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3 12:02:20 作者:紫衣梦

居间合同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灵活性。以下是一些业界公认的居间合同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的依据。

工程中介居间的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为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不负责外运。如需外运,费用单计。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甲方。

3、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施工;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的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修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中介居间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 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委托人: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居间人: (乙方)

电话:

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2、居间报酬结算方式:

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 %)到账后,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 万(大写: 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

工程中介居间的合同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____________单位直接洽谈,(以下“__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________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____________”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____________”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____________”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_______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中介居间的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1、工程总价:_________

2、装修内容:_________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___元整。质量保修________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____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单莉莉,女,197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人员,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9号楼905号。

委托代理人吴建祥(单莉莉之夫),1977年7月16日出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9号楼90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108室。

法定代表人杨忠,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佰清,男,1978年5月27日出生,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主管,住北京市海淀区稻香园西里2号楼1706室。

上诉人单莉莉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52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恒远公司)在原审法院起诉称,2007年8月12日,我公司与单莉莉、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莉莉采取商业贷款方式以540 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位于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4号1428号,建筑面积42.12平方米房屋(以下简称1428号房屋)。合同签订时,单莉莉向杨素芬支付了购房定金5000元。按约定单莉莉应于2007年8月20日前去贷款公司进行面签、向杨素芬交纳首付款 300 000元,并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2 7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但是,我公司在通知单莉莉前去办理上述事宜时,单莉莉却拒不履行。而且,单莉莉还对我公司及杨素芬提起诉讼,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损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因单莉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起诉要求单莉莉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1 200元、权证过户费15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共计15 9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单莉莉负担。

单莉莉在原审法院辩称,中地恒远公司所述与事实不符。我当时是想购买1428号房屋。但是在我与房主杨素芬签订合同以后,中地恒远公司却告诉我说,杨素芬要求我另行承担30 000元物业费后,才给我办理央产房的过户手续。然而,在签订合同前,我并不知道这套房屋是央产房屋。现中地恒远公司对我的起诉没有道理,故我不同意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12日,单莉莉作为购买方(乙方)经居间方(丙方)中地恒远公司与出售方(甲方)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莉莉以 540 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所有的1428号房屋。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5000元,向丙方支付居间报酬11 200元;乙方于办理过户之前,交付丙方权证代办服务费1500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8月20日去贷款公司面签,并于当日乙方支付甲方本房售房首付款叁拾万元整,若因单方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贷款手续则视为违约;乙方、丙方约定于8月20日,乙方付清丙方壹万贰仟柒佰元整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和叁仟贰佰元整贷款服务费;乙方于2007年8月12日交付甲方购房定金5000元。”违约责任条款规定:“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首期购房款或未在约定期限递交齐申请贷款证件资料、以及未按丙方安排的时间、地点办理房产过户的,均视为违约,甲方所收取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若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实现的,由违约方承担丙方的居间服务费,守约一方已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的损失,向违约一方主张赔偿。”

合同签订之日,单莉莉向杨素芬交纳了购房定金5000元。此后,单莉莉未如期办理借款等相关手续,亦未向中地恒远公司交纳过户费及代理费12 700元和贷款服务费3200元。2007年9月,单莉莉以杨素芬未取得1428号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和中地恒远公司向其隐瞒该事实为由,将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和中地恒远公司赔偿5000元损失。2007年12月17日,本院以(2007)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单莉莉未在中地恒远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办理贷款手续,亦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首付款、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并判决驳回单莉莉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单莉莉、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单莉莉经中地恒远公司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地恒远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促成了单莉莉与杨素芬订立合同,双方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单莉莉理应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因单莉莉违约未能履行,但单莉莉仍应按双方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居间报酬。单莉莉所述中地恒远公司在其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其所购房屋属央产房屋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鉴于中地恒远公司未为单莉莉提供办理购房贷款和过户手续的相关服务,故对中地恒远公司要求单莉莉支付权证过户费、贷款服务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单莉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费人民币一万一千二百元;二、驳回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单莉莉不服,以中地恒远公司未告知房屋为央产房存在违约行为,无权要求居间服务费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地恒远公司同意原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单莉莉、杨素芬及中地恒远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有效,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单莉莉通过中地恒远公司的居间服务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未能履行,但系因单莉莉违约行为所致。因中地恒远公司已促成单莉莉与杨素芬订立合同,故单莉莉应按照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单莉莉所持抗辩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判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九十九元,由单莉莉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十元,由单莉莉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工程中介居间的合同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总价: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居间合同纠纷

近日,法院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2011年前两个月仅东城法院就受理此类纠纷30件,同比上涨200%。其中,原告为房屋中介公司,被告为买房人的案件占此类纠纷总数的83%。经调研发现,造成该类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买房人履约能力变化。自2017年10月起,中央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提高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限制购房条件等,导致买房人购房成本加大。部分买房人因此履约不能,或因购房条件限制未能如期申请到银行贷款,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由此与中介产生纠纷。

二是房地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详细项目和具体标准尚无法律规定。实践中,超过90%的案件中的居间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提供咨询、代为磋商价格、银行贷款代办、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多项服务内容,却对如何履行没有细则规定。买房人与中介公司在中介是否忠实履行了上述义务,上述服务是否应包含在居间服务费中等问题上,容易产生较大分歧。

三是居间服务费用定价随意超出合理范围。根据《北京市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房屋成交价格在500万元以下的,房屋代理买卖收费不应超过房屋成交价格的2.5%。在受理的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35%的案件居间服务费高于该标准,超过75%的案件约定买房人应交纳居间合同代书费、过户费、贷款费等费用。经统计,该收费合计低于3万元的仅占全部案件数的22%,3-5万元的占29%,5-10万元的占43%,10万元以上的占6%,服务费用过高。

四是买房人法律风险意识较差。具体表现在:合同意识淡漠,不详细阅读居间合同条款,或在未进行深入磋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未将口头承诺落实在居间合同里;不注重保存证据,与中介人员及售房人的联络、协商多以口头方式进行,以致应诉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未调查房屋权属状态,不调查售房人是否有权利出售房屋。

针对以上情况,东城法院认为在审理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时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案件审理应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审理中如发现房屋中介机构存在价格违法、赚取差价、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详细审查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执行情况。对居间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条款内容、中介人员资质,以及中介公司的执行情况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应特别注意居间合同中是否包括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避免中介公司混同代办业务费与居间服务费。三是注重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分配是否公平。一方面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规避主要义务或责任,另一方面注意中介公司收费与其所履行的义务是否相适应。如发现显失公平等情况,宜通过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平衡双方利益。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7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现被告与案外人于 年 月 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

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1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

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2017

具状人: 年 2 日 月

融资居间中介服务合同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姓名身份证号。

鉴于:1、甲方(委托方)置业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相关融资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相关金融机构或出资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服务内容一、项目规划内容。

1、项目公司名称:置业有限公司。

1、与甲方针对项目反复交流沟通,同时配合资金方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关于甲方融资的尽职调查。

2、负责协调甲方与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配合促成融资合同的成立。

3、负责向资金方或相关金融机构,推介甲方的项目,确保该项目尽早完成融资。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按合法、合规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后,及时向资金方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4、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依法规定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融资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合法、真实、有效的各种文件资料。

4、甲方应及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的付款义务。5、甲方应遵守合同承诺及保密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

6、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融资服务工作,则甲方必须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并不得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外的因素而拒付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

1、乙方不收取前期费用。若项目融资未能成立,本合同随之自动失效,乙方对甲方亦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费用计算即项目的目标年息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年息为准,另外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_%。甲方以居间服务费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应得的服务报酬。

3、融资居间服务费的计算公式:融资服务费=融资借款总额×%。

4、在该融资项目成立并且第一笔资金实际到达融资主体公司账户时同一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即融资借款总额×%)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照分流表额度分别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乙方收款户名和额度见下表:

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如果没有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取得融资借款,此居间合同自动失效。如本合同失效之日起月内,一旦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或资金方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则甲方必须仍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私自与借款方接触。

2、甲方委托事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提供财务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法律文件,或者隐瞒重要情节,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期限、修改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方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和本次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乙方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介居间合同书

甲方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为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非格式协议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务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核实与考证,其真实性、准确性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与第三方鉴定融资合同时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义务;

(3)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职务、 电话号码、联系地址与有关数据、信息等)。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配合协助甲方工作,将确定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并按照双方商定 开展工作;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2)本合同项下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 商不成时,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诉讼于签约地人民法院。 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需签署书面协议,作 为本合同附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如xx-xx有限公司与银行或者贷款公司没有达成贷款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址: 公章 签 字 ) 年 月 公章 ( 签 字 )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通常是买受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受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在约定期限或条件具备时,双方即按照约定签订合同。

律师建议,签订房产中介举荐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 黑收费 ”。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

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霸王条款 ”,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其五,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等;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融资居间中介服务合同

1、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融资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合法、真实、有效的各种文件资料。

4、甲方应及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的付款义务。5、甲方应遵守合同承诺及保密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

6、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融资服务工作,则甲方必须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并不得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外的因素而拒付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

1、乙方不收取前期费用。若项目融资未能成立,本合同随之自动失效,乙方对甲方亦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费用计算即项目的目标年息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

借款合同。

年息为准,另外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_%。甲方以居间服务费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应得的服务报酬。

3、融资居间服务费的计算公式:融资服务费=融资借款总额×%。

4、在该融资项目成立并且第一笔资金实际到达融资主体公司账户时同一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即融资借款总额×%)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并按照分流表额度分别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若分单操作,则批清批结。乙方收款户名和额度见下表:

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如果没有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取得融资借款,此居间合同自动失效。如本合同失效之日起月内,一旦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或资金方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则甲方必须仍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私自与借款方接触。

2、甲方委托事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提供财务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法律文件,或者隐瞒重要情节,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期限、修改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方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和本次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乙方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借款期限为。

3、支付方式:

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每天)。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元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第九条、诉讼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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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介居间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中,委托和居间人双方利益如何保障?下面是工程中介居间。

为大家提供参考。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

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2、居间报酬结算方式: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到账后,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万(大写: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居间成功,本合同双方权责完全履行并支付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横线留空部分均为双方代表自愿亲笔填写,具真实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及开户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土地买卖中介居间合同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xxx土地的转让。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中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根据《xxx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省____市_________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装修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仅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装修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装修工程合同,那么在甲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装修工程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

2、乙方帮甲方成功介绍客户,签约装修合同后。建设单位首付定金40%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全部装修工程5%佣金。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中介居间合同

甲方:四川华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

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xx年月日。

中介居间房屋买卖合同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 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附加条款:

1、

2、

3、

4、

房屋移交清单:

1、

2、

3、

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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