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职责(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8 09:21:01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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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按照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现将本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作以汇报,请批评指正。

一、个人自查。

学习方面:认真负责,敬业奉献。一是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透过自身学习和论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二是经常进行自我批评;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理,促进工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支持学校的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主动思考学校工作,用心出谋划策;透过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方面:工作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较强的工作职责感和紧迫感,使各项工作经得住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但是,客观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工作中不够精细化,工作潜力不够强。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剖析。

我本人已经认识到的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

劲头不足,理论水平不够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资料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透。有时只是急用什么就学什么,满足于一知半解,具体的理论知识没过多钻研。

2、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干劲和勇气,

工作。

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能应付过得去、差不多。

3、由于经验还不足,工作的水平还不高。缺乏对工作的深入研究,工作中带有主观性、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1.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走科学发展道路的坚定性,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潜力,不断研究新状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结合,使主观和客观相贴合,做到思想上不断进步,观念上不断更新,工作上不断创新,生活上更加严谨。

2.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

3.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始终持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真实性是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党性和素质的检验。在教育实践中,对组织的忠诚是一块试金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

三、负责主持召开镇纪委全委会,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个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打击当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相互推诿现象。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落实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留存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镇纪委难以监督。四是履行职能困难多。镇纪检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着纪检工作摆不开、迈不动,效果不明显、“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头,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到上级纪委开会、拿文件、在镇办一两件案件、订几份杂志,其余时间大多挪作它用了。3、经费保障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财力普遍不足,保工资、保运转困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镇纪检部门要履行执纪职能,缺乏经费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打造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锐意进取的纪检干部队伍,在充分考虑和有利于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干部的异地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真正让镇纪委有为、有位、有威。

三、做好镇纪委工作的建议1、理顺领导体制。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2、优化队伍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强化监督检查。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中央到地方,对各业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干部“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成绩”意识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进一步引向深入,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党组织活力进一步得到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顶层设计不到位。系统性和科学性不足,没有对党建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和系统思考,阶段性安排多、长远规划少;制度办法建的多,但制度之间的关联度、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梳理;党组织关系隶属多元化,有的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有的在机关工委管理,有的在各级综合办部门管,有的属于上级党委直接管理,各地区各行业情况五花八门。

二是内部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在内部设立党委办公室,有的单位设立党委组织部,有的单位行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合并设置,有的单位设立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有的单位还设立了专门的系统工作部门,党建工作部门职责划分不科学、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长期存在。

三是重业务轻党建的依然存在。近年来,大多数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强,但由于业绩考核导向的影响,部分单位依然将业务发展最为最核心的任务,加之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依然认为党建工作只是务虚的工作,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的多、督促落实少,文件会议多、事迹成效差。

四是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抓党建的能力水平不够,找不准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的有效载体,对党员和群众的凝聚力不强。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甚至还存在党员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各方面还不如普通职工的现象。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薄弱,部分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依然没有得到落实。

五是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高。从目前一些基层单位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来看,党务干部人数是多了,但大多数新增加的人员以前都从事业务和技术部门的工作,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又大多数属于兼职。部分传统的党务工作干部依靠老经验办新事情,跟不上形势任务变化。这些问题导致了党务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履行党建工作组织、落实、监督、考核方面的职责,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纪委委员应承担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等五项工作职责。但从基层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兼职纪委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成为虚职。这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从兼职纪委委员自身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缺乏”:

委员意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缺乏自身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缺失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导致一些兼职纪委委员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责任。具体表现为平时开会、干工作“捧捧场”、“鼓鼓掌”、“拉家常”。

业务知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分散于其他各个领域,平常接触较多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业务并不是很熟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果兼职纪委委员对自己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相关知识都不熟悉,谈何监督,即使监督也只是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展开工作。

时间精力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大部分是基层其他单位一把手,主要从事本部门的管理或业务工作,少部分还分管社会管理、经济、党建等工作,身兼数职现象较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特别是乡镇纪委委员承担的工作太多,根本无暇顾及纪委委员职责,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

从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够”:

提供平台不够。一些基层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主动关爱不够。一是与兼职纪委委员的联系不紧。一些基层纪委没有固化联系机构和管理机制。二是对兼职纪委委员的信任不足。部分基层纪委认为兼职纪委委员都是“门外汉”,让他们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很好地履行职责有一定难度,这种思维使得兼职纪委委员更加边缘化。三是给兼职纪委委员的待遇不公。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津贴,而兼职纪委委员则没有,从而导致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积极性不高。

管理考核不够。一是配套制度不健全。当前基层在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上多是重“选”不重“用”,缺乏一套系统严密有效的纪委委员特别是兼职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的配套制度。二是意见落实不主动。部分基层纪委对兼职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没有主动去梳理分析、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严重损害了兼职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考核评价不到位。当前基层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普遍缺乏考核评价,追究责任的情形几乎没有。

强化兼职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对策建议。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人选配备。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委员队伍中。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委员意识。纪委委员是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一方面,要着力强化纪委委员的责任意识,杜绝职责不明、履职虚化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强化纪委委员的监督意识,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强化履职能力。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将兼职纪委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同时,着力引导兼职纪委委员积极探寻本职工作与委员职责的“交叉点”、“结合点”、“平衡点”,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日常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沟通管理,明确负责兼职纪委委员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定责到岗到人,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状况;另一方面,要强化兼职纪委委员的“组织存在感”,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积极性。

搭建履职平台。

建立工作通报平台。要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文件、工作安排表、工作简报、廉政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兼职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等,让兼职纪委委员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切实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知情权。

建立活动参与平台。首先,要坚持重要会议邀请兼职纪委委员参加,如纪委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等;其次,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兼职纪委委员意见,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书等;再次,要坚持重要工作发动兼职纪委委员协助,如直接吸收兼职纪委委员协助信访件调查处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

建立询问质询平台。兼职纪委委员可以通过询问书、会议当面询问等形式,向纪委提出询问问题。同时,针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兼职纪委委员以专项巡查的形式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丰富履职方式。

推行调查研究制度。组织兼职纪委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同时,可设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为兼职委员开展调研、熟知“下情”、促进成果转化提供方便。

推行专项督查制度。根据兼职纪委委员职责分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或参与专项督查,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察。

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来自各个部门,工作接触面较广,工作处在一线的优势,安排兼职纪委委员担任“党风政风评议员”、“作风建设评议员”,对单位的党风、政风进行评议。此外,还可以结合班子换届考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安排兼职纪委委员对单位和一把手进行评议。

健全导向机制。

健全委员述职制度。要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向纪委常委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改进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不断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履职考评制度。要建立完善兼职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尽量量化考核指标,采取年初设立目标、年中抽查谈话、年底总结对账的方式,通过对兼职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等内容,最后由纪委常委会确定兼职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督促真正履职尽责。

健全成果运用制度。建议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其中一并考察,对本职工作和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重用,并选树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有关部门应尽快提出拟办意见,组织相关科室或转交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另一方面,要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

一、严格进行审批。对案件的检查要集中研究,按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检查程序。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本辖区内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应予以受理,并按照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三、严格进行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案卷材料一律报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

四、严格规范卷宗。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实行一案双报告,即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卷宗要规范化,统一使用谈话笔录纸、记录稿纸、卷宗目录和隔页纸,并按照顺序排列装订。

五、严格办案纪律。案件检查中不准逼供、诱供、指供,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准接受被检查人及其亲属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基层党组织是承接党的工作任务的主体力量,也是最值得关注和关心的力量。当前,由于多方原因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各级党委的要求与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六是经验推广上不足,各个总支都缺乏典型、亮点。

对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具体建议:

(一)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一是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亲自梳理支部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以抓党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创先争优,抓牢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力度,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二是通过借助“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app网络学xxx台及党内学习的机会,加大对镇村两级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继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

(三)围绕中心,突出党建引领功能。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模式,统筹推进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将抓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将继续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鼓励培育“党建特色产品”,探索和提炼“支部工作法”,努力形成“一支部一特色”,坚持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摘要:长期在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的实践中,体会到派驻机构存在人文条件、人员利益、个人成长进步等方面受制驻在部门,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以及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干部配备不到位,定位出现偏差干部以及人员发展受限制,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理顺派驻机构与驻部门的工作关系以及派驻机构要善于“瘦身”,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对策。

关键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存在问题;对策思考。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以及“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在反腐败上发重拳,出实招,一连串“老虎级”和“苍蝇级”的贪官落马,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实施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由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共同领导。当前,中央正在自上而下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郑州市纪委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实施。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派驻机构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市纪委对派驻机构明确提出了“省纪委干什么,市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要干什么”的工作要求,根据多年来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实际,郑州市纪监察监察派驻机构在现行体制下,难以落实市纪委的工作要求,仔细检讨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于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上级要求,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派驻机构履职受制于驻在部门。

在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派驻机构受驻在部门较深程度的制约。

1、办公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位于驻在部门,派驻机构的用水、用电、办公设备、设施乃至公务用车、办公经费开支等工作保障,都由驻在部门提供。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时,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又难以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定处理问题。

2、人文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书记(组长)一般会在一个单位干到退休,很少交流,副书记(副组长)则由驻在单位产生,基本上也没有交流,人员长期固定。与监督对象长期在一起工作,相互之间非常熟悉,甚至是朋友。在发现问题时,碍于情面,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克服人情关系的影响,秉公处理了问题,驻在部门其他人员也会对派驻机构有看法,极可能导致派驻机构干部与驻在部门干部之间关系不和或者恶化。

3、人员利益受限制。郑州市一些评选先进的奖励项目,往往和单位的纪检工作挂钩,要求参加评选的单位五年内没有人员发生重大违纪或违法行为,获得先进的单位,每个人员都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绩效考核”等。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驻在单位,如果派驻机构主动发现和查处重大问题,不仅个人利益也会受到影响,更可能导致驻在部门绝大部分无关人员的利益受损,派驻机构也就难以继续在驻在部门工作。

4、个人成长进步受限制。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在驻在部门,驻在部门领导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评价,会影响到其评先评优或者提拔使用;驻在部门遇到干部提拔使用的机会时,往往会优先考虑驻在部门的人员,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常常被边缘化,难以获得与其他干部同等的机会,长此以往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

由于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种种制约,派驻机构干部普遍缺乏“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意识。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单位出了问题,派驻机构发现不了,发现了不愿报告或不敢报告,对一些明显的问题处理不了,也不想动真格处理。大部分派驻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传达精神、走访座谈等日常琐碎的事务上。最终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实效,似“蜻蜓点水”,又似“隔靴搔痒”,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监督权威难以树立。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普遍处于虚化、弱化的状态。

(三)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

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长期以来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以外的工作。一方面,凡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在驻在部门内部大都会演变成派驻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的,需要服从驻在部门的工作分工。驻在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很可能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直接关系,却需要纪检组长带领派驻机构干部去完成。三是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应当由驻在部门党政班子或者业务科室完成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责监督责任的纪委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负责协助责任的纪委变相承担了党委的领导责任。“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履行。几乎没有哪个驻在部门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违纪违法案件,是由派驻机构发现的。绝大多数纪检组长任职多年未查办过案件,派驻机构多年不办一案,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四)一些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出现偏差。

鉴于市纪委没有管理派驻机构工作人电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基本处于有名无实状态。派驻机构人员成为在驻在部门领导下忙忙碌碌的‘办事员’、为驻在部门利益拼抢冲杀的‘运动员’、替驻在部门看家护院的‘保安员’。一些派驻机构变成了驻在部门与市纪委之间“沟通的桥梁”。当市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驻在部门存在问题时,当市纪委查处发生在驻在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派驻纪检组长便会主动或被动地出面,充当驻在部门的“代言人”,“监督者”变成了“同盟者”,“独立主体”成为“利益共同体”。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曾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这种现象在双重领导体制下更容易发生。

(五)派驻机构干部发展受限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一方面驻在部门认为派驻纪检干部主要干得是市纪委交办的工作,应由市纪委考虑,另一方面,市纪委基本上只考虑机关的干部,对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很少关注,往往推给驻在部门解决。最终纪检干部两边干工作,两边都被边缘化,事实上这些年郑州市从纪检副组长岗位上提拔起来的干部寥若星辰。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要么是年龄大的老同志,不紧不慢的往退休熬日子,要么是年轻同志过渡一下走人,整个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六)派驻机构干部配备不到位。

总体来看,派驻机构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中占比较高,但分散到各驻在部门,则只有两至三人。如此少的人数,要履行繁重的纪检监察职责,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显然是“捉襟见肘”;若是独立查办案件,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则更是不可能。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现象较为突出。

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既是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存在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实施双重领导体制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体制始于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200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式启动对其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再次重申了中央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体制。由于这次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省级、市级、县级的改革逐级推进,各级各地进度不一;我市双重领导体制实行了30多年的时间,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要彻底转变派驻机构以驻在部门领导为主的习惯思维,尚需时日。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已成为大势所趋。中央和省里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体制改革,从根源上化解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矛盾,为此建议在下步改革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到市纪委,市纪委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干部、编制、职数、工作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市纪委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安排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转到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干部,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考核、交流和管理;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由市纪委负责。实现派驻全覆盖,为派驻机构配齐配好干部。除纪检监察业务外,要割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斩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真正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二)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

派驻机构对市纪委负责,不分管授权监督单位的业务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受理涉及驻在单位单位及所属系统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以及受理市纪委信访转办件。及时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线索,并按要求上报或处理。

(三)理顺派驻机构与驻部门的工作关系。

明确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对市纪委负责,向市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不是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驻在部门党组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或相关职能科室承担。派驻纪检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研究等。

(四)派驻机构要善于“瘦身”

派驻机构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时,要善于为自己“瘦身”。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另一方面,要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重新把握职责定位,“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监督重点更多地放在事后纠错上,放在防止监管缺位上,着力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查处、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联组机制。针对派驻机构增加编制困难、人员数量少等问题,联合有关派驻机构的力量,集中办理某些重大的纪检监察业务,如信访案件核查、案件检查、重点工作或专项任务的监督检查、重大突发事故的责任调查等。二是交叉机制。为防止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监督形同虚设、检查流于形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时指派非驻在部门的派驻机构对该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如设立举报箱收集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检查重要会议记录和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抽检重点项目等。三是培训交流机制。无论是对派驻机构还是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并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派驻机构干部还要参加驻在部门的业务培训,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知识。在不同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机关各室之间、定期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切实激活广大派驻机构机构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农民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和联结方式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丧失了党员干部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二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不善于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循守旧,致使工作停滞不前。三是极个别村干部一旦当选,就千方百计在“权”上做文章,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综合素质不到位。有的村干部对农村政策掌握不多,不懂农村基层工作程序,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有关政策理解片面,把握不准,断章取义;有的对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清楚,凭经验和主观臆断开展工作;个别村干部自律意识差,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差;有的村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泊,利己思想严重,甚至违法违纪,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基层党组织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视与工作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工作服务对象意见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没有深入周到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在分析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中时可能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经费的制约。由于基层党组织的党务活动经费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经常性。党务经费的不足可能会制约党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时还会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

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党的支部是党的基层管理组织,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使支部活动经常开展起来,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

一是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同时,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要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各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

三是抓党员的能力建设。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通过每一级党的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能力来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以此来推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纪委书记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2、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3、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4、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全面工作,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

2、召开院纪委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安排和安排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事项。

3、组织上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政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学院的党委组织和开展党性教育、风格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和了解党的领导人的诚实和自律的情况和责任制的实施建设一个干净的和诚实的风格,和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学院的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5、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重大纪律案件。

6、接待和处理重要的信件和来访。

7、参与学院党委工作,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学院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决定。

8、加强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纪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9、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工作。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主持制定纪委工https:///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纪委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校党委或上级的工作部署。

三、联系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四、根据校纪委会议的决定,向党委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五、接待来信来访,组织领导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六、对选拔任用干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七、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

八、联系实际进行工作研究,定期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对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负总责。

九、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书记的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院党委的指导、决议和决定。

2、召开院纪委全会以及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指导,安排布置工作,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有关事宜。

3、组织对学院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5、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对重要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6、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8、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通过开展读书、学习、讨论、辅导、交流、警示等活动,进行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结合社区实际,充分运用文化的、艺术的和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搞好有机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包括出国)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提出建议及要求,保持组织联系。在册党员中有被举报或者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要谈话了解情况,开展帮助教育;对有违反党纪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协助党支部召开讨论党员纪律处分的支部大会。要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建立通常的党员情况反映渠道,帮助困难党员解决问题,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认真执行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登记、鉴定制度。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及其表现情况的监督、评价、反馈工作,如实向有关单位党组织提供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三、加强日常监督。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制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发展工作党务公开等工作。

开展工作监督。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财产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为民办实事、计划生育、困难群众救助等管理使用情况实行监督。

进行效能监督。对社区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信访件和对有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廉政、勤政预警工作。通过建立社区信息员队伍和聘请监督员,完善党风廉政预警工作机制,纪律惩处机制。经常关注并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息,化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出现各类问题的党员,在调查属实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进行纪律处罚。

六、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风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七、承办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书记职责

1.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职责

(一)明确廉洁办的职责定位。结合区编办及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洁办的职责要求,建议委局把廉洁办的职责定位于以下几个方面:

(2)组织起草廉洁城区建设规划纲要;

(3)统筹做好委局的相关制度配套改革;

(4)在社会领域推广廉洁价值;

(5)加强与各省、市纪检监察学会的交流,筹建廉洁城区建设咨询“智库”;

(6)承担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围绕委局中心工作,着力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为促进全区廉政建设提供决策参考。要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部署的重点难点工作,着力开展前瞻性问题研究。着重围绕监察体制试点改革中的制度保障问题,扎实开展调研分析,为规范监委执纪调查处置制度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三)借力社会领域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洁价值推广活动。要积极依托各社区、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力量,通过组建廉洁价值推广“大使”队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制作既符合社会领域文化特色又切合廉洁价值推广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廉洁诚信漫画、廉洁微视频等,在全区各大露天电子屏幕及公交站台、地铁宣传栏张贴、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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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职责

(一)。

您们好!

在演讲前,请大家允许我说声:“谢谢”感谢大家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能以一名竞争者的身份站在这里发表演讲,也感谢各位代表和同志们对镇纪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本我竞职的岗位是镇纪委书记。

自从任职镇纪检委员以来,在区纪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协助纪委书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工作连创佳绩,我本人也被区纪委推荐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此次竞职镇纪委书记,我决心变压力为动力,主动迎接新的工作挑战。具体做到: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镇党委核心领导的原则;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角色的转变。由原来的战斗员转变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二是实现思维方式的转变。由原来的“领导交办,办就办好”的思维方式向“怎样去办,怎么办好”的方式转变;抓好“四项工作”即常规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成效,基础工作有新意,整体工作有特色;做到:“清正真实”四项要求,即清醒、清楚、清廉、正直、正派、正义、认真、求真、率真、朴实、充实、扎实。

在这里,我向评委与代表们承诺:不论竞职成功与否,我都将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如果竞职不成功,我将一如继往地勤奋学习,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如果竞职成功,走上镇纪委书记工作岗位,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新的岗位上努力拚搏,再创佳绩,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同志们的期望。

同时,我也坚信:我们镇纪委会在区纪委与镇党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都会取得全新的进展,我也深信,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必将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纪委书记职责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透过开展读书、学习、讨论、辅导、交流、警示等活动,进行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结合社区实际,充分运用文化的、艺术的和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搞好有机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包括出国)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提出推荐及要求,持续组织联系。在册党员中有被举报或者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要谈话了解状况,开展帮忙教育;对有违反党纪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协助党支部召开讨论党员纪律处分的支部大会。要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建立通常的党员状况反映渠道,帮忙困难党员解决问题,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认真执行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登记、鉴定制度。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及其表现状况的监督、评价、反馈工作,如实向有关单位党组织带给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在社区的表现状况。

三、加强日常监督。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重大问题群众讨论决定等状况;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制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状况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发展工作党务公开等工作。

开展工作监督。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财产公开状况进行监督,对为民办实事、计划生育、困难群众救助等管理使用状况实行监督。

进行效能监督。对社区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效能状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信访件和对有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廉政、勤政预警工作。透过建立社区信息员队伍和聘请监督员,完善党风廉政预警工作机制,纪律惩处机制。经常关注并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息,化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推荐,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出现各类问题的党员,在调查属实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进行纪律处罚。

六、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风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状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七、承办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职责

20-年,在市纪委和开发区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推进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坚持高压态势打击“三强”行为,倾力提升优化发展环境水平。目前,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5起,党纪政纪处分24人,追缴违纪款192.8万元,处理化解群众信访30余起。全区纪检干部身负重压,勇于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两个责任”

区纪委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以守土有责,治土尽责为己任,积极组织协调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推动党委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党委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把党委、管委会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促进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区党委全年累计召开廉政专题会议20多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40多个。

(二)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考核。区纪委根据党委、管委会工作实际,起草各班子成员(包括调研员、副调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报党委研究讨论通过,明确了责任分工,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区直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部门副职对分管工作负廉政建设职责,各部门一把手、办事处负责人与党委书记签订廉政责任状,责任层层分解。

(三)落实报告制度和考核检查制度。区纪委及时向区党委汇报省、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办事处纪委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办事处党委向区纪委、区直一把手向区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区纪委组织对办事处、区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并开展评议,督促落实办事处和区直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

(四)强化纪律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坚决施行“一岗双责”、“一案三查”制度,强化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水平,以纪律检查的方式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今年下半年,市纪委六室查办了-办事处双冲村级财务一案,六室查明了案情,纪律处分交给开发区纪委来落实。虽然是一个村级财务案子,但从“两个责任”的角度看,牵涉面广,应处分的人很多,办事处层面反应激烈,大部分相关干部包括办事处领导不愿承担责任,开发区纪委监察局坚持原则不退让,不妥协,给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财政所长、经管站长、驻村干部等分别给以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免职、调整工作岗位等不同处分。

(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提出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消除不到位的工作要求,区纪委工作人员不再参与区里日常性经济工作,也不再主挑社会性事务工作。区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教育和办公室,两办事处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事,都配备1-2名专职副书记。区纪委虽然人少力薄,但对监督之职责无旁贷。在市纪委的指导下,区纪委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的查处工作,查案情,写报告,追责任,尽努力处理好各项工作。

二、长抓作风建设。

区纪委在20-年继续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反“四风”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了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上班“庸懒散”等专项整治,狠抓节假日请客送礼,盯紧上班纪律,看紧权力运行,先后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流程》等十多项制度。全年开展明察暗访17次,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5个单位11人予以通报批评,对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立案查处2人。清理“吃空饷”人员29人,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2批次。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抽调财政、工商、税务、公安交警等力量对开发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超市商场、公园景点进行了抽查,形成了良好氛围。“五·一”期间,一司机开公车到长沙见朋友,区纪委不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其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追缴1000元油费。

三、严格执纪办案。

从去年开始,区纪委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努力提升执纪能力,不断强化办案手段,牢固树立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工作理念,严肃办案,严肃追责。

(一)突出重点,严查不正之风。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坚持不懈地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征地拆迁、违章建房搭棚、农村低保医保、计划生育超生躲生等上访多、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探线索、找案源、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纪,惩治腐败。20-年对在征地拆迁中带头乱搭乱建的8名村干部进行了问责查处,20-年又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非法建房的11名基层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定补干部等处分。

(二)紧盯重点岗位,严惩贪腐之风。借省委巡视组巡视开发区之威,我们严肃查处了财政等要害部门重点岗位的干部公款消费、大吃大喝、乱发补助等违纪行为,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撤职,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对国税、地税、安监等五个部门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眼睛向下,严查“糊涂”之账。村级财务问题屡治屡犯,上访不断,冲突不止,数目不清,审批不严,白纸条入账。20-年我们集中查处了四个村(居)委会,其中,以市纪委为主查处,澄清以办事处纪委查处为主,则由区纪委牵头查处,则由区纪委协助查处。所查处的四个村(居)委会都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等相关问题。四个村(居)委会的定补干部都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不同程度处分,其中--居委会三个定补干部被追缴违纪款12万元,--居委会案件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双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四、优化发展环境。

在未完成机构改革之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一直是开发区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区纪委监察局、优化办从整治建设、生产、经营环境为契入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快速反应调处为着力点,以打击“三强”行为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开发建设顺利推进。20-年处理矛盾纠纷140余起,化解阻工行为30余起,教育训诫阻工群众120余人。

(一)创新制度抓环境保障。一是将优化环境工作落实到项目企业帮扶行动中,一个项目一个帮扶领导,一个帮扶部门,包干负责。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企业优良的发展环境。二是针对各级各部门的优化环境工作情况强化工作考核标准,制定出台优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按月实行考核打分,年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评先评优及行政追责。三是专设矛盾协调处置办公室、警务室,安排专人跟班作业进行矛盾的协调处置,如汽车板、湘中物流园重点区域、汽车板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

(二)明确责任健全治理体系。一是将优化环境工作层层分解至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明确基层村(居)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为直接责任人,各局(部)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形成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针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责任体系规定和要求或牵头或协同配合各部门及时处置好影响环境的一切矛盾和问题。二是全区上下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一旦接到反馈情况,“白天10分钟,晚上半小时”赶赴现场开展处置服务。三是严格按责任体系对区交办、督办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不作为、缓作为的党员干部实行追责,构筑全区上下人人参与,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三)宣传整治营造环境氛围。在重点项目施工地段,重要地段路口,重要建设区域悬挂横幅标语,树立永久宣传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流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参与自觉维护优良投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对个别蓄意破坏环境的违法违纪人员予以及时曝光,情况恶劣的予以法律的严惩,有利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的气焰,肃清了阻碍发展环境的不良风气。

五、强化警示教育。

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以监督为保障,问责为抓手,视教育为基础。区纪委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从开发区工作实际出发建设廉政文化,开展廉洁教育。

(一)创新教育方式。坚持把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廉政文化与勤政教育相结合,突出一个“学”字,注重一个“实”字,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制度,一把手亲自上党课,邀请市纪委领导和省、市有关专家给机关干部进行专题辅导、举办廉政讲座。今年区纪委除请梁立坚、聂斌全分别给干部开授党课外,还邀请了市纪委、等领导分别给开发区党员干部和两办事处的党员干部及村干部上了警示教育课。党委、管委会领导带头大会小会讲廉,大事小事倡廉,使党员干部学得深,听得进,干得实。

(二)推行约谈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适时开展廉政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开展机关干部任前廉政约谈,事中监督约谈,党员干部集中约谈,党员冬训廉政训话,村干部履职约谈等,约谈对象有区直单位一把手、普通干部、办事处领导、直至村居定补干部,约谈人有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部门负责人。

(三)落实诫勉谈话。对不够纪律处分,却需要组织处理的干部,坚决落实诫勉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区纪委先后对出现非正常进京赴省越级访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办事处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区直单位责任人、有违纪行为的村(居)定补干部、信访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共计15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被谈话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因此而被否定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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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职责

1.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了解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镇党委和市纪委提出建议.

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镇党委,市纪委的指示和镇里的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3.召集和主持纪委全委会,负责确定议题,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对本届纪委工作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的重大问题负责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镇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5.负责调查处理镇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6.对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负责做好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充分调动全体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8.负责向镇党代会,党委会和市纪委报告工作和联系工作.

纪委书记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6、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8、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书记职责

1.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了解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镇党委和市纪委提出建议.

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镇党委,市纪委的指示和镇里的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3.召集和主持纪委全委会,负责确定议题,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对本届纪委工作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的重大问题负责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镇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5.负责调查处理镇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6.对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负责做好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充分调动全体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8.负责向镇党代会,党委会和市纪委报告工作和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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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和审计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状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

三、针对全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忙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状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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