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2 19:22:19 作者:书香墨

工作汇报有助于与团队成员和上级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工作汇报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__市民政局、__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_〕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_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_〕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_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_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_年为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_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_〕35号)和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_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_年制定完善了《__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_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_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

20__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

我局把建立__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_〕26号)上报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_年9月29日研究,同意__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年初__县人民政府转发了《__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_〕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_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_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宗旨,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建立三个机制、突出三个着力点,有力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宗旨,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建立三个机制、突出三个着力点,有力地推动首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抓好。

三个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安全网。

城乡统筹的步伐加快,城乡救助政策基本一致,城乡救助水平逐步接近目前,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其他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统筹困难群体,提升救助效果。

一是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201x年,我市制定分类救助制度,对。

三无。

(一)建立科学的调整机制,促进救助标准科学合理。

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为增强低保标准设立与调整的科学性,201x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本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就城市低保标准调整程序、测算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根据满足城市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除以适当的恩格尔系数,然后加上或减去相应的调整数得出低保标准。201x年,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freekan.将农村低保标准的测算直接与全市和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挂钩,使低保标准的测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探索建立科学的临时救助机制。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临时性困难,在建立健全专项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了临时救助的范围、程序、资金预算,建立了市级资金补助机制,增强了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效性。今年,我们与统计部门、北京大学联合开展对城乡低保边缘群体生活状况及救助需求的全面调研,明确本市低保边缘群体的认定标准、办法,调整险相关救助政策,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力度。

7、8、9三个月,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连续超过《应急预案》规定指标,应急预案正式启动。从201x年10月到201x年2月,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临时生活补贴,确保物价上涨不影响低保家庭的生活。同时,继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如暂定应急救助期内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

(二)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救助整体发展。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和区县政府分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先后四次组织召开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议题,初步形成了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良性机制。

一口上下、规范有序。

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了救助项目的有效衔接和落实。

(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促进救助对象主动自立。

一是制定鼓励就业政策。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主动就业,对申请低保的就业人员实施就业奖励政策,即扣除最低工资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收入。随着保障标准的逐年调整,将就业奖励办法,改变为按城市低保标准的80%给予就业奖励,进一步提高了就业奖励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实施救助渐退措施。把低保人员以及低保申请人将作为特殊就业服务对象,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登记、免费技能培训、压滤机滤布三次推荐岗位,对自谋职业者及用工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激发了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积极性,已有6500多人因就业而退出低保。

三、突出。

三个着力点,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我市城乡低保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了市、区、街三级连接贯通,用现代科学手段取代手工操作,低保工作步入信息化、网络化轨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逐步将社会捐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各专项救助子系统纳入其中,初步实现了低保系统与其它社会救助的数据交换,整合了信息资源。今年,又投入201x多万元,启动了北京市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完备的社会救助服务。北京市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生活救助系统拟于201x年1月4日上线试运行。

(二)以专业化建设为着力点,提高素质,壮大队伍力量。市和区县民政局均成立了城乡低保事务中心。所有街道(乡镇)成立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纳入社保所。社区核定了社会保障协管员,部分区县还设立专职社会救助协管员,初步建立起覆盖市、区县、街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的低保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教育培训,实行业务考核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救助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救助机构外在形象和内部机制有了明显改善。

审核。

把关。

针对人户分离、收入核实难等问题,将诚信理念引入日常管理,推行申报收入、签订协议、公益活动考勤、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等方法,提高了救助管理的实效性,保证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用一年的时间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在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把首都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好!

附送:社会旅馆管理办法。

社会旅馆管理办法。

社会旅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旅馆的管理,规范社会旅馆经营行为,提高社会旅馆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旅馆,指在本县行政辖区内除旅游星级饭店以外向社会提供有偿住宿的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度假村、旅店、旅社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社会旅馆。第四条县旅游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社会旅馆,制定全县社会旅馆发展规划,规范和引导社会旅馆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支持社会旅馆向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发展。第二章申办第五条申请开办社会旅馆,应当经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社会旅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批准开业的社会旅馆,如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应当持变更后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如歇业,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县旅游局和公安局备案。同时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重新开业的,应当由公安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第六条社会旅馆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以下资料向县旅游局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

(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第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社会旅馆,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第六条所列资料向县旅游局备案。第三章服务质量规范第八条县旅游局会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订《社会旅馆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标准》,且须达到以下标准:

1.旅馆布局:

(1)旅馆内部布局应当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2)旅馆应当设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2.除尘滤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规定。3.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4.设有物品消毒间和消防安全设施,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5.各种指示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文表示。6.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服务。7.有完善的防蚊蝇(蟑螂)、防鼠、防尘设施。8.有完善的餐饮废水、餐饮油烟处理设施和噪声防治设施。废水、油烟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9.前厅:

(1)有前厅和总服务台,前厅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总服务台有中文标志,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结账和留言服务;

(3)提供旅馆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价目表、所在地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

(4)设值班经理,及时处理客人投诉和突发事件;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xx]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xx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xx]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xx]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xx]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xx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__]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三、做好20_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

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四、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五、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__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报

为切实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无为市多措并举做好退捕困难渔民救助工作,截至20_年2月份,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216人,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解决了困难渔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做好排查底数“清”。

根据省市反馈的退捕渔民基本信息数据,核查渔民基本情况,对家中患有重大疾病人员、重残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尚未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进行逐户排查,摸清救助需求,明确救助措施。

二是落实保障施策“准”。

对摸底排查发现符合救助的退补渔民,简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及时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对于已经纳入救助的困难渔民,准确界定保障标准及类别,做好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核查保障“实”。

对渔民渔船渔具退捕补偿金、转产安置金等政策性补偿资金暂不计入收入,对于家庭成员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以及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对于家庭成员就业后,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帮助退捕渔民上岸转移就业。

四是主动发现救助“快”。

积极与农业农村局、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主动将生活有困难的渔民及时纳入救助,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关注暂未纳入相关救助渔民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确保符合救助的困难渔民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报

20__年,是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年,救助工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救助事业的发展也面临大好的机遇,我站抓住机遇,在x委、x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民政局和x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以_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学习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理念,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针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管理服务,得到了x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x局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站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__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了迎接__会在__市召开以及__市__系统运动会在__召开,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我站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确保了__会和__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

2.主要做法:

1)、强化站内管理。

上半年,按照x局“保先”领导小组的安排,我站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保先”教育,切实加强了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救助工作的发展。

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民政部的“八不准”规定和x委“七不准”规定,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从领导职责到各股室职责;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通过开展行风评议、继续整治发展环境活动,我站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突破了“三大障碍”(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障碍、资源性障碍),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使救助服务水平日益提高。

2)、主动救助措施初步到位。

今年,我站逐步摈弃了消极被动的工作方式,走出了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服务的新路。我们采取了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设置流动救助车,并组成街头劝导小组,我们利用救助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我们在进行劝阻告戒型劝导,在劝导、疏导的同时还利用宣传单对过往的人群作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我们利用流动救助车,开展街头流动救助。对于这些新的救助方式,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救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效,同时也得到了政府、人民群众及受助对象的肯定。

3)、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是一大难题。而今年,我们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在__会期间由民政局牵头,x公安局、x卫生局、x市政局、x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在x民政局召开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会,落实了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__精神病医院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指定__第x门诊部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全年我站共救治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__人、精神病人__人。使我们的救助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同时也给__区城市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4)、救助管理信息化。

按照民政部以及__市民政局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为了能有效解决求助人员查询、甄别难等问题,防止受助对象短期重复求助现象,而且也为了跨省接送提供了协调、查询平台,并节省跨省协调、查询联络费用,同时也可让上级部门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各种统计台帐,特别是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构建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我站派人到北京和__学习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现已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我站于20__年11月建立了__区救助管理站网站,使上级部门、广大市民以及其他救助站能更快的了解我站的工作动态以及救助信息。

5)、救助对象安置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救助对象安置工作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防止救助对象再次流浪,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常有一些无法查明地址、姓名的痴呆傻儿童,并且我们对这些儿童的救助也只是临时性的救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类人群的安置是相当的困难。今年,我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将救助过程中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智障儿童送往福利院、敬老院妥善安置,现已安置智障儿童__人。

6)、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先例可以遵循。我站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为部分有暂时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在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下,实行积极主动的救助方式,我们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逐步解决了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了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服务需求,确保救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我站开展了为被盗、抢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为家庭纠纷出走的无着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程车票等服务。服务功能的拓展,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功能,树立了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站的良好社会形象。

今年,我站利用节假日以及__会、__运动会期间,组织宣传车在__城区宣传《办法》与《实施细则》__,在__以及流动人口比较多的__车站设立宣传点,并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8000份。翻印《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260份,分发到有关部门。以“以人为本、亲情救助”为我站宣传口号,并制作《办法》和《细则》宣传横幅各一块。在救助站大门设置了灯箱,__等主要路口制作了引路牌,公布了救助原则和值班电话。利用流动救助车以及劝导、疏导小组对城区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流动劝导、疏导,实施主动救助。我站积极发布救助管理信息,在《__报》等报纸上发布救助信息20篇,收到感谢锦旗一面。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__人,实际救助__人,男性救助人员__x人、女性救助人员__x人。其中:本省救助人员____人,外省救助人员__x人。精神病人__人,危重病人__人,年龄80岁,最小5岁。在救助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不怕苦、不怕累,文明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救助管理任务。

我站还根据__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爱国卫生、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全年全站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危重病人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明年工作中,我站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一是进一步明确救助管理制度性质,科学把握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与流浪乞讨行政管理的关系;二是科学把握救助对象的范围,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职能;三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四是在坚持自愿求助的前提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保护性救助;五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职工素质。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市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关心支持下,按照“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网”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为更好的做好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最好统筹规划。

(一)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会议,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9号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我县召开了社会救助会议。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参与了会议,县领导邓秀广做了重要讲话,指出给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发挥“1+1﹥2”的工作效应。

(二)召开民政工作会议,

总结。

经验,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也对局民政工作提出诚恳的建议。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疑点难点给予解,要求民政助理员多入户了解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情况,保证救助到位。

(三)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县政府4月份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泰政办(2014)29号,强调多部门联动,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我局已提请县政府成立社会救助经济核对中心并增加事业编制2人的请示,相信,在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社会救助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二、分类救助有序,成绩明显。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自然增长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由2004年的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年2100元,城市低保也从2004年的每月156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月360元。

2动态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公正,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因生活水平提高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停发,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3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备案制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情况的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3)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发布《****民政局关于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泰民(2014)50号文件,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备案,详细记录贫困情况,保证事实准确。

4完善低保审查制度。为更好的完善低保审查制度,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我局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9乡镇的农村拟增、已有低保户进行核查,对认定程序进行核查。同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查低保户的经济状况。经核查取消农村低保110户315人新增197户444人。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1敬老院建设稳步进行。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全部完成敬老院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7所,其中杉城镇敬老院和下渠乡敬老院合并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建全覆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1人,其中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17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0%,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2幸福园幸福院建设有序进行。按照上级要求,我县积极进行幸福园幸福院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并组织对幸福院幸福园的“清剿火患”工作,防范危险。

年提升,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保障,到五月底累计发放救助金43.34万元。

坚持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县困难群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给予了参合参保资助。有效缓解了患病群众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到六月底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77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19万元。

(四)临时救助制度高效运行。

按照要求,我县的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公平公正有序运行,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截止6月初,我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3万元。

(五)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及时发放。

农村重度残疾金由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并首次将视力、听力重度残疾人纳入范围。截至6月,我县为2826发放85.4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助金。

1孤儿救助工作规范化。目前,我县共有孤儿33人,分散寄养供养31人,集中供养的2人在三明市疗养院接受康复与治疗,并取得一定的进展。截止六月,孤儿补助金累计发放13.59万元。

2协助做好华恩儿童村招生工作。我县对华恩儿童村的教育生活进行积极宣传,并有2位家庭困难的儿童前往华恩儿童村学习。

(七)防灾减灾工作有序进行。

1完善避灾点建设。根据要求,我县避灾点建有142个避灾点,其中县级3个、乡级22个、村级117个。避灾点不断完善发展,并在今年的洪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救灾物资有储备。2014年6.19洪灾到来之前,我局提前发放各乡镇棉被1500床,毛毯1021床、衣裤500套吨、发放给各乡(镇),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

4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八)廉租房的核查工作。

****民政局。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31.8%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在市纪委和工业新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推进“三转”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上半年,我们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变角色、移重心、树形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变角色,促进职能归位。

完善纪检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为实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提供组织保障,我们对刚刚整合后的工业新区纪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基层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兼职较多,与日趋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致使一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和职能的发挥。针对以上问题,上半年我们把抓组织建设作为落实职能头等大事,认真谋划、深入调研,争取党工委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两园一乡、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真正实现监督工作区、乡、村三级联动,为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今年,区纪委增加工作人员3名,并对区纪工委职能科室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案力量,加大了办案工作领导力度。

归还“责任田”突出主业。针对各基层纪检组织担心权力削弱、利益受损不愿放,担心失去监督抓手不敢放,不知道哪些该放哪些该留不会放等顾虑,我们及时统一认识,厘清职责,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对有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个,目前正在与新区两委协调退出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园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区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内部的分工,切实解决其身兼数职的问题,确保他们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办案和监督检查上来。

(二)移重心,强化执纪监督。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我们克服人员少、案件多、设施不齐全等困难,推行全员办案制,注重办案质量。截止目前,查办案件6件,已办结5件,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6人受到告诫批评和诫勉谈话。

开展明察暗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严禁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上半年,组织作风纪律专项检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现问题11个,发通报2期,对6人进行了谈话批评。进一步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落实,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关于集中开展清还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活动,共清理拖欠群众资金164.1460万元;牵头组织综合办公室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检查,共清腾超标办公用房225.93平方米。上半年,我们还对学校教师违规办班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教师给予了全校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违规费用的处理。并责成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加强对在岗教师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行为。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我局先后春季绿化苗木采购、西区路面维修物资采购、循环经济园区道路招标等重大工程招标活动进行了监督,保证投标人公开、公正参与投标活动,较好的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树形象,不断自我完善。

开门纳谏催生作风转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基层蹲点、上门走访、个别谈话以及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途径,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建议16条。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查出来的监督不力、执纪不严等突出问题,我们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强化措施和制度保障,并在今后认真践行。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先后规范了信访、案查、审理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纪委监察局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行为。

加强学习注重素质提高。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反腐倡廉组织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先后集中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及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共计16个篇目。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了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念,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参加的会议多,参加的议事机构多,参加的监督检查多。甚至有的部门和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威,一些难度大的工作让纪检监察机关去牵头,复杂的矛盾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化解,棘手的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习惯于借助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手段去推动工作、扫清障碍。久而久之,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上,不知不觉地适应了这样的工作局面,导致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力量分散。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开发区党工委曾二次听取关于“三转”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清理了协调议事机构和一些不必要的活动,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目前看转职能还不到位,还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有些领导同志和部门多年借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工作的依赖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造成“三转”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工作存在“不好转”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与党工委班子成员的沟通,进一步解决惯性思维、依赖思想,强化对部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部门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各负其责,职能到位。

2、部门职能不健全,存在“无处转”的问题。多年来,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发区管委会下放了一定的管理权限,但由于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不健全,缺乏与上级单位相对应的部门,致使有些工作不能移交出去,依然需要纪委监察局去组织协调。例如:审改办的职能过去由监察局负责,转职能后改为由编办负责,而开发区不具有编制管理职能,也没有这种机构,因此此项工作转不出去,仍由监察局负责。

3、纪检干部素质不高,存在“不会转”的问题。在执纪监督上能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尤其是在对需要全过程监督工作事项中,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把握处理的不够好,容易出现在监督中具体参与事务性工作的问题。比如:在工程招投标等监督工作中,由于监督方法把握不好,没有行使对“监督者的监督”,工作中不经意就充当了办事帮手,而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纪委和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为导向,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硬性措施,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选准教育载体,力求在廉政教育上有新成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有新成效。三是严肃惩治腐败,力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有新突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提高履职水平上有新提升。

工作汇报材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谨在此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扶贫开发工作,是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全局性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幸福宜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艰巨性历史任务。近年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将其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市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1652元提高到2797元,增幅达69.3%,绝对贫困人口由20xx年的52.54万人减少到38.5万人,有13.95万人摆脱贫困。20xx年,袁州区飞剑潭乡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xx年市本级被评为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a级设区市,靖安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扶贫(移民)工作先进县。

我市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绝大多数贫困户集中在偏僻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资源匮乏、条件恶劣的自然村。让全市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是宜春市政府的责任和共识,宜春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才能统筹城乡发展,才能推动富民强市进程。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积极推进,全力实施。

一是工作组织有力。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和《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宜春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由常务副市(县)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市(县)长为召集人的扶贫济困助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扶贫济困助残工作。20xx年,市政府根据全市农村贫困状况和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批准铜鼓县永宁镇顺化村等10个村委会为“”市级扶持贫困村,给予每个村每年6万元资金扶持。

二是资源整合有序。据统计,20xx—20xx年,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开发资金8197.78万元,整合各类社会扶贫资金4000多万元,扶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5万元,落实省、市、县(市、区)三级定点扶贫单位170多个,组织动员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扶贫帮困活动人数1.6万余人。

三是争取支持有方。为使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赢得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市政府多次向上级汇报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请求上级根据我市农村贫困状况适当扩大扶贫范围,增加省定重点贫困村名额。由于工作主动,20xx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袁州区慈化镇石岭村、花园村等87个村委会被列为“”省级扶持贫困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予以重点扶持,比“”期间增加29个。

紧紧围绕移民扶贫、整村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社会扶贫等重点内容,全面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一是以实施扶贫移民搬迁为抓手,致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据调查统计,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重点污染和地质沉陷区的贫困群众达16.2万人,且面临“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困境和地质灾害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险境。为保障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符合搬迁政策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全市扶贫系统干部深入一线,认真调研,反复论证,采取农户申请、乡村复核、县级审定的方式确定移民扶贫对象。20xx—20xx年,完成地质灾害避灾移民1998户、8359人,建设集中安置点66个、安置5936人,分散安置2423人。集中安置点已基本实现水电路三通,其中13个集中安置点已列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新修公路33.3公里,解决饮水3109人,架设输电线路19.54公里。完成扶贫移民1205户、4820人,建成集中安置点53个、安置3250人,分散安置1570人。移民安置区新修公路26.9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6.4公里,1765人用上了自来水。完成地质沉陷及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980人,生态移民344人。通过实施移民搬迁,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初步统计,搬迁后居住地与搬迁前相比,距离最近公路平均减少4.5公里,距离小学平均减少4.3公里,距离医院平均减少6公里。居住在地质灾害高发区的群众,彻底消除了灾害隐患,群众增收致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以开展整村推进为依托,着力优化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xx年以来,全市共投入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1740万元,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96个。其中,公路桥梁维修改造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150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63个、种植业项目26个、文卫科教项目34个、“三清三改”等其它项目23个,所有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市贫困村新修、维修公路155条,总长达205.5公里(其中水泥路133条,174.82公里),修桥6座,解决了22.36万群众行路难问题;新建饮水工程19处,新修、维修渠道64千米,水圳25.7千米,整修河坝18千米,解决了3.5万群众饮水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xx多亩。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扶持实施低产油茶林改造3350亩,幼林抚育4300亩,百合高产示范40亩,高产油茶、毛竹、有机农业等主导产业规模逐步发展,辐射带动面积超过一万亩。文化教育设施逐步完善。扶持重点村新建小学教学楼一幢,面积达3177平方米;帮助学校建设运动场、食堂、厕所等附属设施,改善了学校教学环境。扶持新建村级卫生所一个,面积达120平方米,方便了20xx多群众就近就医,基本实现村民小病就医不出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共改水14处、受益农户2501户,改路1.35公里,改厕17座,清扫垃圾1720吨、清理污沟1596米,重点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三是以实施“雨露计划”培训为先导,有效提升贫困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务工技能。着力抓好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是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提高素质的重要举措。20xx年以来,全市共投入雨露计划专项培训资金127.26万元,完成培训人员2267人。其中,贫困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934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951人,中高级技工培训359人,“一村三师”项目培训23人。为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我市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紧贴市场需求,拓宽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比如,依托南昌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选送23名贫困女生参加该校茶艺师、幼儿教师和电子商务师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培训就业渠道;另一方面,瞄准贫困农民需求,将现代农民急需掌握的有机种养技术、优质高效农产品栽培技术等,采取送教进村入户的方式,在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培训,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增强了培训效果。通过雨露计划的有效实施,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务工技能明显提高,务工能手、种养大户、两栖农民纷纷涌现,其中转移就业896人,占务工技能培训人数的96%,既充实了贫困农民的钱袋子,又更新了理念,增长了才干,大大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信心。

四是以整合三类专业扶贫为补充,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大格局。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参与扶贫济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实现了三类专业扶贫工作的平稳有效推进。行业扶贫全面启动。全市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卫生、教育、文化、金融、科技等行业,充分发挥政策、项目、资金优势,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全力向贫困地区倾斜,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增强,村委会公路通达率达100%,村村建有卫生所,学前教育和小学入学率均达100%,农家书屋和村级文化站普及率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农田水利排灌条件进一步改善。社会扶贫蓬勃开展。组织开展单位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20xx年—20xx年,全市59个市直单位和87个县(市、区)直单位开展了定点扶贫,自筹资金200余万元,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00多万元,各项捐赠达100多万元;全市有1.65万名党员干部参与扶贫帮困,结对帮扶贫困户1.66万户,帮扶资金达1300多万元,捐赠达400多万元。加强与上级挂点扶贫单位的沟通联系。28个省直驻宜定点帮扶单位筹集资金800多万元,争取项目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各项捐赠价值近百万元。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全市参与扶贫开发的非公有制企业达140个,捐资832.4万元,捐赠物品价值205.1万元。上级单位、广大党员干部、非公有制企业的倾情帮扶,形成了全市“大扶贫”的可喜格局,两年来共扶持高效种植项目1300个、特色养殖项目1156个、基础设施类项目670个,资助贫困学生1857人次,帮助153个受扶村修建公路50.1公里,修缮学校8所,援建饮水工程30个,有力支持了全市扶贫事业。科技扶贫稳步推进。20xx—20xx年度科技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总投资200多万元的铜鼓县毛竹林低产改造项目,实施低改面积10000亩,辐射带动农户20xx多户,项目实施区域农民人均年增收1500元以上;累计投入科技扶贫专项资金33万元的万载县白水百合良种繁育项目,建立良种繁育基地100亩,解决了全乡400多亩大田百合生产种源需求,带动全乡上百户农户发展百合生产,百合种植户人均年收入达5000多元,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同时,结合市、县两级农业、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00多期,培训人员达8510人次。全市共安排种养业财政扶贫资金87.9万元,扶持油茶低改、幼林抚育、百合种植等产业发展项目26个,辐射带动面积超万亩,部分重点村“一村一品”已初具规模。

加强扶贫开发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分别调整充实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常务副市(县)长、分管副市(县)长任副组长,30多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全面落实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制。同时,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和移民工作机构事宜,要求务必进一步整合扶贫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有人做事,有机构办事。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宜春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春市科技扶贫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重大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困难群众上。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建立监督投诉机制,乡、村两级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综合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加强“雨露计划”、移民搬迁和部门定点扶贫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不力的,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纠正。多年来,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连续保持“零信访”记录。

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幸福宜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严重不足,20xx—20xx年,我省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扶持的国定贫困县、罗霄山区连片特困县和原中央苏区县38个,宜春没有一个县列入;二是部分县(市、区)由于底子薄、财力弱,有些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到位;三是上级给予移民搬迁对象财政扶贫建房补助资金标准每人仅3500元,导致移民整体搬迁率不高,等等。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一一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我们也将以这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为契机,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鼓励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其参与扶贫工作的信心,激发其立足自身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时,增强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争取更多资金投入。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宜春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加强与省扶贫和移民办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大投入,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确保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村庄整治建设。转变村庄整治模式,以自然村为单位稳步改善贫困村条件,集中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当年投入、当年实施、当年见效。20xx年在整治建设87个自然村的基础上,对其中28个列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点的自然村,每个村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30万元,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集中50万元资金投入,彻底改变自然村贫困面貌。

四是继续实施搬迁移民扶贫。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要求,积极探索扶贫移民搬迁进城进园的新方式,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积极整合国土、民政、城建、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政策、资金,加大移民建房扶持力度,促进整体搬迁落到实处。20xx年确保完成搬迁移民3661人,到20xx年力争完成搬迁移民1.5万人。

五是深化“雨露计划”培训改革。支持贫困户子女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对参加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西技师学院上高分院中高级技工培训以及南昌女子职业学院“一村三师”培训的学员,在国家免除学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补贴1500元。对符合扶贫工作对象认定要求,经培训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600元补贴。20xx年确保完成培训人员800人,其中中高级技工2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0人。

六是扶持贫困群众发展优势产业。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科技扶贫项目资金和定点扶贫部门帮扶资金等,20xx年力争筹措产业化扶贫资金100万元,集中扶持一批优势高效产业和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七是统筹提升社会化大扶贫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行业扶贫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结合全市干部下基层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帮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快速发展,为建设幸福宜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的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12年底,全镇城镇低保对象274人,月发放低保金45805元;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2768人,月发放低保金为202498元。2012年1—12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891人,变更14户14人,取消128人,今上年取消32人,已经申报55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1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元/月。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2.严格按照程序申报:一是落实在乡镇申报审核、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布xx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委员会对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以及低保评议情况进行长期公示;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严格按照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四是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动态化管理。加强低保年审制度,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把核查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和入档。防止“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五是完善计算机网络,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讲治镇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对低保档案进行了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记录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调整讲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4.今年4月份我镇按照省、市、县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清理核查”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一是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五保年度核查工作;二是对各村、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拉网式”交叉核查;三是“清理核实”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阳光操作。落实了低保评议制度,我镇11个村和1个社区均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人员不少于20人。落实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举报核查制度。在各村、社区、显目地段设置12处公示栏,把2941户低保家庭的名册、救助金额、救助人员低保评议和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会公信度。做到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完全公布。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对象。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为185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过5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镇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170元∕人、农村72元∕人的标准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助,2012年为210户解决门诊救助7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220名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月270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8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79人。二是做到应保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二是严格按照临时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其审核、2012年镇临时救助310人次148000元。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我镇有81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12年“7.4”洪灾解决了30户全垮户的灾后重建、46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153人,60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10元的优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2.2012年全镇d级危房改造达187户,今年有170户申请了c级危房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疗的达6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9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31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需解决部分低保,如“代民师”的上访、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点帮扶、临时救助,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讲治。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栏目:调研报告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作者:我要署名日期:2014年11月4日本文由公文易网站()编辑ryw554318905精心整理,对写作2015年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有一定参考价值,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调研报告栏目查找,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参考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10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部分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662.76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3865.6万元,孤儿抚育金1180.72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2511.44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3.23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15106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1.9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115179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8731.48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456.1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55071人,农村低保对象34278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作汇报材料

一年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银海区扶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扶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在帮扶挂钩村平新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上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努力争取上级和同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活用政策,重点向扶贫对象倾斜,争取早日脱贫。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区政府召开全区扶贫攻坚动员会后,我局3次召开全局人员会议,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局领导多次进村入户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有序地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按照区政府的扶贫攻坚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帮扶挂钩村福成镇平新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倒房重建等相关工作,有效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1、帮扶挂钩村福成镇平新村的情况。

我局的挂钩村是福成镇平新村。为切实做好该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今年,我局想方设法多方面积极帮扶平新村,通过调查摸底,争取多方支持,为该村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促进了村民增收。一是协助平新村委多方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把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2600万落户到该村,现该项目已完成50%;二是多方协调,争取到25万元资金为15户农民解决危房改造及倒房重建问题;三是争取银海区交通局的支持,投入3万元把岭冲头桥修好,解决了20xx多人通行难的问题;四是争取区扶贫办的支持,投入4万元资金修好了下底村村庄道路和投入2万元修好大洞坡涵洞,解决了村民路难行的问题;五是争取到区农业水利局的支持,免费为村民提供500亩晚造超级稻种子;六是争取区卫生局支持,投入资金10万元建设村卫生所,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七是组织开展2次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八是组织该村委种养骨干20人到福成镇宁海村、平阳镇孙东村参观学习,借鉴他人种养的成功经验,提高平新村民的种养技术水平,带动村民致富。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加大了城乡低保的工作力度,把低保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认真执行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四是做到应保尽保。截至11月,我区共有低保户1963户4614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97.36万元,救助低保对象57156人次;其中发放农村低保金285.16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8535人次,每人每月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2元,月人均补差达到74元;发放城市低保金312.2万元,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8621人次,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185元;以上两项补差均超过自治区下达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我局通过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大大减轻了村(居)委会的负担,也为银海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我区共有五保户465人,其中在4所敬老院,19所五保村居住有225人,分散在辖区各自然村居住240人。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全部得到每人每月220元钱、30斤米、1斤油的补助。我局积极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首先投入资金15万元对辖区福成敬老院、宁海五保村、古城五保村3个敬老院(五保村)进行维修现在在向市政协和市民政局争取25万元资金,对平新五保村进行扩建,对竹林五保村进行维修,进一步改善我区五保老人的居住环境。其次在分散供养上也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区从20xx年1月1日起,提高了农村五保的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钱、30斤米、1斤油”的目标要求,适时还发放衣、被等生活物品,使五保老人老有所养。为银海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解决了后顾之忧,扫清了障碍。

4、倒房重建工作情况。

今年我区受第十三号台风“启德”的影响,损失巨大。群众的生活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尤以房屋倒塌给村民造成了重创。因灾全区倒房87户,需要重建的有29户。我们及时制定了《银海区20xx年因灾倒房重建实施方案》,采取“三个一点”的方法,即个人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农房统保赔偿一点,解决倒房重建资金。但是在倒房重建工作上,困难家庭凭自己能力很难实现重建住房,为能让困难群众重建家园,我局多方努力争取到上级部门的支持,投入资金29万元对辖区29户倒房农户进行改建,目前已有13户竣工,其余正在建设中。

一是由于低保涉及面广,工作繁琐,工作人员少,导致低保工作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二是有些五保村还未落实专职管理员,导致对五保村的管理被动;三是因本局专项经费多,工作经费少,难以抽动大量资金帮扶挂钩村的扶贫工作。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我局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上级民政政策,按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扶贫工作,为我区早日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作出微薄之力。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03号)和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三、

发放时间。

各工作组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将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并在每次发放完成后在北京时间四点半前将发放工作情况报镇发放办,发放办及时将当日方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各小组在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村一组,现场集中的发放方式。对于行动不便未能来发放现场的救助对象,工作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

五、发放流程。

由镇发放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资金发放计划的申请报告,写明第二天发多少户、多少钱、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向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下达拨款通知书。由财政所根据资金发放进度向信用社填写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接到转账支票后向发放办提供现金。由发放办将现金下发至各组负责人。救助对象在领取各项民政救助资金时需准备低保证或五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证及户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资金发放集中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现场签字盖章领取补助金,亲戚及其他人等不得代领。

六、资金发放检查。

为了确保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安全发放,我镇成立了罕南力克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领导小组,并于每日对各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验收结果送镇领导及资金发放办公室进行。

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心。

2、不准擅自改变救助资金数额,不准以任何形式抵扣资金,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救助对象负担。

3、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于提出意见的举报工作组应当时停发被举报人的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在被举报人审核完成并符合低保发放条件后方可发放资金。

4、要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对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加个临时补贴补助的人数、标准、金额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进行公示5天,在上面公示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工作汇报材料

望城县总面积136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总人口70万。全县从南、西、北三面环绕长沙市区,县域全境已列入长沙市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高塘岭等7个乡镇列入省会都市区范围,望城已经成为省会长沙的重要功能组团。

一、近年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实施“融城强县”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工业兴县、园区兴工”发展方针,突出“一点(县城)两线(金星大道、雷锋大道)”,激活“三大板块(高星板块、含坪板块、河东板块)”,县域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00—2003年,全县gdp由49.7亿元增加到67.2亿元,年均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3.3亿元增加到39.2亿元,年均增长43.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3%,规模工业年均增长15.6%;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1%。今年1—10月份,gdp达59.6亿元,同比增长13.5%;一、二、三产业比为18.3:48.1:3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42.8亿元,同比增长30.3%。回顾近几年我县经济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比较突出。

1、财政收入大幅攀升。我们坚持把财税作为全部工作的主线,抓大而不放小,既抓长效财源的培植,又抓当前财税的增长;既强化征收的力度,又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收入连年保持高位增长。2000—2003年,财政总收入由2.11亿元增加到5.18亿元,增长146.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由1.41亿元增加到4.19亿元,增长197.8%,年均增长分别为35%和43.9%,连续三年增幅居长沙地区之首。今年1—10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9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长32.47%。其中: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36.98%。预计今年可完成财政收入6.5亿元。

2、工业兴县成效显著。着眼于打造全省一流工业园区,完成了总计83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规划编制,精心构筑以工业园区为依托的县域“三大板块”。县域中部以高塘岭镇、星城镇为重点,以省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为依托,对接长沙高开区,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高星板块”。县域南部以含浦镇、坪塘镇为重点,以含浦科教产业园为依托,对接岳麓山大学城,主攻精细化工、教育科研、传统建材等产业,打造“含坪板块”。县域东部以河东工业园区为依托,对接长沙经开区和新港城,加快建设长沙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打造“河东板块”。目前“三大板块”与省会长沙全面融合,形成了“多点对接、分而富之”的发展格局。“三大板块”的迅猛发展,推动了望城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今年1—10月,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57.9亿元,同比增长21.3%,实现工业增加值18亿元,同比增长20.5%。其中规模企业达128家,比去年净增33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7.5亿元,同比增长34%,是望城近五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3、招商引资来势喜人。近年来,我们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菜单”,用开放的理念、开放的思路、开放的举措,加速资本积累,吸纳创业人才,集聚发展能量,使县域经济在更大的空间加速发展。近三年来,全县累计引进项目528个,协议引进资金约379.2亿元,实际到位市外境内资金62.4亿元,到位外资9546.2万美元。目前已有中联重科、旺旺公司等16家上市公司及世界500强企业比利时优美科公司投资望城。目前总投资150亿元的长沙电厂、静态投资近30亿元的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计划投资近20亿元的长沙印刷包装科技示范基地正在建设之中;投资28亿元的晟通科技、首期投资5亿元的中材水泥和南山集团、百富瑞公司等一批过亿元的项目成功签约;首期投资2亿美元的月亮岛开发项目和投资近2亿元的洞庭水殖加工项目已签订意向协议。

4、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我们按照“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发展方针,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龙头加工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形成了城郊型农业经济发展格局。一是做“城”字文章。充分发挥邻近省会长沙的优势,利用岳麓山大学城的智力资源,聘请了袁隆平、刘筠等一批院士和专家担任农业科技园区顾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功引进了隆平高科等13个种养项目,引进和扶持了旺旺、沐林等12家龙头企业,目前年产值达20多亿元。依托广阔的长沙居民消费市场,培植了雷锋真人桥村的苦瓜、白箬光明村的辣椒、坪塘靳江的韭菜、星城湘江的榨菜等10多个千亩以上基地,建成了以千龙湖休闲度假山庄、兴隆山庄、百果园等为代表的一批“农家乐”。二是做“奶”业文章。依托光明派派等龙头企业,建成奶牛示范场13个,推进万头奶牛基地建设。三是做“水”字文章。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化水患为水利,将退田还湖、还水工作与农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大力发展避灾农业。去年我县特种水产养殖达2.6万亩,正逐步成为“长沙百里特种水产养殖走廊”的核心区。2000—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946元增加到3700元。预计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比去年净增450元,增幅为望城近十年之最。

5、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城镇建设上,以食品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带动县城扩容提质,县城扩张架势已经拉开,丁字、星城、雷锋三镇跻身全省首批小城镇建设试点镇行列,坪塘、含浦、桥驿、黄金等乡镇步入城镇建设快车道,形成了环绕省会、多点对接、众星拱月的小城镇建设格局。在公路建设上,县本级公路建设投入10多亿元,新修改造61条636公里。100%的乡镇和40%的村拉通了水泥路,公路路网密度超全省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好路率居全省前列。我们坚持按未来城市标准加快县域主干道路建设,投资7000万元的高乔大道南接线和投资4000万元的站前路已于去年顺利通车,投资3.2亿元的金星大道将在今年底实现通车,随着这三条重要干道的打通,全县初步形成了以雷锋大道(高乔大道)、金星大道、长湘线、市三环线、319国道等融城主干道为骨架,县乡公路四通八达、园区路网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区位优势明显提升。在狠抓硬环境建设和经济工作的同时,我们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清除环境问题的体制根源。较早建立了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开通经济发展环境110投诉热线,建立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聘请50名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和纠风评议员,强化对执收、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雷锋家乡的政治优势,坚持以雷锋精神兴县育人,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打造“诚信望城”、“平安望城”,树立了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来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根据中央、省市近期有关会议和政策精神,结合望城实际,我们确定明年总的工作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暨要素市场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实施“融城强县”发展战略和“工业兴县、园区兴工”发展方针,坚持突出“一点两线”(县城和雷锋大道、金星大道)、激活“三大板块”(河东板块、高星板块、含坪板块),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着力点,统筹社会各项事业,增创新优势,谋求新突破,为推进我县新一轮高速高效发展而努力奋斗!各项主要预期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25%以上;财政总收入完成7.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为确保预期目标实现,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致力于园区开发建设,壮大工业经济实力。工业经济是富民强县的重要支撑,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实践证明,望城工业发展的突破口在园区。我们将以食品工业基地合并升格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提高经济实力;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园区影响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园区的行政效率,力争在长沙“两区六园”的竞争中抢得先机,率先发展。园区围绕“一年一大变,三年有巨变”的目标,力争在三年内新引进40个项目,投入60亿元,新开发5平方公里,实现产值100亿元,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型、开放型、效益型工业园区。并以食品工业园区为核心,以“三大板块”为重点,带动县域工业发展。在抓好引进工业企业的同时,强化产业布局,加大工业技改力度,着力开发麻石、陶瓷、水泥、粉丝等传统产品,力争到2008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200亿元,工业增加值60亿元,工业对财政和gdp的贡献率分别达50%以上。

2、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区位优势和县域竞争力。区域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望城虽然有得天独厚的近城优势,但随着泛珠三角的广泛合作,长株潭一体化的加速推进,以及长沙城市拓城步伐的加快,给望城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明年我们将以新修改造县乡公路超100公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的手笔增创新优势,实现大发展。在城镇建设上,按照“东拓西连、南进北延”的整体思路,将县城建设同园区开发、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结合起来,拉开县城新一轮扩张的架势,既使周边乡镇充分承受县城辐射,也使县城聚集更多人流、物流,实现县城与周边乡镇的互动发展。在道路建设上,县域南部紧紧抓住修建国道绕城高速和长潭西线的契机,启动学莲公路、坪九线等公路建设;中部地区对接长沙市二环线,加快金星大道、银星大道、黄金大道等骨干道路建设步伐;河东地区牢牢把握长沙电厂、蓄能电站落户的历史性机遇,依托长湘公路、电厂专用通道,加快两厢开发,特别是随着明年湘江航电枢纽工程的启动,两岸将融为一体,实现东西互动;筹划乔口撇洪河大桥建设,打通西北门户。力争用3—5年时间构筑起全面对接长沙乃至长株潭城市群的、更为完善的大交通网络,主动融入城市经济圈。

3、致力于项目引大引强,扩大招商引资效果。一方面,我们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三化”的首选战略,进一步落实招商责任,实施“飞地战略”,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全县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特别注重大项目、强项目的引进,用大项目、强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增强发展后劲,力争在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著名品牌企业、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产业上取得重大突破。尤其是在谈的百事可乐、顶新食品、统一集团等这类特大型企业,我们将全力以赴,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引得进,留得住。另一方面,县委确定明年为“项目建设年”,将下最大力气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4、致力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等切合望城实际的特色产业。明年还要重点建设“百里优质水产养殖走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思路,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生产基础等方面因素,高起点做好河蚌育珠等功能区规划,大力推进各产区产品生产和加工,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5万亩,水产品年产量达到8万吨,总产值达到8亿元,农户每户增收1000元以上。

5、致力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的优势,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重点是房地产业和休闲旅游业。房地产业方面。加快凯达财信、武汉高科、广东玫瑰园、南山集团、联诚花园等楼盘开发建设步伐,扮靓城镇,旺盛人气,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镇品位。休闲旅游方面。完善黑麋峰森林公园景区设施配套,加快千龙湖二期开发,推动泉水冲、团头湖开发,做足“山水”文章;积极改进雷锋纪念馆、郭亮墓庐经营管理策略,启动长沙铜官窑博物馆和曾国藩墓庐文化园建设,策划推介并着手开发铜官古镇、靖港古镇,做足“人文”文章;集中开发洗心禅寺、戴公庙、六合寺等庙宇,做足“宗教文化”文章;充分吸引长沙市区游客前来普瑞国际温泉大酒店、龙湖高尔夫、农家乐等场所休闲度假娱乐,做足“会展休闲”文章。不断增强望城旅游辐射力,用3—5年,打造省会高尚、典雅的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区。

三、请求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关于项目用地的问题。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项目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今年省市下给望城的计划用地指标只有170公顷,而今年实际项目用地310公顷,尚有140公顷用地指标的缺口。在工业项目用地方面,我县近四年来共引进工业项目231个,还有一批项目即将进入,土地年需求量均在400公顷左右,一大批的工业项目在排队等候用地指标;在房地产业用地方面,望城作为省会长沙的“后花园”,具有强大的房地产开发潜能,目前已有凯达财信、广东玫瑰园、武汉高科等十大楼盘在县境内陆续开工,用地指标与实际项目用地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请省市领导根据望城的实际情况,适当增拔用地指标。同时,请省市领导考虑望城县域全境已列入长沙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际,按城区的标准调整耕地保护率,建议调整到80%以下。

2、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望城已有6个乡镇属于长株潭城市群功能组团,7个乡镇进入长沙都市区范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既有利于望城融城,更有利于长沙拓城,对长株潭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十分重要。请省市在资金方面对我县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倾斜,具体请求省市将我县胜利垸城市防洪工程、污水处理厂、高乌大道、坪塘大道和铜官窑对外通道(书堂大道)纳入明年国债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协调上级金融信贷部门予以支持。

3、关于重点工程的问题。一是长沙电厂和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的批复问题。目前两个项目主厂区范围已全部拆迁,而项目尚未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复。工程未按期开工,人民群众对此疑虑重重(特别是长沙电厂建设)。我们恳请省市领导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电厂建设,力促项目早日批复、早日动工。二是晟通铝材加工和中材水泥项目。两个均为高科技环保型项目,对推进我县工业化关系重大,投资方动工建厂心情迫切,但目前用地手续尚未批复,请予大力支持。三是乔口撇洪河大桥立项问题。乔口撇洪河大桥是望城与湘阴连接的纽带,也是省会长沙与洞庭湖地区连接的重要桥梁,对统筹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随着望城、湘阴两边线路的拉通,建设乔口撇洪河大桥已经十分迫切,请求省市协调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和交通厅等部门将其纳入洞庭湖水系桥梁工程,尽快启动建设。

4、关于食品工业园区发展的问题。湖南省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省台商投资区、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今年“三园合一”后,在如何进一步做大做强上还面临一些具体问题。请求省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给予扶持,对园区用地指标实行单列,并在税费政策、举办两岸经贸洽谈会等方面给予支持。请求省市领导出面协调省国土、国税部门解决园区已引进项目用地报批和享受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的问题。同时恳请于省长在方便的时候到园区进行现场办公,指导工作。

5、月亮岛开发问题。月亮岛是1992年12月25日由市国土局与台湾承安企业签订的土地开发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涉及总面积166.6万平方米。由于承安公司应付土地拆迁费和土地出让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公司法人代表受台湾当局羁押等诸多因素影响,月亮岛开发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土地长期闲置,不利于周边地区的引进开发。全岛1000多名拆迁群众近600名劳力未能安置,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同时在原来的拆迁工作中,由于资金没有到位,使我县在该项目上背上了1300余万元的资金包袱。经多方努力,目前,我县已与香港帝光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开发月亮岛的意向协议,首期投资2亿美元,请省、市给予大力支持,促其尽快启动。

6、原长沙电厂(省bot)的处置问题。1996年,长沙电厂(省bot)落户望城,我县集中精力配合,完成了征地拆迁和电厂大道的建设,并把该项目作为县城拓展的重心来规划。但该项目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启动,征拆地多年来依然是一块空坪,没有产生任何效益,只有消极影响。为防止土地长时间闲置,请求省政府尽快把电厂拆迁地的开发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尽早发挥其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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