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3篇)

时间:2023-12-19 21:43:08 作者:紫薇儿

规章制度是组织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接下来,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欢迎查阅。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前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前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食堂平安生产的管理工作,根据神舟软件公司的各项平安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平安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三、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六、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严禁单人搬动重物,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食堂班长是食堂的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爱护师生,不准和师生发生吵架、斗殴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将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供应给师生食用,如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食堂工作人员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规范用电、气、火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不准患传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总务处审查,并备案。私自使用临工,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平安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平安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平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平安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平安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效劳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平安。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平安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置、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平安。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防止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平安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日益升高,河北三鑫实业集团后勤部为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夏季食堂安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夏季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食堂卫生安全教育。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及三鑫集团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办法》、《食堂仓库管理办法》、《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办法》、《食堂中毒紧急处置预案》等卫生知识和食堂有关规定,从而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并明确食堂安全责任人、监督人,把食堂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二是加强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处食堂管理员定期对食堂的卫生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进行全面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坚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工作,坚持每天对操作间、餐厅、储藏室和餐具进行清扫、消毒,每周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洁,并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投毒工作,从源头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

三是加强食品采购质量监督。食品采购,实行定人管理,定点采购,食堂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时严把质量关,不采购过期、腐烂变质、无生产厂家的食品,确保无腐烂食品或不新鲜蔬菜进入食堂。同时,食堂还根据每天实际上岗员工人数定量做餐,尽量减少剩饭菜浪费,有效保证员工的饮食安全。

四是加强食品操作和仓储管理。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保证每一道程序都达到卫生标准,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卫生要求。同时,针对夏季高温储存难等问题,实行勤采购少积存的方法,尽量少存食品,增加采购次数,并对采购的成品、半成品、食品、生熟食品等分开存放,分类冷藏,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五是加强食物中毒事故防范。准备举行一次食物中毒救治演练。“卫生、安全、放心。”作为食堂的承诺,后勤部门将进一步推进食堂的管理工作,使食堂更好地为员工服务。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干净卫生。

2、食堂(餐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健康合格证要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4、食堂(餐饮)和其它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了解本行业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5、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

6、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不得涂指甲。

7、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行皮肤病者,治愈前不得从事本行业工作。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接受教育体育局、卫生、防疫、质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手,勤理发,必须着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上岗,不准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2、确保厨具卫生。砧板、案板等炊事用品用前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炊事机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所有餐具每日三次清洗消毒。

3、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厨房与加工场地做到无污物、污水;厨房、餐厅的门窗每周抹洗一次;餐厅地面每次用餐后拖扫一次;餐桌每次用餐后用洗洁精擦洗干净;厨房、餐厅、加工场地定期进行消毒。

4、采购员不得购入腐烂、变质、有毒、过期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物。

5、食物存放实行生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测、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每餐各类食品成品在冰箱留样24小时待查。

7、就擦人员应文明用餐,保持餐厅清洁卫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间。

8、加强“冷荤”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消毒设备。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食堂应设专门人员负责食品留样工作。

2、烹饪加工人员(厨师)及凉菜制作人员(包括面试制作师傅)每做好一种菜肴都要先进行试尝,特别是上一餐供应剩余的食品,更要细心试尝。

3、厨师及留样人员试尝时,不得使用加工工具直接进行试尝,必须另备碗筷,将菜肴装在碗里再试尝。

4、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面食制品),每种取样100克留样,并装好加盖放在冰箱冷餐室,留样24小时,并做好记录。

5、留样冰箱必须保持清洁,杜绝与避免污染留样。

6、留样的专用碗、盘等用具使用后要清洁、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1、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2、米、面、油、肉、调料等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常渠道采购。

3、采购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证,并进行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4、禁止采购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7、所采购物品必须逐日、逐样进行登记。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要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先消毒,生熟案板刀具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石佛寺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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