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5 22:04:22 作者:笔尘

在调研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我们要做好时间规划,合理分配各个环节的工作量。以下是一份关于消费者偏好调研的报告,希望对大家的产品设计和营销策略有所启发。

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报告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是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其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其中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7月8日—10日,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生干部暑期“三下乡”活动保定市顺平县神南乡北神南村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开展了调查。

据了解,神南乡位于保定市顺平县县城西北35千米。面积94.5平方千米,人口1.14万。辖18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北神南村。由于此地多山地,少耕地,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经济发展较缓慢,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放弃了种田而选择出外谋生,因而当地留守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为视角考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即透过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

二、实践成果和收获

通过对留守儿童及非留守儿童发放不同的调查问卷和在一定程度上的走访,我们了解到了以下留守儿童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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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守儿童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普遍比较困难。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而且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孩子动手能力比较弱,大多家务不愿去做,爷爷奶奶与儿童有一定得隔阂,大多孩子不愿听从爷爷奶奶的使唤,具有较大的叛逆心理。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调查中发现,选择与子女分离而外出务工的父母,大多是居住在贫困村(居)、缺乏生产资源,生产生活无一技之长,只有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济,加之外出后也很难找到如意的工作,打工收入也往往不高。因此,这些留守儿童家庭的生活普遍拮据。

(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主要体现在隔代教育问题,隔代教育力不从心,父母在外打工,学习只能依靠学校老师,回家后没有父母的监督和指导,孩子的自觉和自律都略有下降,外加爷爷奶奶大多为不识字人群,没有能力指导留守儿童的学习。从而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留守儿童学前教育也从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缺陷。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一生。

(三)、留守儿童行为发展偏差

由于隔代的长辈往往对其过分溺爱放纵,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孩子的生活、学习无人督促,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儿童亲情的缺失,就很容易走极端,甚至使一部分儿童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使“代沟”加深,致使大多数留守儿童造成心理抑郁,性格孤僻,对以后的人际交往、协作求助、学业发展等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群体,父母由于无法照顾孩子会产生内疚感,便会在金钱上进行补偿,而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太少,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

(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亟待关注

0-14岁的儿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沟通,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由于没有父母的照顾,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不少留守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行影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了一定的人格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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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施和建议

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不发达。留守儿童数量的增长与经济增长成反比,经济越发达,外出务工的农民越少,留守儿童数量就越少;经济越不发达,外出务工的农民越多,留守儿童数量越多。但当留守儿童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时,我们通过实践给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

(一)、家庭方面措施及建议

家庭教育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化。家庭教育的过程是孩子与父母互动的过程,只有在双方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实现交流和沟通,才能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教育临时监护人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注重道德教育,更多地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家长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特别是年幼孩子的成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是家长的主要工作。要求代理监护人对留守在家的子女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进行认真教育、管理、监督,使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二)、学校方面措施及建议

完善学校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形成校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加强精神、心理、生理、行为方面的指导教育。农村中小学班主任和老师要给予留守儿童特殊的关爱,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坚持启发、引导的疏导原则,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亲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以弥补他们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

(三)、社会方面措施及建议

政府应对留守儿童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服务提供依据。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推动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逐步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涉及社会转型的众多问题,需要构建职能部门保护机制,创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大环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四)、自我约束方面建议及措施

最后 ,关于留守儿童,自己还应该加强自我教育和引导,要树立自信心和自尊

心,要有面对现实的信心及勇气。向着积极、乐观、开朗、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好的一面发展,不断完善自己。做生活中的强者,更要学会乐观的面对一切困难。

四、实践感悟或感言

我们亲眼见证了留守的孩子无奈的凄凉。我更加不会忘记,当看到孩子们在一份份问卷中“最缺少的东西”后面用歪歪歪斜斜的字体写下对父母的思念时,我的心受到的震撼。他们太需要关爱了!想到我们可以在父母的呵护下度过童年,便觉得自己有责任为他们做一些事,即使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也可以把我们的收获用报告的形式写出来,让更多的人注意到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我们的重点调查中,我切身感受到了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对农村、农民问题的关注,更重要的是,为祖国的花朵提供一个更好地成长环境,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缓解,对国家的崛起与强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父母不在身边的他们不得不过早的承担起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学会照料生病的爷爷奶奶,学会教导比他们更小的弟弟妹妹.他们承担了太多本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负担。这样,他们的性格渐渐的改变,在他们的心里,对社会和生活的认识也有一定的偏激和盲目,长期以往,对他们自己,对社会都是一个问题。但是,多数的他们是那样的刻苦和认真,学习成绩是那样的优秀,对他们只要有心培养,都可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这是我们认识到运用自己学习的知识,尽最大的能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为他们创造出一片更美的天地,使他们有一个相对更幸福、温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教材:《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概论》

2、关于农村基础教育困境和出路的思考 ,《现代教育科学》 2015年第4期

3、潘璐 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综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15年6月卷第2期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的农村劳动者进城从事其他 产业,于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生存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今天,这不容忽视。针对这一问题,通过查阅文献,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对所任教学校的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调查主题为:关注留守儿童的童年,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调查的主要问题有:你和谁生活在一起,你的业余生活怎样,你希望爸妈在家吗?你和老师同学的关系怎样等等。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分析

(一)留守儿童对亲情需求较强

根据对学校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不难发现他们家庭的经济状况大都不容

乐观,也许由于经济原因,留守儿童父母回家次数也普遍较少,其中仅在春节回来的占33.2%。还有11.1%每隔三年回来一次,这部分样本主要集中在外省的打工人员,在对留守儿童采访中甚至还发现极少数七八年未回来的例子。

从留守儿童对家庭生活的期望上看,54.5%的留守孩子希望“和爸爸妈妈

(二)学习状况不容乐观

留守儿童和监护人对待读书和教育的认识上也不容乐观。由于监护人素质不够高引起许多监护人对其孩子的教育都疏于管理,从对留守儿童的调查问卷结果中不难看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容乐观,这背后主要是心理问题干扰及学习自控力较差造成的,农村父母文化程度以小学居多,很难辅导子女功课,80%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自律性较差,以及79%的留守儿童无人督促学习。

(三)监护状况堪忧

监护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里结合坳头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重点讨论以下两项内容:基本监护(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及深层监护(对被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

1、监护人情况分析:据调查、留守家庭中84.6%,是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尽管82.4%的隔代亲人很高兴照看留守子女,但是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57.1%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吃力”,85.8%的亲戚表示“不乐意但没办法”或“无所谓只要父母给钱”,可见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相当冷漠,大多碍于情面而照顾,我们所接触的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这种情况。

2、沟通是实现家庭教育的前提。而64.4%的监护人直接表示“很少或不与孩子谈心”,只有11.3%的留守子女表示“有烦恼的时候和照顾我的人说”,同时54.3%的孩子还透露监护人有过罚跪、罚站等家庭暴-力行为,可见双方在沟通态度和方式上存在很大问题。在教育态度方面,58.8%的隔代亲人及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不管”,只要有所交代就可以了,这说明孩子缺乏必要的家教氛围,无论是爷爷奶奶还是亲戚,对孩子大多局限于吃饱穿暖的浅层关怀,难以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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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守儿童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的调查结果及结果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中所呈现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1、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对孩子的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一方面,那些父母在外的家庭,由于爷爷奶奶等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学习的问题一般都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父母只有一方在家的,由于每天所要承担的家务很多,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很少对孩子的品性进行教育,对学习更是缺少必要的指导。

2、平时缺乏亲情的关爱。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缺乏亲情关爱会对孩子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最为直接的也许就是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抚慰与关怀,这也是我们应该给予重视的。

3、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导致的心理问题

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和冲突,这里,他们需要有倾诉的渠道,也需要有人能告诉他们怎样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家人在这方面应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但由于父母在外,留在家里的其他亲属及他们情绪情感的变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这种情况长期积累,对于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会住不导致性格的缺陷 ,从而引起犯罪动机,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留守儿童形成原因分析

长了1000万农村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中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开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特殊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了两地教学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2015年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6.7%。这其中即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儿——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3、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这些教育内容的缺失是很重要的。

四、解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留守儿童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于基层,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就必须从社会大局、制度层面整体地加以考虑和解决。

1、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中心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吃住在学校。

2、建立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祖父母及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等,对留守儿童给予对口的帮助。

3、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外出打工学生,老师要改革家访制度,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同时,学校可以开展围绕反映留守儿童家庭的班会,引导学生形成关于父母外出打工现象的正确认识;也可以邀请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父母参与班会,通过他们打工经历的讲述,和打工者与学生间的直接交流,使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生活观。

5、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确定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不仅是支付抚养教育费用,还有探望、照顾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对孩子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父母外出打工,虽然将孩子委托亲属看管,自己也定期交付抚养教育费用,但长期不回家探望孩子,也不履行其他义务,都属于履行监护职责不全面。因此,必须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期待权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社会的力量,让他们的童年充满欢笑,让他们的成长为社会注入爱。给他们一个幸福的今天,让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和谐发展的明天。

内容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城市打拼,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人数目前已达到5800万左右,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其生存现状堪忧。对此我利用暑假对村里的.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成长教育情况,并将此做了一个实践调查,也将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和分析。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及政府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协同合作。

关键词:留守儿童 现状 原因 建议

一.对留守儿童生活现状的大致统计:

2. 父母每年的回家次数:74%一年一次,17%一年两次,9%两年一次

5. 课外活动:干农活29%,玩3%,做家务56%

二.通过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主要是四种问题在留守儿童中比较显著:

1. 是留守儿童生活问题。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2. 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3.是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4. 是留守儿童道德行为问题。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5. 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据全国妇联对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

三.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 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措施不力。今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能适应新时期学校教育的方法和措施。但在调查中发现,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留守儿童父母与老师学校的沟通难度大,难以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真实状况。二是外出打工人员对孩子的教育过于依赖学校教育,老师没有精力,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三是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很难在学习上,生活上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并针对性给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环境。

2. 家庭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教育作为儿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纽带,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学生教育问题,与其缺少来自家庭的正确教育和指导有极大的关系。一是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二是家长(或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和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四.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成长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 政府应积极作为,加强主导。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一是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证教育公平。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合格学校的建设。二是要推进政策的完善配套。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特别是要杜绝网吧和游戏厅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三是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让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2. 学校应尽职尽责,担当使命。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首先要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应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其次要注重培育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对老师进行相关心理指导培训,使他们有能力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老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对遭遇挫折或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心理抚慰,特别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缺失。再则要努力架起畅通的家校桥梁。要组织老师多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指导家长或亲属如何教育孩子。建立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卡,利用现代发达的信息通讯工具,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除此,学校还可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当好父母,还要当好孩子们的知心朋友。长期在外的父母应充分利用电话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教育。留守儿童的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爱国爱民、尊老爱幼、勤劳节俭等优良品德,以身示范。

4. 是社会应奋力敢为,形成合力。加强社会教育组织或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弥补作用,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互补共生。要构建监护体系。构建一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队伍。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起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鼓励帮助农民返乡创业,使父母双方或一方能留在家里,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好出路和长久之计。

学院:植保学院 班级:制药工程103班 姓名:成静

学号: 2015010446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的

农民工是城乡统筹最大的利益群体,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最大的难点。农民工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特有社会现象,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外出打工,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委托他人监护或无人监护的儿童。伴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许多孩子短期或长期教育失去了监护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单亲”、“孤儿”家庭或“隔代教育”。不少留守儿童一直忍受着心灵煎熬,学习成绩差仅仅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凸现的一个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孩子的综合素质、品德教育、人格和价值观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应引起重视。总理明确指出:“孩子经常见不到爸爸妈妈,这是现在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给这些儿童更多的关爱。”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累计向非农业转移了1.3亿农业劳动力,目前流动的农民工每年大约新增加100-500万人,如果加上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人数则超过2亿人,接近中国的城市人口。这个庞大的农民工后面有xxxx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xxxx是全国劳务大县,总人口103万,劳动力47万个,耕地92万亩。按耕地承载量计算,只需15.9万人耕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目前全县外出务工人数达20万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只有极少数带着子女,到打工地入学。据县妇联统计,xxxx有留守儿童6.3万人,其中父母双双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3.8万人,失辍学人数1860人。留守儿童中99%有监护人,1%无监护人,监护人多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

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受教育、长身体、培养健康心理的关键时期,不仅要接受学校的教育,还要接受社会的关爱,更要沐浴在父母亲情的抚育抚养之中。农村留守儿童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远离了父母,把监护权委托给了其他人,使儿童的成长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1、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据县妇联调查,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绝大部分被委托给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有l%的留守儿童没有监护人。这些儿童的委托监护人年龄大、文化低,多是文盲或半文盲,且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很难胜任监护职责。有的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无时间监护孩子,有的无办法监护孩子。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有些留守儿童还要替年老体弱的监护人分担一定的家务,体力劳动过重不利于身心成长。

2、缺乏亲情关爱影响心理健康。据调查,有的父母外出打工半月或一个月才打一次电话,有的半年联系一次,不少外出打工者一年甚至几年才返家一次,子女缺乏亲情关爱,内心空虚。有的厌学,明显不如父母监护下成长的儿童;有的孩子性情孤僻,逆反心强。某乡镇一名初中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双外出打工,随祖父母生活,长期的压抑使他性格孤僻、行为古怪,祖父母只对他迷恋网吧批评了几句,他竟然把家里的电视机给砸了。有的对家长有埋怨情绪,为了宣泄不满,走上了极端。某乡一个女孩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随爷爷奶奶生活,因不满爷爷奶奶常骂她笨,一个星期天,趁爷爷奶奶外出打牌,点燃蚊帐,想把房子烧掉,看到火越烧越大,她吓坏了,才赶紧舀水把火浇灭,爷爷奶奶回来后又狠狠地揍了她一顿。尽管这些例子是众多农村留守儿童中极其特殊的事件,但也反映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突出心理问题。

3、教育重视和沟通不够影响学习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县小学寄宿制学校231所,在校寄宿的留守儿童5328人,初中寄宿制学校31所,在校寄宿的留守儿童10321人,寄宿留守儿童仅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5%。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普遍较差,甚至有的学校没有寄宿条件,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的教育功能也未能有效发挥。留守儿童理应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关爱,但由于某些学校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对留守儿童缺乏特别的关爱,不主动和监护人联系;加之被委托监护人缺乏与学校沟通的意识和能力,导致不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差。

4、家庭和社会教育对接不力影响安全。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年龄小,力量弱,缺乏呵护,往往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据县妇联接到的群众来访,我县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中,有一定比例的留守儿童,尤其是女孩容易被侵害,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派生出来的问题,而且是较长一个时期内存在的突出社会问题,由于这一特殊群体正在加大,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这些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才能标本兼治,彻底解决。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政府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各种城乡隔离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给农民工及其子弟以国民待遇。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适当鼓励、帮助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上学,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

2、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一是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地区,开办寄宿制学校。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留守儿童提供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群体中健康成长,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二是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三是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深化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要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娱活动,充实他们的课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四是在课程设置上大胆创新。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加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生存、安全和法制教育,使其自尊、自立,帮助他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成长。五是加强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建立与之配套的学校、学生和教师综合考评体系。

3、改变家长外出务工和教育沟通方式。父母双双外出,则对子女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影响就要小得多。因此,父母外出务工时,如果没有可靠的监护人,最好安排一个在家,保持良好的家庭教育。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与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原则上每个星期交流一次。在沟通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在沟通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用书信的方式,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很有帮助。许多学生习惯通过书信、日记来抒发和宣泄内心感受。另外还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经常保持联系,共商教育之良策,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与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4、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要加强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广泛关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解决。二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教育、文化、体育、妇联、共青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市场净化、环境整治、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开展保障工作,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儿童管理教育体系。三要建立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监护体系。由基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社会化教育监护体系,起到沟通家庭、学校与留守儿童之间的桥梁作用。四是深入推进“母爱零距离”特色行动,让留守儿童在真情的关爱中健康成长。动员组织各界妇女,特别是留守儿童身边的女干部、女能手、女教师、女邻居献爱心,充当留守儿童的“社会妈妈”,给予留守儿童以亲情关爱。

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儿童的生活和成长情况。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留守儿童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便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让党和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纷纷离开本土,涌向城市,走上异地打工、创业的生涯,而孩子因种种原因就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或寄养在亲戚家,更有甚者是独自在家照料自己。

据xx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xx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xx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xx万以上。

而xxxx年全国妇联负责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xx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报告: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xxxx万人,其中xx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x多万。数据表明: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xx%,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而抽样调查显示:x%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打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中xx.x%的人通话时间在x分钟以内,并且xx.x%的留守儿童是一周以上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与外出的父母联系一次,有x.x%的儿童甚至与父母就没有联系。xx.x%的孩子表示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但也有xx.x%的被调查对象明确表示不想和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城市生活。有xx.x%的留守儿童与照顾他们的成人很少或从不聊天。留守孩子这一特殊群体在性格成长、学习教育、健康呵护和心理疏导方面存在许多的缺失和隐患,出现的问题孩子越来越多。他们迫切需要党和国家的重视,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2、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大都在较贫困的偏远山区,如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政府和有关部门难以及时了解他们真实具体的情况。只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各级政府和部门才能及时了解到他们的真实具体的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才能让有限的爱心资助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身上。

3、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变化情况。农村留守儿童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常会发生变化。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爸爸妈妈回家创业或被接到城市上学,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就不再是留守儿童。有的农村孩子因爸爸妈妈新近决定南下打工,临时成了留守儿童。同一个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有的因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意不好做,或出了意外,生活陷入困境。

4、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上学的情况。如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主动做思想工作,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父母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入状况;留守儿童在家的主要托管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所在班级及班主任姓名。

2、农村留守儿童已获资助情况记录。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大部分地区已由政府牵头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地的妇联团委组织了“代理妈妈”等行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纷纷向农村留守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农村留守儿童获资助的情况必须载入档案,这既有利于追踪爱心款的去向,也有利于了解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

3、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的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在档案中写下孩子最迫切需要的帮助,有利于及时地疏导孩子,教育孩子。

1、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其它档案资料的收集不同,当档案收集之后,主动脉是及时收集农村留守儿童发生变化的有关资料,政府和社会对他们资助的有关资料。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完整、准确。

2、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要采取动态管理的方法。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且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的帮助各不相同,获帮助之后会有显著变化。这些情况都应在档案中及时记载和建立,以便及时调整帮助措施。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需随时增添内容,政府和有关部门需及时了解情况,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应建立融网络登记、实时更改、网络查询、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正规化、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解读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要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早期对困境或问题家庭进行干预。

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意见》对中小学提出的工作要求。

“孩子成长过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佟丽华说,为了保障学校有效落实上述要求,《意见》对教育行政部门也明确提出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为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县级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社工培养水平不高,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下一步的重点,政府要对社工进行专业培训,让我们拥有一支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农村社工队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6。

13。

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2020。

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家庭监护责任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不断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父母要依照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多联系、多见面,加强与学校老师和其他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基本信息,建立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信息档案;要强化村规民约,依法制定监护人责任清单;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水平;总结和探索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照顾模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通过优化校点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放学交通问题。

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主阵地,要完善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及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联系和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突出课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日间照料、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志愿者,依托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实施

12355。

12338。

”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和法律服务团队,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通过牵头与其他群团组织联手打造“爱心童享筑梦行动”,实现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做到发现、报告、转介、干预、帮扶工作有效衔接,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女童等重点对象,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十六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或变相收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五大功能区域产业布局要求,大力发展地方经济,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

“春风行动”等对接活动,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对有意愿创业就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通过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尽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

市政府建立由民政、综治、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参加的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相应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和职责,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照料的需要;加强农村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功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入园需求;利用科技馆、博物馆、乡镇(街道)和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完善关爱服务功能。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保护工作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广泛运用各类阵地,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理念、方法和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民政方案】北票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2016。

13。

2016。

43。

2016。

38。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2020。

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坚持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5。

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市民政局,同时抄送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做到一人一档案,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民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协调、协助各有关部门将各项关爱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民政部门及市救助管理站要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及时汇总。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排查出的无户口、辍学、残疾、监护差、患病等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分别报送市公安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使其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保护。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乡镇、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乡村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市发展改革局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市财政局和民政局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保护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

2011。

39。

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

市教育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对长期在市内打工,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市公安局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市卫生计生局从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朝阳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市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下去。按照《北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的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昭阳区现根据辖区留守儿童的现状,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妇联配合学校对留守儿童现状进行调研,调研主要以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具体从农村留守儿童自身的情况(包括年龄、学习成绩、生活情况、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及家庭情况;针对存在的情况、当地政府是如何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等进行调研。此次调查数据显示于20xx年5月底。全区有留守妇女总数32303人,留守儿童总数45710名,其中,随父母一方生活的农村留守儿童23804名(其中学生16926名);随祖父母生活的留守儿童15555名(其中学生10263名);随其他亲戚生活的留守儿童数4622名(其中学生3441名);独自生活的留守儿童数1730名(其中学生1706名);寄住学校的留守儿童学生数4519名.

1、生活上,绝大多数的留守儿童是由隔代老人监管;一部份是投靠亲戚朋友帮助管理;他们都认为孩子只要吃饱穿暖即可,就是关心孩子了。一部份是自我管理,由于不懂事,分不清善、恶、美、丑;是对还是错,都以自我为中心,自作主张行事。导致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2、学习上,由于留守儿童身边的监护人员文化素质偏低,不能辅导孩子学习,特别是未上学的那部分监护人在孩子的学习上无从作手,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偏差。

3、安全性,多数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都是由隔代老人监管,由于监管人员年老、体弱,文化素质低,导致对孩子的安全监护意识淡薄,对一些问题也无能为力。因此,出现过留守儿童被人拐骗,溺水死亡或者出现一些意外伤害等。

4、心理上,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爱,导致孩子性格发生变异、冷漠,造成精神“抑郁”、“恐惧”、“易怒”、“易暴”、“焦虑”、甚至感到无助、孤独、显得脆弱、自卑、学坏、变坏、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受到法律的惩治及更多的伤害。

5、有部分孤儿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爷爷(奶奶)年迈已老,对儿童的关爱和监护也存在一定的不力和隐患,还有一部分孤儿是和亲戚一起生活,他们由于缺乏父母的爱,一旦有不知情者提问到有关父母时,他们会显得很伤心和无助。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种种问题,结合全国、省、市都非常关注留守儿童问题。

1、自20xx年以来在挪威欣康公司的支持下,区妇联召开了全区关爱留守儿童动员大会,参会人员有区直机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学校等400余人,后又开展了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及业务骨干培训、监护人的培训。邀请挪威欣康公司专业教员对区妇联全体人员、盘河乡、青岗岭乡、田坝乡、苏甲乡的分管教育的领导、乡镇妇联主席、社区妇委会主任及部份老师共60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多次及层层培训后,由他们回去对在学校的留守儿童和儿童监护人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为一体的教育及监护网络,改善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让留守儿童们健康的成长。

2、通过这几年做留守儿童工作来看,这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来,很多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就是老、弱、病、残及幼儿等,这个工作要靠社会多部门合作才能完成。

“留守儿童”是农村社会转型时期和农村大规模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务工后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留守儿童”问题给整个农村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缺乏直接的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的发展上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安全问题,心理问题,品行问题,监护问题等成为了重点研究的问题。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留守儿童亲子关系面临极大的挑战。一是留守儿童亲子关系存在的问题:首先,留守儿童和父母沟通次数少,共同生活沟通时间短;在农村,父母外出打工的地点离家比较远,考虑到回家的成本比较高,尤其在外省打工的父母,迫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很少回家,除非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或者重大的节日,一般选择尽量少回家,很少有人频繁的往返家和打工地点之间。这种情况显然给留守儿童和父母之间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设置了屏障。其次,联系少,能保持一周和孩子打一次电话的还是占少数的,大多数外出打工父母和孩子半个月或者一个月联系一次。再次,无论是监护人还是外出打工的父母,他们都没有把孩子与家长的感情交流看成很重要的事情。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没有和孩子在一起,时间长了,也就不知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什么;另一方面孩子不能与父母相处,在其他人面前显得有些胆怯,不能尽情的发泄和依赖或交流感情,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封闭和无助。

3、建议政府多投入在学校修建学生宿舍,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寄宿。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在家庭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构建一个相互依托、优势互补的留守儿童综合性社会体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支持因素形成合力,有效地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具体做法包括: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使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老师更为充分的发挥教育功能。通过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使他们在老师、同学群体中生活成长,以对缺少的家庭教育予以补偿,让他们在同龄群体中感受生活的快乐,也便于对其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减少留守儿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4、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巢湖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和各项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

1

.强化家庭监护法定责任。

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责任在家庭,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关爱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

16。

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受委托监护人应切实在日常生活、学习及精神关爱等方面履行监护职责及关爱义务,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反映,同时,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要加强对父母或临时监护人的培训,提升其履行法定责任意识,重视关心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精神需要和情感需求。

2

落实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属地责任。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培训、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各村(居)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对象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3

.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市政府将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

4

.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

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5

.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多种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爱心捐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村闲置公用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加强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明确准入门槛,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财税部门要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相关优惠政策。

1

.建立信息台账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建立翔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案,分类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核查,及时予以更新。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要为信息台账的建立和核查提供服务。

2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发现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故意伤害、或不法侵害或失踪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第一时间收集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3.

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属地乡镇、街道。

4

.建立健全评估帮扶制度。

各地确立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逐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流程评估工作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对留守儿童进行委托监护时,要对受委托人的身体、精神、工作及生活等状况实施评估,确认其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对排查、走访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村留守儿童,或者接到公安机关对处于危险状况的农村留守儿童的通报后,要立即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等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5

.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

6

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乡镇、街道及民政部门等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6

.落实政府救助兜底保障责任。

对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讨等儿童,及时将其纳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给予救助;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按程序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社、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计生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病有所医。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加强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市人社局、扶贫办要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扶持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家庭脱贫。

1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初步建立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机制,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三个一样”要求,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2

.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将农村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及各村(居)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街道要整合民政、教育、卫计和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资源,明确专人担任儿童保护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村(居)要安排专人担任保护专干。各中小学校应安排教师兼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辅导员。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友好社区(村居)建设,健全关爱保护基础平台,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农村老少活动家园、留守儿童之家等关爱保护设施,按照查清底数、拾遗补缺、按需提升的原则,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网络,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加强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人社、教育和民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分类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儿童保护督导员、学校辅导员、托管机构服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安全意识。要加快社会力量培养,加快孵化培育从事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参与的整体合力。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考核,强化问责机制。各乡镇、街道统筹建立本辖区包保责任制,乡镇、街道要包保到村(组),村(居)、学校要包保到人。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本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近段时间,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xxxx市xxxx乡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如下调研意见:

一、基本情况:

xxxx市xxxx乡中心小学共有496名学生,其中有32名学生为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不愿与其他同学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这些孩子大多是由爷爷奶奶监护的。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留守儿童的安全及教育问题日益突出。

二、留守儿童成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方面:与其他孩子相比,他们缺少父母的照顾,容易在营养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年幼的阶段,孩子的养育、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问题容易出得多一些。

二是心理问题:由于得到的亲情、情感和心理关怀的缺少,许多孩子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又很少与外界接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孩子其实特别想和家人在一起,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由于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久而久之,有的孩子就与家人产生了隔膜和陌生感,内心的封闭、情感的冷漠、甚至行为的孤僻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容易出现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教育问题:在我们走访中得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务劳动甚至一些农活都落在了留守儿童身上,不能保证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因此下降。临时监护人对孩子学习的督促帮助不够、方法不当,甚至有的监护人放任自流这些孩子,最终使这些孩子产生厌学,弃学的心理。农村孩子中留守儿童的小学阶段入学率相对高一点,初中阶段则呈下降趋势,更有孩子产生只想读完初中的想法。

四是道德问题: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家长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儿童的许多行为习惯、道德素养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由于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缺乏及时的指点和帮助,一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容易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和道德品行。

五是安全问题:由于老人没有能力教育孩子,父母在外劳作疏于照顾孩子,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突出。加之留守儿童本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限,正处于玩耍的黄金时期,寒暑假更是他们放松的最佳时间,逃脱了老师严格管理,摆脱了家长严密监管,留守儿童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这让他们的安全处于一种特别危险的环境,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上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生活,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困境,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进而使他们在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职责。

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为严防留守儿童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培训,让家长及监护人明确应承担的监管范围、时间、职责等;结合案例,重点介绍寒暑假期间极易发生的溺水、交通、雷击、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对预防工作和救护措施进行详细讲解。

二是多关心过问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得到父母的关爱甚少,很容易使留守儿童形成孤僻叛逆、消极自卑、攻击报复的性格。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学校应该开设心理教育课,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放学后组织留守儿童集中写作业,老师轮流看管、辅导。老师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帮助他们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缺失。

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为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学校应该组织开展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结对活动,使留守儿童获得爱心妈妈的关爱,让爱心妈妈从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爱、学习上解惑,让孩子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

四是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实行假期全程跟踪监管。

寒暑假前,学校应对每位留守儿童进行深入摸底调查,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父母的具体去向及联系方式,并登记造册,形成留守儿童数据库,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最新动态。寒暑假期间,学校应该开展家访活动,对留守儿童的安全监管、学习生活、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提出具体的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联系两次,做到学校、监护人、父母互相沟通;学校还应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

五是加强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孩子提供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确保留守儿童有个温馨、快乐的家园,使其既愉悦身心,又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成长的快乐,找到回家的感觉。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留守儿童之家应该免费为留守儿童开放,不但提供学习场所,而且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真正把留守儿童之家办成留守儿童满意,外出父母放心,社会舆论认可的学习、生活场所。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既牵涉到教育方面,也关乎心理、社会、法律、经济等方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同时也影响到他们的父母能否在外安心工作,更远的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隐患。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成长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全社会能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大家由自发、自觉到有组织地来关爱、帮助、支持留守儿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祖国的花朵饱含着生机,期待着怒放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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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17年8月底到2017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能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特别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形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导致留守的妇女儿童人数逐年递增。为全面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工作,xx市妇联对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1、留守妇女儿童基本生存生活状况。

xx市共有14个乡镇,116个行政村,农村妇女9.6万人,其中留守妇女4450人。这些留守的妇女多数在30—50岁之间,她们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无法随丈夫一起外出务工,只能留在家里务农,照顾老人、孩子。

xx全市共有儿童69184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2541人。这些留守儿童中,父亲单独外出的占69%,母亲单独外出的占12%,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占12%。这些留守儿童多数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少数被托付于亲戚照顾或被父母送于长托,与在外打工的父母很少联系,多半一年才能相聚一次,有的几年才能见一次面。

一是留守妇女精神压力过大。留守妇女由于要照顾老人、孩子,要承担家里的劳动,要维持家庭的和睦,精神始终处于紧绷状态,加上丈夫不在身边,使留守妇女在受了委屈时,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心里和精神的压力等不到缓解。

二是留守儿童思想容易偏激。留守儿童因为长期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老人都认为只要孩子吃得饱,穿得暖就行了,对留守儿童的其他行为不是特别注重,使得多数的留守儿童养成不良的行为,思想出现偏差,等到父母回来约束他时,他会觉得父母长期不在身边,没有管他的资格。

3、留守妇女儿童亟待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留守妇女的健康问题。中国的传统思想是男主外、女主内,现在,由于丈夫外出务工,使得妇女从丈夫的贤内助一下转变为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人承担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家庭劳动。特别是在播种、秋收的农忙季节,主要劳动力的短缺,就是花钱也请不到好的劳力,这就导致留守妇女只好重任一肩挑,最后积劳成疾。还有一部分留守妇女因为家里困难,使得她生病了也舍不得去看,又因为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不能及时发现,等到丈夫回家时,病情已经发展过重。因此健康问题是困扰留守妇女的一大问题。

二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数和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特别是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年龄一般相隔近50岁,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三是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留守儿童多数和长辈、亲戚生活在一起,长辈对孩子的溺爱,亲戚的不好深管,使得留守儿童的行为得不到约束,长辈、亲戚的监管不到位,导致留守儿童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受到某些侵害,成为了留守儿童发生意外的主要因素。

4、留守妇女儿童最大的期盼与需求。

家,是每个人的港湾,最幸福的事就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留守妇女儿童最大的期盼就是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工作、学习,因此,他们最迫切的需求是自己的家人在家乡可以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1、主要开展了哪些健全完善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留守机构。

一是组建“留守儿童之家”、“妇女之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妇联的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和“妇女之家”。二是组建留守妇女互助组。组建了196个留守妇女互助组,通过在一起做手工编织、合伙开小饭店等形式,互帮互助,共同增收。三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双学双比”等活动,以家庭文明引导留守妇女追求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在节假日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二)搭建妇女平台,推进留守服务。

一是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市妇联充分利用节假日时间,摸清并掌握留守家属基本情况,重点了解留守儿童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等基础情况,完善留守儿童登记表,二是通过“妇女之家”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种针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系列服务活动:联系农业、劳动部门对留守人员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在节日期间对特困留守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留守妇女搭建创业平台;请妇幼保健院的医生传授妇幼保健常识,另一方面利用“妇女之家”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安全教育,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三是营造和谐社会,搭建魅力平台。妇联通过送法下乡、进校、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学校进行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尊重儿童”、“以德育人”等新观念,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维护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利用12338妇女维权热线,积极开展维权行动,热情接待来访留守妇女儿童,进一步畅通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沟通及妇女诉求渠道,从源头上维护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帮扶措施,关爱留守妇女儿童。

xx市妇联把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帮助想要创业,又缺少资金的留守妇女解决资金问题。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各项关爱活动。联合济仁医院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检查。同时,利用节日之际到乡镇、社区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妇女儿童,帮助留守妇女儿童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把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及时送到他们身边。在六一节期间,爱心企业家们看望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运动服、书包等礼品。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xx市妇联组织20名巾帼志愿者以“爱心妈妈”的名义走进安化小学,与20名留守儿童牵手结对。让这些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享受社会大家庭的浓浓亲情。开展爱心帮扶活动。二是为强化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妇联在各学校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讲座活动,从根本上提高了监护能力和水平。三是关注留守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积极引导留守妇女儿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对留守妇女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免费开展各项技能培训,提供心理咨询等。

2、取得的工作实效和成功经验。

一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工作的重点,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

二是乡镇党委把留守妇女儿童的需求提上了重要日程。xx市有些乡镇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还和相关部门积极联系一些加工、编织等适合居家从事生产的产品订单,让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结束在外务工,回乡工作、创业。

三是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加大了。市妇联经过对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状况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提高了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程度。

3、最受留守妇女儿童欢迎的关爱服务工作有哪些。

一是关爱救助活动。每个人都希望被关爱,但是留守妇女儿童却恰恰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因此一些关爱救助活动的开展,让留守妇女儿童感觉到他们是被关爱的、是被照顾的。

二是亲子活动的开展。留守儿童常年见不到家长,而亲子活动的开展,促使外出务工的家长至少有一方回来参加活动,让留守儿童见到父母,和父母一起制造回忆。

4、对健全完善留守妇女儿童服务体系工作有哪些设想与打算。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妇女儿童问题,把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生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重要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妇女儿童监护网络。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寄宿学校,对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可到寄宿学校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二是贯彻落实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流入地就近入学,是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基本措施。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学校要尽力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且要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努力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的主阵地,要进一步规范对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第二监护人培训、打工父母学校等特色家长学校,以及咨询站、服务热线等多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要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第二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时,要把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正确引导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指导父母要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做到挣钱与教育子女两不误。

1、目前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是缺乏家庭的安全监管,造成留守妇女儿童生活中存在着诸多隐患。留守妇女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和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妇女、孩子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忧。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二是社会文化环境对留守妇女儿童存在负面的影响。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各种先进的文化传播手段投入使用,人们的精神生活不断得到丰富,但由于缺乏监管力度,加之留守妇女儿童的自保能力较弱,无法抵挡外界的伤害,使一些留守妇女儿童不同程度的受到侵扰。

三是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和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目前,我市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有关方面重视程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和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社会大众群体关注留守儿童意识不足,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2、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认识度不高。现今社会对留守妇女儿童中存在的问题认识度不够高,多数人认为,“留守”就是一方在家,另一方出去而已,还没有认识到,丈夫的外出务工,对妻子、对老人、对孩子、对家庭造成了怎样的伤害。父母的不在身边,对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造成了怎样的失误。

二是重视度不够。政府对切实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没有达到足够的重视,监管不到位,在留守妇女儿童遇到问题时,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三是缺乏相应制度。留守妇女儿童有问题时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制度,形成了我们想说,无人听,想做,做不了,想管,不能管的尴尬局面。

3、意见和建议。

在留守妇女儿童就医、就学方面要给予一定的关照,在遇到留守妇女儿童受侵害的案件时,要视情况作出相应变通,使问题快速有效的解决。同时,出台具体的工作机制,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专门的实施制度,专门的监察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调研报告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外出打工的人也越来越多,致使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就越来越多。我们通过对贵州省安顺市几个村的留守儿童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提出我们的建议。

国家近年来对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关心,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况,让留守儿童这个群体进入到人们关注的视线之中,让他们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帮助。为此,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xx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安顺市平坝县开展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

1调研时间。

xx年7月23日——xx年7月25日。

2样本选取。

抽取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齐伯乡的4个村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120份,有效收回率92%,在调研过程中,以匿名的形式实施调查,并分层随机抽取50名儿童进行了个别访谈。

齐伯乡位于平坝县西北部,东接清镇市犁倭乡,南接十字乡,西接乐平乡,北连织金县,全乡总面积80.74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其中省级一类贫困村十个,二类贫困村3个,全乡总人口1.8万人,大概有5千人外出打工。乡民知识文化相对偏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外出打工的情况十分普遍,导致滞留在家的儿童达到大约1200人。

3调研过程和方法。

齐伯乡地处偏远(据县城28公里),山势起伏较大(南高北低),地势险要,平坝县最高和最低的地方都在齐伯乡。为了全面了解齐伯乡留守儿童的现况,我们在乡团委的帮助下对齐伯乡的齐伯村、下寨村、跑马村、格支村四个村进行抽样调研。为了更多的收集信息,我们采取徒步的方式到达目的地。在调研地点,深入到每户农家,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问卷调查及对儿童和监护人访谈的形式来了解儿童的现状。

4调研结果及分析。

结合此次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统计总体状况如下:

4.1生活状况。

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是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跟随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其余一部分跟其他亲戚住在一起,还有极小部分自己单独住。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是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监督他们的学习,但能给留守童辅导作业和在思想上进行教育的监护人很少。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左右的监护人能够辅导儿童做业和进行思想上的教育,60%的留守儿童会自己做饭,洗衣服,独立生活,40%的父母会经常打电话回来和孩子通话。

4.2心理状况。

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不容易发现但其影响较大。根据我们走访四个村的留守儿童家庭所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以下三个问题:

1、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没有父母关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在调查中发现,有18%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7%的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与孩子分开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2、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需要强烈的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孤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心理上的寂寞与生活上的不足,造成孩子封闭自己,害怕与陌生人交流的畸形心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45%的留守儿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33%希望在学习上得到老师的关注。

3、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调查显示,20%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会时常产生矛盾,特别是爷爷奶奶管不了就放任自流。70%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导致一些孩子也想读几年的书就出去打工。因此,关注他们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的。

4.3学习、教育状况。

在齐伯乡四个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三个因素导致儿童的学习下降:

1、结果显示,85%的儿童喜欢学习。但是学习成绩55%的都是在中等,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只有25%的同学会去问老师,其余50%希望父母帮他们解决,但是父母不在,这些问题就一直积压而又的不到解决,就导致了他们成绩的下降。

2、留守儿童放学回家,50%的学生会先做完作业,然后在去干其他的事情。但是其他一半的人分别是去看电视或是找其他朋友玩。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但另外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的监护人会监督他们学习,而孩子不愿意被监督认真的学习,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3、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监护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调查结果中,50%的监护人的文化程度都是小学,只有8%的监护人是高中以上文化。这也导致学生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关键因素。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及时的解决,成绩的下降也就必然了。

留守儿童,由于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的'配合,只靠学校教育是很困难的,“留守儿童”离开校园后接触不良社会风气,又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就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得出,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5.1家庭方面。

首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应该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多家关注。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其次,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第三,还要加强与临时监护人、学校的联系。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在城市经济建设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壮劳力涌入城市打工,外出务工创业,为家庭带来收入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他们远离父母,缺少一个完整的家的温暖,很多孩子承担了本不该那个年龄承担的诸多压力。因此,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不仅牵动着诸多家庭,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近期,市妇联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等方式深入我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xx、xx沟小学;渡口、温家园寄宿制小学围绕留守儿童的生存、学习状态、情感体验和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尽管我们在留守儿童教育、生活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和关爱行动,但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道德品行、行为习惯上仍存在着较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充满探索性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综合系统工程,妇联组织应强化与学校、乡镇、村等的配合,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内部职能部门关爱合力,建立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监管制度,并经常组织开展交心、谈心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成长平台。同时,可以通过网络等发起《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主动争取:社会各方支持,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的大氛围,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系。

家庭在儿童成长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隔代监护引起了留守儿童学业失教、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问题。因此,在提高留守儿童代理监护人的家教意识和水平上我们必须下深功夫,要在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台账,有针对性地开设家教知识培训班,帮助留守儿童代理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注重在与孩子的思想沟通与情感交流中发挥家教作用。同时,抓住节假日及农忙季节留守儿童家长返乡的时机,集中开展家教知识普及工作;另外,要进一步深化“爱心代理妈妈”结对帮扶机制,让“爱心代理妈妈”除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家访外,还要定期与家长通电话,通报其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努力加大宣传力度,破除家长“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就是对孩子负责”的观念,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理念,鼓励有条件的父母,把孩子接到其务工经商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在学校、乡镇、村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通过书信、电话等途径,使留守儿童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为“留守儿童”能与其他孩子一样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对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政府文件、学者研究论文等都有不同的表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欢迎大家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妇女”群体,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我区达1万余人,并持续增多。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留守妇女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一)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务工,有的在省外,有的在本省其他城市,有的在本市城区务工,而她们却留守家中,肩负起家庭几乎全部的生产劳动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成为家庭中的“顶梁柱”,家中的粗活、重活、忙活、累活几乎都压在她们肩上。据统计,**区“留守妇女”中农村“留守妇女”占90%以上,中青年“留守妇女”占85%。“留守妇女”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占48%左右,其余则在农闲时外出打工或郴州市范围内打工以增加家庭收入。以**区华塘镇油山村为例,对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入户走访“留守妇女”家庭10户,以期了解掌握全区农村“留守妇女”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作用,逐步解决她们面临的诸多问题。她们的整体生存发展状况如下:1、“留守妇女”年龄结构,以30到40岁中年居多,占45%;2、“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大部分是初中,占52%,小学占41%,高中及以上占7%;3、“留守妇女”家庭人口情况,3口人的占41%,4口人的占43%;4、“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年限,以2-3年居多;5、“留守妇女”家庭年收入情况,以年收入2万-3万的居多;6、“留守妇女”丈夫多长时间返家一次,半年之内占25%,半年至一年占67%,一年以上的占8%;7、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最担心丈夫耐不住寂寞或者不承担养家义务。

(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情况呈现以下特点:1、“留守妇女”年龄分布中年居多。2、“留守妇女”文化教育程度偏低。3、“留守妇女”从事家务和农业身心俱疲。4、“留守妇女”担心感情出现危机。5、“留守妇女”文化生活枯燥单一。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一)拖老带小,披星戴月,生活艰辛。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尤其是农忙季节,劳动量更大。同时,男人外出务工,赡养老人,养育孩子,洗衣做饭,喂养鸡鸭猪牛等繁琐的家务事也全落在了“留守妇女”的身上。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二)独守空房,精神贫乏,生活孤单。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发现,89%的“留守妇女”觉得丈夫的忠诚成了她们最大的心理负担。有许多“留守妇女”想把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种,自己跟随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但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的责任又使她们难以走出家门。

(三)生性胆小,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男性劳动力外出,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违法犯罪几率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胆小的农村“留守妇女”普遍感到缺少人身安全感,同时还要注意与男性的避嫌。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容易成为农村性侵害案的主要侵犯对象,其家庭财产也成为作案分子的目标。

(四)常年的温饱观念和勤俭节约传统导致健康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村妇女缺乏保健意识,一个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难,能节约一点是一点,女性用品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例不大。有些农村“留守妇女”,为了节约钱,有病不医只自己拿点药了事,有时干脆一拖再拖,以致于小病拖成大病,她们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与此同时,在饮食方面,也不讲究合理搭配,以解决温饱为原则,基本不会调剂改善生活,也不会每餐都有肉食和水果。

(五)亲情缺失,子女家庭教育环境不优。“留守妇女”子女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缺少父爱和团聚,母亲要外出做事,小孩平时多跟老人在一起,老人多只管他们的温饱,有的妇女文化偏低,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往往是物质上的满足大于知识的教育,出现了“重养轻教”现象,而且陪伴小孩的时间少,亲情的部分缺失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

迎江中学位于大方县城西郊风光迤逦的对江河畔,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现有学生534人,其中留守儿童54人。对于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一特殊群体,政府文件、学者研究论文等都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而由其他监护人长期监护抚养或独立生活的儿童。在我校,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都在外打工,只有子女在家中留读的少年儿童。据我们了解,如果加上父母有一方在外打工的,那留守儿童的数目远远不止提到的54人。笔者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支持和帮助之下,对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到的情况作一下分析。

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48份;其中有28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生活,有6人与亲戚生活在一起,有9人与自己的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有5人独自一人生活。留守儿童普遍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即使是与祖辈生活在一起的大部分留守儿童也基本上是处于无管教状态。

通过对全校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8.3%,有51.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一次,45%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由于与父母的联系少,这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消极情绪,表现出性格内向任性,办事我行我素,困难面前不负责任,遇事推诿怨恨。

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空闲时间少,因而回家频率不高,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初中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孤僻、自卑、易躁。另外,由于父母长期照顾不周,对留守家中的子女放纵溺爱多于严加管教,使得这部分少年中问题孩子普遍多于同龄人中父母都在身边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或不会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他们自私任性、蛮横霸道、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这种性格随着父母外出时间的长短而发生变化,一般显示为时间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如我班的龚勤因与同学之间发生一点小摩擦,竟然扬言要从校外喊人来帮忙,害得我是谈话加家访,思想工作是做了一星期,课都没法正常开展。王颖是留守儿童中比较上进的,平时也能管住自己,但一点集体主义观念也没有,在校内是独来独往,从来不会主动帮别人干一点事。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普遍缺乏自信,遇事萎缩不前。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这部分孩子在与别人交往时往往容易过于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有的孩子最害怕学校开家长会,因为不知道到底应该请谁。因为长期得不到父母亲情的抚慰与关怀,直接影响到了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以及人格与智力的发展。青少年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外界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种情况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发展极为不利,常会引发种种心理疾病,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如王永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隔代监护对其鞭长莫及,因此在学习的道路上基本上是自暴自弃,对老师的循循善诱根本就是充耳不闻。纵观这些孩子,其心理问题的形成不是短期的事情,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孩子一旦心理走向了畸形,进行矫正则比其形成更加艰难。

初中阶段,正是学生青春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性格习惯形成的重要阶段。由于这一时期是孩子向成人迈进的关键时期,因此离开了成人的监护,问题就容易出现。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自由散漫,行为存在严重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学校。

规章制度。

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赌博、欺负小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室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八(2)班王斌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生活在学校与网吧之间。白天上课时趴在课桌上睡觉晚上到网吧上网费用从父母提供的生活费中挤。长期不着家家长在外也无从知晓老师联系家长联系电话是空号开家长会也见不到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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