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爱生命蒙田读后感(优质20篇)

时间:2023-12-10 07:49:31 作者:字海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价,更是对自己在阅读中的感悟和体验的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思考和指导。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

第一,如何做事。

1 、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 、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 、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近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 、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3 、不随便草率地给人下定论,不信口臧否他人。要把某个人放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里去观察,看他总体上是向善还是向恶,是高品位还是低素质。甚至有的人死后才能给出结论,所谓“盖棺论定”。

4 、遇到争议和分歧,得过且过。俗语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开车一样,如果“狭路相逢”却互不相让,那就堵着吧,只要不怕误了事。放别人过去,也就是放自己过去。

第三,如何要求自己。

1 、要做好人,时时在心里默念自己是好人,应该多做善事。与人为善一定能使自己内心无比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盈满幸福。

2 、忙碌起来,勤快起来。不要清闲,清闲就会空虚,空虚是一种病;不要懒散,懒散的人会常感无力,无力积累到最后会发展为无望。“业精于勤”“人生在勤”“天道酬勤”,说的就是“勤”,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从“勤”字上取得巨大成就。

3 、无论任何时候都不怨天尤人,事实证明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在消极情绪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每一个安排,相信“存在即是合理”,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人生的因缘际会,好运歹运都是运,要做到“多喜勿悲”。

4 、少说话,多干活。

诗集就像是江南女子,娇羞含蓄又会让人感悟一些现实意义的道理。就像诗人汪国真所有,我微笑着走向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

瞿秋白曾说“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

人生本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阳光鲜花和掌声,更有雷电荆棘和打击。微笑着穿过荆棘,才能看见深处的鲜花;坦然的面对雷电,才能沐浴温暖的阳光。当一个学生在万人竞争中脱颖而出时,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当一位运动员在千人拼搏中夺得桂冠时,你可曾了解,他努力奋斗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风雨无阻?唯有经受住磨难打击,才能迎来掌声连连。人生,因为有痛,才快乐着。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杰克·伦敦常常将主人公置于极端严酷、生死一线的环境之下,以此压榨出最透彻、最真实的人性。《热爱生命》小说集,展示了荒原之美、野性之美、欲望之美、生存之美、残酷之美、狡诈之美、勇敢之美、坚毅之美、征服之美、壮烈之美,这里有独狼、猎狗、义犬,还有形形色色冲向冰封荒原的白人,当地的吉普赛人,描绘了一幅求生、求战、求胜、求死的悲壮画卷。这里的生存法则是原始的,物竞天择的,肌肉的力量、厮杀的技巧、斗争的经验、饥饿的忍耐、求生的意志,一丝丝的落差都足以被埋葬和覆灭。这里的人也好、狗也罢,都燃烧着火一样的意志,无止境地挣扎徘徊于生死边缘。

通过阅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描写了一个被同伴抛弃,在冰雪荒原独自求生的掏金者,饥饿、是饥饿、还是饥饿,这最原始的欲望一点一点地摧毁这个肉体,吞食一切知觉。漫长的道路上,食物就是生命的火种,一只小鸡被活着咬碎嚼尽,野兽啃过的骨头被吸吮干净、捣成糊状吃下。令人惊奇的是,哪怕有一点点食物送入体内,这架机器凭借着求生的意志又开始运转,生命重新被点燃。是他对生命的酷爱帮他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当你仔细品读完这部小说,又怎么能不被这样强大的对生的信念所震惊。小说最精彩的是结尾处,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一只病怏怏垂死的狼,彼此一前一后对峙僵持着,人倒下了与昏迷作斗争,狼忍耐着徘徊在近前,最终人与狼用积攒下的最后一丝气力扭打在一起,狼咬住人的手,人卡住狼的嘴,一口咬进狼的脖子,却被厚厚的皮毛阻挡,僵持,僵持着,僵持住,力量在一点点耗尽,生命在一点点消逝……半个小时后,人的嘴里流进了一丝血腥,接着是一股,他昏迷的胜利了,胜利的昏迷了。即使死神的魔爪扼住了他,他也要跟死神拼搏到底。生,还是死,对生命的热爱,是人类永不屈服的本能。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

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读后感《热爱生命的读后感》。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

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

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一个人如果还有生命,那么自由还有可能找回来,但是一个人要是连生命都没了,还能谈什么自由?但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正确。

在这篇小说里,主人公为了保住生命,抛弃了金钱,凭着毅力,一直来到岸边。途中,他遇上了一只和他一样饥饿、无力的狼,凭着耐心和毅力,他战胜了狼,还喝下了狼的血。

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他的这种对生命强烈的爱,值得所有人学习。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解构之,挚热强烈地去爱护生命,即用生命去爱护生命。

回到文中,一个人在淘金返途中面对被同伴抛弃、身体伤痛、饥饿劳顿、恶劣天气、蛰伏待发的“敌人”系列困境时,凭着要活着的意念,最终迎来生命的曙光,成功地活了下来。

这是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很简单,却令人感叹。

文中大量环境描写,意在营造恶劣环境时彰显出主人公的顽强意志。心理活动亦是层层推进,最初对同伴的希翼、断粮的恐慌、寻食的艰难,到绝望时的心理暗示,直至冷静沉着地应对“敌人”,以及获救后对食物和贪婪和不确定性的'恐惧。

精神未死,希望不灰。共勉之。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听妈妈说,在解百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位无臂青年,他用脚写毛笔字,写得极好。我觉得很好奇,就想去亲眼看看。

今天天下着大雨,妈妈带着我,特意前往。可一路上,妈妈还在担心:“这样的雨天,他恐怕不会来了。”没想到,当我们转弯进入解百地道,我一眼就看见了角落里整整齐齐地摊满了书法作品。走进一看,上面的书法作品有端庄大气的楷书,有线条流畅的行书,有奔放自如的草书。一位没有双臂的叔叔站在作品前,我从“林风现场书法”这几个字中知道了这位书法家名叫林风。

不一会儿,他坐在了小板凳上,用脚夹出一个卷轴,用镇纸压住卷轴上方,将纸铺平。然后,他又用大脚趾和二趾夹起毛笔,在墨罐中蘸了点墨,捋顺笔头,开始书写。他的腿悬空拎着,写得很流畅,时而轻,时而重,神态自若。我平常写毛笔字抬着手臂就觉得酸,这位叔叔看似不感觉酸,大概是练得习惯了。

他写完草书“精气神”后,我悄悄对妈妈说:“我们花二十元买他一副字吧。”妈妈答应了。叔叔问我想写什么,我挑了一副字多的草书请他写。他微笑着答应了,“忙时井然,闲时自然,顺多偶然,逆多必然,得之淡然,失之坦然,褒则常然,贬则泰然。”他念完后,便用双脚摊平宣纸,再用两个脚趾夹起毛笔,开始写了。

写完后,他又用两个脚趾夹起自己的印章蘸上红色印泥,重重地按在宣纸上。我看叔叔写得好,便问他:“叔叔,你为什么不去西泠印社?”叔叔微微一笑,说:“西泠印社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我点点头。虽然林风叔叔不能进西泠印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足以震动我小小的心灵。

回来的路上,我被这位无臂书法家感动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黄山上的奇松。那年冬天,在风景秀丽的黄山上,我看到了数不清的奇松。它们中不少长在悬崖峭壁上,枝叶繁茂。翠绿翠绿的松树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显得生机勃勃。可是当我看到它们是从岩石缝里长出来的时候,我震惊了:这松树,竟然在没有水,没有土壤的岩石中生根发芽,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拥有了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常人看来的“弱者”,他们可能身有残疾,可能生活窘迫,但他们不畏艰苦地活着,这不正是“强者”的品格吗?我知道生命需要什么了,是——顽强!

《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轻生,确实,我不理解他们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或是困扰,能够让他们选择死亡,选择这个放弃一切,选择这个最不负责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