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故乡读后感数(精选15篇)

时间:2023-11-24 09:59:38 作者:曼珠 2023年故乡读后感数(精选15篇)

7.写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加深对书中人物和情节的印象。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故乡读后感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故乡》读后感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故乡》读后感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故乡读后感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故乡读后感

我对乡愁最初的感知,来自余光中的那首诗——《乡愁》。在那首诗里,乡愁是少年离家的想念和无助,是和爱人的苦涩分离,是和母亲的无奈死别,也是和故国家园的隔海相望、难以回归。

真的乡愁是离家之后才生成的,你不曾刻意体会,它已不知不觉根植在你灵魂深处。随时随地勾起你无尽的思绪。有时,是一种家乡的小吃;有时,是一句熟悉的乡音;有时,是一首家乡的歌谣;有时,只是一个熟知的地名……家乡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都历历在目却已遥不可及。对故乡的怀念,从嗅觉、味觉、听觉、视觉充斥着你,一点点细微的记忆,都会带给你强烈的触动。寂寞的时候抬头看天,觉得那朵天边飘过的云也来自故乡,带来了亲友的问候和关切。

你处于一种漂泊的状态,没有根基,没有依靠,也没有方向,只是随波逐流。这种漂泊让你游离在世界之外,所到的每一处都不是你记忆中的故乡。

当我读到熊培云的《追故乡的人》,他对于乡村生活的记忆是如此熟悉,对于乡愁的抒写是如此真切,那些精湛隽永的短文和一帧帧黑白画面,立刻引起了我的共鸣。

他在《上大学的.树》里写到:“一批批的大树进城了,农村千疮百孔。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棵考上大学的树。和这些被削枝去杈的树的命运一样,我当年也是被时代的巨浪连根拔起,冲进了城市,待漂浮不动了,就在一个角落里扎下根来。”很多和他一样生于乡村的农家孩子,“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从此告别故土,在城市生活。就好像那些来自乡野的树,在城里难免“水土不服”,灰头土脸。

这或许就是我始终很难融入城市的原因吧!当我回到田间,脚踏土地,我便会觉得安心自在。他又说:“一个人只有离开故土,才能茁壮成长。”在故乡,你只是一个盆景,不断地走出去,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就好像不断地给自己换盆,才可能长成参天大数。

故乡,就是用来怀念的。一旦离开,我们就将永远失去故乡。我们一次一次地回归,又一次一次地远离,故乡已经不止是一个地理和人情的存在,而成为一种精神图腾,一种思想寄托。

熊培云说,故乡是双重枷锁,它既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也是一个走不出的地方。为了能够早日从沉重的故乡情结中走出来,他一面不知疲倦地回到故乡,甘愿成为故乡的囚徒;一面以更宽阔的世界为故乡,以天地和自然为故乡,以思维为故乡。作为一个追故乡的人,他试图在找到故乡的同时找到自由。

他后来走过许多地方,巴黎、纽约和东京,在巴黎大学的校园里,在美国乡村的大树下,他有一种回家的“怦然心动”,他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回味这句话时,我忽然意识到,乡愁其实是一种对未知命运的不安和惶恐,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愫。人类和母体分离的那一刻,就离开了真正意义上的故乡,踏上了追寻之路。辗转几十年的上下求索,不过是为了一个安心之所。

心无归处,故乡何在?

《故乡》读后感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故乡》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故乡读后感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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