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案例15篇)

时间:2023-10-31 10:14:35 作者:碧墨 最新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案例15篇)

在学校,我们结交了一生的朋友,在彼此的陪伴下度过了美好的时光。以下是一些学校取得成功的实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膳食的正常经济秩序,坚决执行学校有关食堂工作规章制度与指标,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中心学校暂定壹万元,村小叁仟元。

三、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经校长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凭证、账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账。

八、接受上级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夏云小学。

20xx年。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及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浪费。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经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控制,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九、根据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适当优惠或赠送客人食品、饮料。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学校每次的投诉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化)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对采购来的原料严格认真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二、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对所使用的工具、容器的卫生进行确认,车间内不许有蝇虫,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加工人员首先检查原料有无腐烂现象,不加工霉烂、发芽、变质的蔬菜,确认没有质量问题时方可操作,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和操作流程,严禁违规作业。

五、叶菜类、茎菜类必须逐根拆解,取出杂质,方便清洗污泥;发芽的土豆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发现超过保质期限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不得加工使用;将洗净的原料根据菜肴需要的规格进行加工,并尽量缩短加工时间,及时收藏、使用,防止细菌生长繁殖。

六、加工过程中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干净卫生,容器要做到专用,不允许生熟不分,不允许工具容器直接放在地上;加工完毕,整个工作现场必须彻底洗涮消毒,所用工具、容器洗涮之后,必须进行消毒。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避免污染,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落地,防止食品污染。

八、切菜机专人专机,加工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保养,定位存放,定期消毒。

九、加工食品的刀、墩、菜板、洗菜池、盆、筐等用具容器,要达到墩无霉、刀无锈,菜、筐、池无泥垢、无残渣,各种工具摆放整齐。

十、保持加工间室内卫生,做到地面无污水,工作台面无灰尘,墙壁无斑迹。

十一、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做到无蝇、无蟑螂、无鼠、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残渣污垢。

十二、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坚固、带盖、不透水材料制作的垃圾桶内,垃圾桶外观清洁,内壁光滑,垃圾存放不积压、不暴露。

十三、所有物品入库后方可对车间进行全面消毒,并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清点消毒,摆放整齐,放在指定位置,消毒作记录。

十四、负责人对卫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作记录。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关系全校师生的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食堂的管理,为了办好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经过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熟知消防常识,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食堂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山包后勤保障处。

3、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食堂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5、定期清除烟囱油垢烟尘,防止火屑四溅,发生火灾。

6、食堂内一律禁止吸烟。

7、保持食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三、待加工原料要分池、分类进行清洗,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的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员工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否则按规定处理。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按各自的岗位职责,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食堂实行周菜谱公布制度,每周提前公布菜谱,菜谱由厨师长制定,报后勤处和学校膳食委员会审核。菜谱要求四菜一汤,荤素合理搭配,注重营养全面。

四、食堂职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检查身体,严禁带病工作,特别注意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五、采购员要遵守采购制度,采购时要求货比三家,价廉物美。杜绝买“人情菜”。不得购进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因购买不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爱惜劳动工具,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而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不能携带任何生、熟食品回家。

八、不能“开小灶”,私自招待客人。所有对外招待活动要服从后勤处的安排。

九、.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因酒误事要严肃处理。

十、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嬉笑打闹,严禁打架骂人。一经发现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因病因事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十二、所有职工和全体师生共同就餐,标准同一,不搞特殊化。

十三、食堂仓库管理员对购进的生熟食品原料,要认真检验,杜绝不良食品原料入库。

十四、食堂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各款,一旦违规,将按相关的规定严肃处理,以保证食堂工作正常、安全地进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xx〕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对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规范学校订餐管理。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学校所在辖区的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或功能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分别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水产品清洗池(黄色),提供水果的学校食堂,应设水果专用清洗池(蓝色)和浸泡池(白色)。

(二)切配间:应有专用区域(或专用隔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标示。

(三)烹调间:地面应用防水材料铺砌,易清洗、防滑,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操作台宜采用不锈钢台面,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方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烟罩不滴油,烹调加工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

(四)备餐间:入口处应设置通过式预进间,设有洗手、消毒、更衣等设施。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递食品的容器为准,通道口设门。售菜口为可开闭式传递窗。备餐间内不得有明沟。

备餐间内应设置不锈钢配餐台,成品容器带盖,宜设置水浴保温箱等保温设施。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过2米的高度。紫外线消毒灯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配备独立空调,功率与室内面积相匹配。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柜)及数量足够的、易清洗消毒的密闭留样盒。废弃物箱(桶)盖子应为脚踏式,并保持内外壁清洁。

(五)消毒间:餐用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用于不耐高温餐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法的,应在蒸箱附近墙壁加贴蒸汽消毒时间要求,或在热力消毒柜附近墙壁加贴消毒温度、时间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宜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其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根据消毒池实际容积及所使用消毒液的品牌要求,注明所配制消毒液的实际配比,配制方法以便于操作为原则。专人负责餐用具消毒记录。

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倒置存放于洁净、密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数量应符合实际需要。如就餐时统一到桌上分餐具,每桌需配备一只可密闭整理箱,作为餐具保洁箱,每餐后与餐具同清洗、消毒,餐具倒置存放。如在教室内分餐并清洗餐具的幼儿园,教室内应设餐具清洗专用水池和专用消毒保洁设施,不得设在厕所内,盛装食品及分餐的工具宜在食堂清洗消毒。

(六)原料仓库: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原料仓库内应设货架,离墙离地超过10厘米。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使用卡片插袋式,随原料的更新而更新。大包装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口处所附标签应取下插于标签插袋内。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七)更衣间:每名员工一只(或一层)更衣柜,更衣柜和鞋柜宜分开,配备洗手水池,加贴洗手方法标示。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第十二条原料采购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大宗食材必须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并保管好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在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原料的,保存好每日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在采购单据上由供货方、采购人员、验货员三方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亚硝酸盐;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原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第十五条加工过程管理:按照各功能(区)间用途和加工程序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十六条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第十七条留样冷藏冰箱应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餐用具消毒管理: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化学方法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消毒液应含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应用流动洁净水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立即倒置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记。

第十九条室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室内卫生管理制度,将各功能区及功能区内的水池、操作台、冰柜(箱)、灶台、货架等硬件设施卫生保洁工作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区域、每个工具、设施都有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内或硬件设施上加贴责任人姓名,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按标准要求检查,检查结果与(员工)利益挂钩,确保卫生保洁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档案资料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每年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主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名单及上级有关文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资料,人员学习记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意见书;各类台账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台账资料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核记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过程控制记录、餐用具消毒情况记录、从业人员管理记录、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投诉处理记录、不合格食品及废弃油脂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等。鼓励建立电子记录。

第二十二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学校应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其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应每学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置演练一次,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凡在本学校食堂就餐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已产生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时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当就餐者反映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以及疑似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迅速采取以下行动: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隐瞒、拒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对可疑中毒食物和接触过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针对不同污染物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相应职责。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相应处理工作小组,如协调报告组、救治组、现场保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明确各组负责人与各组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为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其它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校(含托幼机构)应成立示范创建活动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内部设计、施工图纸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厨房建设透明化。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

第二十七条建立学校食堂社会监督员制度。学校应聘请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群众监督。对食堂的许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备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反映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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