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神读后感(汇总22篇)

时间:2023-12-04 15:16:25 作者:影墨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感悟和思考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理解书中的内容。阅读以下读后感,或许会对你们理解这本书的主题和思想起到一定的帮助。

《富甲美国》读后感

这篇文字叫做读后感,其实是不太那么恰当的,因为我还没有把全书读完。但尽管只是读了不到一半,我就生发出许多感想来,觉得不得不将这些想法及时记下来,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读这本书其实也算是机缘巧合。本来之前在读《漫步华尔街》,但那本书文字略显艰涩,再加上经济学、金融学术语太多,晦涩难懂,就有些倦了。恰好看见《富甲美国》登上了kindle的每月推荐榜,便毫不犹豫的买下,谁知一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

这本书实际上是多年来雄踞财富杂志世界500强首位的沃尔玛公司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当我把这句话告诉老婆的时候,她差点被刚喝进嘴里的黑加仑茶噎住。"什么?五百强第一竟然是沃尔玛?""没错,不是苹果公司,也不是阿尔法贝特,是沃尔玛".老婆震惊了好一会儿。我想,这不是个例,好多人都没想到,世界五百强第一名竟然是它!其实,这多多少少也是我对此书如此感兴趣的原因。

该书讲述了沃尔玛的创立、扩张、上市和企业文化,更确切的说,是到目前为止,我只读了这么多内容。谁知道后面还有多少未发掘的宝藏呢?但就已发现的宝藏,对我来说已经营养过剩了,需要时间去慢慢消化。

令人印象即为深刻的,是沃尔顿"重视每一分钱"的理念,无论是从创业初期,还是到他把沃尔玛做成世界第一,成为美国首富之后,他都是如此,一以贯之。创业初期,他经常要去纽约、波士顿等大城市出差,为了省钱,住旅馆时总是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即便是他成为富豪之后,差旅首选也仅限于holidayinn等,renaissance之类的豪华酒店基本不在沃尔顿的名单上。那台1946年产老式福特车载着他跑遍了阿肯色州和相邻几个州大大小小的城镇,开拓店面、进货等等。他没有用企业赚来的钱去维持奢华的生活,相反,他把这些钱全部用来扩张店面。

对个人来说也一样,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的实现财务自由。可是,非理性消费和攀比心态让实现财务自由变得遥遥无期,相信我,大部分人将钱花在了吃喝玩乐上,追求一时的享受,换来无尽的空虚。有些人可能会以"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当挡箭牌,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珍惜每一分钱,不是让你节衣缩食,因为仅仅凭借节衣缩食是永远也无法实现财务自由的,正确的理解是把钱花在对自己的投资上,减少无效社交,恐怕这才是世界上回报率最高的投资。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另外一点,那便是沃尔顿先生对待员工的态度。我认为,这根植于从他学生时代时开始的一项令人惊叹的能力,他几乎能叫得上学校里每一位同学的名字,就算叫不上名字,也会微笑着打招呼,这一小小举动让他迅速聚集了人气。沃尔顿将这一习惯带到了工作中,他重视每一位员工,倾听他们的诉求,重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沃尔玛始终将员工的获得感放在第一位,员工信任自己的老板有能力带领他们得到更好的未来,所以沃尔玛从创业初期,不但得到了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也得到职工的投资,企业从职工那里得到股份,将劳资双方变为命运共同体,而不再是对立面,公司的发展与个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每个人都竭尽全力,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最终成就了这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折扣零售业巨无霸。当然,那些当初信任沃尔顿的员工,投资沃尔玛的机构和个人,现在已经获得了上万倍的巨大收益,这其中的秘密,只是在于他们相信老板的人格魅力,相信他有能力带领一帮人做出一番事业。

有一点让人值得思考的是,正如目前大红大紫的拼多多,沃尔玛当年起步时,瞄准的就是那些被大型高端零售商忽略掉的小城镇。六十年代的美国,经济腾飞,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市打工,他们无法负担市区承重的房租,便在郊区郊扎下根来,再加上美国州级公路网的快速形成,汽车的大量普及,距离已经不再成为大卖场选址的重要限制条件,他们可以开上汽车,去稍微远点的地方大量采购生活用品,这一切都为沃尔玛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如今的中国,恰好处在这一发展时期,拼多多趁势而上,迅速占领了三四线城市居民以及乡镇居民消费市场,他们大多数人还处在人均gdp的"价格敏感阶段",拼多多抓住了这一点,用令人震惊的低价征服了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但是,是什么在背后支撑着这些令人咂舌的低价?答案就是山寨和假冒伪劣产品。这一点,与沃尔玛的发展思路可是大相径庭。一个是"质优价廉、折扣促销",而另一个则是"假冒伪劣,山寨横行",私以为,这种企业可能会在民智未开的时代捞上一笔横财,但很难成为一家百年老店,甚至20年老店,最终受害的,不但是买这些商品的老百姓,自己也难逃厄运。"理念"是一家企业的灵魂,没有了灵魂,这个企业就无法长久的生存下去,就如行尸走肉,一具空壳而已。

《美国众神》读后感

首先喜欢本书的题材,将人类所信仰的神明拟人,或者说实体化的来讲述众神的故事。本身就喜欢各种神话故事,神明的创造包涵着先人丰富的想象,折射出当时人类的精神世界。神话故事中,往往是神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然而从本书的角度,又何尝不是人类创造了神,信仰神以给予他们力量,随着信仰的消失神明被遗忘后消亡。这种互相共生的系统很有趣,也是其他作品少有提及的角度。

其次喜欢本书的写作方式。尤其是其中各种各样插叙的片段。这些插叙的神灵与主线没有太大关联,毕竟剧情中可以安排出场的角色是有限的,因此这种方法可以让读者更多的了解到来自不同信仰的神而不被剧情要求所限制。真正的写出了所谓美国众神。

前两部分读起来像是公路小说,日常中夹杂着一点点不同寻常的紧张,大多是在为后面布局铺垫。但是特别喜欢这种日常。而且感觉就连公路小说,公路旅行之类的,也算是美国比较特别的文化之一。后面剧情开始紧凑,前面埋下的伏笔也抽丝剥茧般一一展开。我大概是第三部分开始,一改之前断断续续的阅读,几乎是一口气不想停的追了下来。这种节奏的突然变换,对不同节奏的把控,能够在紧张的时候不拖沓,平和的时候慢下来,足以证明作者功力,也可以说是本书魅力之一吧。

书中所探讨的,对神明的信仰,神明之间的矛盾,信仰的代价,每个阵营的态度,以及最后的真相等等,都在正常的情节里不经意让人产生一些哲学思考。没有强行说理,不会长篇大论的阐述解释,就那样轻描淡写的通过对白或者剧情提出来,放在那里供读者自己思考,特别喜欢这种方式。

通过美国所信仰的众神的故事,也隐隐折射出美国众生现状。不同的神明或结盟或对立,就像美国不同的思想碰撞和包容。众神里有过得风光无限的,有躲在角落凄惨度日的,有藏在与世隔绝的桃花源的。这些构成了美国的信仰世界,也正反射出了美国的众生生活现状以及挣扎于其中的人们的心理及精神世界。看这部美国众神,初看觉得是幻想小说,毕竟众神是如此遥远何况众神战争,再仔细想又觉得这幻想是如此的人间真实,就在身边从未离开。

一点乱七八糟的感悟。总之还是推荐的,无论剧情和深度都是不错的优秀作品。

《富甲美国》读后感

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读的时候,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外国人的书,看起来总觉得啰嗦,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大的感受是务实。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从一家门店开始,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但在轻描淡写之中,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

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让买方获利,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相反的例子,百年老店西尔斯,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公司面临问题时,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

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总结了十点,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包括设定共同目标,分享利润,团队沟通,激励员工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战斗力才能强。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尤为重要。

看到最后一章写这个老头的去世,很感动。他的这一生,过的太值了。

《美国众神》读后感

经慎重考虑后还是删掉“书评”二字,还是用“读后感”代替。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常要求我们写读后感作为作业,读后感仅仅是你作为一名读者读完这部作品之后的个人感受,而“评”之一字,应该是站在一定的高度对一部作品的评判,而我明显离这个高度差的还是有点远。

就个人偏好而言,我喜欢国外的作品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没有现实生活的对照,不会产生不认同感。

《美国众神》,确实是众神,除了影子和奥丁(也就是星期三),我能记住的名字还真是不多,当然这也源自于我对西方神话体系的不熟悉。在洞悉奥丁的阴谋之前,我一直以为作者想要表现的是现代和古代文明的一种对冲,是现代文明对原生代体系的代替,以小胖子为代表的现代之神他们一直梦想着消灭原生的神并取而代之,然而产生于远古时代的神大部分都生活困苦但却安于现状,直到被星期三的死而激发出战斗的决心。当然,故事的结局并不是两代神之间的战斗,从最初的最初,仅是为了满足某个神的个人利益而构造的阴谋或者说一个骗局。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源起,一个由各个大陆移民而拼凑起来的国家,它没有自己的神,或者说它没有历史,它是拼凑起来的、是混乱的。神,是一种信仰,它不一定有强大的无可比拟的超能力,仅是因为人们在某个方面对某一个具象寄以厚望,它便成了某一方面的神。神,也许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寄托和信仰,他可以倾听烦恼、纠正行为,让人们在视线之外而有所畏惧。

评价一本书的好坏,是是否有让你一次读完欲罢不能的吸引力。虽然本书读完用了几天的时间,虽然读的过程中难免晦涩难懂,却还是在昨晚的十二点全部看完,虽然读完这一本书,我仅仅从影子的身上学习到了承受痛苦才算真正的活着,痛苦到最深处才会生出对生的渴望,但,仍不失为一本值得看的书。

《富甲美国》读后感

从山姆·沃尔顿本人来看:充满激情、好胜心强、不服输,喜欢挑战;极其勤奋,善于交际;微笑着面对周围每一个人,重视优秀人才;专注于零售,吃苦节俭。

沃尔玛能一直保持良好的势头,一定是因为不断满足了顾客的需求,经理层不断地激励、关心员工,团队精神、家族情谊、踏实务实的敬业精神以及对零售事业澎湃的激情,在新时代得以传承和发展。

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沃尔顿“重视每一分钱”的理念,无论是从创业初期,还是到他把沃尔玛做成世界第一,成为美国首富之后,他都是如此,一以贯之。

在这里我想到我们也是如此,公司走到现在,经历了4个年头,一直都是本着踏实、务实、低调,勤勤恳恳的干实事、干正事的理念。我们的领导,对自己是多么的节俭,但是对于这个事业,对于我们,他情愿倾尽所有。

迎合时代消费的趋势、门店选址和人力资源的可复制性、和我们常说的零售业真正的利润来源于顾客反复的复购。这些话题对于我们来说再熟悉不过。

但是真正想要成功,真正想把我们的事业变成伟业。何其艰难,更多的需要我们为之付出踏实的行动和艰辛的汗水。寻找优秀人才,快速培养出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想客户之想,急客户之急,更需要我们的所有人员深刻理解,坚决执行。

沃尔顿文化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确保变化,有时为了改变而改变”。

我们生活在现代这样一个竞争极其激烈的环境下,如果我们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那我们注定将被淘汰。所以,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看看有什么新的问题、新的发现、新的变化,来让自己具备变化的能力。

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必须走在社会变化的最前面。让我们文化、服务、产品遥遥领先。真正的将我们的事业做强、做大、做成真正的伟业。

《美国众神》读后感

用了两三周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美国众神》这本书。读得不细,纯属剧情浏览,书中有些部分充斥了大量的隐喻,还有部分神格的特写,由于不感兴趣,略做停留就跳过了,过后打算再细细读一遍,届时再写一篇书评。

美国众神这个故事的世界观和设定非常的有趣,首先故事发生的地点:美国,本身就是一个人口和文明最为多元化的国家。美洲大陆被发现以来,一直都是各个国家亡命之徒、犯人和奴隶集聚之地,而这些个移民,在迁往美洲的同时,也把自己的信仰带到了这里。比如,一群北欧的海盗来到美洲大陆,想要再度出航的时候,苦于一直都没有海风,于是全体船员献祭了自己的右眼,希望全能的神能够赐予他们一场大风,然而风并没有出现,再到后来,船长把自己吊死了,这才终于请来奥丁的化身,海盗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等来了海风,美洲大陆从此也来了众神之父奥丁。

在《美国众神》的世界中,各位神祗是以人类形态行走于凡人之间的,他们因人类的渴望而诞生,以人类的崇拜和信仰为生命之源,相应地,也会因为人们的背弃和遗忘而衰弱,甚至同样可能如人类一般死亡,由于人的信仰的一定的,因此也引出了新旧诸神的纷争,这就是故事的主线剧情了。

这里特别想提当中一个有趣的设定,就是关于媒体之神那段,书中的描写是这样的:

“电视既是神坛,人们则向我献祭。

他们献上什么?影子问道。

‘大多数情况下,是他们的时间,’露西说。‘有时,则是他们彼此。’”

猜猜这个是什么神?

根据书中世界观,信仰和献祭是众神力量的来源,信仰,也就是信徒们对神的崇拜;献祭,指的是人们通过仪式向神贡献出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比如书中提到的付出食物、眼睛、性命等,也包括上面提到的媒体之神所接收的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亦即是说对媒体之神而言,我们人类就是神的祭品,细思极恐。更为讽刺的是,我们作为祭品的同时还在被媒体提供的信息所喂养(feed,这个单词在媒体时代还有接收信息接口之意),陷入一个献祭——〉喂养——〉更多地献祭的恶性循环。而这些内容,还是人类本身制造出来的,可怕可怕。

发现这篇文章可以作为前面写过的《放下手机》的姊妹篇,勉励自己少看手机吧,不要给新神献祭了,没有回报。

《富甲美国》读后感

调的霸主——比我富的没我抠,比我抠的没我富!

如果商场是武林,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那些臭番薯烂鸟蛋,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

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创新没有“学新”重要。总的来说,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二流的创新家。在零售业,他总喜欢打破常规,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

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学习你的新想法,做的比你还好。这让我想起腾讯,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

《富甲美国》读后感

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读的时候,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外国人的书,看起来总觉得啰嗦,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大的.感受是务实。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从一家门店开始,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但在轻描淡写之中,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

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让买方获利,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相反的例子,百年老店西尔斯,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公司面临问题时,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

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总结了十点,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包括设定共同目标,分享利润,团队沟通,激励员工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战斗力才能强。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尤为重要。

《富甲美国》读后感

企业经营管理要有预见性。抓住任何一切发现的新想法,新思路,并马上记下来,脚踏实地学习。1959年的山姆·沃尔顿已经知道折扣销售将成为未来主流。在销售店运营艰难的时刻,只剩下两个选择,一个是百货行业(将在未来受到销售大潮冲击);另一个是选择开一家折扣店。山姆·沃尔顿并没有放弃,1962年开始在着手建立第一家沃尔玛店。此后沃尔玛迅速壮大,在短短几年内,就超过了凯马特公司和西尔斯公司。山姆的理念在当时并没有经过检验,但是的确一直在执行,并不断在试验和改进中。山姆认为自己在许多核心价值观中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比如家庭、公众领袖、政治等事情上;但是同时又很矛盾是,由于某些原因,在经商之时总是不断冲击新的体制,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由于当时巴特勒兄弟拒绝折扣销售的想法(想法是很新的),山姆决定靠自己激流奋进,去观察、调查、学习其他店铺的经营方式和理念。这过程中,山姆喜欢带着一个黄色的小本本,把每一个店铺可以学习的新细节、新思考、新想法随时随地记录下来。并结合自己的商店经营,将它付诸实践并创新和改进。

知人善用。在后续选拔人才方面,山姆·沃尔顿非常机敏,能看穿人们的心思,了解品性,而且会热情友好地将这些人邀请到家中,聊聊家里长短。这不仅仅是选择一位店铺经理,更是挑选一位他觉得可以并肩前行的伙伴。总有人跟你一样走同一条路,向同一个目标前行,所以不要担心会孤单,适当的独处就好。“热爱零售的山姆,不用提勤奋之类的字眼,因为热爱所以自然会投入”。看准市场,选择正确起点,运用独特的营销策略,做自己的零售模式,走从“乡镇包围城市”的商业帝国之路。经营的时候要懂得利益分享。比如在增设新店的时候,山姆会让这个店铺的负责人获得该店铺利润的1%,而这在当时会是一个相对可观的数字。启用合伙人制度,把钱花在刀刃上,重视每一分钱。

《富甲美国》读后感

《富甲美国》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自传》。

知道这本书好久了,也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安排时间来读,真的读完收获很多,不禁感叹早点读就好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指导我们要多读书,任何普通人想要取得一定成就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读书,读大量的书,我被震撼到了,并且决定去认真做。于是我选择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富甲美国》。

这本书总共300多页,我的读书计划是每天读100页,三天读完。但是由于自己时间安排不太妥当,还是多用了一天,四天读完。

沃尔玛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创业的故事,一个关于冒险、关于努力工作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知晓自己的愿望并乐于动手去实现,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它还告诉我们,要坚定你的信念,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支持,也要坚持己见。

很多成功的大公司,最终成功都是源于改变优化了某种社会关系和结构,例如阿里巴巴提供电商平台,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今日头条致力于让信息创造价值,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等。

沃尔玛的经营模式是折扣百货商店,大大降低了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格,让顾客花费更少的钱,以最快捷方便的方式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并且同时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山姆先生创业之处,自己开车去各地寻找最低成本的货源,后来跟产品生产商直接合作,总之选择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作为进货渠道,沃尔玛做这一切都是站在顾客的角度,为了让顾客买到最优质最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就是按照这个理念,从小处着手,最终创建了伟大的沃尔玛公司。

创新:山姆先生,对于工作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达到了一种极致境界,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想着要改变点什么。从刚创业的时候在小镇上做百货商店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在商店门口放刨冰机,成功引来很多顾客。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每周六开公司周会,虽然会上并不条条框框安排具体的日程,但是邀请各分店的代表来参加,邀请外面企业负责人来参加,所有人在一起脑爆,会有各种创新的环节激发大家有更多的创新想法。经过商议通过的,会在当天下发到各分公司和分店进行执行,可谓是有创意有想法有执行力。

认真:山姆先生从刚开始做百货店,就有一股韧劲,善于研究跟工作的相关的每一个问题,每次都带着一个录音设备和一个黄色的小本子,用于时刻记录灵感和收获。善于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他会去自己的每一个店铺进行调研,遇到问题立刻解决,总结到经验立马实施执行。

建立合伙人关系:沃尔玛不仅对于中高层员工给予丰厚的回报,对于基层的每一位员工也都同样对待,因为他把每一个沃尔玛的人都看成自己家人,给予他们应得的回报。并且非常关注基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客户的人。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肯定、回报和关注,员工也会同样回馈到客户,客户满意就会复购再次光临,这也是很重要的经营哲学。

效率:他很早就买了直升飞机,每次出差视察分店地形效率非常高。公司有条件的时候引入了更多的直升机,高层领导随时可以飞到想去的任意分店视察和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沃尔玛很早就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系统,比同行其他公司早了很多年,提升的效率不是一点点。

配送系统:他们很早就建立起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系统,每个分店85%的货都是自己供应的。他们把配送系统建在各分店比较近的范围之内,系统的管理补货和配送产品的节奏;如果哪个分店缺货,他们能在一天之内补上。而其他同行的百货公司由于需要第三方公司配送,大概要四五天的时间。由此他们不仅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配送中心入口处能同时容纳8-10辆货车同时送货,出货口能同时满足30辆货车出货,在当时这么庞大的系统,他们有几十个。

企业社会责任:山姆先生和爱人海伦会做各种捐赠,但是山姆先生对于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沃尔玛公司回报社会的最重要方式,就是致力于利用这个庞大企业的影响力来推动一些改变。比如后来他发起的“买美国货”活动,就是为了应付美国日益严重的贸易逆差而发起的。

看完这本书非常震撼,后续还要重复看汲取更多的精华。我也只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只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强烈推荐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认真读一下这本书,你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众神的晚霞》读后感

渡边淳一擅长从女性的角度写一些现实的故事。在读过他几本作品之后,再来读这一本》众神的晚霞》给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为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从一位男性医生角度出发。

故事是以主角村中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整个故事以村中在医院工作中遇到的事情为主要内容。孙中本来在大学的医学实验室工作,出了意外情况之后,离开大学,进入了一家私人医院,担任外科医生。在元旦的这一天,他连续值班4天遇到了很多病人。而在接触这些病人的过程中,看到了很多世间的冷酷以及无奈,而他对于病人始终是拥有一颗平淡的心,虽然医术高明,但是却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读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平凡的故事,但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似乎也能体会到村中的一些内心。每一个人对于死亡看法和定义都不同。但我一直认为医生的职责,就是要救死扶伤,挽救患者的生命。虽然在这个故事中,村中医生并没有做什么违反医生道德的事情,但因为他的冷漠得到了很多人的反感。而在这一些遇到的事情过程中,村中似乎也明白了一些作为医生的意义。最后他去到多年之前手术过的一位孩童家中,他一直想要弄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在当年手术的时候,“母亲到底有没有产生过盼望明朗死去的想法?“当母亲给予了否定的答案之后,村中。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

经过病痛的折磨,家属给予的照料都会变得越来越淡泊,就如同故事里的两个不同的病患,一位是丈夫心疼妻子不想让他忍受痛苦,另一位是丈夫,已经不想再要照顾自己的妻子,并且放下违反伦理的错误。至此,医生没有太大的错误,但或许故事里的村庄一生缺少了更大的同理心。他所同情的并不是患者,可能更多的是患者的家属。

很难去评价这一个小说到底精不精彩,只能说在平淡的叙述和故事之中,值得我们所有的人去反思和思考,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而医生又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或许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不一样的答案。

《众神的殿堂》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众神的殿堂》这本书。虽然这部书的名字像是神话小说的名字,但其中却蕴含了非常多的科学哲理。作者让我们可以探索出更多的未知世界为题,分别写出了金字塔,法老的宝藏、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人可不可以永生,以及狮身人面像的由来这几大方面给我们做了深刻的介绍,使我对科学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

科学的大门正向你们敞开,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把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众神的殿堂

这是一本美国人民信仰变革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奇幻小说,不如说是披着奇幻外衣的现实小说。

新神替代旧神,之间的战争代表美国各种族移民们原来的民族信仰文化被新高速公路之神等新文化和事物所吸收,同化最后消弭的过程。这正是美国文化最大的特色,管你从哪儿来,最后就好像一个不停在冒泡的大熔炉一样,每一个人都随着这种融入的过程中在趋于融合统一,就是英文所谓的“meltingpot”,一锅炖,分不清谁和谁,哪来的文化。

作者笔下的众神并不美好,是从世界各地民族宗教文化传承下来的各色神灵,在原文化极受尊敬和崇拜,可到了美国“融炉文化”后开始水土不服,由神降为人,过着蝇营狗苟的生活;而主人公“影子”只是一个普通人,却为了内心的信仰舍身挽救了众神。过去,神创造人;如今,人创造神。“godisdead”神已死。

作者通过小说的叙述沉痛地缅怀旧神的死去,物质的空前繁盛泯灭了人类灵魂深处对宗教神灵的虔诚信仰。但是作者最后也指出,现在势如破竹的新神诸如信用卡之神﹑高速公路之神﹑媒体之神等美国人民在现代社会下新生的信仰,在未来也会被更新一代的`神灵所取代,所谓“江山自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我看来,在作者的内心深处,对旧神是充满喜爱和眷恋的,隐秘地传达了人类的内心还是需要灵魂的信仰,物质不会取代精神,只是不太会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宣传宗教,而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信仰依然也永远不会被消弭,和灵魂永存。

尼尔·盖曼虽然不是地道的美国人,但对美国文化和美国精神信仰有比本国人更深刻的理解,对各民族的宗教信仰文化如数家珍,才造就了这本包罗万象,既可以被称之为奇幻巨著,又可以被定义为悬疑佳作,同时也是现实主义小说,是近年来畅销小说中的一颗无价之宝,不仅畅销,可读性强,更当之无愧可以被称为当代经典之作。

美国中国读后感

费正清的《美国与中国》这本书,翻看几页之后,就会发现它不同于其他史学专著的严肃风格。作者用清新、生动的笔触,向读者介绍了中国的自然环境、历史演变、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中美关系的过去和现状。

该书一开始就从中国的景观入手,分析中国这样的地形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以及思想产生的影响。作者把中国南北对比描述得一清二楚,更是把中国的农业与美国相比较,阐明了中国南北方分别克服盐碱与缺肥养活了如此庞大的一群人民的不易。并通过分析得出,中国能始终维持一个政治统一体发展到现在,是因为维系整个中国在一起的生活方式源远流长、根深蒂固。

在举例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西方人不同的时候,作者用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那就是中国画的注重点和西方的明显不同。中国自古强调“天人合一”,“听天由命”,所以在中国画里多是山山水水,而人基本上是渺小的陪衬。相反在西方的画里,会重点突出人的重要性,而自然风景往往是模糊的背景。

说到中国肯定不会不提儒家思想对中国影响之大。作者认为儒家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之间虽有很大差异,但是也有有类似之处。这主要体现在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儒家主张忍耐、和平以及妥协的美德,主张中庸之道,主张守旧和知足,主张尊崇祖先、老人和饱学之士,主张一种温和的人本主义。中国统治阶级坚持的儒家原则就是孔孟治国之道,它们根深蒂固,直到近代才触动它的根本。

对于内战的那段历史我们的教科书并没有过多的描述,而《美国与中国》这本书却给我了很多不一样的材料和观点,大大地扩展了我对这段历史的视野。

作者认为,19世纪和20世纪的技术进步和其他种种进步的萌芽地和发明者都在西方,西方能从自身文明内部实现现代化,而中国由于自身的文化传统迥异,非借鉴外界来实现现代化不可。我觉得这有点夸大了西方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作用。不过,书中处处可以见到作者做的中国与西方的比较,从一个方面来说体现了西方中心观,但也正是通过比较突出了中国的特点,并且重视了从中国内部寻找历史发展的连续性。

从费正清的视角,可以看到美国人对中国的观感,可以让中国人看到与历史书中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中国,无疑能使我们受益。阅读中,我强烈地感受到费正清这位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中国认识的深入,联系时下许多人对美国的看法,不由得让人感到双方互相了解的不对等。若说此书揭示了美国主流社会或者一般的知识阶层对中国的看法的话,那么相应地,对美国的历史与社会,对美国如何看待中国,中国的知识阶层或普通大众的了解就不怎么够了。这一点体会对我来说是很深刻的,以后,我更加注意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存在对美国的误读或不了解之处,从而有利于获得客观正确的认识。

《美国陷阱》读后感

昨天参观华为松山湖时,在小火车站看到了一张易拉宝上面的《美国陷阱》——法国版华为事件,今天闲着就把书看了。

《美国陷阱》写的是法国版华为事件,并以此提醒其他国家的企业警惕美国的'“经济”霸权主义。法国阿尔斯通员工皮耶鲁齐刚下飞机就屈辱入狱,在狱中更是绝望与希望交织,要么认罪,承认存在行贿行为,服几年刑,要么抗争,但失败就可能面临125年牢狱生活(ps:美国司法部胜诉率98.5%),无奈认罪,公司抛弃,国家不理。落魄之时,妻子挑起重担,全家人一起共度难关,并在朋友相助下获得保释,最后审判获刑30月,距被捕5年半才终获自由。狱中狱外不断复盘,揭露出美国的司法并非独立与公正,而且他只是利益争夺中的一枚棋子与牺牲品——美国电气通用公司企图收购和控制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与美国司法部勾结,通过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向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勒索巨额罚款。

原书写的很精彩,几乎一口气读完,一方面同情作者遭遇的不公,一方面也欣赏作者的坚强与不屈,一方面也感叹利益相争时人性的丑恶。

富甲美国读后感

如果商场是武林,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那些臭番薯烂鸟蛋,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

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创新没有“学新”重要。总的来说,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二流的创新家。在零售业,他总喜欢打破常规,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遗憾的是,几乎那些所有富有的创见性的改变,都不是他最先发明的,有些来自他的对手如凯玛特老总、那个最先创建会员店的什么斯的,有些来自他的部下比如那几个提出利用卫星和计算机的……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学习你的新想法,做的比你还好。这让我想起腾讯,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

本书作者是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记录了沃尔玛从创立之初到发展壮大乃至全球都有连锁店的`过程。当然,做到成功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沃尔玛的发家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因素。

最初的山姆大叔从27岁开始经商,32岁已经成为一名非常出色的商人,这几年的经验积累为以后创办沃尔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初期的山姆·沃尔顿并非做的是现在的沃尔玛,而是类似于加盟的店铺,但当时他能敏锐的发现另一种折扣的模式,通过不断的与其他供应商合作,拿到了更低的价格。

所以在积累经验的同时,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且不断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沉淀一段时间,自然能见成效。

1、通过最开始的折扣商店,让他尝到了甜头,并且发现经商中的秘密。

只要是按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销售,薄利多销获得的利润反而比市场价所获得的利润要多很多。在现在来看已经属于正常现象,但在当时确实是很具有创新性的举措。

2、通过自助售货的模式,就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超市的样子,早在那时候就已经被沃尔玛开始使用,不用被售货员盯着你看,并且远远节约了人工成本。

这样的创新行为,加上折扣,商品的价格就会更低,让沃尔玛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打败竞争对手,也上演了一个个爆品被抢购一空的经典。

所有的团队成员,要么是自己家里人,都参与投资与经营;要么是山姆通过一个个店铺观察之后去挖的墙脚,而这些人都具有相同的品质:正直与善良,并且在某一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一面,不管是采购,还是谈判。

1、团队有自己的家人,但也不允许从超市里拿东西不给钱。

就像我们现在全国经营的酒窖中,反馈过来有些股东在酒窖拿了酒不付钱,这种现象会导致其他股东也效仿,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2、费用的节约管理。

每次出差采购,团队成员都要挤在一间房间,即便是已经发展壮大,骨子里就有那种节约意识,省下来的钱就能让商品的价格更低,让客户获得更多实惠,心里永远是客户第一。

结合现在我们酣客,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借鉴并且学以致用的,粉丝经济的初衷也是以顾客体验为第一位。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我们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就是让全中国的中年男人和女人都喝健康的酒,健康的喝酒。

在这个方向下,通过团队每一个成员的不懈努力,在供应链同事们不断的创新下(酒瓶,酒箱等),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制度,将公司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我觉得,用不了多久,酣客必将能影响更多的人参与伟业中来。

读后感众神的殿堂

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是震撼,而又浑身轻松。

震撼在于本书篇幅之宏大,情节之曲折,内容之古怪;轻松在于最后一切松散而又复杂的悬念终于都解开了。

这里讲述的是众神的世界。美国历史是虚构的,是用炭笔画出来的简笔画,没有人是真正的美国人,美国不是真正的原籍。和欧洲金色头发高鼻梁的白种人,非洲扁平面孔的黑奴,东方黄皮肤的亚洲人一样,古老的神明也远渡重洋,来到美国这片土地。

宗教信仰从古至今从未间断,却被许许多多人逐渐遗忘了。但在看似快速高效的一切中的现代人显得如此繁忙,恰恰是因为灵魂的空洞需要这些来填充。大多数人,真的已经忘记了,或是从来也等不及,耗尽漫漫一生时光去寻找一件一直可以做下去的事情,更别提信仰了。

就像书中所说,意识形态很难被杀死,但终究还是会被杀死。当他们被遗忘时,便失去了力量。所谓信仰,就是需要人们去相信去虔诚地延续的传统。奥丁,洛奇,安纳西……古老的神明其实一直居住在美国,以人的姿态生活在我们身边,但他们失去了人类的信仰,变得衰弱。

这听起来非常诡异。进入现代的,科学的社会后,越来越多人相信自己是理性的,掌握现代科技的`生命体。但实际上,我们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和19世纪挤奶人铁矿工本质上没变。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只不过换了一种游戏法则。虽然这可能是个骗局,但只有这个游戏。

但又有什么办法?人总得相信一些东西,才能够生存下去。水牛人说,想幸存下去,必须相信一切。

想象力活动让人创造神。即使我们在满月时饮下血酒,把战争和整场战争的死亡献祭给奥丁,以最隐秘庄重的方式,做出最大的牺牲,神也不过是人心的产物。就像圣女阿特苏拉所说的“亵渎神明”的话:“人心更加伟大。神明来着我们的心,也将回归我们的心。”所以尽管星期三阴险狡诈,作者和读者都偏向旧神——倒不是旧神本身更高尚,而是他们代表的想象力更丰满和纯粹,像环绕塔尖盘旋的雷鸟,翅下闪着光。

可能,现在明天的新神,就是未来昨天的旧神。或许,一切都是要更替和消逝的,但总有一些不变,比如土地,想象,和人内心最本质的善良。还是相信吧。

《美国陷阱》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美国陷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差不多十年前读过《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描述美国中央情报局如何搞垮一个国家的经济,跌宕起伏的情节远比小说精彩,可信度往往被当作阴谋论的小说对待。

这本《美国陷阱》描述美国司法部如何通过海外反腐败法案配合美国工业巨头肢解世界级的竞争对手,相对于司法部相对于中兴的重罚以及孟晚舟的被捕,还真是异常的应景,经济战争背后的大国博弈,在美国主场优势的游戏规则面前,脆弱不堪。在新闻和伊梅尔特传记的中有印象通用电器收购阿尔斯通,另一种视角描述出来,耸人听闻,触目惊心。

当然,作者作为阿尔斯通前中级管理者在尽力开拓自己在贿赂中的直接责任以及在美国司法体系缺乏基本的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被迫屈服的认罪交换进行开脱,值得更多的信息源佐证,不过关于美国司法程序公正,操纵下的认罪交易,在法官、检察官、律师角色利益最大化,以及阿尔斯通与美国司法部的认罪协议谈判,以及通用电气与阿尔斯通交易的运作背景下的谈判,作者显然成了牺牲品,无助、愤怒,可以理解。

美国司法体系中,检察官出于正义或出人头地,利用司法部近乎无限的资源,利用经济,程序,正义上的压力,通过司法交易,利用认罪,威胁,审判各类手段迫使能够抓到的人妥协,进一步扩大事态范围,直至致命一击。

作者开始的不妥协寄希望阿尔斯通施以援手,寄希望自己的无辜可以逃脱牢狱之灾,不得不说很傻很天真,阿尔斯通高层在原有的阳奉阴违之后,在逐步收紧的口袋面前,ceo正在通过出卖国家和股东利益的手段,希望与司法部达成和解,这个交易的代价是法国工业的沦陷,可喜的是现任法国总统马克龙竟然是支持交易的吹鼓手之一,不知道是天真还是为了一己私利置国家与不顾。阿尔斯通的ceo成功肢解阿尔斯通卖给通用电气之后,不但未受追责还获得400万欧元奖金,这个世界在作者看来是多么的心有不甘。

而律师的表现尤其值得称奇,目的不是无罪辩护,而是说服作者做认罪交易以期实现利益最大化,倒不能说,未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只是衡量了所处的布局和环境,也许真的是最佳解决方案,棋子要有棋子的自觉。

作为司法体系的角色轮换,这也是美国让人咋舌的环节,检察官,律师,法官还能角色互换,通用电气大量雇佣前任检察官,在司法部以海外反腐败法案为由猎杀阿尔斯通案中游刃有余的.实现了对最大竞争对手的猎杀,制定好游戏规则,在游戏规则内实现利益最大化,真的是厉害。

而美国司法部的程序透明和文书公示,又表明规则的重要性,作者精研相关案例,以此为契机,反而开战了欧洲反腐败法案合规咨询的业务,不得不说交易是在透明游戏规则下进行的,不是暗箱操作,虽然冤枉可能发生,有人会被牺牲,子乌虚有也需要在认罪交易中自承其罪,类似威逼利诱成招,可还是要程序正义。

可见经济战争的布局和谋略是精英阶层的摩擦与共识,谁说美国人直来直去,没有那么多弯弯绕,谁说美国人正直,正义,简直是幼稚的可笑,厚黑的简直一塌糊涂,所以贸易战和经济战还真是软肋遍地。海外反腐败法案主要针对的是海外巨无霸,欧洲盟友都不放过,中国巨头早就被盯上了。

作者的着力点还是落实在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游戏规则制定的影响上,欧洲出台相应的法案,遵从游戏规则首先是要设立游戏规则的主场,所以那些话说要遵循普世价值观,要在美国游戏规则下公平竞争的言论简直不要太可笑。价值观有些是可取的,游戏规则也是要制定的,不受制于人是基本要求,可惜的是没什么牌可打,货币体系的竞争不如人意,普世价值观的文化差异巨大,技术的能力,从阿尔斯通所有邮件作为证据来看,情报和监控已经无孔不入,差距也相当明显,但现在明显的是,韬光养晦别人未必给你机会。四面楚歌,是比较真实的写照。

再看中兴事件,没走到阿尔斯通那一步,前期的情景也似曾相识,华为在孟晚舟事件中也看到套路的影子,贸易战背后也没那么乐观和简单。了解美国同仇敌忾的国家体系运作的司法经济战,这本书极力推荐。

读后感众神的殿堂

本书最核心的逻辑是,神的力量源自凡人的信仰,而一旦信仰逐渐消失,神就会开始衰弱,以及死亡。

回到故事本身,旧神(曾活跃于神话故事中的各个神明)的势力在如今已然今非昔比,甚至可以说是走上了灭绝的道路,而北欧神话中的众神之父,奥丁决定联合所有神,与当今所向披靡的新神(高科技,信用卡,汽车,媒体等)来一次大决战。

作为奥丁之子的男主,像个旁观者一般见证着最终战役从招兵买马到最后的两军对垒,直到最后一刻,经历了死亡的考验的他,看透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即一切都是奥丁这位战争之神的阴谋,他正是需要从这场厮杀中获取无上的力量,谁赢谁输其实无所谓。

直到最终决战前,起码我个人看来,《美国众神》有着挥之不去的说教味:生而为人,不要被当下的物质生活迷乱了自己,而应该是有着更为深切的信仰,它能给你带来更温暖而有力的积极作用。集中体现旧神因力量消失而苟延残喘的短篇故事就是在推进这一情绪,让我感到新神的冷漠和邪恶,产生一种希望看到新神被教训得很惨的小愿望。

随着剧情越加深入,还有最后影子(男主)的一些感悟,我发现这样的想法简单得太幼稚了一些,如同障眼法一般,我像书中的众神,因奥丁的死亡而被牵着鼻子来到了战场。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确实让我有点惊讶,让我对这本小说的立意理解有了提高。

其实人类,或者每一个人类个体,信仰什么都不重要,都是自己选择的一个结果。首先,关于旧神(无贬义,这以书中的古神群体为例,后面的新神亦如此)的信仰,并非永恒不变,这里以《西方文化概论》为例:。

可见,神话故事不过是人类基于想象力,对历史变迁做出的一个艺术化反映,其中的怪力乱神,都只是某个/群特殊人物,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或是新奇的物种的象征。嗯,我不绝对地否认所有神话人物的虚构性,可能历史中确有如此神人/外星人,但是现在都很难证实,不详说。

宗教则不同,神话故事只是它七维中的一部分而已。比如佛教和基督教,并非纯粹的由神话故事组成,核心的地方在它们各自的哲学思辨,即如何解释世界,人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提升自我。抽出其中神话人物,确实就是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

碍于学识有限,我印象中的北欧、希腊神话,在思想上确实没那么深刻、系统化,(以希腊神话为例)尽管由一连串的故事构成,确实有反映当时人类的生活方式,如血缘乱婚,以及整体地表现了自我否定的前进方式,还有对自然的原始认识过渡至社会化的生产。但如果达不到思想上的深入,以及对本质问题的解答,那么它们的流传也就不会那么深远。

时至今日,即便通过娱乐化的传播,即电影游戏等媒介作为载体,作为知道和了解,是有广泛的受众基础,但如果要说信仰,那就不好说了。人们更乐意于谈论洛基从侍从的身份升格为托尔的弟弟后惹出种种麻烦,最后被一个紫薯脸掐死,或者,被迫投笔从戎的但丁如何在地狱虐杀恶魔。而永远不会真诚地说,我信仰宙斯。

不过,真正的旧神是不会消逝的。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使得——“一个国家的毁灭也标志着其文化在历史长河中彻底丧失”——这样的情形几乎不再可能出现,因为文化(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已被人力放置在了互联网中,并通过上一段的方式,不断为人所知。所以旧神不会消逝,而是被人类的意愿所改变着(神话故事本身就属于文学故事的一个类别)。

另外,在互联网出现前,信息有效的储存方式出现前,因战乱、迁徙导致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是宗教的遗失,是你我不可挽回的了。

我并非站在新神的.立场在谈论旧神的无用(尽管旧神的信仰总是充斥着原始元素,如活物献祭),我要说的是,信仰不是什么客观事实,必须得去遵守某个固定的事物规律,它是人所全身心地坚持的重要选择,并能从中获得正回馈(激励,美的享受,控制感等),促使精神/物种生活提高。就像有人会说,篮球是她的信仰,英雄联盟是他的信仰,金钱是他的信仰,蒙拉丽莎就是他的信仰,科技是她的信仰,蝙蝠侠是他的信仰,女权主义是她的信仰……不是信仰一词被滥用,它本来就不该被局限于某一领域而使用。人是不可能只靠单一的标准而活下去的。

而且,旧神的信仰,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时代背景才能持续的。天热得要把你的小花花晒枯了,也要把你晒晕了,你不会去买头猪来,把它固定在平整光滑的石头上杀死,然后念着咒文,祈求雨神显灵。

你大可在傍晚时(大太阳下浇水会害惨植物的)一盆水(管道和供水系统保证水龙头一拧就有水出来,轻工业的发展让你有了手里的塑料盆)浇下去,然后自己坐在阴凉处吃瓜(基础建筑的完善让你不会三百六十度被太阳暴晒,交通运输的发展,使得你可以吃到本地不产出的食物)。

所以,哪怕你通过互联网找到了某一教派的求雨咒,有了上述各项便利,你还会花钱买活猪来然后还念来念去的吗?当下的社会语境,缺乏,或者是,不足以让我们信仰过去。不是说人类就是一种贪图懒惰的生物,而是生产力的进步,确实带来了足够的便利,这种便利改变了社会和国家,保证我们有现在。

通过一些仿古的方式来促进自身,规避本性的懒惰,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可行选项。但彻底拒绝科技,就谈不上是什么人类的智慧。

归根结底,信仰是开放而多变的。

美国中国读后感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费正清的《美国与中国》。

该书作者费正清教授是一位正直的美国学者,曾在中国的燕京大学任过教,做过美国驻中国的外交官,是哈佛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历史学家和中国问题观察家。费正清教授致力于中国问题的研究长达50年,他的著作大多数是论述中国问题的,而《美国与中国》则是其中最经典的著作之一。

本书不同于其他史学专著的严肃风格,作者用清新、生动的笔触,向读者介绍了中国的自然环境、历史演变、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中美关系的过去和现状,让我从中也学习、了解到了许多。

正如心理学上所说“不了解就会产生偏见与歧视“。那么彼此之间更多的了解才会让彼此更好的相处。近年来,中美关系一直都是中国外交上较为关心的话题,中美之间有着合作,也有着分歧与冲突,但我们明白作为世界上的两个大国,彼此之间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互利共赢才能维护世界局势稳定,为各国人民提供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更好了解中国历史,全面看待中国发展。

在本书中,作者以一个美国人的视角全面的为我们讲述了中国的历史及其发展情况。

我们对于中国历史了解大多仅来自于中学及现在大学里一些相关课程与书本上来的。关于中国与外国的了解本身也是片面的。都说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不得不说就算在思想自由的今天,这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或多或少对于当年的历史还是会有所隐藏的。而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本身也会对自己祖先的过往,对本民族的历史有着美化的倾向。

而本书中,费正清教授则以一位美国人,一位较为客观的身份来为我们讲述他眼中的中国历史及中国发展是怎样的。

该书一开始就从中国的景观入手,分析中国这样的地形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以及思想产生的影响。作者把中国南北对比描述得一清二楚,更是把中国的农业与美国相比较,阐明了中国南北方分别克服盐碱与缺肥养活了如此庞大的一群人民的不易。中国自然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耕细作,而它对人的意义可以从依赖水稻的经济生活和思想方面看得最为明显。美国某经济学家曾认为,水稻田的插秧是世界上体力的最大花费,强劲的体力多于良田。中国农民他们缺少土地和资本去进行机械化的或者大规模方式的耕作,这就直接性导致了自然经济的脆弱性。在思想方面,自然经济的自然惯性使得人们树立起自身关于人的价值的标准。中国人注重劳动,劳动光荣是中国人几千年坚定的价值取向。

费正清先生认为中国人注重劳动,所以直接导致把节省劳力的创造发明视为异端,而这一点从清代末期中国人民反对铁路可以看出来。但是关于这一点我却不怎么赞同,中国人民热爱劳动这是我们的优良美德,我认为爱劳动和创造节省劳动的方法之间并不冲突。

不过费正清教授对于中国的分析确实是很深刻,很透彻的。同时由于是以西方的角度来看待中国,必然也存在着与我们传统观点不同的地方,比如费正清教授在文中提出的“士绅阶级“。费正清在研究中国古代史时,特别注意到了士绅阶级对于中国的影响。

按照我的理解,费正清所谓的“士绅阶级”,指的就是一个地方有钱有势同时又有着相应的文化知识的一部分人,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大地主阶级“。在费正清教授看来,这一阶级由于在地方上拥有大量钱财从而控制了当地的经济,而由于这些士绅在当地有着一定的权威与地位,所以在当地掌握了一定的政治势力,同时又由于这些乡绅有着一定的文化知识,因此主导了当地的文化。因此按照费正清教授的观点,士绅阶级,或者叫大地主阶级由于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占据统治地位,所以他们才是推动古代中国或者叫农业中国发展进步的主导力量。这与我们从小接受的人民大众,特别是农民阶级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力军,而将士绅阶级,或者说大地主阶级作为革命和推翻的对象的历史观显然是大相径庭的。所以可见中西方的观点还是存在着不同,而且从这里或许可以看出,西方人倾向认为是英雄创造历史,我们可以把这种历史观称作“精英史观”,而中国人则倾向认为是人民创造历史,我们可以把这种历史观称作“群众史观”。这是我在书中读到的最大的不同。

而且从这些不同角度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中国历史,看待中国发展。

二、更多了解中美交往,客观看待中美关系。

在本书中,费正清教授除了以客观的角度为我们分析了中国历史及其发展,而且还客观的阐述了中美之间的关系。

在书中,费正清教授客观的写道“首先必须承认我们自己的动力是总的西方帝国主义扩张行为的一部分。“并没有过度粉饰或是美化自身。

同时,费正清教授十分关注中美关系,也直接便是过撰写此书的直接朴素的目的便是“向美国人介绍中国,使双方能够和平友好地共处”。同时在本书中也指出美国的对华政策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对现实的关注,并且提出了对华政策的建议。同时在书中回顾了美国历来对华政策,反思了美国与国民党之间的纠葛,预见了与共产党中国交往的前景,因而也可看作是对华政策发展史。而读罢本书,也了解到美国对与中美关系也是有着客观公正的看法的,了解到美国也是有着想要与中国和平共处的希望与愿景的。

总之,《美国与中国》真本书以较为客观全面的态度为我们分析了中国历史及其发展、中美关系及其发展。我从另一个角度对本国有了更多的认识与了解,同时也更多的了解到了中美之间的关系。或许在以前,由于认识的片面性,对于中国美之间有着许多的不解甚至是误解,但是现在我更多的明白其实和平是每个国家及其人民所追求与渴望的。

同时,更主要的是,我知道了在西方学者眼中,中国什么样——他们眼中是有一个基本真实的中国的;中国也进一步照了一下镜子,让我们也能更仔细地看到自己身上所存在的有点与不足。

《众神的晚霞》读后感字

渡边淳一弃医从文的真实原因,就隐藏其中。

这次我们不谈情爱了,来谈谈生死吧!渡边淳一,国际顶级文学大师、日本国民作家,直木文学奖、吉川英治文学奖、菊池宽奖得主,还曾担任直木文学奖评委。被日本政府授予“紫绶褒章”,日本知名出版社集英社更是以他的名字设立了“渡边淳一文学奖”。

他的作品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影响世界亿万读者。在中国,渡边淳一同样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读者群,与村上春树、川端康成一同被评为“中国读者最喜欢的日本作家”。此外,他的作品还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失乐园》已成日本情感电影的全球代表作之一,被各国影迷列入不容错过的佳作影单。原本就职于东京著名医院的村中医生,因所在团队医学实验突发意外,不得不辞去工作,只身来到t城私人医院任职。

曾经的光鲜履历让他备受院方器重,病患也纷纷慕名而来。但奇怪的是,他所负责的病患却在接连死去。流言开始在医院乃至整个t城蔓延:村中到底是医生,还是杀手。他还在札幌一中读初一的时候,一位国语老师中山周三教他阅读日本古典文学作品,如“万叶集”等,还指导他习作短歌,这就是这位成名作家最早的文学经验。据他本人表示,“短歌”在多年以后,对他的文笔仍有影响。

在初中和高中六年里,渡边淳一读了不少日本小说,从川端康成、太宰治、三岛由纪夫,直到所谓的“战后第三波新人”的作品,都在他涉猎之列。其中他最爱川端康成的美感及理直气壮,对芥川龙之介则感到无聊透顶。不过,他向来自认是一个平凡的读者,当他成为北海道大学理学院的新生时,十分羡慕文学院的“文学青年”,他觉得自己无缘坐在研究室中全力读文学,只能啃一些枯燥的理化教材。在大一、大二两年中,渡边淳一读了海明威、哈地歌耶(享年仅二十一岁的法国早熟作家)、卡缪等人的作品,其中卡缪的简洁的文笔,令他大为倾倒,《异乡人》(常译《局外人》)是他唯一连读三次的小说。

在北海道大学读完两年所谓的“教养课程”后,渡边淳一进入札幌医科大学。这段时间,他接触到法国作家萨德的作品,耳目一新。萨德、卡缪、川端康成三人是渡边淳一最欣赏的作家。《众神的晚霞》是渡边淳一继直木奖获奖作品《光与影》之后的又一重磅长篇小说。中国大陆首次正版引进。再次带我们走入渡边淳一的深邃世界。

当瑰丽晚霞逐渐暗淡,众神是否也会怅然若失?渡边淳一早年从医,半路出家,弃医从文。本书以他从医、弃医的亲身经历为题材,通过一位医生与三位病患的交集,高度还原了医生眼中的医患实况和日本医界的伦理规则。展现个人与家庭,乃至旁观者之间的命运羁绊,进而探究人性复杂的本质,探讨生命关怀的真正意义。并向读者传达“任何挫折都无法削弱希望”的积极思想。而作者弃医从文的真实原因,就隐藏其中。

那么作为曾经的医生,渡边淳一又是如何看待它的呢?虽然故事颠覆了渡边淳一经典“情爱”风格,但却细诉了在现实与人性双重考验下,医者的爱与仁心和亲者的爱与奉献,相当于从另一个角度探入了“情爱”更深层次的核心。

这书是日本文学独特形式“中间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介于纯文学和通俗文学之间,既有流畅易懂的故事线,也有可深层次探讨的文学价值。嵌套式的叙事方式,将社会现实与人性紧密相连。线性的发展结构和明暗交织的故事情节,则将人物境遇起伏与内心变化清晰地呈现给读者。也让本书成为渡边文学中不可不读的经典。

我国著名主持人白岩松也评价过本书,不管渡边淳一衬衣的颜色,还是生活中其他的一些细节,你都能看到他对生活保有的一种兴趣和这种生命的活力,当然也包括他自己说的,拥有爱的能力。

我也特别赞同日本演员黑木瞳的话,渡边淳一将自己的人生描绘成了故事,留下令人难忘的回忆后离开。我深爱着他,心中对他充满了感激之情。渡边淳一说:“我至今给数不清的人亲自动刀,看见血,找神经,触及骨,而且看见死。对于人体,起初的三年只是恐怖和惊异,接着的三年有梦想,再三年就只有那种顺从绝望,终于开始觉得自然科学实际上是和浪漫毗邻而居的。”自此,他索性辞职来到东京,开始了专业小说创作的生涯。也因此,我们才有了如鲁迅先生一样弃医从文拯救人思想的大文学家。

《众神的晚霞》读后感字

对于日本文学,总是弥漫一种死亡气息,或许是因为樱花短暂,绽放凋零的原因,日本人认为死亡也具有独特的仪式和永恒的意义。且不说日本文坛自杀的大文豪,芥川龙之介,川端康成,太宰治,还有很多自杀文学的小说。譬如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里,男主在17岁生日当天选择自杀的情节。

我这次读的是渡边纯一最新作品《众神的晚霞》,初看到书名让我浮想联翩,这是一本讲述什么样故事的小说。没读之前,这个书名非常的吸引我,我一直也猜不透其中的含义,众神俯瞰夕阳余晖下的人世间,亦或,在余温夕阳晚霞中,每一个人都是神.......

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和知晓日本作家渡边纯一。这位最擅长描写男女为情爱而死的大师,这次给我们带来的却是严肃的社会话题,“医院病患的临终死亡”。做为医生出身的渡边先生,在医院工作中直视病患的生死,因此对于“临终患者”有更深刻的思考和体会。其中,对于植物人,癌症晚期患者,医学界尚未解决的疑难杂症这类病人,患者求生的意愿,患者家属内心实际需要,医生对临终病人的判决取向,都无疑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每一个决定都涉及到死人的尊严,活人的人伦道德,人道主义,甚至法律的界定。这是一个很敏感的也涉及全人类对于患者是有尊严的死去或者没尊严的活着的社会议题。总之,读完全书后,我久久不能入睡。

读日本文学,就犹如看一场及其缓慢的文艺片。在炎炎的夏日,镜头缓缓移动,把我带入到白雪皑皑的t城。大雪从元旦几乎下到了春天3月,整个场景除了阴冷白色飘零的大雪就是西边红褐色的晚霞。主人公外科医生村中凡夫,患者,茂井千代,阪田夫人,牟田明朗。

村中凡夫,医术高超的医生,从东京医学院附属医院辞职,来到小县城的私人医院。为人外表冷漠,谨慎。对患者富有同情心,对患者家属也具有人道主义关怀精神。其实内心胆小懦弱,偏执,怕承担责任。虽然如此也算是正直善良的人,不会为提高私人医院的收入而乱开药,有自己职业道德底线。而对于患者生死,在人类生命权和尊严方面,在医学层面的生命权和人伦道德观念的生存权之间几度矛盾,最终而偏向了“死亡即是解脱”的方式来处理临终病人。他这种做法,也引起了医院同事和其他患者的不满和猜疑,被认为是“杀手医生”。记得成为医生前的宣誓誓词:“敬佑生命,救死扶伤。诚实守信,恪守医道”。医生的终极目标是挽救患者生命,还是结束患者的生命。是医者仁心的观音菩萨还是夺取生命的人间杀手。这真的是不好回答的问题。

最终,千代却意外离奇的去世了。不是因为突发疾病,也不是因为停药,而是死于谋杀。人的生命有千万种死法,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死于丈夫之手。我看到这个结尾真的很震惊。震惊它的真实,前段时间还有新闻报道:丈夫谋害妻子,杀人后毁尸灭迹丢进小区的化粪池。做为夫妻,丈夫为了自己的未来人生而残忍杀死久病在床的妻子,男权主义就这么严重吗?男人有什么权利来决定伴侣的生死,你是天上的神吗?不,是人间的恶魔。你是上帝吗?不,是人间的禽兽。而作为医生的村中,在验尸之后竟然包庇凶手成治,免于法律的自裁。我不知道村中医生是出于什么心理,是为了让千代早日解脱,还是为了给成治一条活路。总之,事实是他间接的参与了这场谋杀案。

我始终觉得,人最大的悲哀就是无法决定自己的生死。生你无法自己决定,同时死也是一样。当你的生命权取决于决定人选择的时候,是最大的悲哀。或许对于患者来说,即便是机械的靠着本能活着的时候,他也是能感受到活着的感觉。譬如得了脆骨症的明朗,像蜘蛛一样的爬行,他也坚强的活到了8岁,他感谢生命给予他活着的力量。至于饱受恶性肿瘤困扰的坂田夫人,当恶性癌细胞带来的疼痛,和饮鸠止渴的麻药消痛,二者选择的时候。家人做出了加速死亡的决定。安乐死,是医学界和伦理界争论不休的议题。是让患者饱受折磨痛苦的活着,还是让患者无痛的解脱往生。这真的是无法决定的事情啊!!!无论如何也必须获得知情人的同意权啊。

立秋时节,我穿越了整个严冬。通过这个沉重的话题,看懂了人性,看穿了人心。渡边先生虽然写了医患主题的小说,也抛不开男女情爱的描写情节。一如之前大胆情爱风格,男女婚外恋,父女的不论之恋,都呈现在小说中。我不了解在男权社会中男人的想法。总之,情欲至上是男人的本性。无所谓是世俗观念的约束还是人伦道德底线。总之,一切都是合情合法合理的。恣意妄為。

最后,回到开头的话题,“众神的晚霞”。人到晚年,夕阳西下,众神守护的结果就是善始善终。如夕阳般安详宁静的往生。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