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检讨书(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2 20:08:30 作者:翰墨

检讨书是我们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的重要工具,它能够帮助我们不断进步。这里有一些经典的检讨书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市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简报

20xx年,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年初出台了《20xx年度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不断完了善市、县、乡、村、组五级国土资源执法网络,对巡查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增加动态巡查频率,严格落实违法用地报告制度,确保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二是构建共同责任机制。通过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相互通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变过去“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同时将用地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结合,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执法监察、激励约束等方面逐渐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

三是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做到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拆除到位,对所有违法用地案件该处理责任人的处理到位。截止目前,已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案件7起,拆除到位6起。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巡查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半月报告制度、月报告制度,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制止、报告不及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市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简报

今年以来,该分局采取抓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动态巡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等措施,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经常性与临时性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宣传册、在征地拆迁动员会讲解有关征地拆迁土地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用地、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同时,利用实地办案,抓住时机认真及时地以案说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开曝光案件,增强警戒效应,从而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实行定期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常规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降低违法案件的发案率;贯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违法占地保持高压态势,把各种违法用地减少到最低限度,维护了园区正常的土地开发利用秩序。截至目前,发现违建并自拆28户530平方米。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依法履职到位。对违法占地大案、要案及时向园区领导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与公安、纪检、法院等部门沟通,开展联合调查;公开曝光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集中向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一批土地违法案件。截至目前,移交拆除16户1158平方米。

县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简报

近期,景宁局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保障土地管理秩序。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巡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巡查路线、内容和相关责任,实行了划片管理、落实到人、网格化巡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台账管理,多次不定期巡查。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各类执法活动。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主导、基层国土所积极配合,成立专门执法队伍,配备执法巡查专用车辆,严格督查和处理辖区内矿山、土地等方面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卫片执法监察,消旧防新从严查处。托清卫片监察底子,县局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所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既要把已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控制住,更要坚决制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苗头,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四是实行联动机制,依法联合执法。发挥国土、城管、乡镇政府等的.联合执法效应,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巡查时间、区域、责任三到位,及时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五是抓大不放小,继续加强信访执法工作。加强信访案件依法化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无论大小,都要深入过问,做细做实;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分析,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在法律权限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做好新常态下国土信访维稳工作。

六是完善值班制度,违法案件迅速响应。安排专人值守12336涉土违法举报电话,特别是实行轮班轮岗制度,加强了节假日和周末执法力度,保持讯息畅通,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七是强化法制宣传,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正面宣传和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促进提高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

城管执法检讨书

以遵循城市管理执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保障功能,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聚焦精细精深,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一是提升城市市容观瞻水平。紧盯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出台《宣城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推动市区管理标准一体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以疏治堵,化堵为疏,推动废品收购、花卉苗木、汽车维修冲洗等专业市场规划,划行归市,配套建设集中经营场所。科学修编《宣城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构建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大力实施城市生态景观亮化工程,整合夜市资源,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彰显城市的历史底蕴和文化韵味,增添城市色彩,打造夜市新经济消费点。“十四五”期间,建成宣城市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项目,分步有序推进城市建筑立面集中治理,因地制宜,以绣花的功夫精雕细琢,每年打造一批“示范道路”和“示范街区”。

二是积极推进城管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构建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等的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搭建市域范围统一的市、区、街镇三级平合,实现将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等城市治理事项统一纳入平合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区城、跨层级应用,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智能化应用,对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对水电气等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市政基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城市空间管理,实现地下空间、地下管网、城市路灯、在建工地、“三车运输”等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

三是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品质。紧紧围绕“建系统、提品质、补功能”工作目标,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强化城市绿线管控,力争以高水平规划科学引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自然生态绿地系统。提升绿地景观品质,“十四五”期间,改造提升60公顷城市绿地,先期完成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入口区域30公顷绿地提升改造任务。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养护水平,打造一批养护管理样板段、示范路,完善城市公园功能,按照城市公园主体定位,逐年补齐梅溪公园、九曲公园等14处公园广场娱乐休闲设施,增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景观小品,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园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功能。到20_年,力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38%以上。

(二)聚焦强基固基,全面提升基础配套水平。

一是健全垃圾综合处理体系。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闭环运行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建成运行宣城市焚烧发电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市政污泥项目,推动宣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落地,建成宣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完成宣城市垃圾处置场环境综合治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86%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市本级城区全覆盖,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二是加快实施公共停车建设。着眼于城市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加强统筹规划,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科学安排停车场建设计划,适度超前建设。十四五期间,编制出台《宣城市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20_-20_)》,推动中山路、大坝塘路等28个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市本级新增停车泊位10000个以上。推动实施停车管理智能化系统提档升级,稳步扩大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覆盖范围,适时调整道路停车差别化梯次收费标准,进一步整合停车资源,提升停车管理效率。

三是加速完善城市供水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建设供水设施,适当考虑周边乡镇,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十四五期间,优化城市备用水源,实现水阳江、青弋江双水源供水。新建规模3.5万吨/日的宣城高新区东区水厂,扩建大豪水厂。配建、扩建兴隆路、响山路加压泵站,推动实施300公里供水管网建设和昭亭水厂供给区等5个供水分区工程,整合供水资源。到20_年,城市规划设计日供水能力达31万吨,年供水总量5000万吨,产销差率低于11%,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三)聚焦安全安居,全面提升城市运行能级。

一是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坚持“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有效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十四五期间,推动实施宣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完成城区合流制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和分流制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修复,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_年,力争城市排水管道密度不小于25公里/平方公里;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27.3万吨/日,污水达标排放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是稳步提升城市用气保障能力。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形成城市多气源结构。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建立以lng储备站为主,可中断用户调峰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建立健全由政府方、燃气企业和用户各自承担调峰储备义务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十四五期间,配套建设天然气市政主管网106公里,完成城东天然气门站项目,建成环城高压管线28.5公里,新建宝城路、城东调压站。力争到20_年,年供气总量达2亿立方米,燃气普及率达99%以上。

三是持续提升市政设施运行能级。编制出台城市道路、桥涵管养中长期规划,科学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健康体检,合理安排大中修计划,确保主次干道路面指标达到优良,市管桥隧设施技术状况100%合格。理顺新建小区、商业综合体周边人行道工程验收、移交、管养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把控。结合实际路况和文明城市创建需求,有序安排改造提升计划。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立完善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实施城区易涝点、积水点改造工程,全面消除城区内涝现象。充分挖掘市政设施资源,持续推进桥下空间开发利用,探索推进智慧灯杆建设。

(四)聚焦协同协作,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厘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执法协作和部门协同,探索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管理执法效能。到20_年,基本形成市、区、街道、社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治理新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跨区域交流协作,对标提标,推动执法标准“趋同化”、检查“协同化”,城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造城管执法“一体化先行。

(五)聚焦从严从实,全面提升政治统领地位。全市城管系统继续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学_抓整改正作风,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大对城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摆力度,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切实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品质提升。

市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简报

一是加强领导,充实执法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充实执法力量,配置动态巡查车辆,组织业务培训。针对区域实际,按照监管职责及时调整了乡(镇)、村(社区)的土地动态巡查网络人员,配齐配强执法监察网络人员。

二是明确职责,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各中心国土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对辖区日常性巡查力度,有效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秉公执法、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效。

四是夯实基础,严格落实责任。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排查、分析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土地执法检讨书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创建活动,使全民的法律意识、资源忧患意识和模范执行意识进一步增强,各街办、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确保实现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

二、创建目标。

3.土地管理法规宣传有声势、重效果,干部群众受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普及率达到100%,达标率在100%;

6.依法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依法进行;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

8.建立一支过硬的土地执法队伍。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一是成立区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意见》,明确创建内容、任务和要求;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四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我区创建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3月-9月)。一是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的意义、内容,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实行土地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强化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把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五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活动,要对街办、村组开展两次以上的土地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六是继续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活动的经验,发扬成绩,确保创建土地执法模范街办达标率100%;七是强化土地管理职能,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和跟踪管理。严格实施规划管理,按时完成规划修编任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农用地。强化土地权属管理,认真执行《土地登记规则》,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程,实行以证管地;八是依法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依法进行,使我区土地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总结申报阶段(10月份)。对照标准,对创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分别报请上级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章用地现象。要利用学校这个阵地,抓好中小学生的国土、国情教育,以进一步扩大教育面,确保全民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惜土意识和市场意识,进一步增强国情观念和依法用地观念,形成全社会支持土地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开展创建活动是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只有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才能体现出好的效果。各街办、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标准,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工作质量。

土地执法检讨书

一、加强领导度重视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国土、村镇建设的副职为副组长,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到人纳入目标考核一是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与村干部的报酬和评优评先挂钩。二是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考核与村上考核挂钩。

三、强化宣传增强群众执行国土资源法规的自觉性采用会议、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宣传,让一些想非法占地的人不敢心存侥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在8小时以内必须组织乡镇所属的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在24小时内将制止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各类涉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该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的规定。全年共接收到村、组干部报告违规占地行为35起。

五、加强配合增强执法监管合力一是在国土、林业、水务、派出所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2宗非法开采矿山和一处未批即占行为。二是明确要求农电站、水管站两单位对用电户、用水户凡无合法手续的建设和占地一律不得供电、供水。三是大力开展各类违法占地清理。今年全乡共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26宗,涉及面积15.05亩。其中按违法性质分:设施农用地2宗,涉及面积7.79亩;非法开采2宗,涉及面积3.2亩;村民建房22宗,涉及面积3.96亩;按建设进度分,在建停工10宗,涉及面积1.73亩;建成14宗,涉及面积2.23亩;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我乡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府办函〔xx〕1xx号)文件精神,在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2宗非法采矿的进行了制止;24宗村民建房和2宗设施农用地均已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执法局心得体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土地执法局作为监管和管理土地利用的重要部门,承担着维护土地资源安全的重任。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土地执法局的实习经历和心得体会。通过对现实问题的观察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执法局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重要角色,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土地执法局在土地利用管理中起着决策和执行的双重作用。作为土地执法人员,我们需要对土地利用规划和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了解政策的目标和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执法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依法行政,坚守原则,维护公平和正义。在处理复杂的案件中,更需要我们具备执法公正、法律专业能力以及公众沟通能力。通过实践,我逐渐明白了执法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加深了对土地利用管理的理解和认识。

其次,土地执法局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土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其合理利用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土地执法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管,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土地使用者的引导和帮助,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推动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在实习期间,我亲身经历了许多疑难案件的处理和解决,这些经历让我明白了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重要性,并深化了我对执法工作的认识。

再次,合作与协调是土地执法局工作的关键。土地执法局作为一个综合性部门,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我参与了许多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深切体会到了合作的力量。只有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实施执法工作,提高执法的效力。同时,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也是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需要主动寻求与企业和公众的合作,共同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守法与司法公正是土地执法局的底线。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也是土地执法管理的重要原则。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依法执法,杜绝个人偏见和任意行为。我们要坚决打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土地利用环境。在实习期间,我亲眼目睹了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并且明白了只有依法办事,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实习经验,我对土地执法局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作为一名土地执法人员的责任,并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土地执法专题心得体会

土地执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利益的保护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土地执法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感受到了土地执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这次培训中,我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学习和思考,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土地执法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土地执法中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需要我们对土地流转、土地维权等方面进行全面认识和把握。只有真正了解问题的实质,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推进土地执法工作。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和水平。

其次,土地执法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法律是治理土地纠纷的基础,是调控土地行为的准绳。在土地执法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合法、公正、公平的处理。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到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第三,土地执法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土地纠纷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利益方,需要各方共同参与解决。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加强与农村经济部门、开发区管理部门、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起良好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解决土地执法中的问题。

第四,土地执法要关注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我们要保护农民的权益,维护农民的利益。同时,土地开发和利用也要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土地执法中,我们要重视农民的诉求,为农民争取合法权益;我们要关注生态环境,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只有实现农民利益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双赢,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认为土地执法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土地纠纷的发生往往与农民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关。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还要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才能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土地纠纷。

综上所述,土地执法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进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注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学习和提高,就能够更好地推动土地执法工作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与稳定。

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困惑

2004年年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县人大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个乡镇的土地执法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召开了两次由县直涉农执法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查发现,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由于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上人大、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等发挥积极监督作用,使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土地违法依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如土地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征地不依法补偿、随意截留、挪用征地款、土地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这些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也给国有资产带来巨大损失。而因为种种原因,给土地执法造成了诸多的困难。

一、乡村两级干部执法意识较为淡簿。村干部随意发放宅基地,致使客观上造成违法。二、村两委换届频繁,派系争斗造成宅基地“一女两嫁”。*乡**村前任村干部将一块宅基地分给一家后,现任村干部又将其划给了另一家,致使两家出现矛盾纠纷,最后起诉到法院。三、执法力度稍显不足。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往往以罚代法,纪律处分普遍过轻。按有关规定,凡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其责任人为干部的,都应受到相应处分。但在实际中只有极少数的干部受到处分,而且往往是乡镇以下干部,这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四、执法经费难以正常供给,存在执法作为主要创收的有效途径。现在我县乡(镇)国土所大部分是人多编制少,靠自收自支来保运行,并且人员经费直接归县土地局管理。在处罚中,由于乡(镇)片面强调增效益,求生存,有的甚至“放水养鱼”,纵容违法来扩大财源,这样违法用地年年查,年年有。

一、宅基地审批建房究竟谁定。我县**村在规划调整宅基地时,村中一家的祖业宅有8分地,村委会要其划出四分给另一家做宅基,而82年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82年以前的宅基如未翻盖可以维持现状,而村里却强行将其中的四分划给了另一家,引起两家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在承包合同签定之前引发的争议究竟是权属之争还是。

买卖合同。

之争。**乡**村在土地二轮承包时,其中一块地的合同既签了张三的合同又签了李四的名字,法院如何判决此类纠纷。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土地纠纷问题该如何判决?离婚后女方嫁到外地的,按法律规定,土地该判给女方;而村里却不愿让土地流失,女方既无法将土地租出流转又无法在原地种植。

四、个别村干部对法律知晓程度高,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乡**村将村里的机动地按招标方式变向发放宅基地。土地承包法充许村里有机动地,该村干部与村民签协议时特意注明此地如用做宅基,需经土地部门批准。而村民却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一律将其作为宅基使用,造成了执法困难。

出现问题原因。

一、农业税的取消,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民本来就对耕地有深厚的感情,近来国家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后,又使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加重了关注力。

二、部门配合难,存在执法难以到位。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县里的财政状况,经费的支出成为了制约部门配合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和效力,难以对土地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其次,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土地的权属争议一般不予受理。

三、个别乡村发放土地承包合同不到彻底,宅基证也未及时全面放到群众手中,造成纠纷标底物确权困难。高龄乡南高岭村两户因耕地相邻,对自家的田地亩数都有怀疑而起诉到县法院,却因耕地无法确权,法院不予受理,调解又不成,两家至今尚有矛盾。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乡镇村怕承包后,税费任务不能落实,敷衍了事;个别村还没有搞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地还是一轮土地承包的基数,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据调查,目前我县尚有百分之2。7的村尚未进行。现在,人多地少的农户找村里要耕地,人少地多的农户不愿退耕地,矛盾十分突出。村里急切盼望搞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四、农户耕地被占压也引发矛盾纠纷。**乡**村张等5户近十亩耕地被地道桥占压,去年村里收到了国道占地补偿费,村民怕村班子不稳定,领不到补偿款;并且粮食价格上涨,村民要求补偿时以粮抵款,并要村里给他们调剂土地,村里没有土地调剂,因而引发矛盾纠纷。这些问题也只能协商解决。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批评了事,不能罚款了事,不能补办手续了事”的指示,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相结合,行政制裁与刑事制裁相结合。要依照党纪国法对违法责任人严肃查处和追究,该处分的要处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建筑该拆的要拆,该没收的要没收。

四、鼓励村民利用出租或转让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五、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其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级干部依法保护和管理土地的水平。要区别不同层次,区分不同内容,采取宣传栏、文艺演出、就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土地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土地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我参加了一次土地执法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土地执法的重要意义,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执法技巧,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培训前的准备。

在培训开始之前,我根据培训通知仔细准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经验。我了解到土地执法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扎实的专业素养,因此对于培训的重要性格外重视。我预习了相关资料,了解了当前土地执法的形势和挑战,并积极准备了一些问题,以期能在培训中更深入地学习和交流。

第二段:培训内容的学习和梳理。

在培训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各种专题讲座和讨论,将学到的知识进行梳理和总结。培训内容包括土地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流程、执法方式等。通过讲师的精彩讲解和实例分析,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土地执法的内涵和要点。我学习到了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法规等执法工具,在执法过程中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执法权限,以及如何与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等。这些知识的学习对于提高我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段:实践环节的体验和感悟。

除了理论学习,培训还设置了一些实践环节,让我们能够亲身参与到土地执法的工作中。在实践环节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面对现实中的各种情况,我需要灵活运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巧,并坚持原则、公正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我更加坚定了提高自身执法水平的决心,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执法工作的艰辛和责任。

第四段:培训收获和自我提升。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增加了执法知识,还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自身的执法能力。我学会了如何调节情绪,在工作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并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我也学会了如何与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良好的沟通,增加了工作的协调性和合作性。这些收获不仅对我的个人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也对我今后的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五段:未来的展望和努力方向。

参加这次土地执法培训让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并认识到自己与优秀执法人员的差距。因此,我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努力方向。我将继续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执法能力。同时,我将积极参与到实际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执法实际操作能力。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提升,才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土地执法培训,我不仅学到了执法知识和技巧,还提高了自身的执法意识和素养。我意识到土地执法是一项需要坚持和努力的事业,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我将以新的姿态和更高的要求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土地执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土地执法专题心得体会

土地执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关系到国家的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也关系到人民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土地执法专题培训,让我深切体会到土地执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我将结合培训内容,分享我对土地执法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土地执法的现状和挑战。

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紧张的情况。土地使用权存在不规范、超标准用地、闲置土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土地执法存在缺乏统一标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土地执法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

第二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

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土地执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因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首要任务。要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三段: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土地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作为保障。培训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国的土地法规尚不完善,各地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结果不一致。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执法的范围和标准,从而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四段: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

土地执法工作是一个信息量庞大且需要高效处理的工作。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土地执法中的应用,并尝试了一些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能够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执法成本,同时也能够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第五段: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土地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在培训中,我们强调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的重要性。通过公开透明的执法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能够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同时也能够加强舆论的引导,形成全社会对土地执法的共识和共同努力。

总结:

通过这次土地执法专题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执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以及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这些都是提高土地执法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措施。我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为我国的土地执法工作带来实质性的改善和持续的发展。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土地监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监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部门通过行使土地监察职权,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

第四条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土地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监察工作。

第五条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土地监察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七条土地监察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土地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

第八条土地监察机构,是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划分设置的专门负责土地监察工作的职能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土地监察机构,建立土地监察队伍。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对区、乡(镇)土地监察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下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派土地监察专员,检查指导土地监察工作。

第十条土地监察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地监察人员。

土地监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通晓土地监察业务,熟悉土地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土地监察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任用。

第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活动。

第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指导或者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第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察职责,享有以下权力:

(一)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二)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

(三)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止;。

(四)对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五)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土地监察职权,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土地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要求监察对象提供或者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情况;。

(三)可以进入土地违法现场察看和测量,并询问有关人员;。

(五)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违法批地行为予以公告,宣布批准文件无效,注销土地使用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必须佩带土地监察标志和出示土地监察证件。

土地监察标志和土地监察证件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拒绝、阻碍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监察职责,或者对土地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提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下列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用地行为;。

(二)建设用地审批行为;。

(三)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四)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行为;。

(五)土地复垦行为;。

(六)基本农田保护行为;。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九)房地产转让行为;。

(十)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对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针对某一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特定的监察对象的特定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三)为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监察对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事先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

第二十条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与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责令其修改或者向下级人民政府提出撤销的建议。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相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建议;必要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责令修改或者撤销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消极执法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未经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处理,也可以自己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把土地监察工作纳入土地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土地监察工作。必要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土地监察信息网络。

第二十五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公开设置举报电话、信箱。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违法案件统计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土地违法案件统计报表以及土地违法案件分析报告。

第二十七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对自己处理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第二十八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二十九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第三十条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办法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将土地违法案件交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认真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告。

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土地监察机构的办案经费和办案工具,改善办案条件。

第三十三条对检举、揭发土地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四条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监察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公务成绩显著的;。

(二)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受到群众拥护的;。

(三)实施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取得明显效益的。

第三十五条土地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姑息纵容土地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土地执法是一项对于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工作,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加强执法水平,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土地执法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感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从中获得了许多收获和体悟。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土地执法培训的内容丰富多样,针对性强。培训主题涵盖了土地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案例分析等内容,覆盖了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这让我感受到执法工作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也让我明白只有具备综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应对自如、做到胜任。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也增强了我们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使培训收效更加显著。

其次,在培训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这种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使得我们在获知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在实践中掌握专业技能。特别是模拟演练环节,我们按照执法程序和规范进行了模拟执法操作,通过反复练习,不断纠正错误和改进方法。这种亲身参与的学习方式不仅提高了我们的技能水平,更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此外,重要的一点是培训中特别注重了案例分析。通过对历年来的土地执法案例进行详细解析和分析,我们深入了解了土地执法的现状、问题和挑战。在分析案例过程中,我们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应对不同情况的方法和经验,也更加清楚了执法工作中容易犯的错误和不足之处。通过案例分析,我们深深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也认识到了执法者应当保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执法工作的阳光化和透明化。

最后,培训中的互动交流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培训班上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执法同仁齐聚一堂,互相交流心得和观点,这不但拓宽了我们的眼界,也促进了我们之间的深入交流和学习。在交流中,我们互相切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培训班组织了小组讨论和辩论环节,让我们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分析问题,培养了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判断能力。这种互动交流的形式将培训的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通过这次土地执法培训,我不仅加深了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更提高了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我们作为执法人员,应该时刻保持对于执法工作的热爱和责任感,不断学习、提高,为维护土地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培训,我明白了自己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也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高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土地卫片执法表态发言

安丘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全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上级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中,经合法性审查后确定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与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通过开展卫片检查,评估各镇街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与耕地保护责任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推动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各镇街区要坚持以保护耕地为目的,以拆除复耕为重点,以人事并处为标准,强力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2018年4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二、职责分工。

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管监察办、金融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工作。采取督导检查、暂停审批、扣减经费、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抓好问题整改,积极消除违法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具体衔接,依法依规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做好卫片图斑分解下发、整改情况核实、数据填报等工作并负直接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查处整改阶段(从现在起至4月20日)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对核查认定的违法图斑,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4月20日前查处整改到位。查处整改期间,市国土资源局要搞好业务指导,依法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督导验收(4月21日至5月20日)。

市政府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区整改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情—2—。

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初验,督促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和潍坊市验收准备工作。

四、政策标准。

(一)拆除复耕认定标准。对项目建设、圈院墙、沙石堆放等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3月底前不能上报省政府补办用地手续的,一律实施拆除复耕。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彻底拆除,堆放物全部清运,具备种植条件的方可认定完成整改。

(二)设施农用地认定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存在超规格建设、改变用途、临时改造、骗取批准等情形的,一律按照违法用地认定。

(三)光伏用地认定标准。按照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规〔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农村道路认定标准。按照2017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农村道路为:在农村范围内,宽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等于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五)违法采矿认定标准。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逾期,或超越批准范围采矿,并取得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律认定为违法采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3—。

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的生动实践,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主动担当、依法作为、敢于碰硬,高效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严格标准,注重成效。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吃透并指导各镇街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准确把握卫片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政策导向,确保工作质量。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坚持“消除违法状态第一标准”,凡卫片图斑中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必须全部纳入查处整改范围,严格依法依规拆除恢复原貌,提高工作成效。

(三)严肃问责,规范秩序。根据上级要求,市政府将对日常执法监管中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镇街区开展警示约谈,限期解决;逾期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违法用地严重,整改成效差的镇街区采取暂停有关审批事项、扣减财政经费等综合施治措施,直至通过上级验收。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依法对相关镇街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

源管理利用秩序,为加快“四个城市”建设营造良好国土资源环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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