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精选13篇)

时间:2023-12-03 17:17:01 作者:MJ笔神

编写工作计划书有助于激发工作动力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行。本文收集了一些成功实施工作计划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年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专家团队作用,升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法模型,完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系统,持续对8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2020年度预决算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全面采集。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思路,对87个部门的数据分析、16个部门的针对性核查,拓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

二是推进审计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用系统二期建设,打造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鹰眼”,实现对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控和全方位审计。成立网上审理系统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在原oa系统资源基础上增加硬件设备和存储空间,在全省审计机关率先完成软件系统的安装部署工作。“泰州市审计局数字化审计平台”项目在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中名列总分第一,被评为智慧江苏审计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

三是强化计算机人才培养。举办全市审计系统大型数据库专题培训班,对数据库的函数、变量和查询功能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培养了12名计算机审计骨干。选派7名计算机能手参与省厅举办的大数据审计高级进修班,为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储备了人才。在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案例评审中,有10篇入选,其中《财政审计之预算指标审计》被评为第一等次,为全国30篇第一等次之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一)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税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为公开内容。

(三)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常年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随时公开。要把领导分工和机构人员、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窗口工作内容、服务承诺、管理办法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长期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凡是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务信息网国税网页和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税收宣传资料、液晶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受众面,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设置“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切实发挥政府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增强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通过办税大厅、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范围。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

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

工作报告。

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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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街党工委领导下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开展争创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标兵单位活动,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年底我街把政务公开纳入对社区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估。各单位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社会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街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年初,在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分工、有落实。我乡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日常工作。落实了领导机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站所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我乡目标考核内容,对未按时、按量、按质报送的站所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和扣分。

(二)领导参与,加强协调。乡领导要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参访,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由该科室对应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推进宣传计划的实施,并提高舆论影响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党政办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健全督查制度,坚持一月一督办,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排位,促进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年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检查。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建立和落实审理制度。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定期组成质量检查组,从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等方面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结合落实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局党组成员赴各市(区)审计局就全面提高审计质量进行部署和调研指导,逐一点评各局参评项目,分析质量风险,促进全市审计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是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组对全市22个申报项目开展公开评审,共评选出6个优秀审计项目和6个表彰审计项目,推荐2个项目参加省厅评比,1个项目获得省厅表彰,促进打造精品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牢固树立审计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将项目质量检查情况和优秀项目获奖情况纳入相关人员实绩考核档案,有效促进审计人员强化质量意识,提升业务技能。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专门成立了xx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了3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公开方式以及内容不断拓展。

(三)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制定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并开放了综合档案室的公开查询,由专人负责。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街道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积极配备下,紧紧围绕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要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举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年内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效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负责政府信息、政务信息的梳理,并及时网上发布,负责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街道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发布功能,负责与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报告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准备、全面公开。街道保密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各科室必须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自行负责全面采编整理本部门信息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街道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年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针对人员少、任务重、协调难的实际,我局创新了“部门联动、区别对待、双向联络、合中有分”的审计模式。全年组织860人次,先后对扶贫政策落实、创新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开展跟踪审计,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以审促落实、促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对推动政策落实的保障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面对“营改增”等财税改革新形势和预算法的新要求,不断转变审计思路,改进方式方法,开展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审计。突出抓好公共资金审计,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结合起来,不仅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更关注财政支出绩效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2020年同级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三是扎实开展民生审计。牢固树立“民生为先、民生为重”理念,把民生审计摆在突出位置,在审计立项阶段,邀请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做到“问审于民”,把涉及人民群众权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把涉及民生的资金和项目作为每个审计项目的重要关注点;在审计报告阶段,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方的意见,把审计建议与民情、民意、民生相结合,使建议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建设性。2020年,组织8个审计组对全市2020年和2020年上半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成效明显。市长史立军四次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要情作出批示,副市长杨杰亲自主持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审计达到了预期目标。积极开展援疆项目、淮安保障房审计。

四是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发现问题、完善机制、维护资金安全”为目标,着重关注建设程序、规范施工、标后监管等领域,重点项目实行审计专人驻点、实时监督,全市共核减投资额14亿元,促进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全面上线应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系统,切实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信息化水平,促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资料安全、强化内部管理,促使现场审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市管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异地交叉审计组织方式的通知》,对9名市管干部实施异地交叉审计,首次召开“三责联审”情况集中反馈通报会,首次集中审核审计报告。积极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履盖,市委、市政府印发《泰州市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确定审计周期,建立并适时更新维护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

六是扎实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坚持制度创新,推动成立以市长史立军为组长,组织、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定监管职能和行业优势。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开发利用等,促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审前共商、审中协作、成果共用的合作机制,注重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形成经常性审计监督模式,确保应审尽审,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更新理念、完善决策,在工作中更加关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审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年共组织3个审计组分别对泰州金港水务有限公司、泰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2006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全市省级以上园区违规集资和违规出借资金情况、中盛光电集团2020年以来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个人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审计建议13条,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八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2020年,组织召开11次业务审定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过堂;先后4次组织审计组对31个部门和单位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回访,促使财政税收管理规范,促进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民政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长史立军、常务副市长杨杰等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整改工作总结,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总体测评满意度为93.22%,充分肯定了审计整改工作。

九是支持配合纪委巡视工作。在审计任务重、审计人手少的情况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支持配合纪委巡视工作。2020年,选派1名局领导参加省委为期一年的巡视工作,得到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共抽调11人次参加市委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受到市委巡察办的高度表扬;将中央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贯穿每个审计项目中,对土地出让、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管理等内容做到逢审必查,促进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订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维护、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

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工作以及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重点工作和老百。

姓关心假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以及我局工作动态等与公众。

息息相关、备受关注的信息。同时,做好“公开目录、公开。

指南、公众监督、最新公开信息、工作制度、阳光政府四项。

制度、组织机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创先争优等常规板。

四、拓宽渠道,为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搭台铺路。

(一)丰富和完善网站信息。做好xx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门户网站和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和维护,不断丰富栏目内容,让公众能通过“政府。

信息公开”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在充分利用主要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拓。

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信息简报、电视、广播、宣传栏。

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食。

品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五、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

机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科室、分职能、分类别落实接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化考核。全局职工要求每人每年完成信息简报12条,局领。

导各分管完成信息任务50分,兑现奖惩,并纳入年底评优。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是政。

府信息公开取得成效的有效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

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

送公开信息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督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模板

20__年我委将进一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完成“遵义市农业委员会.政务”网站改版工作,创新升级网站的各项设计和服务功能,使其各栏目更趋科学、合理,力求做到版面新颖、功能齐全,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力。力求做到版面新颖、功能齐全,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力。

二、进一步规范“遵义市农业委员会.政务”网站和“遵义市农业信息网”网站的信息发布流程,结合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活动内容的公开和信息的更新速度,继续深化抓好政务信息网上深化公开内容,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建立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五、将各县(市、区)农牧局和委属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单独进行考核,制定并完善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六、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建立相对稳定、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队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__〕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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