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半命题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7 13:01:50 作者:飞雪

优秀作文应该具备合理的结构和紧凑的篇幅,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学习优秀作文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可以从阅读一些范文开始,以下是一些建议。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绿屋的安妮》这本书中里的小主人公?――安妮。

安妮是一个孤儿,一个11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后脑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安妮长得不算漂亮,脸颊上布满雀斑,只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调皮的神气。是被爱德华王子岛上一对老兄妹从孤儿院收养来当帮手的。

这个名叫安妮的小主人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有着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安妮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安妮活泼、好动、善言,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安妮把开满樱花的树枝想象成新娘子、天使;把破旧的衣服想象成戴着灯笼袖的裙子;把“林荫道”称为“花朵隧道”;把“巴利家的池塘”称为“闪亮湖水”……然而,安妮的那头红发使她怎么也想象不成别的颜色。

安妮上学了,活泼、聪慧、善言、学习又好的她,一直受到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十年过去了,最让安妮讨厌的红发,变成了美丽的棕发,她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漂亮的少女。学习一直优异的她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艾普林奖学金。原来打算上雷多梦大学的安妮为了不让体弱多病的玛利亚与马修(收养安妮的一对兄妹)多操劳,为她担心,便留在了爱德华王子岛是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经常见到玛利亚与马修,可以多帮帮他们的忙了,因为安妮是爱他们的。

安妮这一个天真、活泼、聪明、顽皮、善言、倔强的可爱形象深深吸引了我,这就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书中人物――安妮!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又到了九月教师节,我非常想念曾经教过我的老师们。

我还记我的幼儿园老师,她叫李老师,我象所有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一样,爱哭,不肯上幼儿园,闹着回家找妈妈,那时候李老师总是轻轻地抱起我,安慰我,哄劝我,帮我擦干眼泪,我偎依在李老师的怀里,感觉她像妈妈一样温暖。

小时候,我喜欢像妈妈一样的老师。

长大一些,我上学了,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数学老师黄老师,黄老师一年四季都喜欢穿着漂亮的裙子,全班同学都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开玩笑,上课也像讲故事一样有趣。记得我们学“循环小数”时,黄老师说,现在我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个小和尚和老和尚,他们正在讲故事,从前……听着听着大家都笑了,“这个故事能讲完吗?讲不完的话,我们要用什么符号来表示呢?”黄老师引出了“循环小数”的名称。黄老师就这样把枯燥的数学让我们学得津津有味。

我喜欢这样有趣、幽默的老师。

我喜欢的季节命题作文

春天,是我最喜欢的时节。在那个时节里,每天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在春姑娘披着一身绿衣裳,静悄悄地来到人间,打开春天的大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

早晨,来到草地上,小草弟弟探出了绿油油的“小脑袋”在大地妈妈的呼唤下,像刚刚睡醒的小婴儿一样,张开朦胧的睡眼,贪婪地吮吸着大自然所赠送的阳光雨露。远处的迷雾不断地向这边涌来。春天的早晨是那样朦胧,小鸟们叽叽喳喳地开始了美好的一天。

中午,太阳用它那轻柔地光照射进了我们的心坎。远处几座农舍旁,竹叶成林。老人,孩子们在那里聊天、嬉戏。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河中有一群鸭子游戏水中,还不时把头扎到水下去觅食。看到这幅画面,我不禁想到这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晚上,月亮姐姐来上班了,它跟星星们一起在云层之间和我们玩捉迷藏呢!夜晚的农舍十分宁静,猪也在一旁呼呼大睡着,圈里的牛也不发出哞哞声,沉睡的牲畜,让人感觉十分幽静。

简朴的农舍,生机勃勃的春天,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和同院子的小朋友一起玩上课的游戏。大家轮流当老师,其余的人当学生。

一天,我的好朋友朱江怡和邱语欣到我家来玩,我们又像往常那样玩起上课的游戏来。第一节是语文课,我当语文老师。开始上课了,这节课学生字。我向同学们提问:“睡字能怎么组词?”朱江怡马上举起手来,我点了她回答问题,她回答道:“睡觉。”我表扬她说“回答的很好,上来领一个笑脸。”朱江怡赶紧跑到我跟前,高兴地拿着一张印有笑脸的小贴画回到座位上。我注意到邱语欣流露出非常羡慕的表情,于是决定下次一定要点她回答问题。很快,邱语欣也得到了一个笑脸。下课了,我对她们说:“你们这节课都表现的很好,下次还要努力哦!”大家都很高兴。

第二节是美术课。我和邱语欣早早地拿出了画纸和画笔,等着朱老师来给我们上课。朱老师说这节课是自由画画时间。我们想画什么就画什么。于是我画了一个小女孩在河边的柳树下放风筝,邱语欣画的是熊猫吃竹子。我们的作业都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我很喜欢玩上课的游戏。因为这个游戏能够让我在玩中学,在学中玩。

我喜欢春天的命题作文

我爱那春天里鲜红耀眼的桃花,我爱那夏天里洁白无暇的荷花,我爱那秋天里香飘四野的桂花,可我更爱那在寒风中迎风怒放的梅花。

梅花的颜色最常见的有红色、粉色、白色。

红色的梅花,灿如天边的红霞,好像燃烧着的火焰,又似随风舞动的红旗,娇艳绚丽,使人受到鼓舞。心中不禁腾起一股激动。粉红色的梅花则如少女的面颊,带着十几分的羞涩,柔情似水,使人赏心悦目,遐思无限,流连忘返。白色的梅花似金雕玉琢的雪塑,是那么清丽超然,清雅脱俗,洁白无瑕,令人望之肃然起敬。

梅花,我爱你的坚强不屈,冬天来临,就连平日高贵艳丽的牡丹也禁不住寒冷,收起了花瓣,可梅花不同,它挺直着腰,傲立在风雪中,在狂风中发出淡淡的清香,在冬天,绽放出了自己的光彩。梅花,我爱你,你的品质多么像我们中国人民面对强大国家的压迫,从不屈服,我国出了许多杰出的人,他们从不放弃过一丝希望,面对敌人宁死不屈,不正与梅花的精神相同吗?或许你没有其它花娇艳,但你在我心中是最美的!

啊!梅花,我喜欢你,爱你的默默无闻,爱你的坚强不屈,爱你那其它花没有的`精神!

我喜爱各种各样的花,有舒展奔放的玫瑰花;有典雅脱俗的荷花;有雍容端庄的菊花;还有国色天香的牡丹花。然而,我最喜欢的花是梅花。

梅花不与百花争奇斗艳。每到群芳凋零,寒风刺骨的冬季,梅花便把身姿展开来,如同婀娜多姿的仙女,舞蹈在山岭坡间、园林径旁??别有一番风韵。

梅花的样子大有不同:有的娇羞欲语,冷艳幽香;有的尽情开放,凝重热烈;有的超凡脱俗,端庄大放;有的娇小玲珑,秀外慧中。她们在严冬中肃立,在严冬中昂首远眺!小荷.

白梅花,更如冰雕一般,冰肌玉骨,是那么清丽超然、清雅脱俗、清白无暇,令人望去就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

梅花芳香四溢,正如卢梅坡所说的:“梅需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不见花,不见树,闻到的却是一阵阵幽香。在梅花丛中,清香满身、沁心入脾、心旷神怡。回到家,梅香还能持久,数日不绝。

赏梅花,不能只看样子和香味,最重要的还是她的品质。

梅花,甘于寂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她不会因为没有五彩缤纷的蝶儿缠绕而失落,不会因为没有可爱的蜜蜂追随而沮丧。相反,她很坚强,傲立在严冬中,无私、无怨、无悔地默默绽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欢乐和美的享受。

梅花品质高尚,铁骨铮铮。她不怕冰天雪地,不畏冰侵雪袭。不屈不饶,昂首怒放,独具风采。她不因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垂头丧气,相反,她坚强!所以,人们见到她,就会受到坚强、刚正和高洁气质的鼓励。

我喜欢春天的命题作文

现在的电视栏目越来越有趣了,很多节目都加入了很多搞笑的因素,让大家都看得很欢乐。我喜欢的电视栏目就是这种类型的,没错哦,就是《天天向上》。最为一个天天迷,每个周五晚上都是我的电视时间。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他们的口号,也是我们大家的口号,它激励着我们学习进步。它是一个具有中华礼仪之美的节目,每过一节,就会放一段长5―7分钟的《中华礼仪之美》,里面讲到了许多礼节,如:见到熟人要问好、不能随地吐痰等等。

《天天向上》拥有七位“天天兄弟”。年纪最大的汪涵,被我们亲切地称为涵哥,他说话机智幽默,应变能力强,还喜欢打麻将;喜欢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欧弟,虽然个子矮,但他语言幽默,每当在舞台上表演一段后,台下的.“欧迷”就不断地尖叫;能作诗的“田园”诗人田源忠厚老实;善于讲冷笑话的大头钱枫,被“天天兄弟”称为“鸵鸟”;“忧郁王子”俞灏明拥有甜美的嗓音;“搞笑大王”日本人矢野浩二喜欢说:“精彩,精彩极了”;来自韩国的“蘑菇头”小五真实名字叫金恩圣,是“至上励合”的一位成员,有时候说的普通话能让人捧腹大笑。

现在,虽然他们七个人很少全部在一起主持,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天天向上》,因为它给我增添了很多欢乐,让我的每个周五晚上都过得格外开心。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春的阳光;我喜欢夏的蝉鸣;我喜欢秋的枫叶;我喜欢冬的霜雪。

早晨起床,我喜欢鸟儿婉转的歌声。雨后,我喜欢那七色的彩虹。花丛中,我喜欢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嗡嗡乱叫的蜜蜂。

我喜欢勤劳的小猫,因为它不管白天黑夜都忙着捉老鼠。我喜欢可爱的小狗,因为它在我每天放学后都陪我嬉戏玩耍。我喜欢黄昏的夕阳,因为它是迎接夜晚的使者。我喜欢陈旧的照片和古迹,因为它是历史的摇船。我喜欢童年的秋千,因为它让我满载幻想;因为它让我乘载梦的航船。我喜欢各种语言,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我喜欢清洁工们,因为他们美化了城市,美化了社区。我喜欢老师,因为他们传授给我知识,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喜欢工人,因为他们有坚强的意志,建筑了许许多多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军人,因为他们保卫了祖国的边疆,防止了外国的侵犯。我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中国的风貌,为中国争光。

我喜欢我的母亲,因为她赋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所有的爱,让我茁壮成长。

我喜欢世界,喜欢大自然,喜欢生活:因为是它们让我领悟了世间的真谛!

我喜欢。

我喜欢早晨那冷冷冷的大街,我穿着运动装走在路上,感受着最初的朝阳。

我喜欢午后温暖的阳光照在床上。我倚着床头,专心致志地看小说、名著或作文选……。

我喜欢夜晚那宁静的天空,那皎洁的月亮和一闪一闪的星星。我喜欢在没人的小树林里,寻找着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我喜欢那五彩斑斓,色彩鲜艳的小饰品。那闪闪发光的项链、那五颜六色的的小卡子,那气质非凡的手链,都让我欢喜不已。我喜欢把它们带在我身上,让我引人注目。

我喜欢植物。喜欢那碧光闪闪的绿叶,喜欢那香气扑鼻的鲜花,更喜欢那无名的小草,喜欢它那坚强的精神和它的生机勃勃。

我喜欢水,喜欢那浩瀚的海洋,喜欢那奔腾喧嚣的大河,但我更喜欢那小小的溪流。喜欢在那平静的水面上看看自己的模样,也喜欢那小小的水波轻轻荡漾。

我喜欢书,喜欢各种各样的书。喜欢那文字优美的小说。看到伤心处,它会使我时不时地撒几滴金豆豆。有时,我看到精彩处,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也喜欢名著,喜欢它那古典的包装,但更喜欢书中的故事。

我喜欢音乐。那悠扬的笛声让我感到一阵阵轻松。那动人的曲子更是让我在音乐中陶醉的不能自拔。

我还喜欢世界上的许多东西,它们各有吸引人之处……。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谭老师中等身材,一头卷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眼睛。

谭老师讲课娓娓动听,语言流畅。一次,谭老师讲《海底世界》这一课,听着谭老师读课文,我仿佛潜入海底,老师读到哪里,我便游到哪里。接着,谭老师开始分析课文了,这时,我眼前的景色人更迷人了,直到下课,我才“浮出水面”。瞧,谭老师讲课就是有这种迷人的魅力。

谭老师批改作业更是一丝不苟。有一次,我做课堂作业时把“凯”右边的“几”写成了反文旁,谭老师立刻给我指出来,并让我改正。我暗暗佩服谭老师的眼力,从那以后,我写作业更加仔细了。

谭老师不仅工作认真,而且很关心我们。有一年夏天,我们跑完步后,个个满头大汗、气喘嘘嘘,谭老师见我们累成这样,立刻给我们买来冰棍给我们解渴。还有一次,早上上学时暴雨倾盆,到校后,很多同学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谭老师生怕我们生病,连忙拿出手机给家长打电话。瞧,谭老师多好!

多年来,谭老师在我们心中就像燃烧的蜡烛;像吐丝的蚕;像一本被我们一页页打开、一页页合上的书。谭老师给予了我们无限关怀。我喜欢您,谭老师!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雨西湖的迷蒙秀丽,我喜欢白堤的桃红柳绿,我喜欢西溪湿地的古朴明净。请你就我喜欢的……写一篇。

作文。

我,在“朋友界”交了不少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英语班的竞争对手:刘洋。

刘洋这个人啊,心胸非常宽阔,从来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红了脸。并且刘洋的声音非常甜,(不知道她的声音有几个“十”号!?)她那优美的歌声,常常使我们沉醉在音乐和五线谱的世界。嘻嘻,就是因为我喜欢音乐,而她也喜欢唱歌,所以我俩才成了好朋友的!而且她现在还成了我最喜欢、最崇拜的人哪!

有一次,她和我的同桌一起买了一支超她看,超时尚的自动笔。我的同桌一边向我得色一边说:“看看吧,这是我去天津买的一枝自动笔,花了50元呢!”说着还向我扬了扬眉毛,扭着屁股走开了。

刘洋虽然是我的竞争对手,但她却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因为刘洋本身就从骨子里流露出一股男子气概,外弱内钢。但刘洋却有强大的自尊心。

不管怎么样,刘洋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最崇拜的人!

自然界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白兔、小鸭、小青蛙、小鸡……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蝌蚪了!

小蝌蚪全身乌黑,像穿了一件黑西装,长长的尾巴随着它渐渐长大会越变越短,最后完全消失。芝麻般大小的眼睛,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有长眼睛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镇山公园玩,来到水池边,看见一个小妹妹在水池边看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小蝌蚪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连忙叫爸爸过来帮我捞了两只小蝌蚪,放进矿泉水瓶子,小心翼翼地带着小蝌蚪回家了。回到家,我便把小蝌蚪倒出来,放进一个盆子里养了起来。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我的小蝌蚪,跟它们说说话,陪它们玩耍,喂它们食物。

有一次,我想吓吓小蝌蚪,就先把盆子轻轻地抬起来,再重重地放下,只听“啪”的一声,小蝌蚪一下子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跑。我一看它们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了。就这样,小蝌蚪在我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喂它吃东西时,发现它们对我投的食物不感兴趣,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我那可爱的小蝌蚪的尾巴虽然短了,但它们的身子也越来起瘦了。我想:小蝌蚪一定是想它的家人。于是我决定把它们放回大自然去。

望着小蝌蚪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我可爱的小蝌蚪,再见了,愿您快快长大,早日为庄稼捉拿害虫。

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各不相同,有人喜欢花,有人喜欢树,而我却喜欢班级。

我喜欢班级,喜欢班级里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它让人眼前一亮。我喜欢班级里的同学,喜欢同学们一张张淳朴可爱的面容,整天都带着微笑。自从我三年级上学期转到这之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记得我刚来这的时候我连本子都不会使用,是班里的同学照顾我,教我如何使用,让我尽快融入集体中,学会学习,学会规矩。三年时间,有很多老同学走了,又来了许多新同学,这些同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还喜欢这个班级的老师,我喜欢每个教过我的老师,有些老师调走后又来了新老师,但我都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天然大自然的地方,在那里每天清晨听到的不会是闹钟刺耳的喧哗声,而是鸟儿们那充满活力清脆的歌声,每天都可以看到绿油油的小草和美丽的小野花,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小羊在漫步,每天都可以看见美丽的夕阳西下。我喜欢这个地方,这个不需要过多装点的地方,这是它自然的美,最为真实的美,也是最最与众不同的美。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幸福安详的地方,天天过着温馨的日子,没有离去,没有悲伤,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美好。可能我想这也是大多人喜欢的地方吧?你们说是不是?这一段是我听了【和平号角】这首歌才有灵感写出的,带着这种抒情的心态来读这一段你会感觉到,写作真是个很好的生活方式呀!特别是听音乐来写作,每一首音乐所表达的情感都能使文章更好,使自己更有灵感写作下去。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充满着美妙音乐的地方,在那里听到的,无处不是音乐。音乐是个很美妙的东西,不管你是什么不好的情绪,只要听到音乐,一切的烦恼几乎都没了,脑海中只沉浸在音乐中。

世界上美丽的地方总是会有很多,这些地方都各有千秋,其实这些地方随处可见,睁开眼就能看见,这些地方不都要指什么自然风景区、著名公园等,只要我们看得见周围的一切就已经够了,其实每一个地方都可以帮助我们开阔视野。

秋天,或者冬天,今天坐在办公室瑟瑟发抖,然后想起了羊肉汤和热腾腾的饺子,北方的饺子,白菜鸡蛋馅儿,想起食堂的各种盒子:茄盒、土豆盒、藕盒等等,我总忍不住在吃完一大碗面条之后又去买各种盒子吃。记得大四的冬天,喝了好多加了胡椒粉的羊肉汤。那时候食堂的食物不是很好吃,但是砂锅却持续吃了很久,鹌鹑蛋的、鸡丝的,隔壁宿舍的姑娘喜欢加大勺大勺的孜然,前几天吃烤羊腰子的时候,忍不住想起她还有我曾经的少年。

有时候砂锅吃得腻了,就去食堂负一层买麻辣烫,招牌上写着爱情麻辣烫,不晓得为何店主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大概爱情和麻辣烫一样,要趁热吃才好。我每次都喜欢叫老板在碗里多浇一些辣椒油,他总是担心太辣我受不了,这时我总得表明我来自大西南,辣椒是再小儿科不过的调味料了。经营这家麻辣烫的是一家三口,年轻的儿子和他的父母,父亲永远在忙不迭的洗菜,母亲在把那些菜串到竹签上,儿子站在冒着蒸汽的大锅边,为我们煮着大概源于四川的美味小吃。

偶尔我们也出去吃,走出校门需要二三十分钟,北方的学校好像都那么大,路过五号楼和三号楼,里面曾经住着我喜欢的学长们,裹着呢大衣的学长,总在我头顶讲话,他那么高,侧脸帅得不像话。学校外面有很多小吃摊,鸡蛋灌饼、烤地瓜、菜煎饼、鱿鱼串儿,在我看来最黑暗的要数毛鸡蛋,已经看得出小鸡雏形的鸡蛋被密密麻麻的烤在火盆的架子上,至今为止,我仍然望而却步从未尝试。

大润发对面是一排馆子,东北菜、韩国烤肉、鸡公煲各种地域特色的馆子林立,但是永恒不变的选择依然是一家就叫水煮鱼的餐馆,宿舍的上海姑娘就着水煮鱼和酸辣土豆丝能吃点三碗白米饭,有时也吃韩国烤肉,大块的里脊和牛肉用剪刀剪开来,有时我觉得根本不是喜欢吃肉,而是满足于这种整块肉肢解后到肚子里的快感,我想大概是没有完全进化的那一部分基因在作祟吧。

经常在酒足饭饱之后逛大润发,慢悠悠的,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买,有时幻想以后在家里放一个双门的冰箱,塞满各种吃的喝的,不晓得谁说过,学生时代总是饥饿的。我喜欢逛超市的感觉,特别是圣诞前后,青岛的室外总是刮着很大的风,超市里暖洋洋的,渴了还有免费的热水可以喝。圣诞前后总是放着欢乐愉悦的jinglebells,听着那镚儿脆的童声和欢快的曲调,好像满世界都是欢乐,没有痛苦和寒冷。

逛完超市后,手里头总会多出些酸奶啊面包之类的,买得最多的大概是1.25l的伊利红枣味酸奶,阳台是天然的大冰箱,丢那儿都不用担心会变坏,回来的路总觉得很幸福,因为想着宿舍温暖的暖气片和姑娘们,她们一般都是在窝在被窝里对着电脑,要么是看电影,要么在追剧,或者在做知心姐姐给遥远的英国闺蜜做感情开导,这些情景闭上眼,就会一一浮现出来,就像我早上刚从宿舍离开,待会儿天黑之后我还会回去一样。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我喜欢春天刚刚长出的嫩芽儿,我喜欢绿油油的草,我喜欢春天的风,让它轻轻拂过我的面颊。我喜欢到大山里看一路迎接我的花儿、草儿,那不知名的小野花像灯笼一样,一路张结着。

我喜欢生活,感谢妈咪让我来到了这个美好的年代和世界,而且深深喜欢在我内心充满了如此多的喜欢。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是一个迷人的棒棒糖。我们家有很多成员,比如可以变魔术的泡泡糖,五颜六色的彩虹糖等等。作为一个亭亭玉立的棒棒糖,我有着窈窕的身材,漂亮的花衣,所以很受人们的青睐。

有一次,小师傅在超市买东西,经过精心挑选,选择了我们。他对棒棒糖情有独钟,把我们安置在美丽的水晶宫里。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我们都能安心睡觉,欣赏风景,我们的生活真的很幸福。少爷每次放学回来都会唱歌,小心翼翼的打开水晶宫。他会把我们一个个带出去,闻闻亲亲,放下。每当小主人品尝我们时,就像给我们按摩一样舒服。他会继续赞美:太好吃了,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当听到这些话,别提我们的心有多美好,甚至流下幸福的眼泪。

我以为我的小主人会一直对我们这么好,但好景不长,我的梦想破灭了。一天晚上,小主人哎呀从梦中醒来,他用手捂住脸颊,不停地喊着:哎哟哎哟好痛好痛。这时,小主人的妈妈听到了这个消息,用手电筒仔细看了看,发现小主人的牙齿是黑色的。第二天,我带小师傅去看牙医。经过几分钟的检查,医生下了结论,非常认真地对我的小主人说:你有几颗蛀牙,以后不要再吃糖了!小师傅听了,泪流满面,甚至在地上打滚。这时,我们在小主人的背包里感到不安。我们做什么呢是和小师傅分开的吗?小主人会舍不得我们吗?但就在这时,小主人打开了他的'书包链。从里面把我们一个个拉了出来,狠狠地摔在地上,我们被打得粉碎,被摧毁。我们一个个都很难过,没有了过去的美好容颜和自信。这一刻,小主人不再是那个温柔的小帅哥,而是像魔鬼一样缠着我们。糖吃多了真的对身体不好,这点我们糖宝宝都很清楚,但是谁让小主人一直无节制的吃呢?从此,小主人把我们都当成敌人一样关起来,扔到一个潮湿的角落里,都变坏发霉了,剩下我们自生自灭。

你看,糖真的让我开心又担心了一辈子!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

花,无论是哪一种,我都喜欢,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水中仙子—荷,清新飘逸的兰,多姿多彩的菊,香自苦寒来的梅,香飘千里的素馨,还有小巧玲珑的铃铛花……很多很多,令我心旷神怡,让我如此痴迷。

我喜欢我家门后的那片竹林,竹林里隐藏了许多许多我的小秘密,有开心的,有悲伤的。每当夏天的时候,我们总会在骄阳似火的正午时分,躺在一根倒了的竹子上时,哼这小曲儿,睡上一觉,那不明白有多爽。

地想着一些值得回忆的完美生活……。

我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听那优美的曲子,坐在沙发上,手拍着掌,随着那样的节奏,有时还会跳舞,还一边学着唱,尽情地放松,尽情地展现出来。这种滋味,一个字,爽!

我还喜欢看书,异常是在夜晚,夜深人静时,我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幽默搞笑的书籍,故事中那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那傻丁丁的调皮捣蛋,一次次浮此刻我眼前,让我尽情欢快地撑着小船划进梦想的河流里。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喜欢,说也说不完……。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雨西湖的迷蒙秀丽,我喜欢白堤的桃红柳绿,我喜欢西溪湿地的古朴明净。请你就我喜欢的……写一篇作文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我喜欢的……半命题优秀作文,供你参阅。

我,在“朋友界”交了不少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英语班的竞争对手:刘洋。

刘洋这个人啊,心胸非常宽阔,从来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红了脸。并且刘洋的声音非常甜,(不知道她的`声音有几个“十”号!?)她那优美的歌声,常常使我们沉醉在音乐和五线谱的世界。嘻嘻,就是因为我喜欢音乐,而她也喜欢唱歌,所以我俩才成了好朋友的!而且她现在还成了我最喜欢、最崇拜的人哪!

有一次,她和我的同桌一起买了一支超她看,超时尚的自动笔。我的同桌一边向我得色一边说:“看看吧,这是我去天津买的一枝自动笔,花了50元呢!”说着还向我扬了扬眉毛,扭着屁股走开了。

刘洋虽然是我的竞争对手,但她却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因为刘洋本身就从骨子里流露出一股男子气概,外弱内钢。但刘洋却有强大的自尊心。

不管怎么样,刘洋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最崇拜的人!

自然界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白兔、小鸭、小青蛙、小鸡……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蝌蚪了!

小蝌蚪全身乌黑,像穿了一件黑西装,长长的尾巴随着它渐渐长大会越变越短,最后完全消失。芝麻般大小的眼睛,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有长眼睛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镇山公园玩,来到水池边,看见一个小妹妹在水池边看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小蝌蚪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连忙叫爸爸过来帮我捞了两只小蝌蚪,放进矿泉水瓶子,小心翼翼地带着小蝌蚪回家了。回到家,我便把小蝌蚪倒出来,放进一个盆子里养了起来。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我的小蝌蚪,跟它们说说话,陪它们玩耍,喂它们食物。

有一次,我想吓吓小蝌蚪,就先把盆子轻轻地抬起来,再重重地放下,只听“啪”的一声,小蝌蚪一下子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跑。我一看它们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了。就这样,小蝌蚪在我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喂它吃东西时,发现它们对我投的食物不感兴趣,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我那可爱的小蝌蚪的尾巴虽然短了,但它们的身子也越来起瘦了。我想:小蝌蚪一定是想它的家人。于是我决定把它们放回大自然去。

望着小蝌蚪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我可爱的小蝌蚪,再见了,愿您快快长大,早日为庄稼捉拿害虫。

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各不相同,有人喜欢花,有人喜欢树,而我却喜欢班级。

我喜欢班级,喜欢班级里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它让人眼前一亮。我喜欢班级里的同学,喜欢同学们一张张淳朴可爱的面容,整天都带着微笑。自从我三年级上学期转到这之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记得我刚来这的时候我连本子都不会使用,是班里的同学照顾我,教我如何使用,让我尽快融入集体中,学会学习,学会规矩。三年时间,有很多老同学走了,又来了许多新同学,这些同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还喜欢这个班级的老师,我喜欢每个教过我的老师,有些老师调走后又来了新老师,但我都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看书,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格林童话》、《成语故事》、《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却最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尤其是里面的那篇《丑小鸭》,更是让我爱不释“眼”,因为它让我深深的了解了“世界童话大师”——安徒生。

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小时候家境贫寒,没有受到过正规的教育,曾经还当过学徒。尽管生活非常艰难,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儿时的梦想:歌唱家、演员、剧作家。在不灰心不放弃下,安徒生最终取得了成功,成为了著名的童话大师,并发表了著名的童话《丑小鸭》。《丑小鸭》讲述的是:鸭妈妈孵出许多小鸭子来,在最后一个特别大的.蛋里,钻出了一只又大又丑的鸭子。因为丑,它到处挨打受气,受人捉弄,它没法生活,只好逃到树林里去了。春天来了,村边的池塘里飞来了三只美丽的白天鹅,它们轻快地浮着水。丑小鸭向它们游去,池塘里忽然映出了一个美丽的影子——哇,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人说,在这篇童话里可以看到安徒生的影子,他自己就像是一只变成了美丽天鹅的“丑小鸭”。这正是安徒生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困难不可怕,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放弃,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正是有了这种“丑小鸭”精神,所以安徒生不断地创作、写童话,他的一生一共有168篇童话和故事,还有许多的戏剧、诗歌和小说等。他的作品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传遍了全世界,安徒生这只“丑小鸭”真的变成了“美天鹅”。

这就是我喜欢的童话作家“丑小鸭”——安徒生。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喜欢就是喜欢,笔者觉得喜欢是不需要理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大自然绮丽的神韵。

我喜欢趴在窗台前观看香山香炉峰的夕阳西下,静静望着夕阳的身影渐渐消逝在我的眼眸中,等待着红色与蓝色融为一体的紫色在空中徐徐铺开。那是个并不漫长的时间,却犹如在看一个人渐渐变老,慢慢仙逝的整个过程,是那么安详、和谐。

沉醉其中,就好像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王国,我似乎正站在大门口试图偷偷向里窥望,却瞥到了令我今生叹息的美丽,而事实不是这样,我所在的地方还是那样的喧闹丑恶肮脏。只有看见夕阳西下的美轮美奂才会懂得去欣赏真正有美感的东西,自然的美是最美的美,不正是这样吗?夕阳可以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喜悦,我为此叹为观止。

我喜欢我家门前香山植物园里四季的鲜花,只是更钟爱樱花和秋菊而已。

对于我来说,植物园樱桃沟里的樱花就像是粉色的小生灵一样具有非常可观的生命性。寒冬过后就是樱花迎接着春天,她像是温暖的号角,召号着沉睡的生命苏醒。樱花的花雨是世上最绚烂最馨香的,古老樱花树下站着个莫名少女,樱雨拂落的那一霎,我隐约看到了她婉美的笑容,黑色的明瞳中带着平静和些许的愉悦,如雕刻过的脸上起了一丁点察觉不到的惊诧--樱花一瓣一瓣夹在丝丝墨黑中披在肩上,挂在白色的衣服上。就像是梦境中一样,朦朦胧胧的,我对樱花就这样认真了起来,我不知道我是执着于那名窈窕少女还是真的执着于樱花的美,总之,我是深刻地把这个幻境铭记了。

樱花们调皮地挂在树丫上,没人感觉它们是那么高高在上,只有人感觉它们是和自己心靠的最近的生命,它们也许也有着各种感官,还或许它们已经感受到我悄悄传达的谢意了吧。感谢召唤来了春天。

每种花都有神灵赋予她们的意义,正如人一样,都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我坚信每朵花在它的最后一瞬都会展示出它真正的美。樱花也是,也有着一种绝伦的美丽,那是樱花结束了一轮生命时才会感受到的灿烂。

蝉鸣伴随着星星的律动,让我想起贝多芬用旋律叩问生命的博大。夜晚的星空,金灿灿的月亮,天上镶着的那一条银带是银河,如果用心体会也能感受到它在流动呢。闭上双眼,世界上那时只有我和他还有星星们、月亮,流动着的银河。没有其他的喧闹,叫嚷,烦人的琐事,多好啊。时光就好像停留在了那时一样,盛夏的我们,悄悄爬到了屋顶,手牵着手,一起遥望起以前和将来,天上的星星可以作证哦,它们一定都偷听到了。嘘……请不要告诉别人啊。

我们会在美到发酥的时刻许下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望。世界没人说话了,一切都哑然无声,只有轻轻的小小的呼吸,是我和他。最幸福的莫过于此了。

我喜欢深秋融入香山石板街上被喜怒哀乐装扮后赏看红叶的人流。

我喜欢在多雨的时节读散文。忧伤的、哀怨的、欢快的、明朗的。不同的文字风格会让我沉浮在江南河边铺满光滑板面的石堤上,伴随着来自异乡的雨水一起滋润着我的心田。自己最爱的还是余光中的,读着真的很有感觉,嚼着也能叫出味道。那种谁也写不来的平和与安稳是我最喜欢的感觉。读着读着就会慢慢进入其中,游荡一圈,回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阳光碎碎的从窗外照着白色的纸上那一行行铅字,我的心也戛然而止,留下的是一段段余下的空白。

我喜欢在人们酣睡的时候看电影。自然片、历史片、灾难片、战争片的画面及音乐都会在我看完影片的睡梦中造就成另一番唯美的风景,激发着我对生命的感悟。很爱看那些色彩悲伤的影片,我总是禁不住去为此抽去一张又一张卫生纸。《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是我忍不住一看再看的电影,无论看前多好的心情可看完后都凋零了。德彪西的钢琴曲、一望无际的绿原、无人控线的风筝、少年无助的心……那些支离破碎的镜头牵制着我的心,莉莉周的声音入梵音般唱诵着,少年的青春如荆棘般艰难。我的青春也是这样吗?在午夜的满天繁星下,我对着天这样地发问。

我喜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听古典钢琴曲。萧伯纳的也好,贝多芬的也好,莫扎特的也好,全身心的沉浸在一个个音符中,把一张张cd放入cd机中,躺在木地板上,安安静静地听,空气中的因子都好像缓慢了起来,我好像躺在云上,每个神经都被音乐浇灌了一样,浑身舒畅心旷神怡,我至今还记得心情不好的日子里,就是每个半天每个半天的听cd,每个音都听得仔细悦耳。脑中只剩下一章章华美的篇曲,先人们所做的东西后人们听来都能感受到当时的激情。音乐果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我由衷赞叹。

我喜欢自然与想象,我喜欢人世间被赋予灵性的美好事物!

我喜欢春的阳光;我喜欢夏的蝉鸣;我喜欢秋的枫叶;我喜欢冬的霜雪。

早晨起床,我喜欢鸟儿婉转的歌声。雨后,我喜欢那七色的彩虹。花丛中,我喜欢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嗡嗡乱叫的蜜蜂。

我喜欢勤劳的小猫,因为它不管白天黑夜都忙着捉老鼠。我喜欢可爱的小狗,因为它在我每天放学后都陪我嬉戏玩耍。我喜欢黄昏的夕阳,因为它是迎接夜晚的使者。我喜欢陈旧的照片和古迹,因为它是历史的摇船。我喜欢童年的秋千,因为它让我满载幻想;因为它让我乘载梦的航船。我喜欢各种语言,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我喜欢清洁工们,因为他们美化了城市,美化了社区。我喜欢老师,因为他们传授给我知识,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喜欢工人,因为他们有坚强的意志,建筑了许许多多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军人,因为他们保卫了祖国的边疆,防止了外国的侵犯。我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中国的风貌,为中国争光。

我喜欢我的母亲,因为她赋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所有的爱,让我茁壮成长。

我喜欢世界,喜欢大自然,喜欢生活:因为是它们让我领悟了世间的真谛!

我喜欢。

我喜欢早晨那冷冷冷的大街,我穿着运动装走在路上,感受着最初的朝阳。

我喜欢夜晚那宁静的天空,那皎洁的月亮和一闪一闪的星星。我喜欢在没人的小树林里,寻找着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我喜欢那五彩斑斓,色彩鲜艳的小饰品。那闪闪发光的项链、那五颜六色的的小卡子,那气质非凡的手链,都让我欢喜不已。我喜欢把它们带在我身上,让我引人注目。

我喜欢植物。喜欢那碧光闪闪的绿叶,喜欢那香气扑鼻的鲜花,更喜欢那无名的小草,喜欢它那坚强的精神和它的生机勃勃。

我喜欢水,喜欢那浩瀚的海洋,喜欢那奔腾喧嚣的大河,但我更喜欢那小小的溪流。喜欢在那平静的水面上看看自己的模样,也喜欢那小小的水波轻轻荡漾。

我喜欢书,喜欢各种各样的书。喜欢那文字优美的小说。看到伤心处,它会使我时不时地撒几滴金豆豆。有时,我看到精彩处,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也喜欢名著,喜欢它那古典的包装,但更喜欢书中的故事。

我喜欢音乐。那悠扬的笛声让我感到一阵阵轻松。那动人的曲子更是让我在音乐中陶醉的不能自拔。

我还喜欢世界上的许多东西,它们各有吸引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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