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8 10:26:59 作者:ZS文王

工作方案是为了达成特定目标而规划的一系列步骤和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这是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示例,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桐城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使得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局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在全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局下属单位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表、账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xx局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与各单位报账员组成,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12月31日为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全局各科、处、中心。

(三)清查内容。

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已报废或遗失的固定资产也要清查登记),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4月18日开始,至20xx年5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4日)。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照统一的清查表格样式和内容填报表格。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损失,提供合法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出具自查报告。资产清查表及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现场核实阶段(4月25日至5月14日)。

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人员到各资产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与财会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对,确认各单位固定资产现存状况。清查办公室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单位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处置阶段(5月15日至5月23日)。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管委做出处理决定。各单位根据管委的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政局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关于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

xx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项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单位已完成了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自从我市三项体制改革动员会召开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三项体制实施方案的部署,专门成立了我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具体负责资产台帐建立工作。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办公室为主,并从局其他股室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台账清查工作,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税务所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工作基准日

本次我局的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07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我局于20xx年7月26日至20xx年8月10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市地税系统各个部门,包括机关各股室和各个基层税务所。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xx年7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单位的资产部类合计为32,790,083.84元。其中,资产总额为32,790,083.84元,其中现金3,505.94元,银行存款2,325642.97万元,暂付款1,517,457.98元,固定资产28,943,476.95元;负责部类总额合计为32,790,083.84元。

其中,负债总额536,894.61元,暂存款为536,894.61元;净资产总额为32,253,189.23元,其中固定基金28,943,476.95元,结余3,309712.28元.

(二)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为198人,其中:行政编制183 人;事业编制15人;待分流人员8人,合同工23人。

(三)我局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

2、专用设备清查总值520,520元;

3、交通运输设备清查总值2,312,689元;

4、电气设备清查总值为540,330.7元;

5、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清查总值为4,102,789元;

6、文化体育设备清查总值为18,610元;

7、家具及其他用品清查总值为982,504.1元.

(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我单位无任何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

(五)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未出现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

(六)暂存款、暂付款的情况说明

我局的暂付款数额为1,517,457.98元,暂付款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经历国、地税机构分设时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一些债权债务无法清理,属于机构分设前历史遗留下来的暂存款为457,000.98元,形成呆账,长期挂在暂付款上。

二是由于我局辖下的税务所过多,一些基层税务所领取经费后由于没有及时用单据来冲账,形成暂存款为870,000元;三是因财务处理方式欠妥形成的暂付款项为190,457元。

我局存在的暂存款数额为536,894.61元。一是经历国、地税分设时为及时清理的款项为96,794.61元;二是财务未及时冲减处理,挂在暂存款账面数额440,100元。

(七)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说明

我局于2007年度将原长坡税务所办公楼对外转让(原值516,432.41元,面积699.83平方米),获得资金351,000元,现将该项目列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我局于2008年度将一部丰田越野车(琼c21706,原值330,000元)对外处置,获得款项46,000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后又转回我局作其它收入,固定资产账面未冲减,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我局于20xx年度将一部丰田越野车(琼c21731,原值220,000元)对外处置,获得款项8,600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后又转回我局作其它收入,固定资产账面未冲减,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审批后冲减原值。

(八)关于固定资产盘点、核查情况的说明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局涉及管辖的部门过多,因而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实物只能根据账面数填列上报,受制于时间和人力方面的制约,未能全方面进行核查,只能对一些大宗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对于一些基层税务所部分交通工具和电子产品损毁和被盗现象不能一一查实汇总,可能存在实物已经损失而账面数还登记不做处理的情况。另外,我局现今登记在册的的土地均为政府划拨,由于历经几次机构调整。时间年份过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调整的因素影响,一些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书几度交接后未能妥善保管,已经遗失。

在我局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主要遇到的以下问题:

一是机构变革过频,由于涉及清点部门点多面广。自从1998年国地税分家后地税系统几次经历机构调整,包括后来的农税分离和稽查系统独立,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有部分资产产权为我局和国税部门共有,在处理上有待进一步商榷。目前我局下设23个基层税务所,局机关设6个股室,各个部门的资产清点繁琐,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盘点造成极大的不便。

二是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受制于我局财务人员不足和认识水平,没有登记相应的固定资产账,在以前一些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手续费的入账问题处理不当,定性不妥,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是损失。

三是在固定资产分类中,受制于财务系统凭证处理系统分类过于简单的局限性,不能在和固定资产卡片系统中设置的类别一一对应,存在许多固定资产取得年限不清晰,车辆牌照和使用存放部门不做登记的问题,给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四是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xx地方税务局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20日—4月5日)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一)准备阶段(20**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须明确一名具有履责能力的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各单位在开展资产清查、数据录入等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国资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下年预算编制以及本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假期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对假期中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作出详细分工和布置如下:

一、清查时间及任务:

定为7月15日至7月19日召开各小学负责人会议,布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事宜,准备清查固定资产相关的`数据,包括打印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各学校的结存帐,协调核算中心打印历年固定资产入账情况,准备清查用的有关表格等。8月28日至9月15日对照帐清查实物,形成清查报告。

二、清查分工及步骤:

二类“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

部门管理员王慧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查;

三类“电教设备”:

部门分管理员:杨宏军,协助林晓斌;

四类“医疗器械”:

部门分管理员:李祥娟,分管领导:杜红梅;

七类“图书”:

部门分管理员:王忠娟;

八类“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

部门分管理员:张升高、周爱玲、孙洪海,组织各办公室、各班级进行清查、登记。

九类“音体美劳设备”:

音乐分管理员:王磊静。

体育分管理员:顾英才。

美术分管理员:王雪艳。

清查步骤:固定资产各类分管理员与相应分管领导分摊进行,以帐查物进行清点,要求全面、彻底,确保到边到位,不留死角。

清查过程中要求部门分管理员,边清查边填写完相应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表”上的内容,清查人员最后签字,再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签字后并上交保存;物资彻底清查完成后,由部门分管理员如实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上的所有内容,并签字后交由总管理员、总务主任、校长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查;期间由清查小组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仔细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后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摸清我委机关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xx〕33号)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资〔20xx〕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查时点。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清查原则

此次清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县农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委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一)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和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完善制度,主要是在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6日前)。

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

2.自查阶段(20xx年6月7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规定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情况录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凡清查中拟处置的国有资产需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方可按公示的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上报县国资办。

各单位应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农委,资产清查资料含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告参考格式见财资〔20xx〕1号附2,a3纸打印)、资产清查报表(a3纸打印)、资产损溢或资金挂账证据(a4纸打印或复印)、固定资产登记表(资产登记至20xx年5月31日,a3纸复印)、资产管理办法(a4纸)及相应电子版等,以上材料除固定资产登记表和资产管理办法为一份外,其他材料为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报送邮箱**@

3.核查、汇总上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25日)。

委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于20xx年7月15日前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整改,相关单位整改后的资产清查结果资料于20xx年7月20日前报送农委,委汇总后于20xx年7月25日之前,将本系统资产清查汇总资料连同各单位清查结果分户资料汇集后,一并报送至县国资办。

4.核实批复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县财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进行核实批复。

(一)县农委组织本委系统各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单位资产清查在省财政厅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中进行。各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资产清查数据应与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县财政部门、县农委、农委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和《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1﹞25号),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确认。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1〕25号)等文件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对经批准后的损失调整有关账目,并建立“账销案存”制度,继续落实追索责任。

(一)加强领导。

县农委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立情况于20xx年6月9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委财审科。

(二)严肃纪律。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委将坚持“防止流失、兼顾实际”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处理,通过清查核实工作,切实做到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

(三)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以及县财政局统一购买的部分技术支持服务、聘请中介机构经费外,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从单位预算中予以保障。

(四)工作督导。

县农委将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将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予以上报。县财政局将对全县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1.资产处置公示(样式)

2.固定资产登记表(样表)

xxxx农业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为了全面掌握全系统各单位“家底”,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依据〈中共香坊区委办公室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香办发[20xx]11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总体原则,组织开展全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纳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向阳,副组长刘春杰、高宝昌、李向前,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校舍监察科、技术装备科、纪检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科,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计财科负责按照市、区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全系统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方案,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要求,选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于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汇总全系统资产清查结果,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按照规定报审各单位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负责全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计财科负责编制教育局资产清查结果,并向区财政局及时报送;负责根据区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财务处理。

人事科负责确定各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与编办联系,提供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校舍监察科负责确定各单位房产归属和入帐情况,以及其他与房产有关的清查工作。

技术装备科负责确定各单位国有资产来源及入帐情况,及时处理各单位仪器设备调整和调拨手续。

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清查的协调工作及局机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纪检科负责监督全系统资产清查工作。

(四)各单位法人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资产清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工作,并向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资产清查结果,同时要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各单位与人事科核对本单位编制及人员基本情况。

(二)账务处理。指对单位和各种账户、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各单位要与校舍监察科和设备科联系,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完善制度。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使用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要完成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按要求继续使用该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一)单位自查

1.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系统中修改、补充完善数据信息,生成固定(无形)资产盘点表。

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形成资产清查报表(固定资产依据盘点表生成,其他由单位逐笔填报)。

3.根据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损失和资产挂账等事项,搜集资料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资料,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4.必要时,可申请财政局招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教育局计财科。

(二)审核汇总

各单位于7月6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包括本单位资产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电子材料报送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及资产清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

1.各单位应当依据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的申请报告。资产占有单位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2.教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权限对各单位报表进行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各单位报区财政局申请批准,等待下达批复。

3.各单位依据财政局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批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

4.各单位结合清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5.申请资产核实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第四十条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对外投资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应当专项登记,并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经批准核销的实物资产应当分类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残值的,应当积极处理,降低损失。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清查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完整、真实、准确,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xx]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为实施搬迁做好准备,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连职院[20xx]66号)规定,公司决定于20xx年10月起组织开展全公司固定资产清理专项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督系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苗圃植物、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大类。按经费来源渠道,分为学校和公司两类分别统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

组长:范xx。

副组长:张xx张xx。

成员:任xx张xx王xx李xx张xx冯xx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任彦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组组长由姜秀财同志担任,闵素萍同志为督查组工作人员。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部门负责组织所属资产清查工作。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并上报院办。

五、实施内容和步骤。

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清理清查,填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公司清查办。31日前报院办。

六、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准确,保证数据真实。不得瞒报虚报,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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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明晰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不含图书)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澄清家底。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国家示范校建设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学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明晰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资产管理的责任作为学校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分口分级管理部门、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4、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四、成立机构。

组长:黄启良、黄大业。

副组长:赵善兵、杨业文、刘霞。

2、成立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简称“清查办公室”,归“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地点设在总务科。

主任:赵善兵(兼)。

副主任:李昭文、钟红燕。

成员:封为、杨珍、江毅欢、农雅诗、刘琬仙、杨钧。

各中层部门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报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籍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设备家具、系统软件等(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部门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10月14日)。

(三)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4日)。

各系部、科室自查。各系部、科室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系部、科室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领导办公室由总务科登记)。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公费购置的图书,由教务科统计后统一汇总。各系部、科室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清查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10月27日--11月30日)。

由学校组织现场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学校财务室总账、报账发票和总务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系部、科室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五)整改总结阶段(12月3日--12月2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

5.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成立机构。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和清查的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财资〔20xx〕2号)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综〔20xx〕41号)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我局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和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协调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提交局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业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xx年4-6月)。

1.4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资产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清查结果上报局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根据需要安排专项审计或复核的单位,清查结果要附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6月10日前局将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7-10月)。

总结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xx]20号)和“全市机构编制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提高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苏旻同志任组长,李德坤、李争平、覃章荣、刘瑛任副组长,财务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企改办、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资产清查办),刘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我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

我局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五、组织实施。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20xx年7月底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4日-5月15日)。局机关召集各直属二级机构开会,传达娄底市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部署相关任务。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5月l5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直属二级机构要在5月21日前向我局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局机关统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市资产清查办。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局机关组织专门人员,重点抽查一些单位资产清查难度大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做好自查工作,不留死角。

(四)清理规范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本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资产清查中如果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朱仁可刘建秀闫铨钊许培援李霞吴刚。

辛作义张旭虹张建伟袁道强高峰韩超韩庆林。

管洲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许培援。

成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3.表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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