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社会劳动保障合同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1 22:42:29 作者:ZS文王 最优社会劳动保障合同大全(14篇)

劳动保障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劳动保障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甲方厂区从事生产部经理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9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900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10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1日至(上个月/当月)30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其他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签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劳动保障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绒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3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于____________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1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2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3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 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绒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 3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 培训及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于____________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离职手续

11. 1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 2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 3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二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计草拟的示范文本。

劳动保障合同

(填写注意事项)。

投 诉 人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必须填全。

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通讯。

地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邮编。

被投诉人 名称。

(姓名) 必须全称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邮编。

请求事项:(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xx元。

二、依法办理x年x月-x年x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三、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四、依法退还押金xx元、扣押的证书、强迫集资入股xx元。

五、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事实与理由:(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我于x年x月进入该单位,在xx部门(岗位)从事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xx元。(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xx元,是否开具收据。

3.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xx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xx元。

6.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具了书面决定,什么原因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其他情况。

说明: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人无法定保密义务,投诉人坚持要求保密,则视为举报处理。

2、投诉人所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其本人承担有关内容不能通知到的法律后果。

本人已阅读并认可以上说明。

投诉人(签名):刘。

20xx年 xx月 xx日。

劳动保障合同

甲方:

乙方: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保障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保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________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动保障合同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第一条为了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处罚。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但是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决定。

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由所在金融机构或者上级金融机构决定。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依照本办法受到开除的纪律处分的,终身不得在金融机构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各金融机构不得任用,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告。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受到撤职的纪律处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者与原职务相当的职务,通知各金融机构不得任用,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告。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包括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主任、副主任;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第四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离开该金融机构工作后,被发现在该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的,仍然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金融机构设立、合并、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合并、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机构所在地;。

(四)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更换情形。

金融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所列情形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金融机构变更股东、转让股权或者调整股权结构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并应当按照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

未经依法批准,金融机构擅自变更股东、转让股权或者调整股权结构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金融机构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金融机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该金融机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金融机构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金融机构超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该代表机构。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帐外经营行为:

(一)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帐、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

(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帐户内轧差处理;。

(三)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帐册;。

(四)其他方式的帐外经营行为。

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

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

金融机构弄虚作假,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

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造成资金损失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利率或者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

(二)明知或者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擅自开办新的存款业务种类;。

(四)吸收存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客户范围、期限和最低限额;。

(五)违反规定为客户多头开立帐户;。

(六)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存款行为。

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四)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

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从事拆借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借资金超过最高限额;。

(二)拆借资金超过最长期限;。

(三)不具有同业拆借业务资格而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四)在全国统一同业拆借网络之外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五)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拆借行为。

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

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不得允许单位或者个人超限额提取现金。

金融机构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允许单位或者个人超限额提取现金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信用卡管理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对持卡人透支或者帮助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金融机构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信用卡管理的规定,对持卡人透支或者帮助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金融机构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不得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税务机关、海关办理对纳税人存款的冻结、扣划。

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造成税款流失的,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大额购汇、频繁购汇、存取大额外币现钞等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二)未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不得为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透支或者为新股申购透支。

商业银行为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透支或者为新股申购透支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商业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规模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二)吸收非集团成员单位存款或者向非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

(三)违反规定向非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四)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行为。

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财务公司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办理委托、信托业务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委托、信托业务。

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缴纳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违法所得,不得列入该金融机构的成本、费用。

第三十条对中国人民银行所属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的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国家有关证券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国家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社会劳动保障所工作总结模板

为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动技能,科学有序地将我镇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就业,我站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一年来我站共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4期,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492人,培训内容有武夷岩茶栽培技术、家禽养殖技术、计算机应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为加深学员对岗位工种的了解及培训知识的掌握,我们还邀请了招工企业的厂长经理来介绍企业的情况,组织培训班学员到企业实地参观。

一年来,我所取优补缺,精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克服不足,开拓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XX年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工作总结

二00六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走在全省前列,力争全市上游”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圆满和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市达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寻找就业门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局始终坚持把劳务输出做为一种产业来经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劳务市场,以跳出xx,宣传自我,广交朋友为指导思想,千方百计拓宽用工市场,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在今年“北京―xx劳务协作洽谈会”期间,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马,与20家新的用工单位达成了协作关系。8月16、17日,我局组织了“诚信xx―劳务输出协作联谊会”,邀请京津唐等地用工单位领导,游览xx山水风光,共叙合作友谊,共谋发展大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劳务输出工作的知名度。截止10月底,共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年可直接为农民增收万元,提前二个月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了劳务输出年年创纪录、年年迈大步的奋斗目标。累计输出、当年输出人数均居全市十县区之首。劳务输出工作为农民增加了致富门路,使许多农户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小康生活。在做好劳务输出的同时,本着为用人单位和务工者双向负责的精神,主动搞好跟踪服务,及时处理伤残死亡事故。今年,共处理死亡事故4起,伤残事故25人次,投入资金20多万元。赢得了用人单位和务工家属的赞誉。在处理xx伤残事故后,村两委及本人家属送来了一面“替民解忧顺民意”的锦旗,并在电视台为我局点播歌曲以表示感谢。劳务输出工作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二、人事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实施人才工程,推进人才兴县战略。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只有充分发挥和利用好人力资源,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人才结构,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工程。一是加紧人才引进。今年,我局多次赴xx等地参加省市级的各类人才交流会,为企业招才引凤,共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112人,其中仅“xx”陶博会上,就为xx集团、科技局、农经局、林业局等单位引进林果、生物等专业人才35人,超额完成市达目标。二是办活人才市场。依托人才交流中心,广泛收集人才供需信息,吸引县内外知名企业参加双向选择活动。无论是星期天、还是节假日,每月10日的人才市场交流日都按时开放。今年累计有125家用人单位到现场进行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100个,参加交流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达1500人,已洽谈成功走上工作岗位570人。我县人才市场已初具规模,影响逐渐扩大,作用充分显现。三是规范人事代理。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到非公有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此,我局简化代理手续,规范代理程序,增加代理项目,热情周到服务,深受大中专毕业生的好评,大大地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使代理单位和代理人数都有了一定的增长,今年,新增代理单位4家,人数达140人。

(二)推进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乡镇自收自支分流安置工作是县乡机构改革中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我们以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抽调精兵强将,不休节假日、不分昼夜,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代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乡镇自收自支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聘用考试。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人力,深入乡镇指导对聘用人员的民主测评。为加强聘后管理,还出台了《自收自支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7月1日前,全县363名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并到岗上班。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仅减轻了乡镇财政负担,调动了被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乡镇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而且为今后实行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三)加强干部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努力实现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我局以培训为突破口,认真组织公务员计算机、英语知识的培训工作,将其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抽调专人进行督导,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人数达473人,合格率达90%以上。目前,我县公务员全部经过了培训,都能熟练地掌握现代化的办公和管理技能;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初任职培训,使他们增强了公仆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建立完善了“公务员两证书”制度,经过认真审核,发放公务员证410册和公务员培训证640册。继续教育验证是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学习,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有效措施,我局全年共验证5252本,有力地扩大了继续教育覆盖面,提高了继续教育的质量,推进了我县终身教育进程。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聘任政策、数额、结果三公开,推进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优胜劣汰的职称改革原则,全年共聘任各级专业技术及职务966人,其中高职117人,中职619人,初职230人。

(五)股级干部管理更加规范。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试用期制度。一是对各单位出现的股级职位空缺,凡条件成熟的一律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报政府党组会审定。二是集中时间和人力,采取听汇报、民主测评等方法,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县各单位试用期满的股级干部逐一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对工作能力低,群众威信差的股级干部取消任职资格。今年,我局共对51个单位的89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命,对两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了任职资格,对3名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股级干部予以降职使用。通过严格考核和管理,保证了股级干部选拔的公正、公开、公平,使股级干部管理更趋规范。

(六)政务公开取得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把强化硬件建设和规范公开内容作为重点来抓,对全县各单位的公开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投资10万元,在市政广场集中设了26个高标准公开栏,已全部投入使用,既方便了群众监督,又为县城亮化美化增添了一景;规范了公开内容,根据单位职能重新界定了公开范围,并按照固定性事务长期公开,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事项随时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公开时限。在xx乡召开了政务公开现场会,推广了xx3个乡镇“点题公开”的做法,为推动政务公开纵深发展打下了基础。

(七)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作。严格考核程序和方法,认真执行奖励比例,有效地发挥了考核奖惩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考核了59个单位的9021名干部职工,其中记二等功28人,记三等功134人,嘉奖947人,不合格3人,不定等次88人。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我局把扩大参保范围,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负担作为主要内容。一是降低职工住院医疗费自负比例,在合理控制统筹基金支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下,认真调研,反复测算,通过提高在县外就医报销比例,降低病人在县内七所基层分院住院起付标准等措施,将参保职工住院自负比例控制在31%左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十一个百分点,深受参保职工的欢迎。二是研究谋划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和下岗失业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企业离退休人员经济条件差,居住分散,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等特点,研究制定了缴费水平低、保障能力强、便于管理、切实可行的《xx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及管理办法,现已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待批准后从1月1日起启动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救助办法正在积极谋划之中。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平时检查发现的情况,整理归纳出了一系列比较科学的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定点医院和药店医药行为,其中自费药品签字制度、医保病人入院把关制度等受到市主管部门的好评。同时加大对违规医疗机构处罚力度,今年对xx医院弄虚作假、冒名住院一事,从快从严进行了处罚,扣除了该院的当年保证金,处违规额一倍的罚款,对医院两名副院长延长了试用期,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深刻认识到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四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服务模式,从方便职工就医、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于4月份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医保患者免收住院押金的试点工作,此举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例,深受参保职工赞赏,目前试点工作运行良好,正研究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争取早日在全县推广。五是扩大医保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通过调整和完善政策,增强吸引力,全年新增参保职工3572人,参保职工总数已达14545人,完成市达目标的119%。1―11月份,共收缴医保基金1240万元,支出747万元,做到了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盈余。医疗保险改革被县人大称为是“实实在在的改革、卓有成效的改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的改革”。

四、“两个确保”得到有效巩固。

由于近几年来企业经济效益处于低谷,加之企业改制、职工买断身份、参保职工逐年减少,导致社会保险费入不敷出,基金缺口逐渐增大,直接威胁着广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此,我局站在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高度,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全力巩固“两个确保”。一是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把4月份做为劳动保障宣传月,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5000多份,通过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二是主攻社会保险扩面。为遏制参保职工逐年减少的趋势,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城镇各类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全覆盖,我们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组建了专门小组,深入到全县17个乡镇,对乡镇企业法人代表进行培训,讲解社会保险知识。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抓大户、攻难户,大打扩面攻坚战,截止到11月底,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935人,完成市达目标的100%,同时,启动实施了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员8486人,完成市达目标的136%,为以聘用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三是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力度。以企业改制为契机,要求改制企业按第一顺序清偿往年欠费。到目前,共清理回收历年欠费416万元,完成市达目标的106%。四是严格基金管理,认真执行社会保险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做好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证工作,6月份对374名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调查,有效地防止了虚报冒领现象,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五是开展社会保险审计稽核。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对国有、集体企业的参保人数、缴费申报情况进行了重点稽核,对18家存在瞒报、漏报的企业出具了审计稽核意见,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今年共稽核企业23家,人数6600多人,稽核面达75%,完成市达目标的125%。六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县共有6066名离退休人员,每月需发放养老金379万元,在基金缺口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发放,1―11月份共发放养老金5277万元,做到了一人不漏、一日不拖、一分不欠,保证了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继续实施救助工程。1―11月份共为1485人次的下岗职工发放救助金38.97万元,为129名失业人员发放救济金21.6万元,还对一名有特殊疫病的失业人员予以了医疗救助,确保了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安全网”“减振器”的作用,今年县人大在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审议中,给予了我局“情系民生、履职到位、功不可没”的高度评价。

五、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创新局面。

再就业工作是今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倍受社会关注,为此我局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精力,迎难而上,奋力攻坚,使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摸清了底数。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全面的掌握了他们的基本情况,按年龄、专业特长、求职意向进行分类汇总,录入微机,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登录平台。二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今年x月份全国再就业座谈会议后,我局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筹备召开了一次规模大、规格高的全县再就业工作会议,代县委、县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为完成全年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创造了条件。三是按照四统一的要求,组建了就业服务局,并开始着手建设乡镇街道社区平台,为下步再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按照上级要求,严把三道关口(资格审查关、程序规范关、证件管理关),共发核发《再就业优惠证》387本,占应发证人数的45%。五是加强再就业培训,为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我局制定了《xx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市场所需的不同岗位,本着多轨道运行、多元化投资、多家办学机构竞标、多渠道办学原则,举办以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到目前,已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00人。六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对“4050”和“三类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帮扶意见。通过开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展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腾岗活动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再就业。今年共有242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六、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

我局是全县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处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最前沿,局班子始终紧绷稳定这根弦,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将每周三定为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专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由于我局工作涉及面较广,信访量在全县信访总量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且多集中在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分流安置、毕业生就业、职工退休、医药费报销、社会保险等方面。面对如此繁重的信访工作任务,我们坚持预事在先,严格执行政策,不回避矛盾,敢于迎难而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逐一妥善处理。全局上下实行领导包案、归口办理、限期结案的信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信访案件登记、批办、承办、督办诸环节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就达500多人次,我们严格按政策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没有一起因我们工作失误而产生不良影响。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104件,现已全部高质量地办结,结案率达100%,受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表扬。

(二)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了实际问题,如不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引发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直接威胁社会稳定大局。按照省、市、县各级领导的要求,我局把解决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做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建立了稳控工作责任制,责成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与本单位军转干部结对子,负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在各个敏感时期,昼夜值班,登门做工作,保证了我县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截止到目前,共解决拖欠的“三费”累计已达43.12万元。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局还出台了《关于建立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养老、医疗提供了保障。为4名到龄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办理了退休手续。此外,今年还对13名新的军转干部,本着边远地区和荣立二等功优先安置的原则,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名随军家属也得到了妥善安置。由于工作及时到位,今年我县未发生一起企业军转干部进京访或集体访,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军转部门的好评,我县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三)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改制。为企业改制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企业改制中,继续担当主力军,先后参与了晶品链条集团、汉儿庄铁矿、粮食系统等32家企业的改制活动,积极做好职工的经济补偿及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支持和促进了全县企业改制工作。同时,还彻底完成了本局下属劳服企业改制扫尾工作,通过对矿山机械厂的二次改制,使企业多年来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四)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严格贯彻《xx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监察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对全县各类企业厂长(经理)进行了为期7天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轮训,编印了《劳动保障法规汇编》,供用工单位进行学习和参考,有效地提高了用工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推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在滦阳、洒河两个乡镇的企业中开展了试点工作,为今后在全县全面推行劳动合同鉴证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严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劳动监察案件处理工作中,按照“闻风出动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的三快要求,及时受理,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全年共受理劳动违法案件12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收到表扬信一封,锦旗镜匾一块。开展劳动技能鉴定和培训,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采取借水行舟、借梯上楼的方式,借助电大、党校、职校等办学单位的师资力量,拟对13个工种进行培训和鉴定,填补近年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空白。

(五)及时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由于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矛盾复杂而集中,解决难度很大,有些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很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急案急办、特案特办”,加快庭审进度,加大庭审力度,做到了定性准确、调处得当,结案及时,努力让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如上半年xx钢铁集团有几名技术人员因挡不住外面某企业的高薪的诱惑,劳动合同未到期,就私自解除合同接受外单位聘请,给xx的正常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也给其以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受理案件后,我局及时立案调查,利用一周的时间调查走访,经过耐心的调处及说服教育,使这几名技术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退掉了聘请,该案的及时调处受到了厂方的赞扬。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起,其中调解成功50起,仲裁12起,结案率和成功率均达到了100%。及时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七、真帮实扶,党建包村扎实有效。

今年,我局党建包村是xx村,局班子由一名副局长挂帅,抽调一名中层领导和一名一般干部组成包村工作组,深入到村,倾听群众呼声,谋划发展思路,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受到该村干部群众的好评,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的扎实有效。

(一)精心调研,理清发展思路。工作组在掌握了该村基本情况后,与该村干部群众共同制定出一条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以发展传统金铁矿开采业为依托,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退耕还林还果为主线,以爪圃峪生态沟、特色养殖为龙头,以开发旅游资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林、牧、矿、景齐头并进,全面建设小康村的经济发展思路。

(二)清源固本,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作组和两委班子带领群众重点对河道内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对私搭乱建、牲畜放养、乱堆乱放等不良现象进行了治理,共清除各类垃圾200多吨,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60余处,使村貌达到了齐、净、美的标准。

(三)求真务实,修建连心路。连接该村与外界的道路未硬化是长久以来阻碍该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彻底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工作组精心测算,周密谋划,为该村投资购买水泥50吨先期运送到村后,又在短短的30天时间,又多方协调为该村筹集水泥560吨,到9月底,这条投资近150多万元,宽5米,长10公里的水泥路已竣工通车,被群众称为“连心路”。

(四)帮资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与该村5个较贫困的计划生育模范户签订了长期帮扶协议,制定帮扶措施,尽快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还从机关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500元,帮他们购买化肥、农药等物品,以解燃眉之急。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有效的推动了生态文明村的建设步伐。

八、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一)机关行风不断改善。

为全面加强以班子为主的干部队伍建设,我局从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突破口,多措并举,狠抓行风建设,为做好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扎实开展“树、争、促”学教活动,机关干部职工都进行五查五看,全面的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使同志们的为民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会同组织部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实施了民心工程,全局机关干部与四个乡镇17个村的43个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并统一组织两次深入农户访贫问苦,为每户都送去了大米50斤和100元慰问金,为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思想教育课,使机关干部更加珍重人民给予的权力,珍惜今天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在“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中,从深化认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真正使“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公道正派理念牢固地树立在干部职工心中。二是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风建设制度。新建立了服务承诺制度、文明办公制度、跟踪督办制度、廉政谈话制度、重点工作全程监督制度,监督评议制度、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六项行风建设制度,用制度规范一班人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三是扩大监督范围。对干部人事考察考核、技术职称评聘、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职工退休、再就业等工作标准、程序和时限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中聘请了10名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建设监督员座谈会,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卡100余份,真正使我局各项服务工作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的基础上,倡导“四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对群众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求耐心解答,能马上解决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由于受政策法规限制而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调研。确定了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分流安置、如何实现“四个一批”推进再就业工作、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如何推进企业改制进程四个调研题目,分别由班子成员牵头成立课题组,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了调研,分别拿出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推动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六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成员自觉遵守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六条规定”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十不准”,严格要求,严于律已,在党纪国法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用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发挥非权力影响力;严格遵守“诺廉、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每位局班子成员都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制定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的临时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机关干部及服务对象的监督。此外,我局还对近来的机关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档案3300多册,并建立了一个标准化的档案室,彻底改变了我局档案存放分散、管理混乱的状况。一年来,全局各项行政审批,如退休、评优、股级干部任免等事项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现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实现了艰苦创业,增收节支,聚财理财,集中财务办大事的目标;机关干部下基层、下企业无吃、拿、卡、要现象。

(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点多面广,纷繁复杂,任务重、难度大,要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就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高素质队伍。因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抓紧建设学习型机关,局党委和各支部认真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每季召开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长年坚持每月未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用党的理论和先进文化知识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今年3月份起,拿出2个月的双休日时间,对全局五十岁以下的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操作水平。二是努力建设“团结型”机关,今年“三八”“五一”期间,在机关内部举办了两次文体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同志们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团结合作和勇于拼搏的精神被充分的调动了起来,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一个蓬勃向上的氛围。三是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今年七一,组织全体党员举办了一次“颂歌一曲献给党”歌咏比赛和新党员宣誓活动;11月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乐亭李大钊纪念馆参观学习,使大家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在为肾病患者xx捐款活动中,我局动员干部职工仅用一天时间就捐款2390元。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许多同志加班加点,甚至带病坚持工作,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为出色完成全年各项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此外,我局还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离退休审批等工作,工资福利、农保、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在原有基础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00六年我局任务繁重、压力巨大,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艰苦努力、拼搏奋战取得又一辉煌成就的一年,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凝聚着全局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回顾一年来的历程,我们感触最深的有以下七点休会:

第一,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谋划全局,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只有从心系百姓,为民谋利的角度出发,多办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才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是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的前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全县经济大发展中去定位,今年我局有三件工作被县委县政府列入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的还成为了各级领导的“第一位工作”、“一把手工程”,才保证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部门特色在群众身上得以充分体现。

第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是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只有解放思想、敞开山门、眼界向外,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才能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与时俱进,实现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才能活跃全局。

第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形象的基本原则。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多,条条框框严,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只有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带头增强透明度,才能取信于民。

第五,维护社会稳定,是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方针。只有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寻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与社会稳定的最佳结合点,才能合理把握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节奏和力度。

第六,毫不放松地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能够经受考验、夺取胜利的力量源泉。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锻炼了干部、锻炼队伍,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00六年,我局工作确实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从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思想解放不够;人才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流失还没有完全遏制;企业保险扩面工作步伐缓慢;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内部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及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三)主要违法事实;。

(四)相关处理情况。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布。

疫情期间劳动保障合同

乙方(代表):

根据_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劳务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

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实施,乙方负责提供高空劳务作业。

2、本协议的使用仅限于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对外高空劳务用工作业。

二、工程名称、地点、劳务用工项目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用工项目及范围:

三、劳务用工费用计算。

根据工程项目部考勤表,劳务用工费用按每人每天元(大写:元)人民币计算。

四、劳务用工项目范围工期约定。

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劳动工具及工地运输、住宿费用规定。

个人所需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及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执行。

七、安全防范措施及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开工前应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开工前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停送电工作由甲方负责。

5、监督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6、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工作。

7、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高空作业工器具及合格的个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施工中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_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乘坐车辆时应服从驾驶员的管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国家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5、搬运重物件时设专人指挥。

6、严禁野外用火及抽烟,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7、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及结算办法。

劳务用工费用根据考勤表,按月结算。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重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违章操作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2、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损坏,工器具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如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按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各自分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及设备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协议履行中,如一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否则协议仍然有效,对已鉴证的协议应将变更协议书送相关部门备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按《_经济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至劳务作业全部完成,结算费用,办理财务手续后失效。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1、开工前应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开工前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停送电工作由甲方负责。

5、监督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6、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工作。

7、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高空作业工器具及合格的个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施工中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_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乘坐车辆时应服从驾驶员的管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国家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5、搬运重物件时设专人指挥。

6、严禁野外用火及抽烟,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7、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及结算办法。

劳务用工费用根据考勤表,按月结算。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重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违章操作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2、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损坏,工器具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如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按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各自分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及设备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协议履行中,如一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否则协议仍然有效,对已鉴证的协议应将变更协议书送相关部门备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按《_经济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至劳务作业全部完成,结算费用,办理财务手续后失效。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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