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9 12:18:40 作者:笔砚

通过参与社团活动,学生可以学会组织策划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是一篇优秀的社团活动总结,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中学的管理制度

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调动后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特制定车下中学食堂管理制度,望全体后勤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遵照执行。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早5:50————6:00,下午1:50———2:00,晚签退6:00),凡迟到一次罚款1元,迟到超过10分钟另罚款4元。

2、值班未到,当旷工论处,每次扣50元。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5元。

3、工作之余按指定地点休息,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必须经事务室同意,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得提前签退,提前一次扣5———10元。凡因迟到或早退或病事假扣除当月满勤奖,不按月累计计算。

4、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工作服未穿的扣10元/次。工作帽未戴的扣5元/次,更衣室的衣鞋帽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5元/次。

5、未经校长室、事务室许可,不准在食堂内饮酒,违者扣100元/次。

6、工作期间不准抽烟,违者罚款5———10元/次。

7、上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因私事或公事发生争吵或动手打架,违者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报请校长室批准予以辞退。

8、严格会风会纪,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会场。会议期间不得提问,更不得辩解,保留个人意见,会后可到事务室交换看法,但必须遵照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违者罚款5———10元。

9、认真做好份内工作,积极参与总务处、事务室安排的.杂务劳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元,假日安排杂务,无特殊不参加者当旷工论处,罚款20———50元。

10、平时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下水道每周冲刷1一2次,平时注意卫生保洁工作,打扫不到位或无故不打扫的,每人次罚款10———15元。

11、土豆去皮机、馍头机、切菜机等由专人监管并指导使用,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启用,如有损坏,维修费用自负。炊事机械的清洁,谁使用谁负责其卫生保洁工作。

12、未经事务室同意,不得私自作主向食堂内销售蔬菜、粮食等。

13、为保障操作机械的安全,上班时不得接打电话,违者扣20元/次。

14、工作期间听从命令,服从调度,不服从调度者,轻者一次扣10元,重者一次扣50元。

15、工作上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处罚50—100元,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除责令其纠正外,每次扣20———50元。

16、教师餐厅、学生餐厅安排专人打扫卫生,确保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随时随地接受校领导检查,若有不合要求的,每次扣10元,并要求限时打扫好卫生。

xxxx学校。

xxxx年xx月xx日。

中学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检查进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

1、每天上学必须整理仪容仪表装束,穿戴整洁。

2、要养成不随手乱丢东西的好习惯。将废弃物、纸屑、果皮等放进废纸篓或垃圾车,杜绝从楼上往楼下扔东西的不道德行为,严禁随地吐泡泡糖。随手乱扔杂物、随地吐泡泡糖的,都扣10分,举报的.班级奖励5分。各班卫生区保持时时干净。(10分)

3、发现地面有杂物,主动捡起来。要有随手捡拾地面上废弃物的意识和习惯,共同维护学校环境的整洁。发现以上行为予以奖励1-5分,在所在班级扣分中折合。

4、值日生要尽职尽责,卫生区和教室卫生要定时清扫(拖)干净。室内外卫生每天早午清扫两次,保持一天干净。卫生清理的垃圾倒入后门附近大垃圾箱内,随手捡起的垃圾可倒入垃圾车内。周五课外活动全校大扫除,放学前检查,高标准,严要求,教室地面、走廊彻底拖一次,拖不干净的地方用洗衣粉擦净。负责垃圾筒或车的班级及时倒净垃圾车杂物,上午或下午上课前保持垃圾筒或垃圾车干净。遇到下雪天气,及时清扫积雪。(1-5分)

室内卫生:教室地面和阳台无杂务和污物,每天至少拖一遍;卫生工具、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讲桌、讲台干净无灰尘;教室的墙壁没有手印、脚印,门、窗、窗台保持干净,玻璃明净;灯管、风扇、电视机、饮水机等没有灰尘和蛛网。(每项1-3分)

走廊卫生:走廊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和污物,早上、中午用湿拖把拖一遍;走廊墙壁没有物迹,窗台干净、无污物、无灰尘;楼梯墙裙、台阶、斜面、立面保持干净,擦不干净的用洗衣粉擦干净。教室走廊天窗保持干净。(每项1--2分)

室外卫生:卫生区每天早、午各打扫一次,理石地面没有沙土和污物,石缝和花坛没有杂草和污物。(每项1-2分)

5.每天坚持晨检制度,教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流畅。(每项1-2分)

6、不随地涂痰,不准在教学楼吃东西,尤其是泡泡糖。(每项1-2分)

7、不在墙壁上及桌椅上乱贴、乱写、乱画。不在墙面上乱踏脚印。(1-2分)

8.卫生区内的花坛保持没有杂物、干草等,南北甬道东的花坛内保持没有干杂草。操场甬道缝隙中没有杂物。

9、多媒体、阶梯教室卫生标准:(每项1-5分)

1)每天早、午安排值日生打扫各一遍,保持地面、桌椅等干净,地面无污迹。

2)周五安排10人以上,进行彻底打扫除,地面拖一遍,桌、凳用抹布抹一遍。

3)学校举行活动前后清理干净。

学校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 坚持办成“人人向往的好学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以“社团建设”为平台,为每个孩子打造锻炼学习的舞台,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孩子的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建设一批能基本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80% 以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达到100% 。 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 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在普及的基础上 产生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全校性、精品化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建设工作,经研究,特成立杭州市三墩小学社团建设领导小组:

主任:章献明(校长)(负责“社团建设”全面工作)

副主任:冯卫芳(副校长,负责“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副主任:蒋国华(副校长,负责活动组织及学生安全)

成员:王晓岚(教导处副主任,负责师资配备、课程管理,“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王依美(教导处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陈艺浩(教导处副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李海鑫(教务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杨建坤(校区负责人,负责长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朱强(校区负责人,负责山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叶懿(大队辅导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邵志平(教导处助理,负责资金管理,场地安排,督导检查,物品验收,材料收集工作)

李祝平(总务主任,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器材采购)

周国建(负责财务管理及治安保卫)

杨卫达(体育教研组长,分管体育类活动教学)

王晓玲(英语教研组长,分管英语类活动教学)

王丽娟(音乐教研组长,分管音乐类活动教学)

郑猛达(美术教研组长,分管美术类活动教学)

蒋涛(科学教研组长,科技总辅导员,分管科技类活动教学)

夏艳(信息技术教研组长,分管信息类活动教学,文档、摄影资料收集)

王颖 (年级组长、一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汪蕾(年级组长、二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吴菊芬(年级组长、三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许鑫媛(年级组长、四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芳(年级组长、五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姚 赟 娜(年级组长、六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杜培强(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梁勇(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慧英(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万国美(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2. 落实社团各项管理制度

1 )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 学员由各班学生自愿参与,向学校所开设的项目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项目班学员数量一般30 名以上,音乐类,体育类等大型活动项目可增加人数,涉及特殊设备等问题可适当放宽到20 名。每个社团要选好一名社长。

2 )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 :校 级社团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年级社团双周五下午两节课。

点名制度 :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报给年级组长——王晓岚。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请假制度 :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老师有公出任务的,请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如有私事,请跟王依美主任请假,准假后也是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辅导老师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也不能随意让学生回到原班级。

物品申领和保管 :社团活动资料和奖品由社团辅导老师填写申请单,学校统一购买。社团购买的物品由辅导老师负责保管,要循环使用,也作为财产保管的一部分。(正常损耗具体再定)

志愿者和外聘教师管理 : 社团有志愿者或外聘教师的,点名、纪律和安全由本校辅导老师负责。 如遇学校临时换课、节假日调整等特殊情况,由社团辅导老师负责通知。

3 ) 社团外出活动制度

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由组长到教导处申请,校级社团由教研组长负责申请,年级组社团由年级组长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教导处派一名中层或者助理协助参加,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如需车辆等,需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因比赛需要,租用服装等,也需提前书面申请。

4 )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要通知好家长,准时接送,注意安全。

5 )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学生回到班级后由班主任组织放学。活动期间(包括两节课的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辅导老师负责。在活动中有学生受伤等情况,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和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导处,辅导员写明情况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学生,并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如篮球类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辅导员必须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好回执,交教导处备案。

6 )社团评比制度

每个社团都要完成演出和展示的任务,部分社团有比赛的任务。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展示社团发放开课证明。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活动报道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评选出校优秀社团,推荐参加区级评选。

7 )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辅导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员名单,学员学习情况,学员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完成社团活动记载本,(社团活动记载本 版本,可下载)学期结束前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记载本——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记载本”命名。校级社团要求每学期在校园网的社团项目栏目中发布2 条新闻及以上,年级社团要求发布1 条及以上,同时也要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新闻——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新闻”命名。

每个校级社团还要做好社团活动年册(非语数教研组一个教研组一份),必须有相关的管理章程、学员规章制度,考核机制,活动会议记录、活动报道,学期结束前将社团活动年册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年册”文件夹,用“教研组+教研组长姓名+ 社团活动年册”命名。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撰写年级组社团活动日记,期末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年级社团日记”文件夹,用“几年级组+年级组长+ 年级社团日记”命名。

8 )年级社团管理制度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组长负责安排代课。负责年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年级组社团考核工作。

9 )校级社团管理制度

校级社团由教导处、教研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由教导处安排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代课。教研组长负责校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级社团考核工作。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协会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同时,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 不开展具有风险性的活动,如摔跤、空翻特技、轮滑特技等可能造成伤害的活动。

第三条 协会活动安全实行指导老师和理事长负责制。 

二、活动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协会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经协会理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后,填写《活动申请表》和提交《活动实施方案》;经协会指导老师同意签字和协会挂靠单位同意盖章后,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社联审核同意并报校团委领导审批备案后,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方可举行。若邀请校外人员入校参与,需对邀请对象情况做出说明。

签定带队队长承诺书、安全责任协议书,向社联提交《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向参与成员传达《活动安全指导书》内容,上交参与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自愿外出意见书后,在指导老师带队参与下,方可举行。

第六条 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5天内申报。

三、活动实施

第七条 协会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外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协会要禁止以协会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漂流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风险活动。

第八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报表及实施方案开展。协会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书面告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任何活动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中,要及时向社联汇报活动动态。

第十条 协会举办的各种校内活动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所有校外活动须安排指导老师带队。

第十一条 参与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按照协会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不到危险场所活动,不到江河游泳,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5)积极协助协会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四、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患病、死亡的,由指导老师和带队队长及时报挂靠学院和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伤害、疾病严重的,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第十三条 协会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情节轻微的,取消协会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并对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勒令协会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该活动组织者相应处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指导书

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活动过程中,队员因对当地气候和地区环境的不适应而导致晕厥或者突发性疾病。

2.活动期间不慎被盗被抢,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

3.活动中遭遇交通事故。

4.活动时因接近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而受到伤害。

5.队员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身体受伤。

6.队员不慎掉队失去联系。

7.参与大型社会活动时,人群发生拥挤、踩踏并由此可能发生的伤害。

8.活动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活动中遭遇溺水、失足崴脚等伤害。

10.活动时不慎食物中毒或被毒虫、蛇、狗等叮咬致伤。

二、应对措施

1.外出活动时,队员应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进行适当处理,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2.增强队员的安全自卫意识,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同时在校外减少单独活动和夜间活动,尽量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活动行程应及时向团队报告,不单独到陌生或者荒僻的地方。遭遇偷窃、抢劫以及其他意外伤害时,应保持冷静,灵活应对,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并及时报案。

3.队员应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交通部门报告。

4.活动期间尽量远离危险设施或危险地段,如果需要接触时,必须有专业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在公共场合注意保持自身言行举止,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如与社会人员之间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如不听劝阻,应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共同处理。

6.要求队员留下最新和最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并保持与学校老师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注意和活动的当地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有人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8.掌握基本安全知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9.不去水深或者坡陡的地方,一旦发生溺水等危险,应处变不惊,以保证集体的人身安全为主,及时通知附近的警-察,向会游泳的人求救,不义气用事。当发生骨折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时,应运用急救常识正确处理。

10.尽量不去吃没卫生保障的零食,不吃山上不认识的野果,走路时注意脚底,不去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单独行动,增强自我防卫意识和应急救护意识。

三、团队责任(协会负责人和全体队员务必严格遵照以下说明:)

1.出发前,应再次与当地联系部门沟通,确保所有安排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活动当地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出发之前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组织学习基本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以及应对技巧,熟悉当地习俗和历史地理等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

4.活动过程中,强调组织纪律性,队员要听从领队的统一指挥,领队应与每名队员密切保持联系。

5.整个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共同解决。

中学的管理制度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统一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xxxx学校教务处。

xxxx年xx月xx日。

中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熄灯后在寝室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寝室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寝室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寝室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乱挂物品、无蜘蛛网等。

其他:

1、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寝室公物者,扣寝室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寝室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3、寝室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寝室评为“文明寝室”。

中学生管理制度

午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休息的时间。学生在这个时间里可以看书;做作业;也可以睡一会,贮存精力,以便下午更有精力去学习。所以午休室里,需要确对的安静,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午休室就有了管理制度。

一、午休管理员12:30到岗,开好空调,等待学生进午休室休息。

二、中午12:45—13:40为午休时间,午休学生12:40必须准时到午休室,12:40开始老师点名考勤,12:45以后记迟到。午休管理员要在当天下午发电子考勤表给学生处相关老师,便于学生处及时掌握午休情况。

三、进入午休室要保持安静,脚步要轻,物品轻拿轻放,严禁将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带入午休室,违者没收(可以带白开水、纯净水、矿泉水)。

四、午休学生需服从老师的管理,必须按照指定座位午休,在午休期间,不准从事交头接耳、研究问题、摆弄物品、摇摆座椅、在桌面上乱涂乱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若有事请假,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上面要写清楚请假事由)。午休期间除极特殊情况不准外出。

六、参加校内午休的同学,以自愿为原则,家长必须有书面的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退出午休室,需家长书面说明。

七、以上要求若有违反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分:迟到0.5分/次,未到1分/次,带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等1分/次,大声喧哗、扰乱纪律、破坏公物等2分/次,累计扣三次者,将予以开除午休室。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项条例,均可向校团委申请组建社团。

2、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应提前向社团部递交申请报告书。应如实、详尽的介绍社团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团(协会)发起人员详细个人情况。

3、社团名称健康、恰当,能够反映本社团的宗旨、原则、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确的社团章程。

5、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我校具有管理职能和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6、符合有关社团组织建设相关政治思想的指导原则,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学生活动的组织纪律原则,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能指导和促进广大同学积极、健康地投身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能较全面地发展和锻炼学生的素质、能力。

8、组织机构精简,活动有序,财务计划清晰。

(二)申报过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首先与校团委联系了解学生社团的相关情况。将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校团委。校团委在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其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社团申请人答辩会。若有答辩会,社团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答辩。审核(答辩)完毕后两周内,由社团部决定是否批准成立,公布审核结果。

1、学生社团(协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一)日常管理。

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校团委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协会)。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员,社团(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13、社团(协会)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有向学校团委社团部反映情况、举报的权利,经社团部查实轻度违反者予以批评警告,并取消该社团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重者予以解散,相关违反校规校纪问题由社团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4、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参加社团(协会)活动,完成社团(协会)任务;履行所属社团(协会)规定的其它合法义务。

15、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6、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成员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属于社团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对社团(协会)会长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团(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对社团(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勒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17、对于管理体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管理有序,换届及时,财务明晰,社团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能够带动其他社团的发展。活动开展具有影响力,活动组织情况良好的社团给予集体奖励。

18、对于领导有方,组织有力,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按时参加会议,组织活动样式能够推陈出新,活动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社团负责人给予个人奖励。

1、社团(协会)注册成立后,会长有组织开展社团(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社团(协会)活动必须符合其宗旨和性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协会)无关的活动。

2、社团(协会)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觉悟,陶冶情操,活跃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社团(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不得影响社团(协会)成员学习。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学生安全及学校秩序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否则追究组织者责任。

4、学生社团(协会)举行面向全校和社会的大型活动前,必须先向学校团委汇报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社团(协会)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社团部。

5、任何社团(协会)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学生社团(协会)组织与校外机构(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6、社团(协会)活动凡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应报社团部备案。

7、学生社团(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提供其它服务性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各种能力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学服务,未经社团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三)经费和资产管理。

1、学生社团(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2、学生社团(协会)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3、学生社团(协会)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

4、学生社团(协会)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社团可依据具体情况,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学校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5、社团财务人员的职责:

(1)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会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会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协会),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消该社团(协会)。

6、各社团(协会)的固定资产,凡是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协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7、学生社团(协会)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原社团(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协会)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按规定上缴。

8、学生社团(协会)需使用学校教学、活动场地和设备,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做好维护工作。

四、附则。

1、此制度自实施当日有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团委。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使学校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门卫人员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四、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班主任教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五、学校门卫必须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电话联系教师,经确认后方可入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八、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

九、学校门卫及门卫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学校门卫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后待带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方可离岗。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5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十二、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十三、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十四、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中学管理制度

一、放假前班主任应及时通过qq或者微信群通知每位家长放假和上学的时间,以便家长接送孩子和明确相关注意事项。

并在班级集中告知学生疫情防护、作业、注意事项和要求。

二、放假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温馨提示记载。

三、放假前班主任要关闭教室内电源、门窗;

锁好教室门,进行检查。

四、班主任要强调学生按规定时间回家。

如不按时回家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学生放假、返校时,家长要亲自接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三无车辆上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疫情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带好口罩,减少接触和感染途径。

六、周五放学时间3:30准时放学;

周日下午住校生和自愿申请到校参加辅导的.走读生4:30以后进入学校;班主任4:20前到校;年级值班人员4:00前到校。年级值班人员到校后,巡视教室和寝室,做好记录,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班主任到校后,须到年级办公室签到。

七、周日学生到校后直接到本班教室集中,班主任4:30到教室点名清点人数,对未到的学生班主任及时电话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并做好详细记载看,上报年级管理。

5:10所有师生排队到食堂就餐。

八、非住校生如果需到校参加老师早晚辅导,须自愿签订《安仁中学走读生协议》一式两份,并按照安仁中学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中学管理制度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白天上班所带钱物要妥善保管、上锁,中午、夜间办公桌内不得存放钱物,下班带回。

三、学生放学、教师下班前应关窗、关闭室内所有电源,仔细检查,锁好门。

四、学校内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热电器使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专人负责。

五、禁止在教室、楼道内使用明火。

六、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得拥挤,注意安全,楼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各楼道口值班老师及时到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八、值班人员要准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九、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2、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在岗时不得做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

3、严格进出校门查询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必须登记,离校时必须注明离校时间。礼貌待人,严格管理,善于发现情况,并及时报告。

4、严禁社会车辆进入校门,上课时间内,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寻找学生,如寻找学校领导或老师,先电话联系,待对方答复后方可放行。

5、严格检查进出物资,没有办理手续的物品出校门时有权扣留,待查明有相关手续时放行。

6、放学时,学生凭“通学证”离校,其它时间无相关请假条不得离校。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门或在大门口逗留,大声喧哗,寻衅闹事。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学校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校委会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会计根据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预算起草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经计财科下达批复后,按规定执行。财务室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年终由校长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对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公示,每一学期结束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情况和学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公示。

3、规范收费管理,实行财务一本账。凡是政策允许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各班各处室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对各班欠条及时公示。学期内各班欠款累计不得超过20xx元,学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须结清所有费用(含欠款),未结清者从当期绩效工资或津补贴中扣除,并取消当期评先评优资格。

4、规范单据联签制和费用报销制。支出单据实行联签制,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至少有“四人”(经办人、分管领导、后勤副校长、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还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所有支出费用的报销实行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格杜绝在外赊购、由经营者自己到学校报销的现象。所有支出费用必须当月结清,超过期限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5、对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或举行大型活动需要的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实行先运行后结算的办法,在支出事项或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

6、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带回附件,签字(写明事由、两人以上签字,日期)后方可报销。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7、规范租用私车和差旅费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须用私车时,应将事由、地点、人员、大致时间报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报销。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市外出差实行限额报销。

8、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齐全,账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人员要正确行使职权,不徇私情,按制度规定把好收支关,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和白纸条。报账员要将学校所有经费存放在一张储蓄卡上,实行公私分明、钱账分开、卡与密码分人保管(即报账员持储蓄卡,后勤副校长掌握密码)。财会人员变动时,主动办好交接手续。

9、财务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的核算记账,把食堂的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拨给食堂一定的周转金,所有周转金必须由后勤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拨付。食堂采购物资的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三人”(经办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在下周二前入库结账,食堂账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学期一结算。

10、扶困助学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和班级不得挤占、挪用,对学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到财务室当面领取。

1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学期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集体财产流失。

12、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账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

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八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第九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开支)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

四、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五、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七、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各部门也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八、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该补收的费用按规定报批后,由班主任负责按实收齐后缴给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票据手续。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浙江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学校独立设置的工会帐目,一律设在本校财务机构。

第十三条、励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安排好教育经费支出。

一、要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学校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节约”的原则,招待原则上应为工作餐,并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活动,一律不安排用餐。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包括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以及召开会议等用餐费用均须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三、学校业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需学校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批报。

四、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学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学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中凡设备采购在5千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在实施前将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执行,专项业务费根据教学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规范奖金、福利的发放,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年初预算和学校的财力范围内,不巧立名目突破预算,滥发奖金补贴。

六、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审签和机构负责人、经办人会签制度。学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把住审批关,会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把住报销关,做到“三不”,即:不办理无预算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第十四条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严格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单位收支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1、凡学校收入未按规定入学校大帐而转移至其他部门(包括公款私存)及隐瞒或截留单位收入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坐支”的,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巡逻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政教处课间巡查人员共同参与校园巡逻。

2、巡逻人员要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及接待工作,言行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询问记录,必要时查验证件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请示领导批准后进入。

3、巡逻人员要写好巡逻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4、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不准谈笑、吵闹、离岗等。

5、严禁小商贩、推销产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看好学校的备品、设施、自行车等。

6、巡逻人员在师生离校后要及时清校,检查校内用电设备是否关闭,锁好大门,经常巡逻,防止失火、盗窃。

7、巡逻人员发现校园内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巡逻人员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校内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是体现学校文明形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和财物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室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勤期间,门卫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注重礼节,讲究文明,不得擅离职守。

2.门卫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全部在校门外查验证件,学生凭校牌、教职工凭工作证进门,严防不法人员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学生在校期间,门卫人员保持一里一外,在外值勤人员应严密注视校门外人员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来校办事人员均履行电话联系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和午休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家长进校会见,特殊情况经与班主任联系核实后方可放进。杜绝学生家长无手续送饭进校。

4.上课期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准假条,门卫人员在核实登记后予以放行。

5.任何人从学校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检查,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处理。

6.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制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杜绝推销产品或散发广告传单者进校。

7.保持门卫室和大门里外环境清洁卫生,大门内外两侧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8.及时开关校园路灯。遇有活动时,及时做好亮化灯、喷泉、电梯的开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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