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述职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1-01 10:18:34 作者:GZ才子 专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述职报告大全(18篇)

在写述职报告时,我们需要逐项列举自己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进行客观和全面的分析。下面是一些优秀述职报告范文,从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着国家教育教学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越发重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在这方面的基础投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里面也暴漏出了许多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依旧是学校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要想办法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其使用效率。这些对学校进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学校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财务、后勤、教学、等一系列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也是学校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衡量一个学校教学教学质量好坏的综合评价因素之一。学校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也是呈现多极化分布的趋势,比如说有来自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还有来自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以及对这些资金在调配上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学校来说,要管理这么庞大且复杂的资产是相当困难的。具体的管理特点由下所示。

(一)所涉范围广泛。

固定资产管理活动贯穿于学校的方方面面中,对于学校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活动都离不开固定资产的保障和支持。

(二)分散性盛。

从整体范围来说,固定资产可以说是贯穿于学校的各个方面,对于全校的学生老师都是有所涉及,这就导致了学校对每一件每一处的固定资产的管控难度大和不能更精确更好的把控其使用情况。

(三)工作繁重

除了原有的一些固定资产外,例如学校内部的图书室内所储存的数量及其庞大的图书,以及桌椅板凳等,都是极其容易造成损毁的,这些都对于在管理工作上带来了及其沉重的.压力[1]。

(一)学校固定资产如何进行分类以及管理现状

按照惯例,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划分,可以大致分为六种类型,一是学校的房屋建筑以及周边的一些附属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是外在比较看得出来明显的。二是专用设备,即学校针对某些教学所专门配置的一些专用设备。三是通用设备,即学校用来日常进行沟通交流的设备。四是文物以及所展示陈列的物品,即学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所得到的大批物品。五是图书,即学校进行同时分配与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教学书籍。六是其他的一些没有在上述所提到的别的固定资产。随着国家对教育教学质量上越发严格的要求,所针对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也是相当的雷厉风行。长时间以来,固定资产一直都是学校管理环节中的薄弱部分,虽然说国家对这方面一直是三令五申,但是都可以说是收效甚微,该发生的依旧会发生,该怎么样的依旧会怎么样。其中依旧是存在着对管理体制上疏忽,麻痹大意,意识环节的薄弱,相对管理机制的严重缺失。还有就是对于学校固定资产重复进行购买的浪费情况。

(二)学校固定资产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长时间以来,在管理这方面,一直是学校整体的一个薄弱环节,具体可以体现为在绝大多数的学校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情况,那就是重视教育,轻视管理。有些学校并没有把国家在这一块的先关规定放在心上,将所要求的内容抛诸脑后。对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不规范,态度上的严重松懈,都是导致其发生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因素。出了问题相互推拖,找不到具体负责人,造成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上的严重松懈浪费,这些都是要求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具体分析的,在进行妥善处理的,否则长时间这么下去,就会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职权非配不清等问题,导致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出现重大性失误。

(一)疏忽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环节的问题

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到整体的财产预算体系当中,这就导致了其购买的计划性统一性不够完善,各个部门只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独进行购买预算,在极大程度上会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和重复率。缺乏的是一个相对有权利的管理监察者,对购买资源的协调力度大大的不够,从而导致极大程度上的浪费,这些都是极其不可取的。

(二)对固定资产查实落实不到位,制度被严重架空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不到位,不够具体,不够全面。对日常的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核心会计计算情况的不够明朗,都会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基础上造成一定的麻烦。虽然学校有相应的监察部门,但是缺乏到落实,没有可具体操作的资产管理内容,最终导致华而不实,形同虚设。

(三)固定资产管理较为单一化

学校固定资产基础管理环节上的相对薄弱,管理手段严重单一化,缺乏高效性与与时俱进。从2006年以来,经过国家大规模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清查后,为了以防在计算上的疏漏,大多数学校都采用了相对应的管理软件来进行相关登记。从财务部门的角度上来看,运用软件进行管理,既减少了管理人员的负担,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高效性。但是这样做也衍生出了诸多的弊端,虽然说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环节上确实是减轻了不少压力,但是毕竟数据不能完全替代人。在运用这种便捷管理模式的同时,所衍生出来的弊端是,学校的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能够进行统筹兼顾的有效联系。导致的是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疏散,学校也只不过是从会计的角度来做了对固定财务的计算处理而已。对于使用那些管理软件来说,只能说是将才做管理的模式从手工转变成了软件电脑,但也是换汤不换药而已。这些都并不能在根本上改变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所造成的落后、懈怠等现象[2]。

(一)学校部门并没有对管理固定资产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得到根本的认识学校大部分都比较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和人才的培养,而对于这些学校固定资产物质基础上并没有过多的认识性。个部门之间也缺乏相对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严重影响了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率。

(二)缺乏固定相关管理条例

学校虽然有相关管理条例,但是大多数都缺乏固定可行的高效实际操作性,在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上,都缺乏相对可行的实际应用能力。各个部门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划分界限不明确,造成了极其严重的铺张浪费重复购买率等现象。

(一)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机构

对于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学校要按照国有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所颁布的一系列条例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分的完善。

(二)完备线管管理机制,并且配备相关技术检查人员

学校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有固定财产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并且要派出专人对其所使用的情况出入的情况都要进行一对一的认真核查。此外,学校还要注重对此类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养,要让他们在达到要求的同时,基本素质也能得到提升。

(三)加强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且建立长期有效的监察管理制度

完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并且制定相关的管理检查制度,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每一步都要做到有迹可循,真实有效。相关部门之间要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沟通,有效杜绝管理制度上所存在的漏洞。

(四)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的考核评估和相关的奖罚制度

在现有的制度下,通过改良进行更为系统化的建立,从而建立自上而下的根本改革考察制度。并且对看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进行统一的考核和评审。对于完成者要实行奖励制度,对于玩忽职守者实行惩罚制度,以此来调动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对固定财产的有效管理。总之,固定资产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乎到了学校的办学效率,利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的整体大局。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固有财产在使用情况上所面临的挑战也是越发的严重,所以要在做好对其进行妥善管理处置的基础前提下,更要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及理念方案,以此来提高学校的综合水平,促进其能够更好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动植物。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市教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办法如下: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管理好所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要认真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十条对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注意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清洁;房屋构筑物定期勘查、急时修缮,确保使用安全;要爱护学院图书资料,发现破损急时修复;对各类家具、生活服务设施,主管部门应经常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固定资产实行二级管理,学院与各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固定资产帐、物、卡管理体系,完全达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二十二条对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操作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同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连带管理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合理、适量地储备通用、常用低值易耗品、材料等物品的库存是保证学院教学、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物质基础。仓库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仓库管理人员提出较高要求。

第三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贯彻执行学院有关仓库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仓库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仓库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并自觉检查落实。

第三十三条仓库保管员要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仓库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把进入仓库物品质量、数量关。凡采购入库的物品,仓库保管员与采购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详细检查验收,按照提供的发票或受货清单逐一核对,发现质量等问题有权拒收;出库的物品,要严格按照审批程续发放。

第三十四条仓库保管员要准确掌握各类库存物品需求量及循环周期,随时将需要补充或积压库存物品反馈到有关部门,急时作出相应调整、补充,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建立库存物品的帐、物、卡管理制度,对每件物品都应详细登记,做到帐、物、卡相符。仓库物品要每月清点一次,学期末和年底与财务处库存帐目核对。

第三十六条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霉等措施,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失,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卫生。

第三十七条学院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清查资产,达到帐、物、卡相符的要求。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急时解决或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职能管理部门批复。

第三十八条资产管理处在每年年末组织全院各固定资产归口单位进行全面清查资产,要求各单位内部帐、物、卡相符;学院固定资产分户帐与各单位固定资产帐、卡相符;学院固定资产总帐与财务处固定资产明细帐完全相符。

第三十九条每年资产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进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评估总结,并作出资产效益分析报告呈送学院领导,为学院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出租、出借的资产,由借出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资产管理处批准后方可租借;对回收出租、出借的资产应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确实无任何损伤、损坏情况下收回。租借取得的收入,应急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

第二十五条资产管理处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的原则,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率低下的资产有权进行调整或调拨,调到使用效益高的单位,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第二十六条学院内部移交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使用人调离学院,须交清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后方可离院;。

三、资产管理员岗位发生变动,应在本单位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院对固定资产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耐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损毁的,应按报损处理。保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确定为无法修复使用。

一、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四、上报学院主管领导;。

五、根据批复意见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八、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九、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那么,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给。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假设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