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维护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2-16 23:34:16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该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反馈意见的综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效果,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具体案例分析。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加强本公司电梯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用电梯。本制度内所有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名称及其急修电话。

4.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5.在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排除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千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8.监督电梯的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9.对电梯安全管理售货员和操作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全面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

3.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设备维护检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九条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十条。

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

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

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

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到按计划发油,按需要领油,按规定用油,杜绝滥用多领,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维护与管理制度

1、机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

2、上机前,操作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

3、开机前必须检查、清理机器周围防碍设备运转的`杂物。

4、保持机台周围工作场地整洁,道路畅通,打开通风设备(抽风机),保持车间空气流通。

5、打开供水、供气、供油阀门,检查水压表、水气表、油压表是否正常。

6、开机试运转,发觉有异常声音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机。

7、检查物料门,上顶栓,料斗是否能够正常开启。

8、无论何时,将上顶栓升起,必须上顶栓控制旋钮拨到升位置。

9、捏炼过程中,发现有卡料现象,用顶料杆或其他工具操作,禁止直接用手掏料。

10、料斗翻转卸料时,料斗及提升机周围,禁止行人靠近,注意。

11、关机前必须升起上顶栓,料斗翻回复位。关上物料门,才能停止断电。

12、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电源,水源,气源,油源。

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电气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

1.组织编制设备的预修、系统大修、公司停车大修计划。

2.组织编制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机床、运输车辆等的检修计划及防腐蚀计划。

3.组织编制锅炉压力容器、高中压管线及起重设备的检修计划。

※负责公司主要设备的管理工作,搞好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

2.监督检查各车间是否按工艺文件操作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实行“三级过滤”和执行“五定”情况。

3.经常分析研究设备的技术状况,总结推广技术管理经验。

※负责做好公司主要设备的大、中、修和公司停车大检修工作(包括单系统检修)。

1.落实检修项目和施工方案,安排好施工单位,搞好施工项目平衡。

2.编制检修进程网络图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落实施工机具、关键材料和备件。

3.经常深入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质量情况,掌握检修进度,及时解决检修工作中的问题。

4.参加检修调度会,及时组织设备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建立健全检修工作中各项基础数据的原始记录和台账。

6.严格按照规程做好设备检修后的交工验收工作。

※经常对检修系统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2.积极参加设备检查和设备评级活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高效的运转,减少停台时间,加强设备操作中的安全性。

本制度适合本公司范围内所以设备操作人员。

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关于设备的“三好”、“四会”,“三好”、“四会”指的是: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润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定质、定量、定点。

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保养,做到机床内部无加工碎屑,工作台清洁、灵活,保持外观、清洁,设备处于初始状态,并填写完《设备保养记录表》。

设备关机前应先结束当前运行的加工程序,将设备各运动部件回到原点,然后下按急停按钮,然后关闭电源(严禁直接拉闸)。

设备维护保养时,应在停机后进行,严禁用水、冷却液冲洗或直接清擦电气元件、电柜,更不允许用压缩空气直接吹电气元件或电柜。

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允许有电柜或按钮箱或分线盒敞开(除非因设备散热需要)。

设备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因检查工件等原因确需离开,必须将机床停止加工,必须暂停设备运行。

设备维修时,操作者应积极配合,维修结束后,操作者必须立即进行空运行并检查设备各部分安装是否正确,然后进行首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不进行空运行而直接进行生产,设备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并由操作人员和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操作者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参数、加工程序、设置密码,设备在自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严禁擅自调节主轴倍率或进给倍率,严禁按下复位按钮。当发生意外情况时(如断刀),一般应先按进给保持按钮,而不应直接按下急停按钮。

当设备发生较大的故障,操作者不能自行自理时,应立即向维修人员反映,尽量提供准确故障信息,如哪一台设备、什么动作未执行、故障报警内容、故障现象描述等,并保护现场,以便合理安排维修人员和进行故障原因分析。

3.10目前,车间每一台设备的操作者均不只一个人,那么当班的操作者则定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上签名,设备部门将根据车间上交的定人定机名单进行检查。第一责任人严禁擅自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11操作者不得将私人物品放置于设备上,严禁将电柜作为储藏室,摆放擦布、工具、手套等一类杂物。

3.12操作者必须保持机床外观的.整洁,并要求每月用专用清洗剂对操作键盘、按钮、显示器进行清洗一次。注意:以上操作必须在关机并切断电源的状态下进行。

3.13开机前应对机床进行全面检查:油位和冷却液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有配件松动。

3.14机床在加工过程中,严禁触及运动部件(工作台、刀具、主轴、工件等)。

3.15操作机床时,不能频繁开关机床电源,关机与开机时间间隔应大于三分钟。

3.16小心操作设备,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为自己和公司的发展共同努力。

4.1保养优秀:

设备各部位干净整洁,无油污杂物,各组成部分运动部件运转正常、可靠,设备周围生产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满足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设备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钮完好无损,功能正常,各润滑部位按规定主动及时加油,能及时补足冷却液,并按规定认真维护保养并记录。

4.2保养合格:

设备各主要部位无油污杂物,设备表面无积尘。设备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钮完好无损,功能正常,按规定加油、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3保养不合格:

设备表面有油渍积尘,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加油、清洁,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或未记录。设备各部分有缺损,对生产和操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设备的保养情况将视具体情况,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

机电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1、日常检修由使用部门当班机电维修工和设备操作工共同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原则上在每天9:0~11:0间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后果者,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2、各种设备按规定的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责任者逐一检查修复,并做好检修记录。日、周检中发现无法处理的故障、隐患要及时汇报,由矿部安排停产检修处理。

3、检修完毕后,由设备操作员及检修者对设备全面检查,拆除检修辅助设施并试车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1、机电班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主要设备检修计划报矿部批准,并纳入矿生产计划,验收工作由分管矿长组织进行。

2、根据《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由机电班编制12~15天的检修计划报矿领导审批,批准后由机电班组织实施。

3、主扇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实行轮换检修制,必须保证备用主扇的完好状态,主扇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使用期限内必须进行一次风机运行状况及各参数的检测。风机检修由机电班组织实施,由机电班、通风科、安监科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

4、主排水泵、供配电变压器等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

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解体检修、检查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

5、主要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检修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详细记录,各种技术参数、绘制的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

三、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

1、所有设备都必须执行巡回检查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工作主要由设备操作工负责,大型固定设备、主要提升绞车、喷浆机、耙装机等,跟班机电维护工每班前2h内必须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2、设备巡回检查的内容和次数由分管技术人员绘制巡回检查图表。机房、硐室、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图表应张挂在显目位子的墙上,没有条件张挂的场所,将巡回检查图表保存在巡回检查记录本内。

3、设备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巡回检查,不得缺项,不得漏检,不得马虎了事。

4、设备操作工及设备维护工应分别配备《设备巡回检查记录本》,设备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外,须详细记入记录本内以备后查。

5、设备操作工、维护工,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故障点,要及时处理并汇报部门领导,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6、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机电矿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设备强制维修保养。

1、主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要扇风机必须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要求强制进行保养,保养时间应在每班前30分钟内进行。

2、采掘运输设备,每天不少于1h的维修保养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交班时0.5h内进行维护保养。

第一文库网3、开关、变压器、小型电器、电缆每天不少于1h的检查维护及保养时间。

4、在设备的检查、维修时间内,由该设备包保人和操作人员共同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

5、严格按检修内容和《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检修,检修后一定要试运转,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试运转记录。

6、设备的清洁卫生及润滑检查等工作,由设备操作人员在强制保养时间内完成,每天要认真检查润滑状况,及时补加润滑油。由于缺油造成设备事故,坚决追究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责任。

1、采、掘、机运设备严禁周转使用。必须实行有计划轮换检修制,轮换检修计划由各区队提前3~7天报机电矿长批准,由有关机电班组织实施。

2、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单位实施。

在册存档备查。

4、工作面结束后,其设备、电缆、电器开关等由专人清点验收,上井后交机电班管理,丢失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

5、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持下井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否则井口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下井。

1、设备大修计划由机电部门负责编制,要合理制定工时定额、停工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等,设备大修由机电班组织实施,机电矿长组织验收工作。

2、计划外需要检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长批准后执行。

3、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设备大修及保养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

4、设备大修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须由机电班上报机电矿长及矿部批准后执行。

5、设备大修费用按计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七、检修计划的.制定。

保设备修理工作顺利完成。

2、每月的《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应在上个月27日前报机电矿长及矿长处;《季度设备检修计划》应在上季度的最后7天前报机电矿长及矿长处;《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在上年度的12月上旬报机电矿长及矿长处。

1、检修人员在检修工作前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及备好必要的检测仪表和工具。

2、在检修机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是否达到防爆标准要求。设备的接地系统是否完好。安设是否牢固可靠,电气设备是否上架。

4、一切工作检查完毕,由检修负责人安排专职电工送电,在停送电过程中,必须做谁停电,谁送电的规定。

5、对检修完毕的机电设备送电试运行,确认检修设备工作正常,安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方可离开检修现场,完成检修工作。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桁吊设备是广泛运用于工作库房的机械设备,因其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等原因决定了其危险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便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加强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使其安全有效运行已势在必行。下面就如何加强桁吊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谈下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一是选择的桁吊设备应该是经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确保桁吊设备制造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二是选择桁吊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是经过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安全质量认证的,选择具备从事桁吊设备安装、维修资格的企业进行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确保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符合要求。三是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桁吊设备必须要经过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确保桁吊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符合要求。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根据桁吊设备的维护说明和国家安全规定,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的内容、标准、要求,建立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登记。二是要明确专人负责桁吊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桁吊设备负责人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带教,并经考核合格,达到“四会”要求:即“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允许负责桁吊设备。对负责人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负责人要每天检查桁吊设备,定期对桁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桁吊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登记。三是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对在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处理,排除故障,确保桁吊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带故障运行,保证桁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地使用。

桁吊设备使用需要指挥人员、桁吊司机和司索人员三类人员共同使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

一是使用前要充分准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装具;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理障碍;检查桁吊设备、吊装工具、附件应完好无故障,熟悉搬运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及周围环境;预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对策。二是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开机作业前,桁吊司机要确认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指挥人员清理无关人员远离工作现场,司索工要准确估计吊物质量及质心,合理选择吊具,决不可超载或使用有问题的吊具;桁吊司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必须立即执行;司索工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桁吊司机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三是使用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后将桁吊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执行例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填写工作登记。

桁吊设备使用,关乎人身安全,关乎国家财产。因此我们应该时时注意,处处提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并顺利地完成学校安排的校外劳动技术培训、军训、及各种夏令营和各类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动,学校医务室特制定《学生外出医疗保健安全维护制度》,以确保学生外出期间的安全。

1、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尤其是外出参加夏令营和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有校领导和教师的带队和监督。学生要清楚自己的带队老师和本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学或队员。

3、做好学生外出前健康情况的了解:对于个别患病的学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2)在外洗澡时注意卫生,洗脸时要尽量使用流动水和干净的毛巾,不要乱揉眼睛,以避免发生红眼病;冲凉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净。有条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关于食品的携带:外出时可带少量的矿泉水和功能性饮料,带一些高能量、体积较孝独立包装的不宜变质的小食品,不要携带油炸的体积大的易变质食物。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外出乘车、住宿的安全教育: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五、月度检修计划由机电二队提供,机运区审核,列入月生产检修计划。机电二队制定检修的项目、进度、工艺和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外观防爆。

八、变电所月度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月度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组织。

九、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讨论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安全措施,以保证落实措施。在月度检修前应有负责检修的队长组织召开检修平衡会。并协调人员、准备材料、停电方面的工作。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1、驾驶员、押运员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出车前进行自检,并且登记签名,在出门前由检验员盖章认可后准予出行。如有出早车的,应前一天晚上就做好三检工作,由安全员事先盖章认可。

2、门检工作由安全科和调度室共同完成,安全科和调度各派两名人员轮流做好检验工作,并且盖章确认。

3、门检人员要有具备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不得包庇驾驶员,随意放行。

附加说明:

《车辆出门三检表》随车放置。保持表格的整洁完好,此表月底上交安全科,更换新表,作为安全考核依据。

如发现未做检查,擅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第二次作待岗处理。

1、建立健全部车辆的技术档案,并进行有效保存。

2、运输车辆每年进行一次静电释放测试,不达标的立即组织整改。

3、公司安全科每月不少于30%的车辆抽检,内容包括制动系统、电路系统、灯光系统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台帐。

4、设备管理责任到人,汽车原则按一定期限固定司机进行驾驶,责任人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由安全部门组织评定设备的保养情况和质量。

5、车辆要根据吨位的大小、使用年限、车况等因素核定百公里油耗和年维修保养费,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6、公司车辆未经调度许可,不得私自他用,自接业务必须征得公司调度同意,否则作违章处罚。

7、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法令法规及作业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1、调度员要及时掌握各运输车辆的车况,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其修理,不得将带病车辆调度上路。

2、调度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的基本理化性能,掌握其运输的基本要求,配载货物必须考虑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运输过程的绝对安全。

3、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领会、掌握交通法令法规,引导和纠正驾驶员的不良行为,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4、严肃调度令,无特殊原因,驾驶员不得拒绝出车调度令,一旦有以下行为的调度员有权作出停车10至15天、调岗、停职等处罚决定: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形象;以个人利益为重,故意挑剔、刁难、拖拉者;拒绝调度令,影响公司正常出车;坑害他人,损害客户利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公司利益。

5、日常调度力求公平、合理、并根据驾驶员的体质状况,科学、灵活调配,避免驾驶员驾开疲劳车。

6、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严禁化学危险品超载、超速行驶,一旦发现上述现象,调度员要及时予以制止。

7、对进行长途化学危险品运输,要选调性能良好的车辆,并选派技能过硬、责任性强的驾驶员,必要时配备二名驾驶员,保证运输途中的绝对安全。

8、建立调度日记台帐,每日及时登记当日出车情况,同时酝酿次日的调度计划。

9、总调度室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建立业务台帐,每笔委托运输业务要及时进行登记和输入电脑,并按用车时间先后,合理调配车辆。

10、每笔业务的运送,手续要完备,各类票据保存完整,运送完毕后相关凭证要及时送交委托运输单位。

11、因我方原因,在运输途中,发生经济损失,将由我方负责赔偿。同时对发生损失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和追究。

12、调度室核算员在每月25日前完成各驾驶员当月的营运产值,并以调度员进行核对,无误后编制汇总表,报公司领导审阅。

13、当月完成的运输业务由核算员与委托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并在当月开具运输发票,进入当月运输产值。

以公司利益为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遵循定点维修原则,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维修。做到驾驶员、调度室、维修三位一体,以快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公司车辆最大限度的运营。

1、编制公司车辆年度三保计划表,分别报送调度室、安全科,三保的车辆由业务经理具体安排时间,并通知汽修厂。当月进入二保的车辆,由公司安排。

2、汽修厂对当月进入保养车辆,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跟踪了解,以便提前做好增添相关配件的采购,缩短保养时间,提高公司车辆的出勤率。

3、保养车辆首先由调度室填写通知单,汽修厂根据通知内容和驾驶员的详述,确定维修项目,排定维修进度计划,如果时间超过通知单的要求时间,汽修厂必须提前通知总调度,以便提前对车辆进行调整。

4、车辆保养时间,驾驶员必须随车,每天到汽修厂上班,以便及时和维修工沟通。

1、由调度室开具车辆维修通知,驾驶员持通知单将车辆送汽修厂。

2、汽修厂接到通知单后,马上听取驾驶员自述,作好记录,并对车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如果维修时间超出调度室要求时间,应与调度室及时沟通,但是原则上由汽修厂内部调整,缩短维修时间,满足公司的用车需要。

3、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时,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在车辆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1、紧急抢修车辆在运输途中突然出现的故障,紧急出动抢修车辆和人员前往故障现场的修理。

2、编制紧急抢修方案,掌握判断准确,到场迅速,修理及时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紧急抢修以公司调度室为信号令,不得随意出车,否则视违规处理。

4、编制常规故障周知卡,发给各驾驶员,明确那些一般故障应由本人自己排除,以降低抢修出车频率。

5、根据各车辆易出故障的频率,适当为车辆配置低价,易损零配件,并指导驾驶员的常规修理方法。

6、制定紧急抢修计费标准,报公司审核同意,紧急抢修次数、费用列入驾驶员经济考核。

7、每月将所有车辆的维修情况列表汇总,(注明车号、姓名、常规。

维修保养次数、日常维修次数、应急抢修的抢修次数,休息费等)。分送公司经理、调度室,安全科。

1、轮胎考核规定。

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主车驾驶员承担: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车主驾驶员承担:1-2个月40%、3-4个月30%、5-6个月20%、7-10个月10%、11个月以后免赔。

2、轮胎处罚办法。

备胎遗失按价赔偿,将轮胎偷、卖、转让他人,公司以进价的5倍给予处罚。

3、轮胎奖励办法。

方向轮内外胎正常使用7万公里,其他内外胎(按进价):行驶9万公里内正常使用并至12万公里的奖5%,行驶至14万公里奖7%,行驶至16万公里奖8%。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在维护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的维护。

3.1各种设备、设施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依据。

3.2在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安全。

3.3设备设施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行检修,平时应注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4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持其准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3.5新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压力和气密检查。

3.6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

3.7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性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施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3.8在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他人员误操作。

3.9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根据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施,此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轻烃燃气是一种优良环保的气体燃料,轻烃混空燃气设备如使用不当会造成着火及人身窒息的严重安全事故。为规范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一、轻烃置气设备房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禁在设备房及周边使用手机、吸烟。

二、设备房及周边严禁一切火源及热源,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三、设备房内外各配备两只干粉、二氧化氮灭火器。如有蒸汽可设消防蒸汽灭火。

四、设备房禁止堆放物品,保持设备房安全通道畅通。

五、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及专人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设备及油料的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操作人员应每天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六、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在没有对设备油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用防爆工具。严禁金属敲击,以免产生火花。

七、操作、维护人员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设备房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橡胶耐油手套。

八、定期巡查、分析设备房及周边潜在的安全隐患。

九、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

十、维护要求及注意事项。

1、设备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2、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

3、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加热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4、按照鼓风机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是否缺润滑油及轴承黄油。

5、每周进行一次储罐排凝,操作人员应配带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打开设备房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排凝时应做好现场监护,检修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凝液排除后及时关闭阀门。

6、定期检查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

7、设备房应常配肥皂水,定期检查设备油气管线接头、阀门、软管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切忌用明火、热火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然气气味时,要关闭所有开关严禁火种,包括电灯开关,保持通风,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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