实好上级防汛工作精神和公司党委提出的对防汛工作早准备、早检查的要求,认真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提高防汛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做好事故抢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 预案的启动条件和工作流程

1.1 启动条件

1.1.1 接到xxx供电公司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1.1.2 接到县政府汛情预报通知。

1.1.3 接到xxx供电公司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通知。

1.1.4 接到基层单位遭受灾害,造成人员、设备损失的报告。

1.2 预案启动的工作流程

我所辖区发生重大汛情后,按本所防汛抢险应急处理预案先行必要的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将汛情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报告xxx供电公司抗震救灾、防汛救灾、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 xx所防汛抢险应急处理中的职责

2.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防汛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协调公司的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2负责落实xxx供电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2.3根据汛情实际情况,请示有关上级机关,确定是否终止应急状态。

2.4保证所有通讯设备畅通,协调组织电网及设备的应急处置、抢修、恢复等工作。

3 应对和处理方案及具体措施

3.1成立防汛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

组长电话:

昼夜值班:

3.2汛情发生后,防汛小组要全面投入电力自救恢复工作中,并迅速向有关上级报告。

3.3本所的抢险、抢修所需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要处于完好状态,以备应急时使用;

3.5做好汛情到来前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查。汛情到来前应按供电企业防汛检查大纲要求对线路的防风能力和抗洪能力进行检查,对防风抗洪能力下降的线路杆塔进行处理,对低洼地带和行洪区的杆塔进行护坡加固。

4、应急状态解除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防汛应急抢险队可报请公司应急处理工作组可解除防汛抢险应急状态:

4.1洪水退却;

4.2灾区重要用户及居民生活用电基本恢复;

4.3伤员及转移人员得到妥善恢复。

5 后期处置

5.1 迅速抢修恢复供电(含临时供电)任务基本完成后,再按计划逐步转入恢复重建工作。

5.2 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补齐用于事故抢险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等物资储备。

5.3 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反措,整改落实。

5.4 鉴于汛情造成对重要用户停电等情况,我所应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宣传、解释等善后处理工作。

供热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为及时应对厂外蒸汽和高温水供热管网以及直管站突发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抢修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抢修指令后1小时内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2小时内主要人力和机械到达现场;3小时内展开应急抢修工作。

应急启动:供热期间生产部加强巡检,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确认故障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故障立即启动本预案。

抢修单位: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抢修的指挥和组织实施等;检修公司负责落实施工队伍、机械、装备等;厂调度部和运行分场负责厂内的相应的操作和配合等。

应急抢修:应急抢修一旦启动,供热公司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抢修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各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不讲困难、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恢复供热,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和负面影响。

主要抢修内容如下:

1.高温水或蒸汽管网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2.主要阀门发生重大异常,无法正常操作或阀门破裂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3.供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4.直管换热站或二级管网设备突发严重故障或严重隐患、异常等,造成机组停运或无法对用户正常供暖。

5.发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二、

1、总指挥:副总经理。

职责: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和调度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下达指令。对应急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土建指挥:供热专工兼工程建设部经理。

职责:土建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检修公司落实装备、物资、人力;周边关系、文明施工与赔偿等。

3、安装指挥:供热专工兼安全培训员。

职责:安装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厂内运行部进行相关操作、调整、配合等工作;抢修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4、土建施工负责人:土建专责。

职责:土建抢修方案,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机械、装备、材料、人力等。

5、安装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部经理。

职责:安装抢修方案,备品备件、安全防护、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工作,对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公司的机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检修公司负责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和机械物资等准备工作,提供各负责人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要求组织实施展开抢修工作。

1、防止人身伤亡。

1.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热机和电气)和《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做到“三不伤害”。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井室内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

1.3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着装应符合安规规定。

1.4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

1.5就地操作检查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由于栏杆不全、坑洞盖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伤害。

1.6现场检查、操作至少2人执行,做到相互提醒、监督,进入井室内检查操作时,井口至少有一名监护人。

1.7进入阀门井工作前先通风、降温、排除有害气体;防止裸露部位高温烫伤;做好防护措施后在进行工作。

2、防止误操作。

2.1为保证试运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指挥制度,执行人必须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阀门。

2.2人员操作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着到“一站、二看、三动手”,禁止操作时不严肃的一切的行为。

2.3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机器设备,各种机械要强化保养,提高完好率,严禁带病运行。

3、防止火灾。

3.1现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时严防漏油发生,加油时应将机械停机,加油时附近不准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内、高处等处进行焊接和切割时,要有专人监护。

3.3焊接现场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装置违章。

4.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2管沟开挖放坡符合标准要求,管沟边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违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岗证的员工操作。

5.2在井室内切割原管道时,注意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管道内存有有害气体伤人。

5.3确保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已隔离、通风,并检查是否还有易燃气体。

5.5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行灯,保持通风良好。

5.7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5.7不准使用裸露的焊钳和电缆;焊机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6、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装时,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6.3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4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6.5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6.6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7严禁在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吊装作业。

6.8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6.9操作起重机的人员应接受过培训,应持证上岗。

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7.2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布置使用设专人管理。

7.3各种机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严禁带故障运行,且不得超负荷运行。

7.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接零,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

7.5各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现场配电箱(柜)应锁好。

7.6操作前检查需使用的设备及导线是否完好,按规程操作。

7.7电工绝缘安全用具、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安全警示牌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8应避免带电作业。作业前应将有关的电路开关、闸和其他电路控制设备断开并挂牌或上锁禁止闭合,必要时,应安排人员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电保护器,不准将电线踏在脚下。临时照明应有保护罩、不能用电线掉着灯泡。

8、防腐保温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允许含量极限并应设置排风设备;施工人员要站在上风处操作。

8.2有接触防腐蚀材料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员应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护眼镜、防尘防毒口罩、防护面具、急救氧气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护油膏等。

9、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9.1必须按指定线路、指定地点、行驶速度行驶。

9.2车辆机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9.3重型设备和车辆要有灭火器。

9.4载人车辆要有足够的座位和安全带。

9.5开放式的车辆要有跌落防护。

9.6重型机器工作范围内,只允许工作人员可以进入。

9.7机器操作时距电线、高压线要在允许安全范围内。

供热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局长张桓担任组长,主管副局长杨学河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城建科、财务科、质监站、安监站。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杨学河兼任。

1、分级响应程序。

按照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二级事故(重大)、三级事故(较大)三个级别。

2、预案启动。

一旦确定发生二级以上事故,由县应急委员会向省、市应急委员会报告,由上级部门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三级事故发生后,由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

3、响应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应急委员会。

(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并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挥小组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3)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必要时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提出对策方案。

(1)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县应急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审批后,由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终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公众。

(2)事故调查。

指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3)总结建议。

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指挥小组向县应急委员会、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等10项内容。

指挥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

(1)队伍保障:

建立专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和骨干力量。

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等所需经费,要通过预算予以落实。

(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配备各种安全作业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

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以便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战斗力。保证拉得出,战得胜。

2、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责,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

3、严格通讯联络制度,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的电话、手机保证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关机。

4、严格责任制度,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到位。

文档为doc格式。

通信抢修应急预案范文

(4)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漂管、悬空、变形或断裂造成天然气大量泄漏的事件。

1.2危害程度分析。

(3)大量天然气泄漏,导致周边环境污染。

1.3应急处理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指挥统一,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公司自救社会援救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本公司设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作为发生突发事件时的现场处置机构,在应急响应状态下立即组成。站长为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成员由维修员工、加气工组成。

2.2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2.2.1站长应急职责。

(1)负责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培训和演练;

(2)负责管道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

(3)获得事件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现场情况并随时通报处理过程;

2.2.2副站长应急职责。

(1)发生应急事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周边警戒;

(2)配合抢修单位编制抢修方案并上报;

(3)配合应急抢修人员按照审批后的抢修方案进行抢修并现场监护;

(4)配合修组对抢修的现场进行验收并上报抢修结果。

2.2.3管道巡线工职责。

(1)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信息汇报;

(2)听从副站长指令,完成应急事件初期的处理;

(3)根据管道副站长指令完成对应急事件现场的警戒;

(4)负责接应应急抢修队伍和物资进入抢修现场;

(5)对应急事件的抢修现场进行监护。

3预防与预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检验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4应急处置。

4.1.1响应程序。

4.2处置措施。

4.2.1巡线工处置要点。

(1)发现天然气管道泄漏后立即上报站领导和分公司调度室;

(2)进行现场警戒,疏散人员,阻止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3)对现场周围持续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4)向站长汇报情况并执行相应指令;

(5)严格按照监护方案进行抢修现场监护。

4.2.2站长现场处置要点。

(1)接到巡线人员汇报管道发生漂管、悬空事件,确认事件发生后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隔离、警戒。

(3)根据情况通知周边企业,引导疏散群众。

(4)根据情况通知公安、消防等单位。

(5)设人在路口引导抢修车辆。

(6)向公司主管领导电话汇报。

(7)配合现场抢修组开展应急抢修工作。

(8)跟踪、落实、记录现场抢修进展情况并向分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

4.2.3副站长现场处置要点。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警戒,疏散人员,阻止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2)组织人员对事件发生现场进行初期处置;

(3)及时派专人接应应急抢修队伍及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4)配合编制抢修方案并组织人员现场监护抢修施工。

(5)安排专人监护抢修过程;

(6)抢修完毕后参加验收。

5注意事项。

(1)加强应急培训及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要求不能在现场打手机电话,要穿戴防静电工服、车辆要求有的防火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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